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实施公共能耗分摊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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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能耗分摊方案

公共能耗分摊方案

公共能耗分摊方案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和节能问题的日益重视,公共能耗分摊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公共能耗分摊方案是指在公共场所及物业管理中,将能耗费用按照一定的规则分摊给使用者。

本文将探讨公共能耗分摊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一种合理可行的分摊方案。

首先,公共能耗分摊的必要性不言而喻。

公共场所如商业办公楼、住宅小区等拥有大面积的公共空间,这些公共空间的能耗对于整个社会的能源消耗有着较大的影响。

传统的物业管理通常将所有的能源费用由物业所有者承担,而没有考虑到实际能耗的使用者负担。

然而,这种做法对于能源的有效利用并没有产生激励作用,而且使得使用者无动力去节约能源的使用。

因此,公共能耗分摊方案的出现具有积极的意义,可以激励使用者合理使用能源,同时减轻物业所有者的经济负担。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公共能耗分摊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公共空间的能耗分摊问题较为复杂。

不同的使用者对于公共空间的利用程度和时间长短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如何合理地将能耗费用分摊给不同的使用者是一个难题。

其次,公共空间的能源使用涉及到多种形式,包括电力、水、天然气等,对于这些不同类型能源的分摊也需要一种合理的办法。

最后,公共能耗分摊需要公正和透明的原则,以避免产生争议和不公平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一种合理可行的公共能耗分摊方案。

首先,可以根据公共空间的使用面积、使用时长等因素制定能耗分摊标准。

例如,可以按照使用面积占比来确定每个使用者应分担的能耗费用。

其次,对于不同类型的能源,可以设置不同的计量标准和计费方式。

例如,对于电力消耗可以使用电表进行实时计量,对于水、天然气等消耗可以使用水表、气表进行计量,以确保能耗费用被准确地分摊给使用者。

最后,公共能耗分摊方案的实施需要依靠现代化的物联网技术。

通过安装传感器和智能计量设备,可以实时监测和记录公共空间的能源使用情况,并将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以便提供公正、透明的能耗分摊结果。

在实施公共能耗分摊方案时,还应该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住宅小区公摊能耗收费依据及标准

住宅小区公摊能耗收费依据及标准

住宅小区公摊能耗收费依据及标准住宅小区公摊能耗收费依据及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住宅小区成为了人们居住的首选。

这些小区不仅提供了住宅的功能,还拥有一系列的公共设施,如道路、绿化等,这些设施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

为了公平合理地分摊这些能源的消耗成本,越来越多的住宅小区开始实行公摊能耗收费制度。

在探讨住宅小区公摊能耗收费依据及标准的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公摊能耗。

公摊能耗指的是住宅小区内公共设施所需的能源消耗,如电力、水资源等。

这些能源消耗不仅与设施的规模有关,还与居民的使用情况、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因素密切相关。

确定公摊能耗的依据和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实践中,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住宅小区公摊能耗的依据和标准。

首先是基于设施的能耗模型。

设施的能耗模型是通过对设施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能源消耗数据的对比来建立的。

通过收集和分析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住宅小区的能源消耗数据,可以建立一套科学可行的能耗统计模型。

根据这个模型,可以快速准确地预测公摊能耗及其分摊比例。

其次是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

公摊能耗的分摊应该根据住宅小区内各个房屋或业主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计算。

这需要收集和记录每个房屋或业主的实际能耗数据,以确保分摊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在设计收费标准时,可以考虑以每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基础,结合每户人口数和设施的使用频率等因素进行综合计算,以保证收费的公正性。

还可以根据居民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差异化收费。

对于常年不使用公共泳池的业主,可以适当减少其公摊能耗费用,以激励居民更加合理、充分地利用公共设施。

这种差异化收费的做法不仅能够鼓励居民节约能源,也能够更好地满足居民的个性化需求。

除了以上的依据和标准外,住宅小区公摊能耗收费还需要考虑一些其他因素。

应该明确收费金额的合理性,避免过高的收费给居民带来负担。

还要加强居民的参与和监督,确保收费及其依据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住宅小区公摊能耗收费依据及标准的确定对于确保收费的公平合理性和科学性至关重要。

