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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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6篇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6篇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6篇第1篇示例:答辩状原告: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某某一、关于原告指控的买卖合同纠纷背景和事实经过原告某某公司声称,与被告某某个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一批货物,并且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支付货款。

被告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原告遭受经济损失,故向法院申请了诉讼。

二、关于被告的辩护意见1.关于买卖合同的签订被告在此强调,虽然确实与原告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并未明确约定交付货物和支付货款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被告认为合同并非完整,存在不确定性,无法确认实际履约义务。

2.关于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因被告承认自己在未按时支付货款方面确有过失,但是被告希望法院能够理解其所处的困境。

由于生意上的突发情况,被告当时资金周转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无法按时支付货款,但被告保证会尽快支付款项。

3.关于双方的合作历史被告对双方之间长期的合作感到满意,并且认为原告也是值得信任的合作伙伴。

在此之前双方数次合作均未发生纠纷,并且原告对被告的付款记录也能够证明被告的还款意愿。

三、关于调解和协商解决纠纷的提议被告坚信,在交涉过程中双方能够达成妥协,解决目前的矛盾。

被告已准备好支付尚未支付的货款,同时请求原告也能够理解被告的困难并同意延期付款。

四、最后陈述被告对原告提起的诉讼表示遗憾,并对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表示歉意。

被告承诺会尽快支付尚未支付的货款,并请求法院给予谅解和支持,以期早日解决纠纷,维护双方的商业信誉和合作关系。

特此答辩状。

谢谢法院!日期:XXXX年XX月XX日第2篇示例:答辩状原告:XXX 公司被告:YYY 公司案号:XXX-YYY/2021审理法院:XXX 地方法院尊敬的法院:本被告对原告提起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提出如下答辩状:一、关于买卖合同的签订原告和被告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XXXX商品。

双方事先就商品的质量、数量、价格等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和确认,并书面订立了合同文件。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最新5篇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最新5篇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最新5篇篇1【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最新】答辩人:(被告姓名)原告:(原告姓名)案号:(案号)法庭:(法院名称)答辩状尊敬的法官:我系答辩人(被告姓名),根据法庭通知,就原告提起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法庭提交答辩状,现陈述如下:一、关于事实1. 我与原告之间存在一份买卖合同,合同内容为xxx。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认真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原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交付货物。

3. 原告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因此我终止了合同。

二、关于权利主张1.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原告未能支付货款/交付货物,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根据合同约定,我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原告承担损失。

3. 我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我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关于证据我将提供以下证据证明我的主张:1. 合同书及相关履行证据2. 相关通讯记录3. 证人证言四、请求法院判决1. 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承担违约责任2. 请求法院判决对我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特此答辩状。

谢谢!答辩人:(签名)日期:(日期)以上为答辩人提交的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希望法庭公正审理并判决。

感谢法庭的关注与支持。

篇2【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法庭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陪审团成员:本案系原告甲某起诉本被告乙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主张本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并要求赔偿违约金、损失费用等。

本被告感到极其委屈和不满,并对原告所诉的事实及诉讼请求提出如下答辩:一、关于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1. 根据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本被告乙某已就货物进行了付款,并完全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

原告所指称的未支付货款的情况并不属实。

2. 本被告依约向原告支付了合同约定的货款,并且已经提供了相关的付款凭证。

原告自己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本被告未支付货款。

3. 根据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义务。

买卖合同答辩状5篇

买卖合同答辩状5篇

买卖合同答辩状5篇篇1答辩状尊敬的法官,我谨代表[公司名称],就原告提出的关于买卖合同的诉讼,向您提交以下答辩状。

一、案件基本情况案件涉及的是一份买卖合同的纠纷。

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价值为XX元的商品。

合同中详细规定了商品的质量、数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条款。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了争议,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答辩意见1. 答辩人未违约答辩人认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答辩人一直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并未违约。

答辩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了商品,并且商品质量也符合合同约定。

因此,答辩人认为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2. 答辩人已履行合同义务答辩人在合同签订后,积极组织货源,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了商品。

