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2020)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沿太行高速公路焦作至济源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沿太行高速公路焦作至济源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1.08.10•【字号】豫环审〔2021〕21号•【施行日期】2021.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沿太行高速公路焦作至济源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审〔2021〕21号河南焦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2MA9G7X6P9A)上报的由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沿太行高速公路焦作至济源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2035)》沿太行高速的组成部分,《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
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向沿线焦作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三)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关于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2020)

关于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2020)你公司报批的《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018-340323-27-03-004037)收悉。
根据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初审意见、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意见和局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委员会意见,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
本项目计划将现位于蚌埠市涂山路2001号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线搬迁至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搬迁后建设年产100吨赖氨匹林、10吨盐酸丙帕他莫、300吨果糖、100吨盐酸赖氨酸、30吨乳酸钠溶液、2吨西尼地平、1吨萘哌地尔、25吨枸橼酸三乙酯、2吨盐酸阿提卡因,配套建设辅助工程、贮存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专家意见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工艺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落实各产污节点废气收集措施,原料药一线及原料药三线产生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入滤筒过滤器处理后与其他废气一并经“一级碱喷淋吸收+二级水喷淋吸收+除雾器+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药二线产生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滤筒过滤器处理后与原料药二线其他废气、罐区等废气一并经“冷凝装置+一级碱喷淋吸收+二级水喷淋吸收+除雾器+三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药三线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滤风机箱处理后,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原料药二线整粒包装废气一同经排气筒高空排放;质检楼废气经换气及管道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换气及管道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加盖收集、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蚌埠市县道网规划(2017-2030年)的批复-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蚌埠市县道网规划(2017-2030年)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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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蚌埠市县道网规划(2017-2030年)的批复
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送《关于请求批准蚌埠市县道网规划(2017—2030年)的请示》(蚌交字〔2020〕30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蚌埠市县道网规划(2017—2030年)》。
二、请你局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组织县区有序推进县道建设,力争早日形成网络完善、布局合理、内通外联、便捷高效的县道网,为县域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道路支撑保障。
2020年6月17日
——结束——。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环评〔2019〕50号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正文:----------------------------------------------------------------------------------------------------------------------------------------------------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环评〔2019〕50号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批<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赣高速上万办字〔2019〕1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批复意见2014年5月,我厅以赣环评字〔2014〕106号文批复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工程实际建设路线与原环评相比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变更后,路线起于横峰县与弋阳县交界处的弋阳县朱坑镇李家山附近,该枢纽互通与沪昆高速相接,终于万年县珠田乡湾头村,设枢纽互通与德昌高速相接,路线全长76.057公里。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路基工程、路基路面排水及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及交叉工程等主体工程;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4.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4处收费站(横峰收费站、弋阳北收费站、白田收费站、万年南收费站),2个服务区(龟峰服务区、万年服务区)。
你单位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缓解和控制环境不利影响。
我厅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
环境保护部关于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石城至吉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环境保护部关于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石城至吉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6.17•【文号】环验[2014]104号•【施行日期】2014.06.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石城至吉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4]104号)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石城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你办《关于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石城至吉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赣石吉字﹝2014﹞2号)及附送的《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石城至吉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
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曾于2013年12月5日至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在长冈水库大桥和赣江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
我部以环验函﹝2014﹞8号文责令对上述问题予以整改。
之后,你办在长冈水库大桥和赣江大桥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
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4月23日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
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该项目主线起始于石城县东南约10公里处的赣闽省界五里亭,与福建境内永安至宁化段高速公路相接,途经宁都、兴国和泰和县,在宁都境内与济南至广州高速公路交汇,终于泰和县石山乡,与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交汇,并与泉南高速公路吉安至莲花段相连,路线全长190.719公里。
石城连接线长1.34公里,起自石城县G206旁,终于石城收费站;宁都连接线长3.89公里,起自宁都县城南G319收费站旁,终于宁都收费站;兴国连接线长15.95公里,起于杞下村月龙口,终于兴国收费站。
项目总投资100.83亿,其中环保投资4.18亿元,占总投资的4.15%。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一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23号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一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正文:----------------------------------------------------------------------------------------------------------------------------------------------------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一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23号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和人员:为强化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和我省环评文件编制管理要求,我厅开展了2020年度第一、第二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工作。
第一批已完成复核工作的76份环评文件,有12份环评文件存在编制质量问题。
根据《监管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实行)》(以下简称“《记分办法》”),对相关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对环评文件原审批部门作出通报,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我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受到通报批评和失信积分的编制单位及其编制人员要汲取教训,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能力建设,有效提升环评专业技术水平。
其他编制单位和人员应当引以为戒,高度重视环评文件质量,树立企业与个人良好诚信形象。
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
对抽查复核不合格的环评文件,各地应责成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针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建设项目产生不良环境影响;同时在项目后续监管中予以重点关注。
关于提请市里建立工作专班的报告

