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学院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细则

学院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帮助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验其理解程度和灵活运用的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
为规范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课程考核工作在各学院 (部)院长的领导下,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组织各专业及教师进行,教务处负责宏观调控、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课程考核应坚持“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每一门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
学期课程按一门课程计算;超过一学期的课程则按实际授课学期,讲授一学期按一门课程计算;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军事训练、毕业实习、毕业实践报告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均按一门课程计算。
第四条学生必须参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含德育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合格才能取得相应学分。
考核成绩与学分同时记入成绩册,并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五条课程考核原则上按学期进行,具体时间由教务处负责安排。
第二章考核第六条学生修读课程必须先进行课程注册登记,未进行课程注册登记者,不得参加考试,不计学分。
第七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课程考核可以根据课程性质,采取笔试、口试、实际操作、个别质疑、平时测验、课堂提问、调查报告、闭卷、开卷、设计等方式进行,由教研室根据教学大纲确定,所在学院(部)院长批准,教务处备案。
考核方式应在方案中进行规定,要求每个专业50%以上的课程采取口试、技能测试等形式,直接考核学生实际应用能力。
第八条课程考核内容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着重考核学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程度。
第九条大学英语第二学期参加高等学校应用能力A、B级考试,第三学期专业基础英语由应用外语学院和各学院联合考核。
计算机基础第二学期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第一学期期末进行报名。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暂行条例

长春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暂行条例(试行)(长工院〔2005〕3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坚持贯彻“质量第一,全员参与,全程控制、预防为主”的教学质量管理思想,通过对教学活动运行状况实施评价、监督和诊断,将教学质量信息迅速反馈给各级教学组织,并根据反馈信息组织教师培训、完善教学设计、改善教学条件,从而建立一个有效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监控系统科学、规范地运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在学校党政一把手领导和主管教学副院长直接指挥下,由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日常事务由教务处负责。
第三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由教学决策系统、教学指挥系统、教学信息采集系统、教学评价与诊断系统、教学信息反馈调控系统、教学条件保障系统和舆论宣传系统等七个系统组成。
第四条教学反馈与评价的信息应及时反馈到各教学单位和有关部门。
对于教学信息反馈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和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改进教学工作;每学期初,教务处将上学期评价结果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和有关教师。
第二章教学决策第五条学校和院系党政一把手作为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需经常研究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和审议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要定期研究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出决策。
第六条学校每月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例会;各教学单位坚持领导干部教学例会制度。
第三章教学指挥第七条教学指挥系统由学校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务处长、教务处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系、部、中心主任)组成。
第八条教学指挥系统要依法治校,建立和不断完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强化教学工作运行机制。
第四章教学信息采集第九条教学信息采集系统主要任务是根据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评估指标体系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进行系统、有效地监督检查,收集各种教学信息,并及时提供给信息反馈系统。
长春工业大学试卷抽查评价方案

长春工业大学试卷抽查评价方案
(长春工大教字[2014]48号)
一、评价目的
试卷是在考试过程中由教师命题及评阅、学生答卷师生共同完成的一种技术文本。
试卷质量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教学质量,试卷分数是学生学习效果的体现,试卷管理是教学管理的一项内容。
为规范试卷管理、提高试卷质量、推动考试改革,特制订本评价方案。
二、评价对象
我校理论课程的考试试卷。
三、评价组织
评价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组织,由专家组和各教学单位具体实施。
四、评价指标及等级标准
1.试卷评价设一级指标4项,主要观测点12项,所有观测点分别赋予不同权重值。
