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信息公开表(第5批)

2020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信息公开表(第5批)
2020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信息公开表(第5批)

2020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信息公开表(第5批)

(广东)有限

公司

(FQ-XQ-052-4)

(技术规范标准)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技术规范

附件1: 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技术规范 1 内容与适用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和我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运行情况,结合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要求,在进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同时,对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开展比对监测。 本规范规定了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中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监测的监测项目、监测频次、采样及分析、数据处理、判别指标、判别要求和评价结果表述等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在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过程中,对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比对监测的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 1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CJ/T 3017《潜水电磁流量计》 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废水在线监测系统 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及废水在线监测站房。 3.2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用于测量明渠出流及不充满管道的各类污水流量的设备,采用超声波发射波和反射波的时间差测量标准化计量堰(槽)内的水位,通过变送器用ISO流量标准计算法换算成流量。 3.3 电磁流量计 利用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制成的一种测量导电液体体积流量的仪表。 3.4 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 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固定污染源中废气排放污染物的颗粒物监测子系统、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废气排放参数测量子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与处理子系统及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站房。 3.5 比对监测

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试行)

附件1 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 (试行)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填表人 行政区划代码□□□□□□-□□□报出日期年月日 环境保护部制

填报要求 1.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初次申报或者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环保部门指定的填报本表并根据实际需要打印存档。无法网上填报的排污单位可在所在地环保部门领取纸质报表并按规定填报。 2.本表须按“填报说明”如实规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生产工艺示意图》可绘制后上传(word、jpg格式);填报纸质报表的如容较多可另附页。 3.本表中含有“□”的表项为系统选择项目,填报单位按系统给出的项目进行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填报说明 【表封】 1.[组织机构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报,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填报主要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

2.[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报。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3.[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4.[填表人]:由填报报表的人员签名。 5.[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属辖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填报单位在系统列表中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国行政区代码》(GB/T 2260)规定填报,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规定填报,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报000。 6.[报出日期]:填报报表报出日期。