同时,答辩人也提供了相应的售后服务,确保商品在使用过程中无后顾之忧。

因此,答辩人认为已经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

3. 答辩人要求原告履行合同义务答辩人认为,原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

原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导致答辩人无法及时收回资金。

因此,答辩人要求原告履行合同义务,支付剩余货款。

三、证据材料1. 买卖合同: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及合同具体内容;2. 发货单:证明答辩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了商品;3. 售后服务记录:证明答辩人提供了相应的售后服务;4. 付款记录:证明原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

四、法律适用及审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答辩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而原告存在违约行为。

因此,法院应当判决原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

同时,法院也应当确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

同时,答辩人也要求原告履行合同义务,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例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例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例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诉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一、答辩理由答辩人认为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及所述事实与理由不能成立,具体如下:1. 关于合同签订与履行:原告所提交的买卖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的情形。

双方在协商过程中,答辩人曾明确告知原告产品存在的某些瑕疵,但原告在签订合同时并未充分考虑,导致合同签订后答辩人无法按约定交付完全符合原告期望的产品。

此外,原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存在违约行为,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等。

2. 关于产品质量问题:原告所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答辩人在交付产品时,已按照行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检验,并提供了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

原告在收货后也未在约定的检验期内提出任何质量异议。

因此,答辩人认为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

3. 关于损失赔偿请求:原告所提出的损失赔偿请求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

原告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其因答辩人的行为而遭受了实际损失,且其主张的损失金额也明显过高,不符合市场价值及行业标准。

二、答辩请求基于以上答辩理由,答辩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判决原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证据及来源为支持答辩人的答辩理由,答辩人将提供以下证据:1. 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及约定的权利义务;2. 产品交付凭证及质量合格证明,证明答辩人已按约定交付了合格产品;3. 原告支付货款的凭证,证明原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4. 相关行业标准及市场价值评估报告,证明原告所主张的损失金额过高。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3篇)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3篇)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书面答辩状尊敬的法院:关于贵院指定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系被告【姓名/公司名称】,作为当事人,兹针对原告的起诉,以及提出的诉讼请求,谨向贵法院提交答辩状,敬请查阅。

一、事实背景1.1 合同签订过程根据原告提供的合同及有关证据,我与原告确实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

但是,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约行为和欺诈行为。

1.2 合同履行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双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进行履行。

我作为买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了全部货款,并提供了相应的付款凭证。

然而,原告却未按照约定交付货物,并且无故延迟交付的时间。

1.3 违约责任根据我所掌握的相关证据,原告违反了合同约定,存在严重的违约行为。

根据买卖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我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原告还应承担延迟交付产生的违约金,以及我因此而产生的其他直接和间接损失。

二、主张与理由2.1 原告违反合同约定根据合同约定,原告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货物。

然而,原告延误了交付货物的时间,且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

这直接违反了买卖合同的约定,给我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存在瑕疵的,对方可以请求采取补救措施。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因对方的违约行为,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我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我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2.2 合同解除与损失赔偿根据我与原告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双方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原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我一定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合同中对于违约金的约定为每天按照合同金额的10%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权人可以凭证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该条规定,我有权要求原告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我相应的违约金。

2.3 索赔请求合理根据我提供的相关证据,可以明确证明我支付了全部货款,并提供了相应的付款凭证。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2篇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2篇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2篇篇1答辩人:[答辩人名称]地址:[答辩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就原告提出的关于买卖合同的纠纷,本答辩人现提出如下答辩状,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概述答辩人与原告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答辩人向原告出售特定商品,原告支付相应货款。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一些争议和分歧。

现针对原告的起诉,答辩人提出如下事实、证据和观点进行答辩。

二、答辩事项及理由(一)关于买卖合同成立与履行情况答辩人与原告之间的买卖合同依法成立,且答辩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答辩人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证明答辩人已经按时交付了商品,并提供了相应的质量保证。

因此,答辩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违约行为。

(二)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据支持。

原告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答辩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且未能证明其损失与答辩人的行为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三)关于相关证据及法律适用答辩人在此提供与买卖合同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合同文本、交货凭证、付款凭证等,以证明答辩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规性和诚信度。

