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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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业务控制制度

6.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业务控制制度

投资业务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公司】(以下称【本企业”)的投资业务控制,保护投资人和本企业的权益,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称 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投资业务控制制度,保证本企业的投资决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的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第二章投资业务控制原则第三条本企业投资业务控制应遵循如下原则:(一)合法合规性原则。

基金的投资业务控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本企业内部制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二)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三)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业务控制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四)强化监督原则。

在投资业务控制的不同环节之间相互监督。

第三章投资决策第四条本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企业对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在管基金投资业务的决策,以及投资策略、投资政策的确定等。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并决定如下事宜:(一)基金对拟议投资项目进行投资;(二)基金将投资权益变现、从投资项目中退出;(三)与基金的投资业务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根据基金投资业务的需要随时召开,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所有参会委员均可听见或看见的方式进行,也可不采用会议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等通讯手段进行书面审议。

第七条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相关投资项目的负责人应提供有关拟议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结果、投资分析意见等资料,包括必要的背景材料和有助于委员理解投资项目的其他信息和数据资料。

当任何委员认为信息不充分、论证不明确或拟议投资项目需进一步采取其他投资前风险控制措施时,投资决策委员会可延期审议该事项。

基金会资金管理办法

基金会资金管理办法

基金会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规范基金会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运作,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基金会所有资金的管理活动。

1.3 基金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金运作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资金来源及分类2.1 基金会资金来源包括:捐赠收入、投资收益、政府资助、其他合法收入。

2.2 基金会资金分为:自有资金、受托管理资金、专项资金。

2.3 自有资金指基金会原始注册资金及后续合法增加的资金。

2.4 受托管理资金指基金会接受委托管理的资金。

2.5 专项资金指捐赠人指定用途的资金。

三、资金管理组织架构3.1 基金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工作。

3.2 财务管理部门设财务总监、会计、出纳等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

3.3 基金会设立财务审计委员会,负责对财务管理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审计。

四、资金管理基本原则4.1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运作合规。

4.2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4.3 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4.4 透明度原则:公开资金运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资金使用范围及审批流程5.1 基金会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公益活动支出、管理费用、投资支出、其他合法支出。

5.2 基金会设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公益活动项目的策划、执行和监督。

5.3 资金使用应按照以下审批流程进行:(1)项目管理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2)财务管理部门进行预算审核;(3)基金会领导审批;(4)财务管理部门执行。

六、投资管理6.1 基金会应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决策流程等。

6.2 投资决策应遵循风险分散原则,确保投资安全。

6.3 投资收益应纳入基金会财务统一管理,用于支持基金会公益活动。

七、风险管理7.1 基金会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防范资金风险。

7.2 定期进行财务分析,评估资金运作风险。

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账户管理

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账户管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基金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所有财务账户的管理,包括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基金托管账户等。

第三条账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账户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和风险;2. 完整性原则:确保账户记录真实、完整,便于审计和监管;3. 透明性原则:确保账户信息公开透明,便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管;4. 规范性原则:确保账户管理流程规范,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账户设立与变更第四条基金会设立账户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开立。

第五条账户设立应提供以下资料:1.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 基金会章程;3. 财务负责人身份证;4. 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账户变更包括账户名称变更、账户性质变更、账户开户行变更等,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 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2. 经基金会理事会或授权部门审批;3. 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4. 完成变更手续,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七条账户设立和变更后,基金会应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账户使用与监督第八条账户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基金会的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资金支付;2. 不得使用账户进行与基金会业务无关的收支活动;3. 不得将账户资金借给他人或单位使用;4. 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账户资金。

第九条账户监督应遵循以下规定:1. 基金会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账户使用情况进行审计;2. 基金会理事会或授权部门应定期对账户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 财务负责人应加强对账户使用的管理,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第四章账户结算与报告第十条账户结算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基金会财务部门应定期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账实相符;2. 对账户收支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定期编制账户收支报表;3. 对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基金会决策提供依据。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第六批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第六批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第六批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第六批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申报条件:申报机构需要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合规经营能力,并且需要在中小企业发展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和优秀的绩效表现。

2. 申报材料:申报机构需要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机构章程、组织结构、人员资质等相关文件,并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承诺。

3. 申报流程:申报机构需要按照指南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并填写完整的申报表格。

4. 评审标准:申报机构将按照一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包括机构实力、管理能力、投资经验、服务能力等方面的考量。

