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专业分流计划
宁波大学学生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

宁波大学学生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86号为了更好地体现“把成才的选择权交给学生”的教育理念,促进教学资源配置的优化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我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可按照“志愿+考核”的原则,于第一学期末申请转学科大类,第二学期末在学科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
为了有序地开展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志愿优先,择优分流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选择。
当教学资源不能满足学生需求时,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择优分流。
(二)教师指导,学生自主学校组织相关教师举行各类学习指导活动,使学生了解学科大类及其专业;学生从社会需求以及自身的个性发展、兴趣、特长等需要出发自主选择。
(三)合理调控,高效利用在学校教学资源可控的基础上,对转学科大类人数和各专业分流计划数进行总量控制;分流学生数少于10人的专业一般暂不开设。
(四)公开、公平、公正学生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的全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果公示,接受监督。
二、转学科大类(一)转学科大类条件学生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于第一学期末在同批次招生的学科大类中提出转学科大类的申请:1.对拟转入学科大类内的某个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并经所属学科大类的专业专家组考核被确认者。
申请者须在近3年内,获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宁波大学校级组织的学科竞赛奖,或获得专利、公开发表相关专业学术论文,或主持宁波大学校级及以上学生科研项目等,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2.第一学期学习成绩总积点分位列学科大类内前15%的学生;3.因专业志向或身体原因,经认定不能在原学科大类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同批次其它学科大类学习的学生,一般按照该生入学当年生源情况以“就冷不就热”原则审批。
因身体原因的,须有学校指定医院的证明材料。
(二)转学科大类程序1.第一学期第19周和第二学期第1周,符合转学科大类条件的学生可以向阳明学院教务办提交《学生转学科大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为拓宽专业口径,增强学生的综合理论基础,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我校部分本科专业实施专业大类招生。
按照大类招生的学生,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将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为做好按大类招生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进一步推进宽口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专业教学资源,让更多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选择专业。
鼓励高分考生报考我校,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质量。
二、分流对象在学校注册在籍的按大类招生的一年级学生(不含学籍异动的学生)。
三、分流原则1.学生只能在大类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2.坚持“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高考成绩和第一学期成绩,参考入学以来的行为表现,进行专业分流。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4.充分考虑专业布,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四、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X委书记成员:教学管理部部长、学生工作部部长、督导审计部部长、各大类所属专业学院院长、基础课部部长秘书:教学管理部考务管理科长五、分流工作实施要点1.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划分各专业人数上线,原则上按照专业人数上限确定各专业人数。
2.分流工作通过计算机“大类招生分流系统”实施,学生志愿填报、综合考评成绩计算均在系统中完成。
3.综合考评成绩P计算方法:P=P1×90%+P2×10%对本条规定的说明如下:(1)P1、P2值的说明P1:学习成绩考核分,满分为100分。
P2:德育素质考评分,满分为100分。
(2)P1、P2小于零分时按零分计,高于100按100计。
(3)学习成绩考核分计算公式为:P1=(∑主干课程初修成绩×课程学分)/∑主干课程学分主干课程初修成绩为学生所修第一学期主干课的初修成绩。
大学为什么要按大类招生和培养

宁波大学大学为什么要按大类招生和培养学校按大类招生和培养有利于考生报考和成长成才。
首先,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盲目性,给学生提供了更多的专业选择空间。
许多考生及家长对大学不十分了解,对学生本人的兴趣爱好、专业的内涵和特点、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变化等并不完全明确。
