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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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2024年拆迁规划

苏州2024年拆迁规划

苏州2024年拆迁规划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日益壮大,拆迁作为一种城市更新的重要手段,已经成为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苏州作为中国的重要文化和经济中心之一,其城市建设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苏州市政府制定了一项拆迁规划,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和市民的居住需求。

本文将以苏州2024年拆迁规划为标题,介绍该规划的背景、目标、实施方式和影响等内容。

背景苏州市是江苏省的一个地级市,是中国东部地区的重要城市之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苏州市的土地资源逐渐紧张。

为了有效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解决城市中的拥堵问题,并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苏州市政府决定制定2024年拆迁规划。

目标苏州2024年拆迁规划的主要目标是优化城市的空间布局,提供更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1.合理规划和管理城市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调整城市的空间布局,优化城市功能;3.解决城市中的拥堵问题,改善交通状况;4.提供更多的公共设施和服务,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实施方式苏州2024年拆迁规划将通过以下方式来实施:1.制定详细的拆迁计划和时间表,确保拆迁工作按计划进行;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确保拆迁和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3.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4.积极引导房屋拆迁后的合理利用,推动城市更新。

影响苏州2024年拆迁规划的实施将产生以下影响:1.改善居住环境:拆迁规划将优化城市的空间布局,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改善市民的生活条件。

2.提高交通状况:拆迁规划将解决城市中的拥堵问题,改善交通状况,提高出行效率。

3.促进经济发展:拆迁规划将释放土地资源,为新的项目和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促进经济的发展。

4.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拆迁规划将为市民提供更多的公共设施和服务,提高生活质量。

结论苏州2024年拆迁规划的实施对于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苏州高新区及所辖东渚街道等镇(街道、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苏州高新区及所辖东渚街道等镇(街道、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苏州高新区及所辖东渚街道等镇(街道、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1.15•【字号】苏政复〔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苏州高新区及所辖东渚街道等镇(街道、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9〕5号苏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批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示》(苏府呈〔2018〕13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苏州高新区及所辖东渚街道、横塘街道、枫桥街道、镇湖街道、浒墅关镇、通安镇、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在苏州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增加50公顷(通过省内有偿调剂获得建设用地规模指标16.6667公顷,购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附带建设用地规模指标33.3333公顷)的前提下,将29.4546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157.9328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将55.9892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189.749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将144.6099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

规划修改后,苏州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规模增加13.2117公顷,限制建设区规模减少87.8054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规模增加74.5937公顷。

本次规划修改安排苏州高新区“三优三保”专项规划流量指标123.6公顷,增划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区157.9328公顷,你市应组织并督促苏州高新区加大建设用地复垦力度,确保流量指标按期归还。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你市要指导苏州高新区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对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进行规划布局调整,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确保不突破调整后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苏州高新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材料2015130

《苏州高新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材料2015130

《苏州高新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为加快高新区发展转型、深化苏州高新区“真山真水,新天堂”的发展目标,合理引导高新区中心城区的存量土地利用与开发建设,促进产业升级,编制《苏州高新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的编制将合理挖潜存量用地,科学引导空间布局,优化促进产业升级,更好彰显山水特色,完善公共设施配套,细化道路交通组织和绿地景观体系,进一步优化市政设施配套,全面引导高新区中心城区科学建设。

本次规划于2014年5月份启动,并于2014年12月完成专家论证。

现对该规划成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2015年2月27日。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E-mail:ghj.sfw@一、规划范围东至京杭大运河、南至狮山街道行政边界、西至金枫路(中环快速路)、北至枫津河,总规划用地面积19.01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苏州主城中心区重要组成部分,特色鲜明、发展高效、乐活宜居的生态型城区。

三、建设规模规划范围内居住人口容量25.0万人。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755.75公顷;军事用地1.93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为145.23公顷。

四、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一带、十字、一环、八片”的空间结构:1、“一带”:即运河景观带,沿京杭运河构建游憩休闲的城市景观带,将滨河绿化景观建设与大运河历史文化紧密结合,服务居民,对话主城,彰显特色。

