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 1453-2011 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说明1.标准的作用、意义为实现“十一五”期间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等目标,国家对“两高一资”产品加大宏观管理力度,大力推广节能降耗措施。
近几年来,烧碱等“两高一资”型产品发展强劲,给氯碱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很大压力。
为促进氯碱行业的健康发展,促使烧碱生产企业不断改进生产经营管理,提高烧碱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积极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经济合理地综合利用各项能源,降低烧碱生产能源消耗,逐步淘汰能耗不能达标的落后烧碱生产装置,特制定本标准。
2. 任务来源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交通部提出,于2006年5月下达制定国家标准《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简称能耗标准,下同)的工作任务。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7月6日在北京召开了重点行业产品能耗定额国家标准第一次协调会,确定了《工业产品能耗定额国家标准研究方案》(简称《研究方案》,下同)。
经研究,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和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共同组织国家标准《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研究制定工作。
标准立项号:;归口单位: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等;起草人:杨建荣、刘立初、唐必勇、干成军、朱建平、黄华军、武法军、周雄、周军、尹键、刘东升等3. 标准制定的依据与指导思想本标准以《研究方案》中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方法,依据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以及国家统计局批准、备案的《氯、碱技术经济核算规程》规定的计算方法,能源品种统一为标准煤,进行研究与制定。
能耗标准的制定是一项综合性的节能基础工作。
能耗标准要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实施,使其真正起到促进节能、鼓励节能的作用。
通过充分借鉴国内外烧碱生产最佳节能降耗的实践经验,考虑工艺技术、产品种类、产品规格等差别,科学地确定考核指标,制定了该能耗标准。
《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简介

➢ 烧碱电解单元(包括氯、氢处理过程)单位综合能耗的计算 ➢ 烧碱电解单元(包括氯、氢处理过程)单位综合能耗应按公式(2)计算:
➢
…………………..(2)
➢ 式中: ➢ edsc—— 报告期内电解单元生产系统(包括氯、氢处理)投入的各种 ➢ 能耗实物量; ➢ edfz—— 报告期内电解单元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投入的各 ➢ 种能耗实物量; ➢ k—— 某种能源折标准煤系数; ➢ n—— 能源种类数; ➢ PDJ—— 报告期内电解单元电解碱折100%烧碱的产量,单位为(t)。
➢ 本标准适用于电解法(隔膜法、离子膜法)烧碱生产企业进行能耗的 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简介
(三)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1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 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 是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350
注:表中隔膜法烧碱电解单元交流电耗限额值,是指金属阳极隔膜电解槽电流密度在为1700 A/m2的执行标准。并规定电流密度每《烧增碱单减位1产0品0能A源/消m耗2 限,额》烧国碱家标电准简解介单元单位产品交流电耗减增 44kWh/t。
➢ 5.2 新建烧碱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 ➢ 新建烧碱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指标包括综合能耗和电解单元交流电耗,
➢ 5.3 烧碱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 ➢ 烧碱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包括综合能耗和电解单元交流电耗。企业应
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和加强节能管理,使能耗限额先进值达到表3的要求。
DB11_T1213-2015自来水单位产量能源消耗限额

ICS27.010F 10备案号:46585-2015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1213—2015自来水单位产量能源消耗限额Stipulation of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norm and calculation method for per unit product of tap drinking water2015-07-08发布2015-11-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技术要求 (2)5 统计范围 (2)6 计算方法 (2)7 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 (3)附录A(规范性附录)各种能源折标准煤的参考系数 (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水务局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城镇供水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永康、王佩玲、周大农、赵顺萍、孙福强、曹楠、刘金瀚、龚德洪、赵桂芝、张建华、张晨艳、孙凝、王璐、刘阔、王征、尚飞、赵媛媛。
