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干部管理制度(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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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干部管理制度

村社区干部管理制度

村社区干部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村社区干部的管理工作,提高村社区干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村民的利益,本制度制定之目的是规范村社区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和奖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确保村社区干部队伍的良性发展,保持社区的长治久安、共创美好。

二、干部选拔任用1、干部选拔工作是全面、激烈、公开的竞争性选拔,政治合格是选拔任用的首要条件,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纪律性、道德认同,有一定的组织策划、沟通协调、团队领导和组织管理能力,并有基层工作的实践经验并取得一定的工作业绩者,可成为选聘对象。

2、村社区干部任职工作要依法依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聘工作要经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讨论通过,通过综合面试、考核、民主测评等方式评定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在选聘工作中,要充分尊重干部个人的意愿,做好个人情况调查,确保信息真实,公正、公开公正、公平。

4、选聘上岗的干部要经过县级民政部门预备人员培训,参加考核合格并颁发任命书、保密印信后方可上岗。

三、干部考核1、干部选拔任用后,村社区干部工作考核是对其履行岗位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依法维护社会稳定等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晋升奖励、改任调动和选拔任用的依据。

2、干部的考核工作内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承诺和岗位工作能力及日常工作情况等,主要采用个人述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群众满意度调查、综合绩效评估等方式进行考核评分。

3、考核结果采用评分制,实行绩效考评,将干部日常工作情况、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将考核等级结果列入人事档案,并随个人发展变化相应调整。

四、干部奖惩1、村社区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党风廉政建设、服务社区发挥作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有显著成绩者,可给予适当奖励,奖励形式包括物质奖励、荣誉、表彰等。

2、村社区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工作失职或者渎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将适用行政識别、扣减奖金、提取保证金、降职、罢免、移送司法等处理。

清泉社区干部管理制度

清泉社区干部管理制度

清泉社区干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清泉社区干部队伍的管理,提高其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干部选拔与任用1. 干部选拔应本着公平、公正、选优录用的原则,提倡公开、透明的选拔程序。

2. 干部选拔应当遵循干部任职条件,根据干部方向、岗位特点和工作需求进行综合评估。

3. 干部任用应当按照程序规定完成聘任手续,对于所任用干部应当明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三、干部培训和考核1. 干部培训应当紧跟时代的发展潮流,注重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2. 干部培训应当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对干部的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

3. 干部考核应当按照规定的考核标准和程序进行,对于表现突出的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干部应当进行及时整改和督促。

四、干部奖惩1. 对于表现突出的干部应当给予合理的奖励和鼓励,激励其持续性的工作热情。

2. 对于表现不佳的干部应当给予适当的处罚和制止,促使其改进工作表现。

3. 对于违纪违规的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严格处理,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

五、干部监督1. 干部监督应当健全制度,规范程序,确保其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干部监督应当加强群众参与,及时了解群众对干部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反馈。

3. 干部监督应当注重监督效果,对于监督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整改。

六、干部离任1. 干部离任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程序,完成交接工作并做好离任报告。

2. 干部离任后应当对其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成绩和不足进行评价,为其今后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3. 干部离任后仍要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与交流,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七、干部激励1. 干部激励应当以实际工作业绩为依据,注重激励的公正和合理性。

2. 干部激励应当多种多样,既有物质奖励,也有荣誉表彰和晋升机会。

3. 干部激励应当鼓励干部积极进取,敢于担当,为社区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八、其他事项1. 本管理制度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有违规操作。

2. 本管理制度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

村(社区)综合管理干部管理制度

村(社区)综合管理干部管理制度

村(社区)综合管理干部管理制度一、背景村(社区)综合管理干部是为了加强对村(社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提高村(社区)综合管理水平而设立的。

制定《村(社区)综合管理干部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村(社区)综合管理干部的任职要求、权责、考核等事项,确保干部能够高效、公正、透明地履行职责。

二、任职要求村(社区)综合管理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基本知识;2.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3.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4. 具备扎实的基层工作经验;5. 具备较高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三、权责和职责村(社区)综合管理干部的权责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组织协调村(社区)各项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2. 负责对村(社区)居民的日常管理,维护社会秩序;3. 推动社区发展,改善居民生活环境;4. 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5. 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问题。

四、考核办法为了提高村(社区)综合管理干部的工作质量和效益,采取以下考核办法:1. 年度综合考核,评估干部在工作中的表现和能力;2. 定期轮岗交流,促进干部能力的提升和工作的多样化;3. 对履职不力的干部进行约谈和整改,甚至考虑调整或撤职。

五、奖惩措施为了激励村(社区)综合管理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采取以下奖惩措施:1. 对表现突出的干部进行嘉奖和奖金激励;2. 对违纪违规、失职渎职的干部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3. 对故意不履行职责、贪污腐败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干部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它事项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村(社区)管理委员会所有,如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为《村(社区)综合管理干部管理制度》的内容要点,旨在规范管理干部的行为和职责,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社区干部的日常管理制度范文

