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公司章程

宝钢股份公司章程
宝钢股份公司章程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章程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股份 (4)

第一节股份发行 (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股份转让 (6)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股东 (7)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第五章董事会 (20)

第一节董事 (20)

第二节董事会 (22)

第三节独立董事 (26)

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7)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7)

第七章监事会 (29)

第一节监事 (29)

第二节监事会 (29)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1)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1)

第二节内部审计 (32)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3)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33)

第一节通知 (33)

第二节公告 (34)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4)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4)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35)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37)

第十二章附则 (37)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9)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48)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57)

第一章总则

1.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以下称《境外上市特别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或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企改[1999]1266号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于2000年2月3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3100001006333。

3.公司注册名称的中文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英文为Baoshan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4.公司的住所为: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邮政编码:201900。

5.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471,724,924元。

6.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7.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8.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9.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0.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11.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坚持绿色制造,打造钢铁精品,提供超值服务,追求和谐发展。

12.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钢铁冶炼、加工,电力、煤炭、工业气体生产、码头、仓储、运输等与钢铁相关的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服务,汽车修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工业炉窑,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金属矿石、煤炭、钢铁、非金属矿石装卸、港区服务,水路货运代理,水路货物装卸联运,船舶代理,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国际招标,工程招标代理,国内贸易,对销、转口贸易,废钢,煤炭,燃料油,化学危险品(限批发)](限分支机构经营)、机动车安检。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13.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14.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15.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的法定货币。

16.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7.公司的发起人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106.35亿股,出资方式为实物出资,出资日期为1999年12月21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2000年10月27日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77亿股,于2000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2005年1月19日核准,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50亿股,其中

向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0亿股,向社会公众发行20亿股。

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5月23日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100亿元,分离交易可转债持有人获派16亿份认股权证。2010 年6月28日至7 月3 日之间的5 个交易日中,因认股权证行权增加公司股本48,088股。

经公司于2012年9月17日召开的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不超过每股5.00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于2012年9月21日首次实施了回购,并于2013年5月21日完成回购。公司于2012年12月将回购股票中的390,000,000股注销,减少公司股本390,000,000元;于2013年5月将回购股票650,323,164股注销,减少公司股本650,323,164元。本次回购并注销股票共1,040,323,164股,共减少公司股本1,040,323,164元。

18.公司股份总数为16,471,724,924股,全部为普通股。

19.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20.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1)公开发行股份;

(2)非公开发行股份;

(3)向现有股东派送新股;

(4)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21.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22.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23.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1)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要约方式;

(3)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4.公司因本章程第22条第(1)项至第(3)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22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1)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2)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22条第(3)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三节股份转让

25.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26.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27.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1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29.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30.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31.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32.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并缴付合理费用,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33.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1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2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6.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7.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38.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39.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本章程第40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批准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公司对公司自身项目的单项(指同一项目)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上的投资项目;

(15)审议批准公司对外单项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0%以上的投资项目;

(16)审议批准公司与其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17)审议批准单项交易涉及的资产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上的资产抵押事项;

(18)审议批准单项交易的发生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5%以上的委托理财事项;

(19)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20)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21)对董事会设立战略及风险管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和其他专门委员会作出决议;

(22)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40.公司下列为他人提供的担保行为(以下称“对外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41.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依据本章程第104条所确定的该届董事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3)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时持有的股票数量计算。

43.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上海或北京、深圳、西安、大连。

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如有必要,公司可以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股东身份。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44.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应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1)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

(2)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3)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4)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45.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

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说明理由并公告。

46.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47.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48.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49.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

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0.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51.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5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51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53.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54.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方式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明确载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网

络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55.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2)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4)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56.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57.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58.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59.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60.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代理人代表的股份数;

(3)是否具有表决权;

(4)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5)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6)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61.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62.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63.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公司负责制作。会议登记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64.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应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65.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66.董事会召集的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1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

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1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1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67.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作为本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68.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1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69.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

70.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71.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2)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4)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5)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6)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7)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72.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

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73.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74.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5.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任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4)有关董事和监事的报酬事项;

(5)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公司年度报告;

(7)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76.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3)本章程的修改;

(4)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5)股权激励计划;

(6)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77.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董事会、独立董事和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78.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79.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80.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81.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82.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应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不得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83.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得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84.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5.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86.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通过网络方式投票的上市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87.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及网络方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88.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89.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90.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91.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92.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就任时间为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93.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94.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95.公司董事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该届董事总数的1/2。

96.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宝钢公司简介与发展历史

宝钢公司简介与发展历史 更多不锈钢管知识,请登录西安不锈钢管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11087818.html, 1998年11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以“宝山钢铁(集团)公司”(即原上海宝山钢铁总厂,1993年更名)为主,吸收“上海冶金控股(集团)公司”(简称“上海冶金”)、“上海梅山(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梅山”)联合组建成上海宝钢集团公司(2005年10月,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改建为规范的国有独资公司,更名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2000年,宝钢集团独家创立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钢股份”),12月12日宝钢股份挂牌上市。2007 年4 月28 日,通过成功实施跨区域资产重组,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简称“八一钢铁”)在新疆揭牌,有着56 年历史的新疆八钢正式成为宝钢集团控股的子公司。 2008年6月28日,由宝钢控股的广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东钢铁”)成立,标志着宝钢与广东地区钢铁企业的 资产重组取得阶段性成果。2009年3月1日,宝钢集团公司与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签署协议,重组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钢铁”)。宝钢集团生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钢铁产品,其产品包括碳钢、不锈钢和特殊钢三大系列,用途覆盖汽车、家电、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能源交通、建筑装潢、金属制品、航空航天、核电、电子仪表等领域。围绕钢铁供应链、技术链、资源利用链,宝钢还发展了资源开发及物流业、钢材延伸加工业、工程技术服务业、生产服务业、煤化工业、金融投资业等多元产业。 2005年,宝钢在国际权威钢铁咨询机构WSD(世界钢铁动态公司)“世界级钢铁公司”综合竞争力排名中名列第三,并被认为是未来最具发展潜力的钢铁企业。2009年,宝钢集团钢产量达3887万吨,在全球钢铁企业排名第三。

