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全域规划》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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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12•【字号】粤府函〔2023〕246号•【施行日期】2023.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粤府函〔2023〕246号潮州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审批〈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的请示》(潮府报〔2023〕8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潮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撑潮州市建设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特色产业发展高地、中小城市美的典范。

二、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潮州市要立足国家战略、区域功能定位和本地实际,打造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广东省东部门户城市、汕潮揭同城化发展增长极。

发挥比较优势,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积极参与汕潮揭同城化发展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治理能力,增强潮州市在粤闽浙沿海城市群中的重要节点功能。

三、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潮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7.70平方公里(26.6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1.20平方公里(22.68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406.11平方公里(60.92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96.05平方公里(59.41万亩)以内。

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

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

一.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一)概述于2005年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同意,潮州市人民政府委托上海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以下简称“新版总规”)的编制工作。

现新版总规编制完成,已由市政府审查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规划成果完善后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审批。

实施年限为2008-2020年。

新版总规明确了中心城区潮州市未来发展方向跨江向东拓展,形成“一江两岸,依山环洲,四轴三片区”的城市空间布局,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由原来44平方公里扩大为90平方公里。

原城区消防规划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扩大而不适用,因此应依据城市新版总体规划重新进行编制。

把中心城区消防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进行编制,建立一个完善的消防体系势在必行。

(二)城市性质粤东经济次中心;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以地方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化生态宜居城市。

(三)城市规模规划远期末(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0平方公里以内。

(四)城市总体布局规划以江(韩江)、河(北溪)、山(笔架山)、洲(仙洲岛)、城(潮州古城)为城市空间结构核心,以跨江交通干道为发展主轴,带动中心城区跨越韩江向东发展,营造一江两岸的组团式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可概括为“一江两岸,依山环洲,四轴三片区”。

一江两岸韩江及其两岸地区。

韩江是潮州最重要的城市自然景观轴线,韩江两岸是城市最重要的公共空间和形象塑造地区。

依山环洲依托桥东组团内大量生态山体建成深入城市中心的绿肺,环绕仙洲岛和江东北洲形成一江两岸发展的城市核心景观。

四轴四条主要的城市轴线,其中又包括两条城市意象轴和两条滨水公共空间轴。

两条城市意象轴是火车站广场——枫溪广场——潮州行政中心——开元寺——湘子桥——笔架山;潮州东大道(韩江东岸)——潮州大桥——潮州大道(韩江西岸)城市意象轴。

两条滨水公共空间轴是韩江滨水公共空间轴;北溪滨水公共空间轴。

广东潮州土地整治规划

广东潮州土地整治规划

广东省潮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2014年02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背景与形势 (2)第一节区域概况 (2)第二节土地整治的成效 (3)第三节土地整治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4)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 (8)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与存在问题 (8)第二章土地整治潜力 (9)第三章原则与目标 (11)第一节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1)第二节规划依据 (12)第三节规划目标与任务 (14)第四章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 (18)第一节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18)第二节合理推进宜耕农用地整理 (24)第三节全面强化林业生态建设 (25)第五章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理 (29)第一节稳步推进“三旧”改造 (29)第二节积极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合理流转路径 (31)第三节着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复垦 (32)第六章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 (33)第一节合理推进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33)I第二节适度开展围海造地 (33)第七章大力推进土地复垦 (34)第一节全面复垦生产建设损毁土地 (34)第二节加大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力度 (35)第三节及时复垦自然灾害损毁土地 (35)第八章整治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 (36)第一节土地整治综合分区 (36)第二节土地整治重点区域 (37)第三节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38)第九章土地整治投资分析与效益评价 (41)第一节土地整治投资估算 (41)第二节资金筹措 (43)第三节规划实施效益评价 (44)第十章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46)第一节强化规划实施组织保障 (46)第二节推进规划实施公众参与 (46)第三节加强土地整治资金管理 (47)第四节严格土地整治规划实施 (48)第五节完善土地整治激励机制 (50)第六节强化土地整治基础工作 (51)II附表:1.潮州市土地利用现状表(2010年)2.潮州市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表3.潮州市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分解表4.潮州市土地整治潜力汇总表5.潮州市土地整治重点区域表6.潮州市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表附图:1.潮州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潮州市农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3.潮州市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4.潮州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5.潮州市土地复垦潜力分布图6.潮州市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分布图7.潮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规划图8.潮州市土地整治规划图III前言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科学指导土地整治活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广东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广东省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广东省潮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潮州市高铁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潮州市高铁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潮州市高铁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公示稿)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9.08总则第1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北至炮浮路、东至金浮路、西至外环西延长线(仁沙路)、南面沙溪镇镇区,涉及井里村、花宫村、乐桥村、深洋村、仁里村、前拢一村、前拢二村、生聚村、内池村、湖美村、刘厝村、东拢村和斗文村等地区,总用地面积6.32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及发展规模第2条人口规模规划常住人口规模为6.2万人。

