GB13004-1999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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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讲稿

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讲稿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讲稿(GB13004-1999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济南锅检所1. 钢瓶检验需配备哪些设备?①余气回收装臵;②瓶阀自动装卸机;③防震胶圈自动装卸机④除锈机、手提电动钢刷或喷砂(丸)装臵、手提砂轮机等工具;⑤量具、卡具等专用工具及样板、放大镜等工器具;⑥超声波测厚仪;⑦称量气瓶重量的衡器,其最大称量值应为常用称量值的1.5~3.0倍。

⑧检修瓶口螺纹的螺纹量规和丝锥;⑨检修瓶阀的工具、量具及瓶阀气密性试验装臵。

⑩打检验标志用的钢印滚压机、打字枪或手工打字钢印架以及常用钢印;11气瓶自动到水装臵; 12气密性试验装臵;13 喷涂气瓶漆色、色环和字样的器械; 14处理报废气瓶用的工具;14还应配备检验焊缝用的测量工具。

必要时无损探伤可委托其它检验单位实施;15检验气瓶内部的内窥镜或电压不超过24V,具有足够亮度的防爆照明设施。

16气瓶水压试验装臵;17气瓶内部干燥装臵2. 钢瓶的检验周期是如何规定的?钢瓶定期检验项目有哪些?检验周期:盛装惰性气体的钢质无缝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对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钢质无缝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

定期检验项目:GB13004—1999规定,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查、音响检查、内部检查、瓶口螺纹检查、重量与容积测定、水压试验、瓶阀检验和气密性试验。

3. 内部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①应用内窥镜或电压不超过24V、具有足够亮度的安全灯逐只对气瓶进行内部检查。

②对盛装氧化性气体的气瓶,要特别注意检查瓶内有无油脂沾污。

③发现有油脂沾污时,必须进行脱脂处理。

④内表面有裂纹、结疤、皱褶、夹层或凹坑的气瓶应报废。

⑤瓶体内表面孤立点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2/3的气瓶报废。

⑥瓶体内表面线腐蚀或面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90%的气瓶报废。

关于落实安全责任实施气体充装及气瓶检验有关记录的通知

关于落实安全责任实施气体充装及气瓶检验有关记录的通知

关于落实安全责任实施气体充装及气瓶检验有关记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责任落实实施气体充装及气瓶检验有关记录的通知各市(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气瓶充装单位、各气瓶检验机构:做好有关工作记录是充装单位履行气瓶安全主体责任和气瓶检验机构履行气瓶检验责任的法定义务和工作见证,同时也是确保气瓶安全能实现追踪溯源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履行法定义务的能力,规范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气瓶充装、检验的国家标准规定,编制有关气体充装记录和气瓶检验记录,具体详见附件1至附件6。

现就实施充装记录和检验记录通知如下:一、各市(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对气体充装单位履行气瓶安全主体责任,和气瓶检验机构履行气瓶检验责任加大监督治理,要将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贯彻执行本文要求实施的记录表格情形纳入检查工作中加以监督。

气瓶充装单位充装活动不做充装记录或充装记录不全,系充装单位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气瓶检验机构检验中不做检验记录或检验记录不全,系检验机构工作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以及《贵州省气瓶充装监督治理方法》规定严肃查处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排除安全隐患,督促安全责任落实。

同时要将气体充装记录的学习和使用纳入气瓶充装作业人员资格证培训考核范畴,以提升充装作业人员业务水平。

我局也将气瓶检验记录的学习和使用纳入气瓶检验人员培训考核范畴,以提升检验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各气瓶充装单位和各气瓶检验机构要提升认识,加大学习,可结合充装介质和检验气瓶的具体情形在本文公布的记录样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记录内容,调整记录格式,并在本文下发之日对相应充装活动和检验工作实施充装和检验记录。

对本文已编制样表的相应记录,各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必须执行,不得少于样表项目实施记录或做虚假记录;关于法规、国标等规定应做而本文未编制样表的记录,各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按照相应规定执行做好相应记录。

GB13004-1999-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13004-1999-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标准号:GB13075-1999 替代标准号:GB 13075-91发布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起草单位: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上海氯碱集团、合肥化工厂、无锡市压力容器检测站发布日期:实施日期:点击数:216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前言本标准与前版相比,主要对瓶体外表面缺陷的评定数据做了修改和补充。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13075-91。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上海氯碱集团、合肥化工厂、无锡市压力容器检测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宁、胡毛良、黄霞志、徐煜明。

