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公安局户口办理须知

兴化市公安局户口办理须知

全文共计1890字

兴化市公安局户口办理须知

婚进户口迁移:1、申请入户申请表二份。2、村里接受证明。3、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4、要求迁入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5、结婚证。6、申请人的房产证复印件或者土地使用证,申请人没有房产证,出具其父母亲的房产证。7、如果房产证是父亲的需出具父子关系证明。以上所有的复印件需派出所调查人、所长签字盖章。

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的户口迁移:1、入户申请表一式二份。2、本人申请(本人办理)。3、户主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4、本人的户籍证明。5、进村的还需要村里接受证明。6、出具无工作、无住房证明。7、毕业证书。8、老户口底册复印件。9、户主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以上所有的复印件需承办人、所长签字盖章。

原籍是本市的因购房、经商、招工落户在其他城市现要求回原籍的户口迁移:1、入户申请表一式二份。2、户主申请(要求整户迁移)。3、一家几口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4、购房的:要出具房产已经转让的手续(房产部门出具);经商的:出具不经商的手续;招工:现企业改制、倒闭或者辞职的手续。5、原籍的老户口底册复印件。6、户主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以上所有的复印件需承办人、所长签字盖章。

原市外集镇人员因离婚、退休要求迁入回原籍的户口迁移:1、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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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户口办理须知

如何入户 一、办理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前置条件: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且需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所需材料 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学历在教育部学信(htp:/ /ww. chsi. https://www.360docs.net/doc/6317630152.html,)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p/ https://www.360docs.net/doc/6317630152.html,.c)无法核实的,申请人需提交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办理出生入户 1、国内出生婴儿 前置条件:国内新生婴儿入户。(只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不适用于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

上下载)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提供直接抚养方的);(原件和复印件) (5)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已离异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非婚生育声明(非婚生育提供);(原件) (7)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随父亲落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国外出生婴儿入户 前置条件:父母其中一方系本市户籍居民,子女在国外出生,且未在国外定居和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后申请入户的。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网上下载) 2、新生婴儿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已入境);(原件和复印件 3、新生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和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办理流程说明

户口迁移流程说明 迁户口流程 有些材料的准备顺序可以依各人情况而定,总体上说需要的资料为: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 4、户口证明。 5、婚育证明(两地各一份)。 具体如下:(如没有特殊说明,材料皆指原件) 第一步:回原户口所在地(以下简称原地) 1、拿户口本到所属派出所户籍室,说需要办理夫妻投靠要迁出户口,让户籍警出具一份户籍证明(也叫常住人口信息查询资料)给你,户籍警知道怎么办了的(详细地说,户籍证明就是把你的户籍资料从电脑中调出来,打印一份,盖上公章)。 2、拿结婚证到所属的计生办开具婚育证明。这里得细说的是,分单位(集体)和无单位的程序又不同。 (1)有单位(集体户口)的要先找管理这块的领导或部门出示一份证明,证明你的是何时初婚(或再婚),现在的生育情况(有几儿几女,或未育),在单位期间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参考格式:我单位xx部门同志xx,性别,年龄,于xxxx 年xx月xx日初婚或再婚,至今未育或育x儿x女。在单位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情况。特此证明。单位落属,盖章)。单位出具证明后,到所属计生办凭证明开具婚育证明(单位的证明会收掉)。 (2)无单位的,在村开证明后要到镇级以上的计生办开婚育证明(具体参照以上有单位的程序,类似的)。 第二步:到你要迁入的地方(以下简称迁入地) 1、书写户口迁移申请,下附参考格式: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xxx,原户口在xxxxx地址,属xxx派出所(要按户口本上的写)。现因xxx年x月xx日与xxx初婚(或再婚),其户口在xxxxx地址,属xx派出所,需要办理夫妻投靠,将本人户口迁往丈夫(或妻子)xxx所在地。望各位领导审核情况,予以批准。

如何办理北京户口

如何办理北京户口(若干规定)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使用计算机办理户口登记、提供人口信息服务实行收费的批复 (京价(收)字(1993)第173号、京财综 (1993)893号1993年5月4日) 市公安局: 你局京公户办发字(1993)5号“关于使用计算机提供人口信息服务实行收费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及各公安派出所使用计算机办理户口登记、提供人口信息服务实行收费。现将具体事宜批复如下: 一、使用计算机办理户口登记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 1.户口迁入。指由市外迁入本市、由本市他所管界迁入、回国、解除劳动教养、劳改释放迁入。 2.户口注销。指出国、劳动教养、逮捕等注销户口。 3.出生登记。 4.本所管界内户口移动。 5.分户与并户。 (二)收费标准: 办理以上户口登记时,每人每次收费2.00元;分户与并户,每户每次(不按人头计算)收费2.00元。