社区干部的日常管理制度范文

社区干部的日常管理制度范文社区干部是社区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日常管理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社区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为了规范社区干部的日常工作,并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份社区干部的日常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为了规范社区干部的日常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能,促进行风建设,保障社区居民的利益。

第二条社区干部是指在社区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社区主任、社区警察、社区卫生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干部的日常管理行为,具体办法由社区党委根据本制度制定。

第二章选拔任用第四条社区干部的选拔任用应符合相关法规法规定,根据岗位需要和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估,选拔并录用合格人员。

第五条社区干部的任期为三年,任满可考虑续聘,续聘必须经过居委会的集体评议,并报社区党委批准。

第六条社区干部在任职期间,享受国家和社区规定的待遇和福利。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七条社区干部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开展社区规划建设、矛盾调解、居民服务和治安维稳工作等。

第八条社区干部应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做好社区管理工作,定期向居委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居民需求和社区实际情况主动调整工作重点。

第九条社区干部应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形象,时刻树立积极向上、充满服务意识的思想观念,注重居民的满意度和办事效率。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条社区干部应按照社区党委的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向党委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总结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一条社区干部应做好居民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社区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和意见,对于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居委会和社区党委报告。

第五章业务培训第十三条社区干部应参加社区党委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十四条社区干部应定期参加岗位培训和考核,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反思和总结,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管理方式。

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制度(通用10篇)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制度一、学习培训制度(一)学习资料,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及十八大及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及其它相关资料。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进行一次学习体会交流。

(三)遵守学习纪律。

集中学习期间,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四)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做到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每月自学不少于4小时。

集中学习时要有专人记录。

二、工作制度(一)工作要有计划性、连续性。

每周一要召开村务会,交流本周工作完成状况,研究部署下周主要工作,并每年底前把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状况报镇包片干部。

(二)严格值班纪律,每一天值班原则上为坐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点至11点半,下午2点半至5点半。

(三)值班村干部要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如实记载本村每一天工作运转状况。

(四)严肃工作纪律。

村干部不得摸牌赌博,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

(五)村务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

凡属组织人事、大额经费开支、群众资产租赁、招标承包、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均须经过村两委会群众讨论决定。

按规定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六)讲究工作方法,严格依法办事。

做群众工作以理服人,不得简单粗暴,更不得采取打骂等强制手段。

(七)语言礼貌,树立干部形象。

工作日着装整洁,服务热情。

不说违背政策的话、消极懈怠的话、傲慢无礼的话,注重礼仪,注重细节,不做有损干部形象的事。

(八)村干部的请销假。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干部,务必持有病历和书面请假条,一周以上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病假期满,经诊断确需继续休息的,务必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2、事假: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请假,务必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3天以上的,向片长请假,7天以上的书面报镇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村(社区)基层组织干部管理制度

村(社区)基层组织干部管理制度

村(社区)基层组织干部管理制度1. 引言这份文档旨在建立村(社区)基层组织干部管理制度,既能规范干部的行为,又能保证他们履行职责的能力和公正性。

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我们可以促进村(社区)的良好运转和发展。

2. 目标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 确立干部的任职条件和责任;- 提供透明和公正的干部选拔机制;- 确保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合规性;- 加强干部的培训和发展;- 鼓励干部积极履行职责,为村(社区)的发展做出贡献。

3. 任职条件和责任3.1 干部任职条件:- 具备必要的学历和专业背景;-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具备管理能力和公共事务经验;- 无不良行为记录。

3.2 干部责任:- 维护村(社区)的稳定和安全;- 履行村(社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的推动者;- 促进社区关系的和谐和谐发展;- 公正行使权力,维护公平和正义;- 接受监督和听取民意。

4. 干部选拔机制4.1 透明和公正的选拔程序:- 全体村(社区)居民可以提名合适的干部候选人;- 由村(社区)选举委员会负责干部的初步筛选和公示;- 最终的干部选拔由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进行投票选举。

4.2 选拔标准:- 候选人的资历和经验;- 公众对候选人的评价;- 候选人的行为记录。

5. 干部培训和发展5.1 培训计划:- 为新任干部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法律、管理和领导力等方面的知识;- 鼓励干部参加专业培训课程和研讨会。

5.2 发展机会:- 干部定期进行能力评估和职业发展规划;- 为干部提供晋升和提升的机会。

6. 监督和问责6.1 监督机制:- 建立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 接受居民投诉和举报,及时处理和调查。

6.2 问责制度:- 对违反职责的干部进行纪律处分;- 对干部行为不端的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严肃处理各种干部不当行为和腐败行为。

7. 总结本文档为村(社区)基层组织干部管理制度提供了基本框架,旨在促进干部队伍的素质提升和工作能力的发展。

2023年街道社区村干部管理制度

2023年街道社区村干部管理制度

2023年街道社区村干部管理制度一、总览2023年街道社区村干部管理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的建设,提高社区村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推动社区治理的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街道社区村干部管理,并且对于不同地区的特殊情况可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二、人员选拔与任用1.选拔机制:根据各级党委的要求,制定村干部选拔工作方案,通过村民的民主投票、专家评审和履历审查等方式,选出合适的人员担任村干部职务。