第3条用地规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4.52平方公里。

第4条功能定位粤东综合交通枢纽、汕潮揭经贸合作示范区、潮州多元活力发展先行区。

第5条主要功能交通枢纽、商贸商务、文化旅游、综合服务。

建设用地性质控制第6条规划结构规划采用“组团式、多点带动、分片开发”的模式,形成“一核、一带、两轴、五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核”:以潮汕站为核心培育商业、商务、办公等职能,打造辐射粤东区域的商务办公枢纽核。

“一带”:疏通水系和建设绿廊,打造串联休闲旅游、传统古村落、商务办公、展贸服务、特色商业等多元功能空间的滨水休闲带。

“两轴”:围绕高铁站点和机场,形成南北向的功能发展轴和东北向的产业发展轴,构建带动核心区“十字”活力中轴。

“五组团”:依托服务核心带动,形成商业商务组团、休闲旅游组团、综合服务组团、展贸物流组团、特色小镇组团五大组团。

第7条规划土地利用构成规划范围城乡用地面积为632.01公顷。

其中,建设用地为539.35公顷,占城乡用地面积的85.34%。

非建设用地92.66公顷,占城乡用地面积的14.66%。

第8条用地布局(1)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451.91公顷,包括八类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B1/A2商业/文化设施用地13.36 2.96% B1/B2/G3商业/商务/广场用地 4.94 1.09%B1/B2/G3/S3商业/商务用地/广场/交通枢纽2.90.64%B1/B2/S4商业/商务用地/交通场站4.470.99%B2/B1商务/商业用地21 4.65% B3/B1娱乐康体/商业用地 3.020.67% B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90.22%7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19.1626.37%其中S1城市道路用地110.1324.37%S3交通枢纽用地 3.710.82%S4交通场站用地 5.32 1.18%7U公用设施用地9.11 2.02%其中U1供应设施用地 5.25 1.16%U2环境设施用地 3.860.85%8G绿地与广场用地91.9620.35%其中G1公园绿地54.4412.05%G2防护绿地33.837.49%G3广场用地 3.690.82%城市建设用地451.91100.00%道路交通规划第9条轨道交通落实厦深高铁(梅汕客专)、粤东城际线路及站点,推进“双站合一”的潮汕站扩容建设。

潮州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精选.)

潮州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精选.)

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01管理单元)局部调整2018年04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 (4)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编码 (4)第四章城市五线控制 (5)第五章土地使用性质控制 (5)第六章土地使用强度 (6)第七章道路交通控制 (6)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控制 (10)第九章市政基础设施控制 (12)第十章绿地与开敞空间控制 (17)第十一章附则 (17)附录A 术语 (18)附录B 用词说明 (18)附录C 规划用地平衡表 (19)附录D 法定图则 (2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规范潮州市中心城区的土地开发控制和城市规划管理,提升中心城区的土地利用、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的建设水平,保证中心城区D02单元合理有序地进行开发建设,顺利实施《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单元),特制定本法定文本。

为使工艺美术产业焕发新活力,将“艺术价值”转化为“商业价值”,提升潮州“中国工艺美术之都”的影响力,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申请对《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管理单元部分规划内容进行局部调整。