物业公共能耗费收取依据

物业公共能耗费收取依据

物业公共能耗费收取依据
《物业公共能耗费收取依据》
嘿,大家知道吗,咱小区每个月都要收那个物业公共能耗费呢!这收取依据到底是啥呢?我给大家讲一件我经历的事儿哈。

有一天晚上,我下楼去扔垃圾,看到小区里的路灯都亮堂堂的。

我就想啊,这些路灯天天这么亮着,得费多少电呀!然后我又看到小区的喷泉也在哗哗地喷着水,那水在灯光下还挺好看。

我就站在那看了一会儿,突然意识到,这些路灯啊、喷泉啊,还有电梯啥的公共设施运行不都得用电用水嘛。

这电和水可不是凭空来的呀,那都是要花钱的呀!就像咱家里用电用水得交水电费一样,小区的这些公共设施运行所产生的能耗,不就得大家一起分担嘛。

这就是物业公共能耗费的收取依据呀!咱享受了这些公共设施带来的便利,那咱就得为它们的能耗出份力呀。

不然,要是大家都不愿意交这个钱,那以后路灯黑了,电梯也不动了,喷泉也不喷了,那咱小区得多不方便呀,住着也不舒心了不是。

所以呀,咱得理解这物业公共能耗费的收取,这也是为了让我们的小区能一直好好的呀!以后再交这个费用的时候,咱就知道是为啥啦,也就能心甘情愿地交啦!哈哈!。

公共能耗分摊标准(最终)

公共能耗分摊标准(最终)

N-PM15-0121-03 关于台商大厦公共能耗分摊标准的公示大厦各业户:为确保大厦设备设施的正常运作,台商大厦的公共能耗以收支平衡为目的,除需单独计量的业户户内电费、业户的中央空调电费、地下车场电费、LED泛光照明电费以外,均需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建筑面积进行公摊,为使各业户了解公共能耗分摊的原则及分摊的方法,现将公共能耗分摊的依据公布如下:一、分摊原则及分摊方法:1、总公共能耗=总公共电费+总公共水费+总公共冷量费2、总公共电费=大厦总电费-业户户内电费-业户的中央空调电费-地下车场电费-LED泛光照明电费3、总公共水费=大厦总水费-业户户内水费-中央空调水费4、总公共冷量费=大厦中央空调总费用-业户户内冷量费用二、大厦设备设施月运行功率及分摊面积运行费用分析分摊单价分析功率KW 月运行天数日运行小时运行系数运行费(元)副楼商场主楼6--52主楼54--63主楼65--68备注分摊面积33231 48944 98239 17739 5088公共用电分摊单价2788 30 24 0.22 448666 2.21 2.21 2.21 2.21 2.21消防系统、监控中心、给排水、通风、水景、梯灯、设备机房电梯用电分摊单价1328 30 24 0.17 158226 0.38 0.78 0.85 1.53 1.34 电梯系统大工业基本电分摊单价30 24 115000 1.03 0.66大工业用电月租公共用水分摊单价30 24 50810 0.25 0.25 0.25 0.25 0.25 公共水公共VRV空调用电分摊单价364 22 10 0.17 13772 0.27 0.27电梯厅VRV空调公共照明用电分摊单价269 30 24 0.23 45249 0.30 0.30 0.30走廊照明、绿墙大堂空调用电、供冷分摊单价22 10 78104 0.51 0.51 0.51 0.51主副楼两个大堂空调,功率只含风机功率网络机房用电分摊单价31 30 24 0.55 12568 0.08 0.08 0.08 0.08网络机房、访客道闸户内新风用电、供冷分摊单价(22 5 78748 0.00 0.80户内新风,功率只含风机功率小计4783 1001146 4.00 4.30 5.60 5.10 4.40三、大厦公共能耗的分摊标准1、大厦公共能耗分摊标准:区域项目副楼5F-12F商场1F-5F主楼6F-52F主楼54F-63F主楼65F-68F公摊单价4元/月/㎡ 4.3元/月/㎡ 5.6元/月/㎡ 5.1元/月/㎡ 4.4元/月/㎡2、大厦现阶段的公共能耗分摊优惠单价:区域副楼5F-12F 商场1F-5F 主楼6F-52 主楼54F-63F 主楼65F-68F 公摊单价 1.6元/月/㎡ 1.72元/月/㎡ 2.24元/月/㎡ 2.04元/月/㎡ 1.76元/月/㎡四、甲级写字楼管理费情况比较序号地点写字楼性质建筑总面积楼高物业管理费1 大厦甲级写字楼28万m2 289m 21.6元/ m22 天河城大厦甲级写字楼10万m2 200m 29元/ m23 广晟国际大厦甲级写字楼16.7万m2 320 m 32元/ m24 万菱汇甲级写字楼23万m2 221 m 30元/ m25 高德置地广场甲级写字楼92万m2 282m 30元/ m26 中信广场甲级写字楼32万m2 420m 35元/ m2注:大厦物业管理费21.6元/m2=管理费10元/m2+公共能耗分摊5.6元/m2+户内中央空调费6元/m2为减轻业户的运营成本,管理处根据目前客户的入驻情况,从节约能耗方面考虑,仅运行了40%的设备设施,故公共能耗的分摊暂按设备运行率40﹪的标准执行;如业户入驻率超过60%,管理处将运行更多的设备以满足业户的需求,公共能耗的分摊将按比例提高;业户入驻率超过80%,管理处会将所有设备投入使用,届时公共能耗的分摊标准将按照100%执行。