办理死亡注销、参军注销和军人复转迁入户口不收费二、使用计算机为社会有关部门提供人口信息服务的收费标准由你局自定,并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备案。为市委、市政府及市统计局等政府职能部门提供人口信息服务和为群众提供人口信息查询不得收费。 三、以上所收费用全部用于人口信息系统设备的维护、更新和管理,并纳入市财政专户储存,不得挪做他用。 四、使用计算机的公安派出所应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收费。 五、收费票据由公安局提供式样,报市财政局审核后,套印财政局收费专用章,由市财政局统一监制。 本批复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若干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京政发〔1985〕51号文件转发)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积极支持农民进入集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加强集镇户口管理,以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加快集镇发展,繁荣城市经济;同时切实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的批复,严格控制本市城市人口增长,特对本市郊区农村农民进入集镇落户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允许农民落户集镇范围。市区规划线七百五十平方公里(即东至定福庄,西至石景山,南至南苑镇,北至清河镇)以内的集镇和门头沟区政府驻地、各县的城关镇,不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迁入落户。除上述地区以外的郊区集镇和乡政府所在地,允许本市农民务工、经商、办服务业自理口粮迁入落户。对本市农民到远郊风景旅游区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要从严控制。县城关镇以外集镇的具体范围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流程图(参考流程)

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流程图 (参考流程) 一、出生登记 (二)材料清单。 1.出生登记户口。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或监护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公安派出所登记新生儿户口以《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内容为准。对申请人提出以申请内容进行登记的,申请人需先到《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变更、更正换发新证后,办理出生登记。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1996年3月1日(含)以后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机构申领

《出生医学证明》;1996年3月1日以前出生的,由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落户。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监护人或户主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婴儿父母双方均已死亡或父母双方均无抚养和监护能力或父母双方均下落不明经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随其办理户口登记,同时提供申请人系婴儿监护人的法律文书。 2.收养弃婴登记户口。 (1)收养人书面申请; (2)弃婴《收养登记证》; (3)收养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收养人可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户主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户主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深圳市户籍调动办理细则及流程

调动办理流程图 办理调动流程图 员工在OA发 起审批申请 填写附件一 提交个人 基本信息 填写附件二 准备个人材料根据收件回执 领取调令 领取准迁证 个人档案保管 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身份证送还本人户籍卡 调动细则 具体办理指南 一、调动审批 员工在OA发起报批申请(按顺序审批): 二级部门经理(根据优先原则签署意见)→报一级部门总经理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HR劳动关系专员崔彦军→HR副经理姜皓→HR总经理王凯。 二、提交个人信息 在OA发起审批批准后,申请调动员工如实填写下表:

表一: 拟招调员工信息采集表(见附件一); 表二: 拟招调员工信息表(见附件二), 填写完毕请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专员(电话5859)。 二、准备个人材料 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专员根据个人提供的信息上报人事局或劳动保障局,经审核通过后,员工关系专员会提供给拟招调人员所需准备的材料清单,拟招调人员应在收到所需准备的材料清单后半个月内准备齐全所需材料,提交给员工关系专员。三、领取调令 员工关系专员提交拟招调人员材料至人事局或劳动保障局,待审核通过后,员工关系专员会通知拟招调人员去人事局或劳动保障局领取调令。 四、领取准迁证 拟招调人员携带户口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调令(原件)去福田公司分局(福田区委旁边办证大厅)领取准迁证。 五、办理户口迁移证 拟招调人员携带户口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调令(原件)、准迁证(原件)至本人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六、办理入户和新身份证 拟招调人员携带集体户籍卡(电话5859)、空白户籍卡一张(到员工关系专员处领取)、身份证、调令(原件)、数码照相回执去福田派出所办理入户和新身份证。 七、送还本人户籍卡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规范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开发区、燕山、清河分局,各分县局: 现将《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规范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认真查验律师注册印章做好律师接待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政管理工作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通知》相关精神,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工作原则对外提供人口信息查询户籍地址服务工作应坚持促进社会管理、方便群众生活、打击违法犯罪、保护公民隐私的原则。 第三条受理机构各分县局户籍大厅、各户籍派出所户籍接待室负责受理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实行首接负责制,不得相互推诿,受理对象不受地域限制。由被查询人现住地派出所负责与被查询人联系核实工作,由接待查询受理地派出所负责最终答复查询人查询结果。市局人口管理处负责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被查询对象范围本市户籍人口和已经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过暂住证件的暂住人口。 第五条适用范围国家机关、部队等党政机关因“政审”等工作需要;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因工作公务需要;公、检、法及纪检监察部门因办案工作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因社会管理工作需要;律师事务所因承办法律事务查询需要;公民个人因私寻亲访友需要;公民因查询新生儿姓名重名情况需要。 第六条查询需核验的证件和证明 (一)国家机关、部队等党政机关因“政审”等工作需要,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因公务需要查询的,凭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注明查询事由的《介绍信》、查询人本人《工作证》或《军官证》、《居民身份证》。 (二)律师事务所因承办法律事务需要查询的,凭律师事务所注明委派律师姓名、查询事由并加盖律师