经研究,本次规划调整内容如下:一、将D02-01-21地块重新划分为D02-01-21A与D02-01-21B两个地块,D02-01-21A为调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M1(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30278㎡,容积率为4.0,建筑密度为50%,绿地率为20%,建筑高度不加以限制;二、 D02-01-23地块为调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M1(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47711㎡,容积率为4.0,建筑密度为50%,绿地率为20%,建筑高度不加以限制;三、D02-01-25地块重新划分为D02-01-25A与D02-01-25B两个地块,D02-01-25A为调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M1(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47144㎡,容积率为4.0,建筑密度为50%,绿地率为20%,建筑高度不加以限制;四、D02-01-26地块重新划分为D02-01-26、D02-01-26B与D02-01-26C三个地块,D02-01-26A为调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M1(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30671㎡,容积率为4.0,建筑密度为50%,绿地率为20%,建筑高度不加以限制;D02-01-26B为调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M1(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9632㎡,容积率为4.0,建筑密度为50%,绿地率为20%,建筑高度不加以限制;五、D02-01-28地块重新划分为D02-01-28A与D02-01-28B两个地块,D02-01-28A为调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R2(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2407㎡,容积率为3.5,建筑密度为35%,绿地率为30%,建筑高度为100m;六、D02-01-29地块重新划分为D02-01-29A与D02-01-29B两个地块,D02-01-29A为调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R2(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83831㎡,容积率为3.5,建筑密度为35%,绿地率为30%,建筑高度为100m;七、本次调整对片区道路进行调整优化;八、原用于意溪中学扩建用地调整至东大道与汕汾高速引道交界处D10-06-15地块。

《潮州市全域规划》公示内容

《潮州市全域规划》公示内容
向东开展闽粤全面合作:重点启动闽粤经济合作区的建设,共同打造形成闽粤经济合作区的高端生产服务中心,实现港口、产业、城市的有机融合。
向南对外开拓海丝之路:整合腹地的文化品牌、旅游资源、特色产品等,推动文化、经贸等领域交流合作,全面开拓海外市场。
(二)市域空间结构
在“一中心三片区”的基础上,形成“三核四轴多节点”的市域空间结构。
2、韩东新城-凤泉湖高新区
发展定位:
韩东新城——潮人家园探索区、精致之城引领区、现代生态田园城市。
凤泉湖高新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发展策略:
韩东新城——结合潮州大桥、东西溪大桥的建设,疏解老城区部分功能和人口,承接城市新的功能;加强与凤泉湖高新区的交通联系,为周边产业区提供高端生产服务。
凤泉湖高新区——推进市域优势产业整合集聚,加强高端制造业的引进,完善服务配套建设。
城市中心区
老城区
43
117
40
117
韩东新城
30
30
凤泉湖高新区
12
14
中心区其他地区
32
33
潮安片区
潮安城区
27
83
25
82
高铁新城
12
13
潮安其他地区
44
44
饶平片区
饶平县城
20
65
18
66
潮州港组团
9
11
高堂-樟溪组团
8
8
饶平其他地区
28
29
北部片区
三饶-新丰组团
11
35
10
35
上饶-饶洋组团
打通断头路:打通绿榕南路、绿榕西路、彩虹东路,缓解主城区交通拥堵情况;打通如意路东延线,连接东西溪大桥,方便韩江东西两侧的交通联系。

潮州城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修编

潮州城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修编

潮州市城市(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修编(2013-2020)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指标 (2)第三章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3)第四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与分区 (4)第五章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5)第六章树种规划 (28)第七章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33)第八章古树名木保护 (33)第九章绿地防灾避险规划 (34)第十章绿道建设规划 (36)第十一章分期建设规划 (37)第一章总则第01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5、《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6、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7、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8、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9、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城【2000】192号)10、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城【2002】249号)11、建设部【2002】112号令《城市绿线管理办法》12、建设部【2005】145号令《城市蓝线管理办法》13、国家标准《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14、国家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15、国家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1997)16、国家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1992)17、国家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18、《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广东省园林城市标准》(2010年)19、《广东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20、《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2005年)21、《广东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2000年)22、《广东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998年)23、《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2011年)24、《潮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潮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潮州市绿地系统现状调查资料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划第02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3—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3年-2015年,远期为2016年-2020年。

