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除违法建筑的思考

对拆除违法建筑的思考
对拆除违法建筑的思考

对拆除违法建筑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建设进入大变迁、大开发、大发展的重要时期。与此同时,由于受利益的驱动和大量人口涌入的市场需求,大量未经城市规划和管理部门批准、私占土地擅自建造的违法建筑随之也不断出现,并呈蔓延泛滥之势,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环境卫生、公共安全和市容景观。一定程度上,违法建筑成为了脏乱的源头、纠纷的诱因和安全的隐患。这些违法建筑的存在与现代文明要求和集镇形象极不协调,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驶,成为城乡管理工作的难点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法整治违法建筑,拆违还路、拆违治脏、拆违增绿是新形势下加强集镇管理和环境建设的必然要求。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违法建筑的出现有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客观环境和历史根源。整治违法建筑,必然将触动和影响一部分人的利益,可能引发不满情绪和抵触行为。因此,对整治违法建筑,必须思想上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整治违法建筑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因此对违法建筑的整治刻不容缓。

一、认识违法建筑思想要统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拆违气氛

古人说: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

整治违章建筑之初,总会有人说,“拆违”这浑水不好趟,弦外之音,是说想打破违法建设这一利益壁垒谈何容易。如今,违法建筑层出不穷,如果能让想建者不建,违建者自拆,那么违法建筑的整治工作会开展得更容易些。因此,整治违章建筑首先要充分开展宣传工作,必须让广大的居民群众清楚得认识到违法建筑是一种处于持续违法状态的行为,要让违章建筑者知道不能存在一种幻想或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将楼建起来,造成既成事实,时间长了就可以免于拆除。其实绝大多数违章建造者都存在这样的认识误区,须知:违法建筑在任何时间都是违法的,政府执法部门在任何时间都有权要求拆除。而由于是违法建筑,拆除后造成的损失,自然也就由违法者自己承担。如果知晓了这些,对于想建者而言,能使他们望而却步,对于已造者而言,是一个应当汲取的教训。

如果通过这样有效的宣传工作,就能把拆违行动变成单位和个人的自觉行动,并且尽可能争取更多的“自拆户”,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不到最后时刻,不放弃对任何一户的说服教育,尽最大努力争取自拆,以减少强拆可能带来的不必要冲突,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违法建筑的良好氛围,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如8月15日,我队配合**分队在对**地区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前,对违章当事人作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在拆违当天,除5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

帮其拆除外,其余剩下的近一千平方米违章建筑由违章搭建人承诺自行拆除,避免了强拆带来的很多不必要冲突。

二、调查违法建筑程序要规范,工作要认真、细致和全面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因此,整治违法建筑一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 深入调查, 争取掌握第一手材料, 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了解违法建筑人的初衷和缘由,这是确保拆违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我们执法者可以通过调查摸底工作和拉网式普查,把违法建筑的情况调查清楚,建立违建档案,掌握最准确的违法搭建信息,并作到详细记录每户违建的历史背景、方位大小、主要用途和违建户主详细情况,做到不漏报、不虚报、不瞒报,为政府的决策和拆违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准备充分的基础资料。如果自报有遗漏或者一些居民不愿意配合的,我们还可以从举报等途径来完善对违法建筑的调查结果,从而对该地区的违法建筑有一个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之后对各类违法建筑分类归档,区别对待,对于在建的和新建的,做到5天内坚决拆除,决不手软,对于已建的,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拆除,为最终使违建区域顺利拆违铺平道路。

其次,负责拆除违章建筑的各部门之间也要互相督促,现中队已着手开展对违章建筑进程的督办与跟踪落实,通过派勤单形式下发各机动队,再由各队派人员与各乡镇分队密切联络,一方面深入了解拆违进程,另一方面可与各乡镇交换拆违经验,互相学习,这种形式能

让各职能部门之间有更多的信息沟通,在很大程度上能使拆违进程透明化,起到积极鞭策拆违进程快速开展的作用。

三、拆除违法建筑要依法拆违,文明执法,确保拆违扎实推进

依法治国是我国一项基本战略,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治城也是依法治国的具体落实。因此我们整治违法建筑应该坚持依法拆违,文明执法。无论是从调查、拆除和管理都要做到规范、合法、合理。而不能仅凭主观来臆断、操作。例如在整治违法建筑过程中,首先,两以上执法队员共同进行现场调查勘验和相关证据收集工作,对搭建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界定;其次,制作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督促当事人自行整改;再次,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现场复查,予以结案。拒不拆除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强制拆除。在整个过程中,从调查取证、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送达强拆决定书到组织强拆,执法队员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面对当事人的谩骂、不理解,甚至武力威胁时,执法人员始终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坚持文明执法。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邀请物业管理人员、市公证处公证员等全程参与,强化拆违执法过程中的监督,使拆违过程公开、透明进行,解除老百姓心中的疑虑

其次是要整合力量、合力攻坚。要整合方方面面的力量,集中拆除典型的、重点违法建筑。比如前阶段,在公安、公证处、城管的共

同联合下,对**一钉子户进行的强拆非常顺利,关键在于执法的规范与合理、掌握信息的准确和行动的迅速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这样不仅维护了政府的良好形象,而且确保了拆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依法顺利推进。