2、“十字”:由东西向狮山路城市发展轴和南北向长江路片区发展轴形成十字型发展主轴,依托轨道交通及城市中心建设,沿轴线集中布局商业、金融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提升高新区发展能级。

3、“一环”:即两山周边的环状发展公共设施,以两山城市中央公园为核心,环狮山和何山布局文化、体育、创意、商业商务等公共设施,打造围绕两山的中央活力区。

4、“八片”:即八大功能片区,包括狮山路商务商业区、狮山-何山活力休闲区、南部先进制造业发展区、金山浜总部经济区、向阳路创意研发区以及南、北两大生活区。

五、各类建设用地1、城市建设用地在规划范围内,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630.0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35.48%;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50.0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55%;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197.1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23%;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332.1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8.92%;规划仓储物流用地面积为1.6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09%;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309.7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64%;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28.7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2%;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103.7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5.91%;预留白地2.5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14%。

区域规划—高新区完成版

区域规划—高新区完成版

区域规划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1311王雨、叶志晨、周季君、丁鑫、吴嘉伦坎基比比、张政勇、印畅、石天泽苏州高新区区域发展概念规划——人文地理1311第四组第一部分苏州高新区区域发展条件分析一、自然地理概况分析(一)地理区位分析(叶志晨) (3)(二)自然资源分析(王雨) (6)(三)地质地貌(丁鑫) (9)(四)气象气候(丁鑫) (10)(五)水文水系(丁鑫) (11)二、社会经济概况分析(一)历史沿革(叶志晨) (14)(二)行政区划与人口(坎基比比) (15)(三)人口分析(印畅) (17)(四)区域发展背景分析(周季君、吴嘉伦) (18)国际层面、国内层面(周季君) (18)江苏层面、苏州层面、高新区层面(吴嘉伦) (20)(五)区域发展技术条件分析(石天泽) (24)(六)区域发展阶段分析评价(张政勇) (25)(七)SWOT分析(王雨、叶志晨、周季君) (27)苏州高新区区域发展概念规划——人文地理1311第四组第一部分苏州高新区区域发展条件分析一、自然地理概况分析(一)地理区位分析1.绝对地理位置东经120°,北纬31°左右。

地处北温带,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温热适中。

2.相对地理位置苏州高新区位于苏州古城西侧,东临京杭大运河,南临吴中区,北接相城区,西至太湖,是苏州城市“一体两翼”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一翼。

3.经济地理位置A.国际层面①国际产业转移:根据产品周期理论,经济能量的集聚和扩散会导致经济增长重心的转移。

一个经济波动周期大概为五十年,而现在正处于第四阶段到第五阶段的过渡时期,这不失为苏州产业转型的一个机遇。

②在国际产业链中的位置:苏州是国际产业转移链条中的一个环节,但它从事的都是简单的装配工作,是一个高科技产业链条末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环节部分。

而苏州高新区设立的思想就是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向型经济聚集区、现代化新城区“三位一体”,因此它也肩负着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担。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城乡规划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苏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区域内,因城乡规划建设征收集体土地或使用集体土地非农业建设用地的,需要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地面附着物,并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区农村发展局是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以下称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

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相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区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浒墅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协助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所辖行政管理区域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活动进行管理,并设立房屋拆迁办公室。

从事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工作人员,须经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统一培训后上岗。

第五条加强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领导。

区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发改、财政、建设、城管、农发、审计、监察、社保、国土、规划、公安、工商、法制、房产、物价、信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等部门。

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处理在拆迁管理、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各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镇(街道)、浒墅关开发区等应成立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自行政管理区域内房屋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六条本细则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相关文件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地面附着物的合法所有权人。

第七条拆迁人实施拆迁前,应当依照本细则规定,取得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相关文件,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高新区、虎丘区战略发展规划