浅析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的问题和对策 杨献德

浅析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的问题和对策杨献德 发表时间:2019-07-23T15:09:40.080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3期作者:杨献德 [导读] 摘要:随着中国工农业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工业废水、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甚至超过环境承载能力,导致严重的污染事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发展的大损失。 国科(佛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广东佛山 528200 摘要:随着中国工农业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工业废水、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甚至超过环境承载能力,导致严重的污染事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发展的大损失。解决当前环境保护监督力度与监管者短缺矛盾的重要工具。它还为减少污染和排污费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此,分析了污染源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污染源;监督监测;问题;对策 引言 随着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为了更好地控制和管理环境,中国开始采用各种环境监测技术来实现对自然环境的监测。但是,由于中国环境监测的发展较晚,它是监测设备。监测技术与发达国家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这使得环境监测的实际作用不理想。在改革初期,中国只专注于经济发展和市场建设,没有对环境的保护工作。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的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要注意环保工作,采取相应措施改善环境。 1.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作为环境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染源的监督和监测逐渐走向规范化。经过各级环保部门的重视和努力,在相关领域已经开始发挥重要作用。污染源监测为污染源的全面减排、污染源的确认、污染源的自动监测数据的确认、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和环境信息的发布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技术支持。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准确依据,促进环境影响评价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为制定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提供数据支持,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是环境执法的重要依据,提高环境执法效率。根据污染源监测提供的相应数据,企业可以改进工艺,减少污染,提高生产效率。 2.污染源在线监测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环境监测在污染物总量减排 随着污染整治工作的不断推进,环境监测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减少污染物总量和环境执法提供了科学依据。1)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抽查,促进企业污染控制,达到标准排放;2)监督污染物排放企业。通过对污水处理企业的监督和监督,公司全面,及时地掌握了企业的污水排放情况,为工业企业的污染整治提供了技术支持;3)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隐患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染物排放过量的企业处以罚款;受重点污染监督的高耗能,高污染的非法污染企业向政府报告停产;对于治理效果不佳的企业,建议关闭。 2.2质控技术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 ①当大量监控站管理数据时,它们仍然是手动操作的,或者它们使用单机处理。数据不够集中,数据质量不高,有序利用程度不高,导致当前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相当落后;②监测指标缺乏全面性。由于监测技术的监测指标,如pH,SO2,氨氮,NOx,COD,TP,烟尘等,许多特征指标难以得到有效监测和监测。③有更多的设备。模型以及各种不同的检测方法形成了难以操作和维护的工作;④数据质量控制不好,导致数据有效性不足;⑤数据识别更加困难。由于与在线监测相比,人工监测通常具有操作和维护人员的技术条件和干扰因素,导致频繁的数据丢失或异常情况。 2.3完善监测质量控制制度 完善的系统始终是质量控制的基础。一是要明确管理机制和管理职责,主要工作内容,基本要求等,使质量管理工作有规律可循,实际改变现行制度,实际情况不符合情况。建立定量评估,同步监测,质量抽样等多种系统,不断完善质量控制制度化;二是要尽快完善各监测业务领域的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检查,从而改变各监测区域建立质量控制系统的现状不均衡,特别是弥补自动监测系统领域的空白;三是尽快建立规范的环境监测质量评价机制,特别是建立全程监控质量管理的新理念,逐步将质量控制评价从实验室扩展到设计,分析和审核的相关环节。 3.加强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的对策分析 3.1明确污染源监督监测的法律地位 在污染源的监督和监测中,各级监测人员必须努力工作。现在监控和监控的许多从业者并没有很高的地位,他们对工作的热情也大大降低了。由于资金不足,成本机制不健全,工作积极性也很有影响。对于工作人员来说,有必要澄清监测和监测污染源的重要性,并了解其法律地位。在人员投入方面,推进监督和监督小组,增加资金投入已成为有关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3.2加强对污染源监管工作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技术支撑。环境监测信息是否准确,分析结论是否客观,将直接影响环境决策的正确性。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是监测工作最重要的结果。它们是分析和判断环境问题的最基本先决条件。获取真实有效的监测数据和信息是环境监测的直接目的。通过不断学习和学习国外先进的监测技术和管理经验,我们将创新自己的污染源监测技术。GIS作为最终技术支持形成的环境污染源监测技术将成为未来社会环境污染源监测工作的主流发展方向。污染源监测管理技术集信息采集,存储和处理于一体,将直接有效地提高监测工作的效率和监测水平。 3.3充分利用污染源监测成果 污染源监测的基础是污染源监测结果的应用。监测结果的应用是污染源监测重要性的最终体现。它也是污染源监测业务改进,完善和发展的动力。它可以帮助污染源监测工作走出管理决策的恶性循环。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污染源数据库建设。在线监测和网络化的基础上,环保部门将扩大和完善污染源综合数据库,实现污染源管理的“三位一体”。同时,信息中心和监测部门也应该扩大和完善专业数据库。社会监督,数据共享,信息发布和管理决策的信息平台;二是加强污染源监测数据在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包括评估,决策,统计等,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在污染源监测结果再利用中的主导作用角色;三是加强和监督合作,实现污染源数据的合法化,科学化,精细化,定量化监督和管理;四是构建“三位一体”环境监测工作和监测绩效绩效模型,体现为污染源 - 环境质量 - 综合分析的“三位一体”将巩固污染源监测的公正和重要地位。与环境质量检测有机结合,通过综合分析为社会和环境管理提供更有价值的结果和监测信息。

监督性监测数据结果表

监督性监测数据结果表 进入的;②被监测单位的排污口、采样平台不符合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相关规定,无法保证监测人员人身安全及正常开展监测的;③被监测单位的污染物不外排,并经地市级(包含省管县)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的;④停产等不具备监测条件的企业需经地市级(包含省管县)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阐明停产原因,永久性关停企业需提供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⑤其他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情况。

监督性监测数据结果表 进入的;②被监测单位的排污口、采样平台不符合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相关规定,无法保证监测人员人身安全及正常开展监测的;③被监测单位的污染物不外排,并经地市级(包含省管县)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的;④停产等不具备监测条件的企业需经地市级(包含省管县)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阐明停产原因,永久性关停企业需提供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⑤其他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情况。

监督性监测数据结果表 进入的;②被监测单位的排污口、采样平台不符合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相关规定,无法保证监测人员人身安全及正常开展监测的;

