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特种设备(锅炉)使用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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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流程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流程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流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是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证明文件,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合法使用特种设备的凭证。

下面将介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办理流程。

首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需要准备相关材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时,需准备的材料包括,《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登记表》、特种设备的购销合同、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合格证明、特种设备的检验报告、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单位资质证明等。

其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需要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材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准备好相关材料后,需前往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在递交申请材料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需填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登记表》,并将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提交。

接着,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将对其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购销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是否具备合格证明、特种设备的检验报告是否合格、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单位是否具备资质证明等。

然后,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在审核通过后,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使用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特种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标准、特种设备的使用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证书等。

最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经过审核和现场核查合格后,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将颁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收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合法使用特种设备。

总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办理流程包括准备材料、递交申请、审核、现场核查和领取证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时,需按照相关流程逐步进行,确保所有材料和条件符合要求,以便顺利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合法使用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各种特种设备在工业生产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我国制定了相关法规和标准,并推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制度。

本文将就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的背景、申领条件、申领流程以及其意义进行阐述。

一、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背景特种设备是指在工业、民用及其他领域中,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

这些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制度应运而生。

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申领条件1. 拥有特种设备使用资质:申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使用资质。

这些资质通常是由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和授权的,包括技术水平评定、培训合格证明等。

2. 设备符合标准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经过检测并具备良好的使用性能才能获得安全使用证。

3. 完备的安全管理体系:申领单位或个人需要建立完备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包括设备档案管理、定期检验维修、事故报告和应急预案等。

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申领流程1. 资质准备:申请单位或个人需准备好特种设备使用资质文件,包括执照、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等。

2. 材料提交:将所需材料(身份证明、单位机构代码证、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等)提交至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或相关部门。

3. 审核审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或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单位或个人的资质和设备情况。

4. 现场审查:如审核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或相关部门将进行现场审查,检查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

5. 发放证书:如通过现场审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或相关部门将发放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书,并将信息纳入统一管理系统。

四、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的意义1. 提高安全意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要求单位或个人建立完备的安全管理体系,强化设备维护与管理,有利于提高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所需资料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所需资料

电梯 (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电梯) 2、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电梯产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操作人员证 、聘用记录盖章 原件及复印件 5、告知书 6、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7、械 (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起重机械) 2、起重机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起重机械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产品质量证明书、技术参数原件及复印件 5、操作人员证 、聘用记录盖章 原件及复印件 6、告知书 7、组织机构代码证一份
叉车 (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叉车) 2、叉车(首检)监督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叉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产品质量证明书、技术参数原件及复印件 5、操作人员证 、聘用记录盖章 原件及复印件 6、告知书 7、组织机构代码证一份
游乐设施 (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游乐设施) 2、游乐设施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游乐设施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产品质量证明书、技术参数原件及复印件 5、游乐设施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操作人员证 、聘用记录盖章 原件及复印件 7、告知书 8、组织机构代码证一份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所需手续
注: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在我局领取 或者 市局网上下载
锅炉使用证 (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锅炉) 2、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锅炉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产品质量说明书、技术参数原件及复印件 5、锅炉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水(介)质处理检验报告/说明 7、操作人员证 、聘用记录盖章 原件及复印件
压力管道 (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特种设备申请使用许可证流程

特种设备申请使用许可证流程

特种设备申请使用许可证流程
嘿,朋友们!今天咱就来唠唠特种设备申请使用许可证流程这个事儿。

就好比你想开车上路,那得先有驾照对吧!特种设备也是一样的道理呀!
首先呢,你得准备好各种材料,这就像战士上战场得带好装备一样!什
么设备的相关资料啦、操作人员的资格证明啦等等,一个都不能少。