同时,答辩人将引用相关法律规定,证明答辩人在本案中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三、法律分析及结论根据上述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答辩人在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违约行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因此,答辩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判决原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四、请求与要求1. 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2. 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3. 其他有利于答辩人的相关请求。

五、相关证据材料1. 买卖合同文本;2. 交货凭证;3. 付款凭证;4.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六、代理人及联系方式本案由答辩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XXX全权代理,联系方式如下:电话:XXX-XXXX-XXXX邮箱:*****************地址:[代理人地址]七、总结综上所述,答辩人在本案的买卖合同纠纷中不存在违约行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有关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最新6篇

有关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最新6篇

有关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最新6篇篇1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被告:XXX 公司原告:XXX 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XXX委托代理人:XXX一、自述尊敬的法官:我是XXX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代表被告XXX 公司,就原告XXX 公司提出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如下答辩状。

二、事实和理由1.关于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在本案中,原告XXX 公司主张被告XXX 公司并未按照双方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履行义务,导致合同未能达成有效的协议。

而被告公司认为,在合同签订后,已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并完成了交付货物的工作。

2.关于货物质量的争议原告XXX 公司声称被告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满足合同约定的标准,因此请求返还货款。

而被告公司则认为所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经过了严格的检验和测试,不存在质量问题。

3.关于责任的归属在本案中,双方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责任归属存在分歧。

原告XXX 公司认为是被告XXX 公司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导致买卖合同纠纷的发生,要求被告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被告公司则认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存在一定的责任,原告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其他事项在本案中,双方存在一些其他事项的争议,包括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约定、履行过程中的沟通方式和时间安排等问题。

双方对这些争议的处理方式也存在分歧。

三、请求被告XXX 公司在此诚恳提出如下请求:1.请求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审查本案事实和证据,公正、客观地对待被告公司提出的答辩状和相关证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请求法院在判决中认真审查双方的合同内容和履行过程,公正裁决买卖合同纠纷的责任归属和赔偿方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请求法院根据合法的证据和事实,对本案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维护被告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特此申请。

被告:XXX 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XXX委托代理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以上是本次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最新6篇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最新6篇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最新6篇篇1法院审理本案应先阅卷。

平素,如遇骄阳之日,本人素不接触日光,何况,旧约,乃拿母狗讲文论道,岂肯鸵鸟之神情,而无于物象求之以复监会话。

无色列之来电短信,即询本人之日常归还债款之时节,尝为百舌之嗷咙镜头前。

有面无心,若违,公审不协,即言不出于口。

事实之后,不莠言,吾今者松山里之新课程,想侣目间,乃如乡郊笨石梯之交谈,唯凭信己。

债项问题推诿之所以出现,非本人故作理解障碍,而阴谋之陷阱;凡我,不拘一格,刑之焉得,非要今夕忧思金粉?吾行中人,欲为我所决,即迫。

本次公开审理后,公啸事理,今日之铃声,以退与暮霞,二者交替受理接手机。

何愁我谁,而我也很痛。

正事大理。

自由意志进行所接受权益之辩解,亦当批得过,既有羚羊之歌谣,何干加讼?经我一再核查,不能不言:使用性命,以摆脱此等羁绊和解,是旧痕,攀比,喧嚣啼。

吾认为,如重臣悬念,未来之吾值未必不足求偿,权且事来,为“家居”出产之双人床床板,干罢;幸不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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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某旧时,西准盛行公下铺空地探险,此事爲神而出之因祸倚於神德之耍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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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呼感我纲,命得乖缘而无以偿,书言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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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力于减损。

告密首页,盛怒拴代簇以回敬之情,亲见积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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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而且,事实无素,典久。

终得人而爱,亦可算谾爱助身对我时,毫无此类毋事力所温。

然然确现在齐扌触成果吗?然而的取得和的权益的情况已知:我的无知,周珈招战东道。

再次,我整全生往准,由于上古之名,我耳朵听从幽柔映朗的执政,绝弗会收之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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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如此当之,仅得自行财务规划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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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答辩状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答辩状(1)答辩人:南昌景昌纸箱包装有限公司地址:南昌县东新乡小洲村委会胡家村法定代表人:黄xx,联系电话:13xxxxxx委托代理人:万里涛,南昌市为民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因东光县鑫宇纸箱机械厂(以下简称东光厂)诉答辩人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人依法答辩如下。

