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施工管理办法
外来施工管理办法

外来施工管理办法外来施工管理办法(精选5篇)外来施工管理办法篇1第一条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参加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厂方(甲方)必须对外委施工的单位(乙方)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
其内容:1、验证乙方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确认,要由机动、安全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第五条甲乙双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
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
临时追加的项目,除按程序补办手续外,要由质量安全环保处审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乙方施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等工作,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1、明确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3、甲方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厂规厂法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4、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5、甲方质量安全环保处要同乙方签订安全协议书。
6、甲方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动土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2、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负责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任意将火种携带入厂内,按厂部规定着装。
4、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阻碍甲方安全生产的作业,甲方有权令其纠正、处罚或停止作业。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办法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办法引言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外来施工人员在建筑工地上成为了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
然而,在管理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如何对这些外来施工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保证工地安全和施工质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
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工地的外来施工人员(包括非本地户籍人员),所有管辖范围内的建筑单位、相关部门及工程技术人员通过实施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办法规范和指导施工队伍,维护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管理责任建筑施工工地的所有建筑单位和相关部门如下:•设定施工场地出入口卡口管理•对施工场地人员进行集中登记备案•对施工场地全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总承包或施工单位依法缴纳各项相关社会保险费•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督促检查•对失职犯错误追究责任施工队伍:•决定和组织管理外来施工人员的实施方法•安排和管理外来施工人员的工作•对外来施工人员负责并要求其遵守施工规范和安全规范•指引施工场地全员并进行有效教育人员管理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需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对进出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明确的身份识别,记录其个人信息、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从业资格证明等内容,在现场布置到位可供查验的登记台账和信息联网管理系统。
外来施工人员一律按照正常工时制度进行工作。
在计量管制中,通过门禁系统实现对施工现场的进出有序、合法。
在施工时间终止之前,禁止未经许可离开现场。
安全管理外来施工人员应按照工作岗位的安全标准进行安全作业,完成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向项目施工单位添报并遵照其指示进行处理。
施工队伍须定期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对施工现场危险品、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现场物资物品管理等方面及时排查和控制安全隐患,以达到安全、保质、高效的施工目的。
防疫管理由于疫情影响,防疫工作成为了当前的重中之重。
在建筑工地管理中,对外来施工人员也需进行严格的防疫管理。
以下几点需注意:•检测并记录外来人员体温•强制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对可能存在的感染风险施工场地访问权限进行限制,例如来自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结论外来施工人员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且需要持续性注意和改进的问题。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办法模版(二篇)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来施工人员管理,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现场施工的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外来施工人员指被我单位聘用,具体从事施工工作的非本单位在册的劳动者。
第四条我单位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管理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外来施工人员在我单位的管理包括招聘、入场、培训、考核、安全教育和岗前技能培训等环节的管理。
我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确保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和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招聘管理第六条我单位在需要聘用外来施工人员时,应首先向劳务派遣公司或施工队提供相关需求信息,要求提供合适的施工人员。
第七条劳务派遣公司或施工队应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人员名单,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和身份证明。
第八条我单位应对提供的施工人员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其资质和身份的合法性。
第九条我单位应与劳务派遣公司或施工队签订合同,明确雇佣关系和责任义务。
第十条我单位在招聘施工人员时,应公平、公正、公开,不得存在任何种族、性别、年龄等歧视行为。
第三章入场管理第十一条外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须办理入场手续。
第十二条入场手续包括确认身份和培训。
第十三条外来施工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的入场章,同时接受我单位的岗位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四条若外来施工人员的工作需要特殊技能或证书的,我单位应核实其是否具备相应的特殊技能或证书。
第十五条外来施工人员在入场前,必须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并同意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章岗前培训与考核第十六条外来施工人员在入场后,应接受我单位的岗前培训。
第十七条岗前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危险源识别和应急处理等。
第十八条外来施工人员须参加并合格岗前培训,方可上岗施工。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办法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来施工人员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施工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境内从事施工工作的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外来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劳务派遣工、承揽工等,不包括在清洁、保安、餐饮等行业从事的外来劳动力。
第四条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互利、合法的原则。
第二章外来施工人员资格和报备第五条外来施工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报备。
第六条外来施工人员资格证书应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七条外来施工人员报备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外来施工人员身份证明文件;(二)相关工种的资格证书;(三)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四)健康证明文件;(五)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第八条外来施工人员报备时,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能力。
第三章外来施工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第九条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给予外来施工人员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外来施工人员工资应按时支付,并向其提供工资明细和缴费凭证。
第十一条外来施工人员享有基本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设施和培训。
