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大 学 - 南京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南京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常见问题解答说明书

大型仪器共享工作常用问答手册前言大型仪器设备是用于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实现技术变革的复杂科学研究系统,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技术基础和重要手段。
但目前国内大型仪器设备仍存在配置不均、重复购置、低效使用等问题,为解决科研仪器闲置问题、实现资源充分利用、为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服务提供支撑,近年来国家对“共享”工作越来越重视,连续出台相关指导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
1.大型仪器共享工作为什么必要?国家宏观政策:2013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教技厅〔2015〕4号)、《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等文件,加快推进共享工作。
具体监管政策:每年,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组织开展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省科技厅、财政厅等委托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简称省统筹中心)组织开展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资源共享评价考核工作。
对不履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科学技术资源共享使用义务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对于使用效率低、开放效果差、考核结果较差的管理单位,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将给予警告、公开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节采取核减管理单位修缮购置资金、在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时不准购置仪器设备等措施予以约束。
对通用性强但开放共享差的,按规定在部门内或跨部门无偿划拨,或进行内部调配。
学校发展目标:学校十六次党代会提出,“进一步优化校内资源配置,推动各类办学资源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学校教学和科研能力,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在培养创新人才中的重要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
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资产营运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省属高校以下简称“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高校国有资产是指由高等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高校的资产,高校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第三条高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流动资产是指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如:图书、家具等,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具体品目由高校确定;对外投资是指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无形资产是指各项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资产是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资产的其他各种资产;第四条高校资产管理的原则;高校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高校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规定的资产配置标准,合理配置资产,并将新增资产纳入预算,形成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高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高校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高校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实现保值增值;第六条高校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登记与产权纠纷处理、资产处置、资产收益、资产评估与清查、资产统计、监督管理与奖惩等;第七条高校法定代表人对本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定开展管理工作;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八条高校应设置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办学规模小,资产数量较少的高校也可以在财务及相关部门配置专职资产管理人员,履行资产管理职责;第九条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综合性的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应当配备相应数量的资产、财务、经济、工程技术等专业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以确保正常开展工作;高校各院、部、系等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第十条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二加强产权管理;统一办理高校产权变动事项,负责对外投资、产权界定及纠纷调处等产权管理工作;三合理配置和管理国有资产,参与新增资产的方案论证、计划采购和验收,参加基建工程的竣工验收等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网络,负责资产的账、物管理,按管理权限办理资产的盈亏、毁损和报废等各项报批手续;四负责存量资产有效利用,促使资产合理流动,处置闲置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五负责本校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监督管理,控制高校财务风险,核定和收缴经营性资产的收益;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按时编报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报告;第三章资产配置第十一条高校国有资产配置,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高校购置符合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资产,按照下列程序报批: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时,高校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提出下一年度资产增量计划,包括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经费,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报省教育厅审核;符合江苏省省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范围的仪器