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历史上5次重大旱灾 兖州有份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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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近54年的气候变化特征及旱涝灾害响应分析

山东省近54年的气候变化特征及旱涝灾害响应分析

山东省近54年的气候变化特征及旱涝灾害响应分析燕玉超;张福平;刘筱;雷声剑【摘要】According to the temperature and precipitation data from 33 meteorological stations which lie in Shandong province during 1960—2013 ,using the trend line method ,Mann-kendall mutation test ,Z index method ,and Markov model ,etc ,we analyzed the temporal and spatial variation characteristics of climate and the resulting responses from drought and flood disasters in Shandong province .It turned out that the overall temperatures in Shandong province pre-sented a trend of increasing .Spring ,summer ,autumn and winter all showed a warming trend ,and the most obvious sea-son was winter .The temperature had been increased significantly since the 1990s ,and the temperature mutation point was in 1991 when a cold period existed before 1991 and a warm period appeared after 1991 .For the spatial variation characteristics ,the mean annual temperature became increased gradually from east to west ,while the temperature tenden-cy rates showed opposite .The precipitation of Shandong province showed an overall trend of decreasing .The summer rainfall was mostly reduced ,while spring and winter had a humid phenomenon .For the spatial variation characteristics , the annual precipitation was reduced gradually from southeast to northwest ,and the precipitation tendency rates were op-posite .After the temperature mutation point ,the extreme drought and flood events became decreased ,but the normal and slight drought events wentincreased .The situation in Shandong province was transformed from mainly flooding into main-ly normal and dry conditions .For the spatial variation characteristics ,the severity of drought varied gradually from south-east to northwest ,and the flood did the opposite .Using Markov prediction model ,in near period between 2014 and 2022 ,the probabilityof normal condition was the most .As for the distant future ,the probability of normal condition was also greater than the probability of drought and flood conditions .%根据山东省33个气象站点1960—2013年的气温和降水资料,运用趋势线法、Mann—Kendall突变检验、Z指数法、马尔可夫模型等方法分析了山东省的气候时空变化及旱涝灾害响应特征。

历史上的大旱记录

历史上的大旱记录

大干旱也是大的自然灾害,危胁人们生命安全,我国历史上发生了几次大干旱,值得后人警惕,研究,思考。

积极的防灾、减灾,是应对不确定自然灾害的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天灾带来的伤害。

历史上的几次大干旱事件:一,1585年—1590年,受旱严重的是江苏、安徽、湖南及河南,长期无降水,导致了河、湖、井、泉干涸,这种罕见的现象,有历史记载近50年未见。

二,1637年—1643年的“崇祯大旱”,当时北方的23个省(区)相继遭受了严重的旱灾,受旱面积大、人口多,并且持续时间长。

三,1876年—1879年华北大旱灾,受灾严重的地区有山西、河南、陕西、河北、山东,并波及苏北、皖北、陇东和川北,土地荒芜,粮食颗粒无收。

四,1959年—1961年,历史上称为“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由于连续三年大范围旱情,使农业生产大幅下降,市场上农业物质供应短缺,出现了饥荒,人口急剧下降,仅1960年统计,全国人口减少了1000万人。

五,1978年—1983年,主要的重灾区在北方,旱灾面积大,持续时间长。

六,2010年—2011年的云南、贵州旱灾,持续的高温、干旱,给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不利影响。

