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及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合集下载

财政法的财政补贴

财政法的财政补贴

财政法的财政补贴财政补贴是财政法的基本概念之一,也是财政支出的一种形式。

财政补贴是政府为了实现某些目的而向个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政府机构提供的资金或其他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

财政补贴的目的可以是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公共产品等。

财政补贴是财政法的重要制度之一,它涉及到财政预算、资金分配、管理和监督等方面。

因此,理解财政补贴的概念、制度和规则对于财政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补贴的概念财政补贴是指政府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对企事业单位、个人或其他政府机构提供的财务资助和支持。

财政补贴是政府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可以促进生产要素配置、产业结构调整、公共服务领域的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

财政补贴范围广泛,可以包括资金、物资、税收减免等多种形式,其中以资金补贴为最常见的形式。

财政补贴的类型财政补贴根据其目的和实施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类型。

根据实施对象的不同,财政补贴可以分为企业补贴、个人补贴、社会组织补贴等;根据目的不同,可以分为经济补贴、社会补贴、公共服务补贴等。

其中,企业补贴是政府为了鼓励企业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加强企业创新能力所提供的财政资助。

企业补贴主要包括技术研发补贴、产业结构调整补贴、产业转移补贴等。

个人补贴是政府为了保障公众消费需求或促进个人发展而提供的财政资助。

个人补贴的类型包括教育补贴、住房补贴、医疗保障等。

社会组织补贴是政府为了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事业或满足公众服务需求而提供的财政资助。

社会组织补贴主要包括公益补贴、社会服务补贴等。

经济补贴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而提供的财政资助,社会补贴是为了保障社会公众利益而提供的财政资助,公共服务补贴则是为了满足公共服务需求而提供的财政资助。

财政补贴的制度和规则财政补贴的实施需要遵守财政法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同时也需要遵循相关的制度和规则。

在财政补贴的实施过程中,应该注重以下几点:(1)财政补贴必须符合财政法的规定,必须有明确的支出预算和规定的资金来源,不能超过财政法规定的财政支出比例,支出必须经过审批和监督。

财政补贴收入的定义相关法规

财政补贴收入的定义相关法规

财政补贴收入的定义相关法规财政补贴收入的定义、相关法规与影响财政补贴收入是指政府为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调节收入分配、推动政府支出等目的向特定群体或单位提供的资金和物质形式的援助。

财政补贴收入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有力地扶持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调整社会收入分配,促进了政府对相关领域的支持。

以下将从定义、相关法规与影响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财政补贴收入的定义在财政补贴收入概念中,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就是财政补贴收入所覆盖的范围问题。

财政补贴收入的范围十分广泛,涉及到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农业、科技等众多领域。

就是财政补贴收入的形式。

财政补贴收入既包括直接给予的资金或物品,又包括政府为个人或单位支付的服务费用。

再次,是财政补贴收入的目的。

财政补贴收入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稳定社会收入分配,满足社会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二、相关法规财政补贴收入的发放和管理需要依据相关法规进行。

在我国,财政补贴收入的相关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

这些法规从不同侧面确保了财政补贴收入的合法合规发放和使用。

三、影响财政补贴收入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财政补贴收入的发放展现了政府对公共服务的重视以及对弱势群体的关爱。

在农业、科技等领域,财政补贴收入的使用有力地促进了相关产业和领域的发展。

财政补贴收入的发放也对社会收入分配造成了一定影响,有助于平衡社会收入差距。

在我看来,财政补贴收入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然而,财政补贴收入的形式和发放规则也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以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实现经济社会良性循环。

财政补贴收入在我国的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

我们需要不断深化对财政补贴收入的理解,积极参与到财政补贴收入的管理和发放中,为构建更加公平和和谐的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财政补贴含义

财政补贴含义

•财政补贴含义•补贴主体划分•补贴对象及范围财政补贴利弊•财政补贴来源•中国国内补贴政策财政补贴的含义财政补贴是指国家财政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目标,向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一种补偿。

它是国家财政通过对分配的干预,调节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支持生产发展,调节供求关系,稳定市场物价,维护生产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利益。

财政补贴的利弊财政补贴在一定时期内适当运用有益于协调政治、经济和社会中出现的利益矛盾,起到稳定物价、保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维护社会安定,促进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但是,范围过广,项目过多,也会带来弊端。