③被监测单位的污染物不外排,并经地市级(包含省管县)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的;④停产等不具备监测条件的企业需经地市级(包含省管县)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阐明停产原因,永久性关停企业需提供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⑤其他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情况。 监督性监测数据结果表

进入的;②被监测单位的排污口、采样平台不符合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相关规定,无法保证监测人员人身安全及正常开展监测的;③被监测单位的污染物不外排,并经地市级(包含省管县)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的;④停产等不具备监测条件的企业需经地市级(包含省管县)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阐明停产原因,永久性关停企业需提供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⑤其他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情况。 监督性监测数据结果表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 2013年7月30日,环境保护部以环发〔2013〕81号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该《办法》分总则、监测计划与实施、监测结果的报送、信息公开、监督管理、附则6章27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中文名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执行日期 2014 年1 月1 日起 目的 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 负责解释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目录 .1文件发布 .2文件全文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文件发布

编辑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 环发〔2013〕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 请按照办法要求加强监督,督促企业履行责任与义务,开展自行监测;进一步规范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我部将定期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环境保护部 2013年7月30日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推进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纳入各地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其他企业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不适用于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监督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和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企业环保档案清单

企业环保档案清单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企业环保档案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 2.环评报告书 3.环评批复 4.环评验收批复 5.排污许可证 6.企业环保制度(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名单、培训记录、管理制度等) 7.危废物管理制度 8.危废物管理台账 9.危废物转移联单 10.危废物申报登记表 11. 处理协议,受委托处理危废物单位的营业执照 12.水电气煤使用量台账 13.废水废气废杂产生、排放量记录清单、统计表等 14.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及使用记录表 15.废水废气处理工艺流程、操作规范等资料 16.废水废气排放标准 17.生产工艺流程图 18.环保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19.厂区平面图 20.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政策汇编

21.环保设置设计、施工、验收资料 22.企业污染源、风险点管理台账 2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机构、队伍建设、演练、物质准备情况等 24.企业主要产品及产量年度统计表,主要原料年度使用情况统计表 25.县委、政府,工业集中发展区党工委、管委会,县环保局、县经信局下发的文件、督办通知单、整改通知单、检查表、宣传资料等 26.各级部部门召开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讲话稿等 27.企业自身制定的“中省市环保督察”迎检工作方案、“百日攻坚”方案、环保工作自查方案及自查报告等 28.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29.企业在环保保护上的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等 30.目标责任书 31.各级领导检查企业环保工作的照片 注:所有资料一定客观准确,不可造假。已丢失的资料做出详细说明。 送达企业: 签收人: 签收时间:网格员: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

附件1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 (□首次登记□延续登记□变更登记)

注: (1 )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法人登记名称填写,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企业(单 位)盖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二级单位须同时用括号注明名称。 (2)、(3)、(4)指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省份、城市、区县。 (5)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营业执照所载明的注册地址。 (6)排污单位实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址。 (7)企业主营业务行业类别,按照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填报。尽量细 化到四级行业类别,如“A0311牛的饲养”。 (8)、(9)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应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10)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此项为必填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的代码。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 32100-2015 ),由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 (11)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此项为必填项。组织机构代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 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 ),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 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填写时,应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其他注册号包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旧版营业执照注册号 (15位代码)等。 (12)分公司可填写实际负责人。 (13)指与产品、产能相对应的主要生产工艺。非生产类单位可不填。 (14)填报主要产品及其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填写设计产能,无设计产能的可填上一年实际产量。非生产类单位可不填。 (15)涉VOCs辅料包括涂料、油漆、胶粘剂、油墨、有机溶剂和其他含挥发性有机物的辅料,分为水性辅料和油性辅料,使用量应包含稀释剂、固化剂等添加剂的量。 (16)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对于有组织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包括除尘器、脱硫设施、脱硝设 施、VOCs治理设施等;对于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包括分散式除尘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等。(17)指有组织的排放口,不含无组织排放。排放同类污染物、执行相同排放标准的排放口可合并填报,否则应分开填报。 (18)指主要污水处理设施名称,如“综合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 (19)指废水出厂界后的排放去向,不外排包括全部在工序内部循环使用、全厂废水经处理后全 部回用不向外环境排放(畜禽养殖行业废水用于农田灌溉也属于不外排);间接排放去向包括去工 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处理厂、其他企业污水处理厂等;直接排放包括进入海域、江 河、湖、库等水环境。 (20)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附件2

