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

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公路工程建设工作有章可循,做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期和建设费用,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凡参加×××公路工程建设的工作人员应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发扬“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科学高效、廉洁奉献”的精神;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管理、确保工期、控制投资、争创优质”。始终围绕有利于确保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办法的建立

×××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变更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验、工程质量稽查、工程违约处罚、档案及竣工资料编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安全生产、道路保通、宣传报道、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工作依法管理,确保公路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二章管理体系

第四条:×××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设置工程组、人秘组、安全保卫、财务后勤组、协调组、试验检测中心。

第五条:监理工作设置监理组,设置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一人(监理组长)。开工前,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按投标书中的承诺到位,未经指挥部同意不得更换。若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更换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不得低于更换人,方能提出更换申请。否则,将按违约进行处罚。

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全权代表监理单位履行施工监理服务合同,管理合同任务内的一切技术、行政事务;监理组设置道路、结构、路面、合同、测量、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旁站、试验、测量)和后勤服务人员。

第六条:承包人必须设置项目经理部。项目部要制定对项目建设有利的管理办法和岗位职责,各级管理部门所配备的工作人员应具有与其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能力。项目部人员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工程师、计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测量工程师、桥梁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地质工程师、财务负责人、材料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本合同段进行全面的施工管理。按照合同条款要求配备试验检测设备,建立健全质量、进度、环保、安全、保通、物资、财务、宣传等管理制度。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

第七条: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指挥部的各级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要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强化全员工程质量意识,对工程质量管理要“多管、多查、多看、严处理”。

第八条:工程质量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季度、月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实行“指挥部管理、社会监督”的双向质量监管方式,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目的。

第九条:项目经理部建立以项目总工程师为主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体系,配备符合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试验检测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及考核办法。加大奖罚力度,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

第十条:监理单位建立以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为主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合同文件的要求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管理水平高、生活作风好”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以工程质量为核心,加强现场旁站、抽检、试验、测量,特别是关键工程、隐蔽工程的监理力度,确保任何一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达到规范及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指挥部建立指挥长领导下的管段工程师负责制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指挥部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入工地现场,对工程质量勤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处理、解决工程质量问题,严把工程质量关,使工程质量处于全方位的控制之中。

第十二条:工地现场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监理、指挥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减少损失,防止事态扩大,在征得指挥部同意后对现场进行妥善处理,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责任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工程进度管理

第十三条:为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进度得到有效控制,使工程建设全面、均衡、有序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四方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确保龙岗油气田公路工程建设在总工期内完成。

第十四条:在开工之前承包人应认真研究合同文件,组织现场调查,结合本合同段的地质、水文、气候、施工干扰、沿线社会关系和自然客观条件。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施工不利因素。按照合同工期的时间要求编制可行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和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依据总工期要求,指挥部对总体目标进行分解、制定阶段目标。承包人对指挥部下达的工程进度计划要进行细化分解,抓住重点、关键控制性工程,层层落实,合理调配人员、机械、资金,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目标的实现。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要对承包人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核实、分析,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评估。如施工单位进度滞后,应立即通知其进行施工调整,分析原因,并帮助承包人出谋划策,及时将拖延工程完成。同时要将拖欠的工程数量、施工单位的补救措施、整改意见及时上报指挥部。

第十七条:指挥部各级、各部门的人员要深入工地检查进度情况。以各种形式协调解决

施工单位遇到的问题、困难,为加快工程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第十八条:指挥部应建立健全进度目标考核、奖惩制度,确保进度计划目标的实现。

第五章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

第十九条:工程计量与支付应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按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符合规定”的原则。质量不合格不予计量;数量不属实不予计量;资料不齐全不予计量;手续不完善不予计量;审核签字不通过不予计量。监理人员、指挥部工程管理人员应本着对国家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严格控制、严格管理,各部门认真把好工程数量审核关,严格控制工程费用,最大限度地节约投资。

第二十条:承包人应以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的资料为依据进行工程计量。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批准的变更设计及有关文件、监理记录、监理测量数据等资料认真核对,按规定签证工程计量报表。指挥部有关人员应对工程计量支付报表认真复核,确认计量程序符合要求、检查资料完整齐全、计算结果准确后才能签字认可。如果对某项工程数量有疑问,应到现场核实查证后再签认。

第二十一条:承包人计量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每一项数量进行核对,绝不允许“多报、重报、虚报、预报”,监理工程师不得签证虚假工作量。

第二十二条:指挥部、监理组、承包人应分别建立工程量台帐,相互核对、签认,作为计量支付的基础,以后每月重新核对一次台帐,对设计补充、变更数量等纳入新台帐。

第二十三条:建立计量支付时限报审制度。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计量报表,指挥部、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申报的计量与支付报表应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审核,使承包人尽快得到施工资金。承包人得到工程支付资金后,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施工需要的资金正常运转,严禁挪用工程建设资金。项目部上缴主管部门的管理费应逐月按规定比例上缴,不能一次提取,上缴额度应报指挥部同意,并及时支付有关人员应得的费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确保施工人员基本生活费、工程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严禁克扣工程款,特别是民工款。

