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
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三篇)

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一、概述在医院运营和管理过程中,存在各种潜在的风险和突发事件,例如医疗事故、突发疾病暴发、自然灾害等等。
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医院需要制定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
本文将针对医疗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进行详细的阐述。
二、医疗风险防范1.设立风险管理部门医院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工作。
该部门应由专业人员组成,他们应具备相关的医学、法律等知识和经验。
2.确保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医院应定期组织各类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同时,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于不合格的医务人员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3.强化医疗设施和设备管理医院应定期对医疗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保持其正常运转和安全性能。
同时,医院应建立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医院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4.建立医疗过程的标准操作规程医院应建立医疗过程的标准操作规程,明确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医院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关政策和操作规程的培训,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掌握并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5.加强医疗数据管理和隐私保护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数据管理体系,包括规范的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共享等环节。
同时,医院应采取措施对医疗数据进行保密和隐私保护,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三、应急处理预案1.建立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应急处理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医院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提高。
2.建立灾害事件的应急预警体系医院应与相关政府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建立灾害事件的应急预警体系。
医院应定期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确保及时获取灾害事件的最新资讯,并根据情况调整应急处理方案。
3.建立医疗物资和供应链管理系统医院应建立医疗物资和供应链管理系统,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配和提供所需的医疗物资和设备。
2024年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

2024年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内容如下:
一、医院医疗事故防范部分:
医院医疗事故是造成医院患者和医护人员安全受到威胁的重要问题。
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医院医疗事故的发生率,医院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与管理,确保医疗技术和操作规范化。
同时,医院应完善医疗设备的维护检修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安全隐患。
此外,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监测和报告机制,及时反馈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医院医疗事故处理部分:
一旦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医院应立即启动事故处理机制,第一时间对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对于事故责任人员,医院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在处理过程中保障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
对于受害患者和医护人员,医院应积极与他们沟通,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尽最大努力减轻其心理和经济负担。
同时,医院应对医疗事故进行综合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以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以上是关于2024年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相关内容,希望医院相关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提升预案的有效性。
愿医院的医疗事故处理水平不断提升,为患者和医护人员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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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预案

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预案一、医疗事故防范1.加强安全意识培训:医疗机构应加强安全教育,让全体医护人员明确工作风险和安全责任。
2.强化设备管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对检修、维护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3.规范手术流程:医生和护士应按照操作规程执行手术操作,避免手术差错和意外发生。
4.加强药品管理: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药品购进程序,规范药品储存、配药、使用和废弃等操作。
5.检查检验全流程质量控制: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指导,避免检查差错。
6.医患沟通:医护人员应与患者、家属保持良好的沟通,告知患者有关治疗方案和进展等情况,减少误会和纠纷。
7.安全监测:对医疗机构和工作中的医护人员进行监测,保证其健康状况良好,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
8.妥善处理危机事件:当发生事故或危机事件时,医疗机构应迅速处理,并及时向公众公布事件的具体情况,避免给医疗机构带来不必要的危机信任。
二、医疗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具体情况,尽快制定应对措施。
以下是医疗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流程:1.紧急通知和固定现场1.1 发现医疗事故后,经过首先向上级医院安监部门和医疗机构负责人汇报,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当地政府及救援机构。
1.2 在保障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应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固定现场,保留现场重要证据,防止事故扩大。
2.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2.1 医疗人员应根据预案,组织医护人员紧急开展救治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2.2在抢救过程中,医护人员还应进行相关信息采集和记录,可提供给有关部门进行分析和研究。
3.对事故进行分类3.1 医疗机构应对医疗事故进行严格分类,针对不同类型的事故制定不同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法。
3.2 针对严重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还需向上级部门报告。
4.落实控制措施4.1医疗机构应该根据事故情况,及时采取控制、隔离措施,化解危机。
4.2 如果医疗机构无法独立控制事故,还可以向上级部门寻求援助或与其他医院联合救援。
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范本(3篇)

