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3963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Non-motor vehicl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学校非机动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非机动车辆。

二、非机动车辆管理

(一)车辆进出

1、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人力自行车、电瓶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闸、铃、齐全,车况良好。如发现是无证、无牌或通过非正规途径获得的车辆按学校的管理规定处理。

2、进出校门非机动车需下车推行,服从门卫值班员的指挥。

(二)车辆行驶

1、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2、非机动车靠右侧通行,严禁抢占机动车道行驶。

3、电瓶车进入校园后,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三)车辆停放

1、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须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2、停放在校园里的各式非机动车辆必须配有车锁,自行车必须配备车撑脚,停车时必须锁好车辆,确保安全。

3、停取车辆必须要有秩序,不得无故推动、破坏他人车辆和堵塞通道。

4、进入校园内的非机动车辆,发生丢失或损坏,学校无责不负赔偿责任。

5、电瓶车电瓶充电需在学校规定场所进行,不要私自进入办公

室充电。

三、管理办法

(一)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二)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的巡逻督查,巡逻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车辆,对违反规定行驶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规范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秩序,为业主创造一个便利、整洁的车场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

1、禁止机动车辆和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进入非机动车辆停车场,秩序维护人员有权检查车辆及载货物并有权拒绝违规车辆进场。

2、非机动车辆停车场车辆按区域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非机动车辆停车场内保持清洁,不得乱丢杂物。

4、所有人员应爱护车场内设备及设施,损坏须照价赔偿。

公司车辆出入 停放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出入车辆及车辆停放管理,使出入车辆和停放车辆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部门 1、安全部保卫(门卫)。 二、职责 1、进入公司内所有车辆出入、停放各项工作的管理,统一由公司安全保卫(门卫)负责。 2、文明待人、礼貌用语、对进入厂区外来车辆要耐心解释公司的管理规定、积极疏导、热情指引方向及停放位置。 3、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对进入车辆告知事项包括:限速5公里,禁止鸣笛,厂区禁止吸烟、喝酒,车辆允许停放位置及本规定的要求,避免出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象。 5、凡出入车辆必须履行停车安全检查,登记所携带物品,核实出门证内容。 6、对违反本规定或公司管理规定的有权进行处罚。 三、管理范围 1、出入厂区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机动车等车辆)的行为规范。 2、各停放车辆区域的行为规范。 3、车辆出入的检查、登记。 四、机动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厂区时,必须接受门卫安全检查,司机在门卫处需登记车牌号码、进厂时间、事由、及接洽的部门,并由门卫通知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放行。 2、车辆进入厂区内限速5公里,不得超速,禁止鸣笛,禁止抢

道、超车、占道,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弯处要慢行、谨慎,要按照指定地点整齐停车。 3、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距应保持在5米以上,。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4、除公司车辆外,其它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车间,区域界限划分为:公司办公楼围墙,主干道路口以东。 5、进入公司车辆要保持清洁,严禁携带垃圾、杂物、危险品等进入厂区。 6、严禁酒后驾驶或在厂区内喝酒、吸烟及乱扔垃圾、纸屑等杂物。 7、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辆进入厂区。 8、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厂区装卸货物,必须经门卫与收货单位、发货单位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后,由收货、发货负责人到门卫带车进入厂区,对进入厂区所出现的违规行为,由收货、发货负责人负责。 9、所有等待装卸货物车辆应按照指定地点有序排队,不得堵塞车间门口等交通要道,以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10、任何外来车辆驾驶员或随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域,经同意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处罚,由承接部门承担。 11、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在厂区出现的事故,由车辆驾驶员本人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12、进入公司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安全保卫(门卫)指定的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五、停放管理规定 1、公司停车场分为五个区域:一区属公司车辆停放区;二区为属私家车停放区;三区属私家车停放区;四区属公司班车停放区;五区属非机动车停放区;其它地方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上海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上海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近年来,随着人们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和汽油价格的逐年增长,非机动车以其无需挂牌办证、轻便、快捷节支的优势受到广大群众青睐。下文是上海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上海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非机动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是本市非机动车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非机动车的登记和通行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非机动车生产质量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销售的监督管理。 经济信息化、建设交通、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残

