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恢复农业生产加强农产品稳产保供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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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稳定恢复粮食生产的几点要求和建议

关于稳定恢复粮食生产的几点要求和建议

关于稳定恢复粮食生产的几点要求和建议
要保证粮食生产的稳定恢复,以下是几点要求和建议:
1. 加强土壤保护:确保土壤的肥力和健康,加强农田水土保持和土壤修复工作,减少土地退化和水土流失的风险。

2. 推广优质种子:选取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高产优质种子进行推广,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

3. 加强灌溉系统建设:改善农田灌溉设施,提高灌溉效率,确保农田的水源供应和节约用水。

4. 加强农业技术支持:提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方法,包括合理施肥、测土配方施肥、精准农业等,提高作物抗病虫害能力,增加产量。

5. 加强农业保险服务: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制度,为农民提供农业保险服务,降低农业风险,保障农民的利益。

6. 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对农业科技研究和创新的投入,培育新品种和新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7. 加强市场监管与扶持:建立健全的农产品市场监管机制,防止价格波动过大,同时加大对农产品的收购和销售扶持力度,确保农民的收入。

8. 多元农业经营模式: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模式,包括农业产业化、农旅结合、农村电商等,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效益。

9. 保障农民权益:加强农民的权益保护,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10. 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确保稳定恢复粮食生产的长效性和可持续性。

科学复养稳产保供——非洲猪瘟防控与生猪稳产保供高级研讨会在郑州顺利召开

科学复养稳产保供——非洲猪瘟防控与生猪稳产保供高级研讨会在郑州顺利召开

科学复养稳产保供——非洲猪瘟防控与生猪稳产保供高级研讨会在郑州顺利召开《中国猪业》编辑部【期刊名称】《《中国猪业》》【年(卷),期】2019(014)007【总页数】6页(P11-16)【作者】《中国猪业》编辑部【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近期,受非洲猪瘟疫情冲击和“猪周期”下行的叠加影响,我国生猪市场出现了大幅波动。

为稳定恢复生猪生产、着力保障市场供给,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和部分省份最近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措施,从中央到地方,生猪稳产保供、产业转型升级的大幕正在全面铺开。

为及时解读国家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有关政策,交流行业非洲猪瘟防控及科学复养经验措施,强化养殖企业生物安全防控体系,确保生猪稳产保供顺利落实,2019年10月18日,由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管理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河南省畜牧兽医学会联合主办,河南省生猪产业技术体系协办,《中国猪业》编辑部承办,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了非洲猪瘟防控与生猪稳产保供高级研讨会暨首届(2019)中国猪产业发展大会。

会议聚焦“科学复养,稳产保供,转型升级”主题,通过搭建政府、学(协)会、企业、科研院所多方沟通交流协作平台,聚智聚力、共商共谋非洲猪瘟防控及生猪复养政策、技术与产业实践,以期为全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可示范、可推广的经验。

▲中国工程院院士、河南农业大学校长张改平▲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河南省畜牧局局长、党组书记王承启▲全国畜牧总站副站长杨劲松▲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管理局副局长熊明民中国工程院院士、河南农业大学校长张改平,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河南省畜牧局局长、党组书记王承启,全国畜牧总站副站长杨劲松,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监测信息处副处长张富,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管理局副局长熊明民,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刘继芳,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党委书记孙研,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副所长李建喜,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处处长田云峰等领导出席开幕式。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恢复农业生产加强农产品稳产保供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恢复农业生产加强农产品稳产保供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恢复农业生产加强农产品稳产保供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2.26•【字号】•【施行日期】2020.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恢复农业生产加强农产品稳产保供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春季农业生产的总体部署,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8号)、《关于推动畜牧业规模养殖创新经营方式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20〕22号)要求,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面恢复我市农业生产,加强农产品稳产保供,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农业企业复工达产建立包括饲料、兽药、农药、肥料、种业、奶业、屠宰和包装等农业生产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的复工达产重点农业企业名单,实行“一对一”定点包保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市政府)二、保障交通运输畅通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运输成本,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

