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国家标准GB175-1999
水泥生产基本知识

(3)取样次数和检验次数的确定。根据技 术要求和实际生产中的质量波动情况来确定。 主机设备和数值波动较大的控制点,取样和 检验次数应多一些,反之则可少一些;
(4)检验方法的选择。检验方法要求简单、 快速和准确,尽量采用先进可靠的自动化仪 器。
(5)质量控制指标的确定。根据本厂实际 情况,制定出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内 控企业标准,使本厂产品质量更加稳定。
①物理检验与化学分析 ②热工标定与磨机标定 ③机械安装与维修质量检测 ④清洁生产与环保监测 ⑤电器电工仪表检测 ⑥计算机在线控制与系统调控
3.4 粉磨系统不正常运转时的调控
①饱磨与空磨都是不正常运行状态,有工艺 原因和机械原因,常用磨机负荷自动控制 装置监测调节。
②物料被粉磨的难易程度称之为易磨性,石 灰石中二氧化硅(SiO2)含量高时,就难 磨,磨机产量也会下降。
3.6煤粉制备系统不正常运转时的调控
①减轻燃煤热值和灰分的波动; ②防止燃煤预均化库顶可燃气体燃 爆和操作人员一氧化碳中毒; ③风扫煤磨要注意热风温度和含煤 粉气体的浓度小于150g/m3; ④本系统严禁烟火和电器火花。
3.7 DCS控制系统的操作与维护
DCS控制即集散型控制系统,其 特点是:集中操作、分散控制。是 生产与管理自动化的综合系统,它 包括调度管理、配料控制、生产线 热工参数检测控制、喂料喂煤计量 控制和设备起停联锁控制等功能, 是新型干法水泥自动化生产水平的 代表。
1.3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流程
矿山开采→破碎→预均化→配料 →生料粉磨→生料均化→悬浮预热、 预分解、回转窑煅烧→配料→水泥 粉磨→水泥均化→水泥包装、散装 出厂
简称:《两磨一烧》
1.4水泥熟料的矿物组成
C3S ——硅酸三钙(含量:50~60%) C2S ——硅酸二钙(含量:15~32%) C3A ——铝酸三钙(含量:3~11%) C4AF——铁铝酸四钙(含量:8~18%) 主要化学成分: CaO 62~67%、 SiO2 20~24%、 Al2O3 4~7%、 Fe2O3 2.5~6%。
硅酸 盐 水泥 普 通 硅酸盐水泥GB 1751999

GB 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2008-05-26 22:47:37)转载▼分类:规范标签:gb175-1999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前言本标准修订是为了使我国水泥强度检验方法与国际标准接轨。
本标准参考ENV 197-1:1995欧洲水泥试行标准。
本标准与原GB175-1992相比主要修改点有:1.水泥强度检验方法由GB/T 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代替GB/T 177一1985《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2.水泥标号改为强度等级.本标准自1999年12月1日起实施,GB1 75-1992《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自2000年12月1日起废止,过渡期间以GB 175-1992为准.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与新型建筑材料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显明、颜碧兰、王文义、张大同、杨基典、王听、刘晨、肖忠明。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56年,1962年第一次修订,1977年第二次修订,1985年第三次修订,1992年第四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1999)代替(GB 175-1992)Portland cement and ordinary portland cement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定义与代号、材料要求、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76-199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eqv ISO 680:1990)GB/T 203-1994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neq ГOCf3476:1974)GB/T 750-1992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GB/T 1345-1991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80μm筛筛析法)GB/T 1346-1989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neqISO/DIS9 597)GB/T 1596-19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2847-1996 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neqISO 863:1990)GB/T 54 83-1996 石膏和硬石膏(neqISO 1587:1975)GB/T 8074-1987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neq ASTM C204:1981)GB 9774-1996 水泥包装袋GB 12573-1990 水泥取样方法GB/T 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idtISO 679:1989)JC/T 667-1997 水泥粉磨用工艺外加剂JC/T 742-19840996)掺入水泥中的回转窑窑灰3 定义与代号3.1 硅酸盐水泥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0-5%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硅酸盐水泥(即国外通称的波特兰水泥)。
水泥重量验收标准国家标准