II自来水单位产量能源消耗限额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自来水企事业单位生产、供应单位水量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和节能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单位水量能源消耗的计算、管理、评价和监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供水系统drinking water supply system由取水、输水、净水和配水等单项工程组成的供给城镇生产和生活用水的工程设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0.04.12•【文号】工信部节[2010]171号•【施行日期】2010.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精神,推动重点用能行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按照国务院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部署,2010年我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以下简称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发挥能耗限额标准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作用根据《节约能源法》要求,为加强重点用能行业节能管理,2008年,国家发布并实施涉及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的22项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规定了产品(装置)强制性能耗限额限定值、准入值和先进值指标。
能耗限额标准的发布实施,为强化现有和新建生产能力节能管理、实施能耗准入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提供了依据。
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能耗限额标准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作用,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和节能监察(监测)机构的指导,创新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制订监督检查方案,组织开展重点用能行业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达不到能耗限额限定值的落后产能应及时予以淘汰,新建生产能力必须达到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标准。
截止2013年国家发布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68项)

28
GB 16780-2012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3-10-01
29
GB 21347-2012
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3-10-01
30
GB 29413-2012
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3-10-01
31
GB 29435-2012
稀土冶炼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30180-2013
煤制烯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4-12-01
64
GB 30181-2013
微晶氧化铝陶瓷研磨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4-12-01
65
GB 30182-2013
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4-12-01
66
GB 30183-2013
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5325-2010
铝电解用预焙阳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2-03-01
17
GB 25326-2010
铝及铝合金轧、拉制管、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2-03-01
18
GB 25327-2010
氧化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2-03-01
19
GB 26756-2011
铝及铝合金热挤压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铜及铜合金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3-10-01
40
GB 29444-2012
煤炭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3-10-01
41
GB 29445-2012
煤炭露天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13_T2134-2014尿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ICS01.140.30F 01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DB 13/T 2134—2014 尿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5-02-11发布2015-03-15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石家庄市节能监察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君法、赵辉、史建春、吴禄科、刘勇军、王利伟、于涛。
尿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以液体无水氨(以下简称液氨)和二氧化碳为原料,采用不同工艺技术生产的尿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辖区内尿素生产企业能耗的计算、评价,以及对新建尿素项目的能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440 尿素GB/T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GB/T 12497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GB/T 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GB/T 13462 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GB/T 13466 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T 127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尿素产量报告期内,企业生产按GB 2440或按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质量标准生产的全部尿素产品产量,包括本企业自用的尿素产品产量。
3.2尿素工序综合能耗报告期内,企业以液氨和二氧化碳为原料,生产尿素所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
其值等于报告期内尿素生产过程中所输入的各种能源量之和减去向外输出的各种能源量之和。
所有输入和输出各种能源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计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交流电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浙江质量
