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结算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供应商结算管理是指企业与供应商之间进行结算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订单管理、发票管理、付款管理和对账管理等环节。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是为规范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结算行为,提高结算效率、降低结算风险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1200字以上的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的模板供参考:一、总则1.本制度旨在规范供应商结算管理,建立有效的结算流程,确保供应商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供应商进行结算的相关人员。

3.供应商结算管理分为订单管理、发票管理、付款管理和对账管理四个环节。

二、订单管理1.供应商接受采购订单后,应及时确认订单,并按照订单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

2.供应商应按时交付货物或完成服务,并在交付后及时提供相应的发票和相关证明文件。

3.如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发票和证明文件,企业有权扣减相应的付款金额。

三、发票管理1.供应商应在交货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发票和相关证明文件,并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发票应包含正确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货物或服务明细、价格和税额等信息。

3.供应商应及时修正错误发票,并重新提交给企业。

四、付款管理1.企业应在收到供应商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和审批,并及时进行付款。

2.企业可通过银行转账、支票、电汇等方式进行付款,供应商应提供正确的收款账户信息。

3.如供应商提供错误的收款账户信息导致付款失败,企业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五、对账管理1.企业应定期对供应商的应付账款进行核对和对账,确保结算的准确性。

2.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有误或存在疑问,企业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解释和修正。

3.如供应商出现恶意提价、虚开发票等行为,企业有权停止与其的合作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六、违规处理1.如供应商因故意违规行为导致企业损失的,企业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2.如供应商多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企业有权随时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

酒店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酒店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酒店与供应商之间的结算行为,确保双方权益,提高酒店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与供应商之间的所有结算活动,包括采购、租赁、服务、工程等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确保结算工作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结算流程第四条供应商资质审核1. 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 酒店财务部门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

第五条合同签订1. 合同内容应明确结算方式、付款期限、付款条件、违约责任等。

2.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条订单与验收1. 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酒店根据订单进行验收。

2. 验收合格后,酒店财务部门出具验收报告,作为结算依据。

第七条结算申请1. 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向酒店财务部门提交结算申请,并附上相关发票、凭证等。

2. 财务部门对结算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合同约定。

第八条结算审批1. 财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内容包括结算金额、付款方式等。

2. 审批通过的结算申请,由财务部门通知供应商。

第九条付款与结算1. 酒店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结算申请,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 付款后,财务部门出具付款凭证,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第三章结算纪律第十条严禁违规操作1.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结算流程,不得擅自调整结算金额。

2. 严禁以任何形式挪用、侵占酒店资金。

第十一条保密原则1. 酒店财务部门对供应商结算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2. 供应商对酒店结算信息也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酒店设立结算监督小组,负责监督结算工作的合规性。

第十三条结算监督小组定期对结算工作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酒店对结算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相关人员薪酬挂钩。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与供应商之间进行业务往来时,对供应商的付款和结算事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的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管理供应商的付款事务,确保供应商和企业之间的合作顺利进行。

一、付款方式的规定1.预付款:对于合作时间较短或合作初期的供应商,可以要求提前支付预付款作为合作保证金。

2.货到付款:对于履约良好且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可以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

3.月底结算:对于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可以约定每月底结算一次,避免频繁的付款操作。

二、结算周期的规定1.供应商结算周期:设定供应商结算周期,明确要求供应商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交结算申请和相关发票,以确保结算及时进行。

2.企业结算周期:规定企业内部结算周期,明确要求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付款操作,以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三、发票管理1.要求供应商提供发票原件:确保付款的合法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虚假发票和重复报销情况。

3.发票录入:将审核通过的发票录入财务系统,确保发票信息准确无误,方便后续的结算管理和报表统计。

四、付款控制1.制定付款审批流程:明确付款审批流程,确保财务部门对于付款申请的审核严格、合理、及时,避免资金浪费和风险。

2.付款授权:明确财务部门对于付款的权限和授权范围,避免未经授权的付款行为。

3.付款限额控制:设置付款限额,超过限额的付款需要经过高级管理层的审批才能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风险控制。