按大类招生允许学生在入学后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生活,了解大学、学科、专业,寻找和发现自己的兴趣点,在全面了解和认识自己的基础上,再选择学习和发展方向更符合学生利益。
其次,有利于满足学生专业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实施按大类培养后,拓宽了培养的口径,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可以在培养大类内按“志愿+考核”的原则选择专业,自主选择专业方向、课程与学习进程,同时还可申请转大类、转专业,从而有利于发展学生个性,增强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与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就业与创业的能力。
按大类招生培养,最大的受益者是学生——招办主任程艺访谈(浙江大学)问:按大类招生到底有什么意义和好处?答:最近我们也不断接到家长的咨询电话,我认为有这么几方面的好处:一、让学生学会选择在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同学们面对眼花缭乱的专业会感觉到选择的困难。
同学们在选择专业的时候,离大学比较遥远,有相当的盲目性,不了解大学的学科设置,对自己将来究竟选择什么样的职业发展方向,还没有成熟的想法。
而了解大学、了解自己都需要时间,进入大学以后,可以让学生更充分地感受,边学习、边选择,合理地来选择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
我认为,按大类招生最大的受益者是学生。
比如说一个同学曾经想学数学,这次是按照“理科实验班类”进校的,而他在学习过程中,发现自己更喜欢心理学,他就可以在这个大类平台里把自己的目标转向心理学,甚至还可以跨学院大类重新确认自己的主修专业。
我觉得按照大类招生更加人性化,更加尊重学生自己的志向,使得他有可能重新做更灵活的选择。
二、让“宽、专、交”成为可能浙江大学的育人理念就是强调知识、能力、素质都重要,希望学生在学习上能实现“宽、专、交”的要求。
浙大工科实验班分流方案

浙大工科实验班分流方案小伙伴们!今天咱们来唠唠浙大工科实验班的分流方案,这就像是一场充满趣味又有点小纠结的选择之旅呢!一、分流的时间点。
一般在[具体学期]的时候,就到了分流这个重要的时刻啦。
就像到了一个岔路口,大家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接下来要走的路。
二、依据啥分流呢。
1. 成绩是个大关键。
成绩这玩意儿就像游戏里的经验值一样,在整个分流中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你在前期工科实验班的课程成绩,包括那些基础课,像数学、物理、工程力学啥的,都在被考察的范围内。
要是你在这些课程里一路“打怪升级”,取得高分,那你就像是拥有了一把超级钥匙,能打开更多你心仪的分流专业的大门。
比如说,如果你想进热门的机械工程专业,成绩要是不拔尖,可能就有点悬喽。
2. 个人兴趣也很重要。
毕竟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嘛。
学校也很重视咱自己的想法。
如果你对电子信息工程有着谜之热爱,满脑子都是电路、芯片这些东西,只要你的成绩不是特别差,也会有机会分流到这个专业的。
这就像是你特别喜欢吃巧克力蛋糕,只要你平时表现还过得去,那蛋糕店(对应专业)也会欢迎你的。
3. 教授的小建议。
教授们在这个过程中也像“老神仙”一样,能给我们一些很有用的建议。
在平时的课程学习、实验操作中,教授会发现每个同学的特点。
如果你在编程方面特别有天赋,但是对自己未来的专业方向还很迷茫,教授可能就会推荐你去计算机相关的专业方向分流。
这就好比你在森林里迷路了,教授就像经验丰富的老猎人,给你指一条适合你的路。
三、有哪些分流方向呢。
1. 机械工程方向。
这个方向就像是工科界的“大力士”专业。
如果你喜欢捣鼓那些大型的机械设备,对机械原理、机械设计有着浓厚的兴趣,这里就是你的乐园。
从汽车制造到航空航天设备的机械部分,你都有机会去探索。
不过呢,这个方向对力学、绘图这些知识要求比较高,就像你要成为大力士,得先学会怎么举哑铃一样。
2. 电子信息工程方向。
这里是充满“电”力的世界。
从小小的手机电路到复杂的通信网络,都和这个专业相关。
浙大专业分流方案

浙江大学专业分流方案
一、分流依据
本方案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培养方案》和《浙江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制定。
专业分流旨在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分流标准
1. 学术标准:学生须满足转入专业的学术要求,如学科基础、专业知识等。
2. 成绩标准:学生须达到转入专业的成绩要求,如学分绩点、课程成绩等。
3. 素质标准:学生须具备转入专业的个人素质,如沟通能力、领导力等。
三、分流程序
1. 学生申请: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专业分流申请。
2. 学院审核:学院根据学生申请和评价标准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
3. 学校审批:学校对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审批,公示审批结果。
4. 办理手续:学生根据公示结果办理相关手续,如转院手续等。
四、分流比例
1. 分流比例应符合学校和学院的要求。
2. 各专业分流比例应根据学科特点、教学资源等因素确定。
3. 分流比例应在招生计划范围内进行调控。
五、分流管理
1. 学校和学院应制定详细的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并向学生公示。
2. 学生应遵守专业分流规定,不得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
3. 学校和学院应加强对专业分流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浙江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宁波大学专业分流计划

宁波大学文件
宁大学字〔2012〕37号
关于公布阳明学院2011级学生
