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三大新特征

合集下载

非法集资法律宣讲案例(3篇)

非法集资法律宣讲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市场的日益繁荣,非法集资案件频发,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本案例将以“梦想家园”项目为例,对非法集资的法律问题进行宣讲。

二、案情简介2018年,某市一家名为“梦想家园”的公司以开发房地产项目为由,向社会公众宣传投资回报率高、风险低等特点,承诺投资者在项目完成后,可获得高额回报。

该公司通过举办讲座、散发传单等方式,吸引了大量投资者。

然而,在募集资金过程中,该公司并未实际开发房地产项目,而是将大部分资金用于支付前期投资者的回报,形成庞氏骗局。

截至2019年,该公司涉及非法集资金额达数十亿元,涉及投资者上万人。

三、法律分析1. 非法集资的法律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未经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非法集资;(2)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4)向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集资信息。

2. “梦想家园”项目的非法集资行为(1)未经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形式非法集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而“梦想家园”公司并未取得相关资质,却以开发房地产项目为由非法募集资金。

(2)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该公司通过举办讲座、散发传单等方式,向广大投资者宣传投资回报率高、风险低等特点,吸引投资者投资。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

该公司承诺投资者在项目完成后,可获得高额回报。

(4)向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集资信息。

试析当前非法集资行为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试析当前非法集资行为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试析当前非法集资行为的特点、成因及对策论文摘要企业融资贷款难、闲散资金投资渠道不畅、对非法集资监管不力等因素,导致非法集资行为呈现专业化、欺诈性、范围扩大等新动向,削弱了国家的金融宏观调控能力,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应从两方面加强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规制:一是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促其健康发展;二是加强法律宣传和监管打击力度,制止非法集资行为的蔓延。

论文关键词非法集资民间借贷规制近年来,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整、产业转型和欧债危机等影响,加之银根紧缩的大背景,股市有“风险”,楼市有“路障”,一方面民间闲置资金找不到投资渠道,另一方面一些企业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以“高利息”为诱惑的非法集资贷便屡屡出现。

一、非法集资行为特点以徐州为例,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两级法院2008年为4435件,2011年增至8807件,3年间增长了约98.6%。

非法集资案件,徐州检察系统2007年至2011年共受理涉及256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177件,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2007年为3件6人,2010年为61件82件,4年间分别增加了19.3倍和12.6倍。

总体而言,非法集资呈现出以下新动向:一是专业化。

越来越多的社会闲散资金进入民间融资领域,吸引了一些熟悉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和金融服务业务、善于企业经营运作和宣传的专业人才加入这一领域。

集资行为由过去的以“个人名义”进行,发展为以“公司名义”专业化运作,这些集资公司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往往在工商局以担保、典当等业务形式进行登记注册,在繁华地段租用办公地点,有些甚至还获得“诚信企业”等称号,使得这些集资公司看起来极具专业性和可靠性。

而越来越多的投资人抱着确保资金安全的希望,选择将资金投入这些看起来更专业更可靠的集资公司。

二是许诺以高息、欺骗性大。

以徐州地区为例,2011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侦查数十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的非法集资案件,集资者全部对外许以高息,许诺的年息低者16%-18%,高者达到30%、40%甚至更高。

当前非法集资的原因、难点及对策建议

当前非法集资的原因、难点及对策建议

当前非法集资的原因、难点及对策建议近年来,非法集资活动在我国一些地区频繁发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有的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

在投融资方式多样化、复杂化和信贷收紧的情况下,迫切需要做好预防和处置工作,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

本文在对各地非法集资案例分析的根底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当前非法集资形势分析〔一〕当前非法集资形势随着国家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的出台,局部行业资金进一步趋紧。

一方面导致民间借贷更加活泼,另一方面过去潜在的一些非法集资活动因资金链断裂无法付息还本,案件风险加速暴露,形势十分严峻,有关部门的处置任务十分艰巨。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特征1.隐蔽性。

非法集资主要以民间借贷的方式进展,以投资、生产经营工程等为载体。

参与者主要为熟人、亲戚朋友之间层层介绍扩展,自成集资网络,除非资金链断裂,否则很难发现。

2.利诱性。

非法集资利息一般远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诱饵的非法集资提供了时机。

有的到达了月息20%,有的甚至许下半年翻番的投资承诺。

在集资活动开场初期,能按“允诺〞的回报让参与人获得实惠,进而利用参与者做“活广告〞四处宣扬,不断扩大集资规模。

但实际上,支付给广阔参与者的所谓高额回报,是参与者自己和后续参与者集资的钱,并非获利返还。

3.参与者主要为朋友、熟人。

基于相互之间的信任,非法集资中相当一局部资金往来无收付款凭据、无账目记载。

有的在凭证上只做手工记录,简单记明集资的时间、金额、经手人,给司法部门侦办带来很大难度。

4.参与群众复杂且积极性高。

集资群众既有收入较高有一定风险防意识的公职人员,又有中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参与积极性高。