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非机动车管理相关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工作。 第四条(调控措施) 本市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发展需求和环境保护实际情况,对特定种类的非机动车实行总量调控或者采取淘汰措施。 第二章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管理 第五条(安全技术要求) 在本市生产、销售的非机动车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中的电动机功率、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中的汽油机排量等推荐性项目,在本市强制执行。第六条(产品目录) 本市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因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而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编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产品目录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残疾人联合会会同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编制。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示范文本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为加强沧州南大港管理区中科索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40MW生态农业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交 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保障 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 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相关单位(含监理公司、各施工 承包方,包括各直接或间接分包单位、合作单位等)车辆 和租用车辆以及车辆运行中人员的安全管理。 3. 职责分工 3.1 运营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单位

机动车辆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监控。 3.2 综合管理部 3.2.1 负责建立并完善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制度。 3.2.2 负责对公司内部机动车辆的使用进行日常管理。 3.3 相关方 各相关单位负责建立并完善本单位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陆上交通安全承担管理责任。 4. 管理要求 4.1 车辆基本要求 公司机关及相关方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方可上路行驶: a) 车辆必须经过地方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领取牌照、行驶证后方可行驶。 b) 车辆落户后,相关单位应建立车辆档案。 c) 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

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各类车辆设备、交通事故,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证安全生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安全部门、机电物资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门要按职能分工抓好分管工作,并相互协作,共同做好集团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集团各成员企业对其所购置的机动车辆,及其对所属劳务组织、分包队伍以及租赁的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 第二章相关职责 第四条安全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1、归口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车辆伤害事故的统计报告。

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 1、负责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对驾驶员持证上岗、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负责组织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操作证的取证和复审,以及驾驶员驾驶执照、从业执照的年审工作; 5、负责机动车辆户籍管理; 6、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7、负责车辆伤害类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五条机电物资部门职责: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编号:SY-AQ-0794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motor vehicles and drivers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保障企业员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确保我公司工作、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部、省有关交通安全和生产的法令、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及外聘人员,股份制公司和各种多经实体也应参照本办法要求,做好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第三条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各部门、各单位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提高全员交通安全意识,做好交通事故的防范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第四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安委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协调在交通安全管理上的关系,发布指令性安全措施计划。 第五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各用车部门和基层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的车辆管理人员。 第六条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车辆管理部门为机动车辆安全的主要责任部门,其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部、省有关交通安全法令、法规和制度,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工作。 (二)实施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车辆档案,编制实施车辆的更新、改造、大修和保养计划,组织车辆年检工作。 (三)实施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对驾驶员的培训考核、证照审验等工作。建立健全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制度。 (四)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善后工作并按要求进行职工伤亡登记和向上级报告工作。

电动车管理办法

物业园区电动车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规范园区业主电动车出入、停放、充电管理,规劝、制止私拉电线行为,预防电动车充电而引起火灾事故发生,预防电动车偷盗行为发生,为各园区内电动车的管理提供实施措施。 二、范围:适用物业各部门、管理处 三、职责: 1、公司秩序部负责园区电动车管理办法的制定、审核、评定。 2、公司秩序部对管理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加强纠正整改。 3、各案场管理处负责电动车管理办法实施、培训学习。 4、各管理处部门工作人员负责住户宣传教育、合理管控、巡查巡检、有效管理。 5、各管理处对园区内住户的电动车丢失、乱停放、充电安全、防火安全负责。 四、程序: 防火安全宣传: 1、各部门、管理处根据自身园区特点,规范管理电动车做好前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条幅、宣传栏、短信、温馨提示、背景音乐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业主对电动车的使用安全性、有效性管理。 2、开展园区业主座谈会,对楼栋、楼道内外私拉电线容易引发火灾的常识进行宣传,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确实