水泥重量验收标准国家标准水泥是建筑材料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为了保证水泥的质量,国家对水泥的重量验收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以下将对水泥重量验收标准国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水泥的重量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水泥重量验收标准》(GB/T 17671-1999)的规定。
根据该标准,水泥的重量验收应在专门的验收场所进行,验收场所应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进行监督。
验收时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进行称重,确保称重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水泥的重量验收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
在进行重量验收前,应对水泥的包装进行检查,确保包装完好无损。
验收人员应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对水泥进行取样,并进行称重。
在进行称重时,应注意将水泥放置在稳定的地面上,并进行零点校准,确保称重的准确性。
另外,水泥的重量验收还需要根据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记录和报告。
验收人员应对水泥的重量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并填写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应包括水泥的品种、规格、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以及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人员等相关信息。
验收报告应保存备查,作为水泥质量的重要依据。
此外,水泥的重量验收还需要根据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质量评定。
验收人员应根据国家标准的规定,对水泥的重量验收结果进行评定,确保水泥的重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对于不合格的水泥,应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不合格的水泥不会进入施工现场,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水泥的重量验收标准国家标准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水泥的重量验收结果准确可靠。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居住环境。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共同维护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水泥强度等级与水泥标对照表

-0.300
数量 0.158 0.184
-1.360
-0.300
16
17
18
19
碎石三合土 1:1:4:8 数量
碎砖四合土 1:1:6:12 数量
碎石四合土
1:1:4:8 1:1:6:12
数量
数量
0.165 --
0.069
0.116 1.160 0.048
0.146 --
0.061
0.103 --
0.381 --
0.418 0.883 0.210
0.439 --
0.369 0.893 0.210
0.505 --
0.355 0.862 0.210
-0.439 0.369 0.893 0.210
-0.505 0.355 0.862 0.210
定额编号
6
7
8
9
10
项目
C45
C50
碎石粒径<16mm
29 C35
数量 --
0.384 0.346 0.973 0.180
(2)预制碎石混凝土配合比 (单位:立方米)
定额编号
1
2
3
4
5
项目
C20
C25
C30
C35
C40
碎石粒径<16mm
材料
单位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32.5Mpa 水泥 42.5Mpa 水泥
中砂 <16mm 石子
水
吨 吨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数量 0.577 0.144 0.580 0.600
数量 0.504 0.048 1.000 0.600
建筑工程广泛使用的五种水泥及其代号

建筑工程广泛使用的五种水泥及其代号硅酸盐水泥代号P·Ⅰ,P·Ⅱ普通硅酸盐水泥、代号P·O矿渣硅酸盐水泥、代号P·S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代号P·P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代号P·F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硅酸盐水水泥在硅酸盐系水泥品种中,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的组成相差较小,性能较为接近。
一、硅酸盐水泥的定义按《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规定: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0~5%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硅酸盐水泥(即国外通称的波特兰水泥)。
硅酸盐水泥分两种类型,不掺加石灰石和粒化高炉矿渣的称I 型硅酸盐水泥,代号P·I;在粉磨时掺加不超过水泥重量5%的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混合材料的称II型硅酸盐水泥,代号P·II。
二、硅酸盐水泥的水化和凝结硬化水泥加水拌合后,最初形成具有可塑性的浆体(称为水泥净浆),随着水泥水化反应的进行逐渐变稠失去塑性,这一过程称为凝结。
此后,随着水化反应的继续,浆体逐渐变为具有一定强度的坚硬的固体水泥石,这一过程称为硬化。
可见,水化是水泥产生凝结硬化的前提,而凝结硬化则是水泥水化的必然结果。
(一)硅酸盐水泥的水化硅酸盐水泥与水拌合后,其熟料颗粒表面的四种矿物立即与水发生水化反应,生成水化产物。
各矿物的水化反应如下:2(3CaOSiO2)+6H2O=3CaO2SiO23H2O(水化硅酸钙凝胶)+3Ca(OH)2(氢氧化钙晶体)2(2CaOSiO2)+4H2O=3CaO2SiO23H2O+Ca(OH)23CaOAl2O3+6H2O=3CaOAl2O36H2O (水化铝酸钙晶体)4CaOAl2O3Fe2O3+7H2O=3CaOAl2O36H2O+CaOFe2O3H2O (水化铁酸钙凝胶)上述反应中,硅酸三钙的水化反应速度快,水化放热量大,生成的水化硅酸钙(简写成C-S-H)几乎不溶于水,而以胶体微粒析出,并逐渐凝聚成为凝胶。
砼企业细集料水泥

砼企业细集料水泥,添加料抽样检测标准一水泥:1.执行标准: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
2.检验批次: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10万吨以上30万吨以下,不超过400吨为一检验批。
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10万吨以下,不超过200吨为一检验批。
不足200吨为一检验批,对于连续进场,按3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400T为一验收批。
取样要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的样品总量至少12kg.3.检验项目: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水泥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细度;标准稠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若无证明材料,或法定单位检测报告与产品不符(有较大差异)时则应对该批材料进行:1) 细度.2) 安定性.3) 凝结时间.4) 胶砂强度.5) 氧化镁.6) 三氧化硫.7) 碱含量8) 标准稠度.9) 烧失量10)不溶物4. 结论:1)抽样必检:根据(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该批(P.O、P.Ⅰ、P.Ⅱ;P.S、P.F、P.P; P.C)水泥必检项目合格品(或不合格)。
2)抽样全项:根据(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该批(P.O、P.Ⅰ、P.Ⅱ;P.S、P.F、P.P; P.C)水泥合格(或不合格)。
3)委托必检:根据(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该(P.O、P.Ⅰ、P.Ⅱ;P.S、P.F、P.P; P.C)水泥必检项目合格(或不合格)。
4)委托全项:根据(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该(P.O、P.Ⅰ、P.Ⅱ;P.S、P.F、P.P; P.C)水泥合格(或不合格)。
水泥强度等级与水泥标号对照表