2016年财务报表分析作业3(宝钢)

财务报表分析作业——03任务 获利能力分析 选定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钢股份”股票代码600019)是中国最大、最现代化的钢铁联合企业。宝钢股份以其诚信、人才、创新、管理、技术诸方面的综合优势,奠定了在国际钢铁市场上世界级钢铁联合企业的地位。《世界钢铁业指南》评定宝钢股份在世界钢铁行业的综合竞争力为前三名,是未来最具发展潜力的钢铁企业。该公司在中国冶金行业第一家通过ISO14001环境贯标认证,重视环境保护,追求可持续发展,堪称世界上最美丽的钢铁企业。 指标: 1.销售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收入)×100% 销售毛利=(销售收入—销售成本) 如宝钢2011年销售毛利率=(222857-203047)÷222857×100%=8.75% 2.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如宝钢2011年总资产报酬率=(9260+202)÷223582×100%=4.09% 3.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100% 平均所有者权益=(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 如宝钢2011年净资产收益率=7361÷98599×100%=7.02% 4.基本每股收益=(净利润-优先股股利)÷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附注】:公式中数字均摘自提供的公司年报——报表资料中,所计算金额单位为“百万元”。 表中数字均经计算后填列,只列举了宝钢公司的部分数字计算,其余同 理计算过程略。对比公司如鞍钢的计算过程,略 表3 单位:% 时间和名 称指标 2011年2012年2013年 宝 钢 鞍 钢 行业 平均 宝 钢 鞍 钢 行业 平均 宝 钢 鞍 钢 行业 平均 销售 毛利率 8.75 4.44 5.48 7.46 2.72 6.02 9.47 11.15 6.94 总资产 报酬率 4.09 -3.19 2.2 6.25 - 5.43 1.3 3.64 0.78 1.4 净资产 收益率 7.02 -4.09 2.9 9.52 -8.54 1.5 5.29 1.64 1.5 每股 收益 0.42 -0.297 0.09 0.60 -0.556 0.084 0.35 0.106 0.087 【附注】:行业平均值参考国资委发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一书, 每股收益的单位:元/股

宝钢的成本核算和成本战略管理

成本与管理会计 案 例 分 析 12审计6班 张艺严

宝钢的成本核算与成本战略管理 【摘要】作为一个传统的工业企业,成本的核算、管理与控制至关重要,成本在企业中成为一项至关重要的因素,不可忽视。宝钢作为中国钢铁业的龙头老大,在成本管理与控制中,也有其独到之处。宝钢集团的成本战略管理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后现代化企业发展的需要而进步,紧跟时代的脉搏,带有强烈的时代发展的烙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制造企业科学的成本管理发展历史。在宝钢的战略管理中,战略定位是不可忽视的因素,直接影响了整个宝钢集团的发展与巩固,我们也能意识到宝钢能进入世界五百强也不是那么轻松。 【关键词】宝钢,成本控制,成本战略,标准成本法,精益管理 一、宝钢公司的简介与基本数据资料 1、宝钢简介①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宝钢)被称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1978年12月23日,就在十一届三中全会闭幕的第二天,在中国上海宝山区长江之畔打下第一根桩。经过30多年发展,宝钢已成为中国现代化程度最高、最具竞争力的钢铁联合企业。2012年,宝钢连续第九年进入美国《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榜单,位列第197位,并当选为“全球最受尊敬的公司”。标普、穆迪、惠誉三大评级机构给予宝钢全球钢铁企业中最高的信用评级。 宝钢集团公司(简称“宝钢”)是中国最大、最现代化的钢铁联合企业。宝钢股份以其诚信、人才、创新、管理、技术诸方面综合优势,奠定了在国际钢铁市场上世界级钢铁联合企业的地位。《世界钢铁业指南》评定宝钢股份在世界钢铁行业的综合竞争力为前三名,认为也是未来最具发展潜力的钢铁企业。公司专业生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钢铁产品。在汽车用钢,造船用钢,油、气开采和输送用钢,家电用钢,不锈钢,特种材料用钢以及高等级建筑用钢等领域,宝钢股份在成为中国市场主要钢材供应商的同时,产品出口日本、韩国、欧美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全部装备技术建立在当代钢铁冶炼、冷热加工、液压传感、电子控制、计算机和信息通讯等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具有大型化、连续化、自动化的特点。通过引进并对其不断进行技术改造,保持着世界最先进的技术水平。 宝钢以钢铁为主业,生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钢铁精品,已形成普碳钢、不锈钢、特钢三大产品系列。2011年产量为4427万吨,位列全球钢铁企业第四位,利润总额181.5亿元,盈利居世界钢铁行业第二位。钢铁产品通过遍布全球的营销网络,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同时,还出口至日本、韩国、欧美等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能源交通、金属制品、航天航空、核电、电子仪表等行业。 2、宝钢的财务报表 2012年宝钢的资产负债表②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①资料来源于百度百科 ②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来源于宝钢集团网站投资者关系经营业绩板块

宝钢基本介绍

宝钢基本介绍

————————————————————————————————作者:————————————————————————————————日期:

公司全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aoshan Ironand SteelCompany Limited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宝钢指挥中心 公司简称:?宝钢股份 法定代表人:?陈德荣 公司董秘:朱可炳 注册资本(万元): 1,646,928.8424 行业种类:?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邮政编码: 201900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公司网址: 上市时间:2000-12-12 招股时间:?2000-11-20 发行数量(万股): 187,700 4.18 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18.66 发行方式:?上网定价发行,网下配售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上市推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是以宝山钢铁(集团)公司为主体,联合重组上海冶金控股(集团)公司和

上海梅山(集团)公司,于1998年11月17日成立的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宝钢是中国最具竞争力的钢铁企业,年产钢能力2000万吨左右,赢利水平居世界领先地位,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标普、穆迪、惠誉三大评级机构给予宝钢全球钢铁企业中最高的信用评级。 目 录 1宝钢文化 2精品基地 3罗泾工程 4业务板块 技术服务业 资源开发业 5宝钢党建 6宝钢工会 1宝钢文化编辑 以“严格苛求的精神、学习创新的道路、争创一流的目标”为主线,以“诚信、协同”为基本价值观的宝钢文化,是宝钢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宝钢新一轮发展的原动力。坚持与弘扬宝钢文化,是宝钢基业长青的根本保证,也是宝钢人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根本保证。 宝钢文化建设按照“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形、实化于行”的工作思路和基本步骤,以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为目标,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充分发挥先进文化的渗透力、辐射力和影响力,持续进行文化创新,营造一种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文化氛围;持续进行管理创新,健全一套与企业文化相匹配的管理制度与管理流程;持续进行机制创新,造就一支与公司价值取向相一致、与公司战略目标相适应的员工队伍;持续进行党建创新,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中国企业的独特政治优势。 2精品基地编辑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钢股份)以其诚信、人才、创新、管理、技术诸方面综合优势,奠定了在国际钢铁市场上世界级钢铁联合企业的地位。《世界钢铁业指南》评定宝钢股份在世界钢铁行业的综合竞争力为前三名,认为也是未来最具发展潜力的钢铁企业。 宝钢股份专业生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钢铁产品。在汽车用钢,造船用钢,油、气开采和输送用钢,家电用钢,电工器材用钢,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食品、饮料等包装用钢,金属制品用钢,不锈钢,特种材料用钢以及高等级建筑用钢等领域,宝钢股份在成为中国市场主要钢材供应商的同时,产品出口日本、韩国、欧美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全部装备技术建立在当代钢铁冶炼、冷热加工、液压传感、电子控制、计算机和信息通讯等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具有大型化、连续化、自动化的特点。通过引进并对其不断进行技术改造,保持着世界最先进的技术水平。 公司采用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主要产品均获得国际权威机构认可。通过BSI英国标准协会ISO9001认证和复审,获美国API会标、日本JIS认可证书,通过了通用、福特、克莱斯勒等世界三大著名汽车厂的QS9000贯标认证,得到中国、法国、美国、英国、德国、挪威、意大利等七国船级社认可。公司具有雄厚的研发实力,从事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的开发研制,为公司积聚了不竭的发展动力。公司重视环境保护,追求可持续发展,在中国冶金行业第一家通过ISO14001环境贯标认证,堪称世界上最美丽的钢铁企业。

宝钢股份corex项目连连亏损欲整体迁至八一钢铁

宝钢股份corex项目连连亏损欲整体迁至八一钢铁 2012-04-1110:46:00来源:财经网(北京)有20人参与手机看新闻 4月10日,记者从一位知情人士处获悉,宝钢股份(600019.SH)号称全球最大的COREX熔融炉项目罗泾COREX炉将整体迁建至八一钢铁集团,八一钢铁集团正在对该项搬迁工程进行招标。随后记者在国电招标网上发现一份招标人为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项目业主)的招标公告,该公告显示,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八钢拟对宝钢股份罗泾COREX炉整体迁建至八钢炼铁工程项目进行招标。而据4月6日参加了宝钢股份分析师业绩交流会的分析师透露,公司高管的确表示过正在研究是否把COREX炉搬去新疆,以盘活资产。罗泾COREX炉项目是宝钢股份耗费140多亿元的价格从宝钢集团手中买来的,买来后却连连亏损。“项目最后以搬迁到新疆告终,无论以哪种形式转让给八钢,对于宝钢股份来说都意味着100多亿的投资可能打了水漂,”有业内人士表示。据悉,罗泾COREX炉项目是宝钢股份2008年年初以143.4亿元的价格从宝钢集团手中买来的罗泾项目相关资产。该项目是国内首座也是全球最大的COREX熔融还原清洁冶炼系统。与传统的高炉炼铁不同,直接用煤和铁矿石生产铁水,不需要炼焦和烧结工序,在环保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当时宝钢股份对外表示,收购罗泾项目相关资产可以完善股份公司宽厚板产品配套,扩大公司宽厚板产能,发挥产线协同效益,提升产品竞争力。