2.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等。
其中,90≤优秀≤100分、80≤良好<90分、70≤中等<80分、60≤及格<70分、不及格<60分。
3.权重用字母K表示,等级用字母F表示,总分用字母S表示,S=F×K,总分为所有S项累加之和。
五、本方案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解释。
六、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长春工业大学试卷教学档案抽查评价表
长春工业大学
二○一四年十月九日
说明:1.各等级分值区间,90≤优秀≤100分、80≤良好<90分、70≤中等<80分、60≤及格<70分、不及格<60分。
2.总分为所有S项累加之和。
音乐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

音乐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教师授课质量直接关系到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促进任课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更好地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根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评价办法。
一、指导思想通过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促进教师科学合理地设计教学环节, 不断优化教学过程,改进教学内容,提高课堂讲授水平和教学质量,确保课程教学目标的有效实现;为教学管理部门全面准确地掌握学校教学现状提供信息,促进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评价原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以学生评价为主,教学督导评价及学院同行评价为辅的原则进行。
坚持“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和“实事求是”,注重评价的导向性、可操作性。
三、评价组织实施(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对象为承担我院本科课程教学的教师,包括列入各专业培养方案开设出的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及教师教育课程等各类课程授课教师。
(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为师德师风评价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1.师德师风评价以评价教师教学态度、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等方面为主。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形式为学生评价、教学督导委员会听课评价和学院同行评价等。
⑴学生评教以评价教师的教学内容、方法和效果等方面为主。
作为一种常规性教学质量监控方式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
⑵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听课评价和学院同行听课评价以评价教师的业务能力与教学水平为主。
学院督导和学院同行每次听课形成相关记录并填写《音乐学院听课记录表》(见附件1),每学期听课结束交学院教科办存档。
四、评价数据处理1、评价数据(一)师德师风评价数据为学校教务系统学生网上评教(理论大课)或学院组织学生评教(技能小课)的平均得分。
(二)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数据为教务系统学生网上评教(理论大课)或学院组织学生评教(技能小课)的平均得分(占比70%)加上学院评价数据(占比30%)o(三)技能小课评教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学生评教,评分最高分不得高于98分,高于98分为无效评分。
长春大学教材质量评估暂行办法

长春大学教材质量评估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材评估是对选用及自编教材质量高低的评判,是保证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措施,定期组织教师、学生对正在使用的教材进行评估,明确选用该教材的理由,对所使用教材的特点、特色和存在的不足进行评价活动非常必要,对提高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根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教材图字[1998]020号)及教育部《关于“十五”期间普通高等教育教材建设与改革的意见》(教高[2001]1号)的有关精神及《长春大学教材管理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评估基本原则第三条教材评估工作必须遵循科学性、针对性、客观性、统一性、可行性、实用性等原则,评估指标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力求简便易行。
第三章评估组织机构第四条教材评估在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教务处会同各院(部)组织教师和学生集体评估.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力争实行学生网上评估.第四章评估对象第五条教材评估的对象为全校本科各专业所有课程使用的教材。
具体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含理论课、实验课)使用的公开出版教材、自编教材(讲义、实习、实验指导书等)、电子教材等。
评价的重点为公共基础课和必修课教材。
第五章评估目的第六条教材评估的目的是加强对教材选用和教材编写的质量监控,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牢固树立为教学工作服务的意识,以人为本,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己任,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监督作用,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
第六章评估方式第七条学校建立教材质量跟踪调查档案,组织任课教师在所选教材使用一个教学周期后对该教材进行评估,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予以评估,写出评议意见。