(完整版)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审核制度与流程

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审核制度与流程 为推动信息报送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使之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院实际状况,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多层次决策和卫生事业管理中的服务和监督作用,促进医院和谐、快速、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1、报送内容: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 2、各科室主要职责 (1)医务科负责提供医疗技术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2)院办负责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院质量检测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3)人事科负责提供人力资源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4)后勤科负责提供医用设备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5)财务科负责提供收入与支出、资产与负债等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6)院办提供房屋及基本建设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7)药剂科负责提供临床用药监测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8)院感科负责提供医院感染相关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9)信息科统计室负责提供诊疗信息、出院病人调查表信息并审核数据,负责全院数据汇总工作。

3、信息报送程序 (1)信息科统计室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以书面或邮件形式给相关科室发送数据报送通知书。 (2)各科室在接到数据报送通知后,由科室信息统计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及时进行数据收集、汇总、审核工作。信息统计人员在此过程中,如有疑问时,应及时与信息科统计室沟通,解决疑问,确保统计口径准确无误。 (3)科室信息统计人员汇总数据,审核无误后,科室室负责人要对本科室汇总的数据信息签字认可,再报送信息科统计室。同时整理成文,报分管院长。 (4)信息科统计室将各科室报送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逻辑关系,形成报表。如发现逻辑关系错误的,及时反馈相关科室,相关科室修订后要重新报送。报表审核符合要求后,经统计负责人签字认可,送院领导审批后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5)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数据有直接对口科室的,由相关科室负责收集、汇总数据,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主管院长审批,可直接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4、核查和问责制度 (1)信息科统计室统一管理医院卫生统计资料,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2)各科室都应健全原始记录、登记表、台账和统计资料档案制度,确保统计数字数出有据,准确无误。对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和公布统计

第四季度全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控制报告

筠连县环境监测站 2011年第四季度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报告 市环境监测站: 按照宜宾市环境保护《关于印发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市环发【2011】13号)文件要求,我站已圆满完成了筠连县范围2011年第四季度的监督性监测工作。 我县纳入国控企业共计7家,其中废气重点污染源企业5家,废水重点污染源企业1家。筠连县巡司镇小河煤矿、筠连县启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益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及筠连县盛世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实施监测,因此本季度实际监测的工控企业共3家,即筠连县金鑫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筠连县长江水泥厂有限公司和筠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现将第二季度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测范围

二、监测项目及频次 三、监测布点与采样 (一)废水监测 1、废水污染源:一类污染源的监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或专门处理此类污染物的设施排放口采样;其它污染物的监测,在厂区外排放口或厂区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 2、COD、氨氮之力设施的进、出口均分布监测。废水

监测点(包括进口端和出口端)均进行流量监测。 3、城镇污水处理进、出口均须监测污染物浓度和废水流量。 4、对自动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在靠近自动监测采样装置的位置进行人工采样,和自动监测设备同步采样。 5、此次监督性监测发放密码样品2项次,共2人次进行分析,具体密码样结果统计如表3 (二)废气监测 1、监测断面和采样点均按照GB/T16157-1996中的要求进行设置,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2、每点每天监测三次,根据监测断面面积现场确定烟道的内侧点个数,每个监测点每次监测时间不少于3分钟。 3、对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的企业,在靠近自动监测采样装置的位置进行人工采样,和自动监测设备同步采样,其中对颗粒物浓度、烟气流速、烟温用参比方法至少获取3个测试断面的平均值,气态污染物和氧量至少获取6个数据。 四、质量保证

银行监管报送系统报表需求

xx银行ODS及应用建设项 目 监管报送报表需求说明书 xx公司 2012年11月

修订记录

目录

1监管报送报表需求 1.1项目描述 1.1.1背景 银监会为了加强对银行业的持续监管,提出了新监管报表体系,并要求在2006年起开始上报,华兴银行在2012年的ODS项目目标中,明确提出了ODS项目要与明年一月初监管报表报送工作进行衔接。鉴于此,数据信息中心提出对外监管报表的需求梳理工作。 1.1.2任务目标 对新监管报表体系、我行内部管理报表体系以及信息披露报表体系进行梳理,明确报告项目的口径定义,整理我行统一使用的监管指标并分析信息采集的困难点,为今后工作打下基础。 熟悉掌握和理解各指标的内涵,为今后ODS项目中对外监管报表报送等应用口径报送的一致性,数据定义的完备性奠定基础。 梳理23张监管报表模板,解释相应指标口径、定义,编写业务需求书; 进行业务系统分析,完成报表的数据定义,并进行业务规则的检查; 整理指标体系并编写监管统计指标字典; 对部分手工报表提出缺口数据的改进建议; 对最终确认的手工报表、需手工补录的数据进行整理。