四、控制违法建筑要标本兼治,要从法律上、制度上和管理上来实现长效管理

要严明纪律、从严执法,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违法建筑一直存在拆了又建,建了又拆的恶性循环难题,比方说我们**地区,好不容易拆除8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结果得知又新建了18万平方米,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发现不及时,查处不到位,缺乏长效管理机制。所以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真正建立健全监督和处理违法建筑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违法建筑的产生。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公平、公开,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搞特殊化;对在查处违法建筑行动中以权谋私、管理不力和滥用职权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在清理拆除行动中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公安部门要依法严惩。

为了巩固拆除整治违法建筑的成果,后续工作一定要到位,要拆一片、管一片、清一片、绿一片,做到拆管并举,拆建并举,要加大对违建的执法力度,加大执法巡逻,发动群众参与举报违章,健全和完善群众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法建筑进行检举控

告,对举报的违法建筑问题要认真记录,落实人员查处,反映一件,查处一件,并向举报人及时答复处理结果。通过不间断的管理监控,防止习惯性“反弹”,根除违建死灰复燃的条件,发现新搭违建,坚决予以拆除,争取实现新搭违建为零的目标。

整治违法建筑、加强城市管理,是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闵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是一项长期的、光荣的、艰巨的任务,是对我们每个城管执法同志们事业心、责任感和工作能力的检验,也是我们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具体体现。因此,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充分认识拆除违法建筑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积极行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为消除违法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拆除违法建筑的规范程序

拆除违法建筑的规范程序 (2012-06-26 09:18:51) 拆除违法建筑的规范程序 拆除违法建筑应当严格执法,如果程序不合法,一旦违建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请求,将会造成国家赔偿,导致拆违工作出现被动局面。在拆除违法建筑前,城乡规划部门必须完善执法程序,认定违法建筑。根据城乡规划法,结合上海等地拆除违法建筑规定程序,拆除违法建筑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调查取证 1.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完成的,区规划部门派员参与指导调查。 2.调查违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人口状况(每个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来源,除修建的违法建筑外,是否还有房屋,住房面积多大、违法建筑的用途(出租、自用、自住)等。 3.现场勘验记录。违法建筑座落于××路(街、巷)××号,或者x镇x村x组(自然村)x号,多大面积,什么结构,修建时间。 4.调取城市、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区。到房管部门查询该建筑的登记材料。 (二)认定违法建筑 规划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乡镇政府的调查取证工作资料要报县级规划部门审查指导,避免乡镇政府不知晓当事人已直接在县级规划部门办理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 (三)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1.依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实施拆除行为。 2.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使用统一的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3.当事人在事先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听取其意见,并做好记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其证据,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予以采纳;规划部门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通知当事人。 4.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不成立的,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 (四)下达执法文书

违章建筑的定义、处置以及拆除程序

违章建筑的定义、处置以及操作步骤 〖违章建筑定义〗 一般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和设施。 分类 (1)违背规划型,即没有获得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审批或者超出规划审批的范围建设而成的建筑,包括擅自占用已规划的公共用地进行建设的审批或者超出规划审批的范围建设而成的建筑,包括擅自占用已规划的公共用地进行建设。比如明珠小区车库就属于擅自占用已规划的公共用地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2)非法用地型,即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违反土地用途管理制度而为的建筑。比如化工厂职工宿舍就属于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且违反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建设。 (3)不当施工型,即未取得施工许可而进行施工或者虽有施工许可但未按许可范围进行施工的建筑。比如国门金街旧边防大队德圣苑项目属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而进行施工且未按照规划要求施工。 (4)擅自搭建型,即在已有的建筑物基础上未经审批而搭建附属设施,或擅自改变建筑物的正常结构或者通常使用功能而形成的建筑。比如个别小区搭建门斗(大圐圙门斗)、泰和家园车库上搭建鸽子窝等。 (5)临建超期型,即在审批所规定的存续期届满后仍不拆除的一切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比如步行街、迎宾小区西侧售楼部 (6)其它类型,即在用地、选址、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违反规划、建筑和土地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五篇】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五篇】 现在办建筑证很难,就有很多的违法违章建筑,那么大家知道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吗?以下是辑为您整理的“拆除 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供您参考。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一】 一、违法建设监管查处工作 一是建立分片监管查处机制,将镇域划分为六个片区,在严格执行违法建设监管日常巡查制的同时把违法建设巡查控管 的责任主体落实到每一个执法中队队员。 二是强化村(社区)干部监管责任,我镇与村(社区)签定了违法建设目标责任书,成立违法建设村(社区)巡查控管队伍,所属村(社区)、组均有专人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控管工作,按每年4000元∕村安排工作经费,同时按照目标责任书规定,对村(社区)干部本年度的违法建设监管工作收取1000元保证金。 三是建立规划建设保证金制度,参照黄水镇经验,结合我镇实际,建立了收取规划建设保证金制度,标准为规划区内200元/㎡,规划区外100元/㎡,以审批建筑面积为准收取;对于违反

