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贴现再出诈骗新招数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风险及措施防范之我见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风险及措施防范之我见摘要:近些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以其流动性高、方便快捷等特点在我国经济领域得到了大力发展,随之而来的各种风险不可避免的出现了。
假票案、克隆票案屡次发生,给银行业带来巨大损失。
本文力求通过分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办理过程中易发生的诸如操作风险、价格风险、信用风险、道德风险等,提出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以期达到贴现业务的健康发展之目的。
关键字: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风险防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扣除贴现利息后将贴现资金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通资金行为。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银行承兑汇票的运用在经济领域得到繁荣的发展,随之带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也异军突起,成为各家商业银行大力发展的主营业务和利润增长点。
但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隐藏的风险也在逐渐增大,为确保此项业务的健康发展,通过笔者的自身的工作实践,对贴现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风险随着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快速增长,其中隐藏的风险也在逐步显现并且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概括说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操作风险操作风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伪假票风险,银行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未能识别出伪假票据而办理了贴现,给银行造成财产损失。
概括说来伪假票一种是伪造票据,就是指无权限的人假冒他人或以虚构人名义所进行的票据行为,包括票据的伪造和票据上签章的伪造两种情况。
根据真实的票据造假,然后以假行骗,我们俗称”克隆”票据,即诈骗分子以真实票据为蓝本,按照真票的规格、尺寸、防伪标识仿制假票据,然后再将真票上的各项票面内容丝豪不差地照搬到假票上,凭以向企业单位或银行行骗,真假并存,以假乱真,甚至一份真票,会出现几份”克隆”的假票。
第二种是变造票据,就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是假票诈骗的又一手法。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防范伪造或变造银行承兑汇票诈骗犯罪风险提示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防范伪造或变造银行承兑汇票诈骗犯罪风险提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1.21•【文号】银监办发[2010]22号•【施行日期】2010.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票据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防范伪造或变造银行承兑汇票诈骗犯罪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22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近期,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多起不法分子利用伪造或变造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票据)涉嫌诈骗犯罪的案件,给银行业经营带来极大风险。
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防范票据业务风险,现将有关案件风险提示通知如下:一、近期发生的票据案件主要手法及特点(一)以伪造票据向银行办理质押贷款。
如某公司于2009年11月9日至12月1日期间,以9张伪造票据(票面金额合计为6840万元)作质押从某银行办理贷款4笔,贷款金额合计6156万元。
(二)变造票据金额和号码。
如某人于同一天,在同一家银行同时申请办理两份金额不同的票据业务,其中一份金额较大,另一份金额较小,两张票据号码相邻,其他记载事项完全一致。
该人将金额较小的票据通过更改金额和号码,变造为金额较大的那份票据。
(三)以变造的票据作质押申请办理新的票据。
如某公司以变造的2份票据作质押向某银行申请办理了7份新票据。
2份变造的票据票面金额合计698万元,所办理的7份新票据金额合计628万元。
(四)作案人手法专业,且精通银行业务流程。
一是伪造或变造票据作假程度很高,只有通过专业的红外线鉴别设备才能发现作假痕迹。
二是作案人在开票环节就为下步犯案做好铺垫。
票据经变造后,不选择融资成本较低的贴现业务,而通过质押获得授信再开票,就是为了避免转贴现或再贴现后,银行查询时暴露。
同时采用质押方式也为以后赎回留了后路,授信到期后作案人如将资金缺口补上,整个犯罪行为将很难追踪。
2001年7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加强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

三、进一步改进再贴现业务管理 (一)切实加强对再贴现票据的合规性审查。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进一 步完善辖内再贴现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总行规定的对象、条件和 操作程序办理再贴现,切实加强对再贴现票据的合规性审查。所办理的每笔 再贴现,必须要求再贴现申请人提交与该票据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对不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非直接参与产品生产和经营的企业签发的商 业汇票,以及签发后即办理贴现、贴现后即用于再贴现的商业汇票,严禁办 理再贴现。 (二)适度集中再贴现业务管理。要逐步改变现行再贴现逐级申请和下达限 额、各中心支行分散操作的管理方式,各分行辖内的再贴现应主要由分行、 省会(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集中办理。同时,要严格控制对商 业银行基层营业机构的再贴现,逐步提高对商业银行法人及其票据专营窗口 的再贴现比重,以支持商业银行通过转贴现和系统内买卖票据,改善流动性 管理。
二、切实加大对违规票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内商业汇票业务的监督管理。要采取 切实有效措施,维护票据流通秩序,防范票据风险,督促辖内商业银行依法、合规 经营商业汇票业务。 (一)建立通报制度。要加强对票据市场秩序的监管力度,加强现场检查,及 时向辖内各金融机构通报恶意贴现的企业名单和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承兑银行名 单。对违规的辖区外承兑银行,要按季将名单报送总行,总行将通报全国。 (二)实行退出交易制度。对违规办理承兑、贴现的金融机构,以及故意压票、 拖延支付的承兑银行,一经查实,要视情节轻重,责令其暂停或停办承兑、贴现业 务,中国人民银行要暂停或停办对其再贴现。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金融机构承兑、贴现不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 除责令承兑银行无条件付款外,还要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处以罚款,并责成该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浅析当前银行承兑汇票与贴现的风险以及对策

