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加固验收规范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竣工验收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是为了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安全性能以及延长使用寿命而进行的一项工程。
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完工时对其质量进行检验和评定的过程,也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本文将以竣工验收为主题,介绍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竣工验收内容和方法。
一、竣工验收内容1.工程质量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主要包括材料的质量、施工工艺的合理性以及施工质量的达标情况等方面。
对于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来说,验收时应特别关注加固材料(如钢筋、钢板等)的质量、加固节点的合理性以及加固工艺的实施情况。
2.技术指标验收对工程的技术指标进行检查和评估,主要包括抗震性能、承载力以及使用性能等方面。
加固工程的目的是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和承载能力,因此抗震性能和承载力是非常重要的指标。
此外,还需对加固后的建筑物使用性能(如使用面积、布局等)进行评价。
3.安全验收对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性进行检查和评估,主要包括建筑物的结构稳定性、消防安全性以及使用安全性等方面。
加固工程应确保建筑物的结构稳定性在合理范围内,消防设施的设置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性能能满足相关要求。
二、竣工验收方法1.现场检查对加固工程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工程质量、施工工艺和安全性能等方面。
现场检查可通过实地勘察、测量与检测等方式进行,以确保工程质量与设计要求相符。
2.检测与试验对加固工程进行必要的检测与试验,以验证加固效果和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如补强材料的抗压、抗拉强度检测,加固节点的承载力及变形试验等。
3.文件审查对加固工程施工图纸、材料采购单和施工记录等文件进行审查,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4.报告评审对竣工验收报告进行评审,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及评定。
评审结果将影响工程的质量认定和最终验收结论。
三、竣工验收程序1.建立竣工验收小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协调各方工作。
2.确定验收标准: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确定适用于加固工程的验收标准。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
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1.加固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规范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以及加固设计文件的要求。
2.参加加固工程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3.加固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4.隐蔽工程已在隐蔽前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了验收,把形成验收文件。
涉及结构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产品等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涉及结构安全的检验项目,已按规定进行了见证取样检测,其检测报告的有效性已得到监理人员的认可。
5.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6.加固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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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建筑物结构安全,提高耐震性能,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规范》的有关要求,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质量验收,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验收。
第三条本规范的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结构设计、施工材料、施工工艺、设备调试和结构监测等。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加固工程进行质量验收。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验收,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整改意见。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验收机构对加固工程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做出评定。
第七条验收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独立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质量验收,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对于未合格的加固工程,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经再次验收合格后方可验收合格。
第二章施工前验收第九条施工前验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加固设计文件的审核,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设计计算书等;(二)加固材料的检验,包括原材料的质量验收和材料合格证书的核实;(三)施工施工方案的论证,包括施工工艺、设备、人员、安全措施等;(四)现场勘察及技术交底,包括施工现场的环境状况、结构变形、地基情况等;(五)其他施工前验收内容。
