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未成年人犯罪及其刑事责任
《2024年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研究》范文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研究》篇一一、引言在法治社会中,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不仅危害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对家庭、学校以及社会治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其不仅是法律层面的关注焦点,更是社会伦理、教育及法律交叉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
本文旨在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体系提供参考。
二、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特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呈上升趋势,且呈现出新的特点。
首先,犯罪类型多样化,从传统的盗窃、抢劫到网络诈骗、暴力伤害等;其次,犯罪手段智能化,未成年人利用网络技术进行犯罪活动的案例越来越多;最后,团伙化倾向明显,部分未成年人因相互之间的心理需求或社会关系形成团伙,共同进行犯罪活动。
这些新特点使得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愈发复杂。
三、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有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者,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同时,我国刑法还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作了特殊规定,强调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充分考虑其生理、心理特征及认知能力等。
四、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在认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时,应遵循以下标准:一是年龄标准,即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来判断其是否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二是心理和认知能力标准,即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水平、认知能力及对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三是行为标准,即根据未成年人的具体行为及其后果来认定其是否构成犯罪。
五、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措施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本文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立法。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
2. 加强教育。
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教育作用,培养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道德观念。
3. 严格司法。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研究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研究近年来,随着社会问题的增多和法律意识的提高,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危害了社会的安全与稳定,也使得被告未成年人肩负起了更重的刑事责任。
探讨和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对于维护法制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在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时,我们必须意识到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发育尚未完全成熟,他们在行为上存在较高的冲动性和不成熟性。
因此,对待未成年人犯罪时应与成年人有所区别。
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常常是受到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所导致的,包括家庭环境、教育背景、社区环境等。
因此,当我们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时,必须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以更加人性化和综合化的方式进行判定。
其次,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我们应该着重考虑教育和改造的因素。
未成年人在刑法上被认为是有限刑事责任能力,他们还存在着很大的可塑性。
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我们不能仅仅依靠惩罚和惩戒,而是应该注重引导和教育。
通过提供适当的教育和改造措施,使未成年人认识到犯罪的严重性、后果以及法律的约束力,帮助他们远离犯罪,走向健康、积极的人生道路。
第三,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应该注重社会保护的原则。
未成年人犯罪往往伴随着不同程度的危险和伤害,对其他未成年人和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因此,在研究刑事责任时,应当考虑到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对受害人和社会造成的伤害,并采取措施保护被害人的权益。
同时,也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机会,重新融入社会,摆脱犯罪行为的阴影。
最后,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源问题,进行社会和个体的综合治理。
未成年人犯罪往往与家庭不和谐、教育缺失、社会环境恶劣等因素密切相关。
为了有效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我们必须关注家庭教育和社会环境建设。
对于家庭来说,应该加强家庭教育,教育父母正确引导孩子,培养他们的正确价值观和法律意识。
对于社会来说,应该加大力度改善社区环境,提供更多的社会资源和帮助,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刑法论文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研究

刑法论文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研究引言: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者,如何确定其刑事责任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探讨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法律角度1.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界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负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
这种界定主要基于未成年人的心智发展和社会认知能力的考量。
2.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特殊性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在心理、生理和社会适应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因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应当考虑到其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采取相应的教育和矫治措施。
3.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制裁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者的刑事制裁,应当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法律应设立相应的专门机构,提供必要的教育和康复措施,帮助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
