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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企业会计制度范文(二篇)

农业企业会计制度范文(二篇)

农业企业会计制度范文一、概述农业企业会计制度是指农业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和决策过程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定的会计制度。

农业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农业企业的规范经营、科学决策和保障农业生产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会计基本制度(一)会计主体农业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和报告。

(二)会计准则农业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的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和报告,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可比。

(三)会计核算期间农业企业的会计核算期间一般为一年,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其他会计核算期间。

(四)会计账簿农业企业应依法建立相应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五)会计记录方式农业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借贷记账的方式进行会计记录,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三、会计处理制度(一)资产计量和核算制度农业企业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准确计量和核算。

资产应按照成本原则进行计量,并按照相应的规定确定资产减值损失。

(二)成本计量制度农业企业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成本进行准确计量和核算。

各项成本应按照实际发生支付的金额进行计量,并分配到相应的期间和部门。

(三)收入计量制度农业企业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收入进行准确计量和核算。

收入应按照实际收入的金额进行计量,并分配到相应的期间和部门。

(四)费用计量制度农业企业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费用进行准确计量和核算。

费用应按照实际发生支付的金额进行计量,并分配到相应的期间和部门。

四、会计报告制度(一)财务报表农业企业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并及时公布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二)报表编制原则农业企业财务报表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农业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农业银行基本会计制度

农业银行基本会计制度

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基本制度1997-8-14 0:0【大中小】【我要纠错】发文单位:中国农业银行发布日期:1997-8-14执行日期:1997-8-14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四章会计劳动组织和会计交接第五章复核与事后监督第六章印章、密押(机)管理第七章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第八章会计档案管理第九章会计检查与分析第十章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会计核算,规范会计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农业银行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其它会计工作管理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农业银行会计工作的主要任务(一)组织会计核算。

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载、计算和反映业务、财务活动,为经营决策和管理提供正确数据。

(二)做好服务监督。

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文明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展会计监督,抵制违反财经纪律和经济违法行为。

(三)参与经营管理。

运用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参与经营活动和决策,促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农业银行会计工作,实行“统一制度、统负盈亏、分级经营、分级核算”的原则。

县、市、区支行(以下简称县级支行)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单位。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

第六条会计记帐方法按复式记帐原理,采用借贷记帐法。

表外科目采用单式收付记帐法。

第七条外汇会计实行分帐制的核算方法。

第八条会计核算的原则:(一)钱帐分管、相互制约;(二)凭证要素齐全,传递及时;(三)科目帐户,使用正确;(四)当时记帐,帐折核对;(五)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帐;(六)现金付出,先记帐后付款;(七)转帐业务,先记借后记贷;(八)他行票据,收妥进帐;(九)有帐有据,帐据相符;(十)帐表凭证,换人复核;(十一)当日结帐,总分核对;(十二)内外帐务,定期核对;(十三)印押证机,分管分用;(十四)重要单证,严格管理;(十五)会计档案,完整无损;(十六)人员变动,交接清楚。

农业公司会计制度范本

农业公司会计制度范本

农业公司会计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会计制度。

第二条本会计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农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不同所有制及隶属于各部门、各单位的农业公司以及农业公司所属的单独核算的工业、商品流通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单位。

第三条公司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第四条公司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可参照本制度设计的格式由公司自行规定。

二、会计科目第五条公司应设置以下会计科目:1. 资产类: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

2. 负债类: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3. 所有者权益类: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4. 收入类: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

5. 费用类: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营业外支出等。

三、会计核算第六条公司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第七条公司应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八条公司应按照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会计核算。

四、会计报表第九条公司应编制以下会计报表:1. 资产负债表: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

2. 利润表:反映公司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

3. 现金流量表:反映公司一定期间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公司一定期间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

第十条公司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应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施行办法》的通知-农银发[2002]187号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施行办法》的通知-农银发[2002]187号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施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施行办法》的通知(2002年12月24日农银发[2002]1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为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推进会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总行根据近年来财会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在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施行办法》(以下简称《施行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施行办法》和《考核标准》紧紧围绕新一代综合应用系统的管理形式和核算方式,结合该系统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包括了新核算系统的操作内容,尤其是对重点岗位和风险环节加大了考核力度,如密码管理、授权管理、日终处理、冲账、抹账和挂账处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赋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新的内涵。

农业银行自1990年开始在系统内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上等级活动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