1.1.3监管报表分类 银监会报表分类 银监会遵循统一的监管标准、采用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制定,充分借鉴国际通行的监管标准,同时兼顾银行业的现状,定量采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财务和风险信息,设计了报表体系,用于中国银监会对银行业监管机构的持续监管,其报表体系包括基础报表和特色报表两类: 1.2功能需求 1.2.1应用功能说明 本应用系统目标为银监会监管报表,应用功能即对应相应的监管报表功能,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全国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

全国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 案 篇一:全国污染源氮氧化物监测工作方案 全国污染源氮氧化物监测工作方案 NOx排放源通常可以分为固定源(含生活源)、移动源两部分。其中固定源主要包括各种工业炉窑、民用灶具和某些生产过程等,移动源主要是指城市机动车。 根据XX年全国分行业NOx排放清单,60.8%为固定源排放,故本次监测只限于固定源监测。包括民用灶具在内的生活源和移动源NOx排放监测将另列题研究,其结果将及时提供给各地,以便测算生活和移动源排放量。鼓励有条件和能力的地区,根据自己的特点研究出更加符合实际的NOx排放量监测统计方法和排放参数。 1.监测目的 1)通过本次(为期一年)全国范围内污染源氮氧化物的监测,摸清我国各地区(省、市、县)NOx排放量基数,为制定“十一五”规划目标及总量控制计划提供相关数据支持; 2)通过对各行业企业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计算出比较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行业NOx排放系数。 2.监测范围 各级监测站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

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制酸、氮肥等)、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玻璃等)、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黑色(有色)金属冶炼业等行业的企业进行监测。同时,要求在选择行业企业的过程中应尽可能考虑其代表性,即能够反映该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生产工艺、生产规模、NOx处理措施和燃料类型。 3.监测内容 包括NOx排放浓度、排放量、有关燃料参数以及企业基本情况等,具体指标见附表。 4.监测方法及频次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原有污染源监测计划,如月、季度例行监测、“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企业委托监测以及其他对污染源的监测开展本项工作。监测方法见附件2,监测频次不低于2次(按季度监测)。 5.监测报告 1)企业监测数据:按记录表填写并汇总; 2)各地区NOx排放量估算:根据固定源监测数据及其他源测算分析,合理估算出XX年本地区NOx排放量。 6.数据报送方式 各省级监测站于XX年12月10日前将基础数据(以软件形式)和监测报告(含生活和流动源)报送我站。 污染源氮氧化物监测记录表

2016年天津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2016年天津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年报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目录 一、概述 (1) 1.1监督性监测要求 (1) 1.2质量保证 (4) 二、监督性监测 (4) 2.1国控废水企业 (4) 2.2国控污水处理厂 (8) 2.3国控废气企业 (12) 2.4国控重金属企业 (15) 2.5主要结论 (18)

一、概述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2015]116号),2016年天津市共有19家国控废水企业、28家国控废气企业、46家国控污水处理厂和34家国控重金属企业。按照《2016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各区县监测站对全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开展了监督性监测。 1.1监督性监测要求 1.1.1监测内容 (1)污染物排放状况监测 国控企业污染源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流量,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 (2)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对已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在进行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性监测同时开展比对监测。比对监测的内容执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和《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总站统字[2010]192号)。 (3)重金属监测 对重金属排放企业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废气、废水、企业总排口、雨水排放口水质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