加强电动车管理有效控制。 电动车进出门岗的管理: 1、各管理处统一购置电动车门禁出入卡,非机动车辆与机动车辆进出卡要有所区别。对进出电动车必须要核实凭卡出入。 2、门岗要严格执行收发卡制度,落实收发卡率100%。 3、秩序主管及秩序班长负责电动车充电的安全防火培训及监督工作。 4、秩序部对各案场门岗电动车监管工作实施检查,对 不符合标准的给以相应处罚,对做的好的小区实施奖励。 6、装修工人的自行车、电动车一律不许进入园区,要规划地点集中规范停放并管理。 电动车停放管理: 1、园区内不管是高层还是多层一楼单元内或地下室走廊、过道严禁停放非机动车辆。及时发现、引导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 2、管理处秩序部负责区域内看管电动车停放工作,并 登记核实进出住户的具体姓名,防止可疑人员实施电动车偷盗。 3、管理处秩序部设立的巡逻岗,要在24小时不间断加强巡查,特别是对集中停放电动车位置重点实施重点防范。 4、巡逻岗如发现电动车出现破旧、漏电、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的车辆,应及时报告管理处并做好登记,由专人负责通知业主进行有效处理。 电动车充电管理:

机动车辆管理实施细则

机动车辆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执行《********机动车辆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规范国网白银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车辆管理,提高公司车辆管理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据国家、省公司和公司车辆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车辆是指公司系统所有的公务用车和生产服务用车。 第三条本细则对车辆管理的原则、范围、管理职责、配置管理、更新管理、调度管理、安全管理、维修管理、加油管理、保险管理、节假日管理、费用控制、检查考核等内容予以规定。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集体企业和各代管县供电公司。 第二章原则和范围 第五条公司车辆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公司、公司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三)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车辆配置集中采购,管理使用规范合理。

(四)坚持统一标准、统一编制,按照标准申请采购,按省公司核定编制数量配置。 第六条车辆具体范围包括: (一)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公务活动的车辆,包括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是为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的车辆;一般公务用车是保障管理人员公务、用于会议接待和机要交换等公务活动的车辆,包括小型轿车、越野车、公务舱(面包车)、中型客车等。 (二)生产服务用车包括: 1.生产管理车辆,指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为满足组织、指挥、协调、检查、应急抢险等管理需求,供有关专业管理人员使用的乘用车辆,包括小型轿车、越野车、公务舱(面包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等。 2.生产普通车辆,指为保障生产运维、营销服务、基建施工等业务正常开展,供工区、中心、项目部等基层单位作业人员使用的乘用车辆和生产装备运输车辆,包括轿货两用车(皮卡)、客货两用车(工程车)、越野车、面包车、货车等。 3.生产特种车辆,指用于开展生产运维、营销服务、基建施工、应急抢修等现场工作使用的非乘用作业车辆,包括高空作业车、带电作业车、吊车、发电车、消防车、检修试验车、电缆测试车、计量检测校验车、应急通讯车等。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安全监查质量部为公司车辆管理的归口管

公司员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文档

公司员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文档Management document of motor vehicle parking for em ployees of the company

公司员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公司员工机动车辆秩序,保障场内交 通畅通,特订立本规定,供公司员工遵守,并作为公司员工车辆停放安全管理的依据。 一、员工车辆停放指定车位及区域: 员工食堂正面、侧面停车位,1#、2#仓库旁停车位,c栋宿舍区停车位及球会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右侧顺序停放。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 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球会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球会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球会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球会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非机动车库管理规定

