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安排一览表

1. 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安排一览表

附件1:

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安排一览表

注:符合《财政部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财会〔2017〕20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境内外同时上市保险公司,可以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金融工具准则。

新会计准则常用会计科目表(详细整理)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借方登记企业增加的库存现金额,贷方登记企业减少的库存现金额,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余额。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 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科目核算。 借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额,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 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调增账面余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调减账面余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期末借方余额,放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 科目核算。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发生额(增加额),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 的坏账损失,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 业预收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应付账款”科目。企业进行在建工程而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国境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墓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摘要] 利润表在财务会计报告概念框架中占有重要地位?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润表的名称?列报的依据?列报内容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变化,将?本文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利润表的变化情况作出分析?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利润表项目进一步增加,将部分未实现资产增值收益纳入利润表,这在增加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同时降低了其可靠性。文主要从新准则下利润表的理念变化、计量变化、列报变化以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变化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在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要在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三个方面加以关注。 [关键词] 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目录 引言 (1) 一、利润表变化的原因 (1) (一)利润表变化的总体趋势 (1) (二)利润表存在的问题 (1) 二、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 (5)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资产负债表现 (5)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 (5) (三)报表列表的变化 (6) (四)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的变化 (6) 三、利润表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 (8) (一)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得恢复 (8) (二)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8) (三)“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 (9) 四、对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分析 (10) (一)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 (10) (二)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 (10) (三)计入损益的利德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德和损失 (10) 结论 (12) 致谢辞 (13) 参考文献 (14)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完整版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 目表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附:会计科目表注解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企业的库存现金。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 企业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 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 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 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 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 产的公允价值。 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期末借方余额,放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 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 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 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业预 收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应付账款”科目。企业进

(完整版)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

目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8) 第一章总则 (8)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9) 第三章资产 (10) 第四章负债 (11) 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11) 第六章收入 (12) 第七章费用 (12) 第八章利润 (13) 第九章会计计量 (14) (一)历史成本 (14) (二)重置成本 (14) (三)可变现净值 (14) (四)现值 (14) (五)公允价值 (15) 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15) 第十一章附则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16) 第一章总则 (16) 第二章确认 (16) 第三章计量 (17) 第四章披露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20) 第一章总则 (20) 第二章初始计量 (22) 第三章后续计量 (23) 第四章衔接规定 (28) 第五章附则 (28)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28) 第一章总则 (28)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29) 第三章后续计量 (29) 第四章转换 (30) 第五章处置 (31) 第六章披露 (32)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32) 第一章总则 (32) 第二章确认 (33) 第三章初始计量 (33) 第四章后续计量 (34) 第五章处置 (36) 第六章披露 (37)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37) 第一章总则 (38)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38) 第三章后续计量 (41) 第四章收获与处置 (43) 第五章披露 (43)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44) 第一章总则 (44) 第二章确认 (45) 第三章初始计量 (47) 第四章后续计量 (48) 第五章处置和报废 (49)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50) 第一章总则 (50)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50) 第三章披露 (52)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53) 第一章总则 (53) 第二章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54) 第三章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55) 第四章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58) 第五章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58) 第六章商誉减值的处理 (62) 第七章披露 (63)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66) 第一章总则 (66) 第二章短期薪酬 (68) 第三章离职后福利 (69) 第四章辞退福利 (73) 第五章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74) 第六章披露 (75) 第七章衔接规定 (76) 第八章附则 (76)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76) 第一章总则 (77)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77) 第三章列报 (79)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81) 第一章总则 (82) 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82) 第三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84) 第四章披露 (85)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85) 第一章总则 (86)

新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的主要变化

新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的主要变化 1、资产部分的变化 (1)增加了部分报表项目 旧准则中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等14个项目(不含报表中的合计和总计项目),而新准则中则为17个项目,新准则中增加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生产性生物资产”、“汽油资产”、“开发支出”、“商誉”7个报表项目。 (2)减少了部分报表项目 旧准则中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等13个项目,而新准则中则为11个项目,删除了“应收补贴款”、“待摊费用”项目。 (3)部分的项目名称改变,内容也有所变化 A、旧准则中的“递延所得税借项”反映了企业按照损益表债务法要求计算确定的、 尚未转销的会计与税法之间的时间性差异。新准则中将改为“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计算确定的、尚未转销的会计与税法之间的暂时性差异。 B、新准则中将“短期投资”改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不仅仅改变了报表项目的 名称,其计量方式也发生了变化。旧准则中对“短期投资”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而新准则中采用“交易性资产”采取的计量属性为公允价值。 C、旧准则中的“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反映了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各种债 权性质投资的可收回金额。由于金融工具准则的出台,与长期债权投资有关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等会计问题则由金融工具准则予以规范,按照金融工具的分类标准,长期债权投资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chushou2金融资产。因此,新准则中将旧准则中的“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分别改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见,不仅报表项目的名称改变了,其披露内容也发生了变化。