ICS F 10DB33烧碱单元产物综合能耗、交流电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The quota & calculation method of energy and alternating current consumption perunit products for NaOH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前言本尺度第4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尺度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尺度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
本尺度由浙江省能源尺度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尺度草拟单元:浙江省节能协会、巨化集团公司。
本尺度主要草拟人:喻旭春、邓建明、金慧平、姚志平、王文生。
烧碱单元产物综合能耗、交流电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1 范围本尺度规定了电解法〔隔膜法、离子膜法〕烧碱单元产物综合能耗和交流电耗的限额指标及计算方法。
本尺度适用于对采用电解法〔隔膜法、离子膜法〕工艺出产的烧碱单元产物综合能耗和交流电耗的查核,也是氯碱企业对电解法烧碱单元产物综合能耗及交流电耗计算的依据。
2 术语和定义本尺度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2.1烧碱产物综合能耗在陈述期内烧碱产物出产全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总量。
包罗出产系统、辅助出产系统和从属出产系统的各种能源消耗量和损掉量,不包罗基建、技改等工程建设消耗的、出产界区内回收操纵的和向外输出的能源量。
2.2烧碱单元产物综合能耗用折100%烧碱〔NaOH〕单元产量暗示的综合能耗,包罗直接消耗的能源量,以及分摊到该产物的辅助出产系统、从属出产系统的能耗量和体系内的能耗损掉量。
2.3烧碱单元产物交流电耗用折100%烧碱单元产量暗示的直接消耗的交流电量,即电解工艺耗电,不包罗动力设备等的耗电量,以交流电进入整流变压器的交流电表读数为准。
3 电解法烧碱产物能耗范围3.1 电解法烧碱产物是指采用食盐电解方法出产的、符合国家尺度的成品烧碱。
电解法烧碱出产工艺分隔膜电解法、离子膜电解法两种工艺。
电解法烧碱产物折合100%氢氧化钠计算产量,不合格品不计入成品产量,不合格品消耗的能源那么全部计入总能源消耗量中。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年第26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年第26号――关于批准发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等21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法规类别】国家标准管理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年第26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12.18
【实施日期】2013.1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3年第26号)
关于批准发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等21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等21项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2013年12月18日附件:。
73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2014-09-01
56
GB 30250-2013
乙烯装置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4-09-01
57
GB 21346-2013
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4-09-01
58
GB 30251-2013
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4-09-01
59
GB 30252-2013
2013-10-01
32
GB 29436.1-2012
甲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第1部分:煤制甲醇
2013-10-01
33
GB 29437-2012
工业冰醋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3-10-01
34
GB 29438-2012
聚甲醛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3-10-01
35
GB 29439-2012
煤基活性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4-11-01
52
GB 29995-2013
兰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4-11-01
53
GB 29996-2013
水煤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4-11-01
54
GB 21258-2013
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4-09-01
55
GB 21340-2013
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08-06-01
9
GB 21345-2008
黄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08-06-01
10
GB 21348-2014
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5-01-01
DB37_ 753-2015烧碱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8363~12545(2000~3000 kcal) kJ/kg 28435(6800 kcal) kJ/kg 41816(10000 kcal)kJ/kg 28.43(6800 kcal)MJ/t 3763.44(9х10 kcal)MJ /t 38931(9310 kcal) kJ/m
3 5
35544(8500 kcal) kJ/m3 14636~16726(3500~4000 kcal) kJ/m 5227(1250 kcal) kJ/m3 16308(3900 kcal) kJ/m3 15054(3600 kcal) kJ/m3 10454(2500 kcal) kJ/m3 10802(2580 kcal)kJ/Nm3 - 3601(860 kcal) kJ/kW•h 16726~17081(4000~4300 kcal) kJ/m3
E DJ = [
∑
i =1
n
(edsc × k i ) +
∑ (e
i =1
n
dfz
× ki )
]
PDJ ..................... (2)
式中: edsc ——报告期内电解单元生产系统(包括氯、氢处理)消耗的各种能耗实物量; defz ——报告期内电解单元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消耗的各种能耗实物量; ki ——某种能源折标准煤系数; i ——能源类型; n ——能源种类总数; PDJ ——报告期内电解单元电解碱折100 %烧碱的产量,单位为吨(t)。 4.2.3 烧碱加工过程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计算