设备购置,按其规定执行;二省教育厅根据高校资产存量状况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审核、汇总高校资产增量计划,报省财政厅审批;三部门预算经批准后,其中所列的增量资产购置计划,作为高校办理采购的依据;第十二条高校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现有资产无法满足高校教育、教学需要;难以与其他部门共享、共用相关资产;难以通过市场购买服务的方式代替资产配置的;第十三条高校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标准;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要从严控制,合理配置;第十四条高校要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切实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对闲置或使用效益不高的资产在校内进行调剂配置,并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校内无法调剂的可对外转让;第十五条高校国有资产购置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江苏省省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范围的仪器设备购置,按其规定执行;资本性购置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财政拨款项目,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和项目评审;第十六条高校无偿调入或接受捐赠形成的资产属国有资产,由高校依法占有使用,并按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价入账;第四章资产使用第十七条高校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方式;第十八条高校要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第十九条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机制,对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建立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本单位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第二十条高校要加强对无形资产使用的管理;对各项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它财产权利要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办法,防止无形资产流失;第二十一条高校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省财政厅批准;高校创办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性企业,按照国有企业财产监管条例实施监管;第二十二条高校的土地使用权、事业拨款和维持事业正常运转、保证完成事业任务的房屋、设施、设备等各类资产不得用于对外投资,也不得出租、出借和提供担保;第二十三条高校对投入经营的资产应负保值增值的责任;对设立的经营实体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承包合同中必须加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内容及相应的考核指标和监管措施;投入资产要实行专项管理,进行专项考核,并在高校财务报告中对投出资产的数量、价值、投出形式和回报等有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第五章资产登记与产权纠纷处理第二十四条高校应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对高校及控股企业或实体属于国家所有的资产,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注销等手续,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落实管理责任;第二十五条高校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登记和使用、保管制度,建立资产账目,及时、准确地记录国有资产的存量、增减、分布等情况;实物形态的资产应分类、编号;大型、贵重、精密的仪器设备除登记以外,还应按台件建立技术档案;对各项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它财产权利,应明晰产权关系,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定期对高校资产状况进行清查登记,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高校职工岗位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第二十六条高校与其他国有单位之间发生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省教育厅报告,并向省财政厅申请调解或者裁定,必要时报省政府处理;高校与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之间发生产权纠纷的,高校应当提出拟处理意见,经省教育厅审核、省财政厅批准后,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司法程序处理;第六章资产处置第二十七条高校国有资产处置,是指高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第二十八条高校资产处置,应经过论证、评估、技术鉴定,并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资产处置的批准文件是高校调整相关会计账目的凭证;第二十九条高校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的处置,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核销,以及单位账面价值或批量价值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资产的处置,须经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报省财政厅批准核销;单位账面价值或批量价值在30万元以下资产的处置,报省教育厅批准核销,省教育厅汇总后定期向财政厅备案;第三十条高校处置资产的程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技术部门审核鉴定后,提出资产处置申请报告,报高校负责人审批;对按规定须由省教育厅或财政厅审批的,应由高校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报告;第三十一条高校国有资产出售、出让、转让和报废资产处置等,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经批准处置的资产需保证其安全完整,登记造册后,统一移交省产权交易所集中公开处置;第七章资产收益第三十二条高校代表国家对本校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享有收益权;第三十三条高校国有资产收益包括国有资产使用收益和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国有资产使用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经营承包上缴收益、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租金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包括资产出售、出让、转让收入、资产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等;第三十四条高校要按照国家关于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收益的流失;第三十五条高校国有资产使用收益应按照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八章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