非机动车库管理规定 为保证小区非机动车库科学规范的管理和使用,保障非机动车库使用过程中各方的合法权益,创建安全文明的停车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等,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凡进入本车库的非机动车辆视为接受本管理规定。 2、本车库仅供非机动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服务费包含公共能耗、清洁卫生等,停放的车辆须锁好,个人物品请车主随身携带,本车库不承担车辆和车内物品的保管、保险责任。 3、车辆入库时,须按规定刷卡进出,临时停放车辆需由值班人员核实、登记后进入,待摆闸开启后,方可入场停放。 4、车辆进场后应按照指定区域有序停放;因操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车辆使用人自行承担。 5、本车库内严禁戏耍、奔跑,儿童需由成年人监护,因监护不当造成的后果自负。 6、在本车库停放车辆的客户,请随身携带并保管好停车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车场值班员说明,并向物业服务中心挂失,车场值班员有权对车辆进行检查,对人员进行询问、核查。 7、停车卡只限指定车辆使用,一车一卡,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收回(注销)停车卡,如行为属刑事性质,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8、车辆是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等视情节严重程度而采取劝告、制止、消除危害、损失索赔、追究违约责任、移送相关执法部门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擅自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妨碍消防设施使用的; ●在非机动车库及其他车辆旁长时间停留阻挡其出入而不听劝阻的; ●进入本车库的车辆,不服从物业服务人员的指挥,不在非机动车库规定的停车位或 者准许停放的地点依次停放,影响行人或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损坏非机动车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交通标识等场地及设施,在物业服务中

公司内部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广西南宁市丰登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对进出公司各类车辆的管理,确保工作、生产和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的管理。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工程机械车辆等;非机动车辆包括自行车、人力车等。 2 职责 2.1 安环科负责进出公司办公区和生产区车辆的综合监督管理。 2.2 保安队负责办理机动车辆进出的有关手续,并负责车辆停放的监督以及进出车辆、物资的检查、放行工作。 2.3 销售科负责运输液氨、氨水、硫磺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驾驶人员及押运人员等相关资质的审查。 3 内容 3.1车辆进出管理 3.1.1 公司车辆及员工车辆 3.1.1.1 由安环科登记备案的公司及员工小汽车进出办公区门岗,不用办理登记和检查手续。其他车辆(包括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等)由安环科统一核发公司内部车辆出入证,凭证出入办公区门岗,并接受门卫检查。 3.1.1.2 由安环科登记备案的饭堂送饭车进出生产区门岗,不用办理登记手续,但出门时应接受门卫检查。 3.1.1.3 非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员工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 3.1.2 外单位车辆 3.1.2.1 外单位车辆须通过公司领导或各科室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办公区门岗,并在门岗办理登记手续。 3.1.2.2 内部倒运肥料至生活区堆场的车辆由安环科登记备案,倒运肥料进出生产区门岗时,不用办理登记手续,但空车出门岗时,应接受门卫检查。

3.1.2.3 运输原材料(如煤、石灰、设备设施等)车辆进入生产区门岗,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出门时,凭公司放行条并通过门卫检查后方可放行。 3.1.2.4 运输公司产品(如肥料、液氨、氨水、硫磺、炉渣、废油、废旧钢材等)车辆进入生产区门岗,凭提货单办理登记手续;出门岗时,凭公司放行条并通过门卫检查后方可放行。 3.1.2.5车辆进入生产区门岗,如携带有自有物资、工具的,应提交物资清单,并办理登记手续;出门岗时,通过门卫检查核对后方可放行。 3.1.2.6 运输公司设备设施及其他物资出厂维修或更换的车辆出生产区门岗时,凭公司主管科室领导签发的放行条并通过检查后方可放行。 3.1,2.7 车辆过磅后至出生产区门岗过磅前,严禁放掉车辆水箱的水,不得使用水箱的水洗手、洗脸或用作他用。 3.1.2.8 非生产、经营需要,外来单位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 3.2 车辆出门检查 3.2.1 所有车辆进出公司生产区门岗必须接受检查。 3.2.2 车辆检查办法 3.2.2.1 载有物资或产品出门的车辆,门卫必须对照放行条以及物资工具清单等出门证明,仔细核对物资名称、数量等,并检查驾驶室、工具箱等。 3.2.2.2 空车出生产区门岗的车辆,门卫应仔细检查驾驶室、车箱、底盘等。 3.3 车辆停放管理 3.3.1 进入办公区的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区域内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3.2 未进入办公区和生产区的车辆,应停放在生活区道路的两边,不得影响道路通行。 3.3.3 进入生产区的车辆,不得随意停放,除生产作业和应急抢险需要外,必须在装卸货物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 3.4 车辆安全管理 3.4.1 所有在生产区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线路和信号标志行驶。 2