第八条教务处制订长春大学教材质量评议表,各院部组织学生对本学年使用教材质量进行量化考核,教材科进行统计汇总.第七章评估内容第九条教材评估的内容质量包括教学水平、科学水平、思想水平、文图水平四个方面;编校质量包括水平加工水平、设计水平、绘图水平、校对水平四个方面,具体见《长春大学教材质量评价表》。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建立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评价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建立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评价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4.13•【字号】吉教高字[2011]6号•【施行日期】2011.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建立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评价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教高字〔2011〕6号)各高等学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高等院校教学改革与建设重点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制定《建立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评价制度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建立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工作评价制度的重要意义,根据方案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做好规划与实施方案,力争通过教学改革与建设工作的新突破,带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综合办学实力,实现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请各学校认真填报《高等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工作评价表》(见附件3),并于5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
联系人:王辉;联系电话:88905350、82723732。
附件1.建立吉林省高等学校建设与改革创新评价制度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加强和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的宏观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促进高等学校深入开展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提升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评价制度的意义通过组织各高等学校围绕提升教学质量,开展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工作申报及评价,使高校结合本校实际,突出办学特色,深入开展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引导高校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与树立先进典型,促进相互交流,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工作的核心地位,抓住教学建设与改革的重点,更加自觉地加强内涵建设,转换人才培养模式,使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实验教学管理细则

长春工业大学实验教学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实验教学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验教学是人才培养中的重要部分。
实验教学的好坏,对高等学校特别是工科院校,是衡量教学水平高低、教学质量好坏的一个重要指标。
它不仅仅可以帮助学生验证所学的基本理论,加深和巩固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学生的基本实验操作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使学生养成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良好作风,更重要的是可以培养学生综合的实验技能、严谨的工作方法与科学实验方法,培养解决科研、生产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第三条实验教学要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的基础上,适应教学改革与发展需要,适应人才培养的需要,不断融进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在教学内容、方式、手段等方面积极进行改革和创新,不断改进和完善,为全面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服务。
第二章实验教学计划与任务第四条实验课程的设置与开出严格按学校的人才培养计划执行,如需调整实验开课时间、学时、实验内容时,须由教学单位进行论证并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后,在培养计划中予以调整。
第五条凡学校培养计划中设置的实验课程,包括独立设置和非独立设置的实验课,都必须制定相应的实验教学大纲,作为开展实验教学的指导和依据。
实验教学大纲要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教研室、实验室人员共同编写,并组织专家论证,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实验教学大纲要按学校统一的格式进行编写。
第六条各门实验课程必须要有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可以选用一些高质量的教材或指导书,也可以根据实验课程的需要,组织具有丰富实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实验人员共同编写。
实验指导书一般应包括:实验目的、要求、实验原理、实验所用仪器、实验步骤和方法、实验注意事项、实验预习要求、数据处理、实验报告要求等。
对于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要包括由学生拟定实验方案、选择所用实验装置、确定实验方法、整理数据、分析实验结果等要求。
关于公布长春工业大学第十八次优秀课程评价及

关于公布长春工业大学第十八次优秀课程评估及
申报2009年省级优秀课程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推进我校课程建设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课程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更有力地推动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