它使价格关系扭曲,掩盖各类商品之间的真实比价关系;加剧财政困难,削弱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不利于控制消费,减少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补贴对象及范围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目标,由财政安排专项基金向国有企业或劳动者个人提供的一种资助。

中国现行的财政补贴主要包括价格补贴、企业亏损补贴等。

补贴的对象是国有企业和居民等。

补贴的范围涉及到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外贸等国民经济各部门和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及居民生活各方面。

补贴主体划分从主体划分,财政补贴分为中央财政补贴和地方财政补贴。

中央财政补贴列入中央财政预算。

中央财政负责对中央所属国有企业由于政策原因发生的亏损予以补贴,同时对一部分主要农副产品和工业品的销售价格低于购价或成本价的部分予以补贴。

地方财政补贴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地方财政负责对地方所属的国有企业由于政策原因而发生的亏损予以补贴,也对一部分农副产品销售价格低于购价的部分予以补贴。

财政补贴来源财政补贴作为政府向企业和个人无偿转移收入的经济范畴是自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出现的。

期资本主义国家政府一般不去主动影响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以及市场机制的运行,财政补贴手段只被偶然且小规模地使用。

20世纪以来,随着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逐渐参与并加强对宏观经济的调控。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解读-继续教育试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解读-继续教育试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解读一、单选题1、下列有关政府补助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属于政府补助B、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新产品生产定额补贴,属于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C、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专项资金,属于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D、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属于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A B C D【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A[正确]【答案解析】暂无2、下列关于政府补助的说法,错误的是()。

A、企业取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应先判断是否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B、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在其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C、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结束前被处置时,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一次性转入当期资产处置收益D、企业取得的针对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处理A B C D【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B,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收到时应当先判断企业能否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如收到时暂时无法确定,则应当先作为预收款项计入“其他应付款” 科目,待客观情况表明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后,再确认递延收益;如收到补助时,客观情况表明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则应当确认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下列选项中属于政府补助的有()。

A、新能源企业的风力发电B、新能源企业的垃圾处理C、新能源企业的处置废弃电子产品补贴D、某公司为响应政府号召建造一项环保工程而得到政府贴息A B C D【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D[正确]【答案解析】暂无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的是()。

政府补助会计准则解读

政府补助会计准则解读
财务处理 的函 》 《 和 科技 中小企业技术 创新基金 财务管理暂 行办 法》 等相关文件中 , 但对政 府补助的会计处理规定 比较分散 , 缺乏 全 面性 、 系统性 , 理论 上也不够严 密 , 给企 业创造 了利润操纵 的空 间。 政府补助准则 的出台为政府补助 的确认 、 量和相关 信息的披 计
励或扶持某个行业 、区域或领域的发展而给予企业的一种财政支 持, 具有很强 的政策性 。 因此 , 政府补助 的政策条件 ( 即申报条件 ) 是不可缺少的。 企业 只有符合相关政府补助政策 的规定 , 才有 资格
申报政府补助。 符合政策规定 的不一定都能取得政府补助 ; 不符合
政策规定的 、 不具备 申报政府补助 资格 的, 不能取得 政府补助 。如 政府向企业提供产业技 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补助 ,其政策条件 为企
范政府 补助 的确认 、 计量 和相关信 息 的披 露 , 国财 政部于 20 我 06 年公布 了 《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6号——政府补助 》( 以下 简称 政府 补助准则 ) 。该准则出台前 , 国对政府补助 的规范散见于 《 我 企业 会计制度 》、 金融企业会计 制度 》、 关于企业技术创新贴息资金 《 《
于政府 补助。
对企业的经济支持 主要集 中在关系 国际民生 的农业 、环境保护 以 及科学技 术研 究等领域 。如对粮 、 、 棉 油等生产或储 备企业给予定
额补助 ,这些 生活必需 品涉及千家万户 ,其价格往往不 能随行就 市, 售价低于成本造成的损失需要 由政府来 弥补 ; 再如为 了保护环
创 新 内涵 、 高创新水 平并有 后续创 新潜力 、 较 预计投产 后具 有较
大市场需求 、 有望形成 新兴产 业的项 目, 以采用 资本 金投 入方 可 式, 这里 的 “ 资本金投 入”就不属于政 府补贴 的范 畴。此外 , 政府 代第 三方支 付给企业 的款项 ,对 于收 款企业 而言不 属于政府 补 助, 因为这项 收入 不是企业无偿 取得 的。如政府代表农 民交付供 货企业 的农机具购买 资金 就属于供货 企业 的产 品销售收入 , 不属