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次干道:共11条,即北山一路、意北二路、意北三路、意北四路、意北六路、下坪路、沿溪路、意东一路、意北路、四宁路、意工路主要承担各组团内部交通联系,同主干道一起构成韩东新城区的道路骨架,按22米宽控制。
(3)支路:承担规划区内各地块间的联系及大型建筑的出入交通。当两相邻地块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合并时,支路可作相应调整
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D02-01管理单元)局部调整
2019年6月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2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编码2
第四章城市五线控制3
第五章土地使用性质控制4
第六章土地使用强度4
第七章道路交通控制5
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控制9
第九章市政基础设施控制10
第十章绿地与开敞空间控制15
第十一章附则16
现状路
意北二路
22
3
次干道
4+14+4
规划路
意北三路
22
3
次干道
4+14+4
规划路
意北四路
22
3
次干道
4+14+4
现状路改建
意北六路
22
3
次干道
4+14+4
现状路改建
四宁路
22
3
次干道
4+14+4
规划路
下坪路
22
3
次干道
4+14+4
规划路
沿溪路
22
5
次干道
4+14+4
规划路
意东一路
22
3
次干道
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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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全域规划》公示内容
一、总则
(一)规划目的
为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潮州市的发展要求,促进汕潮揭城镇群协调发展,推动潮州市加快提速发展,潮州需要从“全地域”视角出发,对全市域城市、乡村进行综合统筹,推进“全领域”融合,对空间、产业、交通、生态环境、历史文化等领域进行综合规划。

(二)规划期限
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三)规划范围
覆盖湘桥区、潮安区、饶平县、枫溪区的全域范围,陆地面积总和为3164平方公里。

(四)发展规模
2020年,潮州市域常住人口为300万人,城镇化率约达到70%,城镇人口为210万人左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300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200平方公里。

2030年,潮州市域常住人口为340万人,城镇化率约达到75%,城镇人口为255万人左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340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255平方公里。

二、发展愿景与战略
(一)发展愿景
愿景1:潮人家园。

营造世界潮人的文化中心和交流中心。

愿景2:海丝重镇。

打造面向海丝战略的重要节点。

愿景3:绿色之凤。

积极开展新一轮绿化潮州大行动,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愿景4:创业之都。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区域发展的创新高地。

(二)发展战略
战略1:人文宜居战略。

通过文化挖掘、特色塑造、生活提质的策略实现人文宜居。

战略2:协同发展战略。

通过区域协调、空间集聚、平台联动的策略实现协同发展。

战略3:绿色建设战略。

通过生态优先、健康城市、绿色品牌的策略实现绿色建设。

战略4:创新驱动战略。

通过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城市提升的策略实现创新驱动。

三、总体空间格局
(一)区域发展格局
向西强化同城纵深合作:重点依托潮汕高铁站、揭阳潮汕机场的“双港”联动效应,形成都市增长极,集三市合力共同打造粤东城镇群专业性服务中心。

向北拓展梅州腹地市场:依托韩江水道、梅潮高速等通道,打造梅(州)潮(州)发展轴,增强空港、铁港、海港等战略性基础设施对于梅州地区的辐射和服务作用。

向东开展闽粤全面合作:重点启动闽粤经济合作区的建设,共同打造形成闽粤经济合作区的高端生产服务中心,实现港口、产业、城市的有机融合。

向南对外开拓海丝之路:整合腹地的文化品牌、旅游资源、特色产品等,推动文化、经贸等领域交流合作,全面开拓海外市场。

(二)市域空间结构
在“一中心三片区”的基础上,形成“三核四轴多节点”的市域空间结构。

“三核”:即城市三大战略核心地区,包括韩东新城和凤泉湖高新区、高铁新城、闽粤经济合作区。

“四轴”:包括两条主轴和两条次轴。

两条主轴即依托规划的东西向快速通道及韩江形成的中部集聚发展轴和韩江生态经济发展轴。

两条次轴即依托S231形成的市域北部发展轴以及依托大潮高速和S222形成的饶平中部发展轴。

“多节点”:即多个层级的城镇节点。

第一层级是中心城区(旧城区);第二层级是潮安城区、饶平城区;第三层级是重点城镇,包括三饶-新丰、浮山-浮滨、凤凰;第四层级是其他一般城镇。

四、空间管治与用地布局
(一)市域空间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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