第二十四条:承包人建设资金的开户银行、帐户、帐号必须报指挥部。指挥部将与开户银行达成协议,定期跟踪承包人资金使用情况,一旦发现承包人将指挥部支付的工程资金挪用于本工程建设范围外的用途,指挥部将按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指挥部、承包人、监理单位应建立明确的计量支付和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确保计量准确、支付及时、资金使用合理。对违规操作者,要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工程变更管理

第二十六条:指挥部、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节约投资的前提下,可根据设计图纸、实际地形、水文资料、地质资料、工程安全等实际情况提出变更意见,由指挥部、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承包人四方现场研究决定是否变更。并汇签现场会议纪要,明确变更方案,由承包人依据现场会议纪要及变更申报时限作出变更设计资料逐级上报审批。

第二十七条:根据勘测设计合同文件规定,设计单位必须派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设计单位要对设计负责到底。勘察设计单位对所承担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必须认真做好设计的后续服务、及时做好各阶段的技术交流工作。派往工地的设计代表要与指挥部、监理组及施工

单位密切配合,主动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不能拖延。如设计单位所派设计代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以致影响工程施工,指挥部将按勘测设计合同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指挥部鼓励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指挥部工程技术人员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节约投资的前提下对工程提出优化设计方案。对批准实施的优化设计参与单位和人员,按节约投资的10%给予奖励。

第二十九条:在变更设计中,对新增工程项目的单价,原则上套用本合同类似工程项目的中标单价,确实不能套用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编制上报。指挥部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审批,并以指挥部最终审定的单价为准。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指挥部要指定专人管理变更设计资料,对变更设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对变更批复数量及时列入工程数量台帐。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进行施工,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进行监督。如承包人未按变更设计图表进行施工,发现少做多报,指挥部将按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第七章监理管理

第三十二条: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监理的各项方针、法规、合同条款以及指挥部各项管理办法和规定。坚持事实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发扬艰苦奋斗,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自觉规范监理行为,维护监理人员的良好形象,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员必须独立公正的开展监理工作,不准介绍家属亲友到自己监理路段承包工程;不准与承包人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不准损害指挥部利益;不准刁难施工单位;不准接受施工单位、包工头、民工的宴请;不准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要带头执行“六不准”,管理好所有监理人员。指挥部对监理人员进行经常性业务考核,进行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考察,对工作不称职的监理人员限期辞退;对有违纪行为的监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监理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四条:监理人员应按照《×××公路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开展监理工作。严格执行监理程序,以工程质量管理为核心,对每道工序进行严格检验把关,对重要工序的工程质量要进行旁站监理,加大监理力度。必须严把工序检验签证关,上道工序工程质量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三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工程数量进行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地按规定签认工程数量,有效控制工程费用。对工程质量检验和工程数量的核实签证,要及时进行办理,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第三十六条: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计量、道路、结构、测量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按合同文件的承诺及要求进场,未经指挥部批准不得更换。

第三十七条:监理人员不忠于职守,放松管理而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违规计量,给指挥部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监理单位应赔偿损失外,对违反规定的监理人员,监理单位应按规定上报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试验检测管理

第三十八条:指挥部设置中心试验室,并配备足够的试验检测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数据控制和检验测定。并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进行平行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的标准试验参数和指标。

驻地监理设置工地试验室,配备常用试验检测仪器,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接技术规范、合同文件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检查的基础上,按30%以上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并审查承包人的试验检测资料。

第三十九条:各级试验人员应严格按照试验检测规程进行操作,工作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对提交的试验结果负责。发现试验结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如因试验操作不认真导致试验结果错误,造成工程质量管理决策失误或发生损失,要追究试验人员的责任。对故意做虚假资料的试验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条:监理人员要加大平行抽检试验和现场检测力度,检测结果达不到规定值时,必须立即进行分析研究,并向上级部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监理单位对分项工程各项指标的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标准规定,并定期向指挥部报送试验检测情况。

第四十一条:项目部、各级领导和工程管理人员要支持试验检测人员的工作,凡是试验检测人员提供的正确的试验结果都必须予以承认,并对试验结果证明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坚决进行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进行处理,直至重新检测达到合格为止。

第四十二条:指挥部试验人员在完成规定的试验项目之后,要积极主动的深入工地现场,了解工程质量状况,对工程材料、半成品及各项施工质量控制指标进行取样试验和随机抽捡,对试验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指挥部报送试验检测分析报告,为工程技术质量管理部门提供可靠的试验检测数据,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各种试验记录、报告、资料,按合同段分别进行整理建档,妥善保管。

