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证券交易所章程
纽交所的诞生与架构

纽交所的诞生与架构最早的伦敦证券交易,就是在露天市场进行的,人们像卖拍行里的拍卖师那样,必须大声吆喝想要交易的报价。
一直到1725年,伦敦的经纪人才开始在一个叫乔纳森的咖啡馆里做生意,后来改名为“联交所”。
很显然,欲想公平交易,股票市场必须有一个中心交易平台,在交易时才可有效地进行控制和记录,以便更好地监督。
于是1792年3月,纽约24位最具实力的交易商,在曼哈顿的寇瑞饭店秘密会晤,讨论如何开启证券业务,以打败他们的竞争对手——拍卖行。
两个月后的5月17日,24位商户签署了一份文件,以他们通常会晤的地点——梧桐树,来命名协议书的名字,即梧桐树协议。
协议要求:证券交易仅限于他们彼此之间,并定下交易费用,大家约定不再参加任何其他场所的证券拍卖活动,规定每个证券的出售不能收取低于千分之二点五的佣金。
当年的梧桐树就在华尔街68号,不过很遗憾,那颗著名的梧桐树在1863年的大风暴中倒下了。
当年人们倾家荡产付出生命的代价,差点酿成的大恐慌,迫使24名交易商定下梧桐树协议以对抗信息不对称时,他们绝没有想到这一协议会在美国的金融史上立下里程碑。
1817年3月8日,纽约证券交易所和交易委员会正式成立。
那时,纽约证券交易所在华尔街40号租了一个房间,月租200美元,取名为纽约证券交易委员会,每天早上总裁安东尼·斯德哥尔摩宣布股市开始交易。
这是一个非常排他性的组织,吸纳新成员时需要通过表决来定夺。
成员们清一色头顶礼帽身着燕尾服。
而1817年一个交易席位要耗资25美元,十年后上升到100美元,1848年涨到了400美元。
到了2005年12月,一个席位竟然高达4亿美元。
可见这把座椅是何等昂贵!之后的100多年,纽约证券交易所几经移址,并修改其章程,形成了当今的纽约证券交易所,就坐落在华尔街11号。
之后,美国主要的股票交易总部譬如美国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纽约商品交易所都设在了华尔街,由此形成美国金融业“具有影响经济利益”的地方。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了解交易所的开市和闭市时间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了解交易所的开市和闭市时间证券交易所是股票市场的核心机构,它为投资者提供了进行交易的平台。
了解交易所的开市和闭市时间对于投资者非常重要,因为不同交易所的开市和闭市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这会对投资者的交易决策产生影响。
本文将介绍全球主要证券交易所的开市和闭市时间,帮助投资者更好地掌握交易时机。
1. 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纽约证券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的证券交易所之一,其开市和闭市时间如下:- 开市时间:上午9:30(美东时间)- 闭市时间:下午4:00(美东时间)2. 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Q)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是美国第二大证券交易所,其开市和闭市时间如下:- 开市时间:上午9:30(美东时间)- 闭市时间:下午4:00(美东时间)3. 伦敦证券交易所(LSE)伦敦证券交易所是全球最古老的证券交易所之一,其开市和闭市时间如下:- 开市时间:上午8:00(格林尼治时间)- 闭市时间:下午4:30(格林尼治时间)4. 东京证券交易所(TSE)东京证券交易所是亚洲最大的证券交易所,其开市和闭市时间如下:- 开市时间:上午9:00(日本时间)- 闭市时间:下午3:00(日本时间)5. 香港交易所(HKEX)香港交易所是亚洲主要的金融中心之一,其开市和闭市时间如下:- 开市时间:上午9:30(香港时间)- 闭市时间:下午4:00(香港时间)除了以上几个主要交易所外,全球还有许多其他股票交易所,它们的开市和闭市时间也可能有所不同。
因此,作为投资者,需要根据自己感兴趣的市场和证券的交易所的开市和闭市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了解交易所的开市和闭市时间有以下几个重要的原因:首先,可以帮助投资者规划交易时间。
不同证券交易所的开市和闭市时间有差别,投资者可以根据不同市场的开市时间来安排自己的交易策略,同时也可以合理分配时间来关注不同市场的行情。
其次,可以避免错失重要交易时机。
在交易所闭市期间,投资者无法进行交易,如果不了解交易所的开市和闭市时间,就有可能错过重要的买入或卖出时机。
证券市场发展历史简介

证券市场发展历史简介一、世界主要证券市场发展历史世界上最早买卖股票的市场出现在荷兰,时间是1602年。
因为荷兰海上贸易发达,刺激大量的资本投入,因而产生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的需求。
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是荷兰的东印度公司。
因为当时还没有完备的股票流通市场,更没有独立的股票交易所,所以只能靠本地的商人们零星地进行股票买卖中介,股票交易也只能在阿姆斯特丹的综合交易所里与调味品、谷物等商品混和在一起交易。
十七世纪后半叶,经济中心转移到了英国,在荷兰创立的股份公司在伦敦得到了飞跃发展。
在伦敦最古老的交易所———皇家交易所之中,与商品交易混在一起进行买卖交易的有俄罗斯公司(1553年创建)、东印度公司(1600年创建)等公司的股票。
由于买卖交易活跃,所以在皇家交易所进行股票买卖的交易商独立出来,在市内的咖啡馆里进行买卖。
1773年在伦敦柴思胡同的约那森咖啡馆中,股票经济商正式组织了第一个证券交易所,即当今伦敦交易所的前身,这就是现代证券市场的原型。