户口迁移:办理“三投靠”户口办理须知

户口迁移:办理“三投靠”户口"办理须知: 一、夫妻投靠落户所需材料: 1、本地一方(简称申请方)的书面申请; 2、申请方的居民户口簿; 3、外地一方户籍证明; 4、《结婚证》; 5、外地一方是城镇居民的须出具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失业证或无职业证明;在本市工作的提供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基本养老关系接续卡;系农村居民的,只须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其农业人口身份即可。 6、外地一方为女性的须出具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7、申请人系集体户口的须出具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8、若本地一方户口的户主为其他人,户主须出具同意落户证明; 9、若随迁人员中有子女,须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或出具注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子女已成年需出具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男大于22周岁,女大于20周岁的出具);随迁子女系16周岁以上是城镇居民的需出具子女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失业证或无职业证明;如在本市有工作的提供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基本养老关系接续卡,可不用出具失业证或失业证明;如为在校学生的,只须学校出具在校证明即可,不必出具失业证明和在本市工作证明;如为农村居民的,只须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其农业人口身份即可,不必出具失业证明和在本市工作证明。 10、再婚后携带子女投靠再婚夫或妻的,应同时提供离婚证明。 11、本地一方为村民的须出具村委会接收证明; 申请参考格式 以下申请仅供参考。请尽量使用A4等大纸,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或打印。但签字必须本人手写 申请 我叫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户口在X路X号X号楼X单元X户,X年X月X日与妻子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结婚,其户口在X省X市X 区X路X号X号楼X单元X户(X镇X村X号)。因结婚符合青岛市有关夫妻投靠政策特申请为其办理落户。 联系电话:XXXXXXXX 申请人:XXX(需本人亲笔签字) X年X月X日 (户主写的申请) 申请 我叫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是X路X号X号楼X单元X 户户主,我同意XXX将其妻(夫)XXX的户口落在我户口上。 申请人:XXX(需本人亲笔签字)

北京市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全文.doc

北京市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 全文 北京市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全文 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 为加强常住人口管理,严密户口登记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原则是: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常住户口,农业人口只能在有农业户口的地区进行登记。 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总要求是:先审后办,先内后外,坚持日核对,做到人头不重不漏,项目不错不漏。先审后办,即先查验户口登记所需的证件证明,再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先内后外,即先填写四项变动登记簿,按照登记要求录入、修改人口信息,再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登记时,要认真询问并及时变更户口登记自然项目,确保户口登记项目准确详实。每日工作结束后,应当打印日变动核对清单、居委会统计表及常住人口日报表(原月报表做日统计)与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等登记簿、《常住人口登记表》、《迁移通知单》、《增加人口变动卡》、《减少人口变动卡》《错迁人员更正通知单》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将日变动核对清单、居委会统计表及常住人口日报表、《迁移通知单》、《错迁人员更正通知单》等材料装订

留存,以备查验。 办理市内户口迁移在迁入地派出所一次办结,出生、死亡、参军及走失注销、市外迁入、迁往市外及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等其他户口登记事项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第一条出生登记 出生登记指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在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以后出生的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等到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2003年8月7日以前出生的仍按原有规定随母申报出生登记)。 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的,婴儿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出生户口;父母均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出生户口;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可以随母登记出生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出生户口。 婴儿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一、查验证件证明 (一)出生证明。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原发证医疗机构补办后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北京市妇幼保健院开具证明后办理; (二)婴儿母亲、父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三)《生育服务证》。随母登记出生户口的,提供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登记