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建房户缴纳的保证金用于其违法建筑的拆除;对于严格按照规划审批建设的业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全数返还。截至目前,我镇已收取规划建设保证金49户。在规范建设秩序的同时,力争从源头杜绝新增违法建设的产生。四是建立施工责任监管举报牌制度,为秉持公正、公开执法理念,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我中队首创施工责任监管举报制度,对镇域内办理了国土用地手续和乡村规划许可证,经过建管部门放线的建设户,我中队在其建设地点设立施工责任监管举报牌,将建设业主审批建房地点、层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监管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喷绘在举报牌上,力求实现违法建设监管全民化。 五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监督,凡镇域区内的任何违法建设,除日常巡查发现外,还让广大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之中,举报信息一经核实,举报者将得到500—20XX元的奖励,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拆除。 截至8月,我中队对发现的违法建设下达各类文书共计181份,其中《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55份;《停止建设通知书》60份;《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66份,做到了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 二、拆违执法工作 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中队配合县拆违办、规划、国土、监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分别在3月和8月进行

谁说违章建筑必须拆 这几种违建可以不拆除 看你的情况是哪种

谁说违章建筑必须拆?这几种违建可以不拆除,看你的情况是哪种? 文章导读:提到违章建筑,就能联想到“拆除”两个字。事实上,不是所有违章建筑必须一拆了之的。在有些情形下,违章建筑可以暂时不拆除,或者根本不必拆除。今天我们聊聊这个话题。 一、违章建筑有哪几种类型? (一)未经批准在承包地、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并且该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的。 (二)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没有按照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三)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四)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五)未经批准在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人行道等土地上搭建的棚亭、房屋等。(六)自建房屋,也就是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建筑物。 二、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分为几个步骤呢? (一)先要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 (二)进行催告。 (三)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四)实施行政强制拆除决定。 (五)对社会的不特定多数人,进行公告限期拆除。 (六)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进行行政诉讼时,才能进行强制拆除。 三、所有的违章建筑必须拆吗?这四种情形可以不拆除。 1、影响建筑物和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 如果部分拆除建筑物,会影响建筑物和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或者整体拆除建筑物会影响相邻建筑物及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在这种情形下,违章建筑可以不拆除。

2、现有技术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 由于建筑的特殊性,或建筑物所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根据现有拆除技术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违章建筑,也可以不予以拆除。 3、拆除后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有些违章建筑,拆除之后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拆除之后,可能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在这种情况下,该违章建筑可不予以拆除。 4、通过改正或补办手续,由“违章建筑”变成“合法建筑”的,所涉建筑可不拆除。 按照我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取得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以及前期土地相关的手续,并且可以通过改正或补办一定的手续来获得最后的《房屋建设许可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以补办手续,应该给予改正或限期改正的机会。如果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但是没有房产证,或者没有建筑工程的相关规划手续,因为取得了一定手续,但是证照并不完备的情况,是可以补办延续的。 原创作者: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楚林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情况汇报(精简篇)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情况汇报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情况汇报 ****年《媒体网络重要信息(特刊)第**期》发布了网友关于 XX 县大面积强拆修建时未接到相关部门任何公文,强拆时未出示任何证件及批文的网贴,这个网贴严重失实。一、双山新区违法违章建筑产生的原因 ****年毕节市委、政府审时度势、科学决策、抢抓机遇,规划建设毕节双百城市的宏伟蓝图,决定成立双山新区,双山镇为新区的主战场,纳入毕节双百城市总体规划。****年*月**日,市委副书记安金黎同志主持召开了双山新区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次会议,明确规定双山新区规划范围内停止一切建筑行为,冻结所有房屋建筑审批手续。双山镇党委、政府根据市委、政府和双山新区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次会议精神的要求,镇人民政府于****年*月**日发布并在集镇及主要村寨张贴了《双山新区土地纳入总体规划的通告》,明确规定在双山新区规划范围内严禁一切建筑行为,成立了由国土、村建等部门组成的整治违法违章建筑综合执法组,组装宣传车对双山新区规划范围内严禁建筑行为作了广泛宣传,同时利用镇广播及校园广播进行严禁建房的宣传,在各中小学多次召开家长会及群众会进行宣传。但是部分群众由于受到利益的驱动,不服从城市总体规划,不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抢建抢修。对此,镇人民政府组建的综合执法组对所有违法违章建房户下发了《停建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但部分群众不顾政府的《通告》及通知,顶风冒雨、昼夜抢修房屋。为此,镇人民政府会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了几次强制拆除行动。尽管如此,部分群众还是屡拆屡建,严重破坏了双山新区的建设规划,引起了市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二、依法拆违情况 ****年*月**日,市委专题组织召开了会议,要求双山镇用一个月时间全部拆除新区规划范围内在****年*月**日《公告》发布后抢修的违法违章建筑。当日,县委、县政府在双山召开专题会议。县委书记作了重要指示,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有关县委常委、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拆违领导小组。根据专题会议精神,镇党委、政府迅速对控制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作了详细安排,明确从*月**日起严格按照调查摸底、宣传发动、