吨(kgce/t); EJG ——报告期内某种规格烧碱加工过程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x ——实际发生的自用碱率; y ——实际发生的碱损失率。 4.2.2 烧碱电解单元(包括氯、氢处理过程)单位综合能耗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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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烧碱电解单元单位产品交流电耗的计算 烧碱电解单元单位产品交流电耗应按公式(4)计算:
QDH = QDL / PDJ ..................................... (4)
式中: QDH——报告期内电解法烧碱电解单元单位产品交流电耗,单位为千瓦时每吨(kWh/t) ; QDL——报告期内电解单元生产过程实际投入的交流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 PDJ——报告期内电解单元电解碱折 100%烧碱的产量,单位为吨(t) 。 4
2 2
DB13/ 1453—2011 4.2 烧碱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 烧碱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指标包括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烧碱电解单元单位产品交流 电耗。企业应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和加强节能管理,使能耗限额先进值达到表2的要求。 表2 烧碱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
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先进值/ ( kg c e / t ) 烧碱电解单元单位产品 交流电耗先进值/ ( k Wh / t )
I
DB13/ 1453—2011
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解法(隔膜法、 离子膜法)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能源消耗以下称能耗)限额的技术 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节能管理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电解法(隔膜法、离子膜法)烧碱生产企业能耗的计算、控制和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12497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 GB/T 13466 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 GB/T 13462 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 GB/T 14549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18613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762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15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761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0052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烧碱生产系统 从原盐或盐卤经计量并进入化盐桶前的一级输送设备、电解用交流电经计量进入整流变压器开始, 到氯气、氢气经处理送出和成品烧碱入库为止的有关工序组成的完整工艺过程和设备。 3.2 烧碱辅助生产系统 为生产系统工艺装置配置的工艺过程、设施和设备。包括动力、供电、机修、供水、供气、采暖、 制冷、仪表和厂内原料场地以及安全、环保等装置。 3.3 烧碱附属生产系统
2
烧碱电解单元单位产品交流电耗限额 限定值/(kWh/t)
≤ 2450
注1:隔膜法烧碱电解单元交流电耗限额值,是金属阳极隔膜电解槽电流密度在1700 A/m 时的执行标准。并规定电流 密度每增减100 A/m ,烧碱电解单元单位产品交流电耗增减44 kWh/t。 注2:离子膜烧碱电解单元交流电耗限额值,是指离子膜电解槽电流密度在4000 A/m 时的执行标准。并规定电流密度每 增减 100 A/m ,烧碱电解单元单位产品交流电耗增减 10 kWh/t ,烧 碱 单 位 产 品 综 合 能 耗 限 额 增 减 1 . 2 2 9 kgce/t。 2
产品规格 质量分数(%) 离 子 膜 法 液 碱 ≥ 30.0 离 子 膜 法 液 碱 ≥ 45.0 隔 膜 法 液 碱 ≥ 30.0 隔 膜 法 液 碱 ≥ 42.0
2
烧碱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
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限定值/(kgce/t) ≤ 330 ≤ 2350 ≤ 425 ≤ 700 ≤ 900
2 2 2
5 能耗数据统计范围与计算方法 5.1 能源数据统计范围 5.1.1 电解法烧碱产品生产系统能耗量应包括烧碱生产界区内实际消耗的一次能源量和二次能源量。 耗能工质(如水、氧气、氮气、压缩空气等) ),不论是外购的还是自产的均不应统计在能耗量中。但是, 在烧碱生产中耗能工质所消耗的能源,应统计在能耗量中。 5.1.2 未包括在烧碱生产界区内的企业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能耗量和损失量应按消耗比例法 分摊到烧碱生产系统内。 5.1.3 回收利用烧碱生产界区内产生的余热、余能及化学反应热,不应计入能耗量中。供界区外装置 回收利用的, 应按其实际回收的能量从本界区内能耗中扣除。 但在烧碱生产界区内作为燃料耗用的电解 法制烧碱副产品氢气应计入能耗量中。 5.1.4 各种能源的热值应折算为统一的标准煤。各种能源的热值以企业在统计报告期内实测的热值为 准。没有实测条件的,可采用附录 A 中给定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5.1.5 能源消耗量的统计、核算应包括各个生产环节和系统,既不应重复,又不应漏计。 5.2 能耗统计方法 5.2.1 综合能耗的计算应符合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中的规定。 5.2.2 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烧碱电解单元单位产品交流电耗的计算应按 4.1 的表 1 中规定的产品 规格、生产方法分别进行能耗的核算。 5.2.3 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
5.2.4 烧碱电解单元(包括氯、氢处理过程)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 烧碱电解单元(包括氯、氢处理过程)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按公式(2)计算:
n n E DJ = ∑ (edsc × k i ) + ∑ (edfz × k i ) / PDJ .......................... (2) i =1 i =1