二、心理学角度1. 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原因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原因包括家庭环境、社会压力、心理问题等。
家庭的不健全、教育方式的不当以及社会的不公平都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2. 未成年人心理发展与刑事责任未成年人在心理发展上还未完全成熟,他们的决策能力和责任意识相对较弱。
因此,在确定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时,应当综合考虑其心理发展水平。
3. 心理矫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作用心理矫治是指通过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手段,帮助未成年人纠正错误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
心理矫治可以帮助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
三、社会学角度1. 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社会环境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贫困、失业、教育机会不平等等社会问题都会增加未成年人犯罪的风险。
2.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与干预为了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应加强对家庭、学校和社区的支持和关注。
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社会福利和心理咨询服务,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进行法律处理

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进行法律处理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进行法律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行为。
对于这类犯罪行为,法律一方面需要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另一方面也要对其犯罪行为进行适当的法律处理。
本文将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法律责任的界定、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以及司法程序等方面,探讨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进行法律处理。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未成年人处于心智发展的阶段,对行为后果的认知能力较差;其次,未成年人常常受到社会环境、家庭教育等因素的影响,容易受到不良行为的诱导;第三,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多属于新兴犯罪类型,如网络犯罪、欺凌等。
二、法律责任的界定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法律界定了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
对于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法律认定其无刑事责任能力,即无法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认定其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视犯罪行为的性质轻重而采取教育、矫治措施。
而对于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则根据其犯罪行为的性质轻重,可能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界定的未成年人开始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刑事责任年龄有不同规定。
在中国,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
这意味着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犯下犯罪行为,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司法程序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时,司法程序尤为重要。
一般而言,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会由专门的未成年人法庭或未成年人审判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要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尽量采取非刑事处罚措施,如教育、矫正、康复等措施,以期使未成年人改正错误,重新回归社会。
此外,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中,也需与教育部门、社会工作人员等相关机构进行密切合作,共同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支持。
通过采取综合性的教育矫治措施,帮助未成年人认识到犯罪的错误性和危害性,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2024年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研究》范文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研究》篇一摘要:本文以未成年人犯罪为研究对象,着重分析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成因、法律解释、社会背景,并对现行法律框架下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进行研究与讨论。
本篇研究报告的目的是提出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更加科学、合理的法律对策,以实现社会公正与未成年人权益的双重保护。
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对个人和家庭造成伤害,也对社会的稳定和安全构成威胁。
因此,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进行深入研究,对于完善法律制度、保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未成年人犯罪概述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满法定年龄的少年儿童实施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
由于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发展尚未成熟,其犯罪行为具有隐蔽性、易受影响等特点。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涉及家庭、学校、社会等多个方面。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解释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认定通常依据的是年龄标准和行为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采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原则。
这意味着未成年犯罪者的处罚标准相较成年人有所不同,更为注重其改造和保护。
同时,对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实行不同的刑罚方式和幅度,如低龄或未达到完全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不被判处监禁等。
四、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争议与挑战尽管法律为未成年人犯罪者提供了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争议和挑战。
一方面,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认定和量刑存在一定难度,因为需要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心智发育水平和个体差异。