新会计准则会计报表及附注

资产负债表 会企01表编制单位: 年月日单位:元

利润表 会企02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会企04表编制单位: 年度单位:元

一般企业报表附注: 附注是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披露附注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2.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企业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企业应当披露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可以不披露。在披露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时,应当披露重要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和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以及会计估计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其应用指南的规定,披露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有关情况。 (六)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企业对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项目列示的顺序,采用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披露。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金额合计,应当与报表项目金额相衔接。 2.应收帐款 (1)应收帐款按帐龄结构披露的格式: (2)应收帐款按客户类别披露的格式如下:

3.存货 4.其他流动资产的披露 6.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披露 7.长期股权投资 8.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新企业会计准则2019年(原文+指南+说明)

新企业会计准则2019年(原文+指南+说明)范文一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列报,是指交易和事项在报表中的列示和在附注中的披露。其中,“列示”通常反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等报表中的信息,“披露”通常反映附注中的信息。本准则主要规范了财务报表的组成,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列示和附注的披露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等问题。 本准则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并且这些组成部分在列报上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企业不得强调某张报表或某些报表(或附注)较其他报表(或附注)更为重要。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依

据各项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的结果编制财务报表;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表,但现金流量表信息除外;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企业单独列报或汇总列报相关项目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企业财务报表项目一般不得以金额抵销后的净额列报;企业应当列报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等。 本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类别分类列报,并且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列示。利润表应当对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进行列报,同时在附注中披露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综合收益和与所有者(或股东)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分别列示。本准则还对附注至少披露的信息进行了规范。 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及应用指南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经营活动的性质,确定本企业适用的财务报表格式。企业如存

2019最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母公司,是指控制一个或一个以上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下同)的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主体。 第三条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合并利润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五)附注。 企业集团中期期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至少应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第四条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且不存在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则不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该母公司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对所有子公司的投资,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条外币财务报表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第六条关于在子公司权益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第二章合并范围

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准则所称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第八条投资方应当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投资方应当进行重新评估。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一)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二)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 (三)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四)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五)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六)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第九条投资方享有现时权利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其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第十条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方分别享有能够单方面主导被投资方不同相关活动的现时权利的,能够主导对被投资方回报产生最重大影响的活动的一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第十一条投资方在判断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应当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自身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以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实质性权利,是指持有人在对相关活动进行决策时有实际能力行使的可执行权利。判断一项权利是否为实质性权利,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权利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新会计准则科目表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更名)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专用新增) 4 1011 存放同业(银行专用新增) 5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短期投资(分拆) 5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更名) 6 1021 结算备付金(证券专用新增) 7 1031 存出保证金(金融共用新增)

8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 9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 1121 应收票据 11 1122 应收账款 12 1123 预付账款 13 1131 应收股利 14 1132 应收利息 15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保险专用新增) 16 1211 应收分保账款(保险专用新增) 17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18 1221 其他应收款 19 1231 坏账准备 13 1161 应收补贴款 20 1301 贴现资产(银行专用新增) 21 1302 拆出资金(新增) 22 1303 贷款(银行和保险共用新增) 23 1304 贷款损失准备(银行和保险共用新增) 24 1311 代理兑付证券(银行和证券共用新增) 25 1321 代理业务资产(新增) 26 1401 材料采购(更名) 27 1402 在途物资(新增) 28 1403 原材料

29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30 1405 库存商品 31 1406 发出商品(新增) 32 1407 商品进销差价 33 1408 委托加工物资 34 1411 周转材料(新增)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35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 36 1431 贵金属 37 1441 抵债资产(金融共用新增) 38 1451 损余物资(保险专用新增) 39 1461 融资租赁资产(租赁专用新增) 40 1471 存货跌价准备 41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新增) 42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新增) 43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增) 44 1511 长期股权投资 29 1402 长期债权投资(更名) 45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6 1521 投资性房地产(新增) 47 1531 长期应收款(新增)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2014年度新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 (2014)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列报,是指交易和事项在报表中的列示和在附注中的披露。其中,“列示”通常反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等报表中的信息,“披露”通常反映附注中的信息。本准则主要规范了财务报表的组成,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列示和附注的披露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等问题。 本准则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并且这些组成部分在列报上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企业不得强调某张报表或某些报表(或附注)较其他报表(或附注)更为重要。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依据各项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的结果编制财务报表;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表,但现金流量表信息除外;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企业单独列报或汇总列报相关项目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企业财务报表项目一般不得以金额抵销后的净额列报;企业应当列报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等。 本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类别分类列报,并且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列示。利润表应当对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进行列报,同时在附注中披露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综合收益和与所有者(或股东)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分别列示。本准则还对附注至少披露的信息进行了规范。 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及应用指南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经营活动的性质,确定本企业适用的财务报表格式。企业如存在特殊项目或特殊行业企业确有特别需要的,可以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本应用指南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二、关于适用范围 本准则规定,本准则适用于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 表。在遵循本准则的基础上,企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还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企业编制中期财务报表的,还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2 号——中期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编制中期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与年度财务报表相比,除中期财务报告中的附注披露可适当简化外,中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果编制的话)的格式和内容应当与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总表word版本