第九章资料管理

第四十三条:所有参建的各单位、各部门都应指定专人管理资料。保证技术文件资料、合同协议文件资料、质量文件资料、计量文件资料等及以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为主体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完整齐全。具体收集、归纳、整理按《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四条: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实行档案管理责任制,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第四十五条:指挥部平时要收集整理各种资料,包括来往文件、报告、批复、合同、协议、证明等,图文、影像材料,需纳入竣工资料进行整理、成册的有关资料应提交相关部门装订。不需纳入竣工资料的,由各部门单独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第四十六条:承包人、监理组应即时对完成的工程资料及时进行清理、分类、建档。待工程完工后,将各项资料图表按规定装订成册,提交有关部门。

第四十七条:竣工资料除签署意见及签名外其余全部实行微机化,不得使用手写体。签证的原始记录必须完整的整理保存,以备查验。

第十章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

第四十八条: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九条:指挥部、承包人分别设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领导小组。由指挥长(或分管的付指挥长)、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工程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地方协调人员为组员,负责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管理工作。

第五十条: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要树立环保意识。在施工期间要防止水土流失、江河污染、大气污染、掩埋农田及沟渠和水利设施,防止扬尘和噪声,保护绿色植被,尽量减小施工对环境的破坏,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第五十一条: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建设环境与水土保持管理实施办法》。违反规定施工,对环境造成损害,指挥部将按规定给予违约金处罚。发生第三方索赔费用的,由承包人全部负责。

第十一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十二条:指挥部、监理、承包单位分别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

第五十三条: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正确理解安全生产与工程质量、经济效益的关系,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把安全生产视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同等重要的大事来抓。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多宣传教育,多检查防范,排除安全隐患。以“别人的安全就是我的安全”的紧迫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五十四条: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签订安全责任书、不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参与工程建设。

对深基坑、高边坡、桥梁、崩塌、岩堆、危岩、泥石流地段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施工措施和方案,并向现场施工人员交待清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对施工机械、车辆、设备要严格管理,机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五十五条: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等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以及《×××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对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只有规定不见行动,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松懈,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承包人经济处罚。施工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上报,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处理。承包人施工造成的第三方损失,由承包人自负。包括电力、通信、水利、房屋损坏,以及人畜伤亡、山林火灾等。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征地拆迁协调管理

第五十六条:指挥部成立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一名副指挥长担任,组员由指挥部相关部门人员、施工单位征地拆迁负责人组成。由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协助地方政府搞好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第五十七条:征地拆迁协调人员应熟悉国家、省、县有关公路建设征地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沿线干部群众做深入细致、耐心的宣传动员工作,减小征地拆迁阻力。加强与沿线政府的沟通与联系,积极争取沿线各级地方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第五十八条:征地拆迁人员应严格掌握好补偿标准,本着精打细算的原则,在操作中做

到数量如实、测量准确、补偿标准统一、合同协议完整、补偿金发放合法、财务手续齐全。

第五十九条:征地拆迁内容包括:公路正线(合联络线和立交区)建设用地;高速公路营运需要设计的收费站点、监控、急救中心、管理机构和沿线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设计变更、完善、地质变化产生的新增建设用地;修建水麻高速公路建设施工进场便道建设用地;公路建设占用各类土、砂、石料场、取土、弃土场、堆料场、拌和场用地;临时用地和水毁、滑坡坍塌等造成新增用地;正常施工引起的边坡坍塌扩大的用地等。

第十三章道路保通

第六十条:为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减少干扰,指挥部成立安全保通组,负责组织、协调施工路段的保通工作。

第六十一条:保通部门要与沿线交警部门积极配合,争取交警部门对保通工作的支持。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报告交警部门到现场进行处理。

第六十二条:承包人要在施工路段设置规范、醒目的交通安全标志。危险、阻车路段要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安排保通值班人员,配备通信工具,控制和疏导车辆。

第六十三条:施工单位要与指挥部保通人员密切配合,服从保通人员的安排,搞好本合同段内原有公路的保通工作。如保通工作组织不当、管理不力造成较长时间的阻车,影响工程施工、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要追究承包人的责任,并视情况进行处罚。

第十四章宣传报道

第六十四条:指挥部、项目部要有专人负责工程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对工程建设情况及工程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激发广大工程建设者的工作热情,让社会了解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争取社会的理解与支持,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六十五条:施工单位邀请新闻记者到工地采访报道,必须先报请指挥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访报道的内容也必须报请指挥部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发表。各施工单位的发言人必须是主要领导或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并对此负责。涉及工程建设机密的资料不得宣传报道。

第六十六条:严格审阅制度。普通采访和专题报道须经被采访人同意,并经被采访单位领导审阅同意。重要采访和专题报道须经被采访单位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否则,因报道失误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第十五章工程质量巡查管理

第六十七条:指挥部成立以工程组人员为主的巡查组。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进行稽查,督促承包人、监理人员履行国家有关公路修建的法律、法规、合同条款以及指挥部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第六十八条:巡查人员必须定期、不定期的对工地进行巡回检查,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巡查管理实施办法》,对查到的问题按规定彻底处理,对质量好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质量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第六十九条:巡查人员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按照规定处理问题。不准感情用事,

