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 第4章 合同法

合集下载

经济法第四章

经济法第四章

(3)要约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可满足要约要求, 合同即告成立。
2、要约的效力 (1)要约的生效时间:到达主义原则 (2)对要约人的效力 要约生效后,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变更要约。 (3)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获得承诺的权利; 除法律规定或约定外,受要约人不负承诺的义务。 3、要约的消灭:要约失去约束力。
3、先履行一方到期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义务。
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体现在能够在对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义
务前,拒绝自己履行。
三、合同履行的保全 债权人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第三 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措施。
(一)债权人的代位权
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而危及债权人债权
实现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直接向第三人行
当担保后,应当恢复履行。
终止后,对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中止履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先履行抗辩权 是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 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
权利。
成立要件:
1、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义务。
2、履行义务有先后顺序。
合同一旦撤销就溯及地自始无效。
导致合同撤销的三种情形:
1、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
2、重大误解。
3、显失公平。
撤销权只能向法院或仲裁机关主张,期限为撤销权人自知道或
应该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三、合同的效力待定 已成立的合同因主体资格的欠缺,生效与否尚未确定: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权利人在一个月内追 认。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

《经济法概论》第四章合同法

《经济法概论》第四章合同法
3 合同成立的要件 ❖ 有两个以上的相互独立的缔约当事人。这也
是合同订立的先决条件。 ❖ 缔约各方须为意思表示且各意思表示一致。
所谓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也就是缔约人之间 就某一事项达成了可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协议。
PPT文档演模板
《经济法概论》第四章合同法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v 《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 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可见,合同的订立 过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PPT文档演模板
《经济法概论》第四章合同法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 承诺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25条规定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26
条第1款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 在超过所要求的承诺期限后到达要约人 ,迟到的承 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但是对于未迟发而迟到的承 诺如果承诺的迟到是因送达的原因造成的,那么要 约人如不承认该承诺,应当立即将承诺迟到的情况 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承诺未迟到,承诺仍发生效 力。另外 ,在承诺生效之前受要约人可以将其撤回。
PPT文档演模板
《经济法概论》第四章合同法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2 承诺 ❖ 承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合同法》第21条对承诺进行界定,“承诺是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必须具 备下列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 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向要 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相一 致
《经济法概论》第四章合同法
二、合同的种类
6 根据合同的主从关系或依附关系合同可分为主合同 与从合同
❖ 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不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 提的合同。
❖ 从合同是不具有独立性,须以他种合同存在为前提 的合同,也称附属合同 区分主合同与从合同的意义在于两者的关系适用 “从随主原则”

法和经济学课件——合同法经济

法和经济学课件——合同法经济
在特定情形下,法律提供默示条款填补合 同缺口,提高合同的完备性。 • 默示条款包括: • 1 事实上的默示条款
• 莫考克案 • 原告是轮船莫考克的主人,被告是一位在
泰晤士河拥有码头等设施的老板。双方达 成协议,轮船将停靠在被告的码头上装卸 货物,原告向被告支付使用码头等设施的 租金。但是,当轮船停泊在码头时正赶上 退潮,轮船被搁浅,船底触到河床的石头, 受到损害。
• 甲与乙交易,总盈余为2万元,甲与丙交易, 甲与乙交易,总盈余为2
总盈余为6 总盈余为6万元。
• 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损害赔偿方式
与强制履行令方式总盈余不变,住房配置 给对其评价最高的人手中。
• 在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情况下,强制履行令
方式交易成本更高,净盈余比损害赔偿方 式减少。
• 第三节 何种合同应予履行 • 一 对价原则 • 交易包括三个基本元素: • 要约(offer) 要约(offer) • 承诺(acceptance) 承诺(acceptance) • 对价(consideration) 对价(consideration)
• 对价是指作为交易交换的东西。 • 对价原则强调合同必须有对价。如果缺少
• 三 合同原则评述——效率的观点 合同原则评述——效率的观点 • 对价原则强调对价,这样的交易能满足人们改善 • •
福利的愿望,交易后的总价值增加了,符合效率 的要求。 信赖原则强调信赖,基于信赖所发生的投资成为 专用性的资产,如果允诺不被执行会产生资源的 浪费。允诺的执行符合效率的要求。 合同法以公平为根本理念,而公平的背后是效率。
第四章 合同法经济学
•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 一 合同与合同法 • 资源配置效率通过市场交易来实现。 • 交易通过合同来规范。 • 合同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允诺。 • 合同法是涉及执行允诺的法律。

