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寻乌至广东龙川高速公路(江西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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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1

寻乌县1

寻乌县一、寻乌概况寻乌县位于江西省东南端,居赣、闽、粤三省交界处,东邻福建武平县、广东平远县,南接广东兴宁市、龙川县,西毗安远县,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降水充沛,无霜期长,年平均气温为18.9度,是一个资源富集、物产丰饶之乡,素有“稀土王国”、“中国蜜桔之乡”、“江南水电大县”之称。

二、寻乌旅游资源简介:1、红色旅游资源1)毛泽东寻乌调查纪念馆(革命历史纪念馆):座落于县城马蹄岗,于1968年6月成立,属纪念性博物馆。

馆内现共有两幢陈列馆和一幢办公楼,占地面积3193.2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911.8平方米,展厅453平方米。

纪念馆馆以1930年5月毛泽东同志作著名的寻乌调查时写下的《寻乌调查》和《反对本本主义》两篇光辉著作为主题,以寻乌的“三·二五”暴动为依托,建立有《寻乌调查》陈列室、《寻乌县革命历史》展览馆和《毛泽东同志旧址》陈列室。

此外,馆内还收藏有文物600余件,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工人旬刊》等一批珍贵的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

2)汶口古建筑群:位于澄江镇汶口村。

蓝氏宗祠,建筑规模十分宏大,建筑体身上的雕刻精美非常,但大部分毁于1997年的火灾;邱氏宗祠,为寻乌少共县委旧址处,屋内保留有少共县委各办事机构旧址,在宗祠墙壁上留存的几十条红军宣传口号、标语清晰可见,具有很高的科研价值。

2、客家文化1)司城客家古建筑群:位于晨光镇司城村附近的明清客家古建筑,具有典型客家建筑风格。

清道光年间所建的枫山里古屋,建筑结构有九厅十八井,内部功能齐全,建筑艺术精密;清咸丰年所建的新屋下围屋是典型的客家围屋,围屋旁的五层防御型碉楼气势非凡,具有很强的震撼力;此外,在附近的沁园春村还保留有司马第古屋,其右前方亦建有防御性炮楼。

2)赣南客家古村-周田:位于寻乌县澄江镇周田村,处江西、福建、广东三省交界处,是一个有五百多年历史的客家古村落,有具代表性的客家文化和客家古建筑。

安远客家史

安远客家史

惠州安远客家人同根同源一脉相承(图)发表时间:2007-12-26 10:18:00来源: SRC-868三百山小径安远县镇岗乡老围村东生围从地图上可以看出,我们的母亲河——东江发源于江西省赣州市的寻乌、安远、定南三县,东源头寻乌水和西源头九曲河在广东省龙川县汇合,向南流入惠州,因此,安远惠州有一衣带水之缘。

从客家移民史也可得知,安远人的祖先也和惠州一样,都源自中原的客家人。

据两地的史志记载,居住在安远县境内的客家先民,最早迁入的时间是西晋末年“五胡乱华”时期,而惠州地区的客家先民则于东晋末年,为躲避战乱开始南迁到赣江中、南部地区。

他们告别黄河,来到东江两岸这片神奇的土地,因此两地人民一脉相承。

从惠州到安远,眺望赣南这片客家故园,尽管在岁月的冲刷下,安远这个千年古城已失去了客家民系的一些传统和民俗,但它至少仍有两种东西保存得相对完整,除了那一座座如丰碑般矗立于田畴中的围屋外,还有听得见的客家语言。

安远客家史已逾千年从广东和平县的粤赣高速进入江西省境内,经过定南县往东行,不多久就到了安远县。

如果不查阅《安远县志》,我们不会知道,安远县至今已有1450多年历史。

据县志记载,当地人口构成先后经历了5次大移民潮。

今居住在安远县境内居民的先民,大都是从宋元时期起陆续由中原南迁的客籍人,即客家人。

这些客家先民其中一部分是中原汉人南迁至闽、粤,他们的后裔继而在明清时期倒迁回安远县境定居,“居住时间长者已逾30余代,时间较短者大多亦有20余代”。

现供职于安远县科技局、曾参与《安远县志》编纂工作的龚斌对安远客籍溯源了解颇深。

他认为,安远地处赣南,赣南是与闽西、粤北相提并论的全国三大客家人聚居地之一,客家人的人口占赣南总人口的95%以上,而安远的35万多人中,更是99%是客家人。

据现存的姓氏族谱记载,居住在安远县境内的先民,大多是在宋元时期,由于“金人入侵,建炎南渡”,“一部分士民或南渡大庚岭,入南雄、始兴、韶州;或沿走洪、吉、虔州,而后由虔州入汀州;或滞留赣南各县”。