乱讲乱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六章重大技术方案评审

第七十条:重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重要结构、关键部位的施工技术方案,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用须进行评审后方能实施。

第七十三条:评审组对方案做出的评审意见和批准,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合同所负的责任。

第十六章廉政建设

第七十一条:项目法人(指挥长)分别与承包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监理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订《×××公路工程建设廉政合同》,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四川省仪陇县龙岗油气田高速公路建设廉政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搞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防止干部职工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第七十二条:领导干部要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对全体干部职工做好廉政教育,在全体干部职工队伍中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政为民、一心为公、清正廉洁的意识。培养一批政治清廉、业务过硬、工作踏实、作风正派的干部职工队伍。

第七十三条:指挥部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并设置“廉政信箱”和举报电话,欢迎人民群众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如实举报和监督。指挥部对有违纪行为的干部职工将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章指挥部内部管理

第七十四条:指挥部根据工作业务制定各部门相应的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办法和措施,在指挥部内部执行。指挥部要体现“制度管理人、职责管理事、效益管分配、成绩管升降”的原则,打破平均主义的观念,爱岗尽职、各尽其责。

第七十五条: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要发扬“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科学高效、廉洁奉献”的精神,严格管理,加强服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十七章附则

第七十六条:指挥部根据工程实际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完善和补充。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

法规名称:《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 通运输部令2015年 第24号 所属分类:规章 发文单位: 交通运输部发文时间:2015-12-08 录入单位:公路局录入时间:2016-01-11 附件: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日经第2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5年12月8日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公路施工项目管理的创新

公路施工项目管理的创新 1、项目管理创新的含义以及其内容特点 (1)什么是创新,创新也叫创造,创造是个体根据一定的目的和任务,运用一切已知的条件,产生出新颖、有价值的成果(精神的、社会的、物质的)的认知和行为活动。按照管理大师熊彼特的理论,创新论文是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包括 5 个方面内容:①引进一种新产品;②采用新的生产方式;③开辟新的市场;④开辟和利用新的原材料;⑤采用新的组织形式,其实还应包括观念和思维的创新,这是最重要的。 (2)创新的分类。提起创新,人们往往联想到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其实创 新种类远不止这些,创新主要有以下七种:①思维创新;②产品(服务)创新;③技 术新;④组织与制度创新;⑤管理创新;⑥营销创新;⑦文化创新。 (3)什么是管理创新。管理创新有三种互有联系的含义。一是管理的创新;二是对创新活动的管理;三是创新型管理。创论文新型管理不同于守旧型管理,它把创新体现在管理过程中,而且要求整个组织和成员是创新型的。总之,公路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创新,必须通过观念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经营创新来实现。观念创新是前提条件,制度创新是决定因素,技术创新是时代要求,经营创新是最终目标。 2 、项目管理创新的重要性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现在我们更应十论文分重视创新,要 树立全民族的创新 意识,建立国家的创新体系,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把科技进步和创新放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 未来知识经济的核心是创新。今后一个企业的发展,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不仅仅取决于资金、资源,更重要的是拥有知识,但这个知识不是原有的,而是创新的知识———不断创造、提高、改善、升论文华的知识。因此,在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过程中,企业的创新力度要不断加强、提高。这里包括一是人力、物力、财力;二是创新的形式 要多样化;三是创新的步伐要加快。以上三点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总之,当代企业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处于主动,立于不败之地,许多企业之所以往往失败,就是因为他们不重视管理创新,总是吃“老本” ,依靠自己守旧型管理不放。 3 、公路施工企业如何进行项目管理创新 3.1 观念创新是项目管理创新的前提条件 未来的企业将要实行 3 个转变。一是从追求政绩的“乌纱帽”转变为承担盈亏责任的自我管理。因为未来的企业需要职业化论文的企业家,而不是官员型的企业家,企业家的命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S223石镇线古县至江口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为确保S223石镇线古县至江口段公路改建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障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安全,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以及《S223古县至江口段公路改建工程监理合同》有关精神,结合S223石镇线古县至江口段公路改建工程的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凡从事江西S223石镇线古县至江口段公路改建工程活动(包括各合同段的主体工程、附属工程、临时工程以及相关的货物器材储运和装卸、勘测作业、监理作业等)的单位、个人应遵守本办法。 三、本项目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体制。项目办负责全线安全的监督指导,具体监督总监办履行安全职责;总监办受项目办委托,具体负责全线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和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管;施工单位全面承担并履行承包项目的安全职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和交通基本建设安全主管部门,依法对项目实行安全监管。 四、安全生产是整个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全体建设者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服从安全管理,严守安全规章,做到安全生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五、本工程征地红线内施工现场实行安全联防治理,对于施工的特殊环节、重要部位以及隧道、大桥等施工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凡与土木工程建设项目无合同关系的单位和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六、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安全管理目标是: 1、杜绝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 2、无重大责任事故;