1802年伦敦交易所新大厦落成开业,当时在交易所内交易的证券主要是英格兰银行、南海公司和东印度公司的股票。
“南海泡沫事件”是英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最重要的事件之一。
南海公司成立于1711年,其经营策略主要是通过与政府交易以换取经营特权并以此谋取暴利。
当时英国战争负债有一亿英镑,为了应付债券,南海公司与英国政府协议债券重组计划,由南海公司认购总价值近1000万英镑的政府债券。
作为回报,英国政府对南海公司经营的酒、醋、烟草等商品实行永久性退税政策,并给予对南海(即南美洲)的贸易垄断权。
1719年,英国政府允许中奖债券与南海公司股票进行转换,随着南美贸易障碍的清除,加之公众对股价上扬的预期,促进了债券向股票的转换,进而又带动股价的上升。
次年,南海公司承诺接收全部国债,作为交易条件,政府逐年向公司偿还。
为了刺激股票的发行,南海公司允许投资者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新股票。
当英国下议院通过接受南海公司交易的议案后,南海公司的股票立即从每股129英镑跳升到160英镑;而当上议院也通过议案时,股票价格又涨到每股390英镑。
美国的上市制度

美国的上市制度简介美国的上市制度是指企业在美国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规则和流程。
这一制度在美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并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成熟和最有影响力的上市制度之一。
美国的上市制度为企业提供了一个透明、公开和有序的市场,使其能够融集资金、增加知名度、提高公司形象,并为投资者提供机会。
上市制度的基本原则美国的上市制度建立在一些基本原则之上,这些原则确保了市场的公平、透明和高效。
以下是美国上市制度的主要原则:1.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必须公开披露关于其财务状况、经营业绩、风险因素等重要信息。
这些信息以一份名为“年度报告10-K”的文件形式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并向公众公开。
此外,公司还需要定期发布季度报告10-Q和其他重要事件的报告8-K。
2.独立董事: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独立董事会,并确保其具有独立性和独立决策权。
这些独立董事负责监督公司的运营和决策,以保护股东的利益。
3.股东权益保护:上市公司必须尊重股东权益,并确保股东有合法的权益保护途径。
这包括股东投票权、股东提案权、委托代理权等。
4.独立审计: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必须由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以保证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上市流程一家公司想要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流程和要求。
以下是一般的上市流程:1.准备阶段:公司首先需要准备好符合上市要求的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文件,如组织结构、公司章程、行业竞争分析等。
2.选择交易所:公司需要选择适合自己业务模式和规模的证券交易所,如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或纳斯达克股票市场(NASDAQ)。
3.选择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公司需要与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合作,以引导和协助公司完成上市过程。
4.提交注册申请:公司需要向SEC提交注册申请,其中包括详细的公司信息、财务报表、风险因素、公司治理结构等。
SEC会审核申请材料并提出问题,公司需要回答这些问题并作出修改。
5.准备上市文件:公司需要准备上市文件,其中包括招股说明书(Prospectus)和交易所申请文件。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独立董事制度于20世纪70年代产生于美国。
这项制度的创立,主要是为了强化公司内部监督,更好地保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也可以防止大公司滥用权力。
纽约证券交易所于1977年首先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
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每个到该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在不迟于1978年6月30日以前设立并维持一个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这些独立董事不得与管理层有任何会影响他们作为委员会成员独立判断的关系。
”伦敦证券交易所公司财务治理委员会在1992年提出的关于上市公司的《最佳行为准则》中建议,上市公司“董事会应该包括具有足够才能、足够数量、其观点能对董事会决策起重大影响的非执行董事”。
我国香港联交所于1993年提出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要求,即每家上市公司董事会至少要有两名独立的非执行董事。