2012年江西赣州境内东江水质评价

2012年江西赣州境内东江水质评价

2012年江西赣州境内东江水质评价2012年,东江寻乌水寻乌保留区水质达标率仅为8.3%,影响其水质类别的主要参数是氨氮,寻乌水饮用水源区水质达标率为91.7%,寻乌水工业用水区水质达标率为100%;东江定南水保留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定南水饮用水源区水质达标率为91.7%,定南水工业用水区水质达标率为8.3%,而影响其水质类别的是氨氮和化学需氧量两个水质参数。

标签:寻乌水;定南水;达标率;氨氮1 概况东江,珠江流域四大水系之一,发源于江西省赣州南部,是广东、香港重要的饮用水源和重点水质保护区,不仅担负香港、深圳、惠州、东莞、河源等地的供水,而且担负着下游灌溉、水运等任务。

因此,保护东江一江清水意义重大。

据考究,东江在广东省龙川县合河坝以上,东起源于寻乌水,西源于定南水。

通过对河流水量、河长、流域面积等指标的考量,寻乌水被定义为东江的干流,而定南水则为东江最大的支流。

寻乌水,长153.5千米,流域面积2704.0平方千米,发源于江西省寻乌县三标乡三桐村的桠髻钵山南侧,由北向南贯穿全县,流经三標、水源、澄江、吉谭、南桥、留车、龙廷9个乡镇。

定南水,长141.5千米,流域面积2389.8平方千米,发源于江西省寻乌县三标乡湖村的基隆嶂东侧(又一说安远县三百山),源头河为野湖水。

野湖水从山上飘落而下后,在安远县孔田镇与从三百山上流下的新田水汇合,而后进入定南县。

野湖水下山后,形成了大山河,一路向下,与小支流--长坑水、观音河在安远县的凤山乡汇合后,形成镇江河。

镇江河流经安远县凤岗乡和镇岗乡,在孔庙乡和发源于三百山的定南水上游的另一支流新田水汇合后,形成定南水。

2 水质评价方法2012年赣州市水文局水资源监测中心每月对东江寻乌水和定南水进行了水质监测分析。

监测断面包括寻乌水源、寻乌澄江、寻乌斗晏、寻乌罗新墩、寻乌菖蒲、寻乌上石排、寻乌人民医院、寻乌水背、寻乌吉潭、安远镇岗、定南长滩、定南胜前、定南变电站、定南天九、定南横山、安远大坝头共16个。

广东河源龙川新田互通工程项目简介

广东河源龙川新田互通工程项目简介

广东河源龙川新田互通工程项目简介
摘要:
一、项目背景
二、项目概述
三、项目进展
四、项目意义
正文:
一、项目背景
广东河源龙川新田互通工程项目位于我国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新田镇,这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项目旨在进一步完善当地交通网络,提高交通运输效率,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项目概述
广东河源龙川新田互通工程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互通立交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

项目总投资约XX 亿元,预计建设工期为XX 年。

项目规划路线总长约XX 公里,设计速度为XX 公里/小时。

三、项目进展
截止到目前为止,项目已完成了前期的规划、设计和招投标工作。

施工单位已经进场,正在进行道路、桥梁等主体工程的施工。

项目进展顺利,预计将于XX 年建成通车。

四、项目意义
广东河源龙川新田互通工程项目的建设对于提高当地交通网络的连通性,缓解交通压力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促进河源市及龙川县区域经
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毛泽东到仰天堂