2007年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总表 版本一: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新会计科目表更换的相关科目及其适用范围: 一、资产类 顺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会计科目适用范围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专用 1011 存放同业银行专用 1021 结算备付金证券专用 1031 存出保证金金融共用 1051 拆出资金金融共用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金融共用 1211 应收保户储金保险专用 1221 应收代位追偿款保险专用 1222 应收分保账款保险专用 1223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1224 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1251 贴现资产银行专用 1301 贷款银行和保险共用1302 贷款损失准备银行和保险共用1311 代理兑付证券银行和证券共用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 1431 周转材料建造承包商专用1441 贵金属银行专用 1442 抵债资产金融共用 1451 损余物资保险专用

1511 独立账户资产保险专用 1551 存出资本保证金保险专用 1611 融资租赁资产租赁专用 1612 未担保余值租赁专用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农业专用 1623 公益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 1631 油气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1632 累计折耗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二、负债类 2002 存入保证金金融共用 2003 拆入资金金融共用 2004 向中央银行借款银行专用 2011 同业存放银行专用 2012 吸收存款银行专用 2021 贴现负债银行专用 21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金融共用 2251 应付保户红利保险专用 2261 应付分保账款保险专用 2311 代理买卖证券款证券专用 2312 代理承销证券款证券和银行共用2313 代理兑付证券款证券和银行共用2701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2702 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2711 保户储金保险专用 2721 独立账户负债保险专用 三、共同类 3001 清算资金往来银行专用 3002 外汇买卖金融共用 四、所有者权益类 4102 一般风险准备金融共用 五、成本类 5401 工程施工建造承包商专用5402 工程结算建造承包商专用5403 机械作业建造承包商专用六、损益类 6011 利息收入金融共用 6021 手续费收入金融共用 6031 保费收入保险专用 6032 分保费收入保险专用 6041 租赁收入租赁专用 6061 汇兑损益金融专用 6201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6202 摊回赔付支出保险专用

2007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2007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一、资产类 11001 库存现金 21002 银行存款 3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专用新 增) 41011 存放同业银行专用新增 51012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短期投资(分拆) 5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更名) 61021 结算备付金(证券专用新增)71031 存出保证金(金融共用新增)8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 9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1121 应收票据 111122 应收账款 121123 预付账款 131131 应收股利 141132 应收利息 15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保险专用新增)161211 应收分保账款(保险专用新增)17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181221 其他应收款 191231 坏账准备 13 1161 应收补贴款 201301 贴现资产(银行专用新增)211302 拆出资金(新增) 221303 贷款(银行和保险共用新增)231304 贷款损失准备(银行和保险共用新 增) 241311 代理兑付证券(银行和证券共用新 增) 251321 代理业务资产(新增) 261401 材料采购(更名) 271402 在途物资(新增) 281403 原材料 291404 材料成本差异 301405 库存商品 311406 发出商品(新增) 321407 商品进销差价 331408 委托加工物资 341411 周转材料(新增)包装物低值易 耗品 35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