办理北京户口流程

昨天6月20日人事局电话通知去取调令,至此我的北京户口就解决。平时这户口没什么用,但办个护照,签证,港澳通行证什么的非得回原籍,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办,不过整个过程的麻烦程度还算能够承受,说句公道话,海淀人事局虽然态度比较严肃,但办事情还算认真公道,不象有些地方单位有意无意的卡一下,总之,只要你的材料齐全无误,还是能办下来的,我的整个过程用了3个月左右。 办理的流程如下: 1. 个人提出申请:夫妻二人亲笔签名的申请 2. 公司批准:表现形式就是在各种表格上盖章《干部调京审批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 海淀人才审核并证明是在海淀人才存档,存档年限超过两年:方式是通过两个表格:《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和《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 4. 海淀人事局:初审所有材料,条件,开具商调函, 5. 海淀人事局:初审档案并提交北京市人事局 6. 北京人事局:做最后的审定。 第一步:资料准备、提交到海淀人事局并拿到商调函 资料准备如下: (1) 夫妻双方申请(申请署名必须手写) ;当时准备了两份:一份夫妻双方签名的申请;另一份有公司盖章的公司的申请,结果夫妻双方签名的申请被收下,另一份被扔出来了。

(2) 调京人员的接收函。接收函上需经办人签字,留下联系电话;**没有人事权的单位盖上公章后到海淀人才中心再盖公章 (3) 夫妻双方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 调京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 有随迁子女的,需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6) 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7)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8) 在京一方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9) 随迁子女超过16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无工作的需当地劳动部门出具待业证明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0) 填写的《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一份),经公司盖章后到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核实并盖章; (11) 填写的《干部调京审批表》(一式两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见后面有扫描件。 (12)户口在京一方档案中的《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身份人员调出审批表》复印件(一式一份)。**须在京方开介绍信到海淀人才查档案复印。 北京户口办理详细流程-高新技术企业解决夫妻两地分居_II第一步注意事项: 海淀人事局的办理时间是周一至周四;工作时间8:30至17:30;中关村人才2层 海淀人才:工作时间9:00至17:00;海淀科技大厦7层

调入北京户口的条件和程序

调入北京户口的条件和程序 很多外地户口朋友认为成为首都市民是遥不可及的梦想。最近人民网又爆出了黑市通过灰色途径办理北京户口收费30万元,而且还门庭若市的消息。其实,也许你符合户口进京条件,但由于对政策不了解错过了机会。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户口进京的相关政策,国光对户口进京政策按受理审批部门进行了总结和归纳,希望能对大家一所帮助。 有权审批户口进京的行政部门有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事局、各区县人事局,只要上述行政机关一经审批,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都会配合办理。具体内容如下: A:经公安机关审批 一、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3.在外省市工作,且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 4.随迁子女应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或单位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进京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7.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8.申请人从事特殊工种退休的,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须提供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户籍业务的办理流程要件和时限(试行)