非机动车管理方法

非机动车管理方法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非机动车场管理方案项目因其业态不同分为写字楼、住宅、东区LOFT三个组团,在各组团设有对应非机动车停车库,其分别位于: 1、写字楼非机动停车点 地点:西区2号楼1单元地下B2、B3部分; 出入口:写字楼机动车库入口右侧。 2、住宅非机动车停车点 地点:西区2号楼3、4单元地下B1部分; 出入口:住宅机动车库出入口左侧。 3、东区LOFT非机动车停车点 地点:东区LOFT2、3号楼大厅左侧。 根据保利中心项目各组团使用性质不同的特点,规范项目非机动车库管理秩序,更好的为各业主、客户提供优质的泊车服务,特制定以下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一、非机动车开放时间: 1.写字楼非机动车库:工作日07:30-20:00;法定节假日、周日08:30-18:00 (春节假日不开放); 2.住宅非机动车库:24小时开放; 3.LOFT非机动车库:每日07:30-20:00; 二、收费标准: 非机动车库内停放的车辆实行“一车一牌、收费停放”原则,其非机动车辆停放收费分为月租车辆和临停车辆,其收费标准如下:

备注:车辆超时是指在当天本非机动车库规定开放时间外不超过24:00前提取车 辆。 1.月租车辆的条件及办理流程: 办理月租车辆者必须是保利中心项目业主或单位或合法租赁本项目的客户或单位,其月租办理流程如下: 三、 非机动车库运行管理细则 1. 非机动车库实行分区规范停放: 摩托车停放区域 电瓶车停放区域 自行车停放区域 电瓶车充电区域 2. 非机动车进入车库后在管理员处领取泊车牌到指定区域停放:泊车牌分A/B 牌,A 牌由车主保管,凭牌取车,B 牌悬挂于车头。 临时停车 包月停车 摩托车 1.5元/车/次 30元/车/月 电瓶车 1元/车/次 20元/车/月 自行车 0.5元/车/次 12元/车/月 其他 电瓶车充电 临时: 3元/车/次 包月: 50元/车/次 车辆超时 0.5元/车/次 车辆过夜 1元/车/夜 客服部核实办理身份登记 办理人带有效证件至客 服中心申请 缴费 发证

2020新版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新版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 则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0新版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 1.目的 为加强沧州南大港管理区中科索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40MW生态农业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相关单位(含监理公司、各施工承包方,包括各直接或间接分包单位、合作单位等)车辆和租用车辆以及车辆运行中人员的安全管理。 3.职责分工 3.1运营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机动车辆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监控。 3.2综合管理部

3.2.1负责建立并完善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制度。 3.2.2负责对公司内部机动车辆的使用进行日常管理。 3.3相关方 各相关单位负责建立并完善本单位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陆上交通安全承担管理责任。 4.管理要求 4.1车辆基本要求 公司机关及相关方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方可上路行驶: a)车辆必须经过地方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领取牌照、行驶证后方可行驶。 b)车辆落户后,相关单位应建立车辆档案。 c)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齐全、有效。 d)行驶证必须随车携带牌照、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 4.2公司机动车辆管理 公司机动车辆的使用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应符合公司车辆使用及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公司驾驶员及各种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高效使用和安全运行,现就公司车辆管理事宜如下: 一、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管理 (一)驾驶员一律不准将公司车辆交由公司以外人员驾驶,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本人承担一切费用。 (二)未经本公司领导批准不准驾驶公司车辆。 (三)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确保行车安全。 (四)驾驶员无出差任务时,一律将所驾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点,未经许可,车辆不得在外停放过夜。 (五)驾驶员要提高警惕,严防车辆被盗、被毁。 (六)驾驶员对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进行。 (七)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八)驾驶员对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保持良好车况。