五、账务查实和核对1.对账:定期进行供应商对账,核对应付账款与供应商提供的对账单的一致性,及时解决账务差异。

2.账务核对:与供应商进行账务核对,核对付款金额与供应商应收账款的一致性,避免错误付款和漏付款。

3.异常账务处理:对于发现的账务异常,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并进行调整处理,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的宣传与培训1.制度宣传:通过内部通知、培训等方式,向全体员工宣传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供应商结算管理办法范例

供应商结算管理办法范例

供应商结算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应付账款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供应商的结算管理。

三、职责
1.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负责审核和支付供应商的结算款项。

2.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的结算单的制作和提交。

四、结算原则
1.经营部门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根据财务部结算要求,明确结算日期和支付方式,并在合同中载明。

2.在资金允许的前提下,财务部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并控制不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的支付申请;无合同条款或在合同中无明确付款约定的,按财务部规定执行。

五、结算流程
1.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向采购部提交结算申请单。

2.采购部对结算申请单进行初步审核,包括申请的完整性、合规性和真实性等。

3.财务部对采购部提交的结算申请单进行复核,并按照合同条款进行支付。

4.对于不符合合同条款的支付申请,财务部应拒绝支付并通知采购部进行协调处理。

5.完成支付后,财务部应将结算信息记录在相关系统中,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存档和管理。

六、监督与考核
1.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结算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2.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司应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公司管理层应定期对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查,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

七、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管理层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2.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1.简介本文档旨在制定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以确保供应商的付款及结算流程的规范化和高效性。

这将有助于维护公司与供应商的良好关系,并避免潜在的纠纷。

2.结算流程2.1 采购订单确认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后,采购部门将向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确认。

供应商收到采购订单确认后,应立即核对订单内容,并在24小时内将确认结果反馈给采购部门。

2.2 交付验收供应商按照采购订单要求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

我方业务部门在收到商品或服务后,根据质量、数量等要求进行验收。

2.3 结算单据准备供应商提供结算单据,包括、送货单、验收单等必要的文件。

结算单据应包含正确的价格、数量和其他相关信息,并符合国家税务法规要求。

2.4 结算审核我方财务部门对结算单据进行审核,核对结算金额、税费、付款条件等内容是否与采购协议一致,并确保单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5 付款财务部门根据结算审核结果和付款条件,及时安排付款。

付款应按照协议约定的付款周期和方式进行。

3.争议解决3.1 协商解决如出现供应商与公司之间的结算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提交给高级管理层进行进一步处理。

3.2 法律诉讼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双方有权依法向相关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接受法律程序的裁决。

4.风险管理4.1 定期评估公司将定期评估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信用状况等风险因素,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4.2 合同管理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以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5.合规要求供应商在结算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税收规定以及公司内部的合规要求。

公司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合规审核,并对合规问题进行追踪和整改。

6.生效和修订本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任何对本制度的修改和修订,须经高级管理层批准,并将修改后的内容通知全体相关部门和供应商。

以上为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确保结算流程的规范和高效,维护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良好关系,促进合作共赢。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结算原则1.1经营部门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根据财务部结算要求,明确结算日期与支付方式,并在合同中载明。

1.2在资金允许得前提下,财务部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并控制不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得支付申请;无合同条款或在合同中无明确付款约定得,按财务部规定得相关日期结帐。

1.3与供应商明确支付时间期限,供应商未在规定得时间内提交相关结算资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足额交纳相关费用,造成财务部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得,一般不允许临时签字结款,一律延后一个月,与下一个月款项合并结算与支付。

1.4代销商品得资金结算必须已销完并在规定得付款期支付为原则,严禁超付或提前支付货款;经销商品必须谨慎采购,从紧采购,以免形成存货积压,产生问题商品,并造成公司大量资金沉淀。

1.5对于不按照合同条款执行支付货款得供应商,特别就是借款、预付、提前结帐等,需按公司付款得相关审批流程办理。

1.6一般不允许供应商随意变更企业名称、开户行、帐号;确需变更得供应商,财务部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变更申请得次月起,按照新得企业名称,开户行或帐号进行支付,当月仍按照原有得企业名称、开户行、帐号进行支付。