第三十六条高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三合并、分立、清算;四资产拍卖、转让、置换;五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六确定涉讼资产价值;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第三十七条高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一经批准高校整体或者部分资产无偿划转给其他国有单位的;二高校所属事业单位或国有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三发生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产权变动行为,报经省财政厅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第三十八条高校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高校应当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执业;第三十九条高校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核准和备案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条高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清查:一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省教育厅实际工作需要,被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二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整体、部分改制为企业的;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五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六上级部门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一条高校资产清查具体工作应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绩20075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第九章资产报告第四十二条高校应对其所占有使用的资产状况,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定期作出报告;高校的资产状况是上级主管部门配置高校资产和安排下年度财政预算的重要依据,是高校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四十三条高校在报送报表时,应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同时对国有资产的变动、使用和结存情况作出文字说明;第四十四条高校要按照本校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的要求,及时将本校资产变动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单位资产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高校国有资产变动情况,为编制和审核部门预算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第十章监督管理与奖惩第四十五条高校应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监督与审计监督,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单位资产监管体系;第四十六条高校内部各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单位及工作人员,都有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依法维护其安全、完整;要建立健全高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第四十七条高校要建立资产管理奖惩制度,对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失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理;第四十八条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一未按其职责要求进行资产管理,对资产流失或浪费不反映、不报告,造成资产损失的;二不如实进行产权登记、填报资产报表、隐瞒真实情况的;三擅自提供担保的;四擅自转让、处置资产和用于经营投资的;五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六对用于经营投资的资产,不认真进行监督管理,不按规定缴纳资产收益的;七对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资产,不按规定进行调剂的;第四十九条高校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造成资产大量流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五十条省属中专校、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高校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五十一条本办法由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基层社教运动的多重面相——南京大学-四清-运动亲历者口述历史

“四清”运动是1963年至1965年在全国城乡展开的一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由于在农村开展的社教运动包括清工分、清账目、清仓库和清财务,所以将其称为“四清”运动。
“四清”运动在后期转化为清政治、清思想、清组织、清经济,故前者又称“小四清”,后者称“大四清”。
1964年10月,南京大学的师生积极响应中央通知,文史哲3个系61、62级全体学生和部分教师、机关干部组成了470人的“四清”工作团,在匡亚明校长的带领下,奔赴南通地区开展“四清”运动。
2015年暑假,南京大学口述历史工作组在7月11日至8月5日期间,奔走于南京、淮安等地进行深入采访,采访了刘林元、杨振亚、李庆余、任天石、吴枝培、朱家维、张树栋、姜平、何林、刘玉林、虞友谦等多位当时南京大学的师生,深入了解南京大学师生在“四清”运动中的工作、生活以及他们的个人感悟。
从中进一步了解基层社会的“四清”运动,以及分析知识分子阶层在中国政治运动中的表现。
引子九月霜序,六朝旧都,暑气尚未退却的校园里空气依旧沉闷,灰砖青瓦的大礼堂中坐满了南京大学的所有教师,主席台上的声音通过广播传到每一间狭小的宿舍,所有人都在认真地、也不得不认真地听着。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经历过大大小小政治运动的洗礼,这样的生活对于全体南大师生来说,只道是寻常。
今天站在主席台上发言的是南京大学党委书记兼校长匡亚明,他的革命生涯可谓传奇:白区地下党、康生秘书,行政级别甚至高过时任基层社教运动的多重面相———南京大学“四清”运动亲历者口述历史南京大学口述历史工作组084江苏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老师们敬畏于他的严肃,而学生们则佩服于他的忠诚。
会议的主题是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匡校长动情地说道:“我自己年纪很大了,身体也不好,有心血管的毛病,但是我带着药也得下去,因为去不去是革命和不革命的问题。