户内P3全彩显示屏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及需求数量 一、显示屏技术参数 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1 户内P3 全彩屏 P3贴片三合一室外全彩, 屏显尺寸: 高 2.272 米*长4 米= 9.09 平方米 物理点间距:3mm; 物理密度:≥111111点/m2 ; 发光点颜色:1R1G1B; 控制方式:恒流控制;扫描方式:1/32; 屏体厚度:≤100mm, 像素亮度≥800cd/ M2; 模组尺寸: 宽192mm×高192mm 驱动器件:采用LED专用恒流驱动器件 视角水平≥140度, 垂直≥100度; 最佳视距 3-50米; 显示颜色 16.7M;换帧速度≥60Hz ; 刷新频率≥360Hz; 屏幕寿命 >100000小时; 平均无故障时间 >5000小时; 杂点率≤0.0002; 工作电压 AC220V±15% ; 平均功耗:约400W/m2最大功耗:≤850/m2 箱体输入电压:220±10% 平方9.09 投标单位需提供授权制造商的以下资质: 1.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制造商一年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ISO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证书内必须有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内容 5.提供全彩屏制造商高新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6.提供全彩屏制造商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二、控制系统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及需求数量 2 发送卡输入分辨率:高达1920×1200,2048×1152,2560 ×960(宽、高可自定义) 带载能力:130万像素 供电电压:5V 控制方式:USB接口控制 视频接口:DVI 音频接口: 3.5mm音频接口 视频格式:RGB 输出接口:双网口 视频源位深:8bit 光探测头:1路 张 1 3 接收卡1.板载12个HUB75的16P接口,不再需转接卡 2.支持12位的HDMI颜色输入 3.采用18位信号处理器,支持红绿蓝各18位(26万级) 灰度 4.支持单卡色度空间变换 5.支持配置文件回读 6.支持程序复制 7.支持双接收卡热备份,用于要求极高的演出屏 8.支持像素点故障检测(需专用芯片支持) 9.支持网线误码测试 10.支持排线故障检测 11.视频处理器、发送卡、接收卡为同一品牌,减少产 品兼容带来的故障 批 1 4 视频处理器1、支持配置文件回读(即智能设置技术参数,参数回 读) 2、支持网线通讯状态检测 3、具有完备的视频输入接口,包括 2 路 CVBS,2 路 VGA,1 路 DVI,1 路 HDMI,1 路 YPbPr 4、同时在屏幕上呈现3个或者3个以上画面,可任意 摆放、叠加; 5、只需对视频处理器操作即可完成系统配置提供无缝 的快切和淡入淡出的切换效果,画中画的位置、大小等 均可调节,可以随心所欲的控制;支持逐点亮色度校正。 6、单台设备视频输出带载能力能达到 230 万像素。 7、支持缩放,拼接,级联等功能。 台 1 投标单位需提供制造商的以下资质: 1.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制造商一年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LED显示屏控制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播放软件著作权证书。 5.显示屏播放软件著作证书。 6.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新生儿入户申请,和户籍迁移流程及材料

新生儿出生入户(派出所直接办理) 简单来说新生儿办理户口要以下资料: 1、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 3、一孩准生证(或二孩准生证); 4、孩子出生证明。

办理户口迁移简单来说 需用的资料 1、准迁证明 2、入户申请书 3、身份证 4、结婚迁入的需要提供结婚证 5、购房立户需提供房屋住房证明或者产权证明 6、因工作或者上学迁移户口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 1、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2、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一般是迁入地的县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如果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无法通过审核,则会给出说明,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核。 3、然后咨询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再携带各种证件材料(例如,升学的录取通知书)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现户籍地派出所如果审核同意迁出,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出户口迁移证;如果不符合迁出规定,则给出解释;如果证件材料等不齐全,则给申请者开具补充材料说明书,申请者需要按说明补充材料才可通过迁出申请。 5、持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

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拟生育第一胎 计划生育服务证 需要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 结婚证(离异或有离婚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全家户口本; 女方免冠一寸近照; 怀孕证明材料(母子保健手册)。 若女方持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可即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各种材料的具体要求为:

北京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

北京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北京市公安局制定了外地来京人员的户籍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北京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保障外地来京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首都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无本市常住户口,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京暂住的人员(以下简称外地来京人员)。 第三条本市各级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外地来京人员的户籍管理工作。 第四条居(村)民委员会和雇用、留宿外地来京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外地来京人员的户籍管理工作。 在外地来京人员较多的地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户籍协管员,协助公安机关对外地来京人员进行户籍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

《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证明。对未取得《暂住证》的外地来京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经营场所;劳动行政机关不予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暂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印制。 第六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通过户籍管理对外地来京人员规模进行控制。对外地来京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应当采取有效的疏导措施,使暂住在该地区的外地来京人员的数量,不超过外地来京人员所占当地常住人口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外地来京人员到达本市后,必须在3日内按下列规定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一)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

户口办理指南

户口办理指南 [日期:2009-08-19][字体:大中小] 户口办理指南 (一)出生登记 1、婴儿申报出生登记。按照自愿的原则,可随《出生医学证明》上明确的母亲或父亲申报出生登记。凭新生婴儿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2、收养子女户口登记:凭批准收养证明、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办理。 3、在常住地以外跨省异地出生的新生儿出生登记。可持出生地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常住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确认加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用章后申报户籍登记。在港、澳、台或境外出生的新生儿可以凭出生地签署的出生证明文件到境内常住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确认盖章后,办理户籍登记。不得以外地《出生医学证明》换取户籍地《出生医学证明》的方式重复发证。 4、出国人员在国外出生子女出生登记。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开具的身份证明及对相关证件的认证。出生证明为外文的,可到公证部门申请翻译并公证,派出所凭公证书(包含出生证明复印件)并查验出生证明原件,办理落户手续。 5、现役军人所生子女出生登记。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