不符合当月支付条件得,一律延后到下个月进行支付。

1.7财务部应加强付款前稽核,保证款项支付得正确性;重点关注货品就是否到达,发票就是否入帐,货品就是否销完,就是否有退货,供应商帐面结余情况,就是否符合合同付款条件,用款申请前道审批就是否完整等。

第二章结算时间与方式2.1会计上采用上月26日-本月25日为一个月份得核算周期,每年12月份结算到月末最后一天,即12月31日。

2.2一般月份,上月销售期指上上月得26日-上月得25日,根据合同条款承诺得具体结帐期在本月进行支付,每月付款期规定在16日-20日之间。

2.3资金结算日接待时间,每月16日---20日,上午9:30---11:00 ,下午13:30---16:00 ,公司作息时间如有改变,则相应调整。

供应商结算管理办法

供应商结算管理办法一、概述供应商结算是指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货款结算和优惠政策的管理。

为了规范供应商结算流程,提高结算效率,本文将介绍供应商结算管理的具体办法。

二、结算流程1. 采购订单确认在与供应商达成采购合作意向后,企业需与供应商确认详细的采购订单信息,包括商品名称、数量、价格等,并在订单中注明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

2. 供应商发货供应商按照订单要求及时发货,确保商品质量和数量无误。

同时,供应商需要提供发货单或者装箱清单等相关单据,作为结算的依据。

3. 企业验收企业接收供应商发货后,应进行商品的验收工作。

验收时,应仔细检查商品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是否与订单一致,如有问题需要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并予以解决。

4. 发起结算申请在商品验收合格后,企业可以根据供应商结算的约定,向供应商发起结算申请。

结算申请包括申请金额、结算日期等信息,并应附上相应的验收单据。

5. 供应商确认申请供应商收到企业的结算申请后,需进行确认,并核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

如有问题或差异,供应商应及时与企业联系沟通,以达成共识。

6. 货款支付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企业需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及时将应付款项支付给供应商。

支付方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票据结算等形式,但需保证款项的及时到账。

7. 结算记录与归档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结算记录和归档机制,将每一次结算的详细信息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相关单据和文件,以备后续查证和审计的需要。

三、优惠政策管理除了货款结算,供应商的优惠政策也需要进行管理和执行。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优惠政策及其管理办法:1. 折扣优惠供应商为了促销、回馈客户等目的,会提供一定的折扣优惠政策。

企业应及时了解供应商的优惠政策,并将其纳入采购决策流程中,确保获得最大程度的优惠。

2. 积分返还某些供应商会设立积分返还活动,根据企业的采购额度,向企业返还一定比例的积分。

企业应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及时了解积分政策,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兑换和使用。

工厂供应商结算财务制度

工厂供应商结算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规范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财务结算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财务结算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保证结算流程的规范和合规性。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商品销售、采购和服务外包等一切财务结算行为。

第五条公司与供应商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确保财务结算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结算管理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数据库,对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资质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合作的稳定和安全。

第七条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品种、数量、单价等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结算档案,对每一笔结算进行记录和归档,保留相关凭证和票据,以备查验。

第九条公司应当制定财务结算流程,对结算的操作步骤、人员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结算的规范和可控。

第十条公司应当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进行结算,确保及时支付供应商应付款项,避免对方资金损失。

第三章结算方式第十一条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结算方式主要包括现金结算、银行转账结算、支票结算等多种方式,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档案,对每家供应商的结算账号、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以便于结算时的准确操作。

第十三条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全部结算应当以结算单或发票为凭据,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三证合一的结算体系,即结算单、发票和付款凭证三者相互印证,确保结算的真实性。

第十五条对于供应商的迟交货、次品货等不良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合理的措施,如扣减货款、解除合同等,保护公司的利益。

第四章结算监督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结算监督制度,对供应商的结算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结算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定期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公司供应商结账管理制度

公司供应商结账管理制度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对成本的控制日益严格,而供应商作为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之一,其结账管理的规范性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资金安全和供应链稳定性。