浅析当前银行承兑汇票与贴现的风险以及对策杨子仪郭文卓当前由于票据业务交易量逐年增大,票据业务可以促进资产负债业务的扩大,还可以为银行带来稳定的收入,逐渐成为信用社及商业银行融通资金、增加收益、改善资产结构、调整信贷规模的有效工具,并成为银行资产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是随着票据业务的发展,相应的在较好的收益中,银行在票据业务风险防范方面的压力也日趋增大。
一、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的风险与形成原因。
在正常的银行承兑汇票流转中,承兑银行居于承兑申请人的资信情况进行承兑,它的主要风险集中在承兑申请人身上,签发就意味着到期时银行要承诺付款,也就是替企业垫款支付,签发承兑汇票金额巨大,最大风险就是判断企业有误,资金承兑后不能收回,造成银行头寸无法收回。
贴现定义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是银行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贴现银行居于承兑银行的付款承诺办理贴现,它的风险集中在承兑银行身上。
由于银行同业的良好信用,贴现银行均把贴现业务作为低风险业务管理。
但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支付工具势必进行多手流转,同时利用它可以实现短期融资目的,因此承兑银行与贴现银行均要在办理相关业务中将承担对应风险。
(一)承兑业务中的风险1、汇票承兑申请人的信用风险承兑业务中,在银行对贸易的买方(承兑申请人)进行承兑并交付银行承兑汇票后,承兑银行就对该汇票的持票人承担了见票或到期付款的责任。
居于承兑银行强大银行信用的存在,持票人此时只会向承兑银行发出提示付款要求,承兑银行承担了付款的第一责任。
此时贸易交易中的商业信用完全被银行信用覆盖,而承兑申请人的信用风险全部交由承兑银行承担。
一旦承兑申请人出现信用风险无法按时付款,承兑银行必须先行垫付资金,承兑银行不但此时的风险与未能按时回收贷款资金的风险完全相同,而且带来负面影响很大。
2、资金循环占用的风险资金循环占用的风险是指承兑申请人(买方)利用汇票付款期限与实际贸易资金周转期限的差距,在利用汇票购入货物进行转手贸易或加工出售并回笼资金后,继续占用该资金进行其它交易;甚至有些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当日或近几日关联企业作为持票人向银行申请承兑汇票贴现后将资金转回出票人,利用回笼的资金再次申请办理新的承兑业务,从而长期占用银行资金,达到以更低承兑费用实现短期融资的目的。
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

票 。 随后李 某指示 陈 某从 广州将 变 造 好 的银行 承兑 汇 票交 给朱某 。2 0 1 3年
贷。 为 了顺利 办理 贷 款 , 管某 利用 与 浙
江 某金 属有 限公 司业 务 往来 时 留存 的 已盖好 该公 司 印章 的空 白合 同 ,在无 真 实货 物交 易 的情 况下 ,填 报虚 假 的 购 销合 同 , 送 交银 行 。 银 行顺 利 为她 办 出共计 1 0 0 0万 元 的银 行 承 兑 汇 票 ,
二、 建 议
项 重要 业务 。 这其 中的利 益 , 也让 一
些 不 法分 子嗅 到 了 “ 面包 的香 味 ” , 票 据 诈 骗案 件 日益增 多 ,已经 遍 布整 个
金 融 行业 。 2 0 1 2年 2月 9 日 , 龙 湾 一 位 坐 拥
3家 贸易 公 司 的女 老板 管 票 诈 骗 案 例 分 析
进行 调查 ,该银 行 为此 付 出了沉 重 的
代价 。 该案 例 中 , 银 行工 作人 员没 有做
到尽 职调 查 的义务 ,忽 视 了企业 的 经
以来 , 票 据 风险案 件集 体爆 发 , 中信 银
行、 农业 银行 、 天 津银 行均 出现 重 大风 险案件 , 3家 银 行 涉 案 金 额 合 计 超 过
银 行承兑 汇 票 ( 以下简 称 “ 票据” )
以其 流 动性 强 、 收益 较稳 定 、 具 有 信贷 和 资金 的双 重属 性 等特点 ,深 受 广大
商业 银 行 的青 睐。票 据创 新模 式 也层
营风 险和 信用 风 险 ,信 贷审 批部 门 也
没有 做到 尽职 审核 复查 的义 务 。也许 各部 门是 为 了完成 任务 指标 ,但 决不
中国最大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案