5. 评审流程:申报机构经过初审和复审后,将进行面试和尽职调查。

评审结果将最终由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评审委员会决定。

6. 结果通知:申报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收到评审结果通知,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后续的工作安排。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简要介绍了申报指南的一些内容,具
体的申报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化,请申报机构密切关注相关部门的通知和公告。

6.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财税【2015】30号)

6.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财税【2015】30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财税[2015]30号 2015.2.2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和《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下简称收费基金)管理,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收费基金管理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依法从严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新设立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必须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但按照国际惯例或对等原则确需设立的,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新设立不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或按照国务院明确的审批管理规定,由省级以上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重要的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各地区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得越权设立收费基金项目。

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把收费基金项目设立审批关,进一步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坚决杜绝违规设立收费基金项目的发生。

二、严格规范减免、缓征、停征和取消收费基金管理取消或停征收费基金项目,必须按照设立收费基金项目的管理权限予以批准。

取消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基金项目,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

对减免或缓征收费基金,要集中管理权限,并制定公开透明的审批程序。

凡不符合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的,一律不得减免或缓征。

对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减免、缓征、停征或取消。

收费基金的执收部门和单位未按规定批准,一律不得自行减免、缓征或停征收费基金。

各地区要按照国发〔2014〕62号文件要求和本通知规定开展一次专项清理,认真排查本地区制定出台的收费基金减免、缓征、停征和取消政策,特别要对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备忘录、会议或会谈纪要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请示、报告和批复等进行全面梳理,凡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要一律停止执行,并发布文件予以废止。

中央资金管理办法【六篇】

中央资金管理办法【六篇】

中央资金管理办法【六篇】中央资金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全省促进就业工作,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xx〕64号)、《关于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32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就业专项资金是指由各级公共预算等渠道安排的用于支持扩大和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工作、提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能力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就业专项资金按照“分级筹集、分级管理”的原则筹集和使用,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主要用于对地方资金的适当补助。

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按照“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的原则统筹使用资金,重点保障就业困难就业补助支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

第四条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同级财政公共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并优化支出结构,发挥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扩大就业。

第六条就业专项资金的筹集渠道包括:(一)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二)上级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三)市、县(区)政府按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当地留成部分的20%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并逐级上缴安排数的20%作为上级调剂金;(四)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扩大支出范围用于促进失业人员就业的资金;(五)就业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六)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

第三章使用范围第七条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资助、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高技能人才培养、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服务信息平台等。

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 篇6

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 篇6

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篇6
为了更好的落实上级医保中心的各项制度,发挥我院自我管理的能动性,强化竞争机制,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正常使用,特制定医保查房制度如下:
1、医保查房由医保科人员每天查房。

2、查房人员要求清楚准确的记录好查房记录。

3、各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必须一起下到病房查房。

4、查房要求带医疗证逐个对照看是否是患者本人,查阅、调阅有关资料各科室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

5、患者如果有在问清什么原因,当班医护人员是否清楚,是否有请假条。

6、各科医护人员在收治医保患者就诊时,必须认真进行身份识别。

查房时发现伪造、冒用和涂改的证件或与所持医疗证、身份不符时,拒绝记账扣留医保证并及时上报上级医保中心。

7、查房时积极宣传医保政策,解答好患者不清楚的问题。

8、各科医护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及时如实的提
供有关情况资料。

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doc 6)

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doc 6)

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doc 6)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物业专向维修资金的缴存和规定管理,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维修、更新、改造,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长春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为本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市财政部门负责对物业专项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及使用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产权人,以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人的非住宅物业的产权人按规定缴存的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中修、大修、更新和改造的专项资金。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产权人所有。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相关管线和设备设施维修、养护和责任。