什么是公共能耗费

什么是公共能耗费

什么是“公共能耗费”,为什么每个小区收费不一致?一、共用设备、共用设施的概念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建房[2010]165号)第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下列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共用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共用设施:一般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二、公共能耗费的构成公共能耗费具体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1、单元内公共用电电费(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等);2、院内公共区域照明电费(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3、弱电系统运行电费(包括安防系统、监控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4、消防系统运行电费(包括消防给水泵、喷淋泵供水系统、排烟系统、排污系统、隔离系统、新风系统)5、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电费(高层楼宇供水加压);6、公共用水水费(消防蓄水池、消防管道注水、绿化养护用水、景观水池用水、公共卫生间用水);7、电梯运行电费(包括各单元电梯机房、轿厢);8、变配电设备、设施产生的损耗(发电机、变压器、配电装置、供电线路等)。

三、物业公司有权收取“公共能耗费”物业企业在使用小区的共用设备、设施为业主进行公共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气等能源消耗,统称为“公共能耗”,由此产生的费用称为“公共能耗费”。

实质上就是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电费及公用水费等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代收代交的费用,属于一种代办服务费。

在大部分地区,“公共能耗费”与“物业费”是两个不同的独立收费项目,也就是说“物业费”里并未包含“公共能耗费”,需要业主另外交纳。

有地方物价部门表态,物业公司可以收取“公共能耗费”之类的代办服务费,但需要单独列账,合理分摊,并定期向业主进行公示。

2020年(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公共能耗费管理操作指引

2020年(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公共能耗费管理操作指引

(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公共能耗费管理操作指引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X公司公共能耗费管理操作指引GT-ZY-GC-010-2013(A/1)1目的为了规范公共能耗费分摊及收费行为,维护X公司和业主合法权益,规避在物业公共能耗费分摊及收取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引。

2适用范围适用于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所属物业服务中心对公共能耗费分摊的管理工作。

3职责3.1集团工程技术部负责本指引的编制,负责对各物业服务中心公共能耗费分摊及计算的指导。

3.2集团企业发展部负责对项目招投标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时,在标书和合同中对不同地区或不同项目的物业公共能耗分摊内容、办法和条款中能耗约定进行评审。

3.3集团品质督导部负责收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规中关于能耗的管理规定且及时进行调整。

3.4集团财务部负责公共能耗费用收支核算,壹级单位财务部门(人员)对公共能耗费用收支情况进行监管。

3.5集团审计部负责对公共能耗费用收支情况、分摊情况的审计。

3.6咨询X公司做好前期物业公共能耗计量表的合理设置咨询。

3.7统计和上报本项目物业公共能耗分摊各类数据,该物业服务中心为本项目物业公共能耗分摊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

4工作程序4.1公共能耗概念4.1.1公共能耗费管理项目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所发生的水、电、气等非业主或使用人自行承担部分的能源消耗所产生的费用。

4.1.2公共能耗中的公共能耗费管理项目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中超过基础能耗的设施设备运行消耗的费用(如:共用的电梯、增压水泵、水系景观、中央空调、泛光照明等产生的能耗费用)。

4.2公共能耗费管理原则4.2.1不违反政策、法律文件和行业规范的原则4.2.1.1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共用电梯、增压水泵、水系景观、中央空调等公共能耗设施设备运行消耗的费用能够单独按实向业主分摊。

物业公摊水电费收取依据方法

物业公摊水电费收取依据方法

物业公摊水电费收取依据方法物业公摊水电费是指由物业公司根据各自业主使用的公共水电资源而收取的费用。

其主要目的是公平合理地分摊公共水电资源的使用费用,确保各业主按照实际使用情况支付相应的费用。

为了保证物业公摊水电费的收取依据方法达到公平、透明和可操作性,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讨论。