式中: ejsc——报告期内电解碱生产系统加工投入的各种能耗实物量,单位为吨(t)或千瓦时(kWh)或立方米(m³) ; ejfz——报告期内电解碱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加工投入的各种能耗实物量,单位为吨(t)或千瓦时(kWh) 或立方米(m³) ; PCP——报告期内某种规格烧碱折100%烧碱的成品产量,单位为吨(t)。
DB13/ 1453—2011 以交流电进入整流变压器的交流电表为准。 没有安装电度表的企业, 以安装的总交流电度表指示的 交流电量扣除动力系统安装的交流电度表的交流电量后计算所消耗的交流电量。 6 节能管理与措施 6.1 节能基础管理 企业应定期对烧碱产品综合能耗、 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烧碱电解单元单位产品交流电耗进行考 核,并把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基层部门,建立用能责任制度。 企业应根据GB 17167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6.2 节能技术管理 6.2.1 经济运行 企业应使通用设备达到经济运行的状态,对电动机的经济运行管理应符合 GB/T 12497 的规定;对 风机、泵类和空气压缩机的经济运行管理应符合 GB/T 13466 的规定;对电力变压器的经济运行管理应 符合 GB/T 13462 的规定。 对各种管网应加强维护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6.2.2 变电、整流工序 6.2.2.1 提高整流器整流相数的脉波数, 抑制谐波, 6 (10) kV 供电母线的脉波数不应低于 12, 35 (66) KV 供电母线的脉波数不应低于 18, 110 kV 供电母线的脉波数不应低于 24, 与电网连接点执行国家标准 GB/T 145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的有关规定。 6.2.2.2 提高整流自然功率因数,减少高次谐波的危害。 6.2.3 盐水工序 严格控制盐水质量,保证电解工序要求。 6.2.4 电解工序 6.2.4.1 加强电槽管理,用好氯气、氢气余热。 6.2.4.2 采用改性隔膜、扩张阳极、活性阴极等技术,优化隔膜吸附工艺,降低电耗。 6.2.5 蒸发工序 采用新技术,提高蒸发效率,降低汽耗;加强蒸发系统蒸汽冷凝水及其余热的再利用;加强设备、 管道保温,降低能耗。 6.2.6 耗能设备 6.2.6.1 企业应提高电机系统通用设备的能效,用高效节能设备更新淘汰高耗能设备。年运行时间大 于 3 000 h 的设备,电动机的能效应达到 GB 18613 节能评价值的水平;清水离心泵的能效应达到 GB 19762 节能评价值的水平;通风机的能效应达到 GB 19761 节能评价值的水平;容积式空气压缩机的能 效应达到 GB 19153 节能评价值的水平。应使电动机运行在额定负载的 75%~80%。
式中: edsc-报告期内电解单元生产系统(包括氯、氢处理)投入的各种能耗实物量,单位为吨(t)或千瓦时(kWh)或 立方米(m³) ; edfz-报告期内电解单元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投入的各种能耗实物量,单位为吨(t)或千瓦时(kWh)或 立方米(m³) ; k-某种能源折标准煤系数,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千瓦时(kgce/kWh)或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或千克标准煤每立 方米(kgce/ m³) ; n-能源种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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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 1453—2011 某种规格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按公式(1)计算:
E ZH = E DJ × (1 + x ) × (1 + y ) + E JG ........................... (1)
式中: EZH—报告期内某种规格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 EDJ—报告期内烧碱电解单元(包括氯、氢处理过程)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 EJG—报告期内某种规格烧碱加工过程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 x—实际发生的自用碱率; y—实际发生的碱损失率。
5.2.5 烧碱加工过程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计算 某种规格烧碱加工过程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按公式(3)计算:
n n E JG = ∑ (e jsc × k i ) + ∑ (e jfz × k i ) / PCP .......................... (3) i =1 i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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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 1453—2011 为生产系统专门配置的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包括办公室、操 作室、休息室、更衣室、澡堂、中控分析、成品检验、电解槽管理及修理、隔膜吸附、阳极涂钌和修复、 阳极组装、石棉绒加工和回收、离子膜泄漏试验和修补等设施。 3.4 烧碱生产界区 从原盐、电力、蒸汽等原材料和能源经计量进入工序开始,到成品烧碱计量入库和伴生氯气、氢气 经处理送出为止的整个电解法烧碱产品生产过程。 由生产系统工艺装置、 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 设施三部分组成。 3.5 烧碱产品综合能耗 报告期内,烧碱产品生产全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总量。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 统的各种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 包括作为原料、 材料消耗的能源量, 不包括基建、 技改等项目建设消耗、 生产界区内回收利用的和向外输出的能源量。 3.6 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用折100%烧碱单位产量表示的综合能耗,包括直接消耗的能源量,以及分摊到该产品的辅助生产 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的能耗量和体系内的能耗损失量。 3.7 烧碱电解单元单位产品交流电耗 用电解碱折100%烧碱单位产量表示的直接消耗的交流电量,即电解单元工艺电耗,不包括动力设 备等的耗电量。 4 技术要求 4.1 烧碱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 烧碱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指标包括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烧碱电解单元单位产品交流 电耗,其限额限定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