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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2.13•【字号】三政〔2023〕5号•【施行日期】2023.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报三政〔202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2022年,全市工业战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全市中小企业专注细分产品领域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涌现出一批创新发展、业绩优良的专精特新企业,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激励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灵宝金源朝辉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27家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持续为全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全市广大中小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聚焦主业、精耕细作,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和影响力。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提升优质服务、营造有利环境,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充分激发我市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为我市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实现资源型城市向创新型城市蝶变,加快建强省际区域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3年2月13日附件12022年度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灵宝金源朝辉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中达化工有限公司三门峡奥科化工有限公司三门峡阳光铸材有限公司附件22022年度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义马瑞能化工有限公司三门峡广宇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河南仰韶酒业有限公司河南崤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东方韶星实业有限公司河南乾元过滤设备有限公司河南仰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三门峡市永泰石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高新机械有限公司三门峡奥科化工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宏基机械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威春雨植物营养有限公司三门峡富达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佰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灵宝欣宏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三门峡源丰果业有限公司三门峡华阳食品有限公司三门峡玉皇山制药有限公司三门峡凯特耐火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毕昇制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中泰量仪有限公司三门峡金渠金银精炼有限公司中科芯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三门峡恒生科技研发有限公司三门峡中测量仪有限公司河南环发工程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建筑(房屋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办法

三门峡市建筑(房屋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办法

三门峡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三门峡市建筑行业管理水平,全面提高企业素质和工程质量,扩大企业知名度,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社会信誉,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三门峡市建筑业协会决定在协会会员单位内开展“三门峡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的评选、表彰活动,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三门峡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奖,涵盖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及相关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等专业(工程监理先进企业、商品混凝土先进企业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属于三门峡市境内建筑业企业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

评选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注重诚信、技术创新、鼓励先进”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评选范围:凡在三门峡市境内注册登记、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房建专业的三门峡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含外地驻三门峡企业),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申报参评。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申报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一)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重合同、守信用。

企业社会形象良好。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高,建立了完善的质量、安全、环境与卫生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有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并初步实现了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各项数据报送完整、及时、准确;(三)企业年度总产值、产值利润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且在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具有开拓精神,能够积极的开拓外地市场;(四)企业注册人员达到资质标准要求,企业注重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企业项目经理、技术、安全等管理人员参加岗位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达到80%以上;(五)企业设立了以总工程师负责的科技机构,积极引进和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成果,效果显著(须有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的共同证明)。

或申报年至少获得1项市级以上QC成果奖或其他科技成果奖;(六)申报年竣工工程质量全部合格,施工现场管理规范,获得市级以上“优质工程”或“安全文明施工”奖数量不少于:特级企业5项、一级企业4项、二级企业3项、三级企业2项;(说明:非房建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可提供业主和监理单位对其施工质量和施工管理联合评价证明,数量不少于3个)(七)企业在申报年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或核定有不良行为记录。

河南省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办法

河南省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办法

附件1河南省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办法第一条申报范围凡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登记、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为河南省建筑业协会会员的各类建筑业企业(包括中央进豫、外省进豫企业),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第二条申报条件(一)、经营管理,企业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市场行为规范,经营业绩突出,有较高的合同履约率,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重视技术开发和应用,企业社会形象良好。

(二)、各建筑业企业申报年总产值需达到:1、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年总产值需达到10亿元(含)以上,企业年总产值达到30亿元(含)以上可优先申报;2、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年总产值需达到3亿元(含)以上;3、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年总产值需达到1亿元(含)以上。

4、专业承包企业年总产值需达到3千万(含)以上。

(三)、质量管理,近两年没有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无不良记录,且近三年至少获得以下荣誉中的一类:1、一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2、两项省或市级优质工程。

(四)、安全生产,近两年没有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近三年至少获得以下荣誉中的一类:1、一项国家级“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两项省或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五)、近三年至少获得以下荣誉中的一类:1、一项省级(含)以上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2、一项省级(含)以上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3、一项省级(含)及以上工法;4、一项市级(含)以上科技进步奖(省、市政府;省科技厅;省住建厅颁发的科技进步奖);(六)、企业无恶性竞争、诚信问题等破坏建筑市场的行为,且近三年至少获得以下荣誉中的一类:1、一项省(部)级“AAA级信用企业”;2、一项市级(含)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七)、坚持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且近三年至少获得一项市级(含)以上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

