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史的分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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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史的分期问题

(郭锡良,北京大学中文系)

摘要:文章在对汉语史分期问题系统论述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分期意见,认为王力先生设立过渡阶段的方案是正确的,另外应该增加远古、近古两个时期。

关键词:汉语史;过渡阶段;远古期;近古期

一引言

汉语史是研究汉语的历史发展过程及其内部发展规律的科学。在历史科学中分期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为任何事物的长期发展都必然形成发展过程的不同阶段,不分期就很难说明客观事物发展过程的全貌及其规律。汉语在它的发展过程中也是有阶段性的,分期可以使我们正确认识汉语发展过程的全貌及其规律。如果不能科学地解决汉语史的分期问题,实际上就是没有弄清楚汉语是怎样发展的,研究将只能停留在表面,哪谈得上发现汉语的内部发展规律。但是在学术界对于汉语史分期的重要性并非已经取得一致的认识,在怎样分期,即根据什么标准分期和分成多少期等问题上,意见更是大有不同。

怎样分期呢?这是一个相当困难的问题。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的发展推动着语言的发展,社会的分化、统一影响着语言的分化、统一。研究汉语史的分期当然应该联系汉民族的发展历史,应该注意中国社会发展对汉语发展的影响。但是社会发展只是语言发展的外在条件,而语言发展的方向和变化形式却是由语言的内部发展规律决定的,因此,汉语史的分期首先只能以汉语的语音、语法、词汇三方面的变化状态作为依据。古人的语言主要靠书面语保存下来,汉语的书面语已经有三千多年历史,先秦就形成了“雅言”“通语”,也就是汉语的文学语言。汉语史的研究对象应该是这种文学语言,我们要考察各个时代的文学语言在语音系统、语法系统、词汇系统方面的发展变化,据此来给汉语史分期。

本文2013年7月23日于蓝旗营完成初稿,8月17日于蓝旗营修改定稿。初稿承张猛、华学诚、孙玉文三教授提供意见,多有采纳;孙玉文还提供了去年出版的《简明德语史》。在此深表谢意。

东汉以后汉语书面语分成文言、白话两个系统;

我们重视白话资料,因为它更反映当时的口语。但是我们必须以这些书面语为主(包括文言),并结合现代汉语方言、中外借词对音、诗文押韵、汉字应用等其他材料,从文学语言的角度来考察汉语语音、语法、词汇的发展,才能弄清汉语发展的全过程。正如王力先生在《汉语史教学一年的经验和教训》中所指出的:“我们并不重视俗文学里昙花一现的东西。无论语音方面,语法方面,词汇方面,如果不能说明文学语言的发展的情况的,就不能认为汉语上史的主要对象。”

二汉语史的两种分期意见

王力先生是汉语史研究的开创者,1954年他在北京大学开设了一门从未有的新课“汉语史”。此后四年之中,王力先生全力以赴,不但综合了我国传统小学、当代汉学(包括中、外学者)的学术成果和个人二三十年的研究心得,还参考了当时条件下所能找到的苏联有关语言史的教学大纲和教材(《俄语历史语法》和教学大纲、俄译本的英语史和法语史教学大纲等),完成了《汉语史稿》这部开山之作,并于1957年3月至1958年6月分成上、中、下三册由科学出版社先后出版。

《汉语史稿》上册第一章设有专节《汉语史的分期》,讨论了分期的重要性、分期的标准,提出了分期的“初步意见”,把汉语史的发展分为上古、中古、近代、现代四个时期:(一)公元三世纪以前(五胡乱华以前)为上古期。(三、四世纪为过渡阶段。)

(二)公元四世纪到十二世纪(南宋前半)为中古期。

(十二、十三世纪为过渡阶段。)

(三)公元十三世纪到十九世纪(鸦片战争)为近代。(自1840年鸦片战争到1919年五四运动为过渡阶段。)

(四)二十世纪(五四运动以后)为现代。

一直以来,汉语史研究者大多采取王力先生的分期观点,但是从上个世纪末起也有研究者是持古代和近代两分的看法。这其实是从五四时期文白之争延续下来的。黎锦熙先生在上个世纪20年代末发表的《中国近代语研究法》(参见《黎锦熙语言学论文集》)中就把“宋元至清末约九百年间”算作近代汉语,并说:“此一大段实为从古语到现代语之过渡时期,且为现今标准的国语之基础。”4不过,影响最深远的论述还是吕叔湘先生在《近代汉语指代词·序》中的一段话。他说:

秦以前的书面语和口语的距离估计不至于太大,但汉魏以后逐渐形成一种相当固定的书面语,即后来所说的“文言”。虽然在某些类型的文章中会出现少量口语成分,但是以口语为主体的“白话”篇章,如敦煌文献和禅宗语录,却要到晚唐五代才开始出现,并且一直要到不久之前才取代“文言”的书面汉语的地位。根据这个情况,以晚唐五代为界,把汉语的历史分成古代汉语和近代汉语两个大的阶段是比较合适的。至于现代汉语,那只是近代汉语内部的一个分期,不能跟古代汉语和近代汉语鼎足三分。

这仍是从五四时期文白之争来讨论问题的,不能认为是汉语史的严格历史分期。王力先生明确指出,汉语史的分期不能“以文体的转变为标准”,“文上-体的转变不等于全民语言的转变”。

我们觉得,“以晚唐五代为界”划分文言、白话两种书面语,不无道理;可是由于两种书面语的发展同口语的关系复杂,“以晚唐五代为界”来把汉语分成“古代”“近代”两个时期,实在是难以解释清楚汉语语言系统的历史发展过程。应该指出,给语言史分期,总得把语音、语

法、词汇三方面联系起来考虑。汉语语音史先秦有《诗经》音系,隋唐有《切韵》音系,元代有《中原音韵》音系,三个音系将其两分,怎么切分呢?至于汉语口语语法的历史发展过程以晚唐五代作为分期界限,也是缺乏根据的。比如,现代汉语判断句需用系词“是”和处置式“把”字句的确立都是在六朝或隋唐时期,而不是晚唐五代。又如,现代汉语表示情貌的形尾“了”“着”的确立是在宋代,而不是晚唐五代(参看王力《汉语语法史》)。再说,汉语词汇系统在晚唐五代前后也变化不大,不足以划分为两个阶段。总之,这个两分意见看来是不宜奉为圭臬的。

我们不妨再参看几种外语史:

(一)英语史通常分为三个时期四个阶段(参看李赋宁《英语史》和秦秀白《英语简史》):(1)古英语时期:从公元450年至1150年;(2)中古英语时期:从公元1150年至1450年;(3)现代英语时期(分两个阶段):[a]从公元1450年至1750年为早期现代英语时期,正好也是文艺复兴时期;[b]从公元1750年至今为现代英语时期。

(二)俄语史一般分为四个时期(参看车尔内赫《俄语历史语法》“导言”第6节和阿列克先柯《俄语语法史》“导言”):(1)共同斯拉夫语时期,公元一世纪至六世纪。公元一世纪出现在东欧平原的斯拉夫-安特人,还处在氏族部落社会,他们不断发展,占据了东欧广阔的土地,有共同语言;六世纪后分为西斯拉夫部落、南斯拉夫部落、东斯拉夫部落,语言也逐渐分化。(2)东斯拉夫语时期,公元七世纪至十二世纪。公元七世纪作为东斯拉夫人共同体的罗斯人,九世纪建立了基辅罗斯公国。基辅罗斯公国的发展在东斯拉夫人的历史进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三个斯拉夫族的文化摇篮,也是这三个语言的共同来源。(3)古俄语时期,公元十二世纪至十七世纪。公元十一世纪基辅罗斯公国瓦解,大小封建公国林立,公元1147年莫斯科城建立,莫斯科公国日益强盛,完成了统一俄罗斯的事业,形成了统一的古俄罗斯语。(4)现代俄语时期,公元十八世纪以后。公元十七世纪初罗曼诺夫王朝建立,彼得一世的改革推进了俄国的发展,十八世纪在俄语中也产生了许多新现象,奠定了现代俄语的基础。

(三)德语史分为六个时期(阶段)(参看约阿希姆-席尔特《简明德语史》):

(1)早期中古德语(5世纪—11世纪中叶);(2)中期中古德语(11世纪中叶—13世纪中叶);(3)晚期中古德语(13世纪中叶—15世纪末);(4)早期近代德语(15世纪末—18世纪末);(5)近代德语(18世纪末—20世纪中叶);(6)现代德语(从20世纪中叶起)。

《简明德语史》在叙述分期之前还专列一章,讨论了德语的史前史,介绍了北欧日尔曼部落及其语言状况。

比照英语史、俄语史和德语史,它们都从公元以后讨论起,还分为四个时期(阶段)到六个时期(阶段);汉语史从殷商时代讨论起,时间长了一倍以上,如果只分古代、近代两段,显然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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