(九)车辆肇事或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车辆管理员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和逃避。 (十)行驶证未经年审或审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十一)车辆必须配备电动打气泵、警示牌、千斤顶、灭火器、越野车配防滑链等随车应急设备及工具。 二、车辆维修 (二)车辆需在公司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由州公司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进行日常登记和管理。车辆报修项目和费用要严格审核,杜绝浪费。 (三)车辆修理应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报单,经专人检测诊断和技术鉴定后,报州公司综合办公室车辆维修管理员批准后方可送修。 (四)车辆驾驶员应对车辆修理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三、驾驶员工作期间应遵守以下工作规定 (一)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调度,接到工作任务出车做到安全正点。 (二)不得擅自提供私人用车。 (三)认真执行安全行车规定和操作规程,爱护车辆,勤洗勤检,使车辆始终保持在良好的技术状况下运行。 (四)做到文明驾驶,工作时统一着(公司配发)正装,注重个人仪容仪表,语言文明,语气可亲,态度和蔼。 (五)不得以工作之便牟取私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各

昆明市电动车管理规定

昆明市电动车管理规定 《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已经2011年8月30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昆明市电动车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昆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打击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道路通行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自行车。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并将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公安机关负责电动自行车的登记、道路通行管理,并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盗抢案件的预防及侦办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督管

理,会同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并公布在本市准予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监督管理,依法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查处。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的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和利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协助做好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在本市生产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车速、制动性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应当依法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和利用。 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制造企业、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销售商应当承担回收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的责任。 鼓励消费者将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交由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销售商回收。 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贮存、处置和利用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 第七条本市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 凡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道路上

《集团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集团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维护工业园区的公共秩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杜绝非机动车辆(含电动车、摩托车) 乱停乱放现象,创建文明厂区,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停放的非机动车辆(含电动车、摩托车)。 三、职责 (一)济南、东营园区物业部保安队: 1、非机动车辆出入工业园区的检查; 2、非机动车辆车辆管理规定的实施监督; 3、行车指示; 4、公司车棚卫生的管理; (二)济南园区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东营园区行政办公室:工业园区行车安全宣导。 四、管理内容 1.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停放的非机动车辆一律按公司指定的停放点停放,具体为,济南 园区:西门车棚、生产南门车棚、专家公寓车棚;东营特钢园区:南门车棚;东营石油装备园区:南门车棚; 2.进入非机动车车棚的车辆须按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存放指定区域整齐摆放;

3.禁止在路口、车行道以及工业园区广场等地点停放非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停放的非机 动车辆造成损坏、丢失,其责任自负; 4.车辆停放车棚后,请务必锁好车辆,不要将物品遗放在车篓和后备箱内,否则由此造 成的损失其责任自负; 5.闲杂人员不得在车棚内逗留和玩耍,不准在非机动车车棚清洗和维修车辆,不得丢弃 垃圾或其他废弃物,应保持地面干净整洁; 6.禁止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辆在工业园区内行驶; 7.停放一个月以上且未见使用的车辆按废弃车辆统计,管理部门将及时对此类车辆整顿 处理,并不再对废弃车辆负责; 8.管理部门有权扣押违规车辆并视情节严重予以车主50——1000元负激励。 五、附则 本规定由管理部门负责,此规定下达之日起,废弃车辆车主须在3日内凭身份证件及工 作证核实认领,过期未领取,管理部门将不再对废弃车辆负责。 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集团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公室。 x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xx年八月一日