日本在2001年修改公司法时,引进了独立董事制度,允许公司以章程规定不设监事会,而在董事会之下分别设置由3名以上的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在各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应分别占每个委员会的半数以上,监事会的职能由审计委员会取代。
我国在近几年的公司实践中,也开始探索在上市公司中推行独立董事制度。
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于1999年3月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规定境外上市公司应设立独立董事。
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8月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境内上市公司应当聘请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应当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在2003年6月30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的独立董事。
自引进该制度4年多来,目前1300多家上市公司均已设了独立董事。
[股票市场]世界上几家著名的证券交易所汇总
![[股票市场]世界上几家著名的证券交易所汇总](https://img.taocdn.com/s3/m/3ee607692e3f5727a5e962f0.png)
[股票市场]世界上几家著名的证券交易所一、纽约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规模最大的买卖有价证券的交易市场,创立于1792年,设在纽约的华尔街和威廉街的西北角,后几经搬迁,现定址于华尔街11号。
交易所的交易市场是一个大厅,厅内设有19座马蹄形的交易台。
其中12座平均每台交易10种以上的股票;6座平均每台交易70种以上的股票;另有一座专门经营200余种优先股股票,它以10股为一成交单位(一般的股票是以100股为单位)。
交易时间每天5小时。
该所规定,只有会员才可以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
其会员分为四类:(1)佣金经纪人,专门代客买卖,在交易中收取拥金。
(2)次经纪人,在交易频繁时接受佣金经纪人的委托从事交易。
(3)专家经纪人,接受佣金经纪人的委托而经营业务。
它与次经纪人的差别是,他专驻在某一交易台旁,专门研究和等候所委托的股票的行市涨落,以期在适当时候进行买卖。
(4)零股经纪人,专办零股交易,委托经纪人进行交易。
如按有效期限分类。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委托方式通常有四种情形:①当日有效,即在当天交易收盘前有效,如行市不符合委托人的要求而未成交,委托即告失效;②周内有效,即规定在本周末中午12时以前有效;③月内有效,即在本月最后交易时间终了前有效;④取消前有效,即未取消前或另行委托前均为有效。
一个公司的股票要取得在纽约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资格,必须向该所注册。
在美国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中,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注册条件最为严格。
它规定一个公司要具有相当规模才可以申请将其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且年净利必须在100万美元以上,并且至少要有1500股,财产以普通股计,不得少于800万美元。
因此,能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布的股票只是一小部分,大约有4万多种股票没有在交易所正式上布,而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由于股票交易的投机性很强,为监督股票交易,美国政府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设立了“证券交易委员会”。
规定所有证券交易所、股票经纪人和上市的股票均需在委员会注册并接受其监督。
美国纳斯达克最终版

美国证券市场概况
美国拥有全球最大的资本市场,聚集着10兆亿美元的游资 股票日成交量达30多亿股,日成交金额达数万亿美元,占全球总成交量的55%以上。
美国证券市场
纽约 证券交易所
美国 证券交易所
NASDAQ 市场
中国企业海外上市融资的重要市场 采用美国会计准则,监管非常严格, 对信息披露要求很高 公司估值一般可获得高溢价 公司可在该市场获得很强的后续融 资能力
首次上市费用
最高$150.000 最高$150.000
最低$150.000 最低$100.000 $125.000
纳斯达克在各个已发行股份水平 上的首次上市费用都比NYSE底。 在纳斯达克首次公开募股5千万股 票的首次上市费用是同等规模公 司在NYSE上市的1/2。
已发行股份总额(百万)
$180.00 $160.00 $140.00 $120.00
$100.00
$60.00 $40.00 $20.00
品牌—纳斯达克是产业领导者的市场
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来自各个经济别类
工业
能源和公用事业 金融
消费
电信
LEVEL 3
原材料
卫生保健
信息技术
50%福布斯100最快增长企业 80%福布斯最有价值品牌
为什么要去美国上市?