高新区、虎丘区战略发展规划

苏州十二五规 划
响应十二五规划, 立足抢抓机遇、大 干快上,加快推进 城市、产业、经济、 社会“四大转型”, 开发建设取得积极 进展
上海的带动作用
作为长三角的门户、 江南的经济中心乃 至全国的经济中心, 上海的发展一定意 义上对苏州的进步 起到了一个带动作 用。
1、土地利用不合理
土地利用
与工业园区的竞争 对高新区来说不仅是 机遇也是挑战。
特谱风能技术有 限公司
注册资本8亿元 的特谱风能技术 有限公司落户科 技城,年设计总 装发电机组能力 2000台以上,将 成为中国最大的 风力发电机组研 发、制造基地之 一。
从事太阳能发电应用的 光伏企业阿特斯追加注 册资本4200万美元、 总投资9900万美元
三、政策支持
☆1992年1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 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200
地区生产总
2、产业结构
优化升级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高新区已形成现代产业新 体系,经过多年的开发建 设,已形成电子信息、装 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 技术产业,成为全国重要 的电子基础材料、电脑及 外设的生产和加工基地。
3、资本投入丰富
平均每5天引进1个外资 项目,每4天就有1家外 资企业增资。目前,全区 已引进了40多个国家和 地区的1000多个外资项 目,其中全球500强企业 投资项目41个,投资上 亿美元以上的项目14个。 外资项目总投资超过100 亿美元,合同外资68亿 美元,到帐外资41亿美 元。
2、土地利用效率低 3、土地总量不够
与周边区域
竞争关系
上海取代了苏州江南经济 中心的地位,在区位等方 面比苏州更具优势,得到 了更多的发展机会。
上海的阻碍
苏州未来经济发展的“领 头羊”。把握苏州在国内乃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一体化暨分区规划文本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一体化暨分区规划文本

苏州高新区现代有轨电车线网规划随着高新区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发展空间不断拓展,交通需求不断增长带来的挑战日益增加,因此,优先发展公交、特别是发展大容量快速公交已成为解决城市交通的必然选择。

为落实公交优先,加快公共交通建设,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委托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编制《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线网规划》。

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一体化暨分区规划》范围一致,为苏州高新区行政陆域范围,总面积约223 平方公里。

2、交通现状根据高新区居民出行调查报告,高新区居民出行以通勤出行为主,在交通出行方式中以个性化交通出行为主,现状公交出行方式的承担比例不高,高峰小时交通需求较为集中,导致道路交通拥堵日益严重,居民对大容量快速公交方式普遍比较认可和期待。

3、现代有轨电车特点现代有轨电车符合高新区“科技、人文、生态、高效”的发展主题,现代有轨电车不同于传统有轨电车,代表了现代交通发展趋势,能够弥补高新区在轨道交通和常规公交运能之间的空档,成为高新区骨干公交网络的组成部分。

□科技:●现代化:多种供电方式、智能化●经济性:造价为地铁的1/6~1/4□人文:●舒适新颖、造型美观、100%低地板●塑造城市形象、打造特色交通□生态:●噪音比机动车交通低5~10dB●能耗:小汽车1/9、公交车1/4□高效:●客运能力大:0.6~1.5万人次/h●速度快:营运车速25~30km/h●周期短:2年左右,满足发展需求4、功能定位现代有轨电车是高新区内部公交次骨干系统,是轨道交通的延伸、过渡和补充,以满足客流需求,适应并引导城市发展,展示高新区特色风貌的的生态公交系统。

5、线网规划规划确定6条现代有轨电车线路,布设有轨电车的道路总长度约80公里(其中,共线段长度约14公里),在规划年形成苏州乐园站、城际站、生态城站、湿地公园站四大综合枢纽。