兖州的重要历史事件

兖州的重要历史事件

兖州的重要历史事件1. 兖州战争:孟达抗曹公元208年,中国东汉末年,黄巾军起义的余威未消,曹操统一北方后开始南下。

在曹操的统治下,兖州成为了重要的军事要地。

然而,在这个困难的时期,兖州却遭受了战乱的蹂躏。

孟达是当地一位富裕的土地恶霸,他担忧曹操的统治可能会剥夺自己的权力和利益。

于是,孟达带领众多乡民组织起义,抵抗曹操的统治。

这场起义被后人称为“兖州战争”。

在孟达的领导下,兖州的起义军团积极招募志同道合的人士,很快壮大起来。

然而,孟达并不具备足够的军事智慧和经验,遭到了曹操军队的严厉打击。

在几次战斗中,孟达军队屡次失败,最终被曹操军队完全击溃。

这场起义无法改变兖州的命运,反而加剧了地区的动荡和灾难。

2. 兖州兵谏:石乘之变公元249年,中国三国时期,兖州地区再次发生了一起重要的历史事件——石乘之变。

当时,兖州地区处于魏、吴两国势力的夹击之中。

魏国朝廷对兖州实行严苛的政策,加重了当地百姓的负担。

而吴国在兖州地区设立了大量军事驻地,控制了兖州的许多重要资源。

兖州地区的将士们非常不满这种局面,纷纷上书朝廷抗议。

其中一位将领石乘更是极力称兖州兵谏,发表慷慨激昂的演讲,要求朝廷保护兖州的利益。

然而,朝廷对兖州的要求置若罔闻,仅做了些轻描淡写的回应。

这使得兖州士兵们更加愤怒,加剧了他们的不满情绪。

最终,在士兵们的鼓动下,石乘率领部分军队发动了兖州兵谏。

兖州兵谏发生后,士兵们举起了武器,向魏国朝廷宣战。

兖州地区的吴国军队也参与其中,对魏国军队进行了积极的抵抗。

在长时间的激战后,兖州兵谏以魏国的败北告终。

这场起义造成了数以千计的伤亡,但也使兖州地区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自治权。

3. 兖州之乱:公孙述的抗争公元399年,中国晋朝时期,兖州地区发生了一场重要的军事叛乱——兖州之乱。

当时,兖州地区的农民们对统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感到极度不满。

他们积极组织起义,希望实现土地平均分配和社会公平。

在这个时候,公孙述成为了起义的领袖。

晚清时期的自然灾害及其成因、影响约议

晚清时期的自然灾害及其成因、影响约议

晚清时期的自然灾害及其成因、影响约议摘要:晚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自然灾害的高发期,尤其以水、旱、震、风、虫等灾害发生的次数最多、危害最大,成为导致中国近代社会迟滞、衰落的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灾害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既有自然地理条件本身不利因素的影响,又有人为因素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还有不良社会政策及吏治腐败等因素的作用,带有综合性、复杂性。

自然灾害对晚清社会造成的消极影响极为严重。

中国近代社会出现的经济衰退、政治腐败、社会动荡等负面社会现象,都直接或间接地与自然灾害的肆虐有关。

关键词:晚清;自然灾害;生态环境;吏治腐败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2008)04-0110-08自然灾害亦称灾荒,是指自然界的恶劣现象给人类社会生活造成的各种损害、破坏。

邓云特在《中国救荒史?绪言》中曾经给灾荒下过这样的定义:所谓灾荒,乃是由于自然界的破坏力对人类生活的打击超过了人类的抵抗力而起的损害;而在阶级社会里,灾荒基本上是由于人和人的社会关系的失调而引起的,人对于自然条件控制的失败所招致的社会物质生活上的损害和破坏。

[1]5自然灾害是一种客观存在,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而转移。

自然灾害与人类成长始终是结伴而行的。

因此,对于自然灾害的抵御、征服,也就成为人类求得生存、发展的重要课题。

灾荒史研究的重要性不言而明。

至于本文谈到的晚清中国社会,不仅内忧外患接踵而来,社会动荡不宁,而且自然屡屡肆虐,灾荒频仍,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极大损害,并对历史发展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

本文拟就晚清时期的自然灾害及其成因、影响等问题谈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以就教于各位学界同仁。