法律 政策
1、 拥有三大股票交易市场 2、 融资机构规模数量巨大 3 、股市的交易、活动频繁 4 、资本市场无涨跌停板规 定 5 、无货币管制、进出自由 6 、鼓励外国公司投资行为 7 、税法规定 非美国投资者 证券盈利无需纳税
英文简称
NYSE AMEX NGM NSCM OTCBB
股票数目
约3500 约1500 约5000 约1800 约3200
美国证券仲裁制度论纲

10 3 ) 00 2
【 键词 】 资 者 ; 纠纷 ; 券仲 裁 关 投 证券 证 美 国是 非 诉 讼 程 序 最 积 极 的 推 动 者 。作 为解 决 证 券 纠 纷 的一
种途径 , 证券仲裁在美国已 日益成为主流选择 。据 美 国《司法》 杂 志统计 , 联邦法院归档的案件 中有 9 %并 未通过诉讼 而是通过 仲 0 裁、 调解等其他方式解决。
( ) 券 仲 裁 制 度 的确 立 阶段 二 证
美 国的仲裁机构可分为行业 仲裁 机构 和非行业 仲裁机 构。非 行业 仲裁机构 以美 国仲裁协会 ( A 为代表 。A A 分 别于 19 A A) A 93 和 19 99年制定 了《 证券 仲 裁规 则》和 《 券 仲 裁增 补 程 序》, 证 但 每年收到的证券 仲裁 申请很少 , 在证券行业 仲裁 中发挥 的作 用也相对有 限。 行业仲裁机构 主要包括 全美证 券商协 会 ( S 、 NA D) 纽约证 券 交易所 ( S ) 美 国证券 交易所 、 士顿证 券交 易所 、 加哥 期 NY E 、 波 芝 权交易委员会 、 美国辛辛 那提证券 交易所 、 中西部 证券交 易所 、 太 平洋证券交易所 、 费城证券交 易所等 。美 国的证券行业 仲裁 机构 中 , D和 NYS NAS E的影 响力最大 , 2 0 以 0 0年为例 , 两大机构 所仲 裁 的案件 占当年所有仲裁机构总受案量的 9 l 。 9% 3 四 、 券仲 裁 的 基本 程序 证 美 国各仲裁机构 的仲裁程 序大体上 是类似 的, 基本 包括 以下 几 个程序 : ( 申请与 受理 一) 般来说 , 仲裁的提出都 源于协议 中的仲裁条款 , 即使不存 但 在仲裁协议 , 只要争议与经纪商的业务相关 , 客户也 有权对 经纪商 提起 仲裁 。提 出仲裁 申请后 , 申请方在 1 被 0个工作 日内应 提出答 辩 或反请求 , 申请 方没 有答 复的 , 被 在后续程序中将 不享有 任何抗 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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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会费与罚金——征收净用金——其它的费用——对拖欠支付的罚款。
1451会费 董事会规定的会费额 第一款(1)第九条第一款第(1)项和第二款规定的会员应交会费的金额由董事会根据不 同时期的不同情况加以规定,一般每日历年度不超过1500美元。该项会费不由包括会员依 本法规应交的罚款和其它类似费用, 及依第十六条会员应提供的捐款。 会费应在每月的第一 天先支付。
1控制、成员商号或成员公司分别控制或共同控制并从事证券或类似交易的人。 以上所用的 “控制”、“个人” 与“从事证券或类似交易” 等将在交易所法规中加以定义。 公众持有的证券
(8) “公众持有的证券”系指由成员公司发行的任何级别的证券,这种证券由 其以上不是成员、联合成员或成员公司雇员的个人作为受益者所拥有。
有投票权的股票
(9)“有投票权的股票”系指某公司的股票,其持有者有权投票选举该公司的董事。 无投票权的股票
(10)“无投票权的股票”系指除有投票权的股票而外的任何其它的公司股票。
全体董事
(11)“全体董事”是指在没有空缺情况下交易所应有的董事总数。
(12)以上所有的“控制” “个人”与“从事证券或类似交易”等将在交易原则中加以定 义。
21500美元,及
3若某成员为初次获得成员资格,则须交纳5000美元,以上会费必须在接纳为会员和
更新会员资格之前金额支付。
豁免军人成员的会费
在国家紧急时期, 董事会可根据某些现役军人成员的要求豁免其会费的交纳, 的条件与程序由董事会决定。能享受这种豁免的会员为:
1在美国军队中服现役的成员;
2在与美国联盟或有联系的国家之军队服役的成员,以及在董事会做决定时不能利用第
按零额买卖证券征收
有时董事会对成员、 成员商号和成员公司固定征收零额买卖证券费。 这种费用的多少由 它们各自作为零股经纪人在交易所零星股票买卖交易的数量所决定。 这种费用不能超过任何 零额买卖中每股的1/4美分。这种费用的交纳时间与征收方式可由董事会决定。