我校于2009年7月1日进行了第十八次校级优秀课程评估和申报参评2009年省级优秀课程的推荐评审工作。
经过专家组认真评审,严格把关,评出《冲压成型工艺及模具设计》等6门课程为我校第十八次校级优秀课程;推荐《大学计算机基础》等7门课程申报参评2009年省级优秀课程。
希望新评出的校级优秀课程和推荐参评省级优秀课程的课程组全体教师再接再励,不断加强课程建设,尤其是优质课程网络资源建设,带动和促进我校课程建设再上新台阶。
希望尚未参评和本次没评上的课程,要根据省、校级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标准找出差距,加快建设,争取早日达到校、省级优秀课程的标准。
附件:长春工业大学第十八次校级优秀课程和推荐参评2009年省级优秀课程名单
长春工业大学
二○○九年七月三日
附件
长春工业大学第十八次校级优秀课程和推荐
参评2009年省级优秀课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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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当举例 *板书工整、熟练运用教具及现代化
教学手段 *治学严谨、从严执教 *精力集中、情绪饱满、责任感强 *仪表整洁大方,教态庄重 *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言传身教,对学
生既管理严格,又关心爱护 *教学中能渗透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 科学、合理地选用、使用教材,并推 荐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按规定留作业、作业有助于学生掌握
认真听课和征集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如实反映授课教师的教学情况,每学期至少填写
《长春工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卡》2 次,具体时间由院(系)、部督导组确定。
四、评价指标体系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长
春工业大学教学工作规范》制订。分为两种:
1、《长春工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校督导组、院(系)、部督导组、
七、奖惩办法 1、在每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定为“优秀”的教师中,各院(系)、部一般按本学 期任课教师人数 5%比例推荐若干名教师参评“学期优秀教学效果奖”,获两次以上 “学期优秀教学效果奖”教师可申报参评学校“优秀教学效果奖”,对获奖者按学校 有关教学奖励办法予以表彰,晋升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2、课堂教学质量评定“较差”、“很差”的教师,要限期改进提高,整改无效, 则取消该名教师担任该门课程的任课资格。 八、各院(系)、部要进一步树立教学质量意识,紧紧围绕提高教学质量这一关 键工作,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任务,扎扎实实地做好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工 作,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本办法解释权在教务处。
联系实际,适当介绍新知识、新成果 *语言精练、生动、流畅、深入浅出、
恰当举例 *板书工整、熟练运用教具及现代化
教学手段 *治学严谨、从严执教 *精力集中、情绪饱满、责任感强 *仪表整洁大方,教态庄重 *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言传身教,对学
生既管理严格,又关心爱护 *教学中能渗透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 科学、合理地选用、使用教材,并推 荐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按规定留作业、作业有助于学生掌握
教学管理人员用)见表 3。
2、《长春工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学生用)见表 4。
《长春工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卡》为两种指标体系的汇总卡。此卡在评价填
涂时,学生、校督导组、院(系)、部督导组、教学管理人员可按要求分别选项评价。
五、评定办法
1、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在院(系)、部督导组评定、校督导组评定、领
120 教学方法 (0.2) 130 教学水平 (0.2)
100 课堂讲授 (0.6)
200 课辅环节 (0.1)
140 教学态度 (0.15)
150 教书育人 (0.15)
160 教材方面 (0.1) 210 批改作业 (0.5)
220 辅导答疑 (0.5)
评价指标内涵及标准(A) *掌握熟练,讲授清楚,内容正确 *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主次分明 *逻辑性强,反映知识的内在联系 *善于启发学生思维,指导学习方法 *注重素质教育、创新能力的培养 *基础理论坚实,专业知识深厚,理论
220 教学方法 (0.2)
230 教学水平 (0.2)
240 教学态度 (0.15)
250 教书育人 (0.15)
260 教材方面 (0.1) 310 批改作业 (0.5)
320 辅导答疑 (0.5)
评价指标内涵及标准(A) *教学日历规范,质量高,认真执行 *备课认真充分,教案完整规范质量高 *掌握熟练,讲授清楚,内容正确 *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主次分明 *逻辑性强,反映知识的内在联系 *善于启发学生思维,指导学习方法 *注重素质教育、创新能力的培养 *基础理论坚实,专业知识深厚,理论
2、每学期督导组至少要召开两次学生代表座谈会和一次教师代表座谈会,并用 专用记录本做好记录,分别了解对教师教和学生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提出改进 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
3、院(系)、部督导组于每月月未召开督导组会,根据本月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 过程中了解掌握的情况及各种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材料,经过统计分析和讨论研究, 对每位任课教师做出评价结论,并及时反映给任课教师,以便其了解情况,改进教学。 每月月末督导组秘书将所有听课卡及座谈会记录一并报至教务处。
学工作质量的等级。
六、检查评价工作的程序与任务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价分为院(系)、部和学校两级进行。各级教学质