但实际运营情况显示,2008年4月-12月该项目累计亏损2.4亿元;2009年亏损扩大至9.98亿元;从2010年开始宝钢股份年报中未再单独披露该项目的盈利情况,但其生产的宽厚板2010年毛利率-4.7%,2011年毛利率继续下滑至-8.9%。上述人士成,COREX炉实际已经成为宝钢股份的沉重包袱。“COREX炉所需要的块煤、焦炭、球团和块矿,成本较高;炼铁能耗接近其高炉炼铁能耗2倍,吨铁成本比高炉炼铁要高出近1500元。此外炼铁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煤气并没有用于效益最优的燃料用途,而是用于发电,但上网电价较低,”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搬到新疆可以利用资源优势降低生产成本。宝钢股份财报显示,201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28.6亿元,同比增长10%;实现净利润73.6亿元,同比下滑43%。 责任编辑:NF015(本文来源:财经网作者:周莉) 宝钢140亿买来大累赘最先进炼铁工艺在华水土不服曾对全球所谓“最先进”的COREX炼铁工艺项目寄以厚望,不惜斥资140多亿元购买的这个项目,几年运作下来,却成了宝钢股份(600019.SH)的一大累赘。 “这个项目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宝钢股份内部人士昨天向《第一财经日报》证实,公司计划将罗泾COREX项目搬迁到新疆地区,可能卖给新疆八一钢铁集团。 对此,钢铁行业权威专家高渝纲昨天接受本报采访时称,“20年前我就反对引进这个项目,这个工艺是非常不成熟的,从宝钢运行这

证券投资与分析—宝钢股份

题目:宝山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分析报告 正文: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宝钢(Baosteel),是中国最大的钢铁公司,也是国有企业,它的总部位于上海。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600019),简称宝钢股份,是宝钢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宝钢是我国目前最具现代化的钢铁联合企业,具有与浦项、新日铁等世界一流企业抗衡的实力。宝钢股份的盈利能力远远超过国内其他钢铁公司。随着中国的宏观经济步入一个新的增长期,以及各种大型投资基金的推出,宝钢的业绩和股票价格都将有出色的表现。 一、宏观经济分析 (1)、我国经济形势分析: 2010年第一季度GDP增长11.9%,比上年同期加快5.7个百分点,较上年第四季度加快2.2个百分点。4、5月份工业增加值增长率分别为17.8%和16.5%,较第一季度分别降低1.8个和3.1个百分点。依据工业增长水平测算,第二季度GDP增长率在10.5%左右,上半年GDP增长率在11%左右。总体看,尽管出现回落态势,但经济增长仍保持着较高速度。 在扩大内需一系列措施支持下,2009年以来居民消费信心持续增强,买房、买车等消费结构升级活动趋于活跃。随着人口向城市的持续转移、就业和收入形势好转,居住性的买房需求增加较快,受房价快速上涨及近期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影响,这些需求没有充分释放,但累积的能量在不断增强。如果房价走稳,政策对其进行积极引导,就会释放较大的买房需求潜力。汽车市场需求可能会出现短期调整,但其持续较快扩大的总趋势不会改变。综合看,消费结构升级活动将持续活跃,而且不断趋向健康稳定,在其影响下,消费将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增长,全年消费实际增长率预计大体保持在2009年水平。国内消费市场持续活跃和出口强劲恢复,也将对各类企业发展提供越来越多的机会,逐步引导其生产投资趋于活跃。综合这些情况,政府投资增量基本消失后,在市场力量推动下,投资增幅将保持在20%左右。房地产投资将成为投资的主导力量,若政策调控得当,有望保持30%左右的持续快速增长。 (2)、我国证券市场现状分析

宝钢股份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宝钢股份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偿债能力指企业清偿到期债务的现金保障程度。偿债能力又分为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短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用流动资产偿还流动负债的现金保障程度,一个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的大小,一方面要看流动资产的多少的质量如何,另一方面要看流动负债的多少和质量如何。长期偿债能力是企业偿还长期债务的现金保障程度,其主要取决于企业的资产与负债的比例关系,以及获利能力。本文将从这两个方面对宝钢股份公司进行历史分析,并与武钢股份公司进行同业比较分析。 一、宝钢股份公司简介 宝钢公司,全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于2000年2月3日于上海市正式注册。经营范围为:钢铁冶炼、加工、电力、煤炭、工业气体生产、码头、仓储、运输等与钢铁相关的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服务,汽车修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等。 二、短期偿债能力的分析 (一)历史比较分析 表1和表2是宝钢股份公司2009年和2008年的财务资料,我们将从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现金比率三个指标来进行比较和分析。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现金比率=(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流动负债 表1 单位:元 表2 1. 流动比率分析 从表2中可以看出,该企业2009年流动比率实际值低于2008年实际值,说明该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比前一年有所下降。从资产负债表中可以看出,本期流动比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流动资产降低的速度远大于流动负债的降低速度。 2.速动比率分析 本公司2009年速动比率比2008年略有提高。通过报表可以看出,本年流动负债合计比前一年大幅下降,约2%,而速动资产仅下降不足0.5%。这说明企业的流动负债大幅减少。 3.现金比率分析

宝钢股份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O二0年九月十五日上海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股东报到登记、入场时间: 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14:00-14:30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14: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宝钢股份技术中心1号厅 参加会议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审议议题: 1.关于申请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1.关于申请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1) 2.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一、业务背景 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企业流动资金管理需求,5月21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开展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发行人在试点期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期限在1年及以下的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限于偿还1年内到期的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用于长期投资需求。 经评估,公司符合上交所发行人的试点条件,试点范围准入条件详见下表: 试点范围准入情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备注 条件1:适用本所公司债券优化融资监管安排,且 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或最 符合 近一年末的速动比率大于1。 条件2:综合实力较强、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 健全的证券公司。 条件3:经本所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业务评估 前期公司已获证监会批准的公司债注册核准额度为200亿元,品种为一般公司债券等,期限2-5年,有效期2019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6日。为灵活利用公司债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债券,建议同意公司增加短期公司债发行品种。 同时考虑到前期公司已获证监会公司债注册核准额度200亿元,目前仍剩余170亿元额度,加之银行间交易商协会TDFI注册亦在有效期内(有效期2019年9月12日至2021年9月11日),现有注册工具预计能够满足公司融资需求,故此次拟不再单独申报注册额度(待2021年9月现注册有效期到期前一并申报)。且在原注册额度内发行短期公司债,无需另外向上交所申请注册发行材料,因此建议不再另行申请追加发行额度。