城乡低保及临时救助 政策解读

城乡低保及临时救助 政策解读

城乡低保申请条件
5、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以 及因病、因灾、因疫情、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过大或者 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口。
城乡低保申请条件
二、低保对象的认定:
新申请或续保登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应当同 时符合以下情形: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家庭人均拥有现金、存款、商业保险、有价证券等金融性资 产低于2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成员名下无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 店式公寓等),但有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房屋兼做家庭唯一 居住场所的除外。
城乡低保收入核算
(四)转移净收入 转移净收入指转移性收入扣减转移性支出之后的收入。转移 性收入包括赡养(抚养、扶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 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 入等;转移性支出指居民对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 民的经常性转移支出,包括缴纳的税款、各项社会保障支出、 赡养支出以及其他经常转移支出等。
B类:属中长期保障对象,主要包括有大病、重病患者的低保家庭,有重度 残疾人的低保家庭,子女正在上大学的低保家庭,子女未成年的单亲低保家庭, 一户多残(多病)或老残一体的低保家庭,其他原因造成短期内生活状况难以 有较大转变的低保家庭;
C类:是除A、B类以外的其他低保对象。
城乡低保政策标准
自2023年1月份起,我市的城乡低保财政补助发放标准
城乡低保收入核算
3.因学费用。对家庭成员中有在普惠性幼儿园或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 及以下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一学年教育费用刚性支出(指个人负 担的学费、住宿费或保教费扣除获得政府或社会资助后的实际支出) 予以扣减。在民办非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学生,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 学校教育费用刚性支出标准予以扣减。

财政补贴的增值税和所得税问题

财政补贴的增值税和所得税问题
答:该企业拆解处理废弃电视取得的补贴,与其回收后拆解处理的废弃电视数量有关,与其拆解后卖出 电子零件的收入或数量不直接相关,不属于45号公告第七条规定的“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 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无需缴纳增值税。
三、财政补贴增值税政策相关案例问题
3.为鼓励航空公司在本地区开辟航线,某市政府与航空公司商定,如果航空公司从事该航线 经营业务的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则不予补贴,如果年销售额未达到1000万元,则按实际年 销售额与1000万元的差额给予航空公司航线补贴。如果航空公司取得该航线补贴,是否需要缴 纳增值税?
三、财政补贴增值税政策相关案例问题
1.某新能源汽车企业2020年才收到2019年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中央财政补贴,请问需要缴纳增值 税吗?
答:从2020年1月1日起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是指纳税人2020年1月1日以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 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财政补贴。
纳税人2020年1月1日后收到2019年12月31日以前销售新能源汽车对应的中央财政补贴收入,属于《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45号,以下称45 号公告)第七条规定的“本公告实施前,纳税人取得中央财政补贴”情形,应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号)的规定执行,无需缴纳增值税。
三、财政补贴增值税政策相关案例问题
5、证券公司保荐某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取得当地政府给予的奖励,该奖励是否需要缴纳 增值税?
答:证券公司保荐某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其提供保荐服务的对象是该科创板上市企业,而不是当 地政府,当地政府不是该项服务的购买方,证券公司与当地政府之间没有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税交 易)。证券公司是保荐服务的销售方,上市企业是保荐服务的购买方。从奖励资金的金额来看,该项 奖励资金与企业是否上市成功紧密联系,可能按照上市一户给若干金额的奖励进行结算。也可能是按 照上市融资规模进行结算。但是政府的奖励是基于证券公司推荐本地企业上市,提升当地和当地上市 公司影响力为基础,政府奖励不会影响证券公司向企业提供保荐服务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具体的交易 价格是由证券公司(券商)和被服务企业之间商定的。政府给与的奖励不属于税总 45 号公告第七条 规定的“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补贴,无需缴 纳增值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解读前言: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对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事实上,随着企业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政府补助会计准则在实务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已逐渐显现出来。