1997年为进一步提高我行会计基础工作上等级水平,在系统内开展了创建会计工作“三铁”单位活动,此项工作得到广泛认同和强烈反响,收到显著成效。

为使两项活动同步进行,新的《旅行办法》将创建会计工作“三铁”单位纳入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活动中来,使两项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期考核,进一步加大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考核力度。

农行会计 财务制度

农行会计 财务制度

农行会计财务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农行会计财务管理,保障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财务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农行下属各级各类单位的会计财务管理,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1.3 农行会计财务制度的修订和调整,由农行财务部门牵头负责,并经农行高层管理层批准后方可生效。

二、会计核算2.1 农行会计核算遵循会计准则和国家相关财务法律法规,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2 农行会计核算应按月进行,做到每月底结账,及时编制财务报表,并提交给相关部门。

2.3 农行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等,核算过程应当严格按照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来进行。

2.4 农行会计核算过程中,会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和账户,确保每一笔财务交易都能够得到正确的记录和归集。

2.5 农行会计核算应当及时清理和调整各项账户,保持资产负债表的平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6 农行会计核算应当做好凭证的管理和保存工作,确保每一笔账务都有完整的凭证依据,以备查验。

三、财务预算3.1 农行每年制定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资金计划等,以确保财务运作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3.2 农行财务预算应当与各项业务计划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合理分配资源和控制成本,提高财务运作的效率和效益。

3.3 农行财务预算应当经过细致的核算和分析,确保各项预算指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减少预算偏差和风险。

3.4 农行财务预算应当及时调整和修订,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内部经营的需要,确保财务稳健和发展。

3.5 农行财务预算应当与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比较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确保各项预算指标的落实和完成。

3.6 农行财务预算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和审查,提高农行的管理水平和专业化程度。

四、财务管理4.1 农行财务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原则,提高财务资源的利用效率和运营效益。

农业企业会计制度(三篇)

农业企业会计制度(三篇)

农业企业会计制度是指农业企业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所遵循的财务管理规范和会计操作方法。

农业企业会计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农业企业的财务信息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本文将从企业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资产管理、成本控制和税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企业会计核算1. 会计制度的建立:农业企业应根据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制定的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制订适合自身特点的会计制度,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2. 会计核算的主体:农业企业的会计核算主体包括资本构成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他们应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核算过程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3. 会计核算的对象:农业企业的会计核算对象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收益等。

二、财务报告1. 财务报表的编制:农业企业应按照国家的财务报表编制规范,结合自身特点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财务报表,并定期向相关部门和股东公布。

2. 财务报表的审计:农业企业应委托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资产管理1. 资产登记管理:农业企业应对所有的资产进行登记管理,确保资产的数量、质量和价值的准确反映。

2. 资产保护:农业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产保护制度,包括资产的保险、保管、保护和维修等措施,防止资产的丢失和损坏。

3. 资产使用管理:农业企业应对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和合理配置。

四、成本控制1. 成本核算:农业企业应进行合理的成本核算,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固定成本的核算,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准确计算。

2. 成本控制:农业企业应实施严格的成本控制措施,控制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五、税务管理1. 税务登记:农业企业应按照国家的税收法规,及时进行税务登记,确认企业的税收身份和税种。

2. 税务申报:农业企业应按照国家的税收法规,按时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信息,并按时缴纳应缴税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基本制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基本制度

附件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基本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会计机构、人员管理 (4)第一节会计机构 (4)第二节会计人员及岗位管理 (5)第三章会计确认 (8)第一节资产的确认 (9)第二节负债的确认 (12)第三节所有者权益的确认 (15)第四节收入的确认 (16)第五节费用的确认 (17)第六节利润的确认 (19)第四章会计计量 (20)第一节计量属性 (20)第二节资产的计量 (21)第三节负债的计量 (23)第五章会计记录 (24)第一节会计科目与账户 (24)第二节会计凭证 (26)第三节会计账簿 (29)第四节记账规则 (30)第五节差错更正 (32)第六节有价单证与重要空白凭证 (33)第七节会计印章 (34)第六章会计报告 (36)第一节编报规则 (36)第二节会计报表 (38)第三节合并会计报表 (39)第四节报表附注 (40)第五节会计决算 (41)第六节会计调整 (41)第七章会计档案管理 (43)第一节会计档案归档 (43)第二节会计档案保管 (44)第三节会计档案调阅、移交及销毁 (44)第八章会计监督 (46)第一节会计内部控制 (46)第二节会计监督体系 (47)第三节会计监督活动 (48)第九章会计信息化 (50)第十章考核与奖惩 (52)第十一章附则 (5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农业银行经营管理需要,规范农业银行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农业银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农业银行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是制定其他会计规范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农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级机构。