对持有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和交通运输部门制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 实行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不得违反规定设置障碍。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区、市政府)三、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多渠道发动企事业单位,帮助农业企业解决农产品积压问题。

组织农产品团体采购活动,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培育“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业态。

依托益农信息社等新型直销平台为社区居民直供农产品。

开辟进口农产品、食品绿色通道,随报随批。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40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40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40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6.17•【文号】农办议〔2024〕14号•【施行日期】2024.06.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40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农办议〔2024〕14号郑思敏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全方位培育涉农新质生产力、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建议收悉。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推进农业数智化,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聚集资源、细化措施,务实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不断提升农业信息化发展水平。

一是开展农民数字技能培训。

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建设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不断丰富在线学习功能,提高农民教育培训精准度和智能化水平。

二是建设农村信息基础设施。

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加快农村光纤宽带、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发展。

三是加快智慧农业发展。

持续推进智慧农业建设项目,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精准播种、变量施肥、精准饲喂、植保无人机等加快推广应用。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突破技术制约,强化典型引领,健全管理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

二、关于升级农业产业结构,强化产业融合,助力行业迭代升级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推进全链加工。

制定《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引导大型农业企业重心下沉,建设加工专用原料基地,着力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

二是发展多元业态。

持续实施休闲农业精品工程,认定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推介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村BA”、“村晚”等活动成为有影响力的乡村文化品牌。

三是培育知名品牌。

深入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分品类分年度培育一批产业优势领先、市场空间潜力大、文化底蕴深厚的农业品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2.05•【文号】发改经贸〔2024〕177号•【施行日期】2024.02.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24〕1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商品交易所,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钾盐钾肥行业分会、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化肥是粮食的“粮食”,春耕等重点时段化肥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是粮食稳产增产的重要保障。

2024年春耕即将全面启动,为做好全年特别是春耕期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稳定化肥生产各有关方面要提高认识,主动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稳定化肥生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省份”)要考虑化肥支农属性,在编制有序用电方案时,重点保障化肥生产用电;要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好2024年最低生产计划,支持符合要求的企业“能开尽开、应开尽开”;相关省份要积极推动相关化肥生产企业加快工艺改造,提升环保绩效等级,稳定生产经营。

二、加强原料保障鼓励煤炭供应企业参照电煤交易方式,向以煤为生产原料的化肥生产企业供应生产用煤;全国煤炭交易中心要支持化肥用煤中长期合同登记,并纳入国家诚信履约保障平台进行监管。

农业稳产保供情况汇报

农业稳产保供情况汇报

农业稳产保供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国农业稳产保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各项指标稳步提升,农业生产形势总体向好。

以下对农业稳产保供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农业生产总体稳定增长。

我国农业生产保持了总体平稳增长的态势,粮食、油料、棉花、糖料等主要农产品产量持续增加,农业生产总体保持了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

其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农产品质量提升,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不断完善,各项指标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再次,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裕稳定。

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和预警,积极推动农产品市场供应保障。

各地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裕,价格总体稳定,市场供应保持了稳定的态势。

同时,农业科技创新不断推进。

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农业科技创新不断取得新突破,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力支撑。

最后,农业生产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不断加强农业生产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生产保障能力。

农业生产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力支撑。

综上所述,我国农业稳产保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农业生产保障力度,推动农业生产稳定增长,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不断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农业生产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农业稳产保供目标,为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1.加强农业科技创新。

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和应用的支持力度,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竞争力。

2.优化农村产业发展布局。

加强农村特色产业和产业链培育,提升产业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收入增加。

3.建设现代农村基础设施。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农村交通、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活品质和生产条件。

4.加强乡村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

加大农村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推动农村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护好乡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5.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加强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的教育水平和生活质量。

6.扩大农业农村对外开放。

加强农业农村国际合作,引进先进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拓展农产品出口市场,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7.加强农村党建和农民组织建设。