3、无重大安全隐患; 4、人员因施工负伤率小于3‰,重伤率小于0.5‰(施工单位职工、民工); 5、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 6、无刑事案件发生。 第二章安全管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02年6月29日)。 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2007年3月)。 五、《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第302号2007年4月21日)。 六、《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5]第1号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7第1号]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八、《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水运工程) 九、其它国家和地方安全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 十、业主与监理单位签定的监理服务合同文件(含各补充文件)。 十一、业主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文件(含各补充文件)。 十二、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含业主、监理与施工单位的有关会议纪要、下发的指导性文件、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工作指令)等。 第三章安全职责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汉公司)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投资效益,实现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国家、部、省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结合宝汉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宝汉公司负责所有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与协调;由宝汉公司组建的项目管理单位是宝汉公司派出机构,代表宝汉公司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 第三条项目管理的目标: 1、强化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 2、均衡组织生产,确保建设工期; 3、严格控制概算,降低建设成本; 4、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 5、优化设计方案,强化生态环保; 6、协调征地拆迁,保障建设环境;

7、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8、加强项目监督,抓好廉政建设。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宝汉公司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订宝汉公司有关公路建设管理的制度、办法; 2、提出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 3、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申报工作; 4、筹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办理项目开工、质量监督等有关手续; 5、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6、负责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的宏观管理。下达各建设项目的进度目标任务,对各项目进度完成实施考核;组织对各项目的定期、不定期质量检查和评比;对项目的投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宝汉公司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核报批工作; 8、负责管理、协调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重大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推进现代工程管理,提高公路建设项目专业化管理水平,根据《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建定义】本办法所称代建,是指专业化的项目管理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受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委托,承担项目建设管理及相关工作的一种建设管理模式。 第三条【代建要求】项目法人缺乏相应的建设管理能力时,应按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代建单位组织建设项目的实施,依法承担项目质量、安全、投资及工期等管理责任。 第四条【阶段划分】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工作可以从施工阶段开始,也可以从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 第五条【基本原则】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应当遵循“择优选择,责权一致,界面清晰,目标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市场管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

加强代建市场管理和信用管理,将代建单位和代建管理人员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促进代建市场健康发展。 第二章代建单位选择 第七条【代建单位条件】代建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健全的管理制度; (二)承担过5个以上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独立桥梁、隧道工程的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 (三)拥有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四)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000万元,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少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40%。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细化代建单位条件。鼓励符合代建条件的公路建设管理单位及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勘察设计企业进入代建市场,开展代建工作。 第八条【代建现场管理人员条件】代建单位派驻工程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应当满足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拟任代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在代建单位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至少

高速公路项目 工程管理办法

xxxx高速公路 工程管理办法 Xxx Xxxx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 第三章工程进度和现场管理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六章工程变更管理 第七章工程奖励与惩罚 第八章其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xx省xxxx公路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工程质量达到xx省优质工程,投资控制在概算之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xxxx公路工程招标文件,结合xxxx公路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目标 工期目标:24个月,阶段目标按合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质量目标:确保xx省优质工程,争创部级优质工程。 第三条为了更好地服务施工和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的项目管理,业主将对工地实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协助承包商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工程监督检查实行检查、巡查制度,对存在问题的承包商和监理单位发出《工程管理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提出处罚意见。 第四条参加xxxx公路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包括分包商)、监理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和个人均须遵照本办法。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 第一节质量管理依据 第五条 xxxx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部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

——2004)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JTG F80/2——2004)进行检查评定,特殊部位按业主制定的标准执行。 工程竣工后要按照交通部规定的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组织验收,缺陷责任期满,将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终验。 第二节质量目标责任制 第六条 xxxx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各总承包项目经理是本总承包段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各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监理标段的质量监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承包商、监理单位内部要逐级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 第七条根据xxxx公路工程质量目标,承包商在安排工程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确定施工项目的质量目标,监理单位必须按质量目标进行质量管理控制。 第三节质量管理措施 第八条 xxxx公路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实行“承包商自检、社会监理、业主监管、政府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九条为加强对主要原材料进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承包商应对主要材料厂家的质量、信誉等方面进行考察,将质量稳定、信誉好的供应商作为合格分供方。 第十条业主、监理单位、承包商必须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

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管理实施细则

S223石镇线古县至江口公路改建项目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S223石镇线古县至江口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治理办公室

项目建设治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S223石镇线古县至江口公路改建工程建设施工治理,进一步增强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施工意识,依照《吉安市公路局公路工程建设治理方法》及标准化治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S223永丰古县至江口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设治理实施细则: 一、差不多要求: (一)、日常工作 1.项目经理部要通过大力加强宣传工作,增强职工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工作热情。 2.项目经理部应设立如质量举报电话牌、标准化工地建设监督牌等,主动同意社会各界的监督。 3.所有施工人员均应佩戴上岗证上岗。上岗证应由项目办规定统一样式,或统一制作。 4.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律要求戴安全帽,治理人员、工