境内外子公司、境外分支机构参照执行。

驻在国/ 地会计标准及规范与本制度有差异且必须执行的,可以驻在国/ 地规定为准,但应向总行报备差异的内容,同时向总行报送的会计报表按本制度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整。

农业公司会计制度(3篇)

农业公司会计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公司的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涉及公司所有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公司会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2. 客观公正: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公正。

3. 实事求是: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

4. 保守秘密: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会计信息。

第二章会计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会计部门,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第五条会计部门负责人负责:1. 组织实施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2. 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3. 领导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4. 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财务状况。

第六条会计人员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2. 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3. 及时、准确地进行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和归档。

4. 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

5. 协助公司管理层进行财务分析和决策。

第三章会计核算方法第七条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

第八条会计核算方法如下:1. 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2. 历史成本:以购买价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

3. 收益实现:收入在实现时确认。

4. 费用配比:费用按照受益期间进行配比。

第四章会计凭证与账簿第九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第十条原始凭证应当真实、完整、合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

第十一条记账凭证应当根据原始凭证编制,并经会计主管审核。

第十二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第十三条账簿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登记,保证账簿的连续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财务报表第十四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五条财务报表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保证报表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六条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后,应当经会计主管审核,并由公司管理层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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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会计制度
.附件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会计制度清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机构、人员管理第一节会计机构第二节会计人员及岗位管理第五章第三节会计确认第九节资产确认第九节负债确认第十二节所有者权益确认第十五节收入确认第十六节费用确认第十八节利润确认XXXX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会计年度是每个公历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九部分——省略部分——会计,通过上述技术手段将会计与其他管理活动有机结合的过程。

对会计信息的获取、处理、传输、存储、应用和管理进行全周期处理,确保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流程化,为内部管理人员和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全面、及时、准确、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二百四十二条农业银行会计信息化主要包括建立相应的会计信息化组织。

制定合理的会计信息化规划;
建立功能齐全、内部控制严格、信息丰富的会计信息系统;
制定相应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第二百四十三条农业银行会计信息化包括会计信息化、报告披露信息化、会计内部控制信息化、会计管理信息化和决策支持信息化。

第244条农业银行会计信息化应遵循“合规统一”
一、高效和安全的基本原则”。

也就是说,我们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准则、行业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总行统筹规划,全行统一实施。

应该考虑业务开发、管理需求、实施成本和效率收益。

应建立内部控制、保密机制、故障应急响应、数据恢复和备灾管理等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百四十五条农业银行会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部门是会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全行的会计信息化工作,建立会计信息化组织,制定会计信息化工作计划,提出或审核各种会计信息化要求,对各种会计信息系统进行业务审核、业务受理和业务管理,确保会计信息系统自身信息处理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

第二百四十六条农业银行会计信息化涉及的主要部门包括信息技术管理部门、技术研发部门、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和各种业务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会计信息系统的技术规划,组织会计信息系统的开发,对各种会计信息系统进行技术审查、系统测试和运行管理,提出与本部门相关的会计信息化要求,确保各种业务交易系统向会计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

第二百四十七条农业银行应当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行业规范,制定严格的会计信息工作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或其他规范性文件,明确各参与方的职责,规范信息工作流程,保存各类工作记录,建立各种制度、程序或规范的有效实施机制。

第二百四十八条农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信息系统运行风险
防范机制,确保会计信息系统设备、数据、系统运行和系统环境的安全。

第二百四十九条应当建立和完善会计信息系统信息标准,明确会计信息系统之间的职责分工
第二百五十一条各级银行行长应当支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成绩突出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百五十二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制度规范的行为,各级行负责人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辞退或者开除进行报复的,有关负责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被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名誉和原来的职务等级。

第二百五十三条会计人员因玩忽职守造成财务混乱或银行客户资金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银行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

对内部管理混乱、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会计差错和情节严重的事业单位,要追究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一章补充规定第二百五十四条本制度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二百五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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