对拆除违法建筑的思考

对拆除违法建筑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建设进入大变迁、大开发、大发展的重要时期。与此同时,由于受利益的驱动和大量人口涌入的市场需求,大量未经城市规划和管理部门批准、私占土地擅自建造的违法建筑随之也不断出现,并呈蔓延泛滥之势,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环境卫生、公共安全和市容景观。一定程度上,违法建筑成为了脏乱的源头、纠纷的诱因和安全的隐患。这些违法建筑的存在与现代文明要求和集镇形象极不协调,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驶,成为城乡管理工作的难点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法整治违法建筑,拆违还路、拆违治脏、拆违增绿是新形势下加强集镇管理和环境建设的必然要求。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违法建筑的出现有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客观环境和历史根源。整治违法建筑,必然将触动和影响一部分人的利益,可能引发不满情绪和抵触行为。因此,对整治违法建筑,必须思想上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整治违法建筑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因此对违法建筑的整治刻不容缓。 一、认识违法建筑思想要统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拆违气氛 古人说: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

整治违章建筑之初,总会有人说,“拆违”这浑水不好趟,弦外之音,是说想打破违法建设这一利益壁垒谈何容易。如今,违法建筑层出不穷,如果能让想建者不建,违建者自拆,那么违法建筑的整治工作会开展得更容易些。因此,整治违章建筑首先要充分开展宣传工作,必须让广大的居民群众清楚得认识到违法建筑是一种处于持续违法状态的行为,要让违章建筑者知道不能存在一种幻想或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将楼建起来,造成既成事实,时间长了就可以免于拆除。其实绝大多数违章建造者都存在这样的认识误区,须知:违法建筑在任何时间都是违法的,政府执法部门在任何时间都有权要求拆除。而由于是违法建筑,拆除后造成的损失,自然也就由违法者自己承担。如果知晓了这些,对于想建者而言,能使他们望而却步,对于已造者而言,是一个应当汲取的教训。 如果通过这样有效的宣传工作,就能把拆违行动变成单位和个人的自觉行动,并且尽可能争取更多的“自拆户”,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不到最后时刻,不放弃对任何一户的说服教育,尽最大努力争取自拆,以减少强拆可能带来的不必要冲突,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违法建筑的良好氛围,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如8月15日,我队配合**分队在对**地区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前,对违章当事人作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在拆违当天,除5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618173241.html,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 违章建筑的拆除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法律设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处罚公开,保护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 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城市房屋拆拆迁中对违章建筑的具体处置步骤 在拆迁中,行政机关应当查明事实,分门别类依法予以处理,其步骤如下: (一)查明事实阶段

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 (二)处理和处罚阶段 1.处理和处罚的程序 第一步按时间分类分流。 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于1988年颁布的《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中对违章建筑处理的原则意见》从违章建筑形成时间、所处地域、产生的影响三个方面提出了“三从宽三从严”的方针,对现在处置违章建筑仍有参考意义。故此就应当以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为依据,根据本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具体可采取两段式或三段式。两段式即划定一个时间点,在此时间点之前形成的违章建筑(注:以下涉及到违章建筑的时间问题的,一般是指违章建筑的形成时间)可补办手续作合法建筑处置,在时间点后的作违章建筑处理。三段式是划定两个时间点,在第一个时间点前的一律补办手续,不予处罚,作合法建筑处置:在第一个时间点之后,第二个时间点之前的,从

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方案

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方案 关于对xx乡某村某队某姓村民建设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圈舍、院墙)进行拆除的方案 为了有效打击和遏制xx乡某村某队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保障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及广大群众的公共利益,现结合我乡整体规划及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此强制拆除工作实施方案。 一、违法建筑基本情况 ⅹ年ⅹ月ⅹ日,我乡接到举报,查实xx乡ⅹ村一户房屋(围墙)正在进行建设。经调查核实,当事人:ⅹⅹⅹ,性别:ⅹ,身份证号:ⅹⅹⅹ,家庭住址:ⅹⅹⅹ。该建筑面积、结构、层数、现建设情况,手续办理情况。 县规划建设局于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对此违法(违章)建筑行为进行了认定,认定情况。认定结果:此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之规定,为违法(违章)建筑。 乡政府与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已下达强制拆除通告,并决定于ⅹⅹ月ⅹⅹ日对当事人违法或违章建筑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二、强制拆除时间、地点、方式及车辆安排

1、强制拆除时间: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ⅹⅹ时ⅹⅹ开始。 2、地点:xx乡ⅹⅹ村ⅹⅹ队。 3、方式:人工与机械相结合。 4、车辆安排:1辆清运车,3辆其他车辆。 三、违法建设拆除现场指挥人员 总指挥:xxx(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总指挥:xxx(乡人大主席) xxx(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成员: xxxⅹⅹ村村长 xxx乡党政办副主任 xxx乡安监站站长民宗专干 xxx乡林管站站长 xxx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xxx中队中队长 xxx乡土地所所长 xxx乡环卫站负责人 xxx乡派出所所长 xxx乡卫生院院长 成员单位:xx乡政府、村两委、规划建设站、派出所、司法所、管区执法中队、土地所、环卫站、工商所、旅游办、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