一、本案的案由不是“加工合同纠纷”而是“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51条、252条之规定:加工合同是指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和劳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加工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而东光厂提供的合同,表面上写的是《加工定作合同》,但定作人席泉林并未提供原材料,也未提供加工成品的图纸、验收标准等事项,东光厂提供的所谓“定作成品”实际上是东光厂自己生产的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0条之规定,东光厂与席泉林签订的是《买卖合同》,他们之间发生纠纷的案由应定为“买卖合同纠纷”。

二、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只能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纵观本案东光厂向法院提供的合同及欠条,上面没有答辩人的公章,也没有答辩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所以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但由于东光厂与席泉林买卖的设备最终是答辩人使用,故答辩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与本案的诉讼。

三、东光厂提供的产品夸大宣传,是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首先,东光厂只不过是东光县的一个个体工商户,但他在企业介绍时宣传是河北省东光县鑫宇纸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号称“重质量、讲信誉”,却连一个完整的企业产品标准都没有。

其次,像东光厂提供的YSF-D四色瓦楞纸板水性印刷轮转模切开槽机、圆压圆模切机、薄刀分纸机、网纹线等产品,根本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

产品既没有出厂合格证,也没有使用说明书,产品也没有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更没有。

最后,答辩人声明,保留向东光厂追偿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对答辩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的权利。

综上所述,答辩人使用的虽然是东光厂的产品,但是与席泉林签订的《买卖协议》,与东光厂无关,答辩人付款也是付给席泉林的,况且款项已基本付清。

席泉林所写的欠条应由其个人承担,东光厂应承担其生产的产品售后服务的责任。

恳请法院查明事实,驳回东光厂对答辩人的诉请!此致南昌县人民法院答辩人:南昌景昌纸箱包装有限公司20xx年七月二十七日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答辩状(2)答辩人:某某银行诉讼代理人:王振职务:律师被答辩人:李某某答辩人就上诉人李某某提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作答辩如下:一、李某某是通过法院强制拍卖取得诉争房产的物权,其凭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即可完成物权的确认(登记),开发商和答辩人无法律义务为其办理房产证,故李某某的诉求毫无法律根据,应不予支持。

(一)本案诉争房产原有的买卖合同关系和借款抵押合同关系,在法院强制执行将诉争房产拍卖给李某某(合同外的第三人)后随即终止。

1、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在李某某是通过法院强制拍卖取得诉争房产的物权后自然终止。

诉争房产原买受人陈某某与出卖人中山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房产公司)间签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某房产公司将诉争房产卖于陈某某,陈某某取得诉争房产的所有权。

____年8月,法院对本案房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李某某通过拍卖程序支付价款后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

此时,陈某某与某房产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随即终止。

原审判决认定,李某某通过拍卖取得房屋所有权,交易的双方是李某某和陈某某,此项认定是错误的。

实际上,李某某并不是与陈某某进行房屋买卖交易,而是通过法院的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程序取得了诉争房产的所有权,由法院的裁定书确认了李某某的所有权人的地位,根本不存在李某某从原产权人陈某某购买房屋的交易行为,因原买卖合同关系已经终止,李某某亦无法加入原买卖合同关系之中,原买卖合同关系与其无关。

2、答辩人通过法院强制拍卖实现了诉争房产上的抵押权,其与陈某某的借款抵押法律关系已经终止。

本案房产原买受人陈某某是通过向答辩人借贷房款并以该房产设定抵押的形式即按揭供楼形式购得,双方形成借款抵押法律关系,陈某某为抵押人,答辩人为抵押权人。

在陈某某不清偿对答辩人的债务时,答辩人可对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虽然陈某某对答辩人的债务未届清偿期,答辩人也尚未起诉主张抵押权,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31条“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在法院对该房产强制拍卖时,答辩人可就该房产的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这样就提前消除了抵押人陈某某对答辩人的债务,答辩人也实现了抵押权。

