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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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风考纪教育通知

考风考纪教育通知

考风考纪教育全体班主任:请各位班主任就考风考纪对学生作如下要求:为了保证考试的良好秩序,全面反映每位同学的学习情况,杜绝考试违纪现象,严肃考试纪律,学校特提出以下几点考试纪律要求:1.教室内要求学生清空桌面和桌档上的所有物品,椅子后不放衣服、书包等杂物,过道上不放物品,讲台上不放书籍、物品,多余物品可放在教室最后靠墙处;各班考前清理好本班教室,做好班级卫生打扫,清理掉桌面和桌肚内的课本资料。

黑板擦干净。

窗台上清理掉摆放的瓶子、杯子等物品。

2.严禁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和计算器带入考场;严禁考生携带教材、资料、胶带纸、修正液进入试场;班主任提醒学生记好考场号、座位号。

........3.考生进入考场可携带黑色水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尺,橡皮,干毛巾,饮料必须去除商标纸,文具袋必须是透明、无文字的。

4.考生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离开教室,进入考场后按规定位置就座,不准随意变动位置。

5.严禁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严禁传接答案或者交换答卷;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试过程中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不准提前交卷;考试结束铃声响后,应立即放下笔。

7.所有学科答题不得另外加纸。

画图应先用铅笔最后用黑色水笔或钢笔描黑。

考生不要在试卷答题区域外答题,注意所做题目是否与答题区域一致,否则扣分。

8.规范答题方式。

客观题答题均采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必须用0.5毫米及以上黑色签字笔书写,其它一律无效。

请各班及早通知学生准备好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等笔试工具。

9.考试期间学生必须要认真做好环境卫生,不准乱丢乱抛废纸,保持好考场环境卫生。

10.若试卷不做主观题,全卷以零分处理。

对考试作弊或考试违纪者,将按以下规定处理:1.该科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入学生成绩档案;2.责令其作书面检查;3.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并于全校通报;教务处2024年1月22日。

关于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关于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各镇(街道)教育办、市属中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即将来临,为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规范考试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确保考试组织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济南市工作要求和我市实际,现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理解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重要性招生考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倍受社会关注。

各镇(街道)教育办、考点学校和初中学校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考试组织管理,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狠抓考风考纪建设。

要严格按照考试规程的要求,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管理措施到位,人员配备到位,检查落实到位,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措施,综合整治,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1、要加大监考员选聘和培训力度。

监考员是考场管理的具体实施者,其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考试质量。

各考点学校要加强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及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并认真做好考前培训工作,学习有关政策与规定,使每一位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都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考试程序,熟悉操作方法。

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凡因敷衍应付、草率培训造成工作失误的,将追究考点负责人的责任。

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一切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凡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因违反考试规定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凡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升学考试的教职员工,要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不准担任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考试期间自觉远离试题保密室和考场,不得通过考试工作人员了解试题和考试进展情况。

3、要强化考试安全。

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是考试管理的第一要务,各考点要重点强化试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管理和监控,加强试卷保密室和考务办公室建设,做好涉密人员的教育培训,完善保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各院系: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规范考试过程,保证考试质量,严格考试纪律,树立良好的考风、学风,现就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考试管理考风是学生思想品质、学习精神、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也是创建优良学风的重要手段。

全体监考、巡考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校考试制度,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制止考试作弊行为,对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减少和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认真实施《“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附件),对考生进行深刻的考风考纪教育,以警示考生正确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各班级要组织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全体学生学习有关考试的规章制度,教育学生自尊、自重、自爱,提高考生自觉性,在全体学生中形成一种“遵守考纪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氛围。

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更应严格要求,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加强监考力度,落实监考责任,严格执行培养方案规定的考试形式担任监考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监考纪律,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熟悉监考程序,严肃考场纪律,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每场监考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专职教师至少为1人。

监考人员如有调换,也不得改变此要求。

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各项内容并签名。

各院系要严格执行培养方案规定的考试方式,不得随意变更。

四、严格执行学校规定,加大考试违纪处理力度各院系教职员工及学生要认真按照学校考试安排和工作纪律要求开展考试工作,对于违反监考及考试纪律的教师或学生,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实施方案202*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学风、考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诚信考试舆论氛围,强化学生诚信意识和诚实做人的品格,经学校研究决定期末考试前,在全校开展以“诚信考试,杜绝作弊”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活动目的通过“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的开展,积极引导学生树立严谨求实的学风和良好和谐的考风,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积极倡导学生弘扬正气,树立与作弊行为做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使诚信考试蔚然成风。

