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企业家联盟章程
企业家联盟俱乐部章程及服务细则

企业家联盟俱乐部章程及服务细则宿州市高新区企业家联盟章程及服务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联盟名称为宿州市高新区企业家联盟。
第二条:本联盟是为了团结高新区企业家而成立的非赢利性群众团体。
第三条:本联盟宗旨是为会员构建一个企业家与企业家、企业家与政府,企业家与学术机构之间的沟通桥梁,为会员提供一种分享生活与共享资源的社交平台,让会员能够获得商业信息、结交知己朋友、分享管理经验、体验品质生活。
第四条:本联盟的目标是打造一流的企业家商务联盟,为会员自身发展创造更广阔的空间,培育诚信企业家领袖的思想家园,探索企业家诚信精神和共同价值,凝聚企业家道德共识和诚信力量,为高新区企业家打造诚信经营的共赢平台。
第二章会员1.2.颁发联盟会员卡、会员证书和会员手册。
第四条:会员须履行的义务1.承诺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联盟各项规定和运行流程。
2.以联盟名义进行商务活动时,自觉维护本联盟的声誉。
3.积极实践联盟的宗旨,参与联盟的活动,促进信息交流。
4.创造会员聚会的机会,提供聚会的条件。
5.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合法,并承诺有变化时及时通知联盟处更新。
6.在联盟进行调研时,有义务提供调查问卷中的详细资料,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合法,并首发、诚信、保守商业秘密。
7.恪守相互尊重、诚实守信的交往原则,并能以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为本联盟及联盟其他会员提供互动式公益服务。
第五条:会员的权益一、学习充电方面表现形式如下:1.论坛:每年至少举办四场联盟领袖大讲堂,所举办活动和其他活动,会员可全程免费参与2.聚会:每2个月组织一次企业家会员聚会活动,每次挑选出一名会员企业作为聚会东道主,大家前往所在会员企业后,由东道主会员将自己企业目前存在的困惑或问题拿出来剖析,由其他会员共同为其出谋划策或协助解决困惑及问题。
3.杂志:每半年出版一期《联盟总裁圈》内部刊物,将通过邮寄形式送达给每位会员。
二、人际拓展方面表现形式如下:1.沙龙:每年举办至少四场企业家沙龙联谊活动,会员可全程免费参与。
一带一路企业家联盟章程

一带一路企业家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政府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增强企业家交流与合作意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一带一路企业家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由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企业家自愿组成,为平等、自愿的合作组织。
第三条联盟的宗旨是:深化一带一路国家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成员企业的共同利益。
第五条联盟的组织形式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以会员制为基础,遵循民主协商、自愿参加、互利共赢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联盟设主席团,由联盟会员代表组成,主席团是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七条联盟设秘书处,负责协助主席团组织各项工作,联络会员,推进合作项目。
第八条联盟设研究委员会,由有志于一带一路经济研究的企业家组成,负责研究合作项目,提出政策建议。
第十条联盟设办事处,负责联盟组织管理、信息发布、会员服务等工作。
第三章会员的申请与退出第十一条申请加入联盟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拥护和支持一带一路倡议;(二)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具备良好社会信誉;(三)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和技术实力。
第十二条企业申请加入联盟,需填写加入申请表,经主席团审核通过后,予以接纳。
第十三条会员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联盟章程;(二)参与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三)积极推动并参与合作项目;(四)共享信息资源,互通有无。
第十四条会员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联盟有权解除其会员资格:(一)自愿退出;(二)丧失加入条件的;(三)违反联盟章程的。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六条会费根据会员企业规模和实力的不同,由主席团确定,并定期收缴。
第十七条联盟设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收支管理,定期向会员公开财务信息。
第五章工作机制第十八条联盟按年度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重点任务,通过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九条联盟通过成立合作项目小组,推动成员企业间的合作项目落地。
第二十条联盟定期召开联谊活动、交流会议、研讨会等,促进会员交流与互动。
联盟章程格式

联盟章程格式一、章程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联盟成员的行为准则、权利和义务,促进联盟成员间的合作与发展,确保联盟的稳定运营和良好发展。
二、联盟名称本联盟正式名称为“XXXX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三、联盟成员1. 联盟成员应为符合本联盟宗旨和目标的合法机构、企业或组织。
2. 联盟成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联盟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加入联盟。
3. 联盟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并应遵守本章程的规定。
四、联盟宗旨和目标1. 联盟的宗旨是促进成员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2. 联盟的目标是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共同开展项目合作、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等活动,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五、联盟组织结构1. 联盟理事会是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联盟成员选举产生,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 联盟设立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领域的研究和推动相关项目的实施。