人、特种工应带不同颜色安全帽;高空作业等施工人员应按规定配备相应防护装备。 5.施工人员应文明驾驶、文明作业。特种作业工人应持证上岗,杜绝“三违”现象。 (二)、外业治理 1.场地布置 1)应合理选择预制(拌和)场设置地点;预制(拌和)场占地面积应满足施工需要;材料堆放区、拌和区、作业区、模板、钢筋制作区应分开或隔离;场内要紧作业区、堆放区及场内道路应作硬化处理。 2.原材料堆放和治理 1)按原材料质量治理要求,检验合格材料与未检验材料分不堆放,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预制(拌和)场地内不同规格砂石材料要严格分档、隔离堆放,严禁混堆。 2)钢筋、水泥等主材不能露天存放,并架空堆放。

3)施工标牌要结合监理规程有关原材料及混合料报验制度的规定,在材料堆放处设立原材料品名牌及报验牌,在拌和设备前设混合料配合比标牌,并严格按施工配合比施工。 4)原材料报验牌上应注明材料品名、规格、产地、抽检时刻、合格率、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使用等内容。 (三)、.路基工程 1)路基填筑必须挂线打格施工,确保填筑质量。路基外观做到表面平坦、排水畅通、边线顺直、边坡顺适,并应修建边坡临时急流槽及排水沟;路基挖方应坡面平坦。 2)修建挡墙、边沟所用的块、片石及砂石材料堆放整齐,严禁在已施工的路面堆放、解小及拌和砂浆。 3)弃方应整齐堆放在指定的弃方场地,四周要修建必要的挡墙及排水沟,弃方边坡应按水保方案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四)、施工安全治理 1、承包人应设置安全机构,项目经理部及各工区应配备专职

公路工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路改建工程概况及项目管理办法概要 第二章××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项目管理一××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二××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能 三人员组成与分工 四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章名词解释及管理依据 第四章设计审查配合工作 第五章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 第六章质量管理 第七章工程进度管理 第八章工程(计量)支付管理 第九章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章工程交工验收管理 第十一章监理管理

第一章××路改建工程概况及项目管理办法概要 (一)工程概况: ××路改建工程项目位于燕山山脉东南边缘与华北平原交接地带的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和王平镇境内,属中低山地貌。区内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山脉走向大致呈北东西南走向。区内平均海拔约500米,最低点王平村永定河各地带海拔约180米,全线最高点十字道海拔约772米。区内植被茂密,属中低山地貌,表层岩体为中等风化至强风化,属I、II类的坚硬岩和次坚硬岩,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中硬型较稳定场地。年平均气温11~12摄氏度,一月平均气温-3~-5摄氏度,七月平均气温16~18摄氏度。年平均降水量820毫米。7~9月为雨季,雨季降水量占全年的80%左右。11月至次年4月为冰冻期,最大冻深线为0.85米。 ××公路改建工程是连接国道108线与国道109线的一条重要的三级县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40Km/h。路线为越岭线,相对高差550米,路线主要控制点为起点南辛房,阳坡园、十字道、丰沙铁路立交桥和止点王平村,路线全长26.614公里。其主要工程量为挖土石方78.3万立方米,填方34.5万立方米,防护工程5.67万立方米,排水工程2.38万立方米/3620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21.03万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0.36万立方米。工程投资概算9539.37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358.37万元,计划工期2007年7月~2008年12月,共计十八个月。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6)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公开资格预审文件关键内容; (三)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四)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五)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告知未通过的依据和原因; (六)编制招标文件; (七)发售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八)需要时,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召开投标预备会;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完美版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日经第2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5年12月8日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1

国外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研究

国外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研究 【摘要】通过对外公路工程总承包的管理和施工经历,阐明对外承包工程应注意的问题,避免给国家和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关键词】招标;投标;业主;监理;属地化管理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我国很多工程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承包工程,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但是也有不少企业亏损严重。问题出在对所在国情况不了解,对技术标准、合同条款不研究,对市场考察不仔细,加上不适应国际承包工程的管理模式等原因造成的。以下是针对在马达加斯加公路工程管理和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在国外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方面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1 投标过程中的研究成果 1.1 认真理解招标文件 马达加斯加原是法属殖民地,官方语言为法语,马达加斯加公共工程部是业主,负责本国的道路规划,与财政部一起向其他国家争取经济支持和向世界各投资行贷款,并没有实质的权力。各世界组织和投资行会要求所在国成立一个独立机构来管理国外资金和大型工程项目,马达加斯加是大型工程项目管理署;其办公地点和工作职能与公共工程部分开,防止所在国把资金用挪用;其职责代表国家对国道进行大中修及改造,对设计、施工进行招投标,对开工的项目进行管理,对重大技术方案及变更进行审批,对监理和承包商的计量进行审批,对附加合同进行审批确定,对工程进行验收等;其一般会对每个项目派一名项目总工和一名总工助手。 监理单位也是通过业主的招投标确定的,代表业主在工地工作,根据合同条款监督承包商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严格控制资金和工程进度,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业主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目标。 1.2 深入研究标书中各项条款 1.2.1 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中初步设计方案和图纸 初步设计方案是业主雇用的技术咨询单位做的方案,对道路的技术标准,路基及路面结构,桥梁及构造物,防护工程等进行了初步设计,以此作为投标书的工程量清单。多数项目业主会在投标时请承包商提出备选方案,但是这必须你本身是第一标的情况下才能被采纳。 1.2.2 认真考察现场