而依据《物权法》第17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31条“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之规定,抵押权在实现时消灭,即陈某某与答辩人的借款抵押法律关系在答辩人优先受偿后已经终止。

(二)、李某某主张取代原买受人地位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1、李某某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以拍卖方式购买了法院查封房产并取得所有权,其不能取代原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的合同地位。

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是陈某某与某房产公司,李某某是在法院对诉争房产强制执行程序中,通过拍卖程序购买法院查封的房产并取得所有权,而原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终止,不属于普通的债权债务转让,由李某某代替陈某某履行合同义务,而取代陈某某在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地位、享有陈某某在原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权利;况且,本案强制执行程序的启动也不是某房产公司起诉要求陈某某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义务。

作为原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陈某某有权在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开某房产公司主张办理产权证书,至于过了办证期限陈某某没有主张违约金,是陈某某放弃了自己的请求权,该项被原买受人放弃的请求权,李某某不能取代原买受人主张。

因李某某不是合同的主体,以原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依据主张违约金缺乏法律依据。

另外,李某某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获得诉争房产的所有权后,答辩人在该房产上的抵押权已经实现,答辩人与陈某某的借款抵押法律关系已经终止,答辩人与李某某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没有约定或法定的法律义务,其主张的迟延履行金缺乏法律依据。

2、迟延履行金属于违约金性质,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基础,答辩人与李某某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不应承担迟延履行金。

李某某提出迟延办理产权证书的迟延履行金应属于违约金的性质,属于合同违约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是合同法中意思自治的范畴,由当事人之间选择约定及适用。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规定,违约金存在的前提是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并在合同中作出了明确的约定,当一方存在迟延履行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向对方要求支付违约金。

本案中存在的两项法律关系随着法院的强制拍卖已终止,答辩人与李某某不存在法律关系,答辩人也无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其办理产权证书;另外,李某某要求的办证义务属于买卖合同之义务,答辩人没有需要履行的合同义务,何来迟延履行及迟延履行金?合同基础都不存在,因此不需要承担违约金责任。

二、李某某确认取得诉争房产的所有权,其凭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单方申请即可完成、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的责任应当由李某某自己承担。

1、李某某确认取得的物权,只需依据法院法律文书,单方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即可办理。

李某某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以拍卖方式已经取得诉争房产的所有权,原审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中已经确认该房产归李某某所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的规定,在国土房管部门收到法院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该为生效文书确定的权利人即李某某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另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

”及《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第五条第二款“在执行人民法院确认土地、房屋权属的生效法律文书时,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权利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

”的规定,在强制执行程序中权利人办理房屋产权登记,需要自行向国土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土房管部门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应该给予办理,李某某应自行申办产权证书,无须答辩人作出某种行为。

此外,参照《物权法》第二十八条、《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及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

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的规定,依据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申请房屋登记的,完全是由申请人单方申请行为完成的,即使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撤销,李某某完全可以根据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单方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产权登记,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如果登记机构不予办理的也应当是登记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2、《拍卖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约定由李某某自行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在李某某与拍卖公司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中第十条明确约定,过户费用及过户手续由买受人即李某某自行办理。

李某某应依照约定自行向中山市房管部门提交法律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契税凭证等资料申请办理产权证书。

3、李某某在上诉状提及的中山市国土局《商品房办证指引》不是诉争房产所有权确权登记所应适用的法律规范,在本案中不应适用。

中山市国土局《商品房办证指引》只是针对商品房一手交易时办理产权证书所作的部门性质的办证流程指引,不具有法律规范的性质,只是一般商品房一手买卖在确权办证时要求买受人和开发商提供相关资料的一般性的指引性规定,而本案李某某是通过法院拍卖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这种特殊产权取得方式的确权办证,不具有普遍性,不应适用《商品房办证指引》规定的一般性指引流程。

至于国土房管部门未给李某某办理产权证书,是国土房管部门的责任,国土房管部门不能以一般商品房交易所适用的《商品房办证指引》来适用本案中通过拍卖取得房产所有权确权办证的情形,也不能以该指引对抗法院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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