毛泽东到仰天堂

毛泽东到仰天堂作者:刘芳袁坤林来源:《源流》2018年第07期1930年5月,毛泽东在江西省寻乌县作深入调查,写出著名的《寻乌调查》,文中对龙川提及10多次。

毛泽东对龙川的了解和重视为当地百姓津津乐道。

近年来,“毛泽东到过龙川”的说法在当地甚为流行,引起了广东省政府文史研究馆、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河源市党史研究室乃至周边省市党史研究人员的关注,均派人前往龙川调研此事。

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李淼翔,省政府文史馆馆员、史学院副院长侯月祥、区鉷,省政府文史馆馆员、省社科院研究员韩强等党史专家、学者认为,毛泽东到过龙川这一历史事实可信。

近日,本刊记者前往龙川,采访了龙川县政府党组成员钟朝艺、龙川县党史研究室主任朱光进和黄克英老人等,并实地考察,对“毛泽东到过龙川”的史料进行了考究和梳理。

“毛泽东到过龙川”由来2011年4月,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确认龙川县属于中央苏区范围。

在之前的革命史料整理过程中,龙川县党史办工作人员发现一份原红21纵队排长、寻乌县长陈必达的访问笔录,笔录提到毛泽东进入寻乌的情形:“1928年12月24日(農历),毛泽东率领红四军从定南地方经两广亭(江广亭)、白面石、中和到菖蒲”、“毛泽东是从广东方向来的”。

该笔录引起朱光进的注意:两广亭位于龙川上坪境内,是粤赣交界处,毛泽东经两广亭、白面石前往菖蒲,是否到达龙川境内呢?当即,朱光进仔细研究当地开展革命活动的历史,并率队前往与定南、寻乌交界的两广亭、上坪大窝里、仰天堂、青化等地开展调研,撰写了《毛泽东与龙川》一文,提出毛泽东曾到龙川仰天堂的可能性。

文中提到,仰天堂处于龙川与定南交界的江广亭(两广亭)和龙川与寻乌交界的江广亭(息肩亭)之间,与定南、寻乌都只有一山之隔,是旧时龙川、定南、寻乌三县边境陆路交通的主要驿站。

解放前,仰天堂附近方圆几公里只有大窝里卢屋、仰天堂黄屋以及从仰天堂移居中心段的黄屋共3座房子。

据龙川县上坪镇金龙村委史料记载,早在1927年,大窝里的卢振太(后为仰天堂党支部小组组长、农运会会长)、仰天堂的黄良永就在青化村刘昌明(后为龙川边境游击大队长)的介绍下加入寻乌赤卫队,开展地下组织活动,至1928年,在刘、卢、黄三人的策动下,大窝里和仰天堂村民卢承良、卢承金、黄观仁、黄水先、黄传高、卢玉太、卢新泉、黄廷前等10多人加入了地下组织活动,他们与寻乌地下党组织一起在寻龙边境开展革命活动。

龙川概况

龙川概况

龙川概况龙川县位于广东省东北部,东江和韩江小游,北界江西寻乌、定南,东连五华、兴宁,南接东源,西临和平。

全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水充沛,阳光充足。

全县面积3080平方公里,辖24个镇、315个村,总人口93.74万人,有海外华侨和港澳同胞32.7万人。

龙川建县历史悠久。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始置龙川县,至今有2224年历史,是南越王赵佗的“兴王之地”。

今为全国保留最古县名的县份之一,荣获“千年古县”称号。

置县之初,疆域辽阔,包括现在的龙川、五华、兴宁、河源、和平、连平等县境,以及新丰、陆丰、紫金、寻乌(属江西省)等县的部分地方。

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以后,龙川县曾多次析置新县。

旧县治龙川城(今佗城)是最早的龙川故城,自秦至民国,为县或州治所,素有“岭南古城“之称,见证了2000多年来龙川人文历史的嬗变,被定为省级历史文化城。

1949年6月始,县城迁至老隆镇。

龙川县自然资源丰富。

县境内有金属和非金属矿20余种,且储量大,其中,铁矿总储量达1500万吨,黑色花岗岩(世界五大名石之一)储藏量达100多万立方米,黎咀梅子坑天然矿泉水(与世界名泉法国“维希”矿泉属同一家族)年流量达27万吨。

全县生态良好,有林地面积10.6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71.3%,活立木蓄积量达210万立方米。