(八)、社会责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发展,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注重人才培养和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参加社会慈善活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2010年度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2010年度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2010年度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1.18•【字号】豫建建[2011]3号•【施行日期】2011.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2010年度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豫建建〔2011〕3号)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2010年,全省工程建设与建筑行业发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如期完成2010年省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业管理工作,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和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在2010年度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本次评选奖项共设以下7项,建筑业发展先进单位和个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装饰装修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工程监理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优秀执业管理人员。

各奖项评选条件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各省辖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含机关各有关处(科)室、装饰办、招投标办、交易中心、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委局不在参评范围内。

三、评选办法及名额本次评选采用评定结合的方式进行。

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县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初选工作,并推荐上报省厅。

省厅组织评定。

1.先进单位的评定:市级单位不再提出申请,由省厅根据全省工作开展情况直接对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评定;县级先进单位名额为1个。

2.先进个人的评选:市级每个奖项2人;每个县共3人。

四、评选要求1.推荐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实的原则,真正把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上来。

2.各省辖市在组织申报中要根据申报条件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奖项进行申报,并严格按照名额指标要求上报。

3.申报先进单位和个人需分别填写《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2)、《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

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办法

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办法

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全面提高建筑行业的整体素质,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国建筑业协会决定在全行业开展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表彰范围第三条本活动的表彰对象是中国建筑业协会单位会员及其各类管理人员。

第三章表彰条件第四条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市场行为规范,经营业绩突出,有较高的合同履约率,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重视技术开发应用和创新,企业社会形象良好。

(三)近三年没有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事故,且至少获得以下荣誉中的一类:1、一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2、五项省(部)级优质工程。

(四)近三年至少获得以下荣誉中的一类:1、一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或以上;2、一项国家级工法;3、一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4、一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5、三项以上省级工法;6、三项以上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管理成果。

(五)近三年没有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至少获得以下荣誉中的一类:1、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2、一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3、每年至少一项省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

(六)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注重人才培养和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参加社会慈善活动。

第五条全国建筑业先进工作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较高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工作能力,对本企业的改革、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近三年荣获过省(部)级先进个人等荣誉。

(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四)善于调动职工积极性,带领职工为企业的发展努力工作、奋力开拓,受到职工的拥护。

河南省先进建筑企业评选办法

河南省先进建筑企业评选办法

河南省先进建筑企业评选办法第一条为加快我省建筑业的进展,进一步提高我省建筑行业治理水平,全面提高企业素养和工程质量,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增强我省建筑企业竞争力,努力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畴内开展评选“河南省先进建筑企业”活动。

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河南省先进建筑企业奖,是本省境内建筑企业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下达总量操纵数。

第三条评选范畴:凡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登记、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各类、各级企业,且为河南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的建筑企业符合评选条件均可申报参评。

非协会会员单位的企业,可先办理申请入会手续,再申报。

第四条差不多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和地点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纪守法,在坚持企业改革、优化产业结构、科技创新、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效;2.企业有明确的进展战略和经营方针,锐意改革、积极进取,经营思想端正,建设单位对履行工程合同、工程质量和服务等方面比较中意;在社会上有良好的信誉和形象;3.企业各项治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全省同行业的前列,申报年至上一年度内未发生经营性亏损,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无违反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诚信行为规范,未发生建筑市场行政违纪违规行为;4.贯彻执行企业治理标准,至少获得一项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企业治理标准资格认证。

积极引进和采纳国内外新技术成果,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促进了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5.企业有完善的信息治理制度,按照企业主管部门要求,按时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对上报信息、各项统计数据认真填报、核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无误;6.企业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

申报年至上一年度内竣工的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有两项工程荣获部、省、市级优良工程,一个省、市级以上优秀QC小组成果奖;7.企业的安全制度健全,施工现场治理规范,做到安全、文明生产,申报年至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有两项工程荣获部、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奖;8.按照协会章程交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优秀建筑企业评选方案模板

优秀建筑企业评选方案模板

优秀建筑企业评选方案模板优秀建筑企业评选方案一、方案背景和目的1. 方案背景: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形象的提升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推动建筑企业的发展,需要进行优秀建筑企业的评选,以激励企业积极创新,提高建筑行业的整体水平。

2. 方案目的:本次评选旨在发掘和表彰在建筑设计、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建筑企业,为业界树立榜样,推动行业发展。

二、评选标准本次评选将主要依据以下标准进行评定:1. 企业规模:包括企业注册资本、资产规模、从业人员规模等方面的指标;2. 企业实力:包括企业的技术实力、管理水平、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指标;3. 企业业绩:包括企业的项目质量、竞争力、社会贡献等方面的指标;4. 企业信誉:包括企业的口碑、社会声誉、客户满意度等方面的指标。