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全)

目录 第一篇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施工阶段的技术管理 (2) 第二篇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4) 第一章对总监办、驻地办的技术管理 (4) 第二章对承包人的技术管理 (5) 第三章专项技术管理程序 (6) 第三篇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19) 第一章总则 (19) 第二章变更的种类 (20) 第三章变更的条件 (21) 第四章变更的管理 (22) 第五章变更程序 (23) 第六章变更的审批权限 (26) 第七章变更计量与变更支付 (27) 第八章附则 (28) 第四篇计量、计划合同管理 (30) 第一章岗位职责 (30) 第二章计量管理办法 (31) 第三章计划统计管理办法 (34)

包头市希百线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处 项目执行管理办法 (试行稿) 在项目执行阶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控两管”及财务、文档、环境保护管理和交竣工验收等工作。为强化项目执行阶段的各项管理工作,保证该项目的管理体系高效运行,使希百线项目管理政令畅通、受控有序,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任务,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工程技术管理细则 1.1总则 1.1.1为加强工程技术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使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进度、质量达到预期目的,依据交通部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1.1.2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均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能胜任本职工作,做到岗位明确、职责清楚、责任落实。 1.1.3承包人必须设置技术管理部门,并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技术管理办法;总监办、驻地办必须设置所辖工程范围内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1.1.4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设计文件的管理,建立设计文件的收发登记制度。未经主管的同意,不得将设计单位图纸及电子文件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改(扩)建的国省道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鼓励公路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化分包,但必须依法进行。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规章制度,对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实施细则、分包专项类别以及相应的资格条件、统一的分包合同格式和劳务合作合同格式等。 第七条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管

理,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负责对分包的合同签订与履行、质量与安全管理、计量支付等活动监督检查,并建立台账,及时制止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

第八条除承包人设定的项目管理机构外,分包人也应当分别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第三章分包的条件 第九条承包人可以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分包人不得将承接的分包工程再进行分包。 第十条分包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三)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 (四)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 第十一条承包人对拟分包的专项工程及规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未列入投标文件的专项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但因工程变更增加了有特殊性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者涉及专利保护等的专项工程,且按规定无须再进行招标的,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分包。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及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及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603-47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及措施 (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管理,是施工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安全生产,更好的提高我标段经济效益,共同至力于公司发展,为此,安全措施必须进一步规范管理。工程建设的关键:“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与“质量第一”是并存的,安全是为了质量服务,质量亦需以安全做保证,安全也是质量的特点之一,抓住质量与安全这两个环节,工程施工就能顺利进行,就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自觉地重视安全生产,树立良好市场信誉和公司对外形象。 一、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质量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管办 二〇一七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节概述 (1) 第二节本工程的质量目标 (1) 第三节质量管理的原则 (1) 第四节质量控制依据 (1)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 (2) 第一节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 (2) 第二节项目组织机构框图 (2) 第三节总监办职责 (3) 第四节驻地办职责 (3) 第五节施工企业职责 (3) 第三章施工质量管理 (4) 第一节质保体系的运行与管理 (4) 第二节施工各阶段质量控制要点 (6) 第一条施工准备阶段 (6) 第二条施工阶段 (7) 第三条验收阶段 (8)

第三节质量控制的方法 (9) 第一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自检系统 (9) 第二条质量控制计划的编制 (10) 第三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履约能力核查和日常管理 (10) 第四条施工技术交底 (10) 第五条开工报告的审查 (11) 第六条首件施工管理 (11) 第七条工地巡视检查 (11) 第八条关键工序全过程监理 (11) 第九条监理指令的执行 (11) 第十条联合检查 (12) 第十一条档案资料管理 (12) 第十二条风险管理 (12) 第十三条信息化质量管控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概述 为做好改扩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创建一流建设项目,打造品质工程,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根据《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改扩建工程监理招标文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补充技术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二节本工程的质量目标 构造物混凝土外观良好,主要分项工程质量评分95分以上,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交(竣)工资料全面、及时、真实、准确,合同段交工验收达到一次合格;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避免一般质量事故和主要质量通病;合同段工程质量竣工评分达到90分以上,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第三节质量管理的原则 体系健全、机制运转顺畅、程序规范、重点突出、检查到位。 第四节质量控制依据 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和现行的国家、部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承包合同、监理服务合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2004)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标准》、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会议纪要及高速公路