专业分流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宁波大学学生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11〕92号)文件精神,阳明学院2011级学生专业分流计划经阳明学院工作协调委员会审议,并经第148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阳明学院2011级学生专业分流计划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依据《宁波大学学生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11〕92号)规定,对上表特作以下说明:。
探索专业结构调整的动态优化机制
探索专业结构调整的动态优化机制摘要:社会需求的变化很大程度上会直接影响到高校专业优势和劣势之间的转化,专业结构调整则是高校培优汰劣的过程。
针对专业结构调整的困难,宁波大学秉持“把成才的选择权交给学生”的教育理念,通过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平台+模块”培养模式,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专业结构调整的动态优化机制,在有效促进专业内涵建设的同时,增强了大学人才培养对社会需求的主动适应性。
关键词:高校;专业结构调整;动态优化机制专业结构是高等学校依据自身办学条件和国家政策法规进行专业设置的内部组合方式、门类和比例关系。
专业结构直接关系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规格与质量,也“影响到高等学校与政府的关系模式、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结合程度”[1]。
从理论上讲,作为课程的组织形式,专业设置应该满足社会不同领域和岗位对专门人才的需求,因此,随着科技迅猛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和社会生活方式变化,高校专业结构将相应处于动态调整过程中,其间没有最完美而静态平衡的专业结构,只能通过不断的调整优化,追求更合理并与时俱进的专业结构。
专业结构调整本质上是一个培优汰劣的过程,如何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专业结构自我调节机制是高等学校面临的普遍难题。
近年来,宁波大学在既有的“大类培养”、“自主选择”和“平台+模块”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坚持“把成才的选择权交给学生”的教育理念,探索建立专业结构调整的动态优化机制,取得较显著的成效。
一、基于学生自主选择的专业淘汰机制为了克服专业结构调整困难,宁波大学立足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努力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动态优化机制。
在建立专业退出机制方面,宁波大学坚持“以生为本”和“把成才的选择权交给学生”的理念,以“专业分流”为契机形成专业良性竞争,淘汰劣势专业。
1.基于自主选择的大类培养机制自主选择是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可以自主选择学科大类、专业、专业方向模块,也可以选择课程、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和任课教师,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自主决定学习进程。
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及目标1.1背景在高等教育的发展中,学院大类招生成为了一个趋势。
学院大类招生是指通过学院或学校的集中招生、统一培养和分流机制,将招生对象的分流权从高中学校转移到学院或学校。
学院大类招生不仅有助于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具备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广泛的学习与发展空间。
1.2目标(1)实现学生专业发展与个人兴趣、特长的有机结合;(2)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3)提升学生的自主选择和发展意识;(4)提高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二、分流原则2.1公平原则分流工作要坚持公平原则,遵循学生自愿和适应原则,不得有任何歧视和偏袒。
2.2多元原则分流工作要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提供多样化的选择,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并发掘自身潜能。
2.3适应性原则分流工作要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学业成绩和学习能力等因素,合理安排专业分流,帮助学生实现自身专业发展目标。
三、实施方案3.1选拔程序(1)自愿报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志愿选择;(2)初步筛选:根据学生报名材料的完整性和与专业需求的匹配程度,进行初步筛选;(3)面试与评估:对初步筛选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和评估,包括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测试;(4)分流结果发布:根据面试和评估结果,公布学生的分流专业。
3.2分流标准(1)学生的学习成绩:学生的学习成绩是专业分流的重要参考指标,应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进行评估和分流;(2)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是决定其专业选择的重要因素,应充分考虑学生的意愿和个人特点;(3)专业需求和发展前景:学生所选专业的需求和发展前景对专业分流也具有重要影响,应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和社会需求。
3.3分流指导(2)充分信息公示:对于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的相关信息,应进行充分的宣传和公示,向学生提供详细的分流方案、专业介绍和就业前景等信息;(3)个性化分流辅导:针对不同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在分流过程中提供相应的辅导和帮助,帮助学生更好地进行专业选择和发展规划。