”1962年起,自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重提阶级斗争以后,毛泽东从“反修防修”的战略出发,决定在全国城乡发动一场普遍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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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 《大学物理实验(三)》单周周二课学号姓名类型095120003 赵润雨重修101120167 杨宗明重修111120001 艾合买提·买合木提正选111120002 蔡晨亮正选111120003 蔡璕正选111120004 曹临羲正选111120005 曹通易正选111120006 曹之皓正选111120007 陈冠宇正选111120008 陈浩正选111120009 陈浩正选111120012 陈通正选111120014 陈瑜正选111120016 陈政正选111120017 程宇正选111120018 邓成标正选111120021 迪力夏提·艾买尔正选111120023 杜蒙川正选111120026 范洋正选111120027 范志远正选111120029 方维豪正选111120030 高俊森正选111120032 高腾飞正选正选111120034 高晓阳正选111120033 高维泽111120036 葛彪正选111120038 谷立民正选111120046 胡靖三正选111120045 何俊杰正选111120048 胡祎凡正选111120047 胡明正选111120050 黄海纳正选111120049 黄斌正选111120052 黄玉格正选111120051 黄山正选111120054 黄至诚正选111120053 黄月正选111120057 贾琨鹏正选111120056 吉翔正选111120059 江浩源正选111120058 贾越昊正选正选111120060 姜鹤亭正选111120069 李嘉誉正选111120062 蒋冰菁正选111120068 李佳恒111120070 李洁正选111120071 李俊华正选111120072李淑义正选111120073 李思楠正选111120075 李耀华正选111120077 李云轩正选111120080 梁爽正选111120081 梁先锋正选111120082 刘冬正选111120083 刘凡微正选111120084 刘汉卿正选111120087 刘凌焜正选111120090 刘振宇正选111120088 刘沙正选111120092 刘子玉正选111120091 刘治显正选正选111120093 龙丽媛正选111120097 陆沁宇正选111120094 陆恒正选111120096 陆柯111120099 陆遥正选111120098 陆赛丹正选111120101 罗梓钰正选111120100 罗兵正选111120103 孟汉朗正选111120102 马宁蔚正选111120106倪浩然正选111120105 米怡文正选111250222叶璟琛开放111120108 倪若丹正选111120107 倪慧娴正选111120111 潘行健正选111120110 钮云飞正选111170095 邢月正选111170091 王子圣正选正选111230073 王珂正选重修091120004 岑治宇重修081120087 陆韵重修111110126 郑岳凌071120153 徐旭周二课程学生名单院系专业 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类 物理 - 物理学 物理 - 物理基地 物理 - 物理基地 软院 - 软件类。
6大财经类院校、27所财经类相关大学名单大全(2019版)

6⼤财经类院校、27所财经类相关⼤学名单⼤全(2019版)财经类专业,⼀直是每年⾼考和⾃主招⽣报考的热门专业,或许在热门专业前加个“最”字也不为过,拿2018年⾃主招⽣来说,上财、中财、西财、对外经贸、中南财⼤初审9.8万⼈次。
即使竞争激烈,也抵挡不住考⽣的热情,可以预测在2019年⾃主招⽣当中,将会有更多的⼈报考。
本⽂重点盘点上财、中财、西财、对外经贸、中南财⼤、东北财⼤6⼤纯财经类院校及王牌专业,并从学术、就业等⽅向做出相关推荐。
此外,为⽅便考⽣报考财经类专业,还对国内27所在财经⽅⾯⾮常具有优势的院校做出相关推荐,供参考!6⼤财经类院校及强势专业介绍上海财经⼤学上海财经⼤学是211、985⼯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六⼤财经院校之⾸,个⼈认为,上财⾃⼰是⼀档,其他五校再分档。
、会计学:⼆级重点学科。
分⾮国际会计和国际会计,⾮国际会计包括会计学、注册会计师、1、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会计包括ACC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CGA(加拿⼤注册会计师协会)、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
上财的会计学基本上有⼤半去了四⼤会计事务所(普华永道、德勤、安永、毕马威)。
注册会计师最好。
国际会计班的CGA和ACCA⽐较好,美国会计证书很难考。
国际会计班学费贵,考证难,但是教学条件什么的都好得多,好多是外教上课,教室都有空调。
财务管理是会计学院的,会计学院是第⼀⼤院,从学术实⼒到综合能⼒都是最好的,只是财务管理专业在会计学院是垫底的专业。
、⾦融学:⼆级重点培育学科。
银⾏证券业对上财的⾦融专业情有独钟,⾦融⼯程是其特⾊专2、⾦融学:业,培养⾦融分析专业⼈才,就业前景⾮常好。
CFA全称 Chartered FinancialAnalyst (特许注册⾦融分析师),是全球投资业⾥最为严格与含⾦量最⾼的资格认证,被称为⾦融第⼀考的考试,为全球投资业在道德操守、专业标准及知识体系等⽅⾯设⽴了规范与标准。
⾃1962年设⽴CFA课程以来,对投资知识、准则及道德设⽴了全球性的标准,被⼴泛认知与认可。
南京大学资产管理处工作年终总结

南京大学资产管理处工作年终总结南京大学资产管理处工作年终总结一、工作回顾经过一年紧张而充实的工作,南京大学资产管理处取得了一系列的工作成果。
在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该部门在资产管理、项目推进和服务提升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1.资产管理为了更好地管理学校的资产,我们着重加强了资产的登记与归档工作。
通过对所有校内资产的全面登记与分类,我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资产档案系统,并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通过不断完善和优化系统,我们有效提高了资产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另外,为了提高资产的使用率,我们积极开展了闲置资产的处置工作。
通过与相关院系的紧密合作,我们成功处置了大量的闲置资产,并为学校节约了大量的资源。
同时,我们也推进了资产更新的工作,更新了部分老旧设备,提高了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
2.项目推进今年我们积极参与了学校的多个重点项目,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们与学校财务部门密切合作,积极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和校级建设项目,并成功获得了一批重点资金的支持。
通过项目的推进,我们引进了一批高水平的教学设备和科研仪器,为师生提供了更好的学习和科研条件。
同时,我们也积极开展了与外界合作的项目,推进了学校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
通过与企业的合作,我们引进了一批前沿技术和经验,提升了学校的科研水平和技术实力,同时也为学校师生提供了更多的实践机会和就业渠道。
3.服务提升为了提高资产管理处的内部管理和服务水平,我们加强了内部沟通和协作。
通过定期组织部门会议和座谈会,我们加强了内部交流和沟通,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凝聚力。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员工的岗位培训和学习,提高了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另外,我们还加强了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提供了更优质的服务。
通过与学校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我们提高了对校内师生的服务质量,同时也提供了更多的资源共享和互动机会。
二、存在问题与对策在工作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效率亟待提高由于工作量增大和人员不足,我们的工作效率亟待提高。
南京大学仪器设备分散采购细则-南京大学人事处