一、晚清时期自然灾害概况晚清(1840―1911)历史虽然只经历了70年,但是各种灾荒却高频率地发生,称得上是中国历史上自然灾害的高发期。

概而言之,晚清时期发生的灾荒种类主要有水、旱、震、风、虫、疫、雹、霜、雪、火等,其中水、旱灾次数最多,危害也最大。

建国后三年灾害

建国后三年灾害

建国后三年灾害1959年1959年全国出现了“受灾范围之大,在五十年代是前所未有的”严重自然灾害,受灾面积达4463万公顷(每公顷等于1万平方米,合15市亩,计6.8650亿亩),成灾(收成减产80%以上为成灾)面积1373万公顷(《灾情报告》第378页)。

其中成灾占受灾面积比例30.8%,与历年比并不高,但集中在主要产粮区,河南、山东、四川、安徽、湖北、湖南、黑龙江等省区的旱灾,占全国成灾面积的82.9%,而且各种灾害交替出现,对粮食生长影响十分严重,本年1—4月,河北、黑龙江出现严重春旱,影响300万公顷农作物,黑龙江受旱达4—5寸深,为历史罕见。

4—5月的霜冻造成华北、黑龙江50多万公顷农田受灾。

与此相反从2——6月,南方三次出现洪涝灾害,珠江、长江、淮河流域洪水泛滥,造成200多万公顷农田被淹。

3—6月,东部沿海和华北地区又发生风雹灾害。

进入夏季,旱灾、洪涝情况开始对移。

6—8月出现江淮流域的大旱灾,到7月下旬受灾面积达82.2万公顷,持续到8月上旬扩大到黄河以北和西南内陆,受灾面积达2276万公顷。

7月下旬,河北、北京、黑龙江地区突降暴雨,山洪骤发,200多万公顷农田被淹。

7—9月,东南沿海遭到5次台风侵袭,最高达12级,使120万公顷农田受灾。

本年灾害从受灾面积看已是建国以来前所未有,更重要的是灾害种类繁多,在部分地区轮番发生。

除旱灾、霜冻、洪涝、风雹外,还出现了建国以来不多见的蝗灾、粘虫灾、鼠灾。

本年全年成灾人口为8043万,超过1949—1958年平均数80%以上,其中山东、湖北、四川各占1000万。

本年春荒人口达9770万人(主要指缺粮人口,包括外流逃荒、营养病、破产度荒、卖送儿女、非正常死亡人口),相当于1949——1958年各年平均值的2.87倍。

1960年1960年,继1959年大灾害后,全国大陆除西藏外又发生了建国后严重的,也是近百年少有的特大灾害,受灾面积达6546万公顷,成灾面积2498万公顷,受灾面积居建国五十年首位(《新中国五十年统计资料汇编》第35页,国家统计局综合司编,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年版。

2山东地方志-农业库-大事记(1840-1950年)

2山东地方志-农业库-大事记(1840-1950年)

大事记(1840-1950年)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本年德州、聊城、鱼台、汶上等62个州县夏秋受涝成灾,另有20个县受旱灾,收成减产五成以上。