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发挥农民组织在农村事务治理中的作用。

8.加大对农民的政策支持。

加强农民职业培训和创业扶持,提高农民技能水平和创业能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9.加强乡村振兴的组织和管理。

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战略协调机制和工作机构,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监督。

10.加强宣传和推动乡村振兴。

加强对乡村振兴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049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049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049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9.08•【文号】•【施行日期】2021.09.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049号建议的答复李小红、朱登云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产地基础设施建设赋能脱贫后时代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

经商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坚持创新发展的战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流通体系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把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来抓,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硬件和软件建设,发展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完善流通领域制度规范和标准。

201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指出,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2020年、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均对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提出了明确要求。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其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深入调查研究,出台系列文件,强化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二、关于坚持攻坚突破的举措和坚持多方共治的机制为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创新思路,分工协作,加大支持,全面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发展。

一是补齐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短板。

2020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万个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设了近500万吨仓容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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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恢复农业生产加强农产品稳产保供促进农业转
型升级的意见》政策解读
1、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恢复农业生产加强农产品稳产保供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什么意义?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春季农业生产的总体部署,严格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8号)、《关于推动畜牧业规模养殖创新经营方式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20〕22号)的工作要求,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重要农产品市场供应,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切实拉动农村消费,市政府出台了《意见》(青政办字〔2020〕14号)。

2、《意见》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意见》内容具体,措施务实,政策性强,将对实现全面恢复农业生产起到重要作用。

《意见》共包括复产复工、产销对接、冷链物流设施补贴、农产品调运补助、贴息贷款、信贷担保、税费减免、用地支持等12条方面的政策措施,对全面恢复农业生产加大支持力度。

3、对加快农业企业复工达产有什么措施?
将饲料、兽药、农药、肥料、种业、奶业、屠宰和包装等农业生产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列入复工达产重点农业企业名单,建立“一对一”定点
包保服务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4、在保障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交通运输上有什么支持措施?
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保障鲜活农产品免费通行。

对持有《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和交通运输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 实行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不得违反规定设置障碍。

5、在农产品产销对接上有什么措施?
组织农产品团体采购活动,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培育“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业态。

依托益农信息社等新型直销平台为社区居民直供农产品。

开辟进口农产品食品绿色通道,随报随批。

6、在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上有什么扶持政策?
支持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农产品全程冷链体系、供应链末端惠民网络建设,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项目2019年度实际投资额20%的补助。

对冷链物流监控设备及系统购置(改造)项目可全额支持。

7、在保障重点农产品调运上有什么扶持政策?
对参与政府组织的农产品调运任务的流通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支持,省内农产品物流成本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跨省调运的补助比例可提高至50%。

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8、在保障农业企业用工上有什么措施?
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

对有用工需求的农业企业,指导企业通过青岛就业网、青岛人才网等网络平台发布
岗位信息,发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用工对接。

对用工需求50人以上的企业,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招聘活动。

对达成用工意向的,协助企业与劳务输出地进行“点对点”人员输送。

9、在推进春季农业生产和畜禽规模养殖上有什么措施?
各级切块分配下达的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优先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恢复生产。

加强春季麦田管理,备足农资、机械,加强技术培训,推进春耕春播。

开展农资打假,推动科技下乡,引导农民群众做好春种茬口调整,适当增加露天蔬菜种植。

对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规模养殖设施设备应补尽补、敞开补贴。

支持畜牧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饲料企业上下游延伸、集团化经营。

10、在动物疫病防控上有什么措施?
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确保全市应免畜禽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率、畜禽免疫档案建档率、畜禽养殖等相关场所消毒率、监测覆盖率、畜禽及其产品调运证章报告持有率、无疫区外调运畜禽隔离检疫率、畜禽屠宰检疫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强化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11、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上有什么政策?
市财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固定资产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将生猪养殖场户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500头以上。

同一申报主体不重复享受同类补助政策。

对疫情期间新增担保业务, 减半收取担保费;对疫情期间新申请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财政在原贴息政策的基础上再提高1个百分点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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