股票分析之宝钢

证券投资分析之宝钢股份 一、钢铁行业分析 1.行业定义及分类 a) 我国政府对钢铁行业的定义是:“以从事黑色金属矿物采选和黑色金属冶炼加工等 工业生产活动为主的工业行业。” i. 黑色金属的采选和冶炼加工 ii. 钢铁生产相关的一些专用制品制造业 b) 按《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钢铁工业分布于: i.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ii. “采掘业” iii.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2.行业主要特征 ①钢铁行业对后向产业的关联性大。 ②钢铁行业景气循环与经济周期具有一致性。 ③钢铁行业属于资源、能源密集型产业。 ④我国钢铁行业处于成长期。 ⑤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偏低。 3.五力模型分析 4.2007年钢铁行业基本运行特点 需求方 宏观经济紧缩的情况下,钢铁需求出现明显下降。 替代品 在目前材料工业的发展水平下,钢铁行业几乎没有近似的替代品。 供应方 铁矿石和焦炭等上游产品价格上涨;议价能力强。 业内竞争 行业内竞争不明显 区域垄断特征明显 潜在竞争者 大量的沉淀成本投入;政策保护,难以进入。

a.钢铁生产仍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2007年我国钢铁工业总体继续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 2007年我国生铁、粗钢产量分别可达4.72亿吨和4.9亿吨,增速分别为16.78%和17.0%。尽管与2006年相比增速已经下降,但我们看到绝对数量的增长仍分别高达6800万吨和7200万吨。预计2008年我国生铁和粗钢的增速将进一步回调至10%~12%左右,但绝对数量的增长仍高达5000万吨左右。 b.钢材产量、消费量均保持较高增速,钢材净出口规模继续扩大 2007年我国钢材表观消费量高达5亿吨以上,由于支撑我国钢材消费的有利因素仍然存在,因此预计2008年国内钢材消费仍有相当可观的增长空间,但增速可能进一步回调。由于新投产项目减少,钢材市场的供需矛盾并不突出,钢铁工业并不存在产能过剩的太大压力。 同时由于钢材出口数量的大幅增长,我国钢材净出口数量进一步增长,全年可达4550万吨。钢材净出口数量的大幅增长主要源于出口钢材的大幅增长,而进口钢材数量则基本保持稳定。2007年我国出口钢材高达6300万吨,同比增长约46.5%,增长量超过2000万吨。2007年我国政府为抑制钢材的出口,不仅取消了钢材的出口退税,还对钢材开征出口关税,同时实行钢材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在这一系列措施的影响下,我们预计2008年我国出口钢材的增速将大幅下降,预计出口钢材的规模可望控制在7000万吨以内。 c.钢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有所反弹 2007年上半年我国钢铁行业(含铁合金)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92.9亿元,全年钢铁行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40亿元,同比增速约为4.1%。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12001~2007年我国钢铁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变化 虽然近年来我国政府对新建钢铁项目的审批十分严格,但不少钢铁企业仍然利用技改、延伸产业链等机会和方式增加投资,扩大产能。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钢铁行业虽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巨大,但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利用自有资金。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钢铁行业投资的资金中约82%是企业自筹资金,仅有15%左右是利用银行贷款。钢铁工业受信贷资金的影响程度在削弱。 d.钢材自给率水平大幅提高,但高附加值品种钢材仍有缺口 2007年随着我国钢材生产能力的继续增长,钢材的自给率水平不断提高。长线材品种

(完整版)宝钢财务报表分析

宝钢股份财务分析 金融1403班 盛佳慧 周旋 秦赟 邵江南 鲁明州 杨凡

1.公司概况 1.1公司简介(历史发展及经营范围)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经中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国经贸企改[1999]1266号文批准,由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前称“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独家发起设立,于2000年2月3日正式注册成立。宝钢股份主要经营钢铁冶炼、加工,电力、煤炭、工业气体生产,码头、仓储、运输等与钢铁相关的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服务,汽车修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其中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工业炉窑,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金属矿石、煤炭、钢铁、非金属矿石装卸、港区服务,水路货运代理,水路货运装卸联运,船舶代理,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国际招标,工程招标代理,国内贸易,对销,转口贸易,废钢,煤炭,燃料油,化学危险品(限批发)限分支机构经营。 1.2基本财务状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宝钢股份总资产23,412,3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990,300万元,非流动资产23,412,300万元;负债总额为2,011,69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9,185,980万元,非流动负债11,197,70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2,214,600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收入16,411,700万元,净利润101,287万元。 1.3公司战略 1.3.1 战略定位 公司以“创享改变生活”为使命,以“诚信、协同”为价值观,以“成为钢铁技术的领先者,成为环境友好的最佳实践者,成为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公司典范”为愿景,以“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钢铁企业和最具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为战略目标。 1.3.2战略重点 宝钢集团未来的基本战略是围绕规模扩张的未来发展主线,实现从精品战略