第四章外来施工人员管理责任和违约处理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责任包括:(一)按照规定报备和登记;(二)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防护设施;(三)按时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四)组织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五)做好外来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和赔偿。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对违反管理办法的外来施工人员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警告;(二)罚款;(三)停工整顿;(四)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违法处理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第十六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可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责令限期整改;(二)罚款;(三)吊销许可证书;(四)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稳定,保护人身、财产的安全,节约资源,促进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其相关职责人员。
第三条外来施工单位应当遵守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培训,设置安全专职人员并实施安全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外来施工单位员工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且按照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要求进行操作。
第二章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第五条外来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安全管理工具和设备。
第六条外来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施工安全的各项要求和操作规范,并向施工现场负责人员进行培训。
第七条外来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时、现场布置、机械设备使用等内容,并将施工方案报告给施工现场负责人。
第八条外来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并进行相应的考核。
第九条外来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应急处置和施工现场的灭火、疏散等紧急救援措施,并进行实地演练。
第十条外来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文明施工工作,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妥善处理施工废弃物和污水等。
第三章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设备和操作规范第十一条外来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手套等,并且保证其合格、完好。
第十二条外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施工现场的要求,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外来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四条外来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要求,制定施工操作规范,明确作业流程、注意事项和禁止事项,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培训。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办法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办法本文旨在探讨外来施工人员管理的相关办法,以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外来施工人员数量庞大,管理本就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如何科学有效地管理和监管外来施工人员已成为重要问题之一。
一、建立健全外来施工人员注册制度外来施工人员管理的第一步是建立健全外来施工人员注册制度。
该制度应明确外来施工人员的报名条件、程序和资格审核标准,以确保施工队伍的合规性和施工人员的素质。
二、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外来施工人员管理的核心是加强对其的培训和教育。
应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培训计划,包括理论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等,以提升施工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三、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外来施工人员管理的关键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察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四、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监管和考核外来施工人员管理的重点是加强对其的监管和考核。
应建立健全外来施工人员工作记录和绩效考核体系,及时了解施工人员的工作情况,对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嘉奖,对工作不合格的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五、加强与外来施工队伍的沟通和协作外来施工人员管理的基础是加强与外来施工队伍的沟通和协作。
应建立健全与外来施工队伍的沟通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协调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六、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社会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管理的目标是加强对其的社会保障。
应建立健全外来施工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保障施工人员的基本权益,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七、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监督和执法外来施工人员管理的最后一步是加强对其的监督和执法。
应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对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罚,维护施工秩序和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外来施工人员管理是工程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外来施工工程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来施工工程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地区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外来施工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工程。
第三条外来施工工程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施工许可与备案第四条外来施工工程必须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在施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承担施工任务。
第六条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提供以下材料:1. 施工许可证;2.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3.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资格证书;5.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证明;6.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证明;7.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证明。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 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标明施工单位名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等;2.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消防通道、安全警示标志、临时设施等;3.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4.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5.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6.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不得随意堆放;7.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噪声、粉尘、废水等污染。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质量与安全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外来施工管理办法

外来施工管理办法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是我们制定本规章的主要目的。
本规章适用于所有进入公司生产区的外来人员,责任由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以及各施工单位共同承担。
程序如下:合同安全要求:所有外包合同中必须包含具体明确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安全教育与登记:外包单位人员在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需接受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并进行登记。
事故责任:根据甲方、乙方关系,外包单位在施工中发生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遵守规定: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循公司的各项规定。
工作时间:外包单位工作时间应按照公司的作息制度执行,如需调整,需得到安全保卫部门的同意。
特殊工种: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其他工种也应具备合格的业务水平和安全基础知识。
交通安全:施工运输车辆在场区内行驶必须遵守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限速每小时10公里。
安全监护与标志: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需设置安全监护人和明显安全标志。
噪音控制:噪音设备音量不得超过90分贝,以免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
设备安全: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电源使用:外包单位使用公司电源需事先申请,不得擅自使用。
机电设备使用后: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采取封管措施。
动火管理: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给无合格证人员。
安全操作规程: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手续: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他明火使用时,必须按照公司制度办理动火手续。
进入容器作业:必须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的八个必须,并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作业。
危险性作业审批: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须经安全部门审批。
防护设施保护: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未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合同问题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合同未涵盖的问题,须经双方商定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施工现场管理:外来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化工原料桶作为脚手架,交叉作业应采取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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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施工管理办法
外来施工管理办法一
1、外来施工单位的人员施工前必须到保安部消防中心办理手续,并接受安全教育后方能施工;
2、施工人员一律佩戴临时出入证,进出要自觉接受保安人员检查,携出物品(私人物品除外)一律凭雇请部门负责人签发的出闸纸放行,凡有证不戴,无证进酒店,使用过期证件,冒用他人证件均属违反管理规定;
3、施工人员要注意仪表仪容,不得赤脚,不准许穿背心、拖鞋;
4、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施工的要求。
按指定的路线行走活动。
不得擅自进入客用区,不得使用客用设施,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员工福利设施(洗澡等);
5、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消防、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物品的有关规定;
6、施工人员在进场前办理进入登记手续,进场施工时佩戴由保安部核发的出入证,不得在施工的楼层、地点接待来访亲友,不得留宿客人;
7、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处罚直至拒绝有关人员进酒店施工,若属施工单位管理不善,将责成该单位责任人限期改正,否则将上报总经理取消施工合同。
外来施工管理办法二
为规范外来施工人员,对其各种行为做到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我公司范围内承包工程的单位(包括二次承包工程单位)必须到综合部办理有关入厂手续、接受安全部的安全教育、登记有关事项,以利厂区安全保卫工作。
出入厂人员、车辆应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进厂车辆应放置在指定位置,出厂物资由综合部签发出门证。
二、各施工单位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分配工作。
三、外来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我公司一切安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所从事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不得违反。
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机动车辆司机及其他特殊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四、外来施工人员及民工,一切施工作业一定要在指定的作业范围内进行工作,不许擅自进入车间或危险场所,不得乱动有关设备、阀门、器具,以免发生危险。
五、进入厂区任何地点不准吸烟,不准擅自动火,动火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安全部批准办理动火证后,方可动火。
六、外来施工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如: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登高须佩安全带等。
七、外来施工人员自备的机电设备的安装地点,由我公司设备部或生产车间共同确定,设备安装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确保安全装置齐全可靠,未经批准,不许随便设置或擅自变更地点,电源由设备部指定并负责接电,施工单位不得私自乱接。
八、外来施工单位,未经我公司领导同意,严禁擅自动用我公司的机电设备、车辆及工器具。
九、从事任何施工作业一定要事前与设备部有关人员和现场负责人联系,一定要清楚施工地点、部位,没有确认前不准施工,严禁盲目乱干。
每次进入施工现场前,包括高空作业,地下设施作业及设备容器内部作业等,应与现场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并经同意,否则不许施工。
应尊重现场负责人员的意见,施工中发现异常情况威胁生产安全或发生事故时应及时与现场负责人员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十、施工作业必须保持道路畅通。
施工中的垃圾杂物,易燃物等应随时清除到指定的地点,严禁野蛮施工,就地乱仍、乱抛施工垃圾。
十一、外来施工人员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违章作业的行为,人人有权制止,我公司安全员现场巡查监督,并根据情节按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处以罚款,直至停止其工作。
十二、外来施工人员由于违章引起事故或影响生产造成损失者,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并视情节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外来施工人单位负责人是其所在施工单位的安全负责人,要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施工中带头遵章守纪,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当施工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解决安全问题后在施工。
施工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与安全责任感。
外来施工管理办法三
第一条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参加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厂方(甲方)必须对外委施工的单位(乙方)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
其内容:
1、验证乙方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确认,要由机动、安全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第五条甲乙双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
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
临时追加的项目,除按程序补办手续外,要由质量安全环保处审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乙方施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等工作,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1、明确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3、甲方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厂规厂法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4、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5、甲方质量安全环保处要同乙方签订安全协议书。
6、甲方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
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动土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2、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负责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任意将火种携带入厂内,按厂部规定着装。
4、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甲方安全生产的作业,甲方有权令其纠正、处罚或停止作业。
第九条乙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乙方负责调查和处理。
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环保处,由甲方质量安全环保处报上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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