1.收取依据的确定。

-占用面积比例:按照业主的住房面积与总住房面积的比例收取。

例如,如果业主的住房面积占总住房面积的10%,那么他将按照该比例支付公摊水电费。

-人口比例:根据每个住房的居住人口数量来确定公摊水电费。

例如,将总公摊水电费按照每个住房的人口数量分摊。

-用能设备设施占比:根据每个业主使用公共设施和设备的频率与时长来确定费用。

例如,如果一些居民经常使用公共泳池、健身房等设施,则他需要支付更高的公摊水电费。

2.数据收集和监测。

为了实施合理的收取依据方法,物业公司需要收集每个业主的使用数据,并进行监测和记录。

可以通过现代化的水电计量设备来实时监测每个住房的用水和用电情况,或者通过手工记录方法进行监测。

这些数据将作为收取依据的重要依据。

3.水电费计算方式。

确定了收取依据后,物业公司需要对每个业主的公摊水电费进行计算。

这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如按比例分摊、按用量分摊等。

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公平合理:确保每个业主按照实际使用情况支付费用,避免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明确透明:将计算方法明确告知每个业主,让他们清楚了解费用的计算方式,避免产生争议。

-可操作性:选择简单易行、易于管理和计算的方法,减少人力资源的消耗。

4.监督和维护。

为了确保公摊水电费的收取依据方法的执行效果,物业公司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和维护机制。

可以通过定期抄表、核对数据等方式进行监督,并针对业主的投诉或疑问进行解答和调整。

此外,还可以通过建立反馈机制和对外公示费用使用情况等方式,增强居民对收费依据的信任度。

综上所述,物业公摊水电费的收取依据方法应该是公平、明确和可操作的。

住宅小区公摊能耗收费依据及标准

住宅小区公摊能耗收费依据及标准

【1】在当代社会,人们对于环保、节能及可持续发展的意识越来越强,住宅小区公摊能耗收费作为一种新型的费用收取方式逐渐受到关注。

本文将从住宅小区公摊能耗收费的依据和标准出发,探讨其在实际应用中的意义和前景。

【2】住宅小区作为居民居住的重要场所,其能源消耗情况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成本。

而公摊能耗收费则是指根据整栋楼或整个小区的实际能源使用情况,按照一定的计费标准向业主收取能源费用。

在公摊能耗收费的依据和标准方面,通常有哪些具体的做法呢?【3】公摊能耗收费的依据主要包括整栋楼或整个小区的实际能源使用情况和相关的计量数据。

水、电、气的实际消耗量需要通过专业的能源监测设备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以此作为公摊能耗收费的依据。

另外,还需要考虑到不同户型的能源使用差异和公共区域的能源分摊问题,以确保收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4】公摊能耗收费的标准也是十分关键的一环。

关于公摊能耗的标准,现行通常采用的是按照消费量进行收费。

这也就意味着,每户的公摊能耗费用将根据其实际的能源消耗量进行分摊。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按消费量进行收费的标准虽然相对简单和明了,但在实际应用中也容易出现一些争议和问题。

【5】公摊能耗收费的依据和标准,对于住宅小区的能源管理和居民的节能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看来,一个科学合理的公摊能耗收费制度不仅能够激励居民节约能源,提高小区的整体能源使用效率,还能够推动整个社会向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迈进。

有必要在制定公摊能耗收费的依据和标准时,充分考虑到各方的利益诉求,确保其公平、公正和透明。

【6】住宅小区的公摊能耗收费作为一种新型的费用收取方式,其依据和标准对于业主的生活质量、能源管理以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本文的探讨,相信对于公摊能耗收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公摊能耗收费制度能够更加完善和人性化,为居民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和实惠。

结语:在这篇文章中,我们探讨了住宅小区公摊能耗收费的依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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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实施公共能耗分摊的依据是什么?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根据公区能耗使用给大家由大家分摊的情况,最终在物业服务合同或相关协议上体现。

还可参考地方法规,比如合肥就不一样。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合价房〔2011〕41号2011年8月1日施行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服务内容的性质和不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中的物业综合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等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非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别墅(含独栋、双拼、联排、叠加)和实行酬金制的住宅小区的物业综合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等其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
第二十六条住宅小区内共用电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景观水系、监控系统、单元门禁等设施设备运行费,纳入物业综合服务费,不得另行分摊收取。

二次供水未移交给供水部门的供水设备,其增压水泵运行费用可据实分摊收取,接受监督。

注:对《办法》实施后新建小区、首次移交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

对《办法》实施前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已明确期限,且没有到期的,可以按照原合同、原标准、原办法继续执行;也可以由业主大会或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办法重新约定;原合同到期后必须按照本办法执行。

所以在合肥2011年8月1日后新建、首次移交的小区就不得收取公共能耗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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