3. 联盟设立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运营和事务处理。
六、联盟权利和义务1. 联盟成员有权参与联盟的各项活动,并享有平等的合作机会。
2. 联盟成员有义务遵守联盟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联盟的各项工作和项目合作。
3. 联盟成员应保护联盟的声誉和利益,不得损害联盟的利益和形象。
七、联盟活动1. 联盟定期组织会员大会,讨论联盟的发展方向和重要事项,并选举产生联盟理事会成员。
2. 联盟组织各类专题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提升成员的技术水平和行业竞争力。
3. 联盟开展项目合作和技术研发,推动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八、联盟经费1. 联盟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和项目合作的收入。
2. 联盟经费由联盟理事会负责管理和使用,用于支持联盟的日常运营和活动开展。
九、章程的修改和解释1. 对本章程的修改应由联盟理事会提出,并经过联盟成员的讨论和表决,获得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2. 对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联盟理事会所有。
十、章程生效本章程经联盟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并适用于所有联盟成员。
十一、其他事项本章程未尽事宜由联盟理事会负责解释和决定。
企业家联盟俱乐部章程及服务细则

企业家联盟俱乐部章程及服务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企业家的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建立一个稳定、高效、和谐的企业家联盟俱乐部,依法开展活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俱乐部宗旨和任务第二条俱乐部宗旨:促进企业家间的互相学习、交流、合作,提供优质服务,推动会员的个人发展和企业成长,为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条俱乐部任务:1.组织会员参加经验交流、研讨会、培训等活动,提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2.开展企业项目推介、对接等活动,促进企业间的合作和共赢;4.建立会员资源共享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招聘等服务;5.与政府、金融机构等合作,为会员提供投融资服务。
第三章会员第四条会员资格:1.具有独立,风险自负的企业家;2.承认并遵守本章程以及俱乐部其他规定;3.经推荐并通过俱乐部会员投票通过。
第四章组织结构第五条主席团:由主席和副主席组成,负责俱乐部日常管理,决策俱乐部事务。
第六条秘书处:负责俱乐部文件、档案及资料的保管和整理,协助主席团工作。
第七条分支机构: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各类分支机构,如专业委员会、地区分会等,实现俱乐部目标。
第五章会费和财务管理第八条会费:会员需按照俱乐部成立大会所确定的标准及时缴纳会费,用于俱乐部运作、活动组织等经费支出。
第九条财务管理:俱乐部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会费收缴、开支审批和财务报告等工作,保证财务的健康运行。
第六章活动和服务第十条俱乐部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经验交流、研讨会、培训、企业项目推介、对接等,由主席团组织安排。
第七章纪律第十二条会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俱乐部章程,维护俱乐部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俱乐部章程的行为,俱乐部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暂停会籍等。
第八章修改和解散第十四条对于本章程的任何修改,需由主席团提出,并通过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通过。
第十五条对于俱乐部的解散,需要由全体会员的四分之三以上的赞成票通过,并经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联盟章程格式

联盟章程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联盟的名称为“**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第三条联盟的宗旨是推动行业发展,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联盟的任务是:1. 搭建行业交流平台,促进会员间的信息共享与技术合作;2. 组织行业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提升会员的专业素质;3. 代表会员参预行业相关政策的制定与宣传,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4. 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推动行业国际化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联盟为非营利性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六条联盟设有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
1. 理事会是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盟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2. 秘书处是联盟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和项目管理。
第七条联盟设有会员单位和合作火伴。
1. 会员单位是指符合联盟会员资格要求并申请加入的组织或者企业;2. 合作火伴是指与联盟有合作关系并共同推动联盟发展的组织或者企业。
第八条联盟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荣誉会员。
1. 普通会员是指符合联盟会员资格要求并缴纳会费的组织或者企业;2. 高级会员是指在普通会员基础上,具备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专业能力的组织或者企业;3. 荣誉会员是指对联盟做出杰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由理事会授予。
第三章会员权益与义务第九条联盟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预联盟的决策和活动,享受联盟提供的各项服务;2. 参预联盟组织的培训、研讨会等活动,提升专业能力;3. 参预联盟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开辟市场;4. 获得联盟提供的行业信息、政策解读等专业服务;5. 参预联盟的评选活动,提升品牌形象和行业地位。