拆除违章建筑演讲稿

拆除违章建筑,共建美好家园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谁不希望赫章的蓝天湛蓝如镜,谁不希望脚下的大地绿草如茵,谁不希望身边的湖水清澈明净,谁不希望眼前的阳光灿烂如金。是啊,花朵有个希望,希望天空给他阳光;白云有个希望,希望风儿带她一起飞翔;蜜蜂有个希望,希望四季都有花香;而我也有个希望,希望我的家乡赫章漂亮美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拆除违章建筑,共建美好家园》, 近年来,由于人们的乱搭乱建,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违章建筑的危害很大。 一是危害公共安全。违章建筑通常偷偷摸摸进行抢建,房屋质量没有保障,选址随意,布局零乱等等,这些都对居住者及周围邻居的人身财产安全都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二是影响城市建设,破坏城市形象。在城市改造建设过程中,违章建筑当事人将此作为与政府讨价还价的筹码,导致改造建设难度增大,成本提高。 三是增加城市管理难度。违章建筑会带来大量的外来人口,导致部分居住点污水横流、垃圾成堆、臭气冲天,环境卫生、火险隐患和社会治安问题非常突出。 四是影响了政府威信、形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恶性循环,造成连

锁反应,导致了违章建筑的扩散,后患无穷。 同学们,我们是 21世纪的主人,我们要共建美好的家园,坚决抵制违法违章建筑,虽然我们还是小学生,但是我们热爱家乡,希望家乡变得美好,我们没有理由袖手旁观,我们没有理由麻木不仁,作为有理想、有道德、有作为的青少年,我们应率先行动起来,共建美好赫章。 拆除违章建筑、共建美好家园,要从一点一滴做起,更要从我做起,从美化我们的校园开始。 作为小学生,为了我们的家园绿水青山;为了我们的家园天人合一;为了我们的家园成为魂牵梦绕之地。虽然我们不能亲手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但是我们可以向我们身边的人宣传违法违章建筑对社会、对生活、对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让我们“小手拉大手”人人争做“宣传依法建筑标兵”。让我们身边的人都能主动做到呵护我们的家园,善待自己的母亲。同时,要以“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精神,带动身边的人们积极行动起来反对违法乱建,夜以继日,持之以恒,拆除违章建筑战役的成功将指日可待。 “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建设文明的号角正在祖国大地声声吹响,我们的今天正如初夏,显示着勃勃生机,我们的明天将如盛夏浓墨重彩如火如荼。拆除违章建筑,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尽管任务艰巨,困难重重,但压抑不住我们提升居住质量、追求美好新生活的激情,阻挡不住我们优化环境、加快建设家乡的步伐。我坚信,只要文明建筑队伍中有我,有你,有他,我们共同努力,我们祖国的天会更蓝,水会更碧,环境会更舒适,家园会更美好!谢谢!

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实施方案操作性极强

**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实施方案(含应急处 置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全面遏制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决定依法对**镇辖区内的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 (一)执法主体:**镇人民政府。 (二)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被执行人违章建房情况 被执行人:基本情况介绍。 违法事实:**年**月,被执行人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地段搭建铁皮棚砖房等建筑物。经核实,该地围墙内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执法人员分别于**年**月**日在施工现场向被执行人发放《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年**月**日,**镇人民政府对其做出了“责令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物”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 三、强制拆除领导工作小组

此次强拆行动由**镇镇政府牵头组织,成立由**担任总指挥,**担任副总指挥,镇国土、行政执法、城建、规划、党政、农村办、宣传、公安、司法、卫生、供电、供水、消防、**村委会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领导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总指挥:**(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镇委委员) **(镇委委员) **(镇委委员) 成员:** ** … 现场指挥:** 为确保拆除行动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分8个组,分别负责各项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组员:**,**,**…任务是负责此次强制拆除工作的综合协调、分组、分工文书汇报及善后工作,检查各有关单位履行拆违工作职责情况。 (二)现场控制组 组长:**。组员:公安干警10人、巡防队员20人、消防员4人、供电分局2人、供水公司2人。任务是在强拆实施前完成警戒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维护强制拆除现场的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