经济法课件第四章 合同法

经济法课件第四章 合同法

案例:
大众(中国)汽车公司开始生产一种新 型桑塔纳轿车,但尚有1000辆老型号轿车没 有售出。因此,大众公司在《中国日报》上 刊登了一则广告,表示愿意以8千万元人民币 的价格出售这1000辆轿车(其中包括800辆豪 华轿车和200辆客货两用轿车)。
汽车商周先生向大众公司发了一个传真, 表示愿以6千4百万元人民币购买800辆豪华轿 车,但不想购买200辆客货两用轿车。大众公 司于6月10日回信称两种车必须一起出售。由 于还有其他人对该交易有兴趣,大众公司给 周先生7天的承诺期限。
(2)要约的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 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 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 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 作。
案例:
5月1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于5月13日发出的信, 信上有乙公司董事长苏先生的签名。在该信中,乙 公司从甲公司0015#产品目录中订购了3000件白T恤, 要求5月底发货,并给甲公司设置了一个接受要约 的时间期限:5月20日之前。产品目录中包括对产 品的描述及产品的价格。
三、缔约过失责任
1861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主 编的《耶林学说年报》第四卷上发表了 《缔约上过失,契约无效与不成立时之损 害赔偿》一文。
“从事契约缔结的人,是从契约交易 外的消极义务范畴,进入契约上的积极义 务范畴,其因此而承担的首要义务,系于 缔约时须善尽必要的注意。法律所保护的, 并非仅是一个业已存在的契约关系,正在
2.涉外合同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涉外 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 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 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 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 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 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经济法课件-第四章-合同法分则

经济法课件-第四章-合同法分则
以上条款均为一般情形下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检验标准和方法
(三)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是指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后,买受人向出 卖人支付标的物价款、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方式。
为便于结算,合同中应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开户银 行、账户名称、账号和结算单位等。
(四)合同使用的文字和效力
主要针对涉外买卖合同及跨民族买卖合同而言, 当事人应使用约定的文字订立合同。
(二)样品买卖
1、又称货样买卖,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出卖人交付的标 的物应与样品具有相同品质的买卖。
2、在普通买卖中附加了“须按样品的品质、标准交付标 的物”的担保。
3、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 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 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三)试用买卖
拍卖方的表示为要约邀请,竞买人的应价为要约。
《拍卖法》51条规定,“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 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 拍卖人关于卖定的表示应属于承诺,但需以公开方式表示。
第二节 赠与合同
一、赠与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 受该赠与的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为专营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
7、中途不得解除合同;
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行使索赔权; (2)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 (3)选择权; (4)买受人的权利;
2、义务
(1)在占有租赁物期间承担保管和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2)支付租金的义务
(一)赠与人的主要义务
1、交付赠与物 2、瑕疵担保责任
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有质量问题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

• (一)市场价—双方 • 一、履行的原则 协商 • (一)全面履行 • (二)诚实信用履行 • (二)政府定价或指 二、价格变化的处理 导价 • 1、合同履行期内—
按照交付时价格 • 2、逾期履行— 保护守约方,惩罚 违约方。
李玉梅 经济法概论 26
( 六 ) 费 用 负 担 履 行 义 务 方 。
李玉梅 经济法概论 3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 • • •
(一)合同法的概念 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1、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案例 2、婚姻、收养、监护、继承等有关 身份关系的协议,以及其他 行政管理关系 法律性质的协议,适用其他 社会组织内部关系
李玉梅 经济法概论 4
• 法律的规定,不适用合同法。
李玉梅 经济法概论
1
• 教学目的和要求: • 着重于合同法总则的学习,从总体上把握 合同一般规则,掌握其指导各类合同的订 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权利义务 终止、违约责任等共同性规则,初步了解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几种规范合同。 • 教学重点和难点: • 合同的订立程序;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的担保与保全;合同解除的条件、程 序和效力;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 教学时数:7学时
李玉梅 经济法概论 5
• 附则:合同法的时间效力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合法原则
李玉梅 经济法概论 6
• 一、合同订立的条件、形式和内容 (一)合同订立的条件 • 1、主体合格 *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委托代理 • 2、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 • 3、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 • 1、选择形式 书面、口头、其他形式 • 2、必要形式 *法定书面