宝钢股份合并吸收武钢股份

宝钢股份合并吸收武钢股份套利分析 一、基本信息 二、合并换股方案摘要 1、宝钢股份作为续存方,武钢股份将注销法人资格; 2、宝钢股份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武钢股份的发行价为:4.60元/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为4.60元/股。 3、武钢股份的换股价格为2.58元/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为2.58元/股。 4、武钢股份和宝钢股份的换股比例为1:0.56; 5、武钢股份与宝钢股份停牌前收盘价的比值为:2.76:4.90,即0.5632:1。 三、合并换股套利分析 (一)无风险套利 武钢股份与宝钢股份的换股比例为1:0.56,一旦武钢股份和宝钢股份复牌后的股价比值偏离0.5632,那么将产生无风险套利空间。排除武钢股份与宝钢股份股价保持0.56的情况之后,对双方的股价变化后的比值做以下假设: 情况A:双方价格变化后出现武钢股份和宝钢股份的价格比值大于0.56,那么就意味着武钢股份价格被相对高估,这时可以融券做空武钢股份同时以融券股份数量的0.56倍买入宝钢股份,等待双方的股价比值回归0.56,即可获得无风险收益; 例如,复牌后,某一时刻,武钢股份价格2.96,而宝钢股份价格为4.98,此刻它们的价格比值为0.594,大于0.56,那么就可以融券做空武钢,同时买入宝钢股份。比如此刻融券100万股武钢股份,即融券做空296万武钢股份,同时买入56万股宝钢股份,即做多278.88万宝钢股份,持有到双方的股价比值回归到0.56时,即可平仓获得

约17.12万元无风险收益。 情况B:双方价格变化后出现武钢股份和宝钢股份的价格比值小于0.56,那么就意味着武钢股份价格被相对低估,而宝钢股份价格相对偏高,这时可以融券做空宝钢股份同时买入相应比例武钢股份,等待双方的股价比值回归0.56,同样可获得无风险收益; (二)现金选择权套利 这期重组合并中,宝钢股份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武钢股份的发行价为:4.60元/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为4.60元/股。武钢股份的换股价格为2.58元/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为2.58元/股。在股权登记日持有相关公司股票的股东,都可以行使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 当股权登记日之前,任意一家公司的股价低于现金选择权价格,都可以买入并持有到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执行日行使现金选择权套利。 四、套利风险分析 1、合并换股重组审批风险。 目前合并换股重组已经获得国资委同意,但还需要证监会核准相关事项,以及通过必要的反垄断审查,不过此次合并是政府意志,审批通过已经板上钉钉。 2、武钢股份融券提前终止的风险。 此次合并吸收,宝钢作为续存方而武钢则会被注销法人资格,武钢的融券资格可能会提前被终止,如果融券做空武钢,则可能面临这个方面的风险。 3、与现金选择权相关的风险。 现金选择权的行使相对繁琐,任何一个步骤遗漏都可能丧失现金选择权,导致最终无法实现套利目标。 通常现金选择权的行使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股票; 2、目标股股东大会表决本次交易方案中的换股合并方案项下的各项子议案时均投出有效反对;持续持有代表该反

宝钢股份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宝钢股份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宝钢股份”或“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业务及技能人才勤奋努力工作,确保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股东利益最大化,拟实施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对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与解除限售切合公司的实际管理需要,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同时保障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公平性、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考核制度及方法公开化,考核过程程序化、规范化。 (2)考核指标尽可能量化,并需要明确界定该项指标的定义及衡量方法;对于难以量化的行为指标,要求通过结果描述、关键事件记录方式进行客观评价。 (3)考核指标及考核结果必须与被考核人沟通确认,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时,可向本单位或上一级主管单位绩效考核组织部门反馈。 (4)股权激励的考核坚持公司利益与个人激励相结合、个人工作绩效与素质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范围为限制性股票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 (2)公司关键岗位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技能等骨干人员。 三、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四、考核制度 (1)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工作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办法》具体规定实施。 (2)公司关键岗位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技能等骨干人员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公司及各单位相应的评价办法执行。

基于波特五力模型的普钢企业竞争力分析-以宝钢股份股份公司为例

基于波特五力模型的普钢企业竞争力分析-以宝钢股 份股份公司为例 【内容提要】本文从公司背景介绍出发,简要分析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所处行业目前的发展状况,再切入波特五力模型的理论介绍,并应用分析钢铁行业,最终提出宝钢股份提高竞争力的对策。 【关键词】竞争力;五力模型;宝钢股份

目录 一、公司背景及简介 (3) (一)公司概况 (3) (二)经营分析 (3) 1、公司2012年-2017年6月,财务报告简表如下: (3) 2、公司2012年-2017年上半年的关键财务指标 (4) (三)行业概况 (5) 二、公司竞争状态分析 (5) (一)行业地位 (5) (二)波特五力模型简介 (8) (三)公司竞争力分析 (9) 1、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9) 2、购买者议价能力 (10) 3、潜在竞争者的进入能力 (10) 4、钢铁替代品的替代能力 (11) 5、行业内现有竞争者的竞争能力 (11) 三、提升公司竞争力的对策 (12) (一)通过并购重组进一步壮大公司竞争力 (12) (二)优化供应链系统,降低运营成本 (12) (三)开拓其他区域市场 (13)

一、公司背景及简介 (一)公司概况 宝山钢铁股份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钢铁联合制造企业,是中国钢铁制造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于2000年2月,由上海宝钢集团投资设立,并于2000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19)。2017年2月公司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换股吸收合并。公司目前拥有上海宝山、南京梅山、湛江东山、武汉青山等四个钢铁生产基地。截止目前,公司是全球碳钢品种最丰富的钢铁制造企业之一,在全球上市钢铁企业中,宝钢股份的粗钢、汽车板产量位居全球第三、取向电工钢产量排名第一。 截至2018年3月12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股 (二)经营分析 公司向下游客户提供钢铁制造、加工、服务一条龙服务,主要产品包括冷轧碳钢板卷、热轧碳钢板卷、钢管、长材、宽厚板、不锈钢、特殊钢,主营业务突出,市场占有率高,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857.10亿元,同比增长13.16%,实现归母净利润89.66亿元,同比增长超过8倍。 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85.1亿元,同比增长58.2%,主要系公司湛江项目投产,产生收益,以及钢价回升,市场回暖,公司抓住机遇提升了产品层次,进行成本改革,缩减了支出。另外,宝武合并产生的协同效应亦对利润的增长产生了积极效果。 1、公司2012年-2017年6月,财务报告简表如下:

中石化重组

(国有类4)中石化重组 类型上市公司私有化 运营路径 2006年2月,中石化采用现金回购、公司退市的方式,斥资143亿元将旗下齐鲁石化、石油大明、扬子石化和中原油气4家上市子公司的所有股票纳入囊中,顺利完成对上述四家公司的私有化。随后,中石化还以33亿元收购东方石化,间接控股上市公司北京化二。 中石化的股改进程随即加速。2006年8月,中石化现身第46批股改公司名单。9月29日,中石化的股东大会获利通过10送2.8股的股改方案。同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宣布,由于“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已经完成股改,从10月9日起,“G”标取消,未股改公司将被冠以“S”标记。历时一年多的股权分置改革正式步入了收官阶段。 紧接着,中石化又马不停蹄地投身于第二轮整合当中。2006年12月6日,中石化系旗下7家上市公司S石炼化、S泰石油、S武石油、S京化二、S川美丰和S岳兴长、S鲁润集体停牌,至此,一场以卖壳为主的大戏徐徐拉开帷幕。 点评 “整合—股改—整合”是2006年中石化重组的主旋律。作为A股市场上的“定海神针”,中石油正通过私有化、卖壳等一系列动作,去改变各子公司之间主业重叠的格局,以达到内部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 (国有类5)建行收购美国银行(亚洲)公司 类型战略性横向并购 运营路径 2006年8月25日,建行与美国银行签署协议,建行将出资97.1亿港元收购美国银行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美国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而在一年多以前,美国银行曾用30亿美元巨资参股建行,持有后者8.52%的股份。 美国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是香港规模最小的银行之一,该银行在香港仅有14家分行,在澳门则为3家分行。收购完成后,建行在香港的业务规模将扩大1倍,客户贷款规模也从原来的第16位飙升至第9位。 根据2005年底的资产评估,美国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90.7亿港元,净资产为73.8亿港元。建行此番97.1亿港元的收购价,仅相当于净资产的1.32倍,远低于在香港发生同类交易的收购价。 点评 此桩交易的最大看点在于其“低得离谱”的收购价:由于美国银行持有建行8.52%的股份,如果它将美国银行(亚洲)的资产便宜1亿港元卖与建行,建行股价势必相应上涨,美国银行在股价上涨中的收益极有可能超过1亿港元。 建行正是充分利用美国银行的这种心理,以超低价将美国银行(亚洲)揽入怀中。 (国有类6)中国铝业圈进8家铝企

宝钢集团深度经营分析报告

宝钢集团深度经营分析 2020年11月

1. 中国钢铁行业核心资产 1.1. 中国钢铁业龙头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上海宝山钢铁总厂,成立于 1977 年。1998 年宝山钢铁与上钢、梅钢合并,成立宝钢集团;2000 年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并于同年在上海交易所上市。2013 年,公司完成 A 股史上规模最大的股票回购,耗资 50 亿元,累计回购并注销 10.4 亿股。 公司于2017 年通过换股吸收合并武钢股份。武钢股份大股东武钢集团整体划入宝钢集团,后者更名中国宝武集团。武钢股份与宝钢股份实施换股,换股比例 1:0.56;原武钢股份旗下所有资产、负债、人员、合同、资质等全部转入武钢有限,武钢有限由宝钢股份 100%持股。合并后的宝钢股份一跃成为国内钢铁业龙头。2019 年公司粗钢产量全世界排名第二,汽车板产量世界第三。 图1:宝钢股份发展历程 数据来源:公司公告, 公司专注于钢铁业,同时从事与钢铁主业相关的加工配送、化工、信息科技、金融以及电子商务等业务。公司钢铁主业专业生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碳钢薄板、厚板与钢管等钢铁精品,主要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能源交通等行业。公司大力推进智慧制造理念,成为国际第三家、国内第一家入选世界经济论坛“灯塔工厂”的钢铁制造基地。公司整体技术装备建立在当代钢铁冶炼、冷热加工、液压传感、电子控制、计算机和信息通讯等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具有大型化、连续化、自动化的特点,处于世界钢铁行业领先者地位。

1.2. 产品优异,产能行业第一 吸收武钢股份之后,公司目前拥有上海宝山、武汉青山(原武钢)、湛江东山和南京梅山四大制造基地,合计粗钢产能 4853 万吨,为行业第一水平。2019 年产量 4688 万吨,产能利用率高达 97%。 图2:公司四大生产基地(2020 年H1) 数据来源:公司官网, 公司主营板材,2019 年公司板材(冷轧、热轧板)产量占比高达 82.3%,收入占比钢铁业务营收比例 80.3%,总营收占比 55.4%。其中,冷轧板主要产品为汽车板、家电板,热轧板产品广泛应用于桥梁、建筑、汽车、家电、机械等行业。钢管产品应用于石油、天然气管道,硅钢用于特高压输电。 表1:公司主营产品下游 种类 冷轧碳钢板卷 热轧碳钢板卷 钢管 应用场景 汽车板、家电板。 桥梁、建筑、汽车、家电、机械、压力容器等制造行业。 石油、天然气管道 特高压输电 硅钢 数据来源:公司官网, 公司重要产品汽车板、家电板性能优异。公司早在 2001 年成为菲亚特供货商,2002 年供货一汽大众,并于2004 年联手日本新日铁株式会社和卢森堡阿赛洛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宝钢新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抢占汽车板市场。目前公司汽车板市占率高达60%,家电板市占率高达 70%。

