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睢宁县渔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渔业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渔业生产安全,提高渔业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渔业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各类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的应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渔业船舶事故、渔业设施事故、渔业养殖事故、渔业捕捞事故等。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1.成立渔业应急指挥部,负责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渔业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3.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预防和预警1.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渔民安全意识。
2.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渔业气象预报和预警,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4.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应急处置1.事故报告: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渔业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处置:渔业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救援行动:根据事故情况,采取救援措施,确保人员安全、设施安全。
4.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做好伤员救治、财产损失评估、事故原因调查等工作。
六、后期处置1.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2.责任追究: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和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3.总结评估: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4.宣传教育:对事故原因进行宣传教育,提高渔民安全意识。
七、保障措施1.物资保障: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满足应急处置需求。
2.经费保障:保障渔业应急指挥部及相关部门的经费需求。
3.人力资源保障:建立健全渔业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通信保障:确保应急通信畅通,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渔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国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渔业安全事故,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渔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3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4)科学应对,快速处置。
二、组织体系2.1 领导机构成立渔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渔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 成员组成指挥部由渔业主管部门、公安、海事、消防、卫生、环保、气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3 工作职责(1)组织、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2)制定、调整、发布应急处置命令;(3)监督检查各部门应急处置工作;(4)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三、应急处置程序3.1 事故报告发生渔业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渔业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3.2 事故评估渔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评估,确定事故等级。
3.3 应急响应根据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4 应急处置(1)现场处置:消防、海事、公安等部门负责现场救援、事故调查、现场清理等工作;(2)医疗救护:卫生部门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转运等工作;(3)环境监测:环保部门负责监测事故现场及周边水域的环境状况;(4)信息发布: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发布事故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3.5 应急结束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现场处置完毕,经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四、应急保障4.1 人员保障建立渔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4.2 物资保障储备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3 资金保障设立渔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五、应急培训与演练5.1 应急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捕鱼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捕鱼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保障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国所有从事捕鱼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由渔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
- 副指挥长:由渔业、海事、公安、卫生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 成员: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渔民代表等组成。
2. 应急指挥部职责:- 组织、协调、指挥捕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 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方案。
- 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演练。
- 负责事故调查和处理。
3. 应急小组:- 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和处理。
- 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
- 护卫组: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
-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
- 通讯联络组:负责应急信息传递和发布。
三、预警与预防1. 预警信息:- 预测天气变化,如大风、大浪、暴雨等可能影响捕鱼生产的安全因素。
- 船舶、渔网、渔具等设备的老化、损坏情况。
- 渔民的健康状况。
2. 预防措施:- 加强渔民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 定期检查和维护渔船、渔网、渔具等设备。
-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四、应急处置1. 事故报告:- 发生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情况等。
2. 应急响应:- 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 各应急小组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3. 救援措施:- 救援组:组织人员、设备进行现场救援。
- 护卫组: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 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救治。
- 通讯联络组:及时传递应急信息。
4. 事故处理:- 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理。
渔业捕捞生产应急预案

渔业捕捞生产应急预案一、引言渔业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产业之一,但由于天气、自然灾害、非法捕捞等因素的影响,渔业生产往往会面临一定的风险与挑战。
为了保障渔业捕捞生产的正常运行,减少损失,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
本文旨在介绍渔业捕捞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二、风险评估在制定应急预案之前,渔业部门需要对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估。
常见的渔业捕捞生产风险包括:恶劣天气、渔船设备故障、海洋灾害、渔业资源减少等。
通过定期复核和识别风险的来源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可以帮助决策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应急预案的制定制定应急预案需要明确的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
渔业部门应建立应急管理小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还需要明确预案的编制流程和更新周期,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时性和有效性。
(一)应急响应演练为了提高应急响应能力,渔业部门应定期组织演练,模拟各种实际情况,并通过演练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演练内容应包括:灾害事故发生后的紧急救援、物资调度、船员安全转移等。
(二)通信与应急联络渔业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通信网络和应急联络机制。
船舶应配备通信设备,并与渔业部门的指挥中心建立联系。
同时,应建立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渠道,以便及时协调应急工作。
在应急事件发生时,渔船和渔业部门之间的有效通信和信息共享至关重要。
(三)物资保障渔业部门需储备一定的应急物资,包括:防护装备、食品和饮用水、医药用品等。
物资的储备量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评估,并定期更新。
同时,渔业部门还应建立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确保及时获取应急物资。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高效的指挥和协调。
渔业部门在实际应急工作中应按照预案执行,及时调配资源,组织救援行动,并与其他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在实施过程中,应及时做好记录和信息报告,以监测和评估应急工作的效果。
五、应急预案的评估与改进制定应急预案只是第一步,渔业部门还需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改进。
渔业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渔业生产安全,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渔业生产的影响,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 《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规定》4. 《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条例》5. 国家及地方有关渔业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渔业生产领域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渔业生产安全事故;2. 突发自然灾害;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 其他影响渔业生产的突发事件。