第十条施工前验收应当形成验收报告,并由相关单位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施工的依据。
第三章施工中验收第十一条施工中验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包括结构连接、加固材料使用、施工工艺等;(二)施工单位配合情况的检查,包括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三)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检查,包括施工材料的验收、工艺流程的控制等;(四)施工单位施工记录的查阅与核实,包括施工日志、施工记录、施工质量检查记录等;(五)其他施工中验收内容。
第十二条施工中验收应当及时形成验收记录,由相关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并通过监理单位的审核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四章施工后验收第十三条施工后验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加固工程的质量验收,包括结构连接、加固材料质量、施工工艺、设备调试等;(二)结构监测数据的分析评定,包括结构变形、应力分布等;(三)验收机构开展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结论、整改意见等;(四)验收合格后,颁发验收合格证书,并将相关资料归档。
最新加固验收规范及标准

最新加固验收规范及标准在工程领域,加固工程是确保结构安全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手段。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经验的积累,加固验收规范及标准也在不断更新。
以下是最新加固验收规范及标准的概述:一、总则加固工程的验收应遵循安全、经济、适用和环保的原则。
所有加固工程在施工完成后,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以确保加固效果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
二、验收条件1. 加固工程应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2. 施工过程中应有完整的质量记录和检查记录。
3. 加固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有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4. 加固工程完成后,应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试验,以验证加固效果。
三、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自检:施工单位应对加固工程进行初步检查,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2. 监理单位检查: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自检结果进行复核,提出整改意见。
3. 第三方检测:必要时,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加固工程进行检测。
4. 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施工过程、检测结果和整改情况。
四、验收标准1. 结构安全性:加固后的建筑物应满足结构安全性的要求,包括承载力、稳定性和耐久性。
2. 功能适用性:加固后的建筑物应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不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
3. 外观质量:加固工程应保证建筑物的外观质量,无明显缺陷和损伤。
4. 环保要求:加固材料和施工过程应符合环保要求,不产生污染。
五、验收记录和文档1. 施工记录:包括施工日志、材料使用记录、施工过程照片等。
2. 检测报告:包括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
3. 验收报告:施工单位编制的验收报告,应详细记录验收过程和结果。
六、验收结论1. 合格:加固工程满足所有验收标准,可以投入使用。
2. 整改后合格:存在部分问题,但经整改后满足验收标准。
3. 不合格:加固工程存在严重问题,不符合验收标准,需重新施工。
七、后续管理加固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建立长期的维护和检查机制,确保建筑物的长期安全和稳定。
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经甲乙双方签订的《结构加固工程施工合同》约定, 本着安全、质量、效益的原则,甲方作为建设单位,依法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条加固工程验收的目的是为了评定结构加固工程的合格性,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安全使用。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结构的加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钢结构等。
第四条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
第五条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共同参与,建立科学、公正、合理的验收制度。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合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七条验收应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评定,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验收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严格遵守规范,保障验收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施工前验收第九条施工前验收应在施工开始前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核查工程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施工方案等;(二)检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组织设计等;(三)审核施工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四)检查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环境;(五)确定验收人员和验收时间。