第十条联盟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联盟章程和决议,维护联盟的声誉和利益;2. 积极参预联盟的活动和项目,共同推动行业发展;3. 及时缴纳会费,支持联盟的正常运行和发展;4. 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配合联盟的工作和调查。
企业家联盟实施方案

企业家联盟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家们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时,亟需建立起一种合作共赢的机制,以应对各种挑战。
因此,我们提出了建立企业家联盟的实施方案,旨在促进企业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企业的发展。
二、目标设定。
1. 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提升市场竞争力;2. 搭建企业家之间的沟通平台,促进信息交流和经验分享;3. 推动企业家之间的合作项目,共同开拓市场,实现互利共赢;4. 建立企业家联盟品牌形象,提升整体行业影响力。
三、实施步骤。
1. 确定联盟成员,邀请具有一定实力和影响力的企业家加入联盟,确保联盟成员的质量和稳定性。
2. 设立联盟机构,成立联盟理事会,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联盟日常事务的运作和管理。
3. 制定联盟章程,明确联盟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联盟内部的运作机制和管理规范。
4. 搭建交流平台,建立联盟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定期举办联盟成员大会、研讨会和交流活动,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5. 开展合作项目,联盟成员之间可以通过联盟平台寻找合作伙伴,共同开展项目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6. 宣传推广,通过媒体宣传和行业展会等方式,提升企业家联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四、组织架构。
1. 联盟理事会,负责联盟整体规划和决策,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2. 秘书处,负责联盟日常事务的运作和管理,协助理事会开展各项工作。
3. 各工作小组,分别负责会员招募、交流活动、合作项目等具体工作,协助秘书处开展相关工作。
五、风险控制。
1.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联盟成员的行为,避免出现内部矛盾和纠纷。
2. 加强信息披露,及时公开联盟的运作情况和财务状况,确保成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 加强合作监督,建立合作项目的监督机制,确保合作的公平和透明。
六、预期效果。
1. 提升企业家联盟的整体影响力和知名度,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2. 促进成员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合作交流,提升整体市场竞争力;3. 推动企业家联盟成为行业的领军者,引领行业发展的方向。
一带一路商协会联盟的建议

一带一路商协会联盟的建议引言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发展,各参与国家之间的商贸合作也愈发频繁。
为了更好地促进和规范一带一路地区的商协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出以下建议,以推动一带一路商协会联盟的建立及其运作。
一、建立合作平台1.成立一带一路商协会联盟的官方网站,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源的分享,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2.搭建线上会议平台,方便成员之间进行远程会议,分享经验和洽谈合作事宜。
二、促进信息共享1.在官方网站上建立各国商协会的信息库,涵盖企业名录、行业报告、市场数据等,以便成员之间进行信息的共享和查询。
2.定期发布一带一路地区的商业动态,包括政策变化、市场趋势、商业机会等,及时向成员提供市场情报。
三、组织交流活动1.定期举办一带一路商协会联盟年度大会,提供成员间面对面的交流平台,分享经验、学习教训,共同探讨合作机会。
2.主办一带一路商贸洽谈会,为成员提供合作机遇,促进项目合作和投资。
四、加强培训与合作1.设立一带一路商协会联盟人才培训项目,提供商业管理、国际贸易等方面的培训课程,提升成员组织的经营管理和国际合作能力。
2.联合成员间的商协会,共同举办研讨会和培训班,分享成功案例和行业最佳实践,加深商协会之间的合作。
五、加强政府合作1.积极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政府部门建立合作机制,促进政府与商协会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2.联合政府开展国际商务考察,为一带一路商协会成员提供更多商贸合作的机会,推动地区的经济发展。
结语一带一路商协会联盟的建立对于促进一带一路地区商贸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合作平台、促进信息共享、组织交流活动、加强培训与合作以及加强政府合作,可以提升成员之间的合作效率和水平,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我们期待各参与国家的商协会能够积极响应,并共同努力,共创一带一路发展的美好未来。
联盟章程格式

联盟章程格式一、总则1.1 名称:本联盟的正式名称为XXXX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1.2 目的:联盟的目的是促进成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与进步。
1.3 成立日期:联盟成立于XXXX年XX月XX日。
1.4 成员资格:联盟的成员包括符合联盟要求的个人、组织或者企业。
1.5 受法律约束:本联盟成立并运作应遵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法规。
二、组织结构2.1 联盟会员:联盟会员分为创始会员和普通会员。
创始会员由联盟发起人或者联盟理事会推荐,普通会员需符合联盟的会员要求并经过联盟理事会审批。
2.2 联盟理事会:联盟理事会是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联盟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理事会成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和经验,负责制定联盟的发展战略、决策重要事项。
2.3 联盟秘书处:联盟秘书处负责协助联盟理事会的日常工作,包括会务组织、文件管理、会员管理等。
三、会员权利与义务3.1 会员权利:3.1.1 参预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会议、研讨会、培训等;3.1.2 参预联盟项目的合作与研究,分享成果与经验;3.1.3 参预联盟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3.1.4 获取联盟提供的相关资源和服务。