方居民的,所生子女随地方居民一方登记户口。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所生子女按随父随母原则,可以在男方或女方部队驻地派出所登记户口,也可以在男方或者女方的父母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待一方退役后将其户口迁至退役方户口所在地。 6、集体户口夫妻所生子女出生登记。对夫妻均为集体户口的,应当要求其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按随父随母的原则,在父亲或母亲单位或人才中心、高校等集体户上登记户口。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登记为集体户口的,其所随父或母户口迁出时,其户口必须一并迁出。 (二)注销户口登记 1、参军入伍。凭《居民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办理。 2、录取军事院校。凭录取通知书、《居民户口簿》办理。 3、公民死亡。 派出所凭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以及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4、宣告死亡人员:凭《居民户口簿》、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办理。 (三)恢复户口 1、转业或退伍军人。凭《军队转业干部入户通知书》或《退伍军人入户通知书》以及《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二代证办理。

新生儿落户手续办理流程

新生儿落户手续办理流程(大连适用) 自己的宝贝出生后,就急着想给宝宝办理户口,但上网竟然搜不到详细的办理流程说明。我现在已经把手续跑明白了,就分享给大家吧。 1、怀孕后,妇产保健医院就会开据“孕娠证明”。持此证明即可先去所属社区计生科作个登记。然后去所属街道办事大厅计生科办理“初育登记单”(绿色一张纸)和“已办理初育登记通知单”(绿色一张纸)。 2、孩子出生时,在产房内,负责接生的医生就会给出具“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此单非常重要,一定找个专人保存好,不要因为沉浸在迎接新生的喜悦中丢失此单。 另外,出生第一天,医院还会给宝宝打疫苗,并开据“卡介苗”和“乙肝疫苗接种证明”。 3、出院后,产妇和孩子都恢复的差不多了,可以派孩子的爸爸出马了,完成当爸爸后的第一个任务。将“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填写完整,孩子的名字也就在此时敲定了。持填写完整的“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去接生医院办理正式的“出生医学证明”(会有两个附页,接生医院留一张,户口登记派出所留一张。)建议随身携带一支直黑色签字笔。 4、然后,持“初育登记单”、“已办理初育登记通知单”、“出生医学证明”、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前往街道大厅计生科办理“落户通知单”和“独生子女光荣证申请单”(据说生育险报销时会用,需要双方单位盖公章。)。 5、现在手续都全了,可以去父母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持“出生医学证明”、“初育登记单”、“办理初育登记通知单”、“落户通知单”、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办理。派出所上下班时间不固定,态度也不好,所以事前确认清楚能少跑路。 6、另外,拿着“卡介苗”、“乙肝疫苗接种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孕产妇保健手册”去所属防疫站(社区计生科可以确认是哪家防疫站)办理儿童保健手册,从孩子出生到上小学,需要打11种疫苗。 7、回到社区,将孩子的全名和身份证号报给计生科。 8、还有就是,出生28天至3个月,去社区计生科给孩子办理“少儿医保”。 ----- 生孩子当天医院会给你一个《自填单》,填好以后、带着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自填单》,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到医院去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拿着分娩前在街道开的《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去街道开具《落户通知单》;然后拿着这些材料去所在派出所落户 一、到妇产医院开正式的出生证明 二、到你申请“生育指标”的街道开“落户通知单” 三、到你媳妇所属的街道防疫站,拿孕妇每次检查的本子换孩子的注射疫苗本 四、拿“落户通知单”到男方户口所在的街道盖章(落在男方的户口) 这些事基本的步骤,这还得看你孩子的户口落在男方还是女方。如果是落在男方的话,如果不是和女方在同一个街道的话,就必须到女