水力资源充足,县内河流主要以东江、韩江为主,年径流量23.33亿立方米,水力资源蕴藏量41.39万千瓦,已开发利用水力资源22万千瓦,其中县属电站装机容量6万千瓦,省属枫树坝电站(全省第二大水电站)装机容量16万千瓦。

龙川旅游胜地众多。

县南部重镇佗城是广东省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素有“秦朝古镇、汉唐名城”之美誉,现在“越王井”、“越王庙”、学宫等省市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0余处,附近还有塔西合溪温泉、涧洞三叠瀑布及七峰山旅游度假村、知青村等景观。

北部有风光秀丽的青山湖(枫树坝水库)、万有山生态旅游度假村、梅子山矿泉水山庄度假村。

路基试验段(石方)总结

路基试验段(石方)总结

寻乌至龙川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段)新建工程SSA标一分部(K0+000~K16+940)路基石方填筑试验段施工总结编制:复核:审批: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寻乌至龙川高速公路SSA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2020年10月路基石方填筑试验段施工总结为全面展路基石方填筑施工,确保路基工程的施工质量,以科学的数据指导生产,确保优良工程,2020月10月11日,在总监办监理组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路基试验段的施工,获得了宝贵的试验数据,从而确定了适宜的松铺厚度、最佳碾压遍数、最佳机械组合的数据和资料,现上报监理组批准,并依此指导路基土方的施工。

本次试验过程和结果汇报如下:一、试验段工程概况路基石方填筑试验段选在K2+120~K2+240段,全长120米,平均填方高度20.357米,本段总计填方量129224.21m3。

取土场选在主线K2+460-K2+920段土石方处,该段为路堑挖方段,表层残坡积土厚0.5-1米,下伏基岩侏罗系菖藩群砂砾岩,全致风化层2-4米,岩体破碎,下为薄层至中厚层状砂砾岩中风化层。

平均运距500m。

取土场填筑材料属于石方,且石料强度大于15MPa,能满足路基石方填筑取料需求。

二、试验段目的1、确定合理的路基填料;2、确定路基填料的松铺厚度、松铺系数以及沉降差(分为各测点平均值之差和标准差两个检测指标);3、确定标准的石方路堤施工方法;4、确定合理的压实机械及组合、碾压顺序、压实速度、压实遍数。

5、确定合理的人员分工。

三、资源配置1、人员配置为做好路基试验段工作,确保现场施工质量,我项目部确定了以项目总工为首的施工组织机构,在总工的领导下认真进行路基填筑试验,及时进行施工总结,分析施工中所测得的数据,编写试验段总结报告,为路基填筑的大范围施工提供技术保障。

路基试验段人员一览表2、机械设备配置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采用挖掘机取料、装料,自卸式后八轮运输车,推土机摊铺,推土机配合平地机进行整平、预压,压路机静压、振压、收压及压实后的检测。

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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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重点项目
(1)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3)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 武深高速公路始兴联络线交通安 限公司
6781.5
2023-06-06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5 日 生成
3/19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全设施工程施工
中标单位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承担省属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及沿线设施的建设、营运及管理工作。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9~2023-08):
项目数(个)
14
同比增长:55.6%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43183.18
同比增长:119.7%
(5)管道和设备安装(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武深高速公路始兴联络线机电工 程施工 JD1 标中标结果
北京公科飞达交通 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9053.1
2023-06-06
(6)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1)
重点项目
广东交科检测有限 公司
TOP2
[JG2022-16122-002] 广 东 省 交 通 集团有限公司 2022-2025 年营运 高速公路机电设施技术状况评定 JCJD2...
中路高科交通检测 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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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征收范围江西寻乌至广东龙川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段)新建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包括南桥镇古坑村、珠村村、长江村、南龙村、车头村;留车镇飞龙村、余田村、水背村、庄干村、大同村;菖蒲乡黄田村、铜锣村、虎石村、菖蒲村等3 个乡(镇)14个村的部分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附属物、构筑物等,具体以征收土地告知书确定的征收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寻乌县人民政府为江西寻乌至广东龙川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段)新建工程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责任主体;寻乌县自然资源局为本项目的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征收部门委托南桥镇人民政府、留车镇人民政府、菖蒲乡人民政府为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本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