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内容包括重金属污染物的浓度、排放速率、废水流量、废气集中式排放口的废气流量。 1.1.2监测项目 (1)废水监测项目 执行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照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以及该企业环评报告书的规定确定监测项目;执行综合排放标准的,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中表6-2所列项目和该企业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确定监测项目。 (2)污水处理厂监测项目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测项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和表2的19项为必测项目,表3项目为选测项目)。 (3)废气监测项目 执行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照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以及该企业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的规定确定监测项目;执行综合排放标准的,参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环发[2000]38号)附录二和该企业环评报告书。 (4)重金属监测项目 废水:汞、铅、铬(六价铬)、镉、砷排放浓度及流量,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

附件2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推进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纳入各地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其他企业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不适用于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监督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和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是开展环境执法和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 —10—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机构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负责收集、填报、传输和核对辖区内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编制监测信息、监测报告等。 第四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从人员、用房、设备等方面保障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条件,将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保障。 第二章 监测计划与实施 第五条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按照环境管理工作需求组织制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专项计划。 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印发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的年度计划或专项计划,制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 第六条 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及环境管理的需要,开展监督性监测。 第七条 环境监测机构工作人员在进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时,须出示有效证件进入排污单位依法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需要进入军队或保密单位进行监测的,应事先通知被监测单位的主管部门。 环境监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为被监测单位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八条 现场采样时,环境监测机构工作人员应认真填写采样 —11—

2018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现场评分表及报告-新(1)

精心整理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现场评分表 新疆省石河子市企业名称:新疆西部天富合盛热电有限公司所属行业:电力行业 检查单项与标准单项扣分 1.是否制定监测方案(4分)。 4 0 2.监测方案的内容是否完整:包括单位基本情况(0.5分)、监测点位及示意图(0.5分)、监测指标(1 分)、执行标准及其限值(1分)、监测频次(1分)、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0.5分)、监测分析方法和 仪器(0.5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0.5分)。 5 0 3.监测点位数量是否满足自行监测指南的要求,每少一个点位扣0.5分。 5 0 4.监测指标是否满足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要求,每少一个指标扣0.5分。 5 0 5.监测频次是否满足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要求,每一个指标频次不满足扣0.5分。 5 0 6.执行的排放标准是否适用,每一个指标执行的排放标准不适用扣0.5分。 2 0 7.监测分析方法选择是否合理,有国家或行业分析方法标准的未执行每项扣0.5分。 3 0 8.监测仪器设备(含辅助设备)选择是否合理,每一个设备选择不合理扣0.5分。 3 0 9.采用的质控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包括空白样、平行样、加标回收或质控样、仪器校准等),每一个质 控措施不合理扣0.5分。 3 0 基础 考核(20分)1.排污口是否进行规范化整治,是否有管理部门设置的规范化标识,监测断面及点位设置 是否符合监测规范要求,每发现一个未整治或不符合扣1分。 5 0 2.方案中的监测点位是否均开展监测,每少1个监测点位扣1分。 5 0 3.方案中的各监测指标是否均开展监测,每少1个监测指标扣0.5分。 5 0 4.是否按照方案中的监测频次开展监测,每一个指标频次不符合扣0.5分。 5 0 (一) 委托 手工 监测 (22分) 检测机构的能力项能否满足企业自行监测指标的要求,1项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22 0 (二) 企业 手工 自测(22分)1.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是否与方案一致,1项不一致扣0.5分。 5 0 2.监测人员是否持有相关上岗证,持省证或企业自认定支撑材料、培训材料均可,一人次 不满足扣0.5分。 3 0 3.实验室设施是否能满足分析基本要求,环境是否干净整洁(1分);是否存在测试区域 监测项目相互干扰的情况(1分)。 2 0 4.仪器设备档案是否齐全(0.5分),记录内容是否准确、完整(0.5分);是否张贴唯一 性编号和明确的状态标识(1分);是否存在使用检定期已过期设备的情况(1分)。 2 0 5.是否能提供仪器校验/校准记录;校验/校准是否规范(1分),记录内容是否准确、完 整(1分)。 2 0 6.是否能提供原始采样记录;采样记录内容是否准确、完整(1分),是否至少2人共同 采样和签字(0.5分);采样时间和频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0.5分)。 2 0