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范本为保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及医务人员的正当行医权利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提高医疗质量,适应现代社会对于医疗服务的要求,推动医疗技术的发展,并根据___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我院的医疗管理制度,制定我科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
防范预案一、总则1、医疗、护理必须围绕医疗质量保障工作建立、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器械设备要处于备用状态,可随时投人使用。
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科主任,护士长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医疗组之间的抢救器材的调配。
3、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大局意识,各医疗组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
4、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5、禁止在诊疗过程中、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6、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
7、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自参加各种会诊。
二、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___与沟通: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自费患者。
4、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5、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以预料者。
6、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7、交代病情过程中表示难以理解者,情绪偏激者。
8、发生院内感染者。
9、病情复杂,可能发生纠纷者。
10、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1、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2、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3、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4、经他人介绍者。
15、患者或家属具有一定医学知识者。
16、艾滋病患者。
三、常规要求1、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参与决定下一步的诊治措施。
主任本人或安排专人接待病人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2、所有“绿色通道”在开通的同时,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预计医疗费用,要留有充分的余地,并且要履行知情同意,由患者签字;意识障碍或病情危重者由家属签字认可。
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五篇范文)

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五篇范文)第一篇: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一、目的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相关科室。
二、防范预案l.各临床、医技及其它相关科室必须遵照“质量第一、患者至上”的服务宗旨,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工作。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享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统一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学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4)预计治疗效果不佳者;(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7)有发生征兆或己发生医院感染者;(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10)已经拖欠医疗费用者;(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13)患者自选医师诊疗者;(6)患者入院72小时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它内容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执行。
(8)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成。
(9)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1周之内完成。
(10)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1周之内完成。
(11)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24小时之内完成,术者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2)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范文

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范文医疗事故是指由医疗工作人员违反医疗行为规范而导致的意外事件,可能会造成患者的伤害甚至死亡。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在医疗机构中,需要制定详细的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
下面是一个关于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的范文,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参考。
一、医疗事故防范措施:1.加强医疗行为规范的培训:医疗机构应组织定期的培训课程,加强医疗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使他们熟悉和遵守医疗行为规范,提高其工作质量和安全意识。
2.完善医疗流程和制度建设: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疗流程和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和操作手册,提供给医疗工作人员参考和执行,确保各项医疗活动按规定进行。
3.强化医疗设备和药品管理: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并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
对药品的入库、分发和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加强医患沟通和信息披露: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患沟通机制,为患者提供相关的医疗信息和知情权,使患者更好地参与医疗决策过程。
同时,医疗机构应及时披露医疗事故的信息,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医疗事故处理预案:1.立即采取紧急救治措施: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治措施,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这包括立即停止有害行为,提供必要的急救措施,并保持患者的生命体征稳定。
2.迅速报告和调查:医疗机构应立即将医疗事故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
调查应包括医疗事故的原因、责任人、损害程度等,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及时赔偿和处理:医疗机构应在医疗事故的确定责任后,及时赔偿受害患者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并向患者道歉。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提高医疗工作人员的责任和安全意识。
4.加强调查和惩处工作: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事故的调查和惩处工作,依法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三篇)

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为强化医疗卫生工作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少和杜绝医疗差错及医疗事故的发生,增强社会信任度和就医安全感,增强医院工作以提高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为核心的理念,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廉--____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二区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吴立宽副组长:揭景海、何春琴成员:陆文欣、宋文明、陈宗梅、曹华洲、谭玉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有效预防及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参照调整医疗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致力于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有法可依、处理恰当。
第二章医疗事故的预防第五条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
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应当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相互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尽最大可能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医院每年二次____医务人员学习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通过集中学习及各种会议强调通报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事故的防范意识。
特别要学习《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第七条医院所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假药、劣药进入医院,医院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把好质量关。
2024年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范文(二篇)