材料
水泥 石灰 中砂
水 定额编号
项目
材料
水泥 石灰 中砂 水
单位
吨 吨 立方米 立方米
混合砂浆
单位
数 数数数 量 量量量
M10 数量
吨
吨
立方米
立方米
6
7 8 9 10
11
混合砂浆 M15
水泥砂浆 M10 M15 M20
数量
数数
数
数量
量量
量
数量
-- -- -- --
--
3、混凝土配合比表
1 现浇碎石混凝土配合比 单位:立方米
定额编号
项目
材料 水泥 石灰 中砂 水
定额编号
项目
材料 水泥 白石子 水
单位 吨 吨 立方米 立方米
单位 吨 吨 立方米 立方米
单位 吨 吨 立方米
单位:立方米
1
2 345
6
石灰砂浆
水泥砂浆
1:
1:3 1:1 1:2 1:
1:3
数量
数
数
数量
数量
量
量
数量
--
--
-- -- --
--
7
1:1:1 数量
8 9 10 11 混合砂浆
定额编号 项目
单位 吨 吨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单位 吨 吨 吨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单位 吨 吨 吨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单位 吨 吨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数量 --
碎石粒径<16mm 数量 数量 数量
-- -- --
数量 --
6
7
89
10
C40
C45 C15 C20
对GB 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准修订的几点想法和建议