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开数据表

填报单位:(盖章)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 企业名称所属 区县 污染源 类型 监测时 间 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排放浓度 污染物浓度 排放限值 是否 达标 超标 倍数 评价标准备注 北京首钢生 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门头 沟区 大气环境 固体废物 2018. 7.18 焚烧炉1号 颗粒物(mg/m3) 5.4 30 是-- 生活垃圾焚烧 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14 氮氧化物(mg/m3)88.2 300 是-- 二氧化硫(mg/m3)<2 100 是-- 氯化氢(mg/m3)<0.7 60 是-- 汞及其化合物(mg/m3)<0.0020 0.05 是-- 镉、铊及其化合物(mg/m3)0.000280 0.1 是-- 锑、砷、铅、铬、钴、铜、 锰、镍及其化合物(mg/m3) 0.0164 1.0 是-- 一氧化碳(mg/m3)<0.984 100 是-- 焚烧炉2号 颗粒物(mg/m3)24.0 30 是-- 氮氧化物(mg/m3)95.9 300 是-- 二氧化硫(mg/m3)<2 100 是-- 氯化氢(mg/m3) 1.2 60 是-- 汞及其化合物(mg/m3)<0.0020 0.05 是-- 镉、铊及其化合物(mg/m3)0.00253 0.1 是-- 锑、砷、铅、铬、钴、铜、 锰、镍及其化合物(mg/m3) 0.0510 1.0 是-- 一氧化碳(mg/m3)<1.02 100 是--

填报单位:(盖章)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 企业名称所属 区县 污染源 类型 监测时 间 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排放浓度 污染物浓度 排放限值 是否 达标 超标 倍数 评价标准备注 北京首钢生 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门头 沟区 大气环境 固体废物 2018. 7.18 焚烧炉3号 颗粒物(mg/m3)<0.8 30 是-- 生活垃圾焚烧 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14 氮氧化物(mg/m3)84.3 300 是-- 二氧化硫(mg/m3)<2 100 是-- 氯化氢(mg/m3)0.8 60 是-- 汞及其化合物(mg/m3)<0.0020 0.05 是-- 镉、铊及其化合物(mg/m3)0.000053 0.1 是-- 锑、砷、铅、铬、钴、铜、 锰、镍及其化合物(mg/m3) 0.0043 1.0 是-- 一氧化碳(mg/m3)<0.984 100 是-- 焚烧炉4号 颗粒物(mg/m3)<0.8 30 是-- 氮氧化物(mg/m3)83.3 300 是-- 二氧化硫(mg/m3)<3 100 是-- 氯化氢(mg/m3) 1.1 60 是-- 汞及其化合物(mg/m3)<0.0021 0.05 是-- 镉、铊及其化合物(mg/m3)0.000057 0.1 是-- 锑、砷、铅、铬、钴、铜、 锰、镍及其化合物(mg/m3) 0.0039 1.0 是-- 一氧化碳(mg/m3)<1.04 100 是--

污染源档案基本信息表

污染源档案基本信息表 单位名称(盖章)四川南充顺城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郝跃辉 填表人(签字)张军华 填报日期2016 年月日 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审核人(签字) 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负责人(签字) 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印

填表说明:1. 使用宋体五号字填写。2. 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指工商营业执照上注册的内容。3、中心经、纬度按生产场所位置为准。4、污染源管理级别指国家、省、市(州)、区(县)级控重点源或一般污染源。5、企业规模填:特大型、大型一档、大型二档、中一型、中二型、小型、其它。6、生产日期填指单位投入生产日期。如有试生产,以试生产起始日期为准。6、主要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其年产(用)量填写主要的前三项,如均属危险化学品则加项全部填写,计量单位按通用计量单位。7、燃料类型指煤、天然气、油或其他,年耗量的单位按通用计量单位。8、新鲜用水量的类型指地表水、地下水或自来水。8、主要理化性质:对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要填写全面。9、治理设施名称:填写排污单位主要的污水、废气、固体废物整套治理设施名称。10、排放去向填写两级流域(如先到某条流域,再到某条流域),若进入城市管网、湖或库直接填写。11、动力设备填写主要的三项,功率填写污染治理设施所有动力设备的总功率。12、动力设备设计日用总电量为污染治理设施在正常情况下一日所用总电量(排污单位应当对污染治理设施单设电表,单独计量)。

