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有哪些条件和步骤

商品房预售有哪些条件和步骤
商品房预售有哪些条件和步骤

商品房预售有哪些条件和步骤

在商品房预售的过程中,一般都是房产开发商把正在建设的房产出售给购房者,购房者支付定金和房款。那么。商品房预售的有哪些条件和步骤呢?下面,法律直通车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广大购房者们有所帮助。

一、商品房预售条件及步骤

房屋预售虽然是一种可行的销售方式,但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导致投机行为,损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全书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专门对房屋预售的条件作出了规定。根据该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屋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此项规定是商品房预售的基础。因为只有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合法地进入流通领域,从而达到预售的目的。

第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城市任何建设项目都得置于城市的总体规划之下,房屋建设也不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第三,按提供预售的房屋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项规定是房屋预售的关键性问题。

第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房屋预售一般应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预售人领取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预售人办理预售登记,领取预售许可证;

第三,预售人同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四,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第五,房屋交付后,办理产权登记。

三、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前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向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者,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

如果你在商品房预售中遇到难题或对当下楼市现象有何不解,想了解更多商品房预售纠纷的法律问题,你可以找相关律师,进行咨询相关遇到商品房预售纠纷怎么办,或者您也可以上法律直通车,这里有专业律师提供免费咨询。

https://www.360docs.net/doc/6314399390.html,/fcls/fcmm/shangpinfangyushou/2015/0326/18355.html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所需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原件);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证明(原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出让(转让)合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销售价格批准文件和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开户银行出具的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原件); 7.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复印件)和经施工单位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 8.属于绿化隔离带地区的项目,提交市绿化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出具的确认商品房范围的证明文件(原件); 9.已将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预售的证明(原件); 10.商品房预售方案,包括: (1)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3)项目预售计划 (4)本期预售商品房情况???? (5)本期自留商品房情况 (6)项目开盘应急预案 (7)预售资金监管方案 (8)商品房质量问题投诉渠道 (9)商品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10)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11)其他材料: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包括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等内容);临时管理规约;项目建设方案及备案登记表;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物名称核准文件;商品房装饰装修标准及相关附属设备设施的交付使用情况等材料。 二、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提交材料 1.开发企业名称变更的: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原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发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复印件); (3)名称变更后的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名称变更后的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开发企业书面通知预购人名称变更的承诺(原件);

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内容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兴起和快速发展,出现了一种新的房屋销售制度——商品房屋预售制度。它是指开发商在房屋尚未建成时,就把楼宇分成各个单位(以图纸标明)来预售给客户,此时先预收首期付款,建筑期中再收一部分,待楼宇竣工并可以交付过户时再由购房人交足剩余部分的款项。 相对于一般的现房买卖,也称之为期房买卖。由于商品房销售在我国属于一种新鲜事物,立法中存在空挡,实践中存在许多模糊认识,理论界也对一些问题争论不休,因此商品房销售市场较为混乱,纠纷层出不穷,本文就商品房预售合同性质、预售商品房抵押、转卖和预售过程中常见的纠纷及其处理进行简单探讨。 作为一种新兴制度,因立法规定的不足和实践经验的欠缺,在房屋预售中有一些基本问题认识不清。 笔者试图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基本法理,参考境外先进经验,对预售商品房设立抵押的三种情况进行了分析,提出开发商设立抵押应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和设立严格的条件限制;同时笔者认为应对预购人进行权利保护,并简述商品房预售中常见的纠纷,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意见。 关键词:商品房屋预售制度预售合同性质销售过程中常见纠纷处理意见

目录 一、预售合同的法律性质 (1) (一)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 (1) (二)预售合同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2) 二、预售商品房的抵押问题 (2)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2) (二)购买方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3) (三)双方重复抵押 (4) 三、对预购人权利保护的问题 (4) (一)行政管理方面 (4) (二)合同法保护措施 (5) (三)物权法保护措施 (6) 四、预售商品房的纠纷问题 (6) (一)标的瑕疵纠纷及其处理 (6) (二)交付不能或不能如期交付纠纷及其处理 (7) 参考文献 (8)

