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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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论文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研究

刑法论文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研究

刑法论文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研究引言: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者,如何确定其刑事责任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探讨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法律角度1.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界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负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

这种界定主要基于未成年人的心智发展和社会认知能力的考量。

2.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特殊性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在心理、生理和社会适应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因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应当考虑到其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采取相应的教育和矫治措施。

3.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制裁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者的刑事制裁,应当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法律应设立相应的专门机构,提供必要的教育和康复措施,帮助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

二、心理学角度1. 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原因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原因包括家庭环境、社会压力、心理问题等。

家庭的不健全、教育方式的不当以及社会的不公平都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2. 未成年人心理发展与刑事责任未成年人在心理发展上还未完全成熟,他们的决策能力和责任意识相对较弱。

因此,在确定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时,应当综合考虑其心理发展水平。

3. 心理矫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作用心理矫治是指通过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手段,帮助未成年人纠正错误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

心理矫治可以帮助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

三、社会学角度1. 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社会环境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贫困、失业、教育机会不平等等社会问题都会增加未成年人犯罪的风险。

2.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与干预为了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应加强对家庭、学校和社区的支持和关注。

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社会福利和心理咨询服务,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辩论辩题

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辩论辩题

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辩论辩题正方辩手观点:
未成年人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首先,未成年人也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虽然他们年龄小,但是在犯罪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其次,如果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责任,将会导致社会秩序混乱。

如果未成年人知道自己犯罪不会受到惩罚,就会更加肆无忌惮地犯罪,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最后,对于一些严重犯罪行为,未成年人也应当受到相应的惩罚,以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

反方辩手观点:
未成年人犯罪不应当承担完全的责任。

首先,未成年人的认知和行为能力还不
够完善,他们在犯罪时往往受到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不能完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其次,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往往是受到家庭、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应当从更深层次的原因来寻求解决办法,而不是简单地让他们承担责任。

最后,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往往可以通过教育和改造来挽救,而不是简单地惩罚他们。

名人名句及经典案例:
在这个辩题中,可以引用康德的名言,“行为之所以有道德价值,不在于其结果,而在于其动机。

”这句话可以说明未成年人犯罪时受到的外部影响,从而证明他们不应当完全承担责任。

另外,可以引用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比如未成年人因为家庭问题或者社会环境问题而犯罪,通过改造和教育后最终成为了对社会有益的人。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未
成年人的认知能力、行为能力以及受到的外部影响等因素。

因此,我们应当在对待未成年人犯罪责任的问题上,采取更加综合、深入的思考和解决办法。

《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责任问题研究》范文

《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责任问题研究》范文

《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责任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然而,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逐渐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如何合理界定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既保障其合法权益,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当前法律领域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本文旨在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责任问题的深入研究,为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定义及特点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了触犯国家刑法的行为。

其特点主要包括:犯罪主体的年轻化、犯罪类型的多样性、犯罪行为的隐蔽性等。

未成年人犯罪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三、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责任的现状及问题分析(一)法律责任的界定模糊当前,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责任界定存在一定的模糊性。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等方面的界定尚不完善,导致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尺度不统一。

(二)处罚措施不够科学目前,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措施主要以矫正教育为主,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矫治措施不科学、不人性化的现象。

此外,部分矫正措施缺乏长期效果,容易导致未成年人再次犯罪。

(三)司法保护机制不健全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保护机制尚不完善。

如缺乏有效的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措施,使得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司法程序中处于不利地位。

四、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责任的措施建议(一)明确法律责任界定应明确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等法律概念,确保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尺度统一。

同时,应加强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年龄的认定程序,确保其合法性。

(二)科学制定处罚措施在制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措施时,应充分考虑其身心特点,采取科学、人性的矫治措施。