关于提请市里建立工作专班的报告为加快推进我市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请市里建立成立蚌埠市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专班。
现将相关事项列出:一、组织机构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市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应急局、市人防办和怀远县政府、五河县政府、固镇县政府负责同志共同参加的前期工作专班。
二、工作职责(一)市交通运输局。
牵头建立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协调联络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工作调度,视工作需要及时提请市政府调度推进。
督促指导项目单位按照省政府明确的工作目标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对口协调省交通运输厅加快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等专题审批,以及项目招标投标行业审核工作。
(二)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对口协调省发展改革委加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出具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相关意见等,协调加快涉及铁路相关专题审批事项。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负责对口协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审核等相关工作。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对口协调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等加快规划选址与项目用地预审、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占用自然保护地、压覆矿产、地质灾害、土地组卷报批、林地等专题审批,负责协助项目单位解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
(五)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对口协调省生态环境厅加快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出具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相关意见等。
(六)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对口协调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加快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论证、出具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相关意见等。
(七)市水利局。
负责加快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审批,并对口协调水利部淮委、省水利厅加快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审批。
(八)市文化体育旅游局。
关于服务区建设项目对沿线村镇影响的函

尊敬的领导:我谨代表XX服务区建设项目管理团队,就该项目对沿线村镇的影响向贵单位做一份初步汇报。
希望能够得到您的认可与支持,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一、项目概况1.1 项目背景该服务区建设项目是为了满足交通运输的需要,提高道路沿线的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而规划建设的。
项目选址在XX省XX市,位于XX高速公路XX段,总投资XX亿元,规划总用地面积约XX平方公里。
1.2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包括服务区主体设施建设、周边配套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
其中主体设施建设包括加油站、餐饮服务、卫生间、停车场等;周边配套设施包括村镇交通道路、供水供电、环卫设施等。
二、影响分析2.1 经济影响项目建成后将带动周边村镇和城乡经济的发展,提升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
服务区建设将吸引更多的游客和商家前来经营,促进旅游、餐饮、物流等相关产业的繁荣。
建设过程中还将为当地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就业稳定和增加收入。
2.2 社会影响服务区建成后将大大改善周边村镇和城乡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道路交通条件的改善将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提升交通的便捷性和舒适度。
服务区的建设还将提高道路通行的安全性,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3 生态影响为了保护周边的生态环境,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采取生态保护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并且,建成后的服务区还将成为当地生态旅游的一大亮点,促进周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三、保障措施3.1 社会保障项目管理团队将积极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交流,做好对村镇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和协助村民理解和支持该项目。
项目将合理安排当地劳动力,确保当地居民能够共享项目建设和运营带来的利益。
3.2 环境保护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规划用地,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建成后,将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机制,进行生态修复和保护,使服务区成为当地生态环境的一部分。
3.3 安全管理项目管理团队将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确保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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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2020)
你单位报批的《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2017-340300-48-01-003445,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根据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工程起于固镇县石湖乡附近,止于蚌埠市北侧淝南圩附近接宁洛高速,路线全长约36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6.0m,设计车速120km/h;全线共设跨河沟渠桥梁11座,互通立交3处,分离立交7座,支线上跨桥2座,全线设置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等配套设施。
该项目符合《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6-2030年)》,已经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皖发改基础函(2017)489号)。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专家意见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
根据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86号),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设计、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
安徽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固镇两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皖政秘(2020)42号),固镇两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已经安徽省林业局批复(林保函(2020)64号)。
项目跨越固镇两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已获得省林业局函复。
在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办理和完善穿越相关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手续。
工程设计应进一步优化穿越生态敏感区的线路方案,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
大临设施和弃渣场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
落实各取、弃土(渣)场选址优化方案。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临时工程尽量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既有道路。
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用于后期的绿化覆土及复垦。
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取、弃土(渣)场及沿线站场等采取生态修复措施。
工程以桥梁形式穿越固镇两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实验区。
落实设计优化方案,减少保护区水中墩数量,根据生态敏感区保护对象的生态习性科学设定施工时段,避开候鸟迁徙、鱼类繁殖期等敏感时段。
强化施工期污染物排放管理,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补偿、修复措施,制定生态跟踪监测计划,落实生态补偿经费。
落实法定保护区主管部门的环境保护要求,并加强与生态保护红线主管部门对接,确保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规定。
(二)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
落实《报告书》关于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搬迁、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确保敏感点环境噪声达标或满足相应控制要求。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加强对高噪声、强振动施工机械的控制和管理。
在靠近居民住宅路段施工时,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夯土式压路机等强振动机械。
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沿线噪声敏感点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建设学校、
医院、疗养院及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
应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尽量减少跨越怀洪新河桥墩数量。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施工场地、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和向自然保护区内排放各类废水、废渣。
强化涉水施工管理,避免污染敏感水体,各类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
完善自然保护区路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应急机制。
落实沿线服务区和收费站等污水处理措施,确保处理效果能够满足排放标准。
(四)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控。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规范各类施工和大临设施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做到工地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穿越环境敏感区路段施工应设置施工场地视频监控设施,便于施工期环境监管。
严禁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五)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船舶管理,减小水上施工环境风险。
落实服务区加油站风险防范措施,敏感路段设置初雨水收集池(事故池),加强环境风险应急反应体系建设,制定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置相应的应急设备、器材,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六)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按要求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建筑施工垃圾、清罐废物和含油污泥等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按规范做好储油罐和输油管线地下水防渗工作,。
三、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履行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占用的相关审批手续。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选址、选线、性质、规模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适时开展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一并落实。
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七、请固镇县、淮上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辖区内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MA2MT9QA0T)
2020年3月3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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