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六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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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GATT第3.2条 第一句:对相同进口产品征收国内税费的 国民待遇要求 第二句:对直接竞争或可替代进口产品 征收国内税费的国民待遇要求
WTO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GATT1994第3.2条第一句 一缔约国领土的产品输入到另一缔约国领 土时,不应对它直接或间接征收高于对相 同的国产品所直接或间接征收的国内税或 其他国内费用。
中国影向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
系争措施所征收的费用依据的是零部件进口到 中国后加工成整车之后,而不是根据进口时产 品的状况,支付主体不是进口商,而是汽车生 产商。因此,中国征收的是“国内税费”。
WTO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相同产品 1. 相同产品的判断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没有任何一种判断方法或标准适合于所有 的案件 2. 构成第3.2条第1句中的“相同产品”的内 涵和范围应当比较窄,因为该条将进口产 品与国内产品的比较分成两类:第一句的 相同产品和第2句的直接竞争和替代产品
审查进口汽车零部件是否被征收了高于国内 产品的国内税费。 系争措施并征收的费用不适用于国内产品, 因而构成GATT1994第3.2条意义上的高于国 内产品的国内费用。
WTO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中国影向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
上述规定一出台便激起轩然大波,遭到来自 欧美汽车大国的强烈反对。欧美认为中国 的上述措施违反了多项WTO规则。其中, 对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征收的费用 为“国内费用”,高于国内汽车零部件, 违反GATT第3.2条第一句。中国则抗辩征 收的是符合GATT第2.1条的“普通关税” 。
中国影向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
根据《管理办法》第28条,对经核定中心核定为构 成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海关将按照整车归类,并 按照整车税率计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依据 第2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 车特征:㈠进口全散件(CKD)或半散件(SKD)组装汽 车的;㈡在办法第4条规定的认定范围内: 1.进口车 身(含驾驶室)、发动机两大总成装车的; 2.进口车 身(含驾驶室)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之一及其他3个总 成(系统)(含)以上装车的; 3.进口除车身(含驾驶室) 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以外其他5个总成(系统)(含)以上 装车的;㈢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 总价格的60%及以上的。
不对进口产品征收超过对本国相同产品所 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国内费用。
WTO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判断成员某一措施是否违反了第3.2条第 1句对相同进口产品征收国内税费的国 民待遇要求,需要考察三个条件:
1. 该种措施直接或间接规定了对进口产品 征收国内税和国内费用
2. 被征收国内税费的进口产品与国产品必 须是相同产品
国内税费高于相同国内产品 1. 严格的税费高低比较标准:只要超过就
满足条件(哪怕只是细微超过);构成 税收歧视不以差异的程度或对贸易的影 响为条件 2. 对国内产品税费与进口产品税费的比较 要基于实际的适用税率,而不是名义税 率 3. 不允许进行“税费平衡”
中国影向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
审查进口汽车零部件和国产汽车零部件是否 属于相同产品。 系争措施没有以原产地意外的任何其他标准 区分进口汽车零部件,因此它们是相同产品 。
中国影向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
由于进口零部件的税率一直显著低于进口整 车的税率,因此近年来在实际生产中,许多汽 车制造商大量进口汽车零部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国内组装 为成品车,而后进行销售。这样,通过进口零 部件组装成汽车比直接进口整车可以变相规 避高达15%的关税,制造商得以大幅降低成 本,获取更为丰厚的利润。
WTO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相同产品 3. 产品是否相同的参考因素包括:产品的物
理特征(产品的结构、性质和品质)、产 品的最终用途、消费者的偏好和习惯 4. 产品的关税分类可作为确定产品是否相同 的有用因素,但要谨慎,因为关税分类有 时包括了很广的产品范围。
WTO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3. 对进口产品征收的国内税费高于国内相 同产品。
WTO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国内税费的含义 仅针对产品所征收的税费,比如增值税
、营业税、消费税等 不针对产品所征收的税费,如针对产品
生产者征收的所得税不属于GATT第3条 国民待遇的范畴
WTO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国内税费的含义 适用于包括国内税费在内的“国内措施”
,不适用于包括关税在内的边境措施 如何确定对进口产品征收的税费措施是国
内措施还是边境措施? 中国影向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
中国影向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
加入WTO后,中国积极调整国内产业政策,逐 一兑现承诺,关税水平逐步下降。从2002年 起,经过5次关税调整,中国进口车关税从 2001年的70% (发动机排量在3升以下的轿 车)和80% (发动机排量在3升以上的轿车)降 到25%;零部件进口税率则降至10%。
中国影向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
因此,为了防止外国新车化整为零,避开高关 税大规模涌入中国市场。我国先后于2004 年5月、2005年2月和3月出台了《汽车产业 政策》、《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 管理办法》以及《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 特征核定规则》三部法令以更好地规范和加 强对汽车零部件的进口管理,促进汽车产业 健康发展。
中国影向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
“普通关税”是指在货物进入另一成员方的关税 领土时所发生的付费义务。 支付普通关税的义务 与产品进入另一个成员方领土的那一刻(时间)密切 相关。……正是在那一刻,也仅仅是在那一刻,支付( 普通关税)的义务才得以发生……进口国现时或后 续实施的执行、评估或再评估、施加或征收普通 关税的法案(行为)必须建立在处于这个时刻的货物 的基础之上……与普通关税相反,“国内税”的 支付义务并不发生于产品进入另一成员方领土的 那一刻,而是源于国内因素(例如,由于货物在国内被 转售或由于货物在国内被使用),而这些国内因素发 生在货物已经进入到另一成员方的领土之后……
