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与艺术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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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与艺术的关系

——媒艺11-03 陈思对于艺术和设计的界定,人们一般是着眼于他们的功能性,然而,这不是绝对的,因为艺术并非是没有功能,而设计也并非只为使用,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对于设计的理解

设计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涉及社会、文化、经济、市场、伦理等诸多方面的因素。设计既要具有艺术要素又要具备科学要素,既要有实用功能和超前的一面,又必须为今天的使用者接受,即具有合理性、经济性和审美性。设计是根据美的欲望进行的技术造型活动,要求立足于时代性、社会性和名族性。

什么是“设计”,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人类所有生物性和社会性的原创活动都可以被称为设计。设计是“思维形成的过程”。设计的本质是人类创造性的实践活动,它借用一定的物质手段和艺术表现方式将艺术与技术、功能和审美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并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遗迹精神上的各种需求。

设计使人们的生活变得更便利、更美好。为什么有些东西专为满足我们的美学需求而设计呢?我们需要美来生存下去吗?确实,如果从未考虑过这些内在的需求,我们人类是不会进化到现在这个地步的。美提高了我们生活的质量。美存在于认识美的眼睛里,一种文化中认可的美到了另一种文化中很可能不是美。但是从早期人类开始,我们就一直在装饰着自己和我们的环境。事实也证明设计改变了我们的生存环境,升华了生活,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对艺术的理解

在艺术概论课程的时候老师就说过:“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反映,不反映社会生活的艺术是不存在的。”所谓的艺术,就是指人类根据社会生活,运用一定的物质文化手段遵循审美或反审美规律,创造极具有大美学特征的精神文化的创造性行为。一直以来对于“艺术”没有固定的定义。在古代,艺术不仅和美与道德有关,同时还和实用有关。中国古代以礼、乐、射、御、书、数为“六艺”,日本也将香道、茶道、歌舞、乐曲称为游艺。在西方,艺术的美学观是渐渐出现的。由于近代西方愈来愈强调艺术与美的关系,终于形成了所谓美的艺术的概念,以别于应用艺术。

——设计师与艺术家之间的联系

无论是艺术家还是设计师他们都要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一般所谓的基础就是表现在这两个方面:一是人的气质、精神、观念、意识、修养;二是基本知识和技能。设计师和艺术家都有哪些不同的素质呢?艺术家的责任是为人们带来精神上的满足,设计师的责任是在于创造美好生活,使得艺术性和实用性统一于设计作品中。艺术家的美感可以是个性的、独特的,设计师的美感却必须是共性的、普遍的,否则,设计将因不被接受而不能成立。设计和艺术虽然有许多相通之处,但实际上他们又着根本的区别,艺术创造可以不管别人的评论而独立的存在。设计则不同,设计要面对大众,为企业创造价值和财富,倘若你的设计是不被理解和接受的,那就可以说你的设计作品是不具备价值的。

——设计与艺术的关系

人类早期的设计与艺术活动是融为一体的,只是随着社会分工的愈来愈细,各行业的

专业性越来越强,才使得艺术从实际的技术中分离出来,而艺术的观念也发生了变化。

设计艺术,表明了设计与艺术的天然联系,设计不能只是理性工具的设计,还必须是美的设计。设计不仅要满足人的物质需要,也要满足人的精神需要,特别是对美的需要。设计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它一方面要是设计的产品具有一定的使用功能,另一方面有需要有一定的美感供人们去欣赏,与人的审美心理达到一种和谐。在美学领域,设计的价值突出表现为审美价值,如果说实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反应了设计的理性特质,那么审美价值则体现了设计的感性特质

设计是人类的一种创造性的艺术活动,因此,设计必然带有艺术的一些属性。设计是艺术和技术的结合的产物,现在设计更是如此,可以说艺术与技术构成了现代设计的两个基本制度。

在我看来,是设计的发展带动了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力是人们的物质需求得到满足,从而是人类对设计作品有了艺术和美的层面上的需求,最后的最后,人类的艺术观念或者说是审美观,又会反过来影响这个时代设计作品。

设计和艺术虽然有许多相通之处,但他们又着根本的区别。设计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它的变化反映着时代的物质生产和科学技术水平,也体现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的状况,并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方面有密切的关系。艺术涵盖了美术、建筑、戏曲、影视和音乐等等的大艺术范围。在古代,“艺术”一词中就有“设计” 的含义在其中;不论是在落后的中国,还是在发达的西方国家对“艺术”一词的界定也是含糊不清的,而对“设计”一词的含义也是模棱两可的,但从艺术的辞源上来看,“艺术”与“设计” 也都有相似的指令和界定,都是有一个从“术”到“艺”的过程,也就是说它们是同一含义的词语,再从艺术和设计的定义上来说它们也是相同的,艺术是人类创造的一种审美的、创造性的意识形态和生产形态;而设计也是人类创造,审美的一种创造性活动,例如古代的艺术家为了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和精神享受,而把自己在生活所看到的、想象到的一些事物,通过自己的主观创造活动而制造出来的精神产品,而这些精神产品是当时社会生活的反映,是艺术家们为了揭露社会而凭借自己的绘画功底、审美观念,加以自己的情感对社会的一种主观臆断,而设计师们也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物质享受以及精神需要,通过对时代的观察再加以自己的主观想象力和创造力,通过自己的创造活动而制造出来的产品,而这些产品也是社会时代的反映,是设计师们满足当代人们精神享受的需要,因此艺术与设计之间存在着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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