质检总局颁布的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和JJF 1070- 2005《 定量包装商品 净含量计量检验规 则》 的要求。《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8
条规定 “ 单件质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 映其标准净含量,标准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
核素限量》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建筑材料中放射性核 素限量、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GB 6566 标准第
n
and Q 吻产 ge e 4 B a v AM,72 m A mnt 9 m lono f :2b
对 GB 175一 1999《 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 水泥》 标准修订的几点想法和建议
王学武 金 市 量 术 督 测 华 质 技 监 检 院
六大通用水泥标准将列人 2006 年度国家标准 修订计划,GB 175- 1999 标准对推动水泥工业的发
作者地址: 昆山市黄浦江中路 233 号 邮政编码 :21530 1 联 系电话 : (0512 )577 16678 - 811
收稿 日期 :2006 - 03 - 15
成 115mmx 125mm x 100mm 的圆台体, 这样试件的 重量将减少约 60% 左右,即由原来尺寸 175mm x
185mm x 150mm 减为 115mm x 125mm x 100mm 其重
量将从 9. O 减为 3. 6kg,试模重量也由原来的 kg 10. O kg减为4. 5kg, 将大大 便检测人员的 操作, 更 NQ OV
2006 . ,
建材标准化与质童管理
使用价格低廉和多种类 的混合材且超 出标准规定的
3
关于水泥袋重合格率考核的问题
限量来降低企业的亏损, 所以目 前市场上的 “ 普通硅 酸盐水泥”已名不副实, 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起砂、 细裂缝等现象也证明了这一点。②由于标准中技术 要求和试验方法均无此项规定 , 所以用户、 质量监督 管理部门和质检机构也无能为力 ,即使质检机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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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1999 代替GB175-1992Portland cement and ordinary portland cement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定义与代号、材料要求、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76-199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eqv ISO 680:1990)GB/T 203-1994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neq TOCT 3476:1974)GB/T 750-1992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GB/T 1345 –1991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80 µm 筛筛析法)GB/T1346-1989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neq ISO/DIS 9597)GB/T 1596-19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2847-1996 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neq ISO 863:1990)GB/T 5483-1996 石膏和硬石膏(neq ISO1587:1975)GB/T 8074-1987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neq ASTM C204:1981)GB 9774-1996 水泥包装袋GB 12573-1990 水泥取样方法GB/T 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idt ISO 679:1989)JC/T 667-1997 水泥粉磨用工艺外加剂3 定义和代号3.1 硅酸盐水泥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0~5%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硅酸盐水泥(即国外通称的波特兰水泥)。
硅酸盐水泥分两种类型,不掺加混合材料的称I类硅酸盐水泥,代号P.I。
在硅酸盐水泥粉磨时掺加不超过水泥质量5%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混合材料的称Ⅱ型硅酸盐水泥,代号P.Ⅱ。
3.2 普通硅酸盐水泥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6%~15%混合材料、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普通硅酸盐水泥(简称普通水泥),代号P.O。
掺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得超过15%,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5%的窑灰或不超过水泥质量10%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来代替。
掺非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得超过水泥质量10%。
4 材料要求4.1 石膏天然石膏:应符合GB/T 5483中规定的G类或A类二级(含)以上的石膏或硬石膏。
工业副产石膏:工业生产中以硫酸钙为主要万分的副产品。
采用工业副产石膏时,必须经过实验,证明对水泥性能无害。
4.2 活性混合材料符合GB/T203的粒化高炉矿渣,符合GB/T1596的粉煤灰,符合GB/T 2847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4.3 非活性混合材料活性指标低于GB/T 203、GB/T 1596、GB/T2847标准要求的粒化高炉矿渣、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以及石灰石和砂岩。
石灰石中的三氧化二铝含量不得超过2.5%。
4.4 窑灰应符合JC/T 742 的规定。
4.5 助磨剂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入助磨剂,其加入量不得超过水泥质量的1%,助磨剂须符合JC/T 667的规定。
5 等级强度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62.5、62.5R。
6 技术要求6.1不溶物I型硅酸盐水泥中不溶物不得超过0.75%。
Ⅱ型硅酸盐水泥中不溶物不得超过1.50%。
6.2 烧失量I型硅酸盐水泥中烧失量不得大于3.0%,Ⅱ型硅酸盐水泥中烧失量不得大于3.5%。
普通水泥中烧失量不得大于5.0%。
6.3 氧化镁水泥中氧化镁的含量不宜超过5.0%。
如果水泥经压蒸安定性试验合格,则水泥中氧化镁的含量允许放宽到6.0%。
6.4 三氧化硫水泥中的三氧化硫的含量不得超过3.5%。
6.5 细度硅酸盐水泥比表面积大于300m2/kg,普通水泥80 µm方孔筛筛余不得超过10.0%6.6 凝结时间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 min,终凝不得迟于6.5 h,普通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 min,终凝不得迟于10 h。
6.7 安定性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6.8 强度水泥强度等级按规定龄期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来划分,各强度等级水泥的各龄期强度不得低于下表数值:MPa品种强度等级抗压强度抗折强度3天28天3天28天硅酸盐水泥42.517.042.53.56.542.5R 22.042.54.06.552.523.052.54.07.052.5R 27.052.55.07.028.0 62.55.08.062.5R 32.0 62.55.58.0普通水泥32.5 11.0 32.52.55.532.5R 16.0 32.53.55.542.5 16.0 42.53.56.521.042.53.56.552.522.052.54.07.052.5R26.052.55.07.06.9 碱水泥中碱含量按Na2O+0.658K2O计算值来表示。
若使用活性骨料,用户要求提供低碱水泥时,水泥中碱含量不得大于0.60%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7 试验方法7.1 不溶物、烧失量、氧化镁、三氧化硫和碱按GB/T 176 进行。
7.2 比表面积按GB/T 8074进行。
7.3 细度7.3 细度按GB/T 1345进行。
7.4 凝结时间和安定性按GB/T 1346进行。
7.5 压蒸安定性按GB/T 750进行。
7.6 强度按GB/T 17671进行。
8 检验规则8.1 编号及取样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
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
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20万t以上,不超过1200t为一编号;60万t以上至120万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30万t以上至60万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10万t以上至30万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10万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取样方法按GB 12573进行。
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取样应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所取样品按本标准第7章规定的方法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需要对产品进行考核的全部技术要求。
8.2 出厂水泥出厂水泥应保证出厂强度等级,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有关要求。
8.3 废品与不合格品8.3.1废品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
8.3.2 不合格品凡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的指标时为不合格品。
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于不合格品。
8.4 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及试验结果,助磨剂、工业副产石膏、混合材料的名称和掺加量,属旋窑或立窑生产。
当用户需要时,水泥厂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7天内寄发除28天强度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果。
28天强度数值,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32天内补报。
8.5 交货与验收8.5.1 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
8.5.2 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
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二等份。
一份由卖方保存40天,一份由买方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
在40天以内,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而卖方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8.5.3 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三个月;或委托卖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三个月。
在三个月内,买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9 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9.1 包装水泥可以袋装或散装,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50kg,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8%;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不得少于1000kg。
其他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有关袋装质量要求,必须符合上述原则规定。
水泥包装袋应符合GB 9774的规定。
9.2 标志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出厂编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年、月、日。
掺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的普通水泥还应标上“掺火山灰”字样。
包装袋两侧应印有水泥名称和强度等级,硅酸盐水泥和普通水泥的印刷采用红色。
散装运输时应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
9.3 运输与贮存水泥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应分别贮运,不得混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