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 群星物流 1、目的 为加强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防止厂内机动车辆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施工作业及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制定依据及适用范围 本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指定,本规定适用于群星物流有限公司部门以及群星物流外单位厂内机动车的安全管理。 3、术语 3.1、厂内机动车辆(企业内机动车辆) 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是指限于公司范围内(含施工现场)运输作业的各类机动车。 3.2、厂内机动车辆范围 汽车、叉车、电瓶牵引车、清洁车、装载车、小翻斗等车辆。本规定特将汽车起重机(俗称:汽车上吊)列入此管理范围。 4、厂内机动车辆的本质安全要求 4.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4.2常亮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4.3车辆均匀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4.4车辆驾是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须装设倒车 提示器,刮水器。 4.5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 4.6车辆必须涂有与守卫环境有明显区别的颜色。 4.7未经制造厂批准,不得进行任何设计上的修改,也不的附加任何物体,以免影响 车辆的能力和作业安全。 5、管理职责 5.1、生产物流部 5.1.1 厂内机动车辆登记及建档,内容包括:

1) 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5.1.2 负责各部门的厂内机动车辆维修、保养事宜。 5.2 拥有厂内机动车辆的部门 5.2.1 制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5.2.2 制定厂内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制度; 5.2.3 按照“人机匹配”原则,合理配备驾驶人员。 5.2.4 对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教育,并对作业情况进行检查; 5.3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含外单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 5.3.1 合法取得操作证、持证上岗、以备检查。 5.3.2 遵守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保障作业安全; 5.3.3 及时填写车辆运行记录; 5.3.4 发生事故,保护现场,立即报告。 5.3.5 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证得培训、复审; 5.3.6 办理外单位厂内机动车辆进场手续及教育; 5.3.7 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中的安全检查,纠正违章和处罚; 5.3.8 厂内机动车辆事故及人员伤害事故的处理。 6、进厂外单位厂内机动车辆管理 6.1 由工程发包室提出申请,同时应对外单位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操作进行审核。审核内容有: 6.1.1 是否有操作证。 6.1.2 有操作证的,是否按期进行复审(查看副证上的有效期限)。 6.1.3 对于无操作证的,或操作证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复审的,应当面回绝,不予办理进场申请手续。 7.、处罚 公司各部门及外单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遵守所驾驶车辆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对于违章者,依照公司安全相关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进行处罚。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物业车辆管理制度(机动车、非机动车)

梦想家园车辆管理制度(机动车、非机动车) 1、目的:规范物业管理区域的非机动车管理,为业主/租户提供安全、有序的泊车服 务。 2、适用范围:物业所管辖停车场 3、内容: 3.1机动车管理规定 3.1.1所有外来车辆进入物业管辖区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未经物业公司许可,不得进入小区区域。 3.1.2禁止车辆在小区区域内乱停乱放,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并收取停车费。 3.1.3驶入小区的车辆应减速慢行,不得鸣号,如损坏路面,公用设施者,应按价赔偿。 3.1.4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3.1.5不准在小区区域内学习驾车、试车。 3.1.6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道上形式,不得高速行驶,不得鸣号。 3.1.7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超越车位或跨位,并按规定收取停车费。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严禁停车,任何违章停放的车辆将被拖移,领回车辆时除需按章收取保管费外,另应交付拖车费。 3.1.8长期在物业辖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在管理公司办理定位租赁手续,领取停车证(须付工本费),凭IC卡和停车证出入,对号停放,并按月缴纳停车费。停放车辆必须办理保险。

3.1.9停止使用车位时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如发生丢失或私自转让停车证(位)。物业公司有权利扣留押金并取消停车证。 3.1.10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注意车位清洁,不乱扔烟头杂物。 3.1.11漏水、漏油车辆不准停放;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及污染品的车辆不准停放,未经清洗的车不准停放。 3.2非机动车管理规定 3.2.1进入物业管辖区内的非机动车辆均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不得乱停乱放。 3.2.2需要长期寄放车辆的车主,必须办理立户登记手续。领取存放牌,凭此牌停放。 3.2.3非机动车辆进入保管范围时,车主应向车管员主动出示牌。 3.2.4各类非机动车严禁进入非机动车库,严禁随地乱放影响通道。 3.2.5自行车停放在小区的自行车车棚内,免费停放。本公司不负保管责任。 3.2.6车主不准在停放点内洗车,不准在停放点内维修摩托车,防止发生火灾。 3.2.7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是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非机动车管理规定