宁波大学会计学(CGA方向)本科生培养方案
宁波大学会计学(CGA方向)本科生培养方案宁波大学会计学(CGA方向)本科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具备扎实会计、财务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国际会计和理财规则,熟练运用英语技能,能胜任在各类企业(尤其在会计师事务所、跨国企业、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海外公司)、事业单位和政府管理部门从事会计、审计及理财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
二、培养基本规格与要求通过本专业的学习,学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 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2. 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3. 具有较强的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4. 具有较强的英语语言技能和人际沟通能力;5. 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政策、法规及国际会计准则和惯例;6.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7. 具备国际职业会计师的全面技能,包括专业知识、管理、领导、沟通能力,和职业道德等。
三、核心课程1、学位课程:中级财务会计 (上)、中级财务会计(下)、成本会计2、主要课程: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商法、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 (上)、中级财务会计(下)、成本会计、财务管理、高级管理会计、会计理论、审计学、高级财务会计等课程四、学制与毕业要求1、学制: 四年。
2、毕业最低学分: 164,其中包括创新创业训练计划4个学分。
五、授予学位及要求:符合宁波大学学士学位授予规定,可授予宁波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六、各类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要求1、各类课程结构的设置说明: 本专业课程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大类教育平台、专业教育平台、专业方向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构成。
通识教育课程42学分,学科大类课程 33 学分,专业教育平台课程40学分,其中包含CGA所要求的4门课16学分、专业方向课程37学分,其中包含CGA所要求的5门课20 学分。
3、实践性教学学分分配一览七、宁波大学会计学(CGA方向)课程设置总表注:1.带“★”号课程为学位课程,共3门,要求达到75分以上方可获得宁波大学学位。
宁波大学14年各专业分数线
宁波大学14年各专业分数线2014年宁波大学浙江录取情况汇总年份省份科类批次专业名称最低分最高分平均分省线2014 浙江文史文理科第一批人文科学试验班(阳明班)666 666 6662014 浙江文史第一批提前批会计学(国防生)641 662 651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一批理科试验班(阳明班)642 662 6462014 浙江文史文理科第一批工商管理类(国际工商管理类)642 653 6462014 浙江文史文理科第一批德语640 656 6452014 浙江文史文理科第一批工商管理(中加学分互认)641 648 6432014 浙江文史文理科第一批法学类(法政文史类)632 653 6382014 浙江文史文理科第一批经济学类(经济与管理类)632 659 6382014 浙江文史文理科第一批旅游管理(中法合作班)634 641 6382014 浙江文史面向重点欠发达县工商管理类(国际工商管理类)635 639 6372014 浙江文史文理科第一批日语(日语类)634 649 6372014 浙江文史文理科第一批英语(英语类)632 654 6372014 浙江文史面向重点欠发达县经济学类(经济与管理类)636 636 636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一批临床医学类(医学类)631 643 6352014 浙江文史面向重点欠发达县德语634 634 634年份省份科类批次专业名称最低分最高分平均分省线2014 浙江文史面向重点欠发旅游管理634 634 634达县(中法合作班)2014 浙江文史面向重点欠发达县法学类(法政文史类)631 631 6312014 浙江文史第一批提前批工商管理类(国际工商管理类)616 651 630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一批建筑类(建筑规划类)625 646 630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一批工商管理类(国际工商管理类)625 647 6292014 浙江理工第一批提前批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国防生)617 644 627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一批生物技术(海洋人才创新班)625 629 6272014 浙江理工第一批提前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防生)613 637 626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一批法学类(法政文史类)621 637 6262014 浙江理工面向重点欠发达县临床医学类(医学类)623 628 625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一批德语619 643 625 2014 浙江理工第一批提前批轮机工程606 638 6242014 