对违章建筑管理的几点思考

对违章建筑管理的几点思考 ——拆违控违创和谐承诺践诺促发展 XX镇应把创先争优活动与阶段性重点任务相结合,党员干部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消除建筑安全隐患、规范辖区建设管理为公开承诺事项,以开展拆违控违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优化发展环境。 一、思想入手,干部带头 一抓基层党组织履责。XX镇应强化“抓党建促拆迁”的理念,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创先争优活动融入拆迁控违等重点工作中,着力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镇相关领导带头落实分片监管责任,定期到所联系社区(村),分析控违拆违情况,研究对策措施,督促统筹联系协调好各部门,实施对口服务,加大整治工作力度。 二抓领导干部带头和党员承诺践诺。要求机关党员干部、社区群干专干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带头自查自纠,发现自己存在违章建筑行为的应做好及时拆除,做好带头作用。各村(社区)党支部对辖区内违章建筑分类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对辖区内违章的心中有数,组织党员把“我为拆违出一份力”作为公开承诺内容,分片包户,重点联系拟建户、在建户,严防严控违章违法建设。 三抓政策宣传抓氛围营造。一方面通过宣传单、宣传栏、宣传车等形式向居民、企业宣传建房审批制度、拆违法规政策,打消违建念头,同时村委应做好辖区内困难户的解困工作,防止因困难导致违章的出现,从源头上遏制违规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对占道经营商户、乱堆乱放等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发放宣传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做出整改,对不改者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二、聚合力量,群防群治 机关各办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踊跃参与,增强整治力度、扩大整治范围,在打拆违控违的硬仗中创先争优。全镇

违法建筑的具体处理方式

违法建筑的具体处理方式 违法建筑的具体处理方式对违法建筑的处理主要有罚款、限期拆除和没收三种方式,具体内容为: (一)罚款 对于违法建设当事人所建的违法建筑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适用罚款的处罚方法,应明确以下几个方面。 违法建筑的具体处理方式有哪些 1、处以罚款的前提条件。 《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罚款的前提条件是“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具体到每一处违法建筑或每一个个案,对这句话的理解不同,会直接导致对违法当事人的处罚不同。这直接涉及到民生问题。因此,应该把握几个原则: 一是要有“规划”。 要谈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当然首先必须要有规划,这里的“规划”是指《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没有规划,就谈不上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更谈不上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在有规划这个问题上,要注重详细规划,因为详细规划规定得更为翔实具体,更容易掌握能否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在规划执法过程中遇到很多群众在政府没有确定的规划开发区域内违法建房,虽然我们有城区总体规划,但没有详细规划,总体

规划规定得比较原则,因而在具体处罚时显得很没有说服力。 二是“规划”要合法。 这里所说的“合法”,是指规划的制定、修改等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二者缺一不可。实体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规划的制定、修改所必须具备的内容以及遵循的原则等。程序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规划的制定、修改所必经的法定程序。 在一定程度上讲,程序要件要比实体要件更为重要,因为人们往往更加注重实体而忽视程序。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制定、修改规划的其他法定程序一般不会被忽略,最后一道公布程序却易被忽视。 《城乡规划法》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这说明,未经公布的规划是不合法的。因此,要在做好规划制定、修改的同时,做好规划的公布工作,这不仅是规划合法性的要求,也是接受群众监督、倾听群众呼声的有效途径。 三是正确把握“能否消除影响”这个关键。 认定通过改正措施后能否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是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的关键。在有规划和规划合法的基础上,要把握两点:违法建筑违反了规划的“硬性规定”(也可称之为“强制性规定”),它的存在使规划的硬性规定不能得以顺利实现,可认定为无法消除影响; 违法建筑的存在使合法的规划建设方案不能得以顺利实施,可认定为无法消除影响。凡是不存在这两种情况的违法建筑,一

拆除违法建设预案

依法拆除违法建设XXX的 工作预案 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进一步加强我县城乡规划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依法拆除XXX为及时、快速、稳妥的做好拆除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依法拆除目的 依法拆除XXX以维护城乡规划法的严肃性,保障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健康有序实施。 二、依法拆除原则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快速反 应,果断 处置的原则。 三、违法建筑基本情况 经调查、查证,证实XXX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属违法建设。 XXX已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决定催告书、行政强制决定书及行政强制拆除公告,现法定程序已完,已具备依法予以拆除条件。 四、依法拆除时间、地点、方式及物资配备 1、依法拆除时间:年月日 2、集合时间、地点:

3、方式:机械拆除 4、物资配备:220 大型挖土机2 辆、50 大型铲车2辆、大 型吊车2辆、物品运输车4辆、救护1 辆、消防车1辆、垃圾清运车4 辆、警车(扣押阻碍公务人员)、警戒线、摄像机(3 部)、干粉灭火器(2 个)、扩音器等。 五、拆违实施程序 1、现场指挥进行拆违动员,提出工作要求、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 2、工作人员及时到位,设置警戒线,如遇现场抵制或出现过激、暴力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控制,强行带离现场。 3、工作人员及时切断水、电等设施。 4、拆除实施单位进行物品清理、登记、摄像,安排工作人员迅速将房屋内的物品搬离现场。 5、乡干部对实施现场进一步对物品进行清查,核实无误后由乡负责人向现场指挥报告。 6、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现场指挥下达拆除命令。 7、机械及拆卸人员实施拆除。 8、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在拆除违法建筑中出现当事人突发心脏病等突发疾病或者受伤、自残的,由乡政府工作人员负责协助救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严重的在采取必要救护措施后,立即送至医院。如遇群众围观起哄、拍摄的情况,由乡工作人员、村干部出面进行及时制止、劝说、教育。如出现恶意谩骂,进入现场不听劝 阻,阻挠拆违工作的滋事 人员,对采取恐吓手段或极端措施阻挠拆违的非法人员,公安人员立即对其进行制止,并带离现场。