国外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措施

商品房预售作为国际通用而可行的商业销售形式,因各国国情不同而存在较大差异。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在房地产起步初期为扩大商品房供应规模、刺激房地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我国现行预售制度存在根本缺陷,由此引发的风险和纠纷也频频出现,削弱了政府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因此,我们应立足国情,借鉴海外主要经济体管理预售制的成熟措施,对现有预售制进行改革、完善配套措施;同时设立取消预售制试点,以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商品房预售制度。 境外主要经济体管理预售房体制措施 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存在房屋预售制度,新华社驻美国、日本、德国、法国、瑞典、巴西、新加坡和香港地区等分社记者对驻在国和地区商品房预售制措施管理情况的调研显示,各国和地区市场发展状况、信用水平、法律环境的不同导致房屋预售制度的具体内容存在很大差异。 美国:第三方保管房屋预售款 美国房地产市场上的大部分都是现房销售,而带有预售性质的房屋与我国预售体系的根本差别在于,美国开发商在交房之前无法从购房者那里拿到资金。 购买预售房时,开发商先与顾客达成预订意向,通常要有一半以上的公寓被预订,开发商才能从银行取得建筑贷款,正式开始建造。顾客在初期支付的订金通常为数千至一万美元,由第三方保管。 项目得到各方面批准可以动工后,开发商将提交通常称为“公寓文件”的文档,内容包括工程预算、技术参数、销售价格、公寓单元的详细说明、交易手续、相关条例等各种有关的法律和技术信息,非常全面。该文档得到批准后会送给顾客过目,如果顾客在反悔期限(通常为15天—30天)内没有提出解约,开发商就与顾客订立正式的销售合约,顾客支付首付款,比例通常为10%到20%。为防止开发商挪用客户资金用于非建设项目,法律通常要求这部分资金也由第三方代管。工程完成并交付时,开发商才能获得房款。

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

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流程始于供地前置环节,并在土地招拍挂后将房地产开发建设审批过程分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验收三个阶段。 一、供地前置环节 供地前置环节,分为土地招拍挂之前证明部门应做好的准备工作、土地招拍挂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3个环节。 分为土地招拍挂之前证明部门应做好的准备工作: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环保部门,提供环境规划影响评价文件;地震部门,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文件;规划部门,提出土地招拍挂的刚性规划设计条件。 土地招拍挂组织实施阶段,国土资源部门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建设用地审批等工作(期间,政府清欠部门要核实开发企业资信度,出具未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证明),出具《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土地“招拍挂”,到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后提交: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资质证书④招拍挂申请⑤股东会决议⑥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招拍挂报名后向土地资源局①交纳竞买保证金②签订成交确认书③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填写呈报表④补交土地出让金⑤契税⑥公证费⑦代征道路费⑧代征道路管理费。 其中向财政局交纳契税阶段需要提交①成交确认书复印件1份

②国有土地出让合同③土地出让金④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土地相关费用缴纳完成后到国土资源局地籍处进行土地证办理。所需材料:1、呈报表2、出让金发票复印件3、契税票蓝色原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①公司章税②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委托书6、土地登记申请书7、法人身份证明8、缴纳土地登记费。 首先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供:1.申请人有效证明材料;2.规划设计条件;3.投标、竞买保证金;4.未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证明。其中未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证明包括:①加盖施工总承包企业公章建设单位申请;②第一次开发工程的建设单位提供资金到位的证明;③工程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证明。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提供材料后,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后,到发改部门进行核准证的办理。所需材料①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②建筑规划设计条件③环评报告④营业执照副本⑤组织机构代码证⑥无拖欠款证明⑦核准证申请⑧项目申请报告。(以下所需文件均为复印件,其中⑥需要财务部配合提供资金到位证明)尽快进行项目用地审批环节集中缴费阶段。进入下一工作流程。 审批过程及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建设审批过程分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审核和办理总用时15天,启用审批专用章9枚。 (一)规划许可阶段。分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设

