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2009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146号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上海中国注册会计师:二O一六年三月四日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16.48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2,000,000.00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023,691.0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976,308.97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在现代社会中,募集资金已经成为了各种组织和机构的重要手段。
无论是企业、政府还是非营利组织,都需要通过募集资金来支持自己的运营和发展。
然而,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如何保证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透明,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因此,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也就应运而生。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其他专业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查、鉴定,并出具书面意见的过程。
这个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鉴证机构需要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这个过程包括对募集资金的来源、使用计划、使用过程、使用结果等方面进行审查。
审计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是否符合募集资金的目的和使用计划,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问题。
鉴证机构需要对审计结果进行核查和鉴定。
这个过程包括对审计结果进行分析、比对、核实,以及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鉴定。
核查和鉴定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鉴定。
鉴证机构需要出具书面意见。
这个过程包括对审计结果和鉴定结论进行总结和归纳,以及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建议。
书面意见的目的是为了向相关方面提供有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准确、可靠的信息,以及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建议。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过程,它可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透明,为相关方面提供有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准确、可靠的信息,以及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建议。
因此,各种组织和机构在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应该注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以保证自身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尊敬的各位捐款人与各方利益相关者:感谢各位一直以来对我们项目的支持与捐助。
为了向各位展示我们对所募集资金的正确使用与存放情况,我们制作了这份鉴证报告,以保证透明度和可信度。
存放情况:截止至报告撰写之日,我们的资金存放在以下银行账户:- 建设银行:XXXXX(账号)- 工商银行:XXXXX(账号)鉴于我们对捐赠资金的高度重视,我们已与专业的会计事务所建立了合作关系。
每月末,我们向该会计事务所提交资金存放情况的详细报告,并请他们进行审核并提供执业鉴证报告。
使用情况:我们承诺将募集的资金用于以下方面:1. 项目实施费用:包括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人力资源以及运输等费用。
2. 维持运营费用:管理、办公室租金、公用事业费用、工资等日常支出。
3. 宣传费用:市场推广、公益活动宣传、媒体报道等宣传费用。
4. 相关培训及教育支出: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等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
在资金使用方面,我们也建立了严格的审批程序:1. 预算计划:我们在每一年度初制定详细的预算计划,明确了各项目的经费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资金申请与批准:项目部门负责向管理层申请相应经费,并提交详细的使用理由与计划。
3. 费用报销:经费使用后,项目部门需要提供相关的费用报销单据,并进行财务记录。
4. 审核与复核:财务部门根据报销单据与预算计划进行审核,并将结果提交给管理层复核,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为了确保这份报告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我们承诺同样接受第三方审计。
您可以在任何时间内向我们提出审计要求,并且我们将全面配合,确保您对我们使用募集资金的透明度有清晰的了解。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贡献。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遵守资金使用与存放的规范,切实负责地推动项目的实施,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们带来希望和改善生活的机会。
此致特此鉴证,XXX项目团队捐款人与各方利益相关者:我们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们项目的一贯支持与捐助。
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的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3.09.28•【文号】北证公告〔2023〕76号•【施行日期】2023.09.2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告北证公告〔2023〕76号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的公告为进一步完善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募集资金监管要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北交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
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2023年9月28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证券(包括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上市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指引的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年度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年度鉴证报告尊敬的各位捐款人: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组织的支持和关注。
为了让您更了解我们组织在过去一年中的运作情况,特向您汇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下是我们的年度鉴证报告。
1.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共募集资金XXX万元。
这些资金主要以以下方式进行存放和管理:1.1 银行存款:我们将XXX万元资金存放于合作银行的定期存款账户中,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增值。
1.2 微信/支付宝、其他电子支付平台:我们将一部分资金设立在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平台上,以方便捐款人的捐款和项目支出的支付。
1.3 财务专项账户:我们设立了专门的财务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对特定项目进行募集的资金。
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募集到的资金能够专款专用,不受其他项目的影响。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在过去一年中,我们对募集到的资金进行了合理的规划和使用,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大化,以达到我们组织的宗旨和建设目标。
2.1 项目支出:我们根据捐款人的意愿和我们的公益使命,将募集到的资金用于特定项目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 教育援助:我们通过资助贫困地区的学生支付学费、购买学习用品等方式,帮助学生获得更好的教育机会。
- 医疗支持:我们通过捐赠医疗设备、提供医疗救助金等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居民的医疗需求。
- 灾害救助:我们通过提供流动饮水、救济物资等方式,帮助受灾地区的人们度过困境。
2.2 管理费用:为了保证捐款人的权益和组织的正常运转,我们在必要时会使用部分资金支付一些必要的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工资福利:支付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保障员工的合理权益和工作积极性。
- 办公开支:支付办公场所的房租、水电费等日常开支。