你想想,要是缺了啥,那不就跟出门没带钥匙一样尴尬嘛!
然后呢,就该提交申请啦!这一步可得认真对待,可别像个马虎鬼似的。

把材料整整齐齐地交上去,就像给宝贝找个安稳的家一样。

之后呢,就等着审核啦!审核人员就像是严格的老师,会认真地检查每一个细节呢!
“哎呀,这得等多久啊?”有人可能会这么问。

嘿嘿,别着急嘛,就像等一朵花慢慢开放一样,好东西值得等待呀!等审核通过了,哇塞,那可就太棒啦,就好像拿到了心仪已久的礼物一样开心。

“哇,这么麻烦啊!”也有人可能会这么感叹。

但想想看呀,这可是为了安全呀!就好比建房子得打牢地基一样重要。

要是随随便便就通过了,那多不靠谱呀!我们可不能拿自己和别人的安全开玩笑,对吧?
所以呢,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特种设备申请使用许可证流程哟!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事儿!别嫌麻烦,一步一步来,最后拿到许可证的时候,你就会觉得一切都值啦!
我的观点就是: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可靠地使用,这是对自己也是对他人负责!。

上海市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上海市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上海市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上海市特种设备作业证书是由上海市特种设备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种资格证书,主要用于证明持有人在特种设备操作、维修、安装等方面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和要求。

持有该证书可以合法从事特种设备相关的作业工作。

申请上海市特种设备作业证书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年满18周岁;
2. 具备相关技术经验和知识,能够熟练操作、维修或安装相关特种设备;
3. 完成特种设备作业相关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试;
4. 符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身体健康要求,无相关的不适宜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疾病或残疾。

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材料准备可能会因不同特种设备类型和作业种类而有所差异,建议申请人事先咨询上海市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详细的申请要求和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特种设备作业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5年,过期后需要重新进行培训和考试,重新申请证书。

同时,持有该证书的人员在从事特种设备作业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作业安全。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6.28•【字号】沪府办发[2001]27号•【施行日期】2001.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01]2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以下简称锅容管特设备)的普查登记,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目前,本市在用锅容管特设备的数量迅猛增加,应用范围日益扩大。

但部分用户单位法制观念淡薄,未按规定及时申报在用设备,致使目前在用设备底数不清,安全状况不明。

个别企业甚至无视国家有关规定,无证制造或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锅容管特设备的安全管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开展锅容管特设备普查登记工作作如下通知:一、普查登记工作的目标从现在起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查清在用锅容管特设备的数量和分布情况,掌握运行状态,督促使用单位消除事故隐患,减少或避免事故发生。

同时,下决心端掉和从严查处无证制造锅炉压力容器的窝点,清理整顿使用无证制造、无证使用、无证操作“三无”产品的单位。

一是对满足安全要求的在用锅容管特设备,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和发给使用证,并实施计算机动态管理,随时掌握日常变更、修理、改造和报废的信息。

二是对存在各类安全隐患,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在用锅容管特设备完成分级治理,对安全状况等级不够和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设备,限期整改或报废;对停用后重新使用的设备,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评定。

三是对无证制造、安装的设备或旧货市场购入的已报废的二手设备,坚决予以解体报废。

二、普查登记工作的范围和重点(一)范围锅炉普查登记的范围包括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炉和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0.35兆瓦的常压热水锅炉。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07.25•【字号】沪市监特种20190273号•【施行日期】2019.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市监特种〔2019〕273号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第3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2019第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的公告》(2019第22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确保改革期间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行政许可工作平稳有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新旧生产、充装许可实施的过渡1.2019年5月31日前(含5月31日,下同)发放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许可证书继续在原许可范围和有效期内有效,许可到期前按新许可要求进行换证。

2.2019年5月31日前已经完成现场鉴定评审的许可事项,6月1日后按照新许可要求进行许可。

对于受理项目符合《实施意见》附件1中的原许可级别项目的,可按照表中对应的新许可级别项目发证,但许可级别项目有专项限制条件的,发证时保留专项限制条件。

对于受理项目不符合《实施意见》附件1中的原许可级别项目的,按新许可级别项目发证,并将许可范围限制为原许可范围。

对于受理的项目或项目范围按新要求已不再需要许可的,终止许可程序,不再发放证书。

3.自6月1日起,按原许可要求发证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换证时原许可项目不在《实施意见》附表1中且改换比原许可级别参数高的或许可范围变宽的,应当按照换证加增项提交申请,原许可周期内的生产业绩满足许可规则换证要求的,不需要提供样机(样品)。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流程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流程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流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是指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颁发的一种证明文件,是特种设备使用的合法凭证。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