三、征收补偿签订协议期限、搬迁弃房期限(一)房屋签约阶段第一阶段: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5月26日;第二阶段: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5日;第三阶段:2020年6月6日至2020年6月16日。

二)房屋搬迁阶段第一阶段:2020年6月16日前;第二阶段:2020年6月26日前;第三阶段:2020年7月6日前。

四、征地补偿安置(一)江西寻乌至广东龙川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段)新建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包括南桥镇古坑村、珠村村、长江村、南龙村、车头村;留车镇飞龙村、余田村、水背村、庄干村、大同村;菖蒲乡黄田村、铜锣村、虎石村、菖蒲村等3 个乡(镇)14个村的部分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附属物、构筑物等,具体以征收土地告知书确定的征收红线图为准;主要地类为林地、果园、其他农用地、荒山荒坡;土地面积约为3185.373 亩;青苗种类主要为水稻、蔬菜、果树、林木等。

(二)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直接支付给相应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可以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民,主要用于缴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发展集体经济、解决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出路;安置补助费直接支付给被安置的人员即被征地农民,青苗补偿费直接支付给青苗所有者。

(三)各地类的征地补偿标准和青苗补偿费等,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 号)、《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寻府字〔2020〕37 号)规定,分别按照相应区片相应地类征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详见附件1、2)。

(四)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12 号)、《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17〕293 号)、《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寻乌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寻府发〔2016〕4 号)等文件执行。

五、房屋性质认定、建筑面积、集体组织成员的认定(一)房屋性质认定1.农村居民住宅房屋的合法性凭批准用地建房手续、宅基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认定。

2.依法享有“一户一宅”合法权益但权证不全的房屋,且不存在认定为违法建筑情形的房屋,自愿申报并按时签约、搬迁的,可参照合法房屋予以补偿,不申报、不按时签约或不按时搬迁的,按违法建筑处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违法建筑:(1)乡(镇)人民政府或原县国土局、规划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在发布征收土地告知书前已经认定为违法建筑或采取措施部分拆除,但未完全拆除的房屋;(2)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法买卖集体土地或者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3)在本项目征收土地告知书发布后,抢建、搭建、加层的主房屋、附属房。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建筑面积认定1.被拆迁房屋办理了产权证的,其房屋建筑面积以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被征收人提出申请要求重新测量的,以新测量数据为准。

2.被拆迁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证的,其房屋建筑面积以实施单位组织测绘的建筑面积为准;被征收人对测绘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测绘结果 3 日内申请重新测绘,实施单位应当安排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进行复核。

3.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绘和计算,按《赣州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试行)》(2014 年修订)规定执行,但被拆迁房屋飘檐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折半计算。

房屋楼面(或地面)至墙体水平顶端2.2 米以上(含2.2米)按一层计算面积;2.0-2.2米(不含2.2米)按80%折算面积;1.8-2.0米(不含2米)按60% 折算面积;1.6-1.8米(不含1.8米)按50%折算面积;1.6米以下(不含1.6 米)不计算面积。

4.住房、客厅、厨房及与其一体的房屋面积作为主房,计入合法建筑面积;独立的厕所、洗澡间、杂物间、门楼,牛栏、猪栏、果园看管房等作为附属房。

(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1.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户籍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内,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权、参与分配集体经济组织所得收益或承担集体经济组织义务的村民;(2)户籍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在校学生,或就读大中专院校前户籍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在校学生,或大中专院校毕业后户籍直接迁回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村民;(3)入伍前户籍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内的现役士兵和按国家政策不予安置的士官;(4)服刑前户籍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正在服刑人员;(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可以认定为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他情形。

2.共同生活居住在同一住址的被征收人家庭人口,立为一户。

3.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分户:(1)父母及多个儿子登记为一户,现儿子已结婚的;(2)两兄弟以上(含两兄弟)均结婚且登记为一户的;(3)两兄弟以上(含两兄弟)有一方未婚且登记为一户的,未婚一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4)纯女户家庭父母及多个女儿登记为同户,且女儿达到法定婚龄的,只允许分出一户。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合户:(1)夫妻之间必须合户;(2)未到法定婚龄子女与其父母之间必须合户;(3)征收土地告知书发布后离婚的,仍按一户计算;(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监护人的,应与监护人合为一户。