- 宣传推广:投入一部分资金在媒体上宣传组织的公益活动和项目,扩大公众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我们高度重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定期邀请第三方独立机构对我们的财务资金进行鉴证和审计,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性。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浙天会审〔2009〕1989号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电机公司)2008年度《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方正电机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方正电机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方正电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方正电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方正电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方正电机公司200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海荣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牟健 报告日期:2009年4月15日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现根据贵所印发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0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14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7.4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149,6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承销及保荐费13,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36,1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5日汇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人民币账户(账号:830020326908094001),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5,360,5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0,739,500.00元。
告报证鉴项专况情用使金资集募次前 告报证鉴项专况情用使金资集募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天健正信审(2010)专字第010473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Ascend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天健正信审(2010)专字第010473号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股份”)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12月26日《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华发股份董事局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据等。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责任方有关人员和对有关数据实施分析,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华发股份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12月26日《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发股份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专项鉴证报告仅供华发股份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移作其它任何目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金任宏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鸿彦报告日期:2010年3月19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局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要求,对本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2008年4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91号文核准,本公司向原股东增资配股,本次配股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前一交易日即2008年5月9日本公司总股本631,915,078股为基数,向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发股份全体股东配售,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89,574,52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46,867,405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142,707,118股,本次配股价格为13.98元/股。
募集资金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专字[2017]0896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目录序号内容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2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3-7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照表8-9会专字[2017]0896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体育”)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莱茵体育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莱茵体育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莱茵体育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莱茵体育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莱茵体育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莱茵体育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模拟题库及答案下载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模拟题库及答案下载单选题(共60题)1、关于租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一定转移B.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租赁一定是融资租赁C.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的租赁也可能属于经营租赁D.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未转移给承租人的租赁一定是经营租赁【答案】 B2、甲公司2×16年财务报表于2×17年4月10日对外报出。
假定其2×17年发生的下列有关事项均具有重要性,甲公司应当据以调整2×16年财务报表的是()。
A.5月2日,自2×16年9月即已开始策划的企业合并交易获得股东大会批准B.4月15日,发现2×16年一项重要交易会计处理未充分考虑当时情况,导致虚增2×16年利润C.3月12日,某项于2×16年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的未决诉讼结案,由于新的司法解释出台,甲公司实际支付赔偿金额大于原已确认预计负债D.4月10日,因某客户所在地发生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导致甲公司2×16年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该客户货款按新的情况预计的坏账高于原预计金额【答案】 C3、关于政府补助,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ⅡB.Ⅰ、ⅡC.Ⅱ、Ⅲ、ⅣD.Ⅰ、Ⅱ、ⅣE.Ⅰ、Ⅱ、Ⅲ、Ⅳ【答案】 D4、下列关于公司财务、会计的说法正确的是()。
A.Ⅰ、Ⅱ、Ⅲ、ⅣB.Ⅰ、Ⅱ、Ⅲ、C.Ⅰ、Ⅲ、ⅣD.Ⅰ、Ⅱ、Ⅳ【答案】 A5、某高尔夫球具生产企业2018年9月1日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球杆,价税合计为139.2万元,合同约定于9月5日、11月5日各支付50%价款,9月5日按照约定收到50%的价款,但并未给客户开具发票,已知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该企业9月就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为()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pdf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229号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园林”)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棕榈园林申请发行证劵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棕榈园林申请发行证劵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棕榈园林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棕榈园林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棕榈园林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棕榈园林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姜干中国注册会计师:刘薇中国·上海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账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650号”文核准,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0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50亿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8,655,227.