联合成员
(4)“联合成员”一语系指:
1成员商号中的普通合伙人, 或控制商号成员的雇员, 也不是交易所的成员, 但他按交 易所法规的规定已成为合伙成员。或
2 不是交易所会员的成员公司之雇员, 该成员公司交易所法规的规定是联合成员, 者是:
a该公司的主要执行高级职员,或者是,
b控制该公司的人。
非成员
(5)“非成员”系指既不是成员、联合成员、也不是成员商员与成员公司者。
(1)“成员”是指作为交易所成员之一的某个自然人,其含意中并不包括交易所中的联 合成员。但是,一个成员可以与一个成员商号或成员公司相联。
成员资格
(2)“成员资格”系指交易所中的所有成员,并不指联合成员。
成员商号
(3)“成员商号”系指不属于《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豁免之列而以从事证券活动的经 纪人或交易商身份注册并由证券交易所董事会批准为 “成员商号” 的商号。 其至少有一个普 遍合伙人或雇员为交易所的成员, 或据交易所法规规定经董事会批准后而拥有成员商号的地 位。
成员公司
(6)“成员公司”系指不屑《1934年证券交易法》豁免之列而以证券经纪人或交易人身 份注册且由证券交易所董事会批准为 “成员公司” 的公司。 成员公司至少得有一个高级职员 或雇员为交易所的成员,或通过董事会依交易所规定批准后而拥有成员公司的地位。
核准人
(7)“核准人”系指既不是成员与联合成员,又不是成员商号与成员公司雇员的人,其 系根据交易所法规的规定而成为核准人的。他或者是
中文名 纽约证券交易所章程(节录)国家地区 法规类型 法规效力 发布时间
纽约证券交易所章程 (节录 )
第一条 名称、宗旨与定义
1001名称
第一款 本公司的名称应为“纽约证券交易所” 。
(修正案于1971年2月12日正式通过;1971年2月18日生效) 1002宗旨
第二款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宗旨:
(1)提供交易场所以便利其成员的交易活动;为其成员、联合成员、商号成员公司成员 提供其它便利, 在其会员、 联合成员、商号成员与公司成员中保持高标准的商业信用与诚实; 提高与强调公平交易原则;
分期支付的会费额,至少在每次支付日的前三天由董事会决定。
(2)按第九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要获得或保持每年的会员的资格,成员应交纳的会 费额为下述各项之和;这种会费不包括依交易所法规成员应交的罚金和其它类似的费用。
1每年年初之前会员得据成员资格的合法租约交纳年平均应付租金;此后成员才可在六
个月(或当时租赁市场规定的其它期限取得成员资格。
(2)履行《纽约非盈利公司》所规定的“商会”职能;
(3)履行《1934年证券交易法》所规定的“交易”职能;
(4)履行附属于上述职能,且依《纽约非盈利公司法》组成的公司所允许的一切活动。
(1971年2月18日修订生效)
1003定义
第三款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款所定义的专门术语的含意将适用于本法规。
成员
九条的规定按照董事会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度享受免费优惠的成员。
国家紧急情况存在的确定
董事会将根据本款不时地决定这个国家的全国紧急情况是否存在, 条款规定的范围之内。
会费的分配 据第九条第一款第(1)项或第二款的规定,董事会可将成员交纳的会费分成二个部分。 一部分作为成员提供给交易所按季节付款的日常费用; 另一部分作为成员提供给交易所的资 本投资,包括对其附属机构的贷款以负担资本支出。
(1982年2月7日通过,1983年2月22日修正) 1452费用 按净佣金征收
第二款 董事会将不时对成员、 成员商号与成员公司征收一些固定费用。 这种费用的多 少是由与交易所中进行交易有关的股票、认股证书、(股东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增资股票的)
优惠权或债券的数量与价值量, 或由对交易所交易征收的佣金或净佣金量所决定的。 按照本 款规定, 对任何成员、 成员商号或成员公司征收的, 与任何一个月份内出售与购买股票债券 有关费用总额, 不能超过该月内有关购买与销售证券的成员、 成员商号或成员公司之净佣金 总额的2%。这种费用支付的时间与征收方式可由董事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