说明: 1.按1:1000或1:1500比例绘制。 2.标明工厂方位,四邻。 3.标明办公区域、主要生产车间(场所)及主要设备的位置。 4.标明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位置。 5.标明污水、废气排放口、噪声源及其监测点位、固废处置场所等的编号及其名称(编号必须与排放情况表中一致)。 6.若有的车间不在厂区内,应另绘该车间所在地的平面示意图。 7.标注风向玫瑰图 8.编图图式(右图)。厂界锅炉 铁路工业窑炉 公路烟囱 桥梁油库 河流固体废物堆放场污水管道及流向噪声源 车间污水排放口放射性污染源出厂污水总排放口电磁辐射源 固体废物排放口热污染源 废气有组织排放口污水处理装置废气无组织排放口废气处理装置渗坑、渗井污水监测点 自备水井废气监测点 水塔噪声监测点 有害废弃物排放口其他监测点 有害废弃物堆放场监测点编号

污染源监测报告模版

污染源监测报告模版 重庆市站监测报告 环(监)字[ ]第号 受检单位: 监测类别: 报告日期:年月日 (加盖业务专用章)

监测报告说明 1、该报告用于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排污许可监测等。 2、报告无本单位业务专用章、章和骑缝章无效。 3、报告出具的数据涂改无效。 4、报告无审核、签发者签字无效。 5、本报告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宣传。 6、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本报告;经批准的报告必须全文复制,复制的报告未重新加盖本单位业务专用章无效。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依据的要求(或:受委托),重庆市站于年_月__日对_________废水(或废气)进行了监测。该污染源废(污)水和(或)废气排入的区域分别属于类水域和(或)功能区。 1、概述 (1) 企业基本情况概述 (2) 监测情况概述 表2 监测情况表 2.监测项目 (1)废水: (2)废气: 3.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详见表3。 4.监测仪器及检定 监测仪器见表4。

5.监测内容 5.1监测布点示意图: 5.2 监测频次 在正常生产周期内,每天监测间隔采样废水____次,废气次,监测1天。 5.3监测工况 监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________%。 6.监测结果 6.1废水监测结果 废水监测结果详见表_~_。手工监测选表(A),比对监测选表(B)。 6.2废气监测结果 废气监测结果详见表_~_。手工监测选表(A),比对监测选表(B)

表__(A)排放口名称(WS-??)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5

表__(B)排放口名称(WS-??)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6

省污染源普查档案归档整理办法培训材料

省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培训班培训材料 浙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目录 1、培训须知 (1) 2、省污染源普查档案归档整理法 (2) 3、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 管理工作的通知 (3) 4、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 (4)

培训须知

省污染源普查档案归档整理法 一、污染源普查整理归档原则 以我为本(发文单位为主)。凡是本单位所产生的发文(红头文)必须归档,其它单位(包括上级、同级和下级机关)的来文,需要办理的文件(办件)必须归档,重要的文件材料应该归档,阅知类的文件可以不归档。 △适当的重复可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更便于查找。如普查工作中一部分文件是以环保局的名义下发的,这些文件环保局办公室已存档,普查办可以保存,也可以不保存。 保持全宗的稳定性。在不违背普查档案规定前提下,应尽量与当地档案部门和当地环保局档案室的要求看齐,以保证同一全宗的稳定。 二、污染源普查归档文件分类(共分为四大类): (一)文件类(管理文件和污染源种类) (二)音像资料类 (三)照片档案类 (四)会计档案类 污染源普查的文件材料归档分类按区域(机构)—文件类(包含管理文件和污染源种类)逐级进行分类,各级分类代字和代码为: ZWP1.X.X----XXXX 其中ZWP1作为它的分类代字

区域(机构)代号,设区市、县级编号见《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办函〔2008〕208号)。 设区市可根据当地机构及存档单位实际情况,补充增加编号,编号规则为数字顺延。 县(区)环保局档案室可对乡镇、街道进行编号,编号为法为:1.2.……(依次类推)。 文件类别号: 1.管理文件; 2.工业污染源; 3.农业污染源; 4.生活污染源; 5.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三、归档文件的整理 根据有关规定,属归档围的文件材料,由承办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其中的“整理”,容包括“分类、装订、排列、编号、编目、装盒”等。 (一)管理文件类的整理 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⑴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重要文件如法律法规等须保留历次修改稿的,其正本与历次稿包括定稿各为一件);⑵正文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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