2024年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范文一、背景介绍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因医疗操作、药物使用、医疗设备故障、医疗管理等方面引起的对患者健康造成伤害的事件。
医疗事故的发生既对患者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也可能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造成严重的法律和道德责任。
为了预防和处理医疗事故,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医疗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2024年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率,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2. 原则:科学规范、全员参与、患者至上、依法依规。
三、医疗事故防范措施1. 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落实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技能和专业素质。
2. 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医疗事故预警机制,及时识别和纠正潜在的安全风险。
3. 提升医疗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加强对医疗过程中药物使用的监管,确保药物的质量安全,并对医务人员进行规范的用药培训。
5. 强化医疗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和流程,提高医疗质量。
四、医疗事故处理措施1. 事故立案: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报告和立案制度,对发生的医疗事故进行立案登记并报告相关部门。
2. 预警与应急处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事故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风险,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医疗损害。
3. 调查报告:对发生的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制作事故调查报告,明确责任和原因,并根据调查结果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赔偿和救济: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疗事故赔偿和救济制度,及时对受害患者进行赔偿和救济,维护其合法权益。
5. 法律追责: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将依法进行惩处和追责,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公正。
五、预案实施和监测1. 实施机构: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工作小组,统筹推进预案的实施与监测。
2. 预案宣传:医疗机构应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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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理预案第一章总则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江苏省卫生厅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医院医疗行政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本院的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及常规,避免发生医疗事故。
三、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为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时,应当按本预案的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四、本预案由院部及医疗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章医疗纠纷处理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五、各医疗职能部门负责相应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医疗纠纷的接待、调查及处理。
六、医院医务科负责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置,主要有:1、接待患者的投诉,向患者提供医疗争议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咨询服务,及时处理纠纷;2、协助医院及相关科室制定预防和处置医疗事故预案,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重大过失行为,按照预案及时采取措施;3、负责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4、配合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要求的各种相关材料,协助完成调查取证、陈述及答辩等程序;5、负责处理由本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事宜,按照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6、对发生医疗事故或违反《条例》规定的责任人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7、及时总结医疗争议的情况,向医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提出有关的合理化建议和医疗安全预警;8、院领导布置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三章患者知情权的告知第一节告知原则七、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如实告知患者。
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直接告知患者的,应当请患者签署《病员告知委托书》。
八、医务人员应当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对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告知应当准确,避免因严重告知不全而导致医疗纠纷。
第二节被告知对象九、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患者,应当直接告知患者的监护人。
十、神志清楚的18周岁及以上患者,可以直接告知患者本人;也可以告知患者委托人,但必须有患者本人签署的《病员告知委托书》。
十一、前款患者因患恶性肿瘤等疾病,告知患者本人可能产生不利后果的,应当告知家属或患者委托的其它被告知人,但必须有患者本人签署的《病员告知委托书》,医院只对有患者授权的人进行告知。
十二、因患病等原因导致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思的患者,可以告知患者的监护人或其它近亲属,但对患者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思的情况应当作记录。
十三、对于必须紧急采取高风险的抢救性医疗措施的患者,患者本人无法进行意思表示或为未成年人,且无亲属或与亲属无法联系的,医院在进行抢救措施的同时应当请示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节告知方式十四、告知方式有口头告知、书面告知和见证告知三种。
十五、口头告知适用于医院诊疗程序等一般性情况的告知。
十六、书面告知包括门诊告示、急诊告示、留观须知、住院须知、病历记录等医院单方面出据的书面告知内容及有患者及其亲属签字的各种医疗法律文书。
对医疗诊治措施及其风险以书面告知为主。
十七、见证告知是指第三人在场见证的告知方式,当医院有告知义务但患者及其亲属拒绝在书面告知文书上签字的情况出现时可以适用。
第四节病情告知十八、医务人员在诊治过程中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如实告知患者。