浅析商品房预售许可中的几个常见问题

浅析商品房预售许可中的几个常见问题 ——以成都市地方实践为例 一、可售与非售问题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由此可知,预售的主体只能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预售的客体应是正在建设中的尚未竣工的房屋。那么是否意味着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均可以纳入预售范围呢?当然不是。 预售的房屋首先应符合商品房的属性。然而,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对于商品房概念的界定并不十分明确。国家标准《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建住房[2002]66号)将商品房定义为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行业标准《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JGJ/T30-2003)将商品房定义为: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开发,以建成后出售或出租为目的建设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可见,并非所有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均属于可以预售的商品房,纳入预售范围的商品房应具有开发经营属性。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不能纳入预售范围的房屋主要包括: (一)业主共有部分 1.法定的业主共有部分,如物业服务(管理)用房; 2.根据房屋建筑的自然属性,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如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二)配套公建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 修订)关于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定,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设施。 (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物权法》规定的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以外的属于业主共有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笔者认为,判定房屋能否办理预售,还应结合规划、设计规范关于房屋用途的关规定。《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房屋用地调查表与分类A6 [房屋用途分类] 将房屋用途分为:住宅(成套、非成套、集体宿舍)、工业、交通(铁路、民航、航运、公交运输)、仓储、商业(商业服务)、金融(经营、旅游、金融保险)、信息(电讯信息)、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文化、娱乐、体育、办公、军事、其他16 大类28 个小类。根据国标对上述不同类别房屋的定义,住宅、商业、办公、娱乐用房应属于可预售的商品房范畴,同时,还应特别注意的是,影剧院、游乐场、俱乐部、剧团等特殊使用属性的房屋,不能分割销售,否则将影响其整体使用功能;商业服务、金融、文化用房等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确认依法未列入配套公建,建成后无需移交的房屋,也可纳入商品房预售的范畴;而教育、交通、医疗卫生、军事及其他等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房屋依法不应纳入预售范畴。 实践中,随着建筑形态的多样化,房屋用途逐渐突破传统规范的范畴,哪些房屋能够纳入预售范畴尚存争议,还有赖于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的实时更新与完善。 二、土地或在建工程已设定抵押的房屋预售问题 现行有关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均未明文规定办理预售许可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出具同意预售的证明材料。但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企业往往会通过土

2021年商品房预售制度

商品房预售制度 所谓商品房预售,是指房 ___ ___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制度。 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是从20世纪 ___开始逐步建立的。1994年7月施行《 ___城市房 ___管理法》。这部全面规范城市房 ___ ___的法律借鉴了 ___的房 ___ ___模式,正式确立了商品房预售制度。此后 ___《城市房 ___ ___经营管理条例》、 ___《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城市房 ___转让管理规定》、以及新近颁布施行的《物权法》等,均对这一制度作了相应具体的规定[1]。十多年的发展表明,这项制度对培育我国房 ___市场、推动房 ___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历史性作用。国家 ___的资料显示:“xx年房 ___ ___资金共筹措17 168.8亿元,定金和预收款达到7 395.3亿元,比上年增长44.4%,占房 ___ ___资金的43.1%,成为房 ___ ___的第一大资金。”我国房 ___业仰仗预售这一扶持性政策,迅速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同时由于预售使得房 ___商便于 ___,降低成本,预售房 ___明显低于 ___,也使得“望房兴叹”的 ___者获得了实惠,在买卖双方的共同青睐下,商品房预售制度在国内不断发展。然而,商品房预售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产生了大量的道德风险和市场风险。

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自确定以来,其固然 ___了商品房交易市场,但同时也产生了许多严重的问题,这一现象直接导致央行房___金融分析小组在其对外公布《xx年中国房 ___金融报告》中强调:“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预售制度,目前经营良好的房 ___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可以建议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 ___销售。”虽然 ___旋即表态,不会废除商品房预售制度,但是,这一报告至少指出,预售制度产生的问题,已然引起了高层的重视,同时也在学界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笔者以为,目前而言,我国商品房预售所导致的风险问题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存在着交易不公平现象, ___商将在建商品房的风险转移给了社会和银行。如果说 ___商从预售制度中获得的利益与其所承担风险和付出成本的收益相当, ___者与 ___商各取所需,那么预售制度显然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但是,根据我国现行的预售机制,当住房还处在建设过程中, ___者就已经支付了全部的房价款,并承担了未来全部的风险。在这种不健全的预售制度下, ___商不仅能低成本使用银行资金、无息占用 ___者的预缴款以及承建商的垫款,而且也不须承担房屋存货成本,施工建设风险和资金成本被过渡转嫁给 ___者,同时借助抵押贷款、按揭、流动资金贷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doc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商品住宅开发经营单位依法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为取得该划拨土地所支付的征地费、拆迁安置补偿费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之和。下文是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完整版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的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 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第八条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不能取消期房预售制度的原因