公路工程改造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1.1 工程概况 ######东起江苏省丰县,西至菏泽市东明县,是省际交通的重要通道。大田集至定陶段是丰东线菏泽境内的一部分,现为二级公路,该路段修建时间较早,路面窄且病害严重,已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交通运输需求,成为制约丰东线菏泽境内通行的交通瓶颈。因此,该项目改建势在必行,通过加宽路面,改善通行条件,将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和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是适应交通量快速增长,完善公路交通网络布局的一项重要工程。 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第二驻地办承担第三、四、六合同段的监理任务。其中第三合同段包含K111+850.9~K132+372.5段内的临时工程、路面工程、绿化工程,一般路段路基宽度采用15.0m,路面宽度采用13.5m,定陶县黄店段及德商高速分离立交处路基宽度采用23.5m,路面宽度采用22m,定陶县东王店路基宽度采用16.5m,路面宽度采用15m,定陶城区段路基宽度采用19.5m,路面宽度采用18m;第四合同段包含K144+937.2~K150+668.4段内的临时工程、路面工程,路基宽度采用23.5m,路面宽度采用22.0m;第六合同段为全线交通工程,包含标志、标线、轮廓标、道口标柱和示警桩。 三合同段路面结构层类型为:加宽及新建路面表面层采用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0),下面层采用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基层采用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二灰土;补强路段基层采用水泥稳定碎石;罩面路段面层采用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0)。 四合同段路面结构层类型为:加宽及新建路面面层采用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基层采用大粒径透水性沥青混合料(LSPM-25)和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二灰土;补强部分面层采用采用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

公路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办法剖析

公路工程现场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xx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坚持标准、明确责任、服务现场、奖优罚劣,确保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交通部及四川省有关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依据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文件、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及本办法之规定进行。 第三条:公路建设工程的现场管理严格坚持工程技术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1.技术管理制度包括:岗位技术责任制、技术交底制、测量双检制、交接桩签认制、设计图纸审查制、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工程变更管理制、开工报告制、工程材料检验制、计量审批制、工程质量责任制、综合管理检查制。 2.工作制度包括:坚持一项记录(日志本随身带,记载工程事项);严守两条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搞好三方面的协调(单位内部各业务部门的协调和参建各方的内部协调及与乡镇政府和群众之间的外部协调);完善四项图纸(工

程设计图、质量管理体系图、施工组织进度图和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建立健全五个台帐(工程进度台帐、工程变更台帐、计量台帐、合同管理台帐、工程安全控量及其它大事记台帐);坚持六项检查(驻地建设及人员、机械设备的检查、施工资料的检查、施工现场的检查、进场工程材料的检查、监理工作的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合同及协议的检查、廉政建设的检查)。

第二章开工准备 第四条:中标监理单位按投标书承诺的人员和设备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中心试验室,保证工程监理的需要(进场人员必须携带监理证、监理培训证、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供检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监理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统一全线监理制度和监理程序。 第五条:中标监理单位熟悉合同文件,督促承包人现场复查和施工环境的调查,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资金流动计划和说明,审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检查承包人进场的人员、机械和设备,验收承包人的恢复定线和复测的地面高度及承包人的占用施工场地等,主持检查验收承包人开工前后的各项准备工作,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宣布开工令。 第六条:中选施工单位按投标书承诺的人员、机械和设备保证按期进场,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机构和工地实验室,按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2020)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20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现将《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20年5月27日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推进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规范公路工程标准管理,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路工程技术进步和创新,提升技术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发展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工程建设标准是指以科学、技术和工程实践经验为基础,对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提出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涉及工程质量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技术要求; (二)材料性能、构造物几何尺寸等统一的技术指标; (三)重要的试验、检验、评定、信息技术标准; (四)保障公路网安全运行的统一技术标准; (五)行业需要统一控制的其他公路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按照职责依法管理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制定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公路工程建设行业规范、细则、规程、手册、指南、标准图等推荐性标准,引领行业技术进步和高质量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鼓励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进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外文翻译和出版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制定双边、多边国家互认的国际通用标准,推进国内外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转化和运用。 第七条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地形地质等特殊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在特定行政区域内提出统一的公路工程技术要求,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编制地方标准。 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公路工程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公路工程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第二章标准制定 第八条交通运输部根据行业发展、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化实际需要、社会资源及行业经济状况,制定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体系,根据社会经济和工程技术发展及时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公路工程建设标准按照国家有关编号规则进行编号。 第九条按照国家财务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等规定及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立项程序要求,有关单位可提出标准项目立项申请。经专家评审和交通运输部审核等程序,确定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项目年度计划。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实行主编单位负责制。年度计划下达后,主编单位组织编写组承担相关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制修订工作按照编制大纲、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等阶段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编制大纲、送审稿的审查由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由主审专家等组成的专家组或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技术委员会承担具体审查工作。征求意见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组织。报批稿由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发布。 第十二条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制修订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遵循安全可靠、耐久适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和经济合理的原则,适应公路工程技术发展要求; (二)公路工程建设标准涉及的关键技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和测试验证; (三)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等科技创新成果,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智慧公路等先进技术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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