另一方面,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未成年人的信息接触能力加强,其对不良行为的模仿能力和好奇心使其更易产生不良行为和犯法行为。
这无疑加大了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难度和挑战。
五、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改进建议(一)完善立法体系:建立更为细致的未成年人犯罪认定标准,充分考虑其生理和心理特点,同时确保法律条文与现代社会发展相匹配。
我国刑法中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分析

我国刑法中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分析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不完全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只能依法受到特别的管制、教育和矫正措施。
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智力、心理、生理等方面还未发育成熟,法律上需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和权益。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未成年人也会犯罪,涉及刑事责任问题。
本文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概念、刑事责任适用的条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刑事责任适用的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因犯罪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因行为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管制、教育和矫正,而不是直接适用刑罚。
二、刑事责任适用的条件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适用有一定的条件。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犯罪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能适用刑事责任:一是年龄在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二是有犯罪能力,即知道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三是有犯罪动机或者犯罪目的,并系重大过失犯罪。
其中,第二个条件为未成年人刑事责任适用的核心条件。
如果未成年人在犯罪时不具备犯罪能力,则不受刑事责任追究,而是由监护人或者有关机关进行处罚或教育矫正。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数量相对较少,但占比较高。
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虽然相对较少,但由于未成年人犯罪率相对较高,所以在整个犯罪结构中所占比重很高。
二是多种性质的犯罪行为。
未成年人在犯罪行为上体现出多种性质,如窃盗、故意伤害、盗窃摩托车等。
三是犯罪动机比较单纯。
由于未成年人的成长阶段,他们的犯罪动机大部分比较单纯,比如为了得到玩具、零食等。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适用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教育、矫正措施。
对于犯罪行为轻微的未成年人,可以采取警示教育、社区矫正等措施。
二是强制隔离戒治。
对于犯罪行为较重的未成年人,可以采取在特定场所接受管制和教育的方式进行矫正。
三是适用非刑罚处罚。
对于犯罪行为轻微的未成年人,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非刑罚处罚。
论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

论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在现实生活中,少年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社会对于少年犯罪的惩罚方式也不断被讨论和改进。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刑法的执行,以此减少少年犯罪的发生。
因此,论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必须从法律角度和社会角度两方面来简述。
法律角度分析在我国的刑法法律体系中,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追溯到1997年制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该法明确规定了18岁以下未成年人对于违法行为的责任问题。
其中,14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是不承担的;14岁至16岁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应当区分为有限刑事责任和全责任两种情况。
有限刑事责任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但是属于犯罪行为领域内的轻微错误行为,或是属于很小的犯罪行为。
这些行为的被告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不得超过法定最轻处罚。
如果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是因有精神疾病或者认识能力不足,导致其无法意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则应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全责任则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不符合有限刑事责任的情形,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相比成年人应作出相应的减轻处罚。
16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不受有限刑事责任的制约,应追究其完全的刑事责任。
不过,对于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通常会在量刑等方面进行适当的考虑和减轻。
此外,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求必须有专业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机构设置,以确保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审判符合法律规定和刑事司法实践准则。
未成年人是社会最为脆弱和敏感的群体之一。
因此,需要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以使其在社会生活中获得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机会。
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发生,通常是由于以下原因:1. 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
未成年人的行为受家庭教育所影响。
一些家长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导致过于宠溺孩子,让孩子缺乏自制力。
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辩论赛稿子范文

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辩论赛稿子范文正方:应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站在这里辩论一个非常严肃的话题——未成年人犯罪。
我方观点是,应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可一点都不小。
我们不能因为他们年龄小就忽视他们犯罪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
大家都知道校园霸凌吧?那些实施霸凌的未成年人可把其他孩子欺负得够呛。
有的孩子被打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心理上更是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甚至有孩子因为长期遭受霸凌而产生了自杀的念头。
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如果不对这些犯罪的未成年人加以更严厉的法律制裁,怎么能保护那些无辜的孩子呢?再者,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并不是要把所有犯了一点小错的未成年人都关进监狱。