三、评选流程1. 召集评选委员会:邀请行业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审和决策工作。

2. 公示评选标准与时间表:对评选标准和评选流程进行公示,明确评选的时间表和要求。

3. 企业自荐与推荐:建筑企业可以自荐参评,也可以由相关行业协会、政府部门或专业机构推荐参评。

4. 材料审核:评选委员会对参评企业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企业的资格符合评选标准。

5. 现场考察:评选委员会将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进行现场考察,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状况。

6. 综合评估与打分: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估,进行打分并确定候选企业。

7. 公示候选企业:将候选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并进行公众投票。

8. 最终评选:评选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估、公众投票结果等综合考虑,确定最终的优秀建筑企业名单。

9. 颁奖与表彰:举行颁奖典礼,对入选的优秀建筑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评选结果的宣传和推广1. 发布结果:将评选结果在行业媒体、政府机构、协会组织等渠道进行发布,向社会公开。

2. 宣传推广:组织建设行业展览、论坛等活动,展示优秀建筑企业的成果和经验,以推动行业发展。

三门峡市建筑(房屋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办法

三门峡市建筑(房屋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办法
5
到会情况、参与活动、积极向上、支持协会工作
合计
100
有其中一项即否决: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情节严重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有质量安全投诉被证实;市场行为不规范;社会信誉差等。
分数按比例增减,上限25分
企业取得三体系认证(须有证书)
6
每项2分
企业设立了以总工程师负责的科技机构(须有文件),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成效显著(须有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的共同证明)
6
酌情打分,上限6分
申报年至少获得1项市级以上QC成果奖或其他科技成果奖
5
每项奖2分,上限5分
积极参与配合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门峡市建筑业先进企业
申 报 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门峡市建筑业协会制表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企业情况
营业执照证书号
年检情况
资质证书号(级别)
动态考核情况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有效期限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号
有效期限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号
有效期限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号
有效期限
人员培训
(签名)
年月日
市建筑业协会意见:
(公章)
年月日
企业注册建造师及中级以上技术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执业资格或职务
职称
职称证书号
业主、监理单位对施工企业
评价推荐证明
三门峡市建筑业协会:
为响应市建协开展建筑业企业评优评先活动,规范建筑市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通过对单位在企业管理、企业信誉、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综合考评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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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建筑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面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促使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三门峡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奖,属于三门峡市境内建筑业企业最高质量荣誉奖项,每年评选一次。

评选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用指标量化的方法进行评选。

第三条评选范围:在三门峡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并为三门峡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的各类施工企业。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申报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贯彻《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专职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重视工程质量方面的投入,工程质量稳中有升;
(二)企业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并稳定有效的运行,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三)企业坚持以科技进步推动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设立了以总工程师负责的机构,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和科技节能技术,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职工技术培训,成效显著;
(四)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施工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五)申报年企业所承建的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并且创建市级以上优良工程不少于:特级企业4项,一级企业3项,二级企业2项,三级企业1项(以获奖日期为准);
(六)申报年组织开展了QC小组活动,并获得市级以上奖项;
(七)申报年至上一年度内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未出现用户对工程质量的投诉情况,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八)企业应积极支持和参与建筑业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申报资料及评审程序
第五条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可靠,采用A4纸打印复印,并装订成册(一份);
(二)申报材料有效时限为本年度;
(三)申报材料
1、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申报表
2、企业科技机构及开展的主要项目简况
3、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汇总表
4、当年QC活动情况
5、附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优良工程获奖证书、QC成果奖、科技进步奖6、业主对工程质量、信用、服务的评价
7、其他材料(可附图片)
第六条凡在市区注册的企业可将申报资料直接报送市建筑业协会,在各县、市注册的企业须经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市建筑业协会。

第七条先进建筑业企业的评审,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按照考核标准量化评分,择优入选.非会员单位的企业,符合《三门峡市建筑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评选办法》的,可先办理入会手续后,再予以申报。

第八条三门峡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由三门峡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人员由市建筑业协会组织,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第四章奖罚
第九条“三门峡市建筑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荣誉称号,自公布之日起,获奖企业可在施工现场、企业宣传资料和公众媒体上进行宣传展示。

第十条三门峡市建筑业协会负责向省建筑业协会推荐申报省、国家级建筑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原则上在近两年连续获奖企业中择优选报。

第十一条采取欺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三门峡市建筑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称号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先进企业荣誉称号,两年内取消该企业的申报参选资格。

第十二条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秉公评审,坚持评选标准,自觉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撤销其评审资格等相应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三门峡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申报表
三门峡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报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门峡市建筑业协会制表
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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