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制度汇总
高校就业工作管理规章制度(4篇)

高校就业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就业工作,提高就业质量,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高校就业中心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高校就业工作的目标是为学生提供就业服务与指导,促进学生就业创业,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四条高校就业工作应坚持服务学生、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原则。
第五条高校就业工作应注重引导和促进学生发展,培养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供岗位信息与资源,协助学生顺利就业。
第六条高校就业工作应完善就业指导体系,建立就业网络平台,优化服务流程,增强工作效率。
第七条高校就业工作应积极与校内外资源合作,共同促进就业服务质量的提升。
第二章高校就业中心组织与功能第八条高校就业中心由就业工作负责人及专职工作人员组成。
第九条高校就业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开展就业工作,制定就业政策和措施,开展就业指导,提供岗位信息与资源,维护学生就业权益。
第十条高校就业中心应建立健全就业指导体系,提供就业创业咨询、职业规划与定向培训服务。
第十一条高校就业中心应建立与企业合作的渠道,开展招聘活动,提供就业岗位信息。
第十二条高校就业中心应建立与校友网络的联系,开展校友资源共享与交流活动。
第十三条高校就业中心应建立学生就业档案,记录学生就业信息,为学生就业提供参考。
第三章学生就业服务与指导第十四条高校就业中心应开展学生就业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就业意识与能力。
第十五条高校就业中心应组织开展就业指导,包括职业规划、简历撰写、面试技巧等相关培训。
第十六条高校就业中心应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及时发布就业动态,提供岗位信息与资源。
第十七条高校就业中心应为学生提供创业指导与培训,促进学生创业就业。
第十八条高校就业中心应及时了解学生的就业需求与困难,提供相关解决方案与帮助。
第四章就业政策与措施第十九条高校就业中心应制定就业政策与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第二十条高校就业中心应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与合作,提供对接服务,促进校企合作。
大学生就业制度与政策

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政策
•一、就业政策的含义 •大学生就业政策是指大学生毕业后在得到 职业岗位过程中的一系列国家原则、方针、 依据。其时间段主要是指从求职到试用期结 束的政策,体现了国家行为和公共权力导向。
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政策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总体政策 •为了使大学生顺利地找到自己的工作岗位, 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一系列关于做好普通高 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文件。透过这些文 件精神,可以把现行的大学生就业政策具体 归纳为:国家计划统招毕业生在国家政策规 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一般通过供需见面、双向 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逐步 实现“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 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定 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按合同就业。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制度
•3.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 •(5)在代理项目内有档案工资关系的,在代理期间内涉 及国家统一调整时,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档案工资按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核定。 •(6)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的考 核、转正定级手续,由用人单位按期向代理方提供毕业生 的工作表现等书面材料。 •(7)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如 果解除了聘用合同,可以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代理方负 责毕业生的见习期管理。待聘期超过一个月者,其见习期 顺延。 •(8)人事代理期间,若被公有制单位正式接收,人事代 理机构凭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函负责办理其人事、档案关 系的转递手续;若被其他单位重新聘用,则代理方负责及 时变更人事代理手续。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制度
•(4)高等学校负责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其主要 职责有: •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主管 部门的工作意见,制定本学校的工作细则;负责本 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地方 调配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收集需求信息,开 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负责毕业 生的推荐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毕业就业 建议计划;开展毕业生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 办理毕业生的离校手续;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 调查研究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就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就业服务质量,防范就业风险,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毕业生及参与就业工作的教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就业工作合法、合规、合理。
(二)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大学生就业权益。
(三)预防为主原则:强化就业安全意识,预防就业风险。
(四)服务至上原则:以学生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就业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就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校就业安全工作。
第五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就业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就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就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就业安全意识。
(三)收集、整理、发布就业信息,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
(四)协调解决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五)定期开展就业安全检查,防范就业风险。
第六条各学院设立就业安全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就业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学校就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开展本学院就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就业安全意识。
(三)协助就业指导中心做好就业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工作。
(四)协助解决本学院学生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就业安全教育第七条就业指导中心定期开展就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就业安全意识。