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相关事宜的通知

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相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严格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是学风建设、校风建设的重要一环。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进行,为端正考风、考纪,使学生自觉地养成“诚信”的美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校将安排在2020年7月6日-7月7日进行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具体安排详见校内通知,也可登录教务处网站查看。

考试期间,考场监控全部开放。

二、各二级学院院长务必于教师动员会上强调教师监考职责、考风考纪。

三、各辅导员、班主任于考前组织召开考风考纪教育动员会,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考试纪律规定和处理办法,教育学生要诚信为人,杜绝考试作弊。

四、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加强教师监考纪律的教育工作,教师要严格、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严查学生的证件,提醒学生禁带物品统一放置指定位置,一旦发现考试作弊,要认真取证、严格处理。

五、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学生带齐校园卡或学生证(任选其一)和身份证(必带)参加考试,证件不齐须提前补办或到学生工作处开证明,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六、监考人员守则1.监考人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

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考前必须参加培训,熟悉监考业务,未经培训者不准监考。

监考人员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不允许无关人员随便出入考场。

严格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3.监考人员如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监考,须于前一天向二级学院或教务处请假,经批准同意后由二级学院另行安排监考人员。

对于随意不参加监考,任意调换监考场次,影响考试的人员,要进行批评,当日按教学事故处理。

4.监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监考。

迟到者取消当场考试监考费用并按教学事故处理。

5.监考人员开考前15分钟应进入考场,作好考场清理工作,安排考生签到并按指定位置就座,座位安排原则上要隔位。

监考人员不按要求安排考生座次,为监考失职。

6.考试前,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关闭除手机以外的通讯设备并要求考生将已带入考场的任何文字材料(开卷考试除外)、电子文具等违禁物品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仔细核验学生证、身份证和准考证(若有),无证者不准参加考试。

《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第一篇: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各学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考风考纪建设是学院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与公正,以考风促学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学院决定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各学部召开考风考纪建设动员会,以各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组织师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刹住高等学校考试作弊歪风的紧急通知》(教电[202x]504号文)、教育部202x年3月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加强对学生和监考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贯彻“防重于治”的原则。

各学部要深入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让学生树立诚信为本、公平竞争的观念,促使学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同时要求监考教师强化责任感,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3、严格执行考场纪律,遵守考场秩序,清洁考试环境。

一方面,监考教师监考时必须佩戴监考证,前后各一人站立监考,不得接听手机、聊天、擅自离开考场等;在考试前必须核查考生证件、指导考生清理考场。

对未能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在考试中疏于管理,特别是对学生违纪、作弊行为视而不见的监考人员,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另一方面,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考试规定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学生证、考试证以及各类考试明确的其它证件)参加各类考试,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得参考。

因证件遗失或其它特殊情况,考生考前必须到教学科研部补办相关证件或开具相关有效证明。

4、坚决、迅速、严肃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作弊问题,及时对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作弊事件进行通报。

5、考生在各类考试中凡因违纪、作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一律不得撤销其处分,不授予学士学位。

考风考纪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各学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严格执行《通知》中所要求和注意的各事项,将考风建设与学风、教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师生共同努力把我院的考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求真、务实的教育教学环境。

关于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温馨提示

关于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温馨提示

关于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温馨提示
严肃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是我校学风建设、校风建设的重要举措。

以往期末考试依然出现个别学生心存侥幸而违反考试纪律,因此受到相应的处分,并被记入个人档案,造成了不良后果与影响。

为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现就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通知如下:
1、每一位考生要充分认识到考试的严肃性和考试违纪、作弊的危害性,树立“积极备考、诚信应考”的良好考风。

2、学生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缺少证件的,须到考生所在学院开具证明)才能参加考试,没有证件无法证实身份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3、学生进入考场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禁止携带手袋、书籍、笔记、资料、草稿纸、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MP3、MP
4、智能手环、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等无关物品进入考场,无关物品(电子设备需设置为关闭状态)放在指定的存放物品处。