十九、对于患者不知情的恶性肿瘤等严重病情的告知,医务人员应当采取合适的告知方式,以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二十、患者或其它被告知对象对告知过程中的医疗疑问及咨询,医务人员应当给子及时解答,解答过程应当耐心细致,态度友善,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回答问题或对患者及其亲属态度粗暴。
二十一、医务人员应当将重要病情的告知情况在病历中作记录;危重病情的告知必须有被告知对象的签字。
第五节手术诊治措施的风险告知二十二、手术诊治措施是指以非药物治疗为主的各种有创的诊断及治疗措施,包括外科的急诊、门诊及住院手术,各种组织器官的穿刺及活检,各种内窥镜的诊治,需要穿刺的各种血管内诊治等。
二十三、手术过程中可能有手术和麻醉方式变更、术中及术后均有手术风险发生的可能,故医院推行患者授权告知的知情权告知方式。
二十四、医务人员应当将疾病的诊断、手术方式、麻醉方式、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充分告知被告知对象。
二十五、告知后,患者或具法律效力的被告知对象应当在《麻醉知情同意书》和《手术知情同意书》等医疗文书上签字;属于第十三条情况的,无被告知对象签字的,医务人员应当在病历上对请示答复的情况作记录。
二十六、手术过程中因为新的情况需要改变手术方案、麻醉方式或切除未告知组织器官等,医务人员必须将新的情况向被告知对象进行告知并取得其签字后才能进行手术,但当出现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的新情况,必须紧急采取新的抢救性手术治疗措施的,在告知的同时不应当停止新的抢救性手术治疗措施。
二十七、手术告知由主持该手术的第一主持医师总负责,手术告知的内容应当经主持该手术的第一主持医师的审查同意。
第一主持医师可以亲自或委派该手术组的第一助手医师进行手术告知并签字;该手术组的第一助手医师在该手术告知的医疗文书上的签字,视为第一主持医师对手术告知的内容已经知晓,并由第一主持医师对告知的内容承担责任;非该手术组的医师一律不得在手术告知的医疗文书上签字。
二十八、各科室应当根据病种疾病及手术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麻醉知情同意书》和《手术知情同意书》等医疗文书。
重大手术实行报告制度,各手术科室在实施重大手术前应填写《重大手术申请报告表》。
二十九、医务人员认为必要时,可以请示医院医务科对手术签字进行律师见证,是否同意由医院医务科决定。
第六节非手术诊治措施的风险告知三十、非手术诊治措施是指对人体组织器官无直接器械创伤为主的各种诊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及各种物理治疗等。
三十一、药物不良反应的告知(一)对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医务人员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并在门急诊病历或住院病程记录中作记载。
(二)对于药典规定要做皮肤过敏试验的药物,医务人员应当详细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并在病历中做记录。
(三)其它情况。
三十二、化疗方案及输血方案的告知。
化疗方案应当预先对患者进行告知,患者在《化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实施化疗方案。
对患者实施输血治疗,应对患者或委托被告知人说明情况,在患者或委托被告知人在有关医疗文书上签字后,方可进行。
三十三、下列物理诊治措施应当预先对患者进行告知:(一)可能引起不良后果的各种物理牵引措施;(二)可能引起不良后果的各种物理手法推拿按摩措施;(三)其它可能引起不良后果的各种物理诊治措施。
三十四、对费用昂贵的自费的治疗措施、药物及医疗用品等应当告知患者。
三十五、各科室应当根据需要制定非手术诊治的医疗措施及风险告知书,在获得被告知对象同意并签字确认后采取诊治措施。
第四章诊疗过程中医疗事故的预防三十六、医院将建立健全医疗行政及医务人员的值班及交接班制度;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值班及交接班制度,严禁值班人员脱岗。
三十七、医院及各科室建立健全的危急重病人抢救制度;涉及多科室协作的危急重病人抢救的,由相关医疗职能部门组织指挥,各科室医务人员必须服从医疗职能部门的安排。
三十八、各科室应当必备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各科室可以在参考权威的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的基础上,综合本科室的业务特点及临床实践,分步骤的制定本科主要疾病的诊疗护理流程,该诊疗护理流程实施前应当报医院医务科审查,在医务科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在科室中推行,以此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过程。
三十九、医院将建立健全急会诊制度、复杂疑难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各科室在诊疗过程中遇到非本科室疾病或复杂疑难病例时,应当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或举行复杂疑难病例讨论会;会诊及复杂疑难病例讨论应当及时,不得延误患者的诊疗时机。
四十、对患者实施的诊疗护理措施应当符合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的原则;制定了诊疗护理流程的,还应当符合诊疗护理流程的原则;当对诊疗措施存在分歧时,主管医师应当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组织讨论。
四十一、对患者实施的重要诊疗措施,主管医师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或临床经验;严禁在医院实习的医护人员在无上级医师或护师(士)指导的情况下单独为患者采取诊疗及护理措施。
四十二、各科室必须使用医院统一供应的药物和医疗用品用具;严禁科室或医务人员擅自使用非医院供应的药物和医疗用品用具;对于必须使用但医院没有的药物和医疗用品用具,科室应当请示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处理。
四十三、病历书写。
(一)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如实书写病历;(二)严禁用涂改液、刮刀等用品涂改病历;严禁伪造病历;严禁销毁病历;(三)病历中涉及诊疗措施、不良反应的描述、医疗风险告知等客观事实部分出现笔误的,应按《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要求进行修改;(四)病历中涉及病情分析、会诊意见、讨论意见等主观意见部分出现错误,上级医师可以在病历上直接作错误更正;(五)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第五章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第一节处理原则四十四、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四十五、条坚持不是医疗事故不赔偿的原则。
第二节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及其等级的初步判断四十六、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医务人员对患者实施了医疗诊治行为;(二)患者出现了明显的人身损害结果,且该损害结果达到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最低等级的损害标准;(三)患者的损害结果与医务人员实施的医疗诊治行为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四)医务人员实施的医疗诊治行为必须存在过错且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的行为。
四十七、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生命垂危患者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十八、医疗事故等级的初步判断。
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具体分级以卫生部规定为标准):(一)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四十九、医务人员及医院医疗行政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有关医疗事故的法律知识,力争对医疗事故的判断基本准确,以便正确处理。
五十、医院对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判断有困难时,可以咨询医院的顾问律师。
第三节报告制度及补救措施五十一、出现医疗事故或可能为医疗事故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