第十条施工前验收应当综合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设计要求,确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充分、完善。
第十一条施工前验收结果应当书面通知相关方,并及时进行整改完善,达到验收要求方可进行施工。
第三章施工中验收第十二条施工中验收是指在加固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关键节点、关键工艺进行检查评定,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中验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实施情况;(二)检查施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与数量;(三)检查施工工艺的控制和执行情况;(四)检查施工成果的符合度。
第十四条施工中验收应当定期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中验收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相关方,并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总则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指对建筑结构加固工程进行检查和评定,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二、验收前准备1. 施工单位应准备齐全加固工程施工资料和有关技术文件,并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提交。
2. 相关技术、施工人员应进行培训和资格认证,确保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1. 加固材料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和验收记录。
2. 施工过程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加固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施工现场应安全整洁,施工临时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四、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内容1. 材料验收对所使用的加固材料进行外观检查和性能测试,确保材料的质量合格。
2. 施工工艺验收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检查和评定,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施工、钢结构安装等。
3. 质量验收对已完成的加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 安全验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评定,确保施工安全。
5. 环境验收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五、验收结果的评定1. 合格评定加固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通过验收的加固工程可视为合格。
2. 不合格评定加固工程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需要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六、验收报告和文件1. 施工单位应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交施工质量验收报告和相关文件。
2. 验收报告和文件应详细记录施工过程、材料使用、工艺要求和施工质量等信息,以备后续的审计和追溯。
七、附则1.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3. 业主单位应委托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和监督。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结构加固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和钢结构加固工程的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验收。
1.0.3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技术文件和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对加固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下列现行国家标准配套使用: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3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3;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1.0.5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及其配套使用的标准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1 一般术语2.1.1 结构加固工程structure strengthening engineering对可靠性不足的承重结构、构件及其相关部分进行增强或调整其内力,使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并力求保持其适用性。
2.1.2 结构加固工程质量quality of structure strengthening engineering反映结构加固工程满足现行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性能、耐久性能、使用功能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1.3 验收acceptance结构加固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由参与该工程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查,根据现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1.4 进场检查site inspection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加固材料、制品、构配件、连接件、锚固件、器具和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或检验,以对其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1.5 复验repeat test凡涉及安全或功能的加固材料、产品,在进场时,不论事先持有何种检验合格证书,均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所指定项目进行的见证抽样检验活动。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章节内容起草提纲1.总则(1)制定本规范的目的;(2)本规范的适用范围;(3)涉及整本规范的基本原则,或与大多数章节有关的共性要求;(4)需配套实施的相关标准。
