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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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出入境管理办法

港澳台出入境管理办法

港澳台出入境管理办法一、引言港澳台地区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具有一定的自治权和独特的身份。

为了维护国家的边境安全,确保港澳台地区的稳定和过渡顺利进行,中国政府实施了港澳台出入境管理办法。

该办法旨在规范港澳台居民和其他人员对港澳台地区进行出入境的行为,保障公民权益,并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二、背景中国与港澳台地区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

然而,由于港澳台地区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出入境管理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遏制非法入境和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中国政府根据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制定了港澳台出入境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1. 出入境手续的申请根据港澳台出入境管理办法,任何人员在进入或离开港澳台地区之前,都需要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出入境手续。

这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缴纳相关费用等。

2. 出入境证件的办理和使用为了有效管理港澳台地区的出入境行为,港澳台居民和其他人员需要办理相应的出入境证件。

这些证件包括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出入境证件必须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期限进行使用,过期的证件将不能用于出入境。

3. 港澳台居民的回乡证办理港澳台居民回乡证是用于港澳台居民回到自己的居住地的特殊证件。

根据港澳台出入境管理办法,港澳台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申请办理回乡证,以便能够便捷地回到家乡。

4. 临时出入境事务办理除了长期居住的人员之外,还有一些人员可能需要经常进行港澳台地区的临时出入境。

针对这种情况,港澳台出入境管理办法规定了相应的临时出入境事务办理程序和要求。

5. 其他规定港澳台出入境管理办法还包括其他与港澳台地区的出入境管理有关的规定。

这些规定涉及到出入境检查、边境口岸管理、罚款和处罚、执法责任等方面。

四、重要意义港澳台出入境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加强边境管理、防止非法入境和维护港澳台地区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出入境手续申请和证件办理,该办法不仅能够有效控制非法人员的流入,还能保障合法居民的权益和安全。

出入境管理规定

出入境管理规定

出入境管理规定
出入境管理规定是指国家对进出境人员或货物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将为您介绍出入境管理规定。

出入境管理规定主要分为人员出入境和货物出入境两个方面。

首先是人员出入境方面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员出入境需要携带有效证件,如护照、签证等,并按照规定前往指定出入境地点办理出入境手续。

同时,出入境检查对人员进行身份核实、行李检查等,以确保出入境人员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在进出境时,人员需要填写入出境卡,并在入境时办理入境登记。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员、犯罪嫌疑人等,将被限制出入境。

其次是货物出入境方面的规定。

货物出入境需要进行海关申报。

出境时,货物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出境手续,如缴纳关税、办理出口退税等。

入境时,货物需要按照海关规定进行进口申报,如缴纳进口关税、办理进口许可证等。

对于一些禁止出入境或限制出入境的货物,如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军火等,将严禁出入境。

同时,出入境管理规定还包括对边境地区的管理。

边境地区出入境人员和货物需要进行更加严格的检查和审查,以确保边境的安全性。

边境地区也通常设有边防检查站和边境口岸,以便对出入境人员和货物进行更详细的检查和审查。

总的来说,出入境管理规定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
需要。

通过对出入境人员和货物的管理,可以确保合法进出境,防止非法活动和走私行为,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安全。

同时,出入境管理规定也提供了便利的办理程序和服务,使人员和货物更加便捷地进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目录(点击章节查看对应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第三章外国人入境出境第一节签证第二节入境出境第四章外国人停留居留第一节停留居留第二节永久居留第五章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第六章调查和遣返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境入境管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外国人入境出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管理,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的边防检查,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第四条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五条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第六条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设立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中国公民、外国人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从对外开放的口岸出境入境,特殊情况下,可以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的地点出境入境。

出境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出入境管理办法

出入境管理办法

出入境管理办法出入境管理办法是针对国际旅行和移民的管理法规,用于规范和监控国际出入境过程中的各项活动。

该办法旨在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出入境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说明。

一、入境管理国际旅行者进入一个国家或地区必须遵守该地入境管理规定。

出入境管理办法规定了入境要求、申请程序以及相关证件要求。

一般来说,入境管理要求旅行者持有效护照和签证。

对于某些国家或地区,还可能需要额外的健康证明文件或特殊许可证。

为了减少入境排队时间和提高入境效率,许多国家已经实施了自助通关系统,旅行者可以通过电子通关设备进行快速通关。

二、出境管理出境管理是指国际旅行者离开一个国家或地区时需要遵守的规定。

一般来说,旅行者出境时需要持有效护照和签证(如果有的话)。

出境管理办法还规定了相关安全检查和限制物品。

例如,一些国家会严格限制或禁止携带危险品、违禁品或珍稀动植物制品。

三、边境管理边境管理是指国际旅行者在边境地区进行进出境活动时需要遵守的规定。

边境管理办法强调国家对边境地区的临时监管,以便及时发现和防止非法移民、走私和其他违法行为。

边境管理可能包括边境检查、边境巡逻、边境警务和边境设施建设等方面。

四、临时视证一些情况下,旅行者需要在无法办理签证的情况下进行紧急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办法规定了临时视证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临时视证通常只适用于特定类型的紧急情况,如丧亲、参加临时工作等。