本年由于连年灾害加之吏治废弛,从本年起,山东省每年实征地丁银(农业税)降至300万两以下,比嘉庆时期(1796年-1820年)年均343万多两下降15%以上。

1841年(清道光二十一年)2月17日蓬莱、黄县、栖霞、文登一带降大雪,深数尺,人畜冻死甚多。

8月滨州等36州县遭受涝灾、雹灾。

1842年(清道光二十二年)8月德州等23州县遭旱灾、雹灾。

福山、烟台大雨成灾,房屋倒塌,秋禾被淹。

1844年(清道光二十四年)10月清廷缓征山东临清、济宁等45州县并德州、东昌二卫被灾新旧额赋。

本年惠民、德州、临清、济宁等55州县遭特大涝灾,秋收减产五成以上。

另有7个县受旱灾。

1845年(清道光二十五年)4月5日海丰(今无棣)、阳信、沾化、利津、博兴、乐安(今广饶)、寿光、昌邑、潍县遭特大海潮灾,海潮内侵达百余里。

仅海丰、沾化、利津三县即废土地6.5万亩。

1846年(清道光二十六年)7月临清等38州县遭旱灾、风灾。

11月24日清廷令缓征遭受水、雹、风、旱四灾的济宁、章丘等66州县和德州、东昌等4卫村庄的新旧额赋。

冬季蓬莱、黄县、福山、烟台、牟平、文登一带降大雪,烟台平地雪深4至5尺。

1847年(清道光二十七年)本年春夏秋大旱,鲁北、鲁西、鲁中及鲁南西部66州县成灾,夏秋两季均近绝产,大饥。

1848年(清道光二十八年)本年夏秋大涝,鲁北、鲁西及潍河、胶莱河流域62州县受灾,另有16县受旱灾,4县受雹灾,秋收减产五成以上。

1849年(清道光二十九年)本年济宁、惠民、历城等47州县和东昌、临清、济宁三卫遭水、旱、雹、虫灾。

清廷令缓征其额赋。

1850年(清道光三十年)秋季黄河在江苏丰县决口,鱼台、金乡、济宁等县受灾。

1851年(清咸丰元年)7月-8月黄河在江苏丰县丰北及砀山盘龙集决口,冲入昭阳、微山等湖,鱼台、金乡、济宁、巨野、茌平、临清等州县受灾。

淮河历史上的几次大的洪水灾害

淮河历史上的几次大的洪水灾害

淮河历史上的⼏次⼤的洪⽔灾害原标题:淮河历史上的⼏次⼤的洪⽔灾害⼀、明神宗万历⼆⼗⼀年(公元1593年),淮河流域发⽣特⼤洪⽔。

四⽉初⾄⼋⽉,淮河流域淫⾬不⽌,七、⼋⽉间⼜发⽣多次强⼤的暴⾬,洪涝灾害异常严重。

据⽂献资料记载,流域内各⽀流、⼲流等地区120多个州县受灾。

尤以淮北平原地区灾情最为严重,“平地⽔深丈余”,“⾈⾏树梢,⼈栖于⽊,”“⼤⽔进城关市⼏没。

”由于淮河⼤⽔,⼜受黄⽔顶托,排泄不畅,“⾼堰决⾼良涧、周家桥等⼆⼗⼆⼝,⾼宝诸堤决⼝⽆算”。

据《明实录》记载:“⾃五⽉以来⼤⾬倾注,河流漫溢”、“黄淮两河先后决⼝,黄河决于⼭东单县黄固⼝,淮河决于洪泽湖东岸⾼家埝之⾼良润、团家桥等⼆⼗⼆⼝”。

汝阳“⾬若悬盆,鱼游城关”。

新蔡“平地⽔深数丈,……凡⼈物房屋冲陷殆尽,⽆麦⽆秋⽲”。

上蔡“春夏淫⾬,⼊秋更甚”。

固始“雷⾬⼤作,⽔漫⼭腰,⼈畜随⽔⽽下”。

⾩阳“⼋⽉⼋⽇⽔⾃西北来,奔腾澎湃,顷刻百余⾥陆地丈许,⾈⾏树梢”。

⿅⾢“夏五⽉连⾬⾄九⽉,麦⽲具不登”。

凤阳“淮河涨,平地引⾈,⼤⽔进城”。

盱眙“⽔漫泗州”。

宿州“州境半为泽国”。

荷泽“五⽉⼤⾬⾄⼋⽉⽲尽没”。

曹县“⼤⾬,⾃四⽉⾄⼋⽉不⽌”。

曹州府“五⽉⼤⾬决单县黄固⼝”。

邳州“五⽉⼤⾬,邳城陷⽔中。

六⽉,邳州、宿迁溺死⼈⽆算”。

丰县“夏霖⾬三⽉,⼈⾷⽊⽪,次年春,瘟疫⼤作”。

⾼邮“⾼宝诸堤决⼝⽆算,明年尽塞”。

宝应“淮⽔决⾼堰,……没⽥庐⼈畜,死⼈⽆算”。