同时,应加强与教育、心理等部门的合作,确保矫治措施的有效性。

对于表现良好的未成年人,可采取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措施,鼓励其积极改造。

我国刑法中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分析

我国刑法中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分析

我国刑法中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分析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不完全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只能依法受到特别的管制、教育和矫正措施。

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智力、心理、生理等方面还未发育成熟,法律上需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和权益。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未成年人也会犯罪,涉及刑事责任问题。

本文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概念、刑事责任适用的条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刑事责任适用的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因犯罪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因行为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管制、教育和矫正,而不是直接适用刑罚。

二、刑事责任适用的条件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适用有一定的条件。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犯罪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能适用刑事责任:一是年龄在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二是有犯罪能力,即知道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三是有犯罪动机或者犯罪目的,并系重大过失犯罪。

其中,第二个条件为未成年人刑事责任适用的核心条件。

如果未成年人在犯罪时不具备犯罪能力,则不受刑事责任追究,而是由监护人或者有关机关进行处罚或教育矫正。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数量相对较少,但占比较高。

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虽然相对较少,但由于未成年人犯罪率相对较高,所以在整个犯罪结构中所占比重很高。

二是多种性质的犯罪行为。

未成年人在犯罪行为上体现出多种性质,如窃盗、故意伤害、盗窃摩托车等。

三是犯罪动机比较单纯。

由于未成年人的成长阶段,他们的犯罪动机大部分比较单纯,比如为了得到玩具、零食等。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适用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教育、矫正措施。

对于犯罪行为轻微的未成年人,可以采取警示教育、社区矫正等措施。

二是强制隔离戒治。

对于犯罪行为较重的未成年人,可以采取在特定场所接受管制和教育的方式进行矫正。

三是适用非刑罚处罚。

对于犯罪行为轻微的未成年人,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非刑罚处罚。

浅析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问题

浅析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问题

浅析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问题【摘要】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问题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议题。

本文将从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两个方面展开讨论。

在将探讨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设定、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发展特点、国际比较分析以及应当考虑的因素。

结论部分将提出建议和展望,探讨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的解决方案以及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预防措施。

通过本文的研究和分析,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推动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深入研究和有效解决。

【关键词】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法律规定、心理发展、生理发展、国际比较、因素、建议、展望、解决方案、犯罪问题、预防措施1. 引言1.1 研究背景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未成年人犯罪现象逐渐增多,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研究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设定,既要考虑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也要考虑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十四岁,但是在实践中存在一些争议和困惑。

有必要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以寻找更加合理和有效的解决方案。

研究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可以促进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健全,还可以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和保护力度。

只有深入探讨这一问题,才能更好地应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保障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1.2 研究意义在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未成年人是社会中的脆弱群体,他们的心智和行为还未完全成熟,容易受到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

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设定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发展特点需要得到充分的重视,通过研究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特点,可以更好地为未成年人定制相关的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保障他们的权益和健康发展。

国际比较分析能够帮助我们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和经验,为我国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论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

论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

论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在现实生活中,少年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社会对于少年犯罪的惩罚方式也不断被讨论和改进。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刑法的执行,以此减少少年犯罪的发生。

因此,论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必须从法律角度和社会角度两方面来简述。

法律角度分析在我国的刑法法律体系中,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追溯到1997年制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该法明确规定了18岁以下未成年人对于违法行为的责任问题。

其中,14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是不承担的;14岁至16岁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应当区分为有限刑事责任和全责任两种情况。

有限刑事责任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但是属于犯罪行为领域内的轻微错误行为,或是属于很小的犯罪行为。

这些行为的被告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不得超过法定最轻处罚。

如果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是因有精神疾病或者认识能力不足,导致其无法意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则应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全责任则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不符合有限刑事责任的情形,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相比成年人应作出相应的减轻处罚。

16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不受有限刑事责任的制约,应追究其完全的刑事责任。

不过,对于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通常会在量刑等方面进行适当的考虑和减轻。

此外,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求必须有专业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机构设置,以确保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审判符合法律规定和刑事司法实践准则。