下面将详细介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办理流程。

一、准备材料。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申请表,使用单位需要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证明,使用单位需要提供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证明,以证明特种设备的合法性。

3.使用单位营业执照,使用单位的营业执照是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重要凭证之一,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4.特种设备的技术参数和性能说明书,使用单位需要提供特种设备的技术参数和性能说明书,以便相关部门对特种设备进行审核。

5.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使用单位需要提供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6.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单位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二、申请流程。

1.填写申请表格,使用单位首先需要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申请表,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

2.递交申请材料,使用单位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和相关的证明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初审。

3.初审材料,相关部门对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表格填写完整,相关证明材料齐全。

4.现场审核,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将进行现场审核,相关部门将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并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5.颁发登记证,经过审核合格后,相关部门将颁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使用单位可以正式使用特种设备。

三、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使用单位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必须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将影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办理。

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3.及时更新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有效期有限,使用单位必须在有效期届满前及时办理证件的更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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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项目的特种设备(锅炉)使用证的办理
1.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手续
办理主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
办理时间:施工前
提交资料: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
(2)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原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责)地址:杨高中路2900号(注册许可分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
电话:(注册许可分局电话:)
邮编:200135(注册许可分局邮编:200135)
办理期限: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可当场免费办理,获得告知编号,同意备案并公示。

办理流程图:
2.向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验,获得监督
检验证书
办理主体:申请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的单位(一般为施工单位)
办理时间:履行施工告知手续后
提交资料(申请时用):
(1)施工告知书(复印件);
(2)施工合同;
(3)施工计划;
提交资料(监督检验时用):
(1)施工计划;
(2)质量管理手册和相关的管理制度;
(3)质量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工人名单和持证人员的证件;
(4)设备的出厂文件、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工艺和相应的设计文件;
(5)施工过程的各种检查、验收资料;
(6)设立专人配合工作;
(7)根据监督检验的情况,需要在现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的,要准备必要的办公
条件。

办理部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考虑为以下机构: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浦东新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地址:普陀区怒江北路399号(浦东新区特检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中路1998号)
电话:(浦东新区特检所电话:021- 50799995)
邮编:200062(浦东新区特检所邮编:200136)
办理期限:
1. 许可实施机关接到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工作,作出是否安排监督检验的通知。

2. 监督检验必须满足其生产活动的要求,监督检验工作完成后,一般设备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监督检验报告,大型设备应当在30个工作日出具监督检验。

办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10号)
办理流程图:
3.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包括申请、受理、审批、发证等程序
办理主体: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办理时间: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
提交资料:
(1)《登记卡》或《登记表》一式两份;
(2)使用者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
(3)使用登记需要的特种设备出厂、安装资料、监督检验证书;
(4)有关规章制度的目录;
(5)持证作业人员名录;
(6)安全技术规范需要的其他材料。

办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同施工告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原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责)地址:杨高中路2900号(注册许可分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
电话:(注册许可分局电话:)
邮编:200135(注册许可分局邮编:200135)
办理期限:登记机关接到使用登记有关材料后,能够当场审核的应当当场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理使用登记证。

不能当场办理的,10台次3个工作日,10-50台次10个工作日,50台次以上25个工作日。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在设备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交申请单位。

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者其他有关登记证件、牌照。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流程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1)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2)第二十一条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
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3)第二十三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
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4)第二十五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5)第三十条进口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我国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检验合格;需要取
得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的,应当取得许可。

进口特种设备随附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其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应当采用中文。

(6)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7)第四十四条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
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定期检验。

从事锅炉清洗,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

(8)第五十九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办理本法规定的许可时,其受理、审查、
许可的程序必须公开,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9)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书面告知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三十日内未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10)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及锅炉清洗过程,
未经监督检验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11)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
(12)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
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国家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中有关锅炉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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