第八条就业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一)就业法律法规知识教育。
(二)求职技巧与面试技巧培训。
(三)防范就业风险教育。
(四)心理调适与抗压能力培训。
第九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就业安全教育,提高自身就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四章就业信息管理第十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发布就业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
第十一条就业信息发布渠道包括:(一)学校就业信息平台。
(二)校园招聘会。
高校就业工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高校就业工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高校就业工作,保障学生顺利就业,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高校的全体学生以及高校的就业工作管理人员。
第三条目标:本规章制度的目标是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就业服务,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促进学生合理就业,并确保高校的就业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原则: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是本规章制度的核心原则。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学生的权利:1. 学生有权享受高校提供的就业指导、培训和咨询服务。
2. 学生有权参加高校组织的招聘活动,并获得平等的机会。
3. 学生有权了解企业的招聘信息和岗位要求,选择合适的岗位和企业。
4. 学生有权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及就业信息。
第六条学生的义务:1. 学生应主动参加高校组织的就业指导、培训和咨询活动。
2. 学生应按时提交就业相关材料,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3. 学生应积极参加招聘活动,并按照规定参加面试及签约等环节。
第三章高校就业工作管理人员的职责第七条高校就业工作管理人员的职责:1. 组织、开展学生就业指导、培训和咨询活动。
2. 收集和整理企业招聘信息,向学生提供及时的招聘信息。
3. 组织和安排招聘活动,提供平等的招聘机会。
4. 协助学生完成求职申请、简历制作、面试辅导等。
5. 维护学生就业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章违纪和处罚第八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学生,高校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就业工作管理人员,高校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撤职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规章制度由高校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仅为高校就业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的一份范本,具体内容可以根据高校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高校就业工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和促进高校就业工作,营造有利于毕业生就业的良好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高校就业指导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就业指导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及毕业生。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就业指导工作体系,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提升就业能力,实现高质量就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全校就业指导工作。
第五条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就业指导工作规划、计划及实施方案;(二)组织开展就业指导教育活动;(三)收集、整理、发布就业信息;(四)开展就业市场调研,建立就业信息数据库;(五)组织招聘活动,搭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交流平台;(六)提供就业指导咨询服务;(七)开展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八)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和评估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设立就业指导工作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一)贯彻落实学校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二)组织开展本学院就业指导教育活动;(三)收集、整理、发布本学院就业信息;(四)组织本学院招聘活动;(五)提供本学院就业指导咨询服务;(六)协助就业指导中心开展就业跟踪调查和评估工作。
第三章就业指导教育第七条学校将就业指导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于本科生、研究生教育阶段。
第八条各学院应根据学生专业特点,开展就业指导教育,包括:(一)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二)就业政策法规教育;(三)就业形势分析教育;(四)求职技巧培训;(五)就业心态调整教育。
第九条学校鼓励各学院邀请企业、行业专家、优秀毕业生等开展就业指导讲座,分享就业经验和求职技巧。
第四章就业信息服务第十条学校建立就业信息数据库,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各类就业信息。
第十一条学校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等渠道,向学生发布就业信息。
第十二条学校鼓励各学院建立健全就业信息收集渠道,及时将就业信息传递给学生。
2024年高校就业工作管理规章制度样本(二篇)

2024年高校就业工作管理规章制度样本在保持内容原意不变的前提下,采用严谨、稳重、理性、官方的语言风格对提供的内容进行改写如下:一、全面搜集并妥善管理全国范围内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构建并持续优化学校就业网站平台,确保通过网络等渠道及时发布就业相关信息,将就业网站打造成为宣传就业政策、传播就业信息的主要窗口。
二、深入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咨询与服务工作,构建并完善用人单位信息资料库,为毕业生提供全面支持。
三、积极与用人单位建立联系,严格审核在学校内举办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质,有序组织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会和双向选择活动,促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有效对接。
四、规范毕业生推荐流程,严格管理毕业生就业协议,确保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均能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从而维护国家利益,并保障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精心组织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工作,对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过程进行细致指导与审核,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深入开展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调查研究,对毕业生的毕业去向进行持续跟踪调查,并收集相关就业证明材料,以便为后续的就业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七、通过对所收集就业信息的深入分析,预测社会在一定时期内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趋势,为学校调整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及培养模式提供科学合理的参考意见。
八、精心策划并组织开展毕业生教育活动、毕业典礼及离校派遣工作,确保毕业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并顺利离校。