因此,制定一套合理的供应商结账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制度应明确供应商结账的基本流程。

从供应商提交发票开始,到财务部门审核、核对金额、确认无误后进行支付,每一步都应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例如,供应商应在货物交付后的30天内提交有效发票,财务部门在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与支付工作。

为了保障双方权益,制度中应包含对账机制。

企业应定期与供应商进行对账,确认双方记录的一致性。

这不仅有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还能防止潜在的欺诈行为。

对账过程可以采用电子对账单或双方会议的形式,关键在于确保透明性和及时性。

为了提高结账效率,企业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比如,通过建立电子化的供应链管理系统,实现订单处理、发票审核和付款流程的自动化。

这样不仅减少了人为错误,也加快了结账速度,提升了整个供应链的响应能力。

制度还应规定应对逾期支付的措施。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支付延迟。

企业应设立逾期支付的预警机制,一旦发现可能逾期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同时,对于经常发生逾期支付的供应商,企业应重新评估合作关系,必要时进行调整。

为了维护良好的供应商关系,企业在制定结账管理制度时,应考虑到供应商的现金流需求。

合理的账期设置可以帮助供应商维持正常的运营,同时也体现出企业对合作伙伴的尊重和支持。

一个优秀的供应商结账管理制度应当具备清晰的流程、严格的对账机制、高效的信息化支持、合理的逾期支付处理措施以及对供应商的考虑。

通过这样的制度,企业不仅能够确保自身的经济利益,还能够在供应商之间树立起公正、守信的良好形象,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供应商对账、结算及付款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明晰公司与供应商的往来,确保及时支付供应商货款,提高公司采购竞争力,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供应商对账、结算及付款管理规定。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供应商。

三、职责及权限:供应链管理部(采购课和仓库课)负责采购订单的维护,以及入库数量的录入;财务部负责和供应商对账、接受供应商发票;供应链管理部负责货款的申请,财务部负责货款的支付。

四、内容:1.对账(1)每月1日-10 日为公司与供应商对账日,未对账或错过此对账日会影响供应商货款正常支付。

(2)供应商每月将对账单传真给公司财务对账人员或将对账单发送至公司指定对账邮箱,对账单需包括上月交货的采购订单号、送货单号、物料代码、交货数量、含税单价、合计金额等。

(3)公司对账人员在收到供应商对账单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对账单回复给供应商。

(4)公司对账依据,数量以系统自然月份期间入账数量为准,价格以系统入账价格和供应商对账单中价格较低者为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采购人员在系统通过“低价退货、高价采购”等方式进行的差价补偿一律不得确认。

(5)委外加工费对账,依据已完工的委外订单对账、未完工的订单不对账,每月3号前由PMC提供上月完工的委外订单《委外加工材料损耗扣款明细表》给财务,对账人员需把扣款金额在对账单上确认。