2.术语仅纳入现行标准中尚未统一定义而本规范又亟需明确的术语。
3.基本规定(1)加固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应具备的条件;(2)加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统一要求;(3)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4)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统一要求;(5)检验批的质量检验方法及其合格质量水平的规定;(6)其它应统一交代的内容。
4.混凝土构件增大截面工程4.1 一般规定——原结构处理(如卸荷、加固等)及相关结构保护的规定;——新增截面施工工序的规定;——施工环境要求;——新增截面外观质量缺陷及其影响程度的确定;——应作为隐蔽工程进行检验及验收的项目规定。
4.2 材料主控项目——钢筋品种、规格、性能;——焊接材料品种、规格、性能;——水泥品种、等级、性能;——外加剂品种、质量;——掺合料品种、质量;——界面剂品种、质量;其他项目拟按GB 50204的规定执行。
一般项目——粗骨料品种、规格、质量(以直径≤25mm为主编写);其他项目拟按GB 50204的规定执行。
4.3 界面处理主控项目——界面清理及打磨;——裂缝灌浆处理;一般项目——裂缝的封闭处理;——原混凝土表面缺陷修补;4.4 新增钢筋混凝土截面的施工主控项目——新增受力钢筋及其箍筋和连接件的加工、连接方式及安装的要求,均按GB 50204相应的规定执行;——新增受力钢筋、箍筋及其连接件与原构件钢筋焊接的方法与质量要求,由本规范专门规定;——新增混凝土的强度检验。
一般项目拟按GB 50204的规定执行,或作必要的补充。
4.5 施工质量检验主控项目——外观质量:严重缺陷处理;——新旧混凝土界面粘结质量检验;——新接截面保护层厚度检测。
一般项目——外观质量:一般缺陷处理;——新接截面的尺寸偏差检测;其他拟按GB 50205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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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碳纤维织物应按照工程用量一次进场到位,进场时,施工单位会 4.5.1碳纤维织物应按照工程用量一次进场到位,进场时,施工单位会 同监理人员对品种、级别、出厂报告等等进行检查,同时应对下列重 要性能和质量指标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1 纤维复合材的抗拉强度标准值、弹性摸量、极限伸长率 2 纤维织物单位面积质量或预成型板的纤维体积 纤维织物单位面积质量或预成型板的纤维体积 3 碳纤维织物的K数 碳纤维织物的K 若检验中发现该产品尚未与配套的胶粘剂进行过适配性试验, 若检验中发现该产品尚未与配套的胶粘剂进行过适配性试验, 应见证取样送独立的检测机构,按照本规范附录E及附录N 应见证取样送独立的检测机构,按照本规范附录E及附录N的要求进行 补验。
抗冲击剥离试验-冲击韧性(可标定)FISEM只有我们有平均剥离长度0 抗冲击剥离试验-冲击韧性(可标定)FISEM只有我们有平均剥离长度0, RE500没有,最有竞争优势 RE500没有,6
加固过程中,严禁使用下列结构胶粘剂 过期,出厂日期不明 包装破损、批号涂毁或中文标志、使用说明书为复印件 掺有挥发性溶剂或非反应性稀释剂 固化剂主要成分不明或主要成分为乙二胺 固化剂主要成分不明或主要成分为乙二胺 游离甲醛含量超标 以植筋-粘钢两用胶命名 以植筋-
三基本规定
3.0.3 2 加固材料,产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卫生、 环境保护的材料和产品应按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数量进行见 证抽样复验,其送样品应经监理工程师签封,复验不合格 的材料和产品不得使用,施工单位或生产厂家自行抽样, 送检的委托检验报告无效。
四材料
4.4.1 加固工程使用的结构胶粘剂,应按工程用量一次进场到位。同时,应对其钢-钢拉伸抗 加固工程使用的结构胶粘剂,应按工程用量一次进场到位。同时,应对其钢剪强度、钢-混凝土正拉黏结强度和耐湿热老化性能等三项重要指标以及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进 剪强度、钢-混凝土正拉黏结强度和耐湿热老化性能等三项重要指标以及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进 行见证取样复验,对于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7 行见证取样复验,对于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7度以上地区建筑加固使用的粘贴纤维复合材的结构 胶粘剂,尚应该进行抗冲击剥离能力的见证取样复验。 胶粘剂,尚应该进行抗冲击剥离能力的见证取样复验。 湿热老化试验-混凝土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要求 湿热老化试验-混凝土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要求
工程留下严重安全隐患
附:条文说明
P298 20.1.1在承重结构中使用膨胀锚栓,尤其是市场销售劣质膨 胀锚栓,极容易危机工程安全,严禁使用。GB50367规定。 特殊倒锥型锚栓仅指糖葫芦形锚栓。不包括一般胶粘螺 杆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010-07-15发布 2010-07-15发布
三基本规定
3.0.3 2 加固材料,产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卫生、 环境保护的材料和产品应按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数量进行见 证抽样复验,其送样品应经监理工程师签封,复验不合格 的材料和产品不得使用,施工单位或生产厂家自行抽样, 送检的委托检验报告无效。
四材料