未成年人是社会最为脆弱和敏感的群体之一。

因此,需要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以使其在社会生活中获得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机会。

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发生,通常是由于以下原因:1. 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

未成年人的行为受家庭教育所影响。

一些家长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导致过于宠溺孩子,让孩子缺乏自制力。

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辩论赛稿子范文

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辩论赛稿子范文

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辩论赛稿子范文正方:应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站在这里辩论一个非常严肃的话题——未成年人犯罪。

我方观点是,应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可一点都不小。

我们不能因为他们年龄小就忽视他们犯罪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

大家都知道校园霸凌吧?那些实施霸凌的未成年人可把其他孩子欺负得够呛。

有的孩子被打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心理上更是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甚至有孩子因为长期遭受霸凌而产生了自杀的念头。

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如果不对这些犯罪的未成年人加以更严厉的法律制裁,怎么能保护那些无辜的孩子呢?再者,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并不是要把所有犯了一点小错的未成年人都关进监狱。

而是设立一个合理的界限,让那些已经有足够犯罪意识并且实施了严重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知道,法律是严肃的,不是因为你年纪小就可以为所欲为。

这就好比在学校里,你违反了小的校规,老师可能会批评教育;但如果你犯了严重的错误,比如恶意伤害同学,那学校肯定不会轻易放过你。

法律也应该是这样,要有明确的分层。

咱们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看。

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庭也在期待着公正的对待。

如果一个未成年人残忍地伤害了别人,却因为年龄不够而得不到应有的惩罚,那对受害者和他们的家人来说,这公平吗?这就好比有人打破了你的窗户,你却不能让他赔偿,就因为他是个孩子。

这怎么能行呢?所以啊,我方坚定地认为,应该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这样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保护更多的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谢谢大家!反方:不应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尊敬的评委、各位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讨论未成年人犯罪这个沉重的话题,我方观点是不应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对方辩友说现在的孩子早熟,可早熟不代表他们已经具备了成年人的心智啊。

没错,现在网络信息发达,孩子们接触到很多东西,但他们缺乏足够的社会阅历和情感控制能力。

比如说,一个13岁的孩子可能在网络上看到了一些暴力画面,然后一时冲动做出了不好的事情。

刑事法律案例辩论赛辩题(3篇)

刑事法律案例辩论赛辩题(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日益严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在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即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和手段日益多样化,犯罪年龄也呈现低龄化趋势。

因此,是否应扩大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范围,成为学术界和司法界讨论的热点话题。

二、辩题陈述正方立场:应扩大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范围。

反方立场:不应扩大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范围。

三、辩论双方观点及论据(一)正方观点及论据1. 观点:扩大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范围有助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社会安全。

2. 论据:(1)降低犯罪率:扩大刑事责任年龄范围,可以使未成年人认识到犯罪行为的严重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2)教育引导:扩大刑事责任年龄范围,有利于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

(3)维护社会秩序:未成年人犯罪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扩大刑事责任年龄范围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

(4)与国际接轨:许多国家已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扩大至16周岁或18周岁,我国也应与时俱进,扩大刑事责任年龄范围。

(二)反方观点及论据1. 观点:不应扩大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范围,以免对未成年人造成过重的心理负担,影响其成长。

2. 论据:(1)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刑事责任年龄扩大可能导致未成年人因恐惧刑罚而放弃寻求法律援助,不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

(2)心理影响:刑事责任年龄扩大可能使未成年人产生自卑、恐惧等心理,影响其心理健康和成长。

(3)教育手段多样化:我国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教育体系,通过教育手段可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无需扩大刑事责任年龄范围。

(4)立法与现实脱节:扩大刑事责任年龄范围可能使部分犯罪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辩论过程(一)正方立论1. 强调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严重性,阐述扩大刑事责任年龄范围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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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和质量呈持续增长和严重化的态势,严重威胁着社会的安定,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犯罪一样,是社会各种消极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同一定时期社会发展趋势密切相关的。

