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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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篇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用途规范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募集资金系指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本所备案并在本所网站上披露。

第四条保荐人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及本规定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募集资金存储第五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六条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两周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该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二)商业银行应当每月向上市公司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三)上市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四)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五)上市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的违约责任。

上市公司应当在上述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备案并公告。

募集资金审计

募集资金审计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工作底稿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程序
被鉴证单位:审核员:
日期:索引号:A
审查项目:会计期间:2013.03.31复核员:日期:页 次:
提示:
说明:本项鉴证适用法规: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3、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30号 )
4、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上字[2008]59号)
5、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一、注册会计师的目标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重大错报风险相关的舞弊风险因素;
所属会计师事务所:1.本鉴证程序,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而制定,以指导对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工作,确定上市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对被鉴证单位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应逐笔详查。

如在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时已执行了本鉴证程序中的部分程序和工作,应将相应底稿复印整理为本鉴证业务工作底稿。

2.针对识别和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获取充分、适当的鉴证证据,以确定上市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a股历年ipo募集资金数据

a股历年ipo募集资金数据

a股历年ipo募集资金数据
自1990年以来,A股市场已经经历了数百家公司的IPO(首次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数万亿元人民币。

具体的数据可以从中
国证监会(CSRC)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China Securities Depository and Clearing Corporation Limited)的
官方统计数据中获得。

这些数据通常包括每年新上市公司的数量、
募集资金总额、行业分布等信息。

从历年的数据来看,A股市场的IPO募集资金总额呈现出明显
的增长趋势。

特别是在2000年后,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
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A股市场的IPO活动进入了一个高速增长期。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A
股市场的IPO活动依然保持着相对活跃的态势。

除了总体募集资金的数据外,还可以从不同行业、地区、公司
规模等维度来分析A股市场的IPO数据。

这些数据可以帮助我们更
好地了解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趋势,以及不同行业在资本市场上的
表现和特点。

总的来说,A股历年IPO募集资金数据反映了中国资本市场的
发展历程和特点,对于投资者、研究人员以及政策制定者来说,这些数据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 股东大会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 股东大会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股东大会
尊敬的股东们:
感谢各位股东对我们公司的支持和关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将在下个月举行股东大会,届时将向各位股东详细汇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我们公司于去年成功完成了一轮募集资金的活动,共计筹集了XXX 万元。

这笔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研发投入:我们将XXX万元用于研发新产品和改进现有产品。

这一部分资金主要用于人员招聘、设备购置以及研发费用等方面,旨在提高我们的技术竞争力和产品质量。

2. 市场推广:XXX万元被用于市场推广活动,包括广告宣传、展会参展、渠道拓展等。

这有助于提升我们的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份额。

3. 运营支出:XXX万元用于公司的日常运营支出,包括员工薪酬、办公设施租赁、物流配送等。

这有助于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的顺利进行。

在使用资金的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守了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障。

我们也对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和监督,以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规。

在此次股东大会上,我们将向各位股东展示详细的资金使用报告,包括具体的支出明细和效果评估。

我们欢迎各位股东提出任何问题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和完善资金的使用。

再次感谢各位股东的支持和信任。

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创造更好的业绩和价值。

谢谢!
公司董事会。

对前次募集资金是否基本使用完毕的理解

对前次募集资金是否基本使用完毕的理解

对前次募集资金是否基本使用完毕的理解理解前次募集资金是否基本使用完毕通常涉及审查相关财务报表和财务信息。

以下是一般步骤:
查阅财务报表:阅读公司的财务报表,特别是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这些报表提供了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详细信息。

关注资金流动:关注现金流量表,特别是投资和运营活动的部分。

这能帮助了解公司是如何运用资金的,以及是否有大额支出或投资。

审查财务陈述:阅读管理层对财务状况的陈述。

公司的管理层通常在财务报告中提供对公司业务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评论。

分析资产负债表:观察资产负债表,特别是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

如果公司有足够的流动资产来支付短期负债,可能表明前次资金还未用尽。

关注重大事件:寻找与公司相关的任何重大事件或公告,例如新项目、合并收购、资产购置等。

这些事件可能会对资金的使用产生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般性的方法,具体情况可能因公司而异。

如果有特定公司或行业的信息,可以提供更详细的分析。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模板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模板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模板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尊敬的各位投资人:感谢您们对我们公司的支持和信任。

我们在此向您们汇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额我们公司在上一次募集中共获得资金10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1. 研发费用我们公司将50万元用于研发费用,主要用于新产品的研发和技术升级。

我们的研发团队在过去的一年中取得了显著的进展,我们已经成功开发出了一款新产品,并且在市场上取得了良好的反响。

同时,我们也对现有产品进行了技术升级,提高了产品的性能和竞争力。

2. 生产设备更新我们公司将20万元用于生产设备更新,主要用于购买新的生产设备和维修旧设备。

这些设备的更新和维修,使我们的生产效率得到了提高,同时也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3. 市场推广费用我们公司将20万元用于市场推广费用,主要用于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