【精品文档】已经拿到北京市公安局入户通知单,派出所办理落户-实用word文档 (10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已经拿到北京市公安局入户通知单,派出所办理落户 篇一:北京市公安局办理进京户口须知 北京市公安局办理进京户口须知 一、办理中组部、国家人事部批准调京工作的人员及随迁家属户口,需持以下 证明: 1、调入单位人事部门(局级)出具的介绍信; 2、调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转工资、档案关系的介绍信(影印件); 3、随迁子女超过18周岁的需有居民身份证;是在校学生的需有在校证明;是待业人员的需有当地街、乡政府主管就业部门的证明。 二、办理中组部、国家人事部批准接收的大学毕业生户口,需持以下证明: 1、中组部、人事部的批件及报户口介绍信; 2、落户人员名单; 3、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 三、办理驻京部队军官(含文职)配偶子女、父母随军户口,需持以下证明:(一)配偶随军 1、各总部、各军兵种、北京军区、武警总部的《申请家属随军审批表》; 2、以上部队的干部任职命令或干部调京工作的调令(影印件); 3、结婚证、配 偶居民身份证; 4、配偶是城镇户口的需有户口所在地街、乡政府主管就业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明。(二)子女随军 1、各总部、各军兵种、北京军区、武警总部的《申请家属随军审批表》; 2、女军人需有师以上单位调令(影印件); 3、结婚证;

4、子女超过18周岁的需有居民身份证;是在校学生的需有在校证明;是待业人员的需有当地街、乡政府主管就业部门的证明。 (三)父母随军 1、各总部、各军兵种、北京军区、武警总部的《申请家属随军审批表》; 2、以上部队出具的干部家庭情况证明; 3、父母居民身份证; 4、当地街、乡政府或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四、办理军队、武警干部(含文职)转业人员的户口,需持以下证明: 1、军队转业干部办公室的入户介绍信; 2、本人军官转业证; 3、接收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注明干部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等身份情况); 4、在京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五、 办理留学人员的户口,需持以下证明: 1、教育部或北京市人事局入户介绍信; 2、本人护照; 3、本人户籍证明(出国前户口已注销的需持户口注销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4、来京创业的留学人员需持《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本人入户申请表、在京合法住所证明及本人(家属)户籍、身份证明等。 六、办理科技副处级以上干部家属的户口,需持以下证明: 1、人事部、市人事局的批件; 2、在京亲属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随迁子女超过18周岁的需有居民身份证;是在校学生的需有在校证明;是待业人员的需有当地街、乡政府主管就 业部门的证明; 上述证件证明齐全,当即办理。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户籍接待室开具《户口 准迁证》,并收取工本费1.5元。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到原户口所在地开 具《户口迁移证》,持《户口迁移证》到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户籍接待室领取《户口准迁证》第三联,然后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篇二: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外地进京户口办理相关政策

北京市户籍、户口政策共20页

第1章办理户口登记 办理户口登记、迁移应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办理。 非本人或户主办理户口登记、迁移的,应出具户口登记、迁移人授权的委托证明。 第一条办理出生登记 (一)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办理出生登记,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4.婴儿母亲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须出具其母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5.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

6.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须持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二)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应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经婴儿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批办理。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 2.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婴儿父亲的住房证明;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需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第二条办理死亡登记 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死亡后,由户主或亲属、监护人等在火化前持下列证件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一)在医院死亡的,须持医院开具的《北京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在家中死亡的,须持当地街道、乡镇卫生保健部门开具的《北京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街道居(村)委会证明及亲属申请;非正常死亡的提供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二)死者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注销户口办理程序 指南

注销户口办理程序指南 获取表格并填写: 方式一: 1、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区(市)县公安局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窗口领取《注销户口申请表》 2、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注销户口申请表》 方式二: 1 、网上下载《注销户口申请表》; 2 、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注销户口申请表》; 3 、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 4 、获得确认。 提交材料: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区(市)县公安派出所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一、注销死亡人员户口需提交: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死亡人员通知书》(或火化证、居委会或村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 4、死亡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由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入伍人员注销户口需提交: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应征入伍通知书(原件); 3、入伍人员居民户口簿(原件); 3、入伍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由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三、出国(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需提交: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护照(原件或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由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审核办理: 一、审核不合格由受理窗口民警告知不合格原因 二、审核合格注销户口(如果需要换领户口簿,应当缴纳工本费后,换领新户口簿)附件:提交相关资料 一、注销死亡人员户口需提供: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死亡人员通知书》(或火化证、居委会或村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 4、死亡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由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入伍人员注销户口需提供: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应征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入伍人员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入伍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由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三、出国(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需提供: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外国(境)护照(原件或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由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前置条件:1 死亡 2 应征入伍 3 出国(境)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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