3.2 会员义务:3.2.1 遵守联盟章程和相关规定;3.2.2 积极参预联盟活动,共同推动联盟的发展;3.2.3 维护联盟的声誉和利益;3.2.4 定期缴纳会费。
四、联盟活动与合作4.1 联盟活动:联盟将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包括学术研讨、行业交流、培训等,以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2 联盟项目:联盟将开展合作项目,共同研究解决行业问题,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与创新。
4.3 联盟资源共享:联盟会员可享受联盟提供的资源共享服务,包括数据库、文献资料、专家咨询等。
五、财务管理5.1 资金来源:联盟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会费、赞助、合作项目收入等。
5.2 资金使用:联盟的资金将用于联盟活动的组织与推进、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秘书处的运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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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企业家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一带一路企业家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由由国家发改委智慧城市联盟、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民族文化艺术委员会、北京壹带壹路复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3800顾问管理有限公司(拟)、付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翼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学术社团与行业协会牵头发起,由志愿参与一带一路产业发展的研究、开发、设计、投资单位自愿参加的一个非盈利产业联盟。
本联盟以由国家发改委智慧城市联盟、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民族文化艺术委员会、北京壹带壹路复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3800顾问管理有限公司(拟)、付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翼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学术社团与行业协会为依托单位,依托学术社团和行业协会作为一带一路产业的智库和资源整合平台。
本联盟名称:一带一路企业家联盟。
本联盟由由国家发改委智慧联盟、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民族文化艺术委员会、北京壹带壹路复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3800顾问管理有限公司(拟)、付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翼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学术社团与行业协会提供银行账号及公章,享受财务自主权,自负盈亏,自主管理。
第二条本联盟的宗旨是整合一带一路产业的官产学研资源,搭建集成创新、创意、合作研发、知识共享、知识资本化的平台,为国内外一带一路产业的自主创新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本联盟的发起创办单位有:由国家发改委智慧联盟、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民族文化艺术委员会、北京壹带壹路复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3800顾问管理有限公司(拟)、付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翼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
本联盟所有创办发起单位必须签订联盟章程协议,同意接受章程的约束,承担章程规定的义务,同时享受章程规定的权力。
第四条本联盟的地址为:北京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一带一路企业家联盟的主要业务范围为创意艺术产业的资源整合;搭建创意与健康交易平台;产学研平台的搭建;建立联合研发中心、或者联合产品开发中心;共同研发、开发的品牌、专利产权、知识的共享;产业信息的互相交流;新产业、新项目的孵化培育;提供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战略投资、项目上市前投资服务;与官方、国内外非盈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的交流沟通;人才培训、教育服务等。
第六条具体的业务活动包括:(一)创造联盟成员之间相互尊重、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环境,形成联盟成员之间的品牌互动、联合开发、合作经营、资源互补的运行机制,推进联盟内外资源互补共享和深度有效合作,建立联盟成员市场化合作平台;(二)举办论坛、研讨会等,搭建会员交流、研究的平台,为会员提供一带一路产业经济研究信息及相关的教育培训服务;(三)建立网站、举办刊物、出版研究报告等形式,为社会提供非盈利性的产业数据和信息服务;(四)联合大学、科研机构成立产品品质检测中心,发布产业调查报告,参与制定相关产业标准,并向社会公众发布,通过公益性的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了解产业信息的机会、让社会公众了解产业发展状况,增进社会公众对不同产业发展的正确、理性评价;(五)接受会员和政府委托,作为社会第三方机构,对产品服务评价,为会员提供机构绩效考核等非盈利性顾问咨询服务;(六)为会员企业成立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等业务提供专业性、非盈利性咨询服务。
(七)构筑创意产业集群、园区及创新空间发展平台,围绕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针对各联盟成员在技术、服务、市场等方面不同优势,有序组织、协调联盟成员完成一带一路产业化及市场推广等工作;(八)搭建创意与健康国际网络和项目孵化平台、创意与健康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创意与健康产权交易融资平台、一带一路产业发展中介服务平台,支持各类一带一路产业机构发展,加强相互联系和沟通,成为一个展示计划项目、个人和创新意念的平台,以及文化与经济领域之间的桥梁。
(九)为联盟搭建创意与健康交易平台,尤其是电子商务平台,为联盟会员提供电子商务服务。
联盟以艺贝拍拍()网站(包括相关的微信服务号及订阅号)作为联盟的网络推广、产品销售、电子商务平台。