而是设立一个合理的界限,让那些已经有足够犯罪意识并且实施了严重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知道,法律是严肃的,不是因为你年纪小就可以为所欲为。
这就好比在学校里,你违反了小的校规,老师可能会批评教育;但如果你犯了严重的错误,比如恶意伤害同学,那学校肯定不会轻易放过你。
法律也应该是这样,要有明确的分层。
咱们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看。
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庭也在期待着公正的对待。
如果一个未成年人残忍地伤害了别人,却因为年龄不够而得不到应有的惩罚,那对受害者和他们的家人来说,这公平吗?这就好比有人打破了你的窗户,你却不能让他赔偿,就因为他是个孩子。
这怎么能行呢?所以啊,我方坚定地认为,应该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这样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保护更多的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谢谢大家!反方:不应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尊敬的评委、各位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讨论未成年人犯罪这个沉重的话题,我方观点是不应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对方辩友说现在的孩子早熟,可早熟不代表他们已经具备了成年人的心智啊。
没错,现在网络信息发达,孩子们接触到很多东西,但他们缺乏足够的社会阅历和情感控制能力。
比如说,一个13岁的孩子可能在网络上看到了一些暴力画面,然后一时冲动做出了不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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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成年人犯罪及其刑事责任专业:姓名:摘要摘要内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犯罪相比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但是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在刑事责任的认定和刑罚的适用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笔者对未成年人犯罪在刑法规定的不同年龄阶段刑事责任的承担,以及对未成年人犯罪年龄的认定和被告人年龄不清时的处理方法等作了初步的探讨,认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应适用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罚金这四个刑种,但在具体量刑时,对未成年人刑罚有利的量刑缓刑、减刑、假释应引起重视,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的特点,我国法律和司法机关应努力着眼于对未成年人的挽救改造,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有别于成年人犯罪的从宽对待和处罚原则,卸下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思想包袱,以促进其努力自新,成为合格的公民。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刑罚、量刑一、引言 (1)二、成年人犯罪的概述 (1)1.成年犯罪的概念 (3)2.未成年犯罪的刑事责任 (4)三、引言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概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条)。
而我国刑罚理论中所说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无论从法律角度或是从社会角度、历史角度来看,未成年人都是一个特殊群体,因而受到法律和社会的特殊保护和优于成年人的待遇,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认定和刑罚的适用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我国《刑法》有关未成年人犯罪刑罚的特别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作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试用法律的一些司法解释和规定,无疑加重了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教育,挽救职能。
对于以满14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言,他们在生理、心理上日渐成熟,初步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但也及易受到外界不良风气的影响和侵袭。
正是由于这一年龄段的主体所具有的特殊性,使其实施的犯罪往往与成年人犯罪具有不同的特征。
主要特点和趋势如下。
1、犯罪主体呈现出“六多”态势。
从少年违法犯罪主题的年龄、性别、文化、职业、身份等构成情况来看,一是文化水平低的多;二是低龄主体有增多趋势;三是女性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并在整体少年违法犯罪中的比重逐渐增加;四是独生子女违法犯罪增多,仅1993年在全国查获的在校生犯罪人员中80%是独生子女;五十辍学少年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六是重新违法犯罪的增多,近年来,我国每年查获的少年作案成员中,重犯罪率在30%左右。
2、未成年人进行严重犯罪日益突出。
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形势严峻。
据有关统计,某省1994年上半年未成年人犯杀人、抢劫、强奸、重伤和重特大盗窃罪的分别比1993年同期增加50%、40%、11%、9%和27%。
在全国法院审理判决的未成年犯中,严重犯罪所占比重1992年为21493,1993年为22204人,1994年为24885人,1995年为23328人。
这些数字表明,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进行严重犯罪呈现出“居高不下”的态势。
3、团伙犯罪现象严重。
未成年人由于依赖性较强、认识能力有限等原因而乐于合群。
他们认为在一个自由结合的群体中,他们的想法和行动能更多的得到实现和认同,也更容易得到他人的肯定和友谊。
但这种小团体如被不法分子分子所掌握和操纵,就很容易发展成为一个危险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形式。
近几年来,未成年人采取团伙形式作案的越来越多,且有向“专业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如形成“专业化”的盗窃团伙、抢劫团伙、性犯罪团伙等,这与70年代那种组织松散、活动公开或半公开的犯罪团伙和80年代以流氓斗殴为主的犯罪团伙有着明显的区别。
4、犯罪手段日趋成人化、智能化。
近年来,未成年人有向成人化、智能化方向发展趋势,较之过去的传统犯罪,其隐蔽、反侦察、逃避打击的能力明显加强。
特别是做大案如盗窃金融场所、盗窃抢劫机动车、盗窃商店、撬盗保险柜时,往往有预谋、有计划,作案后尽可能的销毁现场痕迹,给公安机关破案制造障碍,以逃避打击。
5、毒品违法犯罪剧增。
处于成长期的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对毒品的危害知之甚少,难以抵御诱惑,加之好奇心强,交友不慎,以及毒犯推销手段巧妙等原因,许多未成年人在不知不觉中染上毒瘾,不能自拔。
近年来,在一些毒情较为严重的地区,未成年人吸毒人数急剧上升,并直接诱发了其他犯罪活动。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其特殊性,但触犯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同时也是作为最严厉的实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威慑力重要体现。
我们通常说辨别能力是基础,控制能力是关键。
当一个根本没有辨别能力的人或辨别能力非常有限的人触犯了刑法上规定的一些罪名,比如精神病人发病时的行为,对于他自己来说根本认识不到自己的行为是一种犯罪,我们就不加区别的利用刑法进行处罚,这样做不利于人权的保护同时也起不到刑法应有的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作用。
从人的生理和心理成熟角度出发,对于辨别能力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年龄,这一点对与未成年人尤为重要。
所以我国刑法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中的责任年龄做了严格规定。