对于解决存量违章建筑及基于大数据应用来解决违章拆除先后顺序的一些思考

对于解决违章建筑存量统计问题及基于大数据应用来解决 违章建筑拆除迫切程度问题的一些思考 一 近期,随着温州市关于“三改一拆”工作的逐步落实推进,违章建筑存量问题一直是市区两级政府比较关心的问题。作为一名基层的一线执法队员,在这里就该违章建筑存量的统计问题谈一下自己的一点看法: 一、随着区局今年网格化工作的开展,意味着区局直接将日常考核工作直接对准了执法队员个体身上。而随着外部执法环境的不断变化,要想考核不失分,每个队员必须面对大量的市容管理问题及耐心细致的做好每一件投诉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就我负责的水心社区为例,作为一个老城区内的老社区,水心社区包含人口将近2万,其中还包含一个水心城中村、一个水心农贸市场、一个水心路皮革市场,除去日常的市容管控工作外,还要同时定期做好餐饮企业台账更新、燃气安全检查等工作,另外需要帮助社区做好各类疑难事件的处理工作。所以,队员很少一个充足的时间去统计辖区内的存量违章问题。 二、违章建筑的认定和统计调查工作需要执法队员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基础,至少是能看得懂规划类图纸。而很多队员的专业学科背景是非规划类的,就我个人而言,我是车辆工程专业毕业的,一般的CAD图纸还能明白,但是有些航拍图及特定坐标系的图纸我就看不明白了。所以,这就造成了调查统计工作进度

的迟滞缓慢。 正因为以上两点个人分析的原因,我在此提出以下自己的看法: 区局可否将拆违经费拨出一部分用来聘请一支专业的具有专业规划学科背景的调查团队(例如规划设计院),并与此团队签订一份委托调查的合同,在合同内详细明确双方的委托内容及任务需完成的期限,期限满后则由区局组织人员对该团队的调查统计结果进行抽样调查,以抽样调查反馈得来的正确率来确定最后此团队能获得的佣金数额。如此一来,不仅能够确保调查人员拥有扎实的专业背景,得出较为权威的调查结果,也能够因此将中队队员从浩大的存量调查工作中解放出来以更好的投入到日常的巡查管控及投诉处理工作中去。 二 我们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很多规划类的投诉违章建筑需要拆除,但是拆违时候总会有个先后顺序,哪些违章建筑需要先拆,哪些违章建筑可以缓拆,我们在拆除工作中如何界定违章建筑的存在的危险程度。在这里我向大家推荐一本我近期刚看过的书《大数据时代》。作者在里面就介绍了美国地方政府处理“非法改建”问题采用的一种新的方法。换在我们国内,即可理解为利用当今计算机强大的处理分析能力,我们可将城市里的所有建筑列入一张表上,然后输入来自不同机构的数据集,譬如将建筑类型、修建时间、救护车访问次数、犯罪率、火警出警

违建强制拆除程序时间顺序步骤

违建强制拆除程序时间顺序步骤 1、《案件受理登记》如:2014.1.16 2、《现场勘察记录》如:2014.1.16 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应注明:A、上述行为书面说明;B、本人身份证明材料;C、房屋相关材料)。 4、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签承办人意见及依据,然后交领导审批同意后做调查笔录)。 5、做《调查询问笔录》(相关说明:A、这个日期那一天不确定,要看当事人配合情况决定。B、做现堪和笔录时,首先亮明身份,由两人以上执法,宣布执法依据;C、内容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房屋所有者是谁,违建的出资建设者是谁,房屋开工日期,房屋所处位置,工程进度,房屋面积、结构(分砖混、砖木、钢架、简易棚亭披屋),工程造价,完工时间,所作用途,问清是否办理建房手续,告知其违法行为,违反什么法律条款,当事人确认笔录内容,请当事人签名,并紧顶内容下格签名)。 6、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 7、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承办人意见及依据,报领导审批)。 8、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据房屋面积,结合裁量权决定,并告知

其陈述、申辩权。 9、送达回证 10、限期拆除到期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11、填写《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将《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报政府备案。 12、签发《限期拆除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13、签发《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限其在7天内自觉履行行政决定。 14、送达回证(限期拆除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可以一次性同时送达)。 15、7天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16、签发《强制拆除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17、送达《强制拆除决定书》。 18、张贴《强制拆除公告》(限其七日内自行拆除,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1个月)。 19、拟定强拆方案,组织强制拆除制作强拆现场笔录,此时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三个月后,达到行政复议、诉讼期时间要求。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违章建筑的确认主体、确认标准、确认程序、拆除程序等问题的探讨 首先我们应该搞清楚什么是违章建筑?在了解违章建筑的概念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建筑物?建筑物,是指运用各种材料生产出来的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是人可以在其中进行生活或生产活动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场所,如住宅、办公楼、厂房、库房等。 那么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9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第40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由于违章建筑具有不合法的特征,所以处理违章建筑也有自身的特征,建章建筑通常情况下是指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通常表现为擅自搭建的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违章建筑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由于其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