九、全面布置、协调、指导并检查各系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公布各系、各专业的就业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十、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确保毕业生党团关系及档案的顺利转移,为毕业生的后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十一、建立并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与评估机制,对全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以便及时发现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十二、坚决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工作任务,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高校就业工作管理制度

高校就业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推动高校学生就业工作,提升学校的就业质量,切实保障学生的就业权益,特制定本就业工作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各类学生的就业工作,旨在规范学生就业行为,强化学校就业管理,提高学生就业质量。
二、学校就业工作部门1. 学校设立就业工作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学校各类学生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学生就业培训和指导,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开展就业招聘活动。
并对学生就业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监督并评估学生的就业情况。
2. 就业工作部门设立就业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求职指导、职业规划、实习机会等服务,并定期开展职业能力培训和就业宣讲会。
3. 就业工作部门设置专职辅导老师,负责学生就业指导、简历审核、职业规划等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的就业需求,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服务。
三、学生就业管理1. 学生在校期间应勤奋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积极参加各类实践活动,提升就业竞争力。
2. 学生就业需遵守《就业管理制度》,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就业活动,接受就业指导,并如实报告就业情况。
3. 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应严格遵循职业道德,不得随意投递虚假简历,不得参与非法就业活动。
4.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招聘活动,认真对待每一次面试机会,提高面试技巧和沟通能力。
四、招聘单位管理1. 学校建立健全招聘单位数据库,及时收集和更新用人单位信息,确保招聘信息真实有效。
2. 招聘单位在学校开展招聘活动时需提供有效的岗位信息,确保岗位匹配学生的专业和兴趣,并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
3. 学校加强对招聘单位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建立信用档案,定期对招聘单位进行考核,保障学生的就业权益。
五、学生就业权益保障1. 学校建立健全的学生就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就业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建立学生就业动态信息库。
2. 学校加强对学生就业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就业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学生的就业满意度。
3. 学校建立就业纠纷处理机制,对学生就业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进行及时调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就业制度回顾

大学生就业制度回忆大学毕业生就业是以整个社会大环境为依托, 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旳晴雨表。
新中国建立之初, 旧中国高等学校旳毕业生基本是自谋职业。
新中国成立后, 政治、经济制度旳变化导致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旳变化。
伴随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旳建立, 逐渐建立和健全了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旳, 以“统招、统包、统配”为特性旳高校毕业生招生分派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 毕业生旳统配制度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旳需要, 从而引起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分派制度旳改革问题。
(1)仔细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旳几十年间, 大学毕业生就业已经历了如下制度旳变迁, 即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经历了几种不一样发展阶段是: “统包统分”(大学生就业由国家负责、按照计划统一分派);“供需会面”(学校与用人单位通过计划内旳供需会面, 贯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 学生选报志愿, 学校推荐, 用人单位择优录取);“自主创业”(学生自立基业, 包括个人、集体、国家和社会旳各项事业)。
详细发展过程为:(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此前, 中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基本上是自谋职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 新中国处在过度阶段, 政府对于高校毕业生分派是说服他们服从分派, 愿自谋职业者自行处理。
(4)1951——1966年间实行国家负责, 按计划统一分派旳“统包统分”。
这既能保证国家重点建设人才旳需求, 又能为边远地区输送大批毕业生;既有助于国家宏观调控人才流向, 又有助于社会安定。
(5)1967——1978年旳“文化大革命”期间, 根据国家规定, 毕业生“社来社去”, 原则上“哪里来哪里去, 由原选送旳部委, 省市分派, 国家只作少许调剂。
(6)党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实行对内改革, 对外开放, 经济体制从单一计划经济体制向商品经济体制转变, 中国旳毕业生分派出现了“供需会面”模式。
1987年, 教育部确定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愿山东海洋学院四所院校作为学校与用人单位“供需会面”旳试点;1984年又增长了四川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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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为大学生提供“互联网+就业”服务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采用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利用手机等移动终端,根据毕业生不同阶段需求和求职意愿,精准推送相应的就业政策、岗位信息、指导服务,实现就业服务个性化、差异化。
《通知》要求明确各高校开展毕业生资源信息全面调查,帮助高校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
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要第一手了解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
高校和院系要准确掌握单位性质、工作地点、学历要求、招聘条件等招聘信息,建立毕业生求职意愿信息数据库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数据库。
国务院推购租并举新就业大学生纳入公租房范围
5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推进新型城镇化满足群众住房需求。
该会议确定,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政府对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给予补贴。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专家认为,公租房也可以采取市场化模式。