在全淮河流域⼤⾬,淮河、黄河决⼝的情况下,从“徐州⾄扬州间,⽅数千⾥,滔天⼤⽔,庐舍⽲稼荡然⽆遗”。

这是淮河历史上最为严重的⼀次⼤⽔灾。

⼆、清世宗雍正⼋年(1730年),沂沭泗⽔系发⽣⼤洪⽔。

1730年沂沭泗⽔系6~7⽉长期淫⾬,发⽣了历史上罕见的⼤洪⽔。

《莒州志》记载:“夏五⽉初旬阴⾬连绵四⼗余⽇。

六⽉⼗九⽇⼤⾬如注七昼夜,⽆⼀时⽌息,⼆⼗四⽇洪⽔横流,东⾄屋楼,西⾄浮来,接连四⼗余⾥,平地深渊。

清代历史上的几位山东巡抚

清代历史上的几位山东巡抚

清代历史上的几位山东巡抚自康熙五年(1666年),巡抚周有德开始入住珍珠泉大院以来,清代总共有一百一十余位巡抚在这里居住过,但其中在济南近代史和珍珠泉大院建筑史上有一定影响的代表人物有以下13人,分别是:周有德、佛伦、国泰、毕沅、铁保、阎敬铭、丁宝桢、周恒祺、张曜、毓贤、袁世凯、周馥、孙宝琦。

周有德兴建山东巡抚院署清王朝建国后,将山东政治、军事中心由青州移至济南,在济南设置了山东巡抚院署衙门。

按照清朝建制,各省巡抚例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故巡抚衙门又称为“抚院”。

山东巡抚院署衙门最初设在济南府城西南隅,不幸的是,清康熙初年的一场无情的大火将它焚毁殆尽。

于是,筹建新的巡抚院便提到了新任巡抚的议事日上。

周有德(?~1680),字彝初,清汉军镶红旗人,顺治二年(1645年)自贡生授弘文院编修。

顺治五年(1648年)十一月,周有德跟随英亲王阿济格讨伐叛军将领姜瓖,回京后被升为侍读学士。

康熙元年(1662年),被封为国史院侍读学士,后又被提拔为弘文院学士。

康熙二年(1663年),出任清朝山东第九任巡抚。

随后于康熙三年(1664年),因获逃人(指逃亡奴隶)被加封工部侍郎。

周有德在鲁任职不足5年,期间他迭疏请宽登、莱、青3府海禁、以德州驻防兵旧给民地仍还于民、蠲免逋赋、赈济灾民,为饱受明末清初战乱之灾的山东社会经济之恢复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清代初年,连年的战乱给山东的社会经济带来了极大的破坏,严重影响到清朝廷的财政收入,也必然影响到清官府对山东统治的稳定。

因此,新任山东巡抚的周有德在上任之始,必然要责无旁贷地承担起采取措施恢复经济,以求稳定山东局势的重任。

根据清朝廷下发的“招诱流亡,奖励垦荒”的诏谕,周有德根据山东地区的实际情况,立即下令招抚流民,鼓励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开垦无主荒地和明代废弃的藩地,并对开垦荒地者给予诸如垦荒归己、3年不征赋税、官贷牛种资金等等优惠政策,激发了农民垦荒的积极性,仅在康熙四年(1665年)一年中,整个山东就开垦荒地达三千三百三十余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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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历史上5次重大旱灾兖州有份2次
自1264年以后,旱灾的记载增多。

1264年-1367年(元朝)的104年间,山东共发生旱灾32次;1368年-1643年(明朝)的276年中,山东共发生旱灾167次;1644年-1911年(清朝)的268年中,山东共发生旱灾243次。