非机动车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一.?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现场管理水平,解决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公司决定将XXXX位置设定为非机动车停放点。为了维护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确保非机动车辆整齐停放,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非机动车停放点只针对非机动车使用,严禁停放三轮车、汽车和送货车辆 三.?管理要求?? 1、非机动车停放位置由物业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管理,所有需要到非机动车停放点停放车辆的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部的指挥、安排和管理。? 2、车辆必须停放在划设的停车区内,车辆头朝里,尾靠路侧,整齐摆放;严禁出现乱停乱放的现象。??? 3、我司设置的非机动车停放点为临时停放点,我司不提供保管服务;车主停放好车辆后,请带走自己的贵重物品,将车辆上锁,如不幸发生车辆和物品失窃事件,后果自负。?? 4、?所有停放车辆人员严禁将易燃易爆物或国家明文规定的违禁物品带入停车点,违者按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5、保持车辆停放点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停放点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 6、?严禁在非机动车停放点洗车和维修车辆,?报废车辆或无法使用的车辆,严禁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点。?? 7、无特殊情况,停放超过7天或以上未使用的车辆,我司安全管理部按无主车辆进行处理。??

8、非机动车停放点的卫生清洁工作由客服部负责安排清洁人员进行清理。?? 9、非机动车停放位设置“临时停放处”标识。非机动车车主或使用人不得将非机动车搬 进商城内及后勤区域或锁在栏杆上,须自觉配合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停车线内并整齐划一。? 10、非安排区域禁止停放非机动车;对停放在禁放区域内的非机动车,我司有权进行清理和必要的处理。? 11、下雨天,请非机动车主自行做好防水侵蚀工作,我司不提供相关防水工作。?? 四、本规定由沃尔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87 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编写人:xxxxx 审核人:xxxxx 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 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各类车辆设备、交通事故,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证安全生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安全部门、机电物资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门要按职能分工抓好分管工作,并相互协作,共同做好集团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集团各成员企业对其所购置的机动车辆,及其对所属劳务组织、分包队伍以及租赁的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 第二章相关职责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范文_0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范文_0 精品文档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范文 为了规范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秩序,为业主创造一个安全、整洁的车场环境,特制定小区非机动车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规定1 第一条为加强本小区非机动车管理,保护非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的公共秩序,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小区区域内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 第三条XXXX部负责本小区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瑞达住宅小区非机动车辆停放场位于XXX楼东北角。 第四条本小区非机动车辆向全体业主免费开放,无需业主缴纳停放费用。 第五条在小区内严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业主需将非机动辆统一停放在小区建设的非机动车停放场,禁止停放在小区单元大厅、楼道、消防通道等位置。 第六条非机动车在小区内行驶需注意安全,骑车尽量避免走道路中央,靠边行驶,避让机动车辆,禁止骑飞车、自行车快滑或双手撒把。 第七条非机动车辆放入非机动车停车场后要停放整 1 / 6 精品文档 齐,禁止乱摆乱放。

第八条闲杂人员不得在车库内逗留和玩耍,非机动车辆如需长时间停放在车库内请停放在车库靠里面位置。第九条业主的非机动车停放在车库后,请务必将车辆锁好,不要将物品遗放在车篓和后备箱内,否则造成损失其责任自负。 第十条在停车场停放非机动车的,需接受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是个人修养、素质的再现,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在停放非机动车时考虑到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方便,不仅保证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也未和谐社区的建立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规定2 1.0目的及适用范围 1.1.1为了规范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秩序,为业主创造一个安全、整洁的车场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0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 .0.1禁止机动车辆和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进入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秩序维护人员有权检查车辆及载货物并有权拒绝违规车辆进场。 .0.2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车辆按区域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0.3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内保持清洁,不得乱丢杂物,外围保洁人员定时保洁。 2 / 6 精品文档 .0.4所有人员应爱护车场内设备及设施,损坏须照价赔偿。 .0.5保持车场内清洁,任何人不得在车场内吸烟或投掷杂物。 .1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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