(6)附带模具费返还的供应商对账,由采购每月3号提供《模具费返还进程追踪明细表》,对账人员把需返还的费用在当月对账单上确认。

(7)对账一律以交易原币进行核对确认。

(8)对账单有效性,对账单上需有供方单位签字和盖章,针对特殊格式要求的需按公司要求格式提供,否则视为无效对账单。

(9)每季度对未支付的货款余额进行核对,区分已对账未付、已对账未开票、未对账金额。

(10)品质扣款由品质部提供品质扣款通知单给财务备案,财务负责跟踪并扣款。

2.结算1)接收发票时间:供应商必须在收到对账单后的10天内以核对无误的对账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寄到公司对账人员;公司收取发票时间为每月1-20日,在此期间收到的发票核对无误后当月录入系统,超出此期间的发票核对无误后下月录入系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结算原则
1.1经营部门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根据财务部结算要求,明确
结算日期和支付方式,并在合同中载明;
1.2在资金允许的前提下,财务部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并控制不
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的支付申请;无合同条款或在合同中无明确
付款约定的,按财务部规定的相关日期结帐;
1.3与供应商明确支付时间期限,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
结算资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足额交
纳相关费用,造成财务部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的,一般不
允许临时签字结款,一律延后一个月,与下一个月款项合并结
算与支付;
1.4代销商品的资金结算必须已销完并在规定的付款期支付为原则,
严禁超付或提前支付货款;经销商品必须谨慎采购,从紧采购,
以免形成存货积压,产生问题商品,并造成公司大量资金沉淀;
1.5对于不按照合同条款执行支付货款的供应商,特别是借款、预付、
提前结帐等,需按公司付款的相关审批流程办理;
1.6一般不允许供应商随意变更企业名称、开户行、帐号;确需变更
的供应商,财务部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变更申请的次月起,按照
新的企业名称,开户行或帐号进行支付,当月仍按照原有的企
业名称、开户行、帐号进行支付;不符合当月支付条件的,一律
延后到下个月进行支付;
1.7财务部应加强付款前稽核,保证款项支付的正确性;重点关注货
品是否到达,发票是否入帐,货品是否销完,是否有退货,供应
商帐面结余情况,是否符合合同付款条件,用款申请前道审批
是否完整等;
第二章结算时间与方式
2.1会计上采用上月26日-本月25日为一个月份的核算周期,每年
12月份结算到月末最后一天,即12月31日;
2.2一般月份,上月销售期指上上月的26日-上月的25日,根据合同
条款承诺的具体结帐期在本月进行支付,每月付款期规定在16
日-20日之间;
2.3资金结算日接待时间,每月16日---20日,上午9:30---11:00 ,
下午13:30---16:00 ,公司作息时间如有改变,则相应调整;
本周六的付款向后顺延到下周一支付,本周日的付款向后顺延
到下周二支付,重大节日付款向后顺延支付;
2.4付款方式:原则上全部采用电汇网上支付,如有特殊情况,少数可
采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汇票支付;
2.5网上支付的录入工作要求出纳在当天的16:00之前完成,16:00
之后送达财务部的付款单据,一般转入下一日支付;
2.6付款审核由审核会计采取集中成批审核,一般次日上午9:00-10:
00之间进行付款审核,付款审核前需看到相应的付款电子明细
表,以保证款项支付的正确性;
第三章结算流程
3.1所有店柜长实物负责人应于28日前完成当月进退货、销售、库
存情况的核对工作;
3.2公司各部门应于28日前完成应摊促销及其他费用总额、分摊原
则、标准及注意事项;需要供应商提供支持或配合的事项;其
他与费用分摊相关的事项;
3.3公司各部门应于28日前将应分摊给供应商承担的费用汇总造
册,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4总经理应在每月30日前完成费用分摊清册的审核签名工作,并
流转到财务部门;
3.5财务部根据总经理签批过的费用分摊清册进行数据审核,并于
次月3日前生成上月供应商结算单,交商品部经理;
3.6各商品部楼层经理于次月5日前,将供应商结算单审核、确认完
毕;
3.7商品部楼层经理需要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7.1促销让利优惠损失分摊与促销特卖商品审批表上审批内容是
否一致;
3.7.2包底销售赔补款、会员让利、应收转嫁人员工资及其它应收费
用等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模式执行;
3.7.3向供应商收取的各项费用是否准确,尤其是临时促销的扣率是
否按促销申请单批准的标准执行;
3.8各商品部楼层经理将供应商结算单流转至供应商,供应商应于
10日前核对结算月的进、销、存数据,以及开票数和实际结款
数,核对完毕加以确认;并在10日前将应开的税票传递到财务
部;异地客户若邮寄发票,必须通过特快专递邮寄;若在规定的
时间内未能确认或发票未到,当月不予结算,一律并入下月结
算;
3.9收款方应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开具发票的单位名称、开户银
行、账号等重要信息应与合同保持一致,并在发票的备注栏填
写供应商编码,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收受;
3.10财务部审核会计于10日-13日对供应商的税票、应结款项进行
初步审核,并开具相关收费票据;
3.11会计主管于14-15日进行复审,复审结束后,交出纳按支付流程
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3.12出纳在16-20日之间统一办理款项支付手续;
3.13财务部每月编制供应商本月付款统计表,用以统计本月应付、实
付、未付货款及累计应付、实付、未付货款数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