我们的市场推广活动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好评,我们的产品销量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4. 其他费用我们公司将10万元用于其他费用,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和人员培训等方面。

这些费用的支出,使我们的办公环境更加舒适和高效,同时也提高了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三、资金使用效果通过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我们公司取得了以下的效果:1. 新产品的研发和技术升级,使我们的产品线更加丰富和完善,同时也提高了产品的性能和竞争力。

2. 生产设备的更新和维修,使我们的生产效率得到了提高,同时也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3. 市场推广活动的开展,使我们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得到了提高,同时也提高了产品的销量和市场份额。

4. 办公设备和人员培训的支出,使我们的办公环境更加舒适和高效,同时也提高了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四、未来计划我们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新产品和技术,提高产品的性能和竞争力。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加强生产设备的更新和维修,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我们还将继续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公司在进行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必须定期向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提交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这一举措旨在确保募集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同时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监督性。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报告内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应包括详细的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包括资金投入的项目、使用金额及具体用途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证明文件,以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报告形式: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通常以书面形式提交,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报告的格式可以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和规定的要求。

同时,公司还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提交报告,以提高效率和便捷性。

3.提交时间: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提交时间通常由公司自行确定,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

一般来说,公司应在募集资金使用完成后的一定时间内提交报告,以便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及时了解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的提交时间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但必须在合理且规定的时间范围内。

4.报告审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通常需要经过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

这样可以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保证投资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有一个客观的评估。

审计过程中,审计机构将对公司的账目和相关证据进行检查和核实,并出具审计报告。

5.报告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应向所有投资者和相关监管机构进行披露。

这样可以让投资者及时了解资金使用情况,并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监管机构也可以通过报告的披露来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总之,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对于维护募集资金的合规性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的要求编制报告,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及时性。

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感,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管理水平。

川大智胜: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1-03-01

川大智胜: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1-03-01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公告编号:2011-009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对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如下: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51号文核准,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6月1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75元。

截至2008年6月1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9,1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71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7,465.00万元。

截止2008年6月1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以“川华信验(2008)3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08年7月1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成都人民中路支行、中国银行成都双流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财务收益,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了定期存款专用账户;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以较低者为准),银行应当以电子邮件和邮寄方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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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专字[2017]5401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目录内容页次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3-10三、附件11-14会专字[2017]5401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超净”)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华超净公司为申请非公开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天华超净申请非公开发行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天华超净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天华超净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1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天华超净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华超净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宁云(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俞国徽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少侠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的规定,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华”、“公司”或“本公司”)对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72号文《关于核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4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50万股,其中发行新股人民币普通股1,558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39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4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196.26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200.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9,996万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7月到位。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4] 271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补充流动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天华超净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86号文)的核准,公司向冯忠等11名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512,915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68元)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向裴振华等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36,085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54元)募集配套资金,应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773.54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07.1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066.39万元,该资金已于2015年12月8日到位。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3981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4年8月,公司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园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1651958),招商银行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04054810909)。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年12月,公司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园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4200064924)。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均已注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注*: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公司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协定存款账户,该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得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8,732.9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00.32万元。

其中“防静电超净制程防护产品扩产项目”使用利息净收入投入40.5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包含利息收入96.74万元,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利息净收入137.28万元。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情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为支付现金对价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070.11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3.72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为了便于项目建成后的管理,2015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延期完成的议案》,决议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原在苏州工业园区娄阳路南、展业路西的公司新建厂房厂址变更为公司总部所在地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2号楼。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及原因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防静电超净制程防护产品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

“防静电超净制程防护产品扩产项目”计划总投资7,027.00万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067.54万元,比承诺投资额多投入40.54万元。

该项目基本按原计划安排使用,与承诺投资额差异较小。

“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总投资2,969.00万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65.42万元,比承诺投资额少投入1,303.58万元。

差异原因主要是公司根据所处行业技术的不断升级以及下游产品应用的快速发展等形势的不断变化,适时调整、优化设备采购与费用投入,有效降低项目支出,形成结余。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9,773.54万元,拟用于支付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现金对价4,200.00万元、支付发行重组相关费用707.15万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4,866.39万元。

扣除发行重组相关费用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净额9,066.39万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公司已支付现金交易对价4,2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4,870.11 万元(含利息收入3.72万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计划支出与实际基本无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4年7月31日,公司已经利用自筹资金向募集资金项目投入4,143.23万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分别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后,公司执行董事会决议,以募集资金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4,143.23 万元。

(五)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剩余募集资金情况“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投入2,969.00万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65.42万元,剩余资金1,303.58万元。

剩余资金占该项目总投入金额比例为43.91%,剩余原因主要是随着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对项目投入进行了优化调整,合理节省了部分开支。

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将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6年12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进行了公告。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与2016年12月26日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活期存款账户全部注销,注销日转入公司一般账户金额合计1,400.32万元(含利息收入)。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已按计划投入使用,资金无剩余。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1、首次公开发行“防静电超净制程防护产品扩产项目”已于2015年7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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