中国最大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案中国农业银行呼和浩特市迎宾支行副行长高少杰、营业部副主任于建军,跌进了一私营业主设下的人情陷阱,严重违规出具银行承兑汇票,酿成了我国最大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3.7亿元,给国家造成7599万元巨额损失。
两人也因非法出具金融票据证罪、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2004年分别被呼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3年。
47岁的犯罪嫌疑人张加明,原是内蒙古巴彦淖尔盟乌兰图克乡的农民,1982年贩卖羊毛起家,组建了内蒙古戎霸羊绒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并在呼和浩特市设立了分公司,仅有小学文化的孙兢枝任分公司经理。
有了公司的招牌,张加明便想从银行套钱把企业做大。
1996年,他经人介绍结识了农业银行呼市迎宾支行副行长高少杰。
张加明以吃喝玩乐手段与高少杰交朋友,很快使这位副行长掉进了“人情”陷阱,成了张加明的铁哥们。
当年7月,张加明到呼市找到高少杰,希望“高哥能给呼市分公司开一张300万元的承兑汇票”。
“哥儿们的事,好说!”高少杰把张加明引见给迎宾支行营业部的副主任于建军,请于建军帮助办理。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有严格的规章制度。
但于建军一向看领导的眼色行事,副行长的哥儿们就是半个副行长,绝不能得罪。
为了巴结行领导,他在审核时明明发现张加明的手续不全,既无商品购销合同,又无保证金及有效担保,不具备申请银行承兑汇票的条件,还是按照领导的吩咐,给张加明签发了一张3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这么容易就把银行的300万元给套来了。
”张加明觉得以“吃喝玩乐”交朋友比送钱还灵验,便更加投其所好,不断地邀请高少杰出入各类酒店和娱乐场所。
同时,他抓住于建军讨好行领导的心理,多次找于建军办理承兑汇票。
从1996年9月至1997年9月,于建军利用职权,违规为张加明在账外滚动签发承兑汇票24笔,合计金额5580万元。
从1997年之后,张加明的每笔银行承兑汇票一到期,他便和分公司经理孙兢枝将款直接归还给抵押贷款银行或贴现银行,不通过账内承付。
不得不知的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手法

不得不知的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手法承兑汇票因其无金额起点限制、风险低、期限短、周转快等特点,而受到众多企业单位的广泛适用,然而由于银行贴现手续繁琐,时间跨度大,私下贴现已然成风。
现如今,已有很多企业单位、甚至私人做起了私下贴现这个“业务”,纯粹代人贴现以赚取“息差”、“手续费”为业。
然而,私下贴现的背后却存在诸多问题,许多不法分子已将其作为“生财之道”,需引起高度重视。
由于票证市场的自身缺陷,承兑汇票类诈骗案日益高发,且手法多样,有使用克隆承兑汇票诈骗的,有使用虚假承兑汇票诈骗的,有假借换汇等等新颖手法。
一、案情示例:1、陈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犯罪嫌疑人朱某,朱某以一张票面金额为480万元的承兑汇票需要抵押,价格是票面金额每100万元扣除8个点计算,也就是441.6万元。
后发现该承兑汇票是伪造的。
2、两名陌生男子到张某家楼下换承兑汇票,后张某用自己银行卡向对方银行卡通过电话划卡机划给对方现金人民币21万余元,后到银行查询,发现该承兑汇票是真的,但面值是现金2万元,再仔细查看发现该承兑汇票被人篡改过,发现被骗,总共被骗现金人民币21万余元。
二、作案手法:1、通过制作经营状况良好的虚假财务报表等手段取得银行的信任,并伪造购销合同、虚开购销发票等,向银行交纳一定比例保证金后开出承兑汇票,诈骗银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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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的银行承兑汇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手段进行票据诈骗。
3、采用虚构主体、用虚假的票据作担保等手段,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财物进行合同诈骗。
4、通过对开、互开购销发票,虚构购销贸易背景,违规贴现,套取资金。
5、由于各地商业银行短期贷款利率不尽相同,不法分子以居间介绍、代理为名,以低息诱惑持票人进行异地贴现,借机实施诈骗或洗钱等犯罪活动。
三、原因分析:1、非法利益大,容易引起犯罪。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犯罪分子为谋取不法利益可以不择手段,面对承兑汇票这样的大面额票据更是趋之若鹜。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1.14•【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行为,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更好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作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修订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97〕216号),形成《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邮编:100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商业汇票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cn。
4.将意见传真至:************。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
附件1:《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2:《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1月14日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或电子形式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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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承兑贴现再出诈骗新招数
电子承兑汇票与传统纸质汇票相比能有效杜绝伪造、变造票据案件,
降低企业结算成本、提升结算效率。
但临近春节,不法分子抓住部分公司企业为缓解资金压力急于将承兑汇票贴现的心理,利用电子承兑汇票操作便捷、无地域限制、流通快等特点,以贴现交易为幌子骗取持票人信任,进行诈骗其手段新颖、极易复制,应予警惕。
纸箱厂小心!承兑贴现出诈骗新招数
临近春节,不法分子抓住部分公司企业为缓解资金压力急于将承兑汇
票贴现的心理,利用电子承兑汇票操作便捷、无地域限制、流通快等特点,以贴现交易为幌子骗取持票人信任,进行诈骗其手段新颖、极易复制,应予警惕。
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简称电银)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简称电商),电银承兑人为银行,票据号码第一位为“1”;电商承兑人为
企业即出票人,票据号码第一位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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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司表示,近日收到了用户询价的票据,发现该票的问题和风险成
功阻止了该票的更广泛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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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下一代成长,为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