一方面,集中反映出当前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未成年人犯罪,对于个体来说是个人的责任,而对于整体来说则是社会的责任。

我国刑法虽然对未成年人犯罪也规定给予一定的刑罚处罚,但是这种处罚是在处理其不良行为时所采取得一种辅助教育手段,这种处罚从刑罚的目的和本质上看属于保护、教育和预防的性质。

因此为了对犯罪未成年人正确定罪量刑,达到教育、挽救和改造未成年犯罪人的目的,需要对我国刑事法律保护功能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的刑事法律保护制度。

关键词:教育.改造.挽救一、未成年人的概念刑事法律之所以对未成年人予以特殊的照顾是因为未成年人处于身体、智力的发育阶段,其思想尚未成熟,有着特殊的心理和生理特征,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还比较薄弱。

我国刑法和刑事政策基于未成年人的上述特点对未成年作出了不同于成年人的规定。

有关未成年人的年龄范围的限定涉及到刑事责任承担主体的范围,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特点也是我国刑法和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对待的自然科学的基础,只有真正了解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方面的的特点才能作出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法律规定和有关的刑事政策,真正实现刑罚的目的,这也是人道主义和最大限度减少犯罪的需要。

(一)未成年人犯罪与青少年犯罪在我国,长期以来“青少年犯罪”这一概念在法学界和社会各界被广泛使用,通常是指从14岁到25岁这一年龄段中的人的犯罪。

其实这一概念包含着两种性质不同的犯罪:其一是未成年人犯罪。

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岁的公民。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解释上也是采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未成年人的界定,以未满18岁为未成年人。

我国现行刑法也是以18岁为界限,“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8岁以下的区别情况负部分或者不负刑事责任。

其二,青少年犯罪这个概念中包含着18~25岁年龄段的人的犯罪,因为在25岁以前,虽然已是成年,但仍然是青年,并且犯罪学显示的犯罪规律:25岁左右是人生犯罪易发、高发阶段。

所以青少年犯罪在犯罪学中被广泛应用,18~25岁的人的犯罪被划归到青少年犯罪学的研究范畴之中,由此可见“青少年犯罪学”一般是犯罪学意义的概念,而“未成年人犯罪”则具有犯罪学意义也具有刑法学意义上的概念。

本文所使用的未成年人犯罪是刑法意义上的概念,与青少年犯罪存在着区别。

(二)未成年人犯罪与少年犯罪在大多数学者的论述中将少年犯罪等同于未成年人犯罪,认为二者仅是在表述上有差别,在实质上是指同一年龄段人所犯之罪,“依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在刑事司法意义上的少年应是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在中国,所谓少年犯罪也称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的危害社会并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少年犯罪在大多数人的意识中自动等价于未成年人犯罪。

(三)未成年人的年龄限定各国对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未成年人的年龄起点规定各不相同,1984年修订的《印度刑法典》规定为满12岁,与我国规定满14周岁相同的有1950年《朝鲜刑法》、1968年修订的《意大利刑法》、1971年《加拿大刑法》、1976年修正的《联邦德国刑法》和现行的《日本刑法》等。

规定负刑事责任的起点也有的达到我国未成年人年龄的上限18岁如《巴西刑法典》。

对于未成年人年龄的限定,应当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那些真正影响人的生理、心理、成熟早晚的各种社会经济、文化、气候和其它因素,使未成年人年龄的限定科学合理,更适合于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犯罪的发生。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9条规定:“已满十四岁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十四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同时我国《宪法》、《选举法》等法律规定已满18周岁的为成年公民,未满18周岁的为未成年人。

由以上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在我国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未成年人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这一规定显然将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排除在此“未成年人”之外,因此本文中未成年人犯罪中的“未成年人”是指从其出生的年月日起计算已满14周岁而尚未到18周岁的公民。