重大旱灾记述如下:
1637年-1641年,崇祯大旱——
山东发生特大连续旱灾。

1637年,有10多个州县志中有“夏旱无麦”与“大旱米饥”的记载。

1638年又连续发生了大旱的蝗灾,“春大旱,井泉大竭,黄风时作,飞沙满天(郓城最甚)”,“春大旱蝗落处树摧屋损,四月二十九日始雨”,“七月夏蝗”。

1639年,又继续发生大旱和蝗灾。

《益都县志》等记载:“自正月不雨至于六月,七月大蝗,岁大饥,人相食,流民载道。

”“夏四月蝗蝻入城如流淌,秋大旱,狼入村镇,专噬人畜。

”到1640年,又发展为全省性特大旱灾,有48个州县记载“人相食”,如“春不雨,六月陨霜,十月斗米二千,井泉涸竭,芽花不开,果不实,牛羊不孕,鸡鸭不卵,妇人不孕,冬,人相食”(《菏泽县志》);“春夏大旱,百日风霜,秋无禾,斗米一两二钱,民间食草子树枝为生,有父子兄弟夫妇相食者,惨状难悉,饥民为盗,蜂起焚掠,四境萧然”(《莘县志》)……这次特大旱灾一直持续到l641年,旱灾加虫灾,无麦无秋,“树皮皆尽发瘗而食”,饥民“劫四境,杀戮甚惨”。

1665年(清康熙四年)——
全省107州县发生旱灾。

《清实录》记载“山东六府旱灾”,“济南、兖州、东昌、青州四府旱灾,麦田颗粒无收”为重灾区,“登州、莱州二府麦田收十分之二三,秋禾亦间有播种,饥民不至如四府之甚”为轻灾区。

对重灾区“请旨散赈银六万两,米六万石,尽发四府赈济”。

对轻灾区“其登、莱二府止免本年额赋”。

《济南府志》记载“春饥,免顺治十八年以前民欠赋粮并发帑分赈。

六月大旱,飞虫蔽天,坠地如蜣螂”。

1785年(清乾隆五十年)——
自前一年九月以来干旱少雨雪,入春以后更加干旱,直到阴历六月始见雨,麦季无收,全省78州县被灾。

《潍县志》记载“春夏大旱,四十九年秋九月不雨至是年秋七月,大蝗。

人有不辨路径为蝗所食者。

”《菏泽县志》记载“春无雨,至于六月始雨,岁大饥……城隍庙穷民就食者五六千人,至明年五月止”。

《黄县志》记载“春飓风连月,损濒海麦苗,夏六月大热,人多渴死……秋大旱”。

1875年—1878年(清光绪元年至光绪四年)——
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山东省境内海丰、阳信、沾化、利津、滨州、济阳、齐河寿张、濮县、郓城、巨野、济宁、曲阜、滋阳(今兖州)、邹县、宁阳、费县等州县春夏连旱。

1875年(清光绪元年),全省共有38个州县因旱成灾.《齐河县志》记载:“春夏旱无麦,秋歉收,
冬无雪”;《齐东县志》记载:“民饥,树皮草根采食殆尽”。

1876年成灾州县达97个,形成全省性特大旱灾。

《齐河县志》:“春大饥,草根树皮食之为尽……秋歉收,大疫,死之甚众。

”1877年,由于连年荒旱,疠疫流行,死者无算。

1927年—1929年(民国16年至民国18年)——
据《中国救荒史》记载,1927年全省有94个州县成灾,“鲁大蝗,旱灾尤重,受灾者九百万人”。

《临邑县志》载:“雨水愆期,飞蝗过境,夏禾苗枯槁颗粒不收者居多”;《曲阜县志》载:“凶旱,皆大饥”;《冠县志》载:“大旱,禾尽,大饥”。

1928年,“春夏大旱,禾苗半枯死,民不聊生”,全省84个州县成灾,全国21省1093个县,灾民在七干万人以上。

1929年全省有100个州县成灾。

从明、清和民国时期几次特大干旱来看,其主要原因,固然是由于连年干旱少雨,如“自春夏无雨”、“自正月至七月亢阳不雨”造成的,但当时水利设施很少,遭旱灾后,政府又未及时组织人民群众抗灾自救和采取赈济措施,也进一步加重了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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