深圳市艺贝拍拍网络有限公司则承诺提取网站交易额2%的金额捐赠给联盟,由联盟支配这笔经费,用于支持一带一路企业家的发展(主要用于联盟的非赢利性公益项目与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联盟的会员种类艺贝拍拍创意与健康品质生活联盟会员分为两种种类,一是非赢利性会员,主要吸收有志于从事一带一路产业的非赢利性组织,包括大学、研究机构、民间社团、政府机构等非赢利性组织;二是赢利性会员,主要是一带一路产业的研发单位、企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等。
非赢利性会员参加本联盟,需由组织提出申请,并由该组织负责人在申请表及联盟章程上签字盖章(也可以网上签字),经联盟理事会批准通过,非赢利性会员不需要缴纳会员费用;赢利性会员单位的入会程序,需由该团体(或个人)提出申请,并由该组织(或个人)负责人在申请表及联盟章程上签字盖章(也可以网上签字),由联盟理事会批准通过,赢利性会员需要缴纳会员费用。
联盟会员同时分为机构会员和个人会员,所有个人会员都属于赢利性会员,需要缴纳一定的会员费用。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联盟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联盟的章程;(二)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三)在一带一路产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业绩和工作成果;(四)积极参加本联盟的活动,能够完成联盟成员一致同意实施的各项工作安排和任务。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并在联盟章程上签字盖章同意;(二)经联盟理事会讨论通过;(三)赢利性会员完成本联盟会员费的缴纳;(四)由联盟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会员证包括非赢利性会员证和赢利性会员证。
第十条联盟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联盟的活动;(三)获得本联盟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参加联盟自愿、退出联盟自由。
第十一条联盟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联盟的决议;(二)维护本联盟合法权益;(三)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四)赢利性组织会员需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联盟会员有义务自愿参与联合研发中心、联合产品开发中心的发起与建设,同时有义务以创意设计、技术支持、现金和股权回报的方式,为本联盟的公共平台提供公共运作资金和技术资源,以保证本联盟公共平台的不断壮大发展。
涉及到会员为本联盟贡献创意设计、技术支持、现金和股权回报的数量与比例事宜,由本联盟理事会讨论,以理事会决议的方式公布,并由贡献相关创意设计、技术支持、现金和股权回报的会员单位与联盟签订捐助贡献协议书正式确定。
(七)保护本联盟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参与从事危害本联盟权益的活动。
联盟会员在退出联盟后的五年之内,不得以从联盟获取的商业机密、创意设计、技术诀窍、专利知识谋求商业利益,也不得将本联盟的商业机密、技术诀窍、专利知识泄露给联盟以外的机构。
违反本章程者,联盟有权力诉诸法律手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八)联盟会员参与到本联盟创办的艺贝拍拍()网络平台交易,必须保证不卖假货及赝品、保证不得有欺诈行为,必须保证产品的原创性质、确保生态环保。
会员也不得使用其他人的作品或产品冒充自己的作品或产品在网站上销售,同时保证自愿缴纳担保金,加入联盟成立的联合担保基金。
如果有弄虚作假行为,一旦联盟查证属实,在联盟的联合担保基金负责赔偿客户以后,会员有义务接受联盟的严厉处罚及相关法律诉讼。
第十二条联盟会员退出应书面通知本联盟,并交回会员证。
联盟的赢利性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联盟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非赢利性会员如果一年不参加本联盟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联盟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如果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者严重侵害其他会员权益的,由联盟依法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会员大会,联盟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联盟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同意,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届两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第十七条理事会是联盟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联盟主席、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批准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联盟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同意,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理事人数超过50名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同意,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理事会最高领导为理事会主席,由联盟的机构会员负责人轮流担任,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任命。
第二十五条本联盟的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联盟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本联盟主席每任的任期为一年,一年到期由其他机构团体会员负责人轮值。
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任命,可以长期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联盟依托深圳市产业经济研究会、深圳市文化创意行业协会、深圳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等学术社团与行业协会,联盟的相关非盈利性项目运作由深圳市产业经济研究会、深圳市文化创意行业协会、深圳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等学术社团与行业协会授权本联盟运作,由联盟统一核算、自负盈亏。
第二十八条本联盟主席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