第五条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来源:第十六条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向管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使用计划;(二)产权人分户明细;(三)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四)中修、大修、更新、改造项目的工程预算;(五)相关产权人同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书面证据;(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符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条件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按下列规定列支:(一)房屋共用部位的中修、大修、更新、改造费用,由该栋房屋的产权人按照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从各自所缴存的物业专向维修资金中列支;(二)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产权人按照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从各自所缴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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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4
基金绩效评价指标的发展
多因素绩效评估模型 三大指数属于以CAPM理论为基础的 单因素评估模型,无法解释按股票 特征进行分类的基金组合的收益之 间差异 Lenman,Modest(1987),Fama,French (1993,1996),Carhart(1997)等建立 多因素模型。
投资者除了考察基金的业绩指标外,还需要考察基金的结构指标 外部结构指标 –基金的规模。基金规模小,运作风险高,但投资灵活,对于敢冒风险的投资 者来说是一种较好选择。 –基金经理人背景。 –基金的费用。 内部结构指标 –基金的投资周转率。可分为股票周转率和债券周转率。 –现金流量 –基金的资产结构(股票、债券比例) –基金投资的行业结构 –基金投资的股票结构 –基金投资的时间结构
基金绩效评价指标
詹森指数 詹森指数是由詹森在1968年提出的一种以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为基础的评价基 金业绩的绝对指标,表示基金的投资组合收益率与相同系统风险水平下市场 投资组合收益率的差异,当其值大于零时,表示基金的绩效优于市场投资组 合绩效。当基金基金和基金之间比较时,詹森指数越大越好。计算公式为:
假设某基金2005年9月5日的资产净值为 1.0508元,2006年3月25日资产净值为 1.1099元,期间在2006年2月19日进行 了派息,每10单位派息0.2元,该基金 分红的权益登记日为2006年2月18日, 该日基金净值为1.0768元,请计算这一 期间的时间加权收益率。

第一种计算方法
2006-9-4
财务报表
封闭式基金需要公开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开放式基金需要公开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资产变动表、 前三个财务年度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和分配的纪录
2006-9-4
2006-9-4
2006-9-4
基金财务状况审计
托管人出具托管人报告 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
基金净值收益率。 计算公式:基金净值收益率=基金年 度净收益/基金年初净值 基金年初估值收益实现率 计算公式:基金年初估值收益实现 率=基金全年证券买卖差价收入/基 金年初估值收益 基金年末估值损失风险比率 计算公式:基金年末估值损失风险 比率=基金年末估值损失/基金年末 净值
J i Ri ,t [ R f ,t i ( Rm,t R f ,t )]
詹森指数假定非系统风险已通过投资组合完全分散掉
2006-9-4
基金绩效评价指标
三种指数应用对比分析 夏普指数、特利诺指数为相对绩效度量方法;詹森指数为风险调整基础上的 绝对绩效度量方法 特利诺指数和詹森指数均以β系数来测定风险,忽略了基金投资组合中所包 含证券数目(广度),只考虑获得超额收益的大小(深度)。 夏普指数、特利诺指数对基金绩效评价较具客观性,詹森指数用来衡量基金 的实际收益差异较好 评价充分分散的投资组合使用特利诺指数较好,评价专门投资于某一行业的 基金时,运用夏普指数较为合适。
收益分配的对象。在特定时日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2006-9-4
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收益分配方式。 分派现金。我国规定应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分派基金份额 不分配 收益分配的支付方式。 海外分派现金可由托管银行通知基金所有者前来领取或汇至银行账号; 分派基金份额直接由证券公司将分配的基金份额打印在投资者的基金股 份持有证明上。 国内基金分派现金通常是借助于证券清算系统或基金管理公司向托管银 行及投资者开户机构,直接将应分派的现金记录到基金所有者的账户上
台湾基金的收益分配。 投资收益全部分配,每年一次,未实现的资本利得不参与分配,采用现 金分派方式。
2006-9-4
我国的基金收益分配
新老封闭式基金分配政策不一,分配比例较高,每年分配一次。 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 两种收益分配方式,即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 两种方式各有利弊 各基金分配方案略有差别。 分红的频率应适当
2006-9-4
基金财务分析
单位资产净值 单位资产净值=净资产总值/发行的基金单位或股份数 净资产总值=总资产-总负债 =现今+股票价值+债券价值+其他投资项目的实际价值-应发放的股利和利 息-应支付的管理费和托管费-其他应付款 投资者应关注单位资产净值指标是否增长以及增长的持续性和增长幅度 大小 基金的资产净值主要由总资产规模确定,一般可从基金总资产的变化来 估算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
2006-9-4
基金的税收
基金所得征税 所得税征收对象。基金收益的最终享有者-投资者 所得税征收形式。有的国家统一按比例征收,有的分类征收 基金股份赎回或交易所得的征税。 我国对投资基金的征税 对基金组织的征税。暂不征收 对基金管理人的征税。依法征收企业营业税、所得税等,适当给予优惠 对基金持有人征税。针对不同的主体,税收政策略有区别。
1.1099 1.0508 0.02 R 7.53% 1.0508

