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原件

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原件

()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

单位: 企业性质:行业: 地址:

用人单位(章):劳动关系(章):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章):

负责人:经办人: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1

年月日

说明:(1 )此表由单位填写一式四份,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留存一份,报送劳动关系科一份,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份,单位自存一份;( 2 )人员类别包括:失业职工、新成长劳动力、外来人员、在职人员、复原军人;(3)增加原因包括:新增就业、再就业、报到(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劳务派遣)、安置(复退军人、军转干部家属)、调入。(4)此表适用在企业工作的各种身份人员。(5)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的,需增报毕业生就业科一份。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企业职工花名册》式样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企业职工花名 册》式样 《劳动合同法事实施条例》自20XX年9月3日施行,作为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下列实务: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实务操作要点】①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②书面通知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③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④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注意:应当解除劳动合同里的“应当”不是“可以”,而是“必须”的意思。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实务操作要点】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

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②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③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④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注意:“应当”的含义不再赘述。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实务操作要点】①法律上“一个月”的概念为30天,担责期间为第31天至第365天;②自第365天的当日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③“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不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实务操作要点】职工花名册中的必备内容一个都不能少,否则,按照该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企业职工花名册》式样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企业职工花名册》式 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册》式样 《劳动合同法事实施条例》自20XX年9月3日施行,作为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下列实务: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实务操作要点】①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②书面通知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③用人单位应当书面 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④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注意:应当解除劳动合同里的“应当”不是“可以”,而是“必须”的意思。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实务操作要点】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 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②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③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

劳动合同备案劳动用工备案

篇一: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步骤 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流程 1、初次备案的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套(所有原件出示)及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网上开户申请表一份。若单位使用自制版劳动合同书,请一并携带到劳动关系科(318室)送审。 2、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备案,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的单位必须先在网上进行用工登记备案,然后再进行纸质备案。 1)网上备案: 信息录入:点击或是进行信息录入。信息录入时要认真核对,避免录入错误,一旦录入有误,请携带错误人员的劳动合同书一份到劳动关系科修改。 解除、终止:请点击 查询进行处理。 注意事项: ①信息录入时两种方式任选一种。使用批量上传时,请在批量上传界面下载"excel模板下载",并严格按照模板中的格式录入。,输入职工信息查询或是直接点击②批量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待核对数据" 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有劳务派遣人员的在"职工类别"中选择"在岗人员"。 信息提交:录入完成后。点击左方提交按钮。 2)纸质备案所需资料: 劳动合同签订备案: ①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 ②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 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 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花名册一式两份 ②备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一份 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一式四份篇二: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附件2: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用人单位招用职工的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就业服务机构的招用职工登记表,劳动者本人的《辽宁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4、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已填写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新办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在招用后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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