六、房屋拆迁补偿征收集体土地上合法住宅房屋,按照《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寻乌县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寻府发〔2014〕11 号)、《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寻府字〔2020〕37 号),给予房屋重置成本价补偿(详见附件3、4)。

征收非住宅房屋、附属房、附属设施等,一律实行货币补偿,不予安置(详见附件5)。

七、房屋拆迁安置拆迁集体土地上合法住宅房屋,实行宅基地安置、房屋安置或货币安置,被征收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安置方式,且选择宅基地安置必须符合相应条件。

(一)宅基地安置1.安置原则(1)“一户一宅”原则;(2)统一规划、统一户型、统一立面;(3)先签约先安置;(4)禁止宅基地买卖、转让。

2.选择宅基地安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被征收人除被拆迁房屋外,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内没有其他合法住宅房屋;(2)被征收人为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被征收人在征收范围内有合法住宅房屋被征收。

3.安置地点、面积、建筑要求(1)南桥镇、留车镇、菖蒲乡人民政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含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等)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安置或合理选址、分散安置。

(2)安置地点选址规划由南桥镇、留车镇、菖蒲乡人民政府先行提出意见,经县规划设计院复核,报县政府同意后实施。

(3)安置面积每套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0 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不得超过9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70 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 层,建筑总层高不得超过12.4米(首层高度不得超过3.6 米,第二、三层不得超过3.3 米,坡屋顶高度不得超过2.2 米),具体安置占地面积由南桥镇、菖蒲乡、留车镇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认。

(4)安置房屋由南桥镇、留车镇、菖蒲乡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户型、统一立面,严格按照《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寻府办发〔2017〕3 号)、《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寻乌县城市规划区外农村建房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寻府发〔2020〕10 号)相关规定建房,违反规定建房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证件,并依法予以拆除。

4.安置办法拆迁农村居民合法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宅基地安置的,按下列规定予以安置:(1)被征收居住主屋占地面积小于安置宅基地面积,差额部分宅基地按800 元/ 平方米标准由被拆迁户缴交。

(2)被征收居住主屋占地面积大于安置宅基地面积的,超出部分征收部门按《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寻府字〔2020〕37号)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的3 倍给予被征收人征地补偿。

(3)2户以上的被征收人共同居住于1 栋整体房屋内的,已划分产权并在房屋主管部门登记发证的,按登记的面积认定安置面积,没有在房屋主管部门登记发证的,能够协商的以被征收人协商比例为准,不能协商的按户平均分割面积认定安置面积。

5.安置顺序实行“先签约、先弃房,先安置”的原则,即签订补偿协议的顺序号加弃房的顺序号除以2 进行排序选宅基地;除以2 后仍然相同的,以弃房的顺序号先后选择宅基地。

(二)房屋安置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安置的,按合法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拆一补一”的原则进行房屋安置。

被征收人应当按被征收房屋与提供用于安置房面积“最接近值” 的原则选择安置房。

因户型面积差异的,超出应安置面积的,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交房时市场价结算。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安置的,应安置面积内按照安置房的实际建筑安装成本价(以第三方评估为准,包括设计、建设、监理等各类费用)结算。

被征收人应将获得的补偿、补助(除临时过渡安置补助)等费用预先抵扣安置房购置款,不足部分在安置房交付前根据结算据实补足。

安置房屋为期房,交房期限为自搬迁期限结束之日起不超过36 个月。

安置房具体位置由南桥镇、菖蒲乡、留车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选址规划,经县规划设计院复核,报县政府同意后确定。

安置房建设用地为集体建设用地。

安置房的交房标准:符合国家住宅建设有关标准,进户为普通防盗门(高层为防火门),室外门窗为铝合金或塑钢,水、电到户。

实行“谁先签订协议、谁先弃房,谁先选房”的原则,即签订补偿协议的顺序号加弃房的顺序号除以2 进行排序选房,除以2后仍然相同的,以弃房的顺序号先后选房。

(三)货币安置被征收人自愿选择货币安置的,或者被征收人不符合选择宅基地安置条件,且不选择房屋安置的,实行货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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