2006-9-4
单位净值增长率
时间加权收益率。考虑分红再投资时间 价值的影响 计算公式:两种方法
一、分红转换成基金份额
(1 R D ) NAVt NAVt 1 NAVt1 D NAVt 1
2006-9-4
第十九章
基金信息披露
海外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
我国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
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
2006-9-4
基金信息披露的基本概念
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 公布基金的经营状况、投资组合以及各类财务报表等资料,以便提示投资 者基金的投资风险,引导投资者合理决策,同时有利于监管当局更好地实践 基金监管。 基金的信息披露可分为设立时的信息披露、运作中的信息披露以及不定期的 信息披露三个层次 1997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信息披露的三个层次以及文件 的格式;2004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基金的信息披露更加规范 。
2006-9-4
基金绩效评价指标
特利诺指数 特利诺指数是由杰克.特利诺在1965年提出,用单位系统性风险系数所获得 的所获得的超额收益率来衡量投资基金的业绩。 计算公式为:

Ti
Ri R f
i
特利诺指数隐含了非系统风险已全部被消除的假设,只考虑系统风险
2006-9和基本原则。基金收益分配的内容指基金当年的全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本原则包括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 投资的分红方式、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等。
收益分配的比例和频率。 各国对收益分配的比例规定得比较高 分配频率规定不一 我国规定封闭式基金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已实现收益 的90%。开放式基金应在基金合同中明确。
2006-9-4
单位净值增长率
简单收益率。不考虑分红再投资时间价 值的影响 计算公式:
R
NAVt
假设某基金2005年9月5日的资产净值为 1.0508元,2006年3月25日资产净值为 元,期间在2006年2月19日进行 NAVt 1 D 1.1099 了派息,每10单位派息0.2元,请计算 着一期间的简单收益率。 NAVt 1
2006-9-4
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
招募说明书内容和格式 上市交易公告书内容和格式
中期报告内容和格式
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
2006-9-4
第二十章
基金财务报表分析
投资结果报告
财务报表
基金财务状况报告的审计 基金的财务分析
2006-9-4
投资结果报告
投资结果报告是指基金公司依据投资计划进行投资后,定期向投资者公布的 反应投资基金资产运作状况和投资收益情况的报告。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分析投资基金市场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说明拟采取的投资策略 投资期内投资基金的资产运作状况 上一投资期与本投资期资产组合的构成 投资期末该投资基金资产的市价总值 投资期内所作的有价证券交易的纪录 阐述对投资市场发展趋势的预测
2006-9-4
海外基金的收益分配
美国基金的收益分配。 美国法律规定至少将获利的95%分配给投资者 分配方式包括派发红利、派发资本利得、红利销售和收益再投资
日本基金的收益分配。 封闭式基金每年分配一次,资本利得分配受限制 开放式基金每年分配一次,投资收益扣除费用和弥补前期亏损后全部用 于分配
二、分别计算分红前后的收益率
R (1 R1 )(1 R2 )......( 1 Rn ) 1
R
(1
0.02 )1.1099 1.0508 1.0768 0.02 7.62% 1.0508
2006-9-4
单位净值增长率
时间加权收益率 第二种计算方法
算术平均收益率和几何平均收益率
2006-9-4
基金财务分析
单位净值增长率 考察净值增长率是否超过同期大盘增长率,在基金中增长率的排名 分析净值增长的原因 –计算年度净值增减额 –分别确认经由同期净收益而增减的基金净值,经由估值收益增减变动 而增减的基金净值,以及经由收益分配而减少的基金净值 –分别计算三个不同的基金净值变动因素对当期基金净值增减额的贡献 率 –年度基金净值变动=本年度基金净收益+估值增减变动额+本年度内基 金收益分配
2006-9-4
海外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
基金成立时的信息披露。主要指有关文件资料的公布,包括基金合同、基金 公司章程以及招募说明书等。 基金运作中的信息披露。包括基金业绩报告、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基金持有 人大会报告以及财务报告等。
2006-9-4
我国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一般包括三方面内容: 1、基金发行时的信息披露。包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份额上市交 易公告书 2、基金投资运作中的定期的信息披露。包括中期报告、年度报告、投资组 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公开说明书等 不定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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