学校将重点查处学生携带手机、手表、智能手环等作弊行为。

严禁学生抄写试题或考试后带走考试试卷。

学校将加大考场监控力度,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对考场进行动态实时现场监控和电子视频监控,实施每日考试情况通报制度,同时对考后的举报或试卷雷同等异常问题将严肃追查处理。

希望同学们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考试管理规定,配合做好期末考试及考风考纪工作,杜绝考试违规行为的发生,为形成我校良好考风、学风共同努力。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规范考试过程,严肃考试纪律,促进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考风,本学期期末教务处联合学生工作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团委等部门,组织开展“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活动(见附件),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活动安排,认真组织落实,以考风考纪建设为抓手,推动学校“三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西安文理学院“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活动方案》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团委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日附件:西安文理学院“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推动“三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诚信考试氛围,强化学生诚信意识和诚实做人品格,经研究决定期末考试前,在全校开展以“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为主题的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一、活动目的通过“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活动的开展,引导学生树立严谨求实的学风和良好和谐的考风,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积极倡导学生弘扬正气,为全面提高学校“三风”建设奠定基础。

二、活动时间2015年6月22日-7月10日三、活动的组织实施本次活动在学校、学院两个层面组织实施。

1.学校由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忠良总负责,教务处牵头,联合学生工作处、质量与评估监控办公室、团委组成学校考风考纪巡查组,督察各学院考风考纪律建设工作,大力整肃考风考纪。

巡查组分组如下。

2.学院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由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及相关人员组成的考风考纪检查组,落实本次活动安排。

四、活动内容和要求1.学校(1)教务处牵头,通过校园广播、张贴宣传横幅等方式营造期末诚信考试良好考风氛围。

(2)学校考风考纪巡查组统一佩戴巡查工作牌,根据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依据《西安文理学院考风考纪评价指标》(见附件1)每场至少进行一次考风考纪的巡查。

(3)考风考纪巡查组每场巡查要做好相关的记录(见附件2),如发现学生的违纪行为应认真填写《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记录单》(见附件3),每场巡查结果请在下一次考试前报送教务处综合办,教务处根据每场检查情况进行全校通报。

关于严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纪律的通知

关于严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纪律的通知

关于严肃+++市鉴定考试纪律的通知
各培训学校:
为进一步倡导诚信考试、规范考场秩序、强化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特通知如下:
一、各培训学校要认真学习《山东省职业资格考核鉴定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加强对考试纪律的认识,并告知学员违纪处理的有关规定,做到积极备考、诚实应考。

二、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礼取闹。

对不服从管理,影响考试秩序者,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性质恶劣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三、遵守考场规则。

考试前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不得替考;考试时不得作弊、交谈、传递物品;不得将手机带入考场,不得拍照;考生入场后,培训学校带队老师请到一楼大厅等候。

因培训机构指使学员作弊,除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并由培训机构做出书面检讨,并全区鉴定系统通报。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属于国家规定的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八十四条的有关规定:
1、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希望各培训学校端正考试态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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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第十中学
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各位同学、老师:
严格考试纪律,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是学风建设、校风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广大同学的共同愿望。

但有个别同学心怀侥幸,考场违纪现象屡有发生。

本学期期中考试即将进行,为端正考风,自觉地养成“诚信”的美德,今就严肃考场纪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各项程序按照中招标准要求。

二、请学生将所有个人物品带离教室。

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自负。

三、对于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要求的,认定为考试违纪。

四、考生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企图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夹带、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本、笔记、纸条的;
2、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他人试卷、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3、未经允许在考试过程中使用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工具
(如文曲星、快译通、商务通、掌上电脑)的;
4、故意销毁试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5、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等与考试有关的用纸带出考场的;
6、传递纸条或交换试卷、答案和草稿纸的;
7、向他人主动或者故意展示试卷、答案和草稿纸让他人抄袭的;
8、在考试中,有其他协同作弊行为的。

9、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

10. 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五、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认真清场,监考教师有责任维持本考场的考试秩序,对未按规定履行监考职责者将予以写实性通报。

六、对于考场违纪的同学,视情况作通报批评、扣分、该科考试作废、警告、记过等处分。

七、为共同努力创造纯正的考风、学风,形成我校公平、公正的学习环境,欢迎广大同学参与考风考纪的监督。

林州市第十中学
二OO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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