高新区现代有轨电车线网规划6、功能分析与线位走向1、现代有轨电车1号线(T1):18.8公里功能分析:与轨道交通1号线换乘,作为轨道交通1号线在高新区往西的延伸,联系中心城区与湖滨片区,作为近中期太湖大道的骨干公交系统,交通联动促进湖滨片区快速发展。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苏府征[2013]6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苏府征[2013]6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苏府征[2013]6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31•【字号】苏府征[2013]6号•【施行日期】2013.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苏府征〔2013〕6号)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横塘街道老镇改造(一期)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范围:晋源路北、文化路东地块:晋源路:180号;文化北路:17、19、21、23、25、27、29、29-1、31、33、35、37、39号;横塘南街:4至6、6-3、6-6至6-9、8至18、18-1、19至21、23至28、30、30-1至30-3、30-6、30-9、30-12、32-1、32-3至32-15、37、37-101至37-103、37-201至37-203,38至40、42-101、44-102、45-204、46、48-104、48-201至48-203、56、64至67、69至72、76、76-101至76-103、76-201、76-202-1至76-202-2、76-203号、公厕、泵房、泵房北侧(使用人新联保洁服务公司);横塘窑浜:1、3至15号;横塘西街庙场:1至4号;横塘西街:5、7、7-201至202、7-204、7-301至7-304、8-101至8-103、8-201至8-202、8-301至8-302、9、21-101至21-109、21-201至206、23、25、27、29、29-2、31、33、35至37、39-1、41、45、45-1、47、49、49-1至49-2、51、53、53-1、55、57、57-1、59、61、63、65、67、69、69-1、71、73、75、77、横塘西街房屋(使用人王七妹)、79号(上述门牌如有出入,以规划红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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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二O一O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规划背景4第一节区域概况4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5第三节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6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与要求7第三章规划目标9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9第二节控制目标9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及布局优化11第五章农用地保护与合理利用13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13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13第三节合理利用与保护其他农用地14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15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15第二节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15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6第四节强化建设用地集约利用18第五节保障重点基础设施用地18第七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21第一节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21第二节土地生态环境整治重点工程21第三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22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管制23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23第二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23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4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25第十章土地综合整治27第一节推进土地整理27第二节开展土地复垦28第三节适度开发宜农后备资源28第十一章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29第一节强化镇(街道)规划目标调控29第二节各镇(街道)土地利用规划29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与管理33第一节完善规划实施管理政策33第二节强化规划实施保障体系34第十三章附则35附表3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科学确定土地利用战略,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促进耕地保护、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协调统一,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第二条规划期限《规划》编制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近期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第三条规划范围《规划》由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规划范围包括高新区行政管辖范围,土地总面积为224.7平方公里。

第四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盲目增长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统筹安排土地利用,保护基本农田和耕地,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五条基本原则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优先保障生态用地,加大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强化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由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

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空间,确保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和布局基本稳定。

严格节约集约用地。

落实“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等要求,加快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过快增长。

统筹区域和城乡用地。

立足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思想,统筹区域和城乡用地关系,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平衡各业用地需求,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增强规划协调及公众参与。

增强与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强化公众参与,广泛听取基层政府、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6、《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7、《国务院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9、《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10、《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规程》;1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1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13、《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14、《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15、《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6、《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17、《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8、《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19、《关于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苏办[2009]10号);20、《苏州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1、《苏州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22、《苏州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2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协调发展规划(2007-2020年)》;24、苏州高新区其他有关部门及行业发展规划;25、国家、江苏省、苏州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二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区域概况第七条自然地理概况苏州高新区地处长江三角洲中部的太湖平原,位于东经120˚31΄-120˚41΄,北纬31˚13΄-31˚23΄,东临苏州城区,南邻吴中区,北接相城区,西至太湖。

至2005年底,下辖枫桥、狮山、横塘和镇湖4个街道及浒墅关、通安和东渚3个镇,下设科技城、浒墅关经济开发区、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中心,土地总面积224.7平方公里。

高新区地势西高东低,吴淞标高4.88m-5.38m,土质粘性,地耐力强,地质稳定。

属亚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春秋短,冬夏长,四季分明,全年气候温和湿润,年平均温度17.7摄氏度。

全区区位条件优越,交通便利。

距上海虹桥国际机场90公里、浦东国际机场130公里,距上海港100公里、张家港港口90公里、太仓港70公里、常熟港60公里。

沪宁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公路、312国道、京沪铁路和京杭大运河从境内穿过,太湖大道横贯东西。

第八条社会经济发展概况至2005年末,全区总人口49.37万人,其中户籍人口29.95万人,暂住人口19.42万人,常住人口141.6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65.3%2。

近年来,外来人口迅猛增加,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给居住、生产和服务资源带来较大压力。