不能取消期房预售制度的原因 大家都知道期房买卖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为什么不取消期房预售制度呢?盐城比较好的房产律师表示,目前房地产市场十分不成熟,如果取消这一制度,房地产市场将会很混乱。下面,法律直通车小编将为您介绍不能取消期房预售制度的原因。 1、房地产金融多元化还差得很远。 目前的房地产建设项目融资渠道单一,只有靠银行贷款,还有一部分就是靠预售款,融资多元化渠道还未解决,如果取消预售制度,对房地产项目建设及住房供应将带来不利影响。 2、保证供给是当前的主要任务。 目前多数居民的居条件还未彻底变,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如果供给不能保证,可能会造成市场的动荡,对政府控制房价的努力将会受到影响。供应现房对购房者来讲虽然风险减小,但如果目前取消预售制度,对开发商的资金要求就会提高,在市场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对开发商投资房产将会受到限制,供应量减少,房价很难控制。 3、销售模式应该多样化。 房子只许建好了再卖不符合我们国家的消费情况,也不符合世界房地产消费情况。一个制度是否合理要看它是否有利于各方。预售制度至少存在四个有利:即有利于开发商;有利于银行;有利于消费者个人;有利于国家经济建设。对发展经济、刺激消费、拉动内需起着积极的作用。 4、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 如果取消了预售制度,就意味着低成本资金来源减少,资金使用周期增长,资金成本加大,导致资金雄厚的几家大房地产企业形成价格联盟和垄断局面,致使房价上涨。 5、商品房预售有其法律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不是随便就能取消的,最终要由法律来决定。 我国现行的预售房制度出了一些问题,不是制度本身好与不好的问题,也不是制度本身在制定时是为了开发商的利益而没有侧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

房地产项目报批报建策略、技巧及公共关系维护

房地产项目报批报建策略、技巧及公共关系维护 课程综述: 这是一门结合房地产全程开发的报建实战课程,通过开发流程的一系列报建环节的梳理和核心部门公共关系的剖析,告诉房地产企业老板、集团开发负责人一个优秀的报建人员如何高效地进行该项工作,才能保证企业开发项目快速取得合法证照。 良好公共关系的建立与维护不仅对于已开发项目具有直接的促进作用,还对于公共危机的处理和化解、企业长期形象的建立、各项优惠政策的博取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让地产公司老板提高对开发报建的认识,培养和训练专业的报建团队,让你从不断发生的繁琐的企业管理工作中,找到最核心的关键,做一个内行的开发管理者! 课程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总经理、主管副总、开发部负责人、报建专员、公共关系部相关人员 学员收益: 让房地产企业老板提高对开发报建的认识 教会房地产老板如何用好开发人员 让房地产老板学习公共关系的有效利用 让房地产报建从业人员快速入门和提高层次 课程纲要 一、如何理解和判断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报建

1当前国内典型企业对报建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2报建工作在房地产项目全程开发中的地位和作用(项目的合法性) 3优秀企业的开发报建体系的组成分析 (结合2-3个优秀企业的报建体系组织结构分析) 二、如何构建适合房地产企业的报建流程和体系 1.开发项目所在城市的报建基本框架和流程 (2-3个城市的报建流程图分析) 2.不同报建阶段的具体分析(结合6项案例) (1)用地环节(含拆迁安置阶段、管网拆除、土地确认书、国土合同、土地契税、国土证等方面的报建程序或流程的具体研究) (2)立项环节(投资备案、项目资本金、可行性研究,水土保持等) (3)规划设计环节(规划方案、建筑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和审查等)(4)工程建设环节(招投标、建筑节能、环境保护知识) (5)销售环节(开盘前期的报建、媒体审查、大小权证的办理) (6)竣工验收环节(规划验收、消防、人防、绿化、防雷等) 3.开发主线——五大证照报建剖析(结合实际案例) (1)如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取得国土证 (2)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 (3)快速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5)预(销)售许可证办理 4.技术独立系统的报建技巧和策略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6314399390.html,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随着国内房地产产业的快读发展,购房人员的不断增加,商品房预售已经成为了我国商品房销售的主要途径了。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大家对此多有疑问,接下来,赢了网小编将为您作详细的解答。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准条件 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上述五点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应条件,其中前三点规定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后两点规定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四到六款,“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在具备了上述条件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向房产主管行政部门提出预售许可申请。可以说,针对期房的不可预知性,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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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商品房买卖市场的一种销售形式,就目前而言,商品房预售已经成为了我国商品房销售的主要途径了。所谓的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具体来说,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没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屋称为期房。开发商出售期房称为预售,购房者买房时就要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期房交易)不同于商品房销售(现房交易),因其不可预知性导致商品房预售过程中会出现现房销售中所不存在的风险点,例如交易地位不公平、销售方式不规范等,而这些风险点最终都归于承购人一方承担。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预售予以规制,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正是其中之一,也是最为重要的规制要件。 所谓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就是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所需要办理的相应主管部门的预售行政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产生的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等相关法律。上述法律法规都指向一点,即对于需要进行预售的商品房,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核准预售许可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对外公开预售商品房。 笔者现将杭州地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关条件及程序罗列于后,以供参考。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准条件 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上述五点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应条件,其中前三点规定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后两点规定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四到六款,“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在具备了上述条件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向房产主管行政部门提出预售许可申请。可以说,针对期房的不可预知性,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法律法规对预售条件予以限制,通过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来减少期房购买人的风险。 二、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要的材料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了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开发商可以向当地的房产主管行政部门递交申请表和申请所需随附材料,随附材料大多为证明开发商所要申请人的商品房已经具备预售条件的资料,具体由各地的房地产管理局确定所需材料。 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明确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材料为以下19项内容: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原件); 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3、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流程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 待建项目进 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 相关专业内