未成年人出生的年月日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出生的年月日,即合法的出生证明上所记载的出生的年月日。

我国刑法理论中所说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未成年人负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一、从宽处罚原则我国现行刑法典第17条第3款也明确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条款以“应当”来限制审判人员,不允许其运用自由裁量权,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必须按照法律的明文规定或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不能有其他选择。

不能以未成年人所犯之罪社会影响巨大或手段极其残忍或民愤极大而忽视法律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明文规定,作出与犯罪性质和其他犯罪情节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成年犯罪人一样的处罚,或者相近的处罚。

刑法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于以下原因:1、未成年人从宽处罚是基于其身心特点。

未成年人身体处于发育时期,心理还不成熟,情绪还不稳定,思维能力欠缺,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尚未形成。

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还比较弱,容易受外界的影响,易感情用事。

所以未成年人以偶犯、初犯居多。

同时未成年犯罪人也较成年犯罪人容易教育改造。

对未成年人采取“报应主义”的观点而处以同成年人一样的刑罚,不仅达不到刑罚预防、减少犯罪的目的,相反会促使未成年人在犯罪的道路上不回头。

还有我们不得不承认未成年人的犯罪不仅是未成年人自身的因素,更多的应该是归责于未成年人所处的外在环境如家庭、学校、社会等,如果在刑事法律上给予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一样的地位和处罚,显然是不公平的,也与法治的精神背道而驰。

2、对未成年犯罪人从宽处罚也是刑法谦抑性原则的要求。

众所周知,规范人民的行为的方式有道德手段、法律手段等。

法律手段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等诸多部门法。

一个行为首先要由其他部门法来进行调整或规范,当其他部门法对该行为束手无力时,便只有来求助于刑法。

刑法以其实现方式――刑罚的严厉性和剥夺性而构成了“刑法是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由此决定了刑法是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而不予适用,即使适用也要尽量地温和些。

刑法对他们应该是关心多于惩罚。

在刑法具体实施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犯罪,刑法也采取了从宽的原则,以便与成年犯罪人来加以区别。

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体现了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宽容:如1995年《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指出“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使用语言威胁或者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的;”1998年《关于审理盗窃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交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作为犯罪来处理”。

3、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是履行国际条约义务的需要。

恪守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国际公约,从来都是我国的一贯立场。

我国先后加入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规则》(《利雅得规则》)《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北京规则》)《联合国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等,这些规则互相配套,体现了国际社会对未成年犯罪人得特殊保护的一贯思想和原则,我国参与或接受了上述公约就有义务在相关的立法中体现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处置时的从宽原则。

正是考虑到以上因素,我国刑法对未成年犯罪人作出了与成年犯罪人不同的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进行刑事处罚时的从宽原则,它以总则17、19、49条之规定为核心与分则的有关条文相互配合,构成了对未成年人的刑事保护体系。

具体体现刑法对未成年犯罪人从宽处罚原则的是刑法第17条第三款即“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是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的体现,这是该规定值得肯定的地方,但是我们也看到该规定的一个缺憾,虽然该规定用“应当”限定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必须在法定范围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没有选择的余地,但是到底从轻多少或者是减轻多少,法官依然有很大的选择余地,在司法实践中也容易造成标准不一,致使相同性质,类似情节的犯罪所判处的刑罚差别过大,对未成年犯罪人造成了不良的心理影响,导致了对他们教育改造的困难。

笔者认为,我国刑法应该在刑法中明确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以体现未成年人的责任能力的不完备也有程度的差别。

年龄的差别就是反映其刑事责任能力不完备的外在显著标志,更好地体现刑法对未成年人地体恤与从宽处罚。

可以在对两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分别作出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处刑时不得超过性质相同、情节类似的成年人所判刑罚的二分之一,对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处刑时不得超过性质相同、情节类似的成年人所判刑罚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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