4.4.1 加固工程使用的结构胶粘剂,应按工程用量一次进场到位。 加固工程使用的结构胶粘剂,应按工程用量一次进场到位。 同时,应对其钢-钢拉伸抗剪强度、钢-混凝土正拉黏结强度和耐湿热 同时,应对其钢-钢拉伸抗剪强度、钢-混凝土正拉黏结强度和耐湿热 老化性能等三项重要指标以及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老化性能等三项重要指标以及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对于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7 对于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7度以上地区建筑加固使用的粘贴纤维复合材 的结构胶粘剂,尚应该进行抗冲击剥离能力的见证取样复验。 的结构胶粘剂,尚应该进行抗冲击剥离能力的见证取样复验。 4.4.5 1 2 3 4 5 6 加固过程中,严禁使用下列结构胶粘剂 过期,出厂日期不明 包装破损、批号涂毁或中文标志、使用说明书为复印件 掺有挥发性溶剂或非反应性稀释剂 固化剂主要成分不明或主要成分为乙二胺 固化剂主要成分不明或主要成分为乙二胺 游离甲醛含量超标 以植筋-粘钢两用胶命名 以植筋-
2011-02-01实施 2011-02-01实施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部分章 节摘录
(二)术语 (三)基本规定 (四)材料 (十)外粘纤维复合材工程 (十一) (十一)外粘钢板工程 (十九)植筋工程 (二十)锚栓工程 附条文说明
二术语
2.2.1结构胶粘剂: 2.2.1结构胶粘剂: 用于承重结构构件胶接的,能长期 用于承重结构构件胶接的,能长期承受设计应力和环境作用的胶黏剂。在土 长期承受设计应力和环境作用的胶黏剂。在土 木工程中,基于现场条件的限制,其所使用的结构胶粘剂,主要是指温室固 化的结构胶黏剂。 2.2.2底胶 2.2.2底胶 为改善胶接性能并防止基材表面处理后受污染或腐蚀,而先在基材粘合面上 涂布的,与结构胶粘剂和基材均有良好相容性和黏结能力的一种室温固化胶 涂布的,与结构胶粘剂和基材均有良好相容性和黏结能力的一种室温固化胶 黏剂。 2.2.6纤维增强复合材 2.2.6纤维增强复合材 以具有所需求特性的连续纤维或其制品为增强材料,与基体结构胶粘剂黏结 而成的高分子复合材料,简称纤维复合材。 触变性: 是指胶液在剪切速率作用下,其剪应力随时间延长而减小的特性。在胶粘工 艺上具体表现为:搅动下,胶液粘度迅速下降,便于涂刷:停止时,胶液粘 艺上具体表现为:搅动下,胶液粘度迅速下降,便于涂刷:停止时,胶液粘 度立即增大,不会随意流淌
4.5.2 结构加固使用碳纤维,严禁用玄武岩纤维、大丝束碳纤维代替。 结构加固使用碳纤维,严禁用玄武岩纤维、大丝束碳纤维代替。
4.11.1 结构加固用锚栓采用自扩底锚栓、模扩底锚栓或特殊的 结构加固用锚栓采用自扩底锚栓 自扩底锚栓、 倒锥型锚栓,且应按工程量 倒锥型锚栓,且应按工程量 进场到位。进场时,对品种、型号、 规格、中文标志、包装、出厂检验报告等进行检查。 对于地震设防区(中国境内都是抗震设防区),除应按 上述规定进行检查和复验外,尚应复查该批锚栓是否地震区域 适用的锚栓。 1对于国内产品,应该具有独立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行 业标准《混凝土膨胀型、扩孔型建筑锚栓》JB160-2004附录F 业标准《混凝土膨胀型、扩孔型建筑锚栓》JB160-2004附录F规 定的专项试验合格证书。该试验需要在开裂混凝土中进行。目 定的专项试验合格证书。该试验需要在开裂混凝土中进行。目 前国内无法出该报告。打击国产 2对于进口产品,应具有该国或国际认证机构检验结果 出具的地震区适用的认证证书。 出具的地震区适用的认证证书。
十外粘纤维复合材工程
10.1.3 粘贴纤维材料的施工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结构胶粘剂产品使用说明书规 定。若未做规定,应按不低于15度进行控制。 2 作业场地应无粉尘、且不受日晒、雨淋、和化学介 质污染。 10.2.3 当粘贴纤维材料采用的黏结材料是配有底胶的结构 胶黏剂时,应按照底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涂刷和养护, 不得擅自免去涂刷底胶的工序。若粘贴纤维材料是免底涂 胶粘剂,应检查其产品名称、型号及产品使用说明书、并 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免涂底胶。
附:条文说明
P236 4.4.1必须注意掌握以下几点: 1结构胶粘剂属于本规范强制性条文重点管辖对象。在 结构加固工程中必须得到严格执行。凡品种、级别和安全 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及设计规定的产品,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接收。这 一监督责任应由监理单位承担,不仅要防范施工单位调包, 还要抵制建设单位非法干预。 2为了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混入现场久禁不止现象,很重 要一点是要求胶粘剂应按照工程量一次进场到位。 3为防止使用假冒进口产品,尚应检查其中文标志,产 品合格证书、报关单和商检报告等文件。这些文件所标注 批号应相互一致。 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十一外粘钢板工程
11.1.4 固定钢板的锚栓,应采用化学锚栓,不得采用膨胀 锚栓。锚栓直径不应大于M10。锚栓埋深可取为60MM,锚 栓边距和间距应分别不小于60MM和250MM。锚栓仅用于施 工过程中固定钢板,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考虑锚栓参与 胶层受力。
本规范没考虑施工荷载,没考虑防火。设计师应给与考虑
附:条文说明
P268 11.1.3国内外大量数据表明,胶粘层与锚栓是不能共同受力 的。然而,目前粘刚工程,其所使用的锚栓越来越多的趋 势,这很不正常,应引起设计人员的警惕。 P296 19.3.2目前由于国内有些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致使不少地 区施工单位名目张胆更改作业方法,擅自取消灌注胶液的 工序,改为将钢筋往胶筒里一粘,便算了事。从而给植筋
二十锚栓工程
20.1.1后扩底锚栓包括自切底和模切底同P27自扩模扩底两 种扩底方式。 20.1.4锚栓工程的施工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锚栓安装现场的气温不宜底于-5度。 2严禁在雨雪天气进行露天作业。、
四川建科院案底我们的FZA是模扩底满足要求,喜利得自扩 底是自己有刀头,自己可以钻孔,技术比我们先进 我们是模扩底,喜利得是自扩底 我们优势价格低都满足要求。
附:条文说明
P237 4.4.4对于承重结构用的胶粘剂而言,其耐性能之所以极为 重要,一是因为建筑物对胶粘剂使用年限要求至少30年以 上,其后期黏结强度必须得到保证;二是本规范采用的耐 湿热老化检验法,其检出劣质固化剂能力很强,而固化剂 的长期性能在很大程度上有决定着胶粘剂长期使用的可靠 性。结构设计人员对这一点务必给予高度重视,无论结构 加固工程重要性如何,均应对结构用胶,坚持耐湿热老化 实验,对于震区的结构用胶还应坚持进行抗冲击剥离试验。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010-07-15发布 2010-07-15发布
2011-02-01实施 2011-02-01实施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部分章 节摘录
(二)术语 (三)基本规定 (四)材料 (十)外粘纤维复合材工程 (十一) (十一)外粘钢板工程 (十九)植筋工程 (二十)锚栓工程 附条文说明
十九植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