361431 贵金属 371441 抵债资产(金融共用新增)381451 损余物资(保险专用新增)391461 融资租赁资产(租赁专用新增)401471 存货跌价准备 41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新增) 42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新增)43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增)441511 长期股权投资 29 1402 长期债权投资(更名) 45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61521 投资性房地产(新增) 471531 长期应收款(新增) 481532 未实现融资收益(新增) 491541 存出资本保证金(新增) 501601 固定资产 511602 累计折旧 52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31604 在建工程 541605 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551606 固定资产清理 561611 未担保余值(租赁专用新增)57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新增)58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农业专用新增) 591623 公益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新增)601631 油气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新增) 611632 累计折耗(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新增) 621701 无形资产 631702 累计摊销(新增) 64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651711 商誉(新增) 41 1815 未确认融资费用(变更类别)661801 长期待摊费用 67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新增) 681821 独立账户资产(保险专用新增)69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702001 短期借款 712002 存入保证金(金融共用新增)722003 拆入资金(金融共用新增)732004 向中央银行借款(银行专用新增)742011 吸收存款(银行专用新增)752012 同业存放(银行专用新增)762021 贴现负债(银行专用新增)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墓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 (2014) 2014-10-16作者:佚名评论:0阅读:9517 相关阅读 [ 文库 ]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主 要变化 [ 文库 ] 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讲 义 [ 文库 ] 《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新 旧变化对比 [ 文库 ]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新旧变化对比 查看更多相关文章>>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 称“本准则”)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列报,是指交易和 事项在报表中的列示和在附注中的披露。其中,“列示”通 常反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等报表中的信息,“披露”通常反 映附注中的信息。本准则主要规范了财务报表的组成,财务 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的列示和附注的披露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等问题。

本准则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并且这些组成部分在列报上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企业不得强调某张报表或某些报表(或附注)较其他报表(或附注)更为重要。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依据各项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的结果编制财务报表;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表,但现金流量表信息除外;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企业单独列报或汇总列报相关项目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企业财务报表项目一般不得以金额抵销后的净额列报;企业应当列报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等。 本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类别分类列报,并且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列示。利润表应当对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进行列报,同时在附注中披露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综合收益和与所有

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科目比较

34 7 131415 新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 一、资产类5

企业会计制度 1819 23 7 22 23 242526 27 四、所有者权益类二、负债类三、公共类

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28 29 31 32注释:已取消科目新增科目 五、成本类 六、损益类

注释 本会计科目比较表仅列示了一般企业的会计科目的比较,特殊行业,例如银行、保险、农业、石油天然气开采、租赁等行业的会计科目不在本表中比较。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但是在编报财务报表时,除不存在的项目外,应当按照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规定的报表格式进行列报。 1原在“短期投资”中核算的短期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别在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 2 “应收补贴款”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3该科目核算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成本,与现行会计法规并无本质区别。4该科目核算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成本,与现行会计法规并无本质区别。5“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并入“周转材料”科目核算:也可以单设“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核算。 6“自制半成品”并入“库存商品”核算。 7企业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受托代销的商品,可将“代理业务资产”科目改为“受托代销商品”:企业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收到的代销商品款,可将“代理业务负债”科目改为“受托代销商品款”。 8该科目已取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应当根据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因而在分期收款销售时,不再允许分期确认收入。其相应的应收款项在“长期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9待摊费用”核算的部分事项可并入“预付账款”科目核算。 10原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核算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分别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长期股权投资”中核算。 11原在“长期债权投资”中核算的债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别在“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 12原在“委托贷款”中核算的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出的款项在“其他应收款”或“长期应收款” 中核算。 1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范围和确认条件的房地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14该科目核算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等。 15该科目核算企业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收益。 16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范围和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17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范围和确认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18核算企业应当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包括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购入资产,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产生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19核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合并财务报表中,在购买日,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差额也在商誉项目列示。 20“预提费用”核算的部分事项可并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21原核算外商投资企业待转的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该科目已取消。企业接受的捐赠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中核算。 22核算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3核算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24核算衍生工具业务中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形成的衍生资产或衍生负债。 25核算套期保值业务中套期工具形成的资产或负债。 26核算套期保值业务中被套期项目形成的资产或负债。 27原核算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该科目现作为“实收资本”的明细科目。 28核算企业收购的尚未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 29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企业可按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明细核算”。 30“补贴收入”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 31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32原计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的资产减值损失列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中单独核算。

最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最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企业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1011 存放同业企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1021 结算备付金企业(证券)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企业(证券)向客户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结算手续费。 1031 存出保证金企业(金融)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企业(金融)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1123 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 1131 应收股利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1132 应收利息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后确认的代位追偿款 1211 应收分保账款企业(保险)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1221 其他应收款企业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1231 坏账准备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1301 贴现资产企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出的资金。 1302 拆出资金企业(金融)拆借给境内、境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303 贷款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 1304 贷款损失准备企业(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包括贴现资产、拆出资金、客户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和垫款等. 1311 代理兑付证券企业(证券、银行等)接受委托代理兑付到期的证券。 1321 代理业务资产企业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形成的资产。 1401 材料采购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1402 在途物资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1403 原材料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 1404 材料成本差异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 1405 库存商品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1406 发出商品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1407 商品进销差价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1408 委托加工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 1411 周转材料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企业(农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1431 贵金属企业(金融)持有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存货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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