量检查与评价工作的具体任务与程序如下:
(一)院(系)、部检查评价
1、院(系)、部督导组于每学期第一周将本学期的督导组组成人员、各班学生信 息员名单及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工作计划报教务处备案。院(系 )、部督导组每学期 应组织专家对本单位所有任课教师进行普遍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对每门课的任课教 师随机听课次数至少 2 人次,每次听课均须认真填写《长春工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 价卡》。
0.2;
院(系)、部督导组、院(系)、部领导干部评分 0.3;
学生评分
0.5。
3、教务处教学检查科每学期期末对每一位任课教师的情况进行统计处理,根据
汇总成绩确定教师的教学质量等级。综合评价得分大于等于 90 分的教师为优秀(A);
综合得分大于等于 80 请校、院(系、部)督导组、教学管理人员认真填写,并及时返交教务处。
附表 3
长春工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校、院<系、部>督导组、教学管理人员用)
一级指标名称及权重 100 教学准备 (0.1)
200 课堂讲授 (0.6)
300 课辅环节 (0.1)
二级指标名称及权重 110 教学文件(0.5) 120 备课(0.5) 210 教学内容 (0.2)
注:1、按本指标体系评价等级分为 A、B、C、D、E 五个等级。
2、各等级分值区间,90≤A≤ 100 分、80≤B<90 分、70≤C<80 分、60≤D<70 分、E<60
分。
附表 4
长春工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学 生 用)
一级指标名称及权重
二级指标名称及权重 110 教学内容 (0.2)
导干部和学生测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每一方面的评价结果均按百分制给出评价
总分。
2、课堂教学质量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较差、很差五等;教师课堂教
学质量的综合评定分数为以下三方面评价得分加权计算的结果。按综合评定的总分初
步确定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排序和评价等级。综合评分的权重为:
校督导组、校领导及教务处等部门干部评分
附表 2:
教学秩序情况统计表(样表)
(校、院<系、部>督导组、教学管理人员用)
序 课程 课 程 上课班 号 名称 代码 级及地点 1
迟 到 早 退 无 故 无故 其 它 院 (部) 教 师 教 师 填 表 时间 时间 缺课 调课 问题 名 称 姓名 代码 时间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计表》,并根据相应情况给予扣分。一次扣 1 分,二次扣 2 分,三次给予全校通报批 评扣 3 分。对违犯《长春工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办法》的教师,按该“办法”有关规 定处理。
6、教务处在下学期开学时将上学期综合评价结果反馈到院(系)、部,学校在“教 务在线”或《教学工作简报》上公布全校评价得分为优秀的教师名单。
(二)学校检查评价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中的学生评价,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院(系)、 部协助进行。学生评价信息的采集要保证时效性、代表性,并注意对其信度的把握。 在每次采集学生评价信息时可采取的方法有: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学生、主要学生干 部或固定的学生信息员等三种做法。对一门课程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进行全面评 价,需在教学过程的不同时段多次采集学生的评价信息,以保证评价在时间上的有效 性。每学期对每位任课教师所任每门课程至少进行 2 次学生评价,每次至少 8 人。并 填写《长春工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卡》,填写后把全部信息卡报教务处进行统计 处理,其结果作为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检查学生评价的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2、校督导组负责对每学期全校任课教师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每人每周随机听 评 6 位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填写《长春工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卡 》,给出评定 成绩和意见,集中到教务处汇总,计入综合成绩。 3、领导干部听课制。每学期校级领导听课至少 3 次,处、院(系)、部级领导听 课至少 5 次,各院(系)、部教研室书记和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教务处有关教 学管理干部听课至少 7 次,并填写《长春工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卡》,集中到教 务处汇总,计入综合成绩。 4、各门课的任课教师需填报《长春工业大学学生学习情况信息表》(表 1),将 学生的出勤情况、课堂纪律、学习态度等情况及时反馈到学生所在院(系 )、部督导 组。此表情况经各院(系)、部督导组处理和汇总后交到教务处进行统计。未交表的 任课教师在教学工作考核时酌情予以扣分处理。 5、对不遵守教学秩序规定的教师,未造成教学事故者,填写《教学秩序情况统
长春工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检查 与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长春工大教字[2003]11 号)
课堂教学是高等学校最主要、最基本的教学形式,是树立良好教风、学风、培养 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客观、准确 地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 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为了全面动态检查、评价课堂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 量,根据教育部教高[2001]4 号文《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 若干意见》和我校“质量强校”的方针,并与我校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相适应,特制 定本办法。
长春工业大学 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表 1:
学生学习情况信息卡(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