探讨拆除涉水违章建筑行政处罚中的难点和疑难问题

探讨拆除涉水违章建筑行政处罚中的难点和疑难问题 作者:朱善督 为确保“三改一拆”和“五水共治”工作顺利开展,近期,各地水利部门加大对涉水违建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建设与河道保护和水工程运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以及对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进行清除。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行政法律体系日益健全,政府行为已纳入法治轨道。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已成为政府及其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如今在拆除涉水违章建筑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事实认定错误(行政相对人的认定)、法律适用错误、违法法定程序或法定程序不到位,今天针对上述几个重要的难点和疑难问题进行探讨。 一、拆违行政处罚相对人的认定 对我们水利部门来说违章建筑系“违反了《水法》、《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设的临河建筑物和构筑物”。违章建筑一旦发现,行政机关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具体到拆除违章建筑物行政处罚案件中,若要准确作出拆违行政处罚决定,首要的前提就是准确认定违章建筑行为人。若所涉违章建筑经过装修、改建或交易的,因涉及多个产权人或行为人,确定违章建筑违法行为人应当通过以下方法:对

违章建筑物的实际情况进行勘验,对违章建筑的相邻人、实际使用人以及所有权人进行调查询问,而后分析违章建筑物的实际物理状况、建筑物演变情况并结合调查询问笔录,排除上述证据中的冲突之处,才可以准确确定违法搭建行为人。 二、拆违行政处罚相对人陈述申辩权的保障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上述法律规定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比须要保障相对人陈述申辩的权利,或者将视为程序违法。 有的地方发现违法建筑后,当事人采取回避、躲闪的方式,这种情况下如何充分保障相对人陈述申辩的法定权利。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对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所作的规定,其中规定了一个专门程序行政机关公告程序,这里的公告是针对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而提出的特殊程序要求。就是由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在违法建筑现场和公共媒体发布公告,要求当事人限期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时间不少于10日;公告期届满了,还应当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5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予以催告,不能因为发布了公告就不再履行

城管执法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合法性分析

城管执法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合法性分析 —以“唐福珍案”为例 郑书宏卢宇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强制拆除胡昌明违法建筑一案,因胡昌明前妻唐福珍自焚身亡,在各大媒体吵得沸沸扬扬。该事件系各种复杂因素所致,涉及方方面面,现笔者仅从法律层面对本案进行简要分析。 案情介绍: 年月,胡昌明与金牛区天回镇金华村签订了《建房用地协议》后,在未办理《规划建设许可证》及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修建了面积达平方米的砖混结构及简易结构房屋,用于企业经营。此后,胡昌明对所建房屋一直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年月,成都市决定修建市政道路金新路。为保证金新路施工顺利进行,金牛区有关方面多次与胡昌明沟通,要求其自行拆除该建筑。考虑到历史因素,金牛区有关方面拟给予适当补偿,但胡昌明拒绝接受,并提出了多万元的要价。年月日,成都市金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胡昌明下达了限期拆除违法建设事先通知书,月日,又给他下达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限令胡昌明在年月日时前拆除。胡昌明未予理睬。年月日,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对胡昌明建筑实施拆除,遭到其前妻唐福珍组织亲属多人暴力阻挠执法,该次执法行动终因唐福珍采取往自己身上倾倒汽油的极端方式相威胁、为避免意外情况出现而终止。年月日,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对胡昌明建筑实施拆除。 法律分析: 本案虽因拆迁工作引发,但实质上金牛区城管执法局是依据规划及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认定胡昌明的房屋是违法建筑并将其拆除而引发的纷争。本案中,争议焦点在于金牛区城管执法局是否是适格主体、胡昌明的违法行为是否因时效而应免于处罚以及其是否有权实施强制拆除。下面,笔者就该争议焦点分别进行分析:

一、限期拆除建筑决定的性质 行政处罚也称“行政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对被认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给予的一种制裁。限期拆除的性质是否属于行政处罚,在理论界一直存在较大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了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以及行政拘留等六类行政处罚措施,限期拆除并没有归为其中之一,但是该条同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规定其他行政处罚措施。因此,考察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是否属于行政处罚,应当考察是否有法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同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也对限期拆除做了明确规定。 据此,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以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限期拆除已经明确被规定,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其性质属于行政处罚。 二、金牛区城管执法局作出拆除处罚决定的主体资格之合法性分析 本案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胡昌明兴建房屋应当获得城市规划部门的批准,同时根据该法律的规定,未经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限期拆除。据此,根据该法律之相关规定,规划部门是有权对胡昌明违法建筑行为作出拆除决定的行政机关。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年,成都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四川省成都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复函》,制定了《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对

违章建筑申请拆除的程序

违章建筑申请拆除的程序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法律设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处罚公开,保护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 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指城建行政主管部门。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

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违章建筑前提必须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个关键。程序一般是(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执行。 确实是违章建筑的,一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农村里的自由田起了违章建筑被强拆之前是否会 出具书面通知书? 农村自由田搭违章建筑,违法土地法的规定,主管部门是国土局。必须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速以前要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违法事实、法律依据等。告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