2005年,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08.97亿元,同比增长29.42%,一、二和三产比重分别为0.24%、79.27%和20.49%。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4.38亿元,同比增长13.3%(按同口径计算)。

外贸进出口总额270亿美元,出口额15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8%和4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150亿元,同比增长20%。

工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2005年工业总产值1293.26亿元,同比增1.按一年以上暂住人口计算,常住人口=户籍人口+0.6×暂住人口)2.城镇化水平=(非农业人口+0.7×暂住人口)/(户籍人口+暂住人口)长28.24%,并已初步形成了以机械电子、轻纺服装和建材化工为主导的工业体系。

高新区吴文化源远流长,积淀丰厚,有“江枫古韵”和“寒山钟声”等历史文化遗产,“金山石匠”、“镇湖刺绣”等传统工艺和建于南宋的第一批省级文物“万佛石塔”等,是一块集江南山水和吴文化于一体的“风水宝地”。

第九条区域特征水系水网发达。

全区地处江南水网地带,水系密布,京杭大运河纵贯南北,浒关运河横贯东西,西部濒临太湖,河网密度高达4km/km2左右。

地质结构复杂,生态环境敏感。

西部小山众多,兼山地、盆地等多地貌特征,中部属山地、丘陵地带,有阳山、五龙山、天平山、高景山等,东部则以冲积平原为主。

全区山水相间,景色秀美,但生态环境较为敏感。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第十条土地利用现状2005年,土地总面积22470.4公顷,占苏州市土地总面积2.65%。

其中农用地11366.9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50.59%,建设用地9096.2公顷,占40.48 %,其他土地2007.3公顷,占8.93%。

农用地中,耕地7726.0公顷,占67.97%,主要分布在通安镇、东渚镇和浒墅关镇;园地435.1公顷,占3.83%,主要分布在浒墅关经济开发区;林地1486.4公顷,占13.08%,主要分布在横塘街道、通安镇和东渚镇;其他农用地1719.4公顷,占15.13%,主要分布在通安镇和东渚镇。

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建设用地5570.5公顷,占61.24%,主要分布在狮山街道、枫桥街道、浒墅关镇和浒墅关经济开发区;农村居民点用地2503.3公顷,占27.52%,主要分布在通安镇、东渚镇和浒墅关镇;交通水利用地845.7公顷,占9.30%,主要分布在狮山街道、枫桥街道和浒墅关经济开发区;其他建设用地176.6公顷,占1.94%。

其他土地中,水域1371.4公顷,占68.32%,主要分布在浒墅关镇、通安镇和东渚镇;自然保留地635.9公顷,占31.68%,主要分布在枫桥街道和浒墅关经济开发区。

第十一条土地利用特点人口密度大,人地矛盾突出。

高新区所处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既是我国最大的经济核心区,也是人口最密集的地区。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及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外来人口在全区仍将保持持续增长,未来人地矛盾愈加突出。

土地利用强度大,土地利用效益高。

全区土地利用强度较大,至2005年,土地利用率91.07%,建设用地利用率40.48%,均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62.87%和19.67%。

土地利用效益较高,2005年地均GDP178.53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增加值428.44万元/公顷,均远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7.44万元/公顷和235.81万元/公顷。

建设用地扩展较快,农用地保护难度大。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建设用地扩展较快,2002-2005年间,建设用地规模从7972.5公顷增加至9096.2公顷,年均增长4.70%。

全区既要保障经济快速增长,又要保护较大数量的农用地,难度较大。

林地资源较为丰富。

全区林地资源丰富,山体众多,包括阳山、五龙山、玉屏山、茅山、鹿山、横山、山方山等,自然风景秀丽,生态环境敏感。

至2005年,林地面积1592.6公顷,占全区比重6.61%,远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33%。

第十二条土地利用存在问题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

全区土地利用率较高,后备资源不足。

其他土地大多为河流和湖泊水面,荒草地、苇地及滩涂等仅有699.9公顷,这些土地质量相对较差,开发难度大、成本高,且从生态环境保护和防洪安全等角度考虑,不宜进行较大规模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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