2.任用制度:各级党委应严格按照选拔结果进行任用,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干部任用公开、公平、公正。

三、培训与考核1.培训机制:采取定期培训、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干部的理论水平、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

2.考核制度:每年进行定期考核,根据干部的工作表现和社区村民的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晋升和奖惩的重要参考。

四、权责明确1.权力清单:明确街道社区村干部的职责范围和权限,防止权力滥用和职务犯罪。

2.责任追究:对于干部的失职失责行为,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并将失职失责情况纳入干部任免、考核和晋升的重要参考。

五、薪酬激励1.薪酬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根据干部的工作表现、能力水平和工作贡献给予适当的薪酬激励,提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激励机制:设立表彰奖励制度,对于在社区工作中有显著贡献的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他们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六、纪律约束1.纪律要求: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违法乱纪、徇私舞弊,确保权力运行的廉洁和公正。

2.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干部监督机制,对于违法违纪行为群众举报和内部检举的,要及时查处并追究责任。

七、信息公开1.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将干部的工作过程和成果透明化,方便社区村民了解干部的工作情况。

2.监督机制:社区村民可以通过公开渠道了解干部的工作情况,并提出批评和建议,实现群众和干部之间的互动与监督。

社区骨干人员管理制度

社区骨干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骨干人员的管理,提高社区工作效能,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所有担任骨干职务的成员,包括社区主任、副主任、委员、楼组长、志愿者等。

第三条社区骨干人员管理制度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注重实效,发挥骨干人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章任职条件与选拔第四条社区骨干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热心社区工作,愿意为社区居民服务;3.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专业知识;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第五条社区骨干人员的选拔程序:1. 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向社区提出报名申请;2. 审核资格:社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符合任职条件;3. 民主推荐:社区组织居民进行民主推荐,广泛听取意见;4. 公示投票: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并组织居民进行投票;5. 审批任命:经社区党组织研究同意后,由社区居委会进行审批任命。

第三章职责与义务第六条社区骨干人员的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规章制度,维护社区和谐稳定;2. 负责社区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3. 负责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管理;4. 负责社区居民的沟通、联络和维权;5. 负责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理。

第七条社区骨干人员的义务: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规章制度,维护社区形象;2. 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3. 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协助社区居委会解决问题;4. 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协助社区居委会调解矛盾纠纷;5. 自觉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提高自身素质。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八条社区对骨干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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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区社区干部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制度化建设,加强社区队伍管理,增强社区干部组织纪律观念,强化社区干部工作责任,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社区干部的有效管理,着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的社区。

第三条建立和完善干部管理体系,区民政局负责对全区各社区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办事处负责社区日常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绩效考评制度
第四条社区干部要具有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服务意识,必须和上级组织保持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第五条社区干部要注重班子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 增强班子战斗力、凝聚力、如班子闹不团结,将对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第六条在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求认真、务实、尽善尽美,注重工作实绩,努力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

第七条考评按德、能、勤、绩、亷五项进行。

考评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年度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不称职”者给予组织谈话。

第三章监督管理制度
第八条建立民主监督组织。

社区设社区事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由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履行社区事务和财务管理监督权,对社区干部进行民主监督。

第九条实行社区事务公开制度。

社区事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一是各项政策公开;二是居民救济、低保情况公开; 三是干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公开;四是计划生育情况公开。

第十条坚持民主管理。

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及各类组织要依据党的方
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居民结合实际讨论制定和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干部工作职责、工作内容,社区内各类组织的职责、工作程序及相互关系。

第四章学习、培训制度
第十一条建立社区学习小组,每年写 1— 2篇社区建设方面的调研文章,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社区班子的整体素质。

第十二条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讨论与分组讨论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等形式。


区负责人准备学习资料,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学习,要有专人对习内容记录进行记录。

第五章请销假制度
第十三条因事、因病、因公请假的,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的,以旷工处理;其中,病假必须有医院病情证明。

第十四条请假完毕后,请假人须向批假人销假。

未销假造成超期的时间视为旷工。

第六章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社区公物(财产实行档案管理,全部实行登记造册打号,做到不遗漏,保持完好。

第十六条未经社区书记、主任或集体研究同意,将公物(财产变更、出售、借
用或其它方式的处理,将追究人员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各社区的电脑和贵重物品,必须由专人管理和保管,各分管人员,要切实负责,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工作。

第七章公章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各社区必须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本社区印章的管理。

认真做好印章登记,加盖印章时,必须有登记、有经手人签字。

第十九条各社区印章必须妥善保管,避免印章遗失。

第二十条所涉事项需加盖公章必须由社区书记、主任签字同意。

未经领导签字同意私自加盖公章者,造成一切后果自已负责,同时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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