比如对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究竟应该作为政府补助还是营业收入的界定不明确,部分政府补助资金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却计入营业外收入已明显不恰当,实务界对财政贴息会计处理持有不同观点引起混乱的问题亟待明确等。

因此,此次对政府补助准则重新修订很有必要性和及时性。

新准则将原准则的总则、确认和计量、披露共三章十条,扩展为总则、确认和计量、列报、衔接规定及附则五章共二十条,内容较原准则明显丰富,不仅可以更加合理、正确地反映企业相关经济业务的经济实质,而且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收入、收益、成本和费用。

【内容要点】●准则修订的背景●准则修订的亮点●准则的后续影响一、准则修订的背景《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政府补助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施行至今已近十年时间。

随着经济业务日益复杂,政府补助准则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主要体现在:1.政府补助和收入需明确区分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并不一定都是政府补助,还有可能是政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和政府购买服务。

新能源汽车价格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名义上是政府补贴,实际上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且构成了企业商品或服务对价的组成部分,应当作为收入而不是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实务界希望在政府补助准则中明确规定政府补助和收入的区分原则。

2.关于会计科目的使用问题现行应用指南规定,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但在实务中,部分补助资金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不宜计入营业外收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珠海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人才认定及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吸引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来大湾区工作,财政部、税务总局于月日联合发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号),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并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使得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人才实际的税负水平明显降低,对于大湾区广聚英才将起到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月日,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号),文件明确了个税财政补贴计算标准,同时要求珠三角九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人才认定和补贴发放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珠海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人才认定及财政补贴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二、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号)。

三、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五章十九条。

第一章《总则》提出制定的依据、补贴内容、补贴原则、计算原则、部门职责和经费来源。

第二章《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标准》提出高端和紧缺人才认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同时明确不得申报人员范围。

第三章《人才认定及补贴发放程序》明确“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为珠海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财政补贴申请的网上受理平台。

明确了人才认定及财政补贴的操作流程,列明申请人才认定及补贴所需材料。

第四章《监督管理》明确申请人(申请单位)及审核部门有关责任,对发放后三年内有疑问的可要求补充资料。


五章《附则》明确同类补贴不重复享受原则及办法的解释主体和有效期。

(二)主要特点
、明确标准、导向突出,受惠面较广。

考虑到我市境外人士总量相对不多,符合高标准人才的将更少,为吸引更多境外人才向珠海集聚,我市政策对境外人才的认定标准,既全部反映了省政策的规定条件和指导意见,又增加了珠海人才政策特色(如符合“珠海英才计划”的四类人才,增加高校、医疗单位的教授、副教授等),覆盖人才面较广,有利于鼓励和吸引境外人员来珠创新创业。

相对而言,我市境外人才的认定标准范围较广,条件较宽松。

、适当补贴,同类事项不重复补贴。

享受珠海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的申请人,不再重复享受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等市、区同类性质政策待遇,遵循同一人同一事项不重复补贴的原则,力求公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网上申报,最大限度方便申请人。

在申报流程设置上,将人才认定和财政补贴发放申请整合统一,依托“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实现网上申报,申请人“最
多跑一次”或无需跑。

申请人先在网络平台提交人才认定和财政补贴申请资料,经人才公示无异议后才需现场提交原件查验,只需跑一次。

此外,实现信息共享,避免申请人再次验证,对于已获得该类型人才认定的申请人,则无需再现场验证。

、流程清晰,职责明确,操作简便高效。

本办法依据部门职责明确了按如下流程操作:政府部门发布申报指南→申请人网上提交资料→受理部门依标准对人才审核→按规定公示人才→认定人才→受理部门根据税务部门提供数据审核人才个税材料形成补贴方案→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各区依据财政补贴方案发放补贴。

流程清晰,衔接到位,各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合理。

鉴于税务部门对税务数据计算的专业性,在职责中明确了税务部门协助审核申请人缴纳的所得项目、应纳税所得额、已缴税额等数据。

、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事前,办法对申报人信用严格申明,详细列明不得申报的情形;事中,税务、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验证申
请人信用情况;事后,对发放补贴三年内发现问题的可追溯检查,强化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财政补贴资金发放。

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责任单位是各区(功能区),各区的具体发放单位将在申报指南明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