本标准于1991年7月首次发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用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压实验压力不大于7.5MPa,水容积为10~1000L,用于储存和运输低压液化气体并可重复充装的钢质焊接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溶解乙炔气瓶、民用液化石油气瓶和灭火用气瓶。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5100-1994 钢质焊接气瓶GB7144-1986 气瓶颜色标记GB8335-1998 气瓶专用螺纹GB/T8336-1998 气瓶专用螺纹量规GB/T10878-1989 气瓶锥螺纹丝锥GB/T12137-1989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GB/T9251-1997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GB/T13005-1991 气瓶术语LD96-1996 气瓶改装程序3 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3.1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其安全可靠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13004—1999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2—11批准1999—11—01实施前言本标准与前版相比,主要对瓶体外表面缺陷的评定数据做了修改和补充。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CB13004—91。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徐州气体厂、株洲硬质合金厂、大连金菊化工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军、孙萍辉、丁培印、文树德、陈丽萍。

本标准于1991年4月首次发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用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压试验压力不大于45MPa,水容积0.4~80L,用于储存和运输永久气体或高压液化气体并可重复充气的钢质无缝气瓶以及车用天然气钢质无缝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填有固体填充物的气瓶以及灭火用的气瓶。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099—1999 钢质无缝气瓶GB7144—1986 气瓶颜色标记GB8335—1998 气瓶专用螺纹GB/T8336—1998 气瓶专用螺纹量规CB/T10878—1989 气瓶锥螺纹丝锥GB/T12137—1989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GB/T9251—1997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GB/T13005—1991 气瓶术语LD96—1996 气瓶改装程序3 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3.1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2.11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和评定实施细则

2.11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和评定实施细则

卸瓶阀
瓶阀检验
瓶帽检验
清洁内外表面除锈
气密性试验
原始标记登记
气瓶报废处理
装配瓶阀
瓶口螺纹与颈圈检查
内部干燥
气瓶外表面检查 壁厚测定与强度校验
水压试验及残变测量 与
气瓶内表面检查
音响检查
重量与容积测定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作业指导书
标题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实施细则
编 号 TJTJ/ZY-2.11-2010 第 0 次修改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作业指导书
标题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实施细则
编 号 TJTJ/ZY-2.11-2010 第 0 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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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质无缝气瓶 定期检验与评定实施细则
编 审 批 制: 核: 准: 月 月 日 日
发布日期: 2010 年 实施日期: 2010 年 受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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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作业指导书
标题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实施细则
编 号 TJTJ/ZY-2.11-2010 第 0 次修改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2页 共8页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实施细则
1
1.1
总则
为了确保《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贯彻实施,规范检验的工
作程序和作业方法,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细则。 1.2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引用
瓶水压试验方法》采用外测法。 3.10.2 保压时间:试验压力等于或大于 12MPa 的高压无缝气瓶不少于 2min;试验压力

气瓶管理制度

气瓶管理制度

气瓶管理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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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工艺规程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工艺规程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工艺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技术检验的工艺要求及操作方法。

本规程适用于公称容积0.4~80L,水压试验压力不大于45Mpa,用于储存和运输永久气体或高压液化气体,并可重复充气的移动式钢质无缝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此范围之外气瓶,可参考使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的引用而构成为本规程的条文,在规程实施中,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程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000年版)
·G85099—1994《钢质无缝气瓶》
·G87144—1999《气瓶颜色标志》
·G88335—1998《气瓶专用螺纹》
·GB/T8336-1998《气瓶专用螺纹量规》
·GB/T9251—1997《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Bl0878—1999《气瓶锥螺纹丝锥》
·GBl0877 《氧气瓶阀》
·GBl2135—1999《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GBl2137—1989《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气瓶的使用年限

气瓶的使用年限

气瓶的使用年限
1、钢制无缝气瓶:30年
GB13004-1999《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条:对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

氧气瓶、氮气瓶、二氧化碳气瓶均属于这类。

2、液化石油气钢瓶:15年
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条:对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任何类型钢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3、钢制焊接气瓶:12年、20年
GB13075-1999《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第条:对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以及使用期限超过20年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

氨气瓶属于这类,按本人理解应该是12年。

4、溶解乙炔气瓶:
GB13076-1991《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第、、、条规定:存在相应缺陷的气瓶应予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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