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办公室关于印发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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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办公室关于印发修订研究生
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附属单位:
《福建中医药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已经校第三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中医药大学办公室











福建中医药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研究生培养方案是开展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最基本的教学文件,也是进行教学管理、检查和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为规范培养过程,提高培养质量,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以国家要求为准则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金融硕士等19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纲要(2006-2020)》、《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2011)》为依据,充分体现国家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要求

(二)以能力培养为目标
培养方案要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的需求,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更加注重研究生自主及终身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以及外语、现代信息技术、表达能力等应用能力的培养

(三)以优化课程体系为核心
课程体系设置应体现优化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拓宽培养口径,符合研究生教育规律;课程覆盖的知识面要有一定广度,注重基础理论和知识面的拓宽,加强学科交叉和知识渗透,有利于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发展,更好地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求

(四)以尊重人才培养规律为导向
培养方案应注重因材施教,突出特色,注重发挥研究生个人才能和特长,突出培养研究生在全面掌握本学科知识基础上,提高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培养方案应为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发挥空间,使研究生的培养在满足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同时,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可对课程选择、科学研究、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进行不同的安排,充分体现个性化培养

(五)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
在培养方案制定中,要根据中医药事业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要求,强化

研究生的学术基础整体培养和学习过程的监督与管理,使目标和过程有机结合
在制定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学术报告、实训实践、中期检查、学术论文、学位论文等方面要有明确的要求和评价方式,以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培养方案编制要求
(一)除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按三级学科进行制订外,研究生培养方案原则上应按照二级学科制订;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培养方案要区分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进行修订

(二)培养方案内容必须科学、规范,易于操作和监控管理

三、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及具体要求
研究生培养方案应对以下八项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学科概况、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培养方式与方法、课程设置、学位论文工作和其他培养环节等作出明确规定

(一)学科概况(在300字至500字之间)
简单介绍学位点的设置时间、发展状况、国内外地位;主要研究领域和特色、师资队伍;主要实验室、设备和主要科研成果;已培养研究生情况及就业方向;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培养目标
研究生培养应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突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提升
各专业结合不同培养层次(如博士生、硕士生)、培养类型(科学学位、专业学位)及学科特色,对研究生提出具体培养要求

科学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是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悉本专业研究发展的新动向及先进的科研方法与技术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应用型专门人才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能独立处理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的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相当于高年资住院医师的临床工作水平
中药及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基本具备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达到执业中药(药)师注册申请的专业技术要求;能胜任药物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新药研发、药品注册、流通管理、合理使用、临床及社会服务等某项工作

(三)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数量不宜过多,每个研究方向应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范围,尽可能围绕学科建设规划确定研究方向,并能体现

我校的专业特色和优势,把握本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
应包括研究方向名称、主要研究内容、研究特色和研究意义等四个方面

(四)学习年限和时间分配
研究生学制3年
全脱产研究生学习年限3至5年,最多不超过6年;在职博士生学习年限4至6年,最多不超过6年,特别优秀的在职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1年毕业,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印发福建中医药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博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课程学习时间为半年,科学学位硕士生课程学习时间一年左右
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五)培养方式与方法
研究生培养方式应灵活多样,实行导师负责制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应强调在培养过程中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式,可规定研究生参加必要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讨论班、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训练和培养

(六)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硕士生阶段的课程要注重基础性、宽广性和实用性,博士生阶段的课程要注重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叉性
面向硕士生阶段的课程内容要与本科生阶段的课程内容拉开档次,面向博士生阶段的课程内容要与硕士生阶段的课程内容拉开档次

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
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要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对于培养方案内确定的课程,应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教学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要求、预修课程、考核方式、参考书目等

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非学位课程包括指定选修课、选修课和补修课

1.学位课程
(1)公共必修课:政治理论课程和外国语课程的设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博士生:
①政治理论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36学时,2学分
②外语:博士英(日)语:108学时,3学分
硕士生:
①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学时,2学分
②外语:硕士英(日)语
科学学位:216学时,6学分;专业学位:108学时,3学分

(2)专业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包括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
博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需设置3

门专业必修课;科学学位硕士生需设置4门专业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总学时在36-54学时之间,按照18学时,1学分设置

基础理论课的设置要较大幅度压缩与本科课程重复的内容,优化传统课程的知识结构,注重基础理论和知识面的拓宽,有利于学科交叉和知识渗透;覆盖的知识面要有一定的广度,体现本学科的共同基础,原则按一级学科设置
可以设置系列课程,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择一门

专业课的设置应根据各学科专业、各层次、各类型的研究生培养的具体要求,注意课程体系的优化、课程内容的合理性和整体功能
课程设置可按一级学科范围内相关的二级学科进行拓宽,要体现二级学科本身的特征和学科应有的知识结构

2. 非学位课程
(1)指定选修课
博士生不统一设置指定选修课
硕士生指定选修课包括医学统计学、医学信息检索和自然辩证法3门课程

①医学统计学:54学时,3学分
②医学信息检索:36学时,2学分
③自然辩证法:18学时,1学分
(2)选修课
选修课是为了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最新科研成果、扩大学生知识面或为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他们某一方面的才能而开设的课程
各专业根据学科特点及研究方向需要按系列模块设置选修课,课程学时一般设置在18学时以内,最多不超过36学时
博士生不足3人选修的课程不开设,硕士生不足5人选修的课程不开设

(3)补修课
跨一级学科(中医学与中西医结合之间除外)录取的博士(硕士)生,至少须补修3门所录取专业的相应硕士(学士)主干课程
补修课程均以自学为主,但必须参加考试,学士课程60分为合格线,硕士课程70分为合格线
补修课成绩证明应由研究生部或教务处出具,补修的课程不计学分
各专业须在培养方案中指定出本专业补修课程名称,具体由二级学院负责完成

研究生学位课程与指定选修课课内教学安排学时为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研究生学位课程原则上应由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及以上教师担任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博士生总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科学学位硕士生总学分不得少于33学分,专业学位硕士生总学分不得少于21学分
海外(含港澳台)研究生免修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总学分相应减少
除外国语外,研究生学位课程70分为合格线,非学位课程60分为合格线

(七)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

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科学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可以是基础理论研究、科研实验研究等类型
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应在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学术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论文表明申请人在本门学科上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本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
实验设计和方法比较先进,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研究结果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论文表明申请人具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独立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

各学科专业需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开题工作的规定》、《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一般格式》和《福建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结合本专业学科特色对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如开题报告、论文撰写、论文答辩等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切实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

(八)其它培养环节
1.科研工作:科学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应对研究生科研实验能力提出具体要求,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结合临床(生产)实践开展科研实验工作

2.教学实践:各科学学位型博士、硕士点应加强对研究生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至少安排4学时的教学实践,并撰写教案,由教研室主任安排教学活动,并对研究生的教学能力进行评定

3.临床(生产)实践:临床(生产)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重要的培养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临床(生产)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工作
其中中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应在中药行业相关单位进行时间不少于12个月的专业实践,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临床实践时间为26个月
各专业要在培养方案中制定出科学、规范的临床(生产)实践计划及临床(生产)毕业考核指标

4.学术活动与发表论文:为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拓展研究生的知识面,我校鼓励博士、硕士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
各学科专业应参照《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和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要求制定本专业研究生学术活动与发表论文的具体要求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本指导意见,定期对本单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本指导意见从发文之日开始执行,原《福建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修订)(校办〔2011〕2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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