宝钢简介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宝钢(Baosteel),是中国最大的钢铁公司,也是国有企业,它的总部位于上海。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600019),简称宝钢股份,是宝钢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 宝钢集团简介 宝钢集团公司(简称“宝钢”)是中国最大、最现代化的钢铁联合企业。宝钢股份以其诚信、人才、创新、管理、技术诸方面综合优势,奠定了在国际钢铁市场上世界 BSI英 美国、 环境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是以宝山钢铁(集团)公司为主体,联合重组上海冶金控股(集团)公司和上海梅山(集团)公司,于1998年11月17日成立的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 宝钢是中国最具竞争力的钢铁企业,年产钢能力3000万吨左右,赢利水平居世界领先地位,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2006年12月14日,标准普尔宣布将宝钢集团和宝钢股份长期信用等级从“BBB+”提升至“A-”。这是目前全球钢铁企业中的最高长期信用等级,也是中国制造业中的最高等级。在全球钢铁企业中,能够取得“A-”的企业仅有宝钢和韩国浦项。在六家取得“A-”及以上信用级别的中国企业中,宝钢是唯

一一家制造业企业,在国内优秀企业中继续处于领先水平。宝钢是中国最具竞争力的钢铁联合企业,是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全球合作伙伴和钢材总供应商。2009年,宝钢营业总收入1,953亿元,利润总额149亿元,资产总额4,020亿元,净资产2,430亿元;宝钢从业人员总数为106914人;2010年宝钢连续第七年进入《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企业,列第276位,并被评为2009年度“全球最受尊敬企业”,成为中国内地唯一获得此称号的企业。2009年宝钢产钢3887万吨,位列全球钢铁企业第三位。宝钢品牌在世界品牌价值实验室(WorldBrandValueLab)编制的2010年度《中国品牌500强》排行榜中排名第12位,品牌价值已达765.12亿元。 在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最新排名中,宝钢集团公司以2009年 钢长期的追求。 宝钢坚持以人为本,秉承严格苛求的精神,走学习创新的道路,追求世界一流的目标。 宝钢充满活力与发展机会,期待与您共创现代生活。 产品介绍 宝钢是中国规模最大、品种规格最齐全、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份额比重最大的钢铁企业。其主要生产基地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宝钢集团上海浦东钢铁有限公司、宝钢集团上海五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上

九、 重要事项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 (二) 破产重整等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无破产重整等相关事项。 (三)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1、 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3、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卖 出 472.65 ---0.93 (四) 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吸收合并情况 报告期内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吸收合并情况。 (五)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无。

(六)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 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的主要关联方是宝钢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本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 购销产品、接受劳务 注: 以上公司均含其子公司。 以上产品销售占本报告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0%,商品采购、接受劳务占本报告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1.0%、2.5%。 以上交易均通过现金或票据结算。

(2) 金融服务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公司(持股62.10%)、宝钢集团(持股35.18%)等单位共同持股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是以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成员单位提供内部结算、存贷款、短期资金理财和投融资等综合金融服务。 本报告期,财务公司向宝钢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51.3亿元,贷款余额24.7亿元,获取贷款利息收入1.5亿元,吸收宝钢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存款年末存款余额为83.2亿元,支付存款利息为1.8亿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 本报告期,财务公司向宝钢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贴现5.6亿元,年末余额1.5亿元,获取贴现利息收入0.02亿元,贴现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贴现利率为基础确定。 本报告期,宝钢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委托财务公司进行国债回购等理财活动,财务公司受托理财6.0亿元,收取服务费1.4万元。 上述(1)、(2)日常关联交易是双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公司与主要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3) 与关联方共同研发 2010年宝钢股份与集团公司设立两项共同研发项目,为期三年,分别是“宝钢COREX-3000生产关键技术平台建设和研究”项目(以下简称COREX项目)和“宝钢特钢研制中心(平台)工艺技术及产品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特钢项目)。合作研发形成的专利、技术秘密等技术成果归宝钢股份与集团公司共同拥有。 根据宝钢股份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合作研发协议,2011年集团公司投入研发费用6.6亿元,其中COREX项目投入3.1亿元,特钢项目投入3.5亿元。 2、 资产、股权受让、转让发生的关联交易 经公司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摘牌收购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宝钢金属所持有的汽车零部件板块公司全部股权。标的股权包括宝钢金属持有的上海宝钢车轮有限公司、烟台宝钢车轮有限公司、上海宝钢热冲压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宝钢液压成形零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摘牌总价为5.4亿元。 3、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无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 4、 与关联方存在的债权债务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债权债务形成原因为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产生的应收应付款、收购宝钢集团资产形成的长期应付款。 公司于2008年4月1日收购宝钢集团上海浦东钢铁有限公司罗泾项目相关资产和业务,交割价为人民币143.4亿元,价款分5年免息支付,每年支付20%。从2009年开始,每年的12月31日支付本次收购的余款,至2012年12月31日全部支付完毕。该资产收购项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初长期应付款余额54.1亿元,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本年核销的未确认融资费用2.2亿元,本年偿还额 28.7亿元,期末余额27.6亿元,当年确认的利息支出2.2亿元。 5、 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经营性资金被占用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