有的案件案发后局部参与人甚至向公安机关出具谅解书,表示参与该集资是自愿行为,希望公安机关不追究组织者的刑事责任。

5.集资手段由传统方式向网络化开展。

近期曾发生一起案例,其募集方式主要通过网络界面操作。

许诺资金封闭运行一段时间后,回报按投资额翻番,投资人如推荐开展下线,按投资额的25%提成。

非法集资基础知识和案例

非法集资基础知识和案例

非法集资基础知识和案例一、非法集资的定义和特征(一)非法集资的定义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保险业内非法集案件,主要表现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利用保险单证或保险合同等形式,以高息、实物等为诱饵,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二)非法集资的特征1、一般非法集资的特征(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当前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领域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

2、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1)主导型案件。

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

主要手段有: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2)参与型案件。

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

主要手段有: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3)被利用型案件。

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

主要手段有: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假借保险名义,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为名吸引社会公众投资,或者以“互助计划”、众筹等为噱头,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涉嫌诱导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

非吸的四个特征

非吸的四个特征

非吸的四个特征
非吸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非法集资。

以下是它们四个特征:
1. 非法性:非吸行为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只有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吸收公众存款等活动。

2. 公开性:非吸行为是通过公开宣传的方式吸引公众参与的,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告、传单、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

3. 承诺高额回报:非吸行为通常以高回报为诱饵,吸引公众参与。

这些回报可能是利息、分红、奖金等,总之是高于正常投资的回报率。

4. 聚集资金:非吸行为是通过聚集公众资金来实现违法所得的。

这种行为通常是在特定的地点,例如写字楼、商场、酒店等地方进行。

拓展:
除了以上四个特征外,非吸行为还有其他一些特征,例如:
1. 涉嫌违法犯罪:非吸行为本质上是违法犯罪行为,如果被查证属实,参与者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包括罚款、拘留、判刑等。

2. 风险极高:非吸行为通常承诺高额回报,但是风险极高。

因为这些资金往往是被用于高风险的投资或者非法活动,一旦投资失败或者犯罪分子无法履行承诺,投资者可能会遭受巨大的损失。

3. 危害社会稳定:非吸行为会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

一旦非吸行为被证实,参与者可能会大量撤离资金,导致案发地的经济回落,甚至引起社会恐慌。

4. 涉嫌欺诈:非吸行为通常是涉嫌欺诈的。

这是因为非吸行为往往通过虚假宣传、夸大收益等方式来吸引投资者,这种行为是违反商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

非法集资的特征

非法集资的特征

非法集资的特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简明宣传手册一、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还本付息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

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1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臵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2020年国家对于非法集资新政策

2020年国家对于非法集资新政策

2020年国家对于非法集资新政策一、什么是非法集资?(一)基本解释(二)主要特征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三)表现方式非法集资涉及内容广泛,方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6.不具有募集资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11.以投资黄金等名义,以高利吸收社会公众投资;12.以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为名,采用召开“招商会”、“推介会”等方式,以高息进行“借款”;13.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等为名,以高利诱导加盟投资。

(四)危害性1.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命钱,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2.非法集资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3.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

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

因此,希望社会公众一定不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二、如何防范非法集资?1、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

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PPT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PPT

四、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 5.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 打击。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 或将其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 网名。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 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 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 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 携款潜逃。
四、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 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有的以种植仙人 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 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 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以开发所谓高新 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 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 “投资入股”。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主要内容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 二、非法集资特征 三、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四、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五、几种常见的非法集资骗局 六、应当注意事项
一、非法集资定义
什么是非法集资?
•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 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 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 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 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 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四、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 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利用电子黄金、 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 谎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 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等新 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四、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 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 群众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 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 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 掩盖其非法目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非法集资的三大新特征
新华网石家庄8月12日电(记者霍小龙)记者从河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今年上半年,河北共发生涉嫌非法集资案件13起,都是采用直接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形式,大致可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四大类,具有三大新特征:
一是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

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

二是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

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

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

三是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

如聘请明星代言,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不法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进行捐赠;雇佣业务员窜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为非法集
资活动宣传“现身说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