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 程施工图设 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 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许可事项 办理简明流程 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消防局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③、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④、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城市商品房预售售管理办法》第五条与《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内容相同;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申报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三、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6、规划设计方案和主要楼层或户型平面图、剖面图(复印件)(1份); 7、已完成基础以上的的部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8、《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复印件)(1份); 9、商品房预(销)售方案(方案中应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原件)(1份); 10、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预售条件的工程进度证明(原件)(1份); 12、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表; 13、建筑施工许可证; 14、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浅析商品房预售制度的优缺点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制度 商品房预售也称房屋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 二、商品房预售制度的优点 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的确立,是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进程紧密联系的。长期以来,我国城镇住房总量不足,商品房供不应求,加快建设、增加住房供应是客观需要。商品房预售制加速了整个建设资金周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此外,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滞后,目前除银行贷款外基本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融资方式,实际上成为房地产开发融资的重要手段。预售商品房相对于现售商品房有价格优势,这也是预售制度为消费者所接受的重要原因。 三、商品房预售制度的缺点 尽管商品房预售制度在促进住宅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所存在的弊端也浮出水面。如预售商品房销售行为与房屋实际交付行为之间有一定的存在时间差,给部分开发商虚假宣传、改变规划、延期交房等不规范行为留下了空子,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此外,商品房预售制度,对政府和银行的监管能力要求较高,预售制度中隐含的风险因素,客观上要求政府对开发行为,银行对资金和预售款使用行为具有较强的监管能力,管理成本也相对较高。 四、对商品房预售制度应否存在的探讨 因此,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支持取消的人表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禁止期房销售,对于促进优胜劣汰,提高房地产行业集中度;规范市场行为,维护购房者权益等,会起到积极作用。反对取消的人认为,一旦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市场供应规模将较大程度地萎缩,从而影响房价的稳定和市场的平稳发展。还有人担心,一旦取消预售制,留出的开发资金缺口将进一步刺激外资加速进入市场,从而加大市场的不确定性,加大宏观调控的难度,有可能引发新的市场风险和金融风险。 笔者认为,商品房预售管理制度涉及方方面面,不是简单的保留还是取消的问题,对于其背后深层次的问题还需要做深入研究,如积极拓展房地产融资渠道、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强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房地产开发全流程及详细报建流程

房地产开发全流程及详细报 建流程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一项目开发流程及内容 (一)项目开发流程 (二)项目开发流程内容 1、土地获取 深圳目前已基本采用招拍挂卖的方式,此阶段主要是地块信息的收集、分析,对地块开发方向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 2、立项筹备(项目方案设计阶段) (1)凭土地出让合同到规划局规划技术处申报,规划测绘队测绘后,取得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图,进行放点确位,报项目名并注册。 (2)选定各类专业服务机构,首先选定其专业的策划代理公司,以市场需求出发,完成项目前期的策划工作,并协助完成项目规划设计的要点;然后选定规划设计单位。 3、报批报建 (1)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申请,到计划发展委员会申请立项; (2)将总体规划方案报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审批,通过后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总体规划通过后如一次规划分批实施,将分期实施详细规划和相应单 体建筑设计报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审批。) (3)在项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立项批文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到当地民政局地名管理办公室申报地名。