南京大学仪器设备分散采购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仪器设备分散采购行为,加强财务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南京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南字发[2013]132号)、《南京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南字发[{2017]102号)、《南京大学关于完善科研仪器设备招标采购管理的若干意见》(南字发[2017]10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政策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仪器设备的分散采购,是指学校各单位以购置方式获取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办公用、30万元以下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含科研用试剂、耗材、仪器设备维保服务、配件,计算机成品软件和摄影摄像器材以下同)的行为。
第三条凡纳入中央政府采购的项目,按国家和学校颁布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学校各单位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资金,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学校仪器设备分散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
第二章分散采购主体和供应商第五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编制部门预算的规定,各项目负责人需提前一年编报本项目课题组新增仪器设备预算清单。
第六条仪器设备分散采购的主体包括各院系、单位和国有资产管理处。
第七条各分散采购主体负责下列采购事务:采购金额(含批量)在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单位经询价谈判,并在国资处备案后签订合同采购金额(含批量)在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由各院系、单位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与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并需符合本办法第三章、第四章要求。
第八条供应商是指具备向分散采购部门提供仪器设备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九条中国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国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5)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汇编

全国部分高校资产管理部门工作职责汇编目录一、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4)二、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7)三、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主要职能 (10)四、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责 (11)五、科技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职责 (13)六、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责 (15)七、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机构职责 (16)八、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责 (17)九、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18)十、电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内科室及职责划分 (20)十一、农业大学国有资产与校办产业管理处部门职责 (22)十二、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职责 (23)十三、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26)十四、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责 (27)十五、传媒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机构职能及分工 (28)十六、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职责 (31)十七、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32)十八、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责 (36)十九、农业大学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能及机构工作职责 (39)二十、学院资产管理处职责 (42)二十一、艺术学院资产管理处职能职责 (43)二十二、大学资产管理处职责 (46)二十三、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47)二十四、文理学院国资处内设岗位及岗位职责 (48)二十五、农林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50)二十六、大学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51)二十七、艺术学院资产管理处机构设置情况及职能定位 (54)二十八、戏曲学院资产管理处职责 (57)二十九、医科大学资产管理处主要职责 (59)三十、财经政法大学资产管理部岗位工作职责范围 (60)三十一、财经大学资产管理处职责 (63)三十二、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职责 (64)三十三、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处内科室及职责划分 (65)三十四大学资产管理处机构职责 (66)三十五、农业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职责 (67)一、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令、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2、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全校国有资产明细帐、分户帐和卡片,并实现计算机管理;3、负责全校的资产清查、产权登记、产权界定、统计报表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4、负责办理国有资产的调拨、处置审批以及资产评估、处置等工作;5、负责办理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和对校办企业投资的校内审批手续,并对投入经营的资产实施监督管理;6、负责资产的合理配置,如房屋、大型设备等,负责设备采购、验收入库和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基建竣工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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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
申购软件可行性论证报告
(含数据库、课件)
申请单位院(系、所)实验室项目及负责人
软件名称
档案号案卷顺序号
填表时间年月日
南京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制
2008.1
说明
一、凡申购单价一万元以上软件,均需填写此报告。
一式三份,一份交国有资产管理处,一份交财务处,一份留存实验室。
二、一万元——十万元以下软件,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十万元及以上软件经南京大学软件管理专家小组论证;二十万元以上软件经南京大学软件管理专家小组论证通过后,由主管校长审批。
三、可行性论证会必须有专家和主管部门的人员参加,其中专家人数:十万元以下软件不少于三人;十万元以上不少于五人。
注:请将本论证报告电子版本EMAIL至王咏妙:wym@
张洁: zhangjie84@
一、申购软件概况
二、可行性论证
三、可行性论证会结论
四、审核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