五、其他规定出入境管理办法还包括其他一些规定,如公民出国(境)监护、外籍人员的居留和工作许可等。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

总结出入境管理办法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国际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各国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国际合作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出入境管理法规和政策。

这将有助于加强国家边境管理能力,提高旅行者的出入境体验,促进全球旅游和交流的发展。

谈出入境管理办法的内容与要求

谈出入境管理办法的内容与要求

谈出入境管理办法的内容与要求关键信息项:1、出入境证件的种类与办理条件护照签证通行证2、出入境的限制与禁止情况违法犯罪记录安全风险因素3、出入境检查与监管程序海关检查边防检查4、违反出入境管理办法的处罚措施罚款金额拘留期限其他法律后果11 出入境证件的种类与办理条件111 护照是公民出国旅行和进行国际事务所需的重要证件。

办理护照通常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照片、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旅行目的、邀请函等。

护照的有效期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

112 签证是前往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入境许可。

签证类型包括旅游签证、商务签证、工作签证、留学签证等。

办理签证的条件和要求因签证类型和目的地国家而异,可能需要提供资金证明、行程安排、邀请函、工作合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113 通行证通常用于特定地区的出入境,如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

办理通行证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

12 出入境的限制与禁止情况121 具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可能受到出入境限制。

例如,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等。

122 存在安全风险因素的人员,如被认定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也可能被禁止出入境。

123 患有某些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可能对公共卫生或社会安全造成威胁的,也会受到相应的出入境限制。

13 出入境检查与监管程序131 海关检查是出入境管理的重要环节。

海关会对出入境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包括行李、货物等,以防止违禁物品的进出境。

132 边防检查主要核实出入境人员的身份和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检查出入境目的是否符合规定。

133 出入境管理部门还会利用技术手段,如生物识别技术、大数据分析等,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的监管和风险防控。

14 违反出入境管理办法的处罚措施141 对于违反出入境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罚款金额根据具体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可能从几百元到数万元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7.10.25•【文号】公安部令第96号•【施行日期】2007.12.1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公安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的决定(2011)(发布日期:2011年12月20日,实施日期:2012年3月1日)修正公安部令(第9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4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2月15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XXX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的申请、审批签发和管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以下简称护照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民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

第三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出入境管理办法

出入境管理办法

出入境管理办法《出入境管理办法》一、概述出入境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国内居民和外国人员进出境的行为,保障国家边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的相关法规和办法。

本文将对出入境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说明。

二、出入境证件1. 护照出入境管理办法规定,国内居民和外国人员进出境都需要持有有效的护照。

护照是确认个人身份的重要文件,必须妥善保管,并在出入境时提供给边检人员进行查验。

2. 签证除了护照外,某些情况下需要额外的签证方能进入某些国家或地区。

签证是该国或地区授权的准入凭证,持有人需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签证手续。

三、边境检查1. 出境检查在离开国家时,个人必须通过边检的出境检查。

边检人员将核对护照和签证的有效性,并进行登记,确保离境人员的身份合法并允许出境。

2. 入境检查进入国家或地区时,个人同样需要接受边检的入境检查。

边检人员会对护照和签证进行核验,并进行安全检查以确保入境人员的身份真实和境内安全。

四、禁止入境与出境出入境管理办法对某些特定人员实施禁止入境或出境的规定,例如:1. 犯罪嫌疑人或被判刑的个人可能被禁止出境或入境,以确保其协助司法调查和执行刑罚;2. 有严重传染病的人员可能被禁止出境或入境,以防止疾病传播;3. 涉及国家安全或其他重大利益的人员可能会受到限制。

五、边境安全出入境管理办法的一个重要目标是确保边境的安全。

为此,边检人员会采取相应措施,例如:1. 使用高科技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以防止危险物品或违禁品进入或离开国家;2. 对可疑人员进行详细审查,以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3.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边境安全合作,共同应对跨境犯罪和恐怖主义等威胁。

六、违反规定的处罚出入境管理办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例如,持伪造证件进出境、非法滞留或非法居留等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七、法律保障出入境管理办法是国家法律的一部分,个人在出入境过程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任何对上述法律的侵害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保护,同时,个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入境管理办法

出入境管理办法

出入境管理办法出入境管理办法是指国家为管理和控制人员出入国境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这些办法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社会稳定,确保公民合法权益,促进跨国交流与合作。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出入境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应遵守的基本原则以及其对个人、国家和全球的意义。

首先,出入境管理办法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一个国家的出入境管理制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通过制定合理的管理办法,确保人员的合法出入境,能够减少非法移民、恐怖分子、犯罪份子等危害社会稳定的人员进入国家。