(4)上述手续完毕,到规划局规划管理处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在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审查通过以后,由规划设计单位对整个项目的所有专业管线(包括:供电、自来水、燃气、电信、有线电视、路灯,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进行管线规划设计,设计方案送规划局的市政规划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将管线规划图送上述各专业部门听取各部门意见,然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规划局的有关人员召集各专业部门召开管线规划协调会,将所有专业部门的意见形成会议纪要,以防止各专业管线在具体实施中相互扯皮,管位相撞。 (6)到各规费收缴部门报审、缴费,具体手续办理如下: ?将报批的范围内所有建筑单体图纸报当地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审查,取得建筑 工程消防意见书。 ?到当地建设局计划财务处缴纳建设规费。 ?到当地教育局计划财务处缴纳教育设施附加费。 ?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工程卫生防疫审查,缴纳卫生防疫检测费。 ?与当地房管局白蚁防止所鉴定白蚁防止协议,缴纳白蚁防止费。 ?按整个建设项目规划的绿化率规定专门对项目进行绿化设计,将绿化报建 图,送园林管理局审批。 ?按当地的人防配套要求,做项目的人防规划,然后将所做的人防规划和人防 工程的立项申请报当地人防办部门审批通过。 ?到当地经济委员会缴纳新型墙体改造费和散装水泥费。 ?到当地城建档案馆签订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协议书。 ?到当地建设局质监站签订建设工程质监协议,缴纳工程质监费。

商品房预售制度

商品房预售制度 一、商品房预售的概况及价值 该商品房具备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当在确定的交付日期前天, 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甲方通知确定的交付日期 应当给乙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和必要的方便。 所谓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 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制度。 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逐步建立的。1994年7月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这部全面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的法律借鉴了香港的房 地产开发模式,正式确立了商品房预售制度。此后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以及新近颁 布施行的《物权法》等,均对这一制度作了相应具体的规定[1]。十多年的发展表明,这 项制度对培育我国房地产市场、推动房地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历史性作用。国家统计 局的资料显示:“2020年房地产开发资金共筹措17 168.8亿元,定金和预收款达到7 395.3亿元,比上年增长44.4%,占房地产开发资金的43.1%,成为房地产开发的第一大资金来源。”我国房地产业仰仗预售这一扶持性政策,迅速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同时由于 预售使得房地产商便于融资,降低成本,预售房价格明显低于现房,也使得“望房兴叹” 的购房者获得了实惠,在买卖双方的共同青睐下,商品房预售制度在国内不断发展。然而,商品房预售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产生了大量的道德风险和市场风险。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问题和成因分析

(完整版)房地产项目报建报批流程标准(精版)

房地产项目报建报批流程 一、土地手续办理 1、土地出让合同;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2、土地用地勘测图。 3、建设用地批准书 4、土地契税、地税完税证明(财政局、地税局) 5、土地登记申请,审核发土地使用权证。 二、规划手续 1、项目总平面规划,规划设计方案申报经规委会通过后,发规划批文,按规划批文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总平面图规划,进行项目建设工程单体初步设计,申报单体工程规划许可证。 3、交纳规划技术服务费、配套费等,办理城建档案馆移交合约。 三、项目发改立项 1、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规划批文、总平面规划图 3、环境影响评价 4、抗震设防 5、办理完以上资料后报发改委审批后发立项批文。 四、工程施工手续 1、场地三通一平,达到场地平整,水、电、路通具备施工条件。 2、工程勘察,设计。根据单体工程规划具体要求进行勘察,勘察单位出详细勘察报告后,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出施工图。 3、图纸设计审查;工程施工图审查(建委审图中心)、消防设计审图(消防局)、防雷设计审核(气象局)、人防手续(人防办)。 4、工程报建,勘察现场。 5、办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发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监理合同。 6、前期绿化设计,办理绿化审批手续。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 8、建筑垃圾处置、商混供应合同。 9、交纳相关费用,社会劳动保障费、开发管理费等。 10、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工程建设阶段 1、临时设施规划办理,规划放线验收工作。 2、开工建设,进行工程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 3、配套工程施工建设。 4、房屋面积测绘,办理房屋预售手续(房管局)。 5、签订销售合同。 六、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1、建设项目单体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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