5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推进新型城镇化满足群众住房需求。
会议指出,实行购租并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条件,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
该会议确定,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政府对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给予补贴。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上述会议意义重大。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叶剑平指出,很赞同大力发展租赁市场的政策,因为即使是德国住房自有化率才百分之四十多。
对于刚毕业的年轻人而言,在大城市买房压力大,可以先租房。
很多空置的房子也可以拿来出租。
5月4日发布的《2016年房地产蓝皮书》也指出,目前中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对滞后,缺乏相应体制机制建设与规范监管。
存在四个主要问题:一是在机制体制方面和有关法律方面还都需要完善。
二是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服务上还存在不规范、无序竞争的问题。
三是租赁市场存在监管漏洞问题。
四是租赁市场缺少专营租赁服务化的企业,没有形成一个规模的优势和市场品牌,使整个市场供给还是以散户状态为主。
国务院推住房租售并举
5月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下一步要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
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
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另外还要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
应。
并且要强化监管,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中介服务,稳定租赁关系,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实数购租并举的政策,可以改变过去强调以买房解决住房问题的单一方式。
国土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所长赵松指出,实施购租并举政策,是实施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办法。
开始大力培育租赁市场,这是一个进步和变化,但是也需要完善,“这种所谓长效机制,肯定不会像短期政策这样立竿见影,需要有一个培育的过程。
”他说。
国家统计局2011年公布的数据显示,至2010年底,城镇居民家庭自有住房率为89.3%,其中11.2%的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原有私房,40.1%的家庭拥有房改私房,38.0%的家庭拥有商品房。
但是很多发达国家居民自有住房比例低,有数据称,德国只有40%左右,美国也只有60%。
而过去居住就要买房的倾向,则使得农民工和大学生进城压力太大。
比如目前北上广深房价少则2万元1平方米。
,多则5、6万1平方米。
刚毕业的大学生1年的收入可能够不上买一方米的水平,更谈不上买整个房子了。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叶剑平举例指出,在北京有的地方100平米的房子要一千万售价,别说大学生,就是毕业人士也很难买得起。
所以租是一个好的办法。
“既然很多人有几套房子,为什么不把它放出来?”他指出,有的小区50%的入住率,这些空置的房子拿来出租,对社会和租房者都有好处。
他指出,完善租赁制度很重要,业主不能想提租就提租,想赶你走就赶你走。
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到,其实不只是买房,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租房压力也很大,比如像北京4环内租一间10多平方米的房屋每月也一般要2000多元。
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而言,税前月工资五六千,去掉个税、社保、房租、吃饭后,基本所剩无几。
因此目前北京的租房价格其实对大学生而言压力很大。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环所研究员王业强指出,通过购租并举,对于一些房地产库存量比较大的三四线城市可能会有去库存的效果。
把购租并举推进下去可能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层面的设计,尤其是对这种新建住房的租赁市场培育,需要有一批专业化的租赁企业来运作。
目前房地产从企业层面来讲,不是很热衷于购租并举的这样一种方式,它可能更希望直接销售,因为购租并举本身对企业也有资金方面的压力。
大学生纳入公租房
为此,5月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政府对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给予补贴。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这打破了很多城市公租房只对户籍居民的思路。
目前北京公租房也对外地在京务工人员放开。
条件是需要有居住证同时有一定时间的纳税证明。
同时无论是北京市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在收入达不到一定水平时,可以申请公租房补贴。
不过,由于北京外来人口太多。
北京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末北京常住人口达2170.5万人其中常住外来人口为822.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7.9%。
这么大的外来人口,公租房能解决多少人居住问题,值得研究。
中国社科院城市所研究员王业强指出,外来常住人口是指在当地六个月以
上,符合条件的都应该纳入公租房保障体系之内。
像北京这种外来人口数量比较大的城市,单靠公租房解决居住问题,可能会有一定的困难,应该可以通过其他一些途径补充公租房的房源。
“既然要保障常住人口住房需求,这个城市不管是外来人口量大还是小,都应该纳入到这个范围,否则就会有失公平。
至于人口数量过大,可能会需要寻求一些其他方面的途径来拓展公租房的房源。
”他说。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在发达国家,公租房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市场在运作。
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教师苗田,对英国公共住房政策有专门的研究。
她指出,像英国有一个住房供应协会,是非政府性、非营利性组织,就由他们承担供应低收入者的房屋需求,采取完全市场化的方式可以向金融机构借款,同时政府又会给他们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所以,中国地方政府可以把公租房的供应主体也交给市场去做。
很多没有卖出去或者卖出去没住的房子,可以租赁过来或者买过来转租给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然后由市场化的模式去调配利润。
“这种市场化解决公租房的方式,可以先找一些试点城市去做这些。
”她说。
陕西省出台意见助推大学生就业创业
8月6日,省工商局出台《关于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积极助推全省广大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意见》从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增容、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综合服务等六方面对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做好大学创业就业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
根据《意见》,该局将全面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大力支持鼓励众创空间、创客工场、商务秘书公司以及“互联网+”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对吸纳高校毕业生较多的企业,在驰、著名商标认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开展“工商进校园活动”,帮助大学生制定“创业计划书”;对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因资金紧张、生产成本上涨等原因导致连续12个月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可根据申请,暂不吊销营业执照;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新体系,实现专业+行业+培训+实(见)习+就业创业(政府扶持)“全链条”式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