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71,344,77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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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09年度使用情况的鉴 证 报 告立信大华核字[2010]555号募集资金2009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立信大华核字[2010]555号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募集资金2009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责任雪莱特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的基础上对雪莱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雪莱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我们认为,雪莱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雪莱特募集资金2009年度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报告仅供雪莱特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雪莱特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 ● 北京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09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8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0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承销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票发行每股人民币6.86元,应募集股款为人民币178,360,000.00元。
截至2006年10月17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78,36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6,631,816.26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1,728,183.74元。
本公司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原“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06年10月17日出具深华(2006)验字08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使用161,724,969.15,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置换已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30,347,360.63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2,783,966.03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1,406,357.01)元。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214.09元。
截止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63,131,326.66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人民币30,347,360.63元;于2006年10月17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2,783,966.03元,其中200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161,316.33元。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214.09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首先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必须报董事会审批。
募集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
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根据本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交通银行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的《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公司授权给保荐机构的指定保荐代表人可以凭其合法身份证明随时向商业银行查询、复印专用账户的资料,在保荐代表人提出查询要求时,商业银行应及时、准确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用账户的一切资料;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用账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五时,本公司和商业银行应当于支取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分别书面通知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并由公司提供有关支取凭证及说明。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小塘支行*4400166723705922888860,000,000.00 --- ---中国银行佛山南海小塘支行 884550842708094001 40,000,000.00 1,678.64 活期存款交通银行佛山狮山支行 44626823401817000865365,860,000.00 1,535.45 活期存款合计 165,860,000.00 3,214.09*公司于2008年7月11日销户,剩余资金245,465.68元结转至交通银行佛山狮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446268234018170008653内。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0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200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172.8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16.13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313.13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1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车用氙气金属卤化物放电灯系列及配套电子镇流器技术改造项目否 9,094.419,094.419,094.41561.72 9,094.41--- 100.002008年4月 (52.79)否 否节能灯自动化生产线改造项目否 5,085.525,085.525,085.5268.87 5,085.52--- 100.002008年4月 195.50 是 否高强度长寿命紫外线灯及配套电子镇流器技术改造项目否 2,133.202,133.202,133.20185.54 2,133.20--- 100.002008年4月 244.57 是 否 合计 16,313.1316,313.1316,313.13816.13 16,313.13--- 100.00--- 387.28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2006年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一致通过,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华(2006)专审字267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并进行了公告,经经办人申请,经总经理柴国生批准、财务经理审核同意,弥补了自有资金投入。
其中,车用氙气金属卤化物放电灯系列及配套电子镇流器技术改造项目置换金额为1,860.88万元;节能灯自动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置换金额为1,100.51万元;高强度长寿命紫外线灯及配套电子镇流器技术改造项目置换金额为73.35万元;置换金额合计为3,034.74万元。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止报告期末,未出现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利用募集资金新增车用氙气金卤灯生产线4条,与原计划相比,还有4条车用氙气金卤灯生产线未投入建设。
由于公司通过推行精益化生产,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和人员操作熟练程度,目前新增的4条生产线已满足招股书对新增产能的承诺以及目前市场的需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计投资总额,在完成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同时,募集资金不足以对“车用氙气金属卤化物放电灯系列及配套电子镇流器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车用氙气金卤灯项目”)继续投入。
为节约公司运营资金,有效利用现有设备的产能,公司对车用氙气金卤灯项目进行调整,停止对车用氙气金卤灯项目继续进行建设投入。
此次调整,只减少生产线的投入数量。
此次项目调整经过公司200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以及2009年4月20日召开通过的雪莱特股东大会审议,并最终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调整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