经济法课件第四章合同法分则

经济法课件第四章合同法分则

经济法课件第四章合同法分则1. 引言合同法是现代经济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章主要介绍合同法中的分则内容,包括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等方面的规定。

2.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是合同法中的基本要素,一份合同经由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协议后即可成立。

合同的成立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2.1 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主要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等。

• 2.2 合同的形成合同的形成主要有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和电子合同等形式。

合同的形成必须遵守法定的合同形式要求,否则将不具备法律效力。

• 2.3 合同的表示意思的真实性合同的表示意思必须真实,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

• 2.4 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不得含有违法、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条款。

3.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合同法中的另一个重要概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合同的生效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生效,即合同产生效力。

• 3.2 合同的效力范围合同的效力范围是指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产生的约束力。

• 3.3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当合同当事人发生变更或需要解除合同时,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变更或解除。

• 3.4 合同的违约责任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完全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4.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合同得以完整执行的过程。

合同的履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1 合同履行的时间和地点合同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 4.2 合同履行的方式合同履行的方式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按照当事人协商确定。

• 4.3 合同的不可抗力当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免责或者解除合同。

• 4.4 合同的保证责任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尽到相应的保证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高一经济法第四章合同知识点

高一经济法第四章合同知识点

高一经济法第四章合同知识点《聊聊高一经济法第四章合同那些事儿》嘿,大家好呀!今天咱就来唠唠高一经济法第四章合同的知识点。

这可真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玩意儿!说起来合同,那可就像我们生活中的小卫士,保护着咱的权益。

以前总觉得合同离咱挺远的,现在学了才知道,原来生活中到处都是合同的影子。

买瓶水、买个面包,那都有个小小的买卖合同在里头呢。

第四章一开篇,就是合同的订立。

哎呀妈呀,这里头的门道可多了去了。

要约啦、承诺啦,搞得人晕头转向的。

就像是两个人在那跳一场复杂的舞蹈,你一步我一步,得配合得严丝合缝才能把合同这事儿给定下来。

那合同的效力可就更有意思了。

有效合同当然是大家都喜欢的啦,大家按部就班地履行,皆大欢喜。

但是还有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呢。

就像生活中有些人说话不算数,合同也有不靠谱的时候。

这时候就得咱瞪大眼睛,好好分辨分辨,可别掉进坑里咯。

然后就是合同的履行,这就像是走一条长长的路,得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走。

什么全面履行啦、诚实信用啦,都是为了让这条路走得稳稳当当。

想象一下,如果大家都不遵守这些规则,那合同的世界不就乱套啦?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呀,就像是给合同换件新衣服或者找个新主人。