GATT第3.2条 第一句:对相同进口产品征收国内税费的 国民待遇要求 第二句:对直接竞争或可替代进口产品 征收国内税费的国民待遇要求
WTO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GATT1994第3.2条第一句 一缔约国领土的产品输入到另一缔约国领 土时,不应对它直接或间接征收高于对相 同的国产品所直接或间接征收的国内税或 其他国内费用。
中国影向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
系争措施所征收的费用依据的是零部件进口到 中国后加工成整车之后,而不是根据进口时产 品的状况,支付主体不是进口商,而是汽车生 产商。因此,中国征收的是“国内税费”。
WTO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相同产品 1. 相同产品的判断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没有任何一种判断方法或标准适合于所有 的案件 2. 构成第3.2条第1句中的“相同产品”的内 涵和范围应当比较窄,因为该条将进口产 品与国内产品的比较分成两类:第一句的 相同产品和第2句的直接竞争和替代产品
审查进口汽车零部件是否被征收了高于国内 产品的国内税费。 系争措施并征收的费用不适用于国内产品, 因而构成GATT1994第3.2条意义上的高于国 内产品的国内费用。
WTO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中国影向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
上述规定一出台便激起轩然大波,遭到来自 欧美汽车大国的强烈反对。欧美认为中国 的上述措施违反了多项WTO规则。其中, 对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征收的费用 为“国内费用”,高于国内汽车零部件, 违反GATT第3.2条第一句。中国则抗辩征 收的是符合GATT第2.1条的“普通关税” 。
中国影向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
根据《管理办法》第28条,对经核定中心核定为构 成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海关将按照整车归类,并 按照整车税率计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依据 第2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 车特征:㈠进口全散件(CKD)或半散件(SKD)组装汽 车的;㈡在办法第4条规定的认定范围内: 1.进口车 身(含驾驶室)、发动机两大总成装车的; 2.进口车 身(含驾驶室)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之一及其他3个总 成(系统)(含)以上装车的; 3.进口除车身(含驾驶室) 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以外其他5个总成(系统)(含)以上 装车的;㈢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 总价格的60%及以上的。
不对进口产品征收超过对本国相同产品所 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国内费用。
WTO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判断成员某一措施是否违反了第3.2条第 1句对相同进口产品征收国内税费的国 民待遇要求,需要考察三个条件:
1. 该种措施直接或间接规定了对进口产品 征收国内税和国内费用
2. 被征收国内税费的进口产品与国产品必 须是相同产品
国内税费高于相同国内产品 1. 严格的税费高低比较标准:只要超过就
满足条件(哪怕只是细微超过);构成 税收歧视不以差异的程度或对贸易的影 响为条件 2. 对国内产品税费与进口产品税费的比较 要基于实际的适用税率,而不是名义税 率 3. 不允许进行“税费平衡”
中国影向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
审查进口汽车零部件和国产汽车零部件是否 属于相同产品。 系争措施没有以原产地意外的任何其他标准 区分进口汽车零部件,因此它们是相同产品 。
中国影向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
由于进口零部件的税率一直显著低于进口整 车的税率,因此近年来在实际生产中,许多汽 车制造商大量进口汽车零部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国内组装 为成品车,而后进行销售。这样,通过进口零 部件组装成汽车比直接进口整车可以变相规 避高达15%的关税,制造商得以大幅降低成 本,获取更为丰厚的利润。
WTO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相同产品 3. 产品是否相同的参考因素包括:产品的物
理特征(产品的结构、性质和品质)、产 品的最终用途、消费者的偏好和习惯 4. 产品的关税分类可作为确定产品是否相同 的有用因素,但要谨慎,因为关税分类有 时包括了很广的产品范围。
WTO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3. 对进口产品征收的国内税费高于国内相 同产品。
WTO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国内税费的含义 仅针对产品所征收的税费,比如增值税
、营业税、消费税等 不针对产品所征收的税费,如针对产品
生产者征收的所得税不属于GATT第3条 国民待遇的范畴
WTO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国内税费的含义 适用于包括国内税费在内的“国内措施”
,不适用于包括关税在内的边境措施 如何确定对进口产品征收的税费措施是国
内措施还是边境措施? 中国影向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
中国影向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
加入WTO后,中国积极调整国内产业政策,逐 一兑现承诺,关税水平逐步下降。从2002年 起,经过5次关税调整,中国进口车关税从 2001年的70% (发动机排量在3升以下的轿 车)和80% (发动机排量在3升以上的轿车)降 到25%;零部件进口税率则降至10%。
中国影向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
因此,为了防止外国新车化整为零,避开高关 税大规模涌入中国市场。我国先后于2004 年5月、2005年2月和3月出台了《汽车产业 政策》、《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 管理办法》以及《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 特征核定规则》三部法令以更好地规范和加 强对汽车零部件的进口管理,促进汽车产业 健康发展。
中国影向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
“普通关税”是指在货物进入另一成员方的关税 领土时所发生的付费义务。 支付普通关税的义务 与产品进入另一个成员方领土的那一刻(时间)密切 相关。……正是在那一刻,也仅仅是在那一刻,支付( 普通关税)的义务才得以发生……进口国现时或后 续实施的执行、评估或再评估、施加或征收普通 关税的法案(行为)必须建立在处于这个时刻的货物 的基础之上……与普通关税相反,“国内税”的 支付义务并不发生于产品进入另一成员方领土的 那一刻,而是源于国内因素(例如,由于货物在国内被 转售或由于货物在国内被使用),而这些国内因素发 生在货物已经进入到另一成员方的领土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