此外,出入境管理也有助于管理和控制疫情的传播。

在全球化时代,人员流动频繁,加强出入境管理,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跨国传播。

其次,出入境管理办法应遵守一系列基本原则。

第一原则是公平公正原则。

出入境管理办法应当保障所有人员依法平等出入境的权利,不歧视任何人。

不论是国内公民还是外国人,都应当享有平等的待遇和权益保护。

第二原则是合法合规原则。

出入境管理办法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且符合国际人权标准。

合法性是出入境管理办法能够得到全社会认可和接受的重要前提。

第三原则是便利原则。

制定出入境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管理和控制人员出入境的合法行为,而不是刻意设置障碍和不便。

办法应当考虑到人们的出行需求,并提供合理的便利措施和服务。

对个人而言,出入境管理办法对其出行自由和个人权益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

合理的管理办法可以确保个人出国旅行、商务洽谈、学习交流等正当行为的顺利进行。

管理办法的透明度和预测性,可以让个人提前了解所需材料和手续,避免因不完备而导致的出行延误或纠纷。

此外,出入境管理办法还可以保护个人的权益免受非法侵犯,减少可能遭受的恶意诈骗、人身攻击等风险。

对国家而言,出入境管理办法具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合理的管理办法可以有效防止非法移民、恐怖分子、犯罪分子等危害社会稳定的人员进入国家。

此外,管理办法还有助于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促进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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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入境。

所称"私事",是批: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

第二章出境
第三条居住国内的公民因私事出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填写出境申请表;
(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
(四)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
(一)出境定居,须提交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或者前往国家的定居许可证明;
(二)出境探亲访友,须提交亲友邀请证明;
(三)出境继承财产,须提交有合法继承权的证明;
(四)出境留学,须提交接受学校入学许可证件和必需的经济保证证明;
(五)出境就业,须提交聘请、雇用单位或者雇主的聘用,雇用证明;
(六)出境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处汇费用证明。

第五条市、县公安局对出境申请应当在30天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受理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答复。

第六条居住国内的公民经批准出境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并附发出境登记卡。

第七条居住国内的公民办妥前往国家的签证或者入境许可证件后,应当在出境前办理户口手续,出境定居的,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注销户口。

短期出境的,办理临时外出的户口登记,返回后凭执照在原居住地恢复常住户口。

第八条中国公民回国后再出境,凭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其他有效出境入境证件出境。

第三章入境
第九条在境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凭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其他有效入境出境证入境。

第十条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提出申请,也可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核发回国定居证明。

第十一条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工作的,应当向中国劳动、人事部门或者聘请、雇用单位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定居或者回国工作抵达目的地后,应当在30天内凭回国定居证明或者经中国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聘请、雇用证明到当地公安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第十三条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要按照户口的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

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及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就当填写临时住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24小时内(农村可在72小时内)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

第四章出境入境检查
第十四条中国公民应当从对外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出境、入境,向边防检查站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其他出境入境证件,填交出境、入境登记卡,接受查检。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出境、入境:
(一)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
(二)持用无效护照或者其他无效出境入境证件的;
(三)持有伪造、涂改的护照、证件或者冒用他人护照、证件的;
(四)拒绝交验证件的。

具有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的,并可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章证件管理
第十六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的主要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由持证人保存、使用。

除公安机关和原发证机关有权依法吊销、收缴证件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扣留证件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扣留证件。

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5年,可以延期2次,每次不超过5年。

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

在国外,护照延期,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

在国内,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住国内的公民在出境前的护照延期,由原发证的或者户口所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分1年一次有效和2年多次有效两种,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

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通行证,是入出中国国(边)境的通行证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签发。

这种证件在有效期内一次或者多次入出境有效。

一次有效的,在出境时由边防检查站收缴。

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持有人,如因情况变化,护照、证件上的记载事项需要变更或者加注时,应当分别向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者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提申请,提交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或者说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中国公民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因即将期满或者签证页用完不能再延长有效期限,或者被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换发,同时交回原持有的护照、证件;要求保留原护照的,可以与新护照合订使用。

护照、出境入境证件遗失的,应当报告中国主管机关,在登报声明或者
挂失声明后申请补发。

换发和补发护照、出境入境证件,在国外,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在国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护照、出境入境证件予以吊销或者宣布作废:
(一)持证人因非法进入前往国或者非法居留被关回国内的;
(二)公民持护照、证件招摇撞骗的;
(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活动的。

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吊销和宣布作废,由原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作出。

第六章处罚
第二十三条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证件出境、入境的,除收缴证件外,处以警告或者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确的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伪造、涂改、转让、买卖出境入境证件的,处10日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的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或者以行贿等手段,获取出境入境证件,情节较轻的,处以警告或者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的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本实施细则时,如有利用职权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情节轻微的,由主管部门酌情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的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中国公民因公务出境和中国海员因执行任务出境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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