四、组织体系1. 成立渔业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渔业主管部门、公安、交通、海事、气象、卫生、环境保护、水利、林业等部门。
五、应急响应1.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 事发地渔业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开展救援、处置和恢复工作。
4. 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和四级响应。
六、应急处置措施1. 渔业生产安全事故:(1)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及时救治受伤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3)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2. 突发自然灾害:(1)加强气象、水文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组织渔民撤离危险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3)采取紧急措施,减轻灾害对渔业生产的影响。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加强防疫宣传。
(2)组织医疗救援力量,开展疫情防治工作。
(3)加强渔民健康教育,提高防疫意识。
4. 其他影响渔业生产的突发事件:(1)根据事件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减轻事件对渔业生产的影响。
渔业生产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渔业生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渔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渔业船舶事故、渔业养殖事故、渔业捕捞事故等。
三、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消除事故隐患。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在政府领导下,负责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1)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海事部门:负责船舶事故的应急救援、搜救工作。
(3)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治安管理、人员伤亡调查、事故责任认定等工作。
(4)医疗救护部门: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工作。
(5)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1.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
六、应急处置1.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救援行动。
3.根据事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现场救援:组织医疗救护、消防、海事等救援力量,进行现场救援。
(2)事故调查:开展事故原因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3)善后处理:妥善处理伤亡人员、财产损失等问题。
4.根据事故情况,调整应急处置措施,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七、后期处置1.事故善后处理:妥善处理伤亡人员、财产损失等问题。
2.事故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渔业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渔业生产安全,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渔业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各类渔业生产活动,包括渔业船舶、渔港、水产养殖、渔业捕捞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地区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指挥部由以下成员组成:(1)指挥长:由人民政府分管渔业生产的领导担任。
(2)副指挥长:由渔业、海事、公安、消防、卫生、环保、气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3)成员:由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和专家组成。
2.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事故调查等工作。
(2)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调拨、供应和管理。
(3)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宣传教育等工作。
(4)交通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周边的交通管制、疏导和保障。
(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指挥部及救援队伍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预警与预防1.预警信息(1)密切关注气象、水文、地质等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预警。
(2)加强对渔业船舶、渔港、水产养殖等领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2.预防措施(1)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渔民安全意识。
(2)完善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加强渔业船舶、渔港、水产养殖等领域的安全设施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五、应急响应1.事故报告发生渔业生产安全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救援措施等。
2.应急响应(1)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2)现场救援组迅速开展救援,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渔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目的为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渔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渔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船舶事故、渔港火灾、渔业船舶触礁、渔船碰撞、渔业船舶沉没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应急救援指挥部(1)总指挥:由渔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
(2)副总指挥:由渔业主管部门、海事局、气象局、消防队等相关负责人担任。
(3)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部、救援协调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等。
2.现场指挥部(1)现场指挥:由渔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
(2)现场副指挥:由海事局、消防队等相关负责人担任。
(3)现场指挥部下设救援协调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等。
3.救援协调组负责组织协调各救援队伍,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4.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和转运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后勤保障和通信联络等工作。
四、应急救援程序1.事故报告(1)发生渔业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渔业主管部门报告。
(2)渔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应急救援启动(1)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现场指挥部组织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现场。
3.救援行动(1)救援协调组负责组织协调各救援队伍,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2)医疗救护组负责救治受伤人员,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3)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后勤保障和通信联络等工作。
4.事故善后处理(1)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2)渔业主管部门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应急保障措施1.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2.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确保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3.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渔民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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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睢宁县渔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维护渔业生产的正常秩序,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有效规范地处理突发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睢宁县所辖渔业水域内的渔业生产单位和个人在渔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人为或自然的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需外部力量干预,才能避免或减轻人身危害、财产损失的,归属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的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反应工作,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
三、应急组织和主要职责
县农委设立渔业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农委分管渔政的领导任组长,渔政监督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渔政全体执法人员及各镇(街道)农技中心的渔技员为成员组成。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渔政监督大队,大队长牵头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的应急处置,各镇(街道)农技中心渔技员负责各自辖区渔业安全生产的第一时间上报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准备
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从源头上避免或减少安全生产应急事件的发生。
及时准确掌握本县渔业安全生产应急事件处理的资源及分布情况,收集各种应急事件信息,并建立“渔业安全生产台账”,适时发布预警报告,提高应对人为及自然引发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加强对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应急设施等渔业安全生产应急反应资源的建设。
五、应急反应
接到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信息后,应及时核实应急反应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件的应急程度,组织应急救助行动。
渔业船舶发生碰撞造成事故的,应及时组织受伤人员的抢救、落水人员的搜救和事故船舶的排水等工作,渔业船舶与非渔业船舶发生碰撞的,及时与交通部门取得联系,配合交通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发生渔船安全事故后,各种求援力量以及可参与求援的单位、船舶、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无条件迅速参与救助。
发生渔船安全事故后,在作出应急反应的同时,应及时组织对事故原因、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