浙江理工面向重点欠发达县数学类(自然科学类)624 624 624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一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际贸易班)622 634 624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一批经济学类(经济与管理类)619 646 624年份省份科类批次专业名称最低分最高分平均分省线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一批数学与应用数学(中美合作精算科学与618 645 624风险管理)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一批水产养殖学(海洋人才创新班)617 642 6242014 浙江理工第一批提前批临床医学(国防生)610 636 623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一批英语(英语类)617 648 622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一批电子信息类(工程技术类)616 661 621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一批工商管理(中加学分互认)617 639 621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一批海洋科学类(生物与化学类)617 648 621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一批数学类(自然科学类)618 628 6212014 浙江理工面向重点欠发达县法学类(法政文史类)620 620 620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一批日语(日语类)617 635 6202014 浙江理工第一批提前批会计学(国防生)609 634 619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一批旅游管理(中法合作班)615 630 6192014 浙江文史第一批提前批历史学595 636 6162014 浙江理工面向重点欠发达县电子信息类(工程技术类)610 617 6142014 浙江文史第一批提前批旅游管理(中法合作班)593 628 612年份省份科类批次专业名称最低分最高分平均分省线2014 浙江理工面向重点欠发达县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际贸易班)607 616 6122014 浙江理工面向重点欠发达县工商管理类(国际工商管理类)607 616 6102014 浙江理工面向重点欠发经济学类609 611 610达县(经济与管理类)2014 浙江理工第一批提前批轮机工程(国防生)608 612 6092014 浙江理工面向重点欠发达县建筑类(建筑规划类)606 612 6092014 浙江理工第一批提前批航海技术598 633 6082014 浙江理工面向重点欠发达县德语606 611 6082014 浙江理工第一批提前批工商管理类(国际工商管理类)579 636 6072014 浙江理工面向重点欠发达县工商管理(中加学分互认)607 607 6072014 浙江理工面向重点欠发达县英语(英语类)606 606 6062014 浙江理工第一批提前批工程力学(基地班)577 616 6002014 浙江理工第一批提前批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班)565 616 6002014 浙江理工第一批提前批物理学(基地班)588 619 5992014 浙江理工第一批提前批海洋资源与环境578 627 5982014 浙江理工第一批提前批化学572 609 593年份省份科类批次专业名称最低分最高分平均分省线2014 浙江理工第一批提前批数学与应用数学(中美合作精算科学与风险管理)565 613 5872014 浙江文史文理科第二批人文教育(师范)576 584 5782014 浙江文史文理科第二批小学教育(师范)576 587 5782014 浙江文史文理科第二批英语(师范)576 583 5772014 浙江文史文理科第二批学前教育(师范)575 578 5752014 浙江美术统考文艺术第二批设计学类(美术类)566 608 5732014 浙江美术统考理艺术第二批设计学类547 590 560(美术类)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二批科学教育(师范)551 567 555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二批英语(师范)551 559 554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二批小学教育(师范)551 561 5532014 浙江体育(文) 体育第一批体育教育(师范)546 573 551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二批地理科学(师范)549 551 5492014 浙江理工文理科第二批学前教育(师范)549 552 5492014 浙江体育(理) 体育第一批体育教育(师范)526 551 5332014 浙江音乐统考文艺术第二批音乐学(师范)522 527 525。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波大学文件
宁大学字〔2012〕37号
关于公布阳明学院2011级学生
专业分流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宁波大学学生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11〕92号)文件精神,阳明学院2011级学生专业分流计划经阳明学院工作协调委员会审议,并经第148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阳明学院2011级学生专业分流计划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依据《宁波大学学生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11〕92号)规定,对上表特作以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