(一)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1、完全不负责任年龄阶段我国刑法没有从字面上明文规定多大年龄的人对于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以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以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可以确定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即不满十四周岁,处于这个年龄阶段的人不管实施什么行为一概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又政府收容教养。
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是指行为人以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时期,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以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承担刑事责任,面对刑法分别规定的其他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即使处于这一阶段的未成年人即使实施了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之处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其行为也不构成犯罪。
正是由于这一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只对一小部分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因此,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也称为相对无刑事责任年龄。
规定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是符合这一年龄阶段未成年人认识与控制能力的实际情况的。
这些未成年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都是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故意犯罪,但在量刑时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时,以满十六周岁,处于这个年龄阶段的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都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人,可以分为以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以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两类。
以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一方面由于这些未成年人已经接受较多教育,身心发育基本上都已成熟,对于什么具有社会危害性,都是较为明确的认识,也能较好的控制自己是否实施犯罪,因此对于自己危害社会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这些未成年人毕竟尚未成年,其认识与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成年人仍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刑法又规定这些人构成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对未成年人犯罪年龄的认定在刑事诉讼的立案、侦察和审理的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犯罪年龄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它涉及到是否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以及行为人是否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刑事责任的情节。
在这方面,主要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
1、对未成年人犯罪年龄的认定。
一律以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如何理解和计算“周岁”。
首先,周岁是根据国际惯例用公历的年、月、日计算出来的行为人的实足年龄,而不是根据民间的农历或其他历计算出来的“虚岁”。
其次,以满14周岁、16周岁、18周岁。
例如,行为人于1986年1月1日出生,至2000年1月2日为以满14周岁,至2002年1月2日为以满16周岁,至2004年1月2日为以满18周岁。
反之,即使是14周岁生日当天实施危害行为的,也应视为不满14周岁,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同理,对16周岁生日当天实施危害行为的,只能令其对法定的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对8周岁生日当天犯罪的,应视为不满18周岁,应对其适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原则。
3、对未成年人犯罪和处罚的法定年龄界限能否突破?例如,对即将14周岁,甚至差几天就满14周岁的人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行为,甚至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危害结果的,可否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即将满18周岁的人所犯罪行为极其严重的,可否判处死刑?我们认为,法律在对未成年人定罪和处罚问题上所规定的年龄界限,不能有任何伸缩性,这是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
如果允许突破这种界限,刑法关于责任年龄的规定就失去了其限制作用,也是对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否定。
(二)对未成年人跨年龄段犯罪的刑事责任认定1、以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某种犯罪,在行为人以满16岁以后又继续实施相同犯罪的,是否应一并追究刑事责任?我们认为,具体情况应当做具体分析。
如果在以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期间所实施的是刑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的8种严重犯罪,则应一并追究刑事责任;否则,只能追究行为人以满16周岁以后犯罪的刑事责任。
2、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8种严重犯罪,并在行为人以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期间又继续实施相同犯罪的,对此不能一并追究刑事责任,而只能追究行为人以满14周岁后实施的8种严重犯罪的刑事责任。
例如张三在13岁时抢劫,获得赃物3万元;15岁时诈骗,获得赃物2万元;17岁时侵占他人财务,获得赃物2万元,由于对张三的抢劫行为、诈骗行为不能以犯罪进行追究,所以,其犯罪数额只能是2万元(侵占罪)。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一贯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原则,注重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挽救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4条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以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被胁迫、诱骗参与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不认为是犯罪;盗窃近亲属的财务,其亲属不要求对该人定罪处罚的。
同时该解释也指出“在具体量刑时,不但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和危害社会的程度,还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犯罪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或者惯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情节,以及犯罪后有无悔罪、个人一贯表现等情况,决定对其适用从轻还是减轻处罚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幅度,使判处的刑罚有利于未成年人罪犯的改过自新和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