这可得小心处理,不然搞出乱子来可不好收拾。

学这章的时候,我真是一会儿恍然大悟,一会儿又满脑子问号。

有时候觉得自己好像明白了,但是一做题又错得离谱,那叫一个郁闷啊!不过咱也不能怕,就得像打怪兽一样,一个一个知识点地攻克。

现在想想,经济法这玩意儿还挺实用的。

以后要是自己遇到签合同的事儿,就不会两眼一抹黑啦。

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也知道怎么和别人约定清楚。

总之,高一经济法第四章合同知识点虽然有点复杂,但真的很重要。

就像生活中的一把钥匙,可以帮我们打开很多扇门。

大家一起加油学,把这些知识点都拿下,让自己变成合同小达人!哈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认了一定 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合同法》规定了15类。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必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 付行为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金融机构和贷款人之间的借款 合同等都是诺成性合同;定金合同、保管合同、自然 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用合同等都是实践性合同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要约 1.要约的定义 要约,又称为发盘、发价、报价等,我国 《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 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要 约人,接受要约的相对人称为受要约人。
2.要约的要件
第一,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要确定。 第二,要约必须向受要约人发出。 第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承诺 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第四,要约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二者的成立要件和当事人义务的确定不同。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 二者的成立要件不同。
(六)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就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并且其效力受主合同 影响。
如商业银行与贷款人之间的“按揭贷款合同”与“房地产 抵押合同”;再如:借贷合同 与 保证其债务履行的“保证 合同”
(2)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权利义务关系
(3)合同是类
(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如买卖、互易、租赁合同等。 单务合同仅指一方负有给付义务的合同。如借用、 赠与合同。
请分析:上述甲和乙的问话与回答中, 哪些是要约邀请,哪些是要约?
案例:
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向新疆某农场发出一份传真: “因我市市场西瓜脱销,不知贵方能否供应。如有充足货源,我 公司欲购十个冷冻火车皮。望能及时回电与我公司联系协商相关 事宜。”农场因西瓜丰收,正愁没有销路,接到传真后,喜出望 外,立即组织十个车皮货物给果品公司发去,并随即回电:“十 个车皮的货已发出,请注意查收。”在果品公司发出传真后,农 场回电前,外地西瓜大量涌入,价格骤然下跌。接到农场回电后, 果品公司立即复电:“因市场发生变化,贵方发来的货,我公司 不能接收,望能通知承运方立即停发。”但因货物已经起运,农 场不能改卖他人。为此,果品公司拒收,农场指责果品公司违约, 并向法院起诉。
第四章 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 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 其他法律的规定。”
2、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 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 预备行为,行为人在法律上无须承担责任。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 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 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内容 ,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 ,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3、要约大多数针对特定相对人,故往往采用对话 或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相对人 ,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以商业广告为例,如果要约人愿意向不特 定人发出要约,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明确 表示本广告构成要约或者广告所列商品将出 售给先交付价款的人;二是要约人必须具有 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承担法律责任,一旦 相对人作出规定的行为就可以使合同成立。
合同法关于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违约责任等 等以及各个分则的内容,都是根据这些基本原则规定 的。都反映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二)合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遵守法律和维护道德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六)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试分析: (1)本案的纠纷是因谁的原因导致? (2)为什么? (3)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
(1)此案的纠纷是因农场的原因而导致。 (2)此案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是农场没有理解要约和要约邀请 的区别。果品公司的传真具有要约邀请的特点。农场没有按果品 公司的传真要求通报情况,在直接向果品公司发货后,才向果品 公司回电的行为,因没有要约而不具承诺的性质,相反倒具有要 约的性质。在此情况下如果果品公司接收这批货,这一行为就具 有承诺性质,合同就成立。但由于果品公司拒绝接收货物,故此 买卖没有承诺,合同不成立。 (3)基于上述原因,法院判决农场败诉,果品公司不负赔偿责 任。
只有双务合同,才可能发生合同履行的抗辩权问题
(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根据:当事人从对方取得利益是否须付出相应代价
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等都为无偿合同;而委托合同 、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即可为有偿,也可 为无偿,但若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或依交易习惯确定,原 则上推定为无偿。
这种区分关于当事人注意义务的程度和责任的承担。
(七)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 ,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三、合同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活动中应当 遵守的基本准则,也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审理、 仲裁合同纠纷时应当遵循的原则。
例1:请判断下述商业广告是否构成要约?
某公司于报纸上发广告称:“我公司现 有某型号的水泥1000吨,系× ×水泥 厂名牌产品,每吨价格为300元,我公 司可送货,先来先买,欲购从速,现货 供应。”
例2:顾客甲在逛商场的时候看到一件心仪 的时装,上前询问销售员乙:“这件时装 多少钱可以卖?”乙即反问